(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2017年9月30日
共五部分 第一部分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430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三、本期报告430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录:刑满获释13人简历
【前言】
今天是本期报告《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的第二十三期。维权网谨以每月定期发布本报告来表达我们对所有失去自由的良心犯、政治犯的关注和牵挂。以此,告诉全世界不要忘记这些为自由民主人权而承担苦难的人们。
本网在2015年11月30日发布了首期《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受到了各界广泛肯定和鼓励。本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的姊妹篇。
本报告第一期时,本网信息义工、信息员和编辑收集了较为翔实的人员名单共122人,而经过这一年多的不懈努力,本期报告名录已达430人。这个数字里内涵着本网所有工作人员的辛勤汗水。但我们深知这仍然是冰山之一角,仍然是一份不完全的报告。
本网一直在及时更新、统计最新讯息,每月末发布这两篇月度报告。两份报告可以反映出大陆当下的人权概况——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犯、良心犯的境况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人权指标之一。
维权网力求通过该报告的定期更新和发布,揭示中国大陆当下恶劣的人权概况与良心犯、政治犯的悲惨处境,唤起国际社会对在押良心犯、政治犯的记忆,并予以持续不断的关注和呼吁,直至他们获得自由。
我们认为,定期将良心犯、政治犯的姓名和境况公诸于世,是我们能给予这些受难者以实际而有效支持的一种方式。我们深知,没有比被人们的遗忘更令这些良心犯、政治犯绝望和痛苦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肩负起这项工作,乃至是使命。
本期报告于2017年9月30日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期报告全文共计14万6千余字,分五部分发布。报告名单按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分类统计排列的。
本期报告中实际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共计430人,其中汉族332人,藏族66人、维吾尔族14人、哈萨克族12人、蒙古族3人、朝鲜族2人、回族1人。上期报告名单中有13人刑满获释,本期新增获刑18人(实际录入18人,1人因持续羁押,故仍被统计)。
1/上期本报告中有13人(韩丽、孟晗、于溟、卞晓晖、王忠羽、周粉香、李敏、吴萍、陈国琼、颜伟、余淑华、薛荣华、赵红艳)在本月度刑满释放。另有1人(热合江﹒再努拉(哈萨克))虽在本月度应该刑满释放,但当局却将其转换地点继续羁押1年,故仍在编,直至2018年9月实际获释。此13人将不再被列入本期名单,但仍可见本期附录。
1、韩丽:河北省行唐县人,1968年出生。2007年韩丽因举报行唐县税务局考试作弊而多次上访。2014年6月13日被行唐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6月27日被批捕,7月28日取保候审,2015年11月30日被行唐县公安局逮捕,羁押于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2月5日被石家庄行唐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已于2017年6月12日刑满释放。
2、孟晗:湖北省人,广东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前员工,劳工公益人、公益维权代表。2010年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当保安期间,组织过保安员向院方争取福利;2013年曾在广州中医医院护工和保安联合维权事件中充当过员工首席谈判代表;2013年8月19日曾因参与维权行动而被广州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014年4月被以同罪名判罪名判刑数月;获释后,其坚持劳工维权,曾多次参与工人维权行动;2015年12月3日又被广州警方拘传和抄家,12月5日被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016年1月8日被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6年11月3日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已于2017年9月2日刑满释放。
3、于溟:1971年出生,原辽宁省沈阳市某中型服装企业老板,法轮功学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曾先后四次、累计8年被非法绑架、关押和被处以劳动教养,曾屡遭酷刑折磨;获释后,2013年8月29日,沈阳市警方又以中共头号人物习近平要来视察,担心其前往喊冤为由,将其从正在筹备婚礼的妻姐家中抓走,一天后尽管其脱铐跳车逃走,但最终仍于同年9月24日再度被抓,并被超期关押长达13个月,遭遇酷刑和刑讯逼供;刑拘关押期间,沈阳市检察院曾对其案三易罪名,其家属探视权长期被剥夺,其代理律师的会见要求亦曾遭到八次拒绝;2014年10月31日,其案在沈阳市法院开庭受审,在四次庭审后,2015年7月,被沈阳沈河区法院判刑4年。已于2017年9月23日刑满释放。
4、卞晓晖:1991年7月16日出生,河北省唐山市人,民间探视权维权者,“最勇敢的90后人权捍卫者”。2012年,其父卞丽潮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当局判刑12年,自此其母女二人虽逐月前往探监却均受到狱方的百般阻挠和拒绝;2014年3月3日,其与母亲前往河北石家庄第四监狱要求探望父亲卞丽潮,苦苦哀求一昼夜而被拒绝,还遭到警方的骚扰和驱赶,其母为此气郁致病;为了能与父亲相见,其坚持向狱方索要探视权,并曾尝试依法对监狱提出控告,未得到法院受理;无奈之下,2014年3月4日其只好在监狱门前数日昼夜举横幅呼吁“我要见父亲”;3月12日被警方抓捕,并关押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4月17日被河北省石家庄桥东区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5年4月15日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已于2017年9月11日刑满释放。在狱中其备受酷刑,但坚持零口供。
5、王忠羽:1961年4月15日出生,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原吉林省吉林市自来水公司职员,蒙冤维权访民。2014年3月3日,因其到北京上访被当局知道,地方当局便以欺骗的手段骗得其银行卡号,次日即被昌邑区警方在火车上堵截抓走;3月5日,被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刑事拘留,并遭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3月19日,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4年8月20日,被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以“敲诈勒索政府罪”枉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其不服上诉;2014年11月2日,经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区法院刑事判决,发回重审”;2015年1月26日,该案三审开庭,但吉林市昌邑区法院至今仍不纠不判,继续违法关押。2017年9月3日已刑满释放。
6、周粉香:河北省沙河市访民。1997年,当时村里调整村民的承包地前做出了一项规定,凡是在土地调整之前已出嫁的村民,不管户口迁没迁走,在本次土地调整中一律不得分包土地。周粉香虽然已经离婚也被划入此列,没有了分包土地权。多次和村里交涉没有结果后 ,周粉香开始逐级反映直至进京上访,也因此被多次拘留、劳教。2015年阅兵期间周粉香因为弟弟被人打伤,公安局一直不做法医鉴定和弟媳一起进京上访的。2015年9月7日周粉香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邢台市第一看守所,9月16日逮捕。2016年3月24日公诉,6月23日被沙河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2017年9月6日已刑满释放。
7、李敏:1973年出生,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人,维权代表,公民记者。2015年3月29日,曾因举报成都市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而遭当局打击报复,其丈夫被黑社会毒打,导致颅底骨折、多根肋骨断裂,但成都警方却不做为,致使凶手至今未被捉拿;后因投诉无果,随走上维权之路;2015年7月1日,曾因与维权代表周燕琼等20余人到北京中组部投诉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又因拦截北京黑保安截访车而被双流县警方非法抓捕,关押至双流县看守所,后被释放;2015年7月19日,因维权抗争被双流县警方再次抓捕,并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同年8月2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2月2日,其案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开庭受理,至2016年5月31日,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2017年9月18日已刑满释放。
8、吴萍:1973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失地农民,维权代表。2012年8月28日,曾因自家所在养殖使用土地被地方官员非法强征,遭数百村民阻拦,致使地方政府(即成都市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指挥部)极为不满,随指派50名黑社会成员及大批警员前往维稳施暴,打死致伤多名村民;其被迫无奈,与维权访民胡金琼等4人进京控告维权,又被遣返和非法扣押;2013年5月28日—6月1日,曾因再次进京上访,遭四川成都驻京办成员截访,从而又被押回拘留;2013年11月9日,曾因在京屡次上访无果,而被迫在美国驻华领事馆门外持状游行示威,再遭当局抓捕遣返,并被行政拘留14天;2015年7月4日,因前往双流县黄甲派出所依法监督警方办案,围观涉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绑架案,抗议暴力,而招致成都当局的强力打压;2015年7月23日,被四川省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拘,8月25日即被转逮捕;2016年5月31日,被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2017年9月22日已刑满释放。
9、陈国琼:1973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2015年7月1日,因自家土地问题与李敏、周燕琼等多名维权者前往北京中组部举报被“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但在所住宾馆被截访人员殴打,次日又与多名访民被遣返成都;同年7月4日,又因维权代表周燕琼被截访车从北京押送回当地黄甲派出所,其与知情民众进行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而遭到警方野蛮打压,随引发警民冲突,同时被警方拘押;2015年7月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月1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5月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被更换罪名,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2017年9月4日已刑满释放。
10、余淑华:1968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近年来,因自家土地问题而经常上访维权;2015年7月1日,曾与李敏、周燕琼等20余维权访民共同参与维权,到北京中组部举报“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2015年7月4日,曾因与多名维权人士和知情民众为解救被非法扣押在当局截访车上的周燕琼,而到四川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遭到双流县黄甲派出所警方的野蛮打压;后又因在维权现场和警方交涉时出现警民冲突,随被警方拘留,并被指控“不配合”警方调查;2015年7月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月1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5月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又被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2017年9月4日已刑满释放。。
11、颜伟:1970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近年来,因自家土地问题而经常上访维权;2015年7月1日,因积极参与维权代表李敏、周燕琼、陈国琼等20余人到北京中组部举报“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7月4日又因在京维权访民周燕琼被截访车从北京押回四川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其与众知情民众进行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而遭到当地警方的野蛮打压,随后出现警民冲突,且被指控“不配合”警方调查,随被警方野蛮拘留;2015年7月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5月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并被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2017年9月4日已刑满释放。
12、薛荣华:出生年月不详,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人,“门徒会”骨干及负责人。自1995年以来,因其信仰和宣传“三赎基督”,和门徒会其他骨干成员在宁夏回民自治区西吉县成立了多个“门徒会”分会及教会,信徒涉及4县12乡20余个村组的信众,至2013年时,其教会影响力日趋壮大,随引起当局高度恐慌和严厉打压;2013年11月—2014年3月,其被宁夏西吉县警方以涉嫌“邪教罪”与多名门徒会骨干成员集体抓捕,并被指控“以家为接待据点,串联非法聚会,利用非法音视频及图片等进行邪教活动,非法聚敛财物,欺骗群众”;2016年1月,其案件在宁夏西吉县法院正式庭审;2016年2月2日,被宁夏自回族治区西吉县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7年9月已刑满出狱。
13、赵红艳:女,合肥维权人士,因家庭产业被强拆,政府没有公正处理而上访。2015年11月29日因赴京上访被截访人员强制带回合肥后行政拘留十天,本应于12月7日释放,却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成刑事拘留,后转正式逮捕,羁押于合肥女子看守所。2016年7月26日蔺其磊律师在合肥女子看守所会见了赵红艳,其表示不认罪,不做笔录。2016年12月13日,被安徽省合肥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7年11月28日已刑满释放。
2/ 本月度获悉,又有17人(李会民、项逢选、苏东亮、海文明(蒙古)、黄世科(回)、李燕军、王亚芬、孙晓龙、孙根连、肯杰别克﹒阿纳尔别克(哈萨克)、达吾提汗﹒达尔古色孜(哈萨克)、买麦提明﹒买吐松(哈萨克)、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革命(哈萨克)、叶尔波里(哈萨克)、马纳普汗(哈萨克)、丁汉忠)被中共当局宣判,另有1人(热合江﹒再努拉(哈萨克),虽在本月度应该刑满释放,但当局却将其转换地点继续羁押1年,故仍被统计,直至2018年9月实际获释。此18人名单如下:
1、李会民:1960年1月7日出生,河北省固安县固安镇刘园村村民,维权访民,人权捍卫者。自2008年以来,因遭本村刁民刘金保强行毁林占地,发生纠纷而多次进京上访,被河北省固安县警方先后以涉嫌“乱公共秩序”,“扰乱单位秩序”,“非法携带危险物品”,“故意毁坏财物”等为罪由频繁处以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及关押虐待。2010年12月被北京市西城区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直到同年12月31日才被取保候审;2011年2月10日因相同理由被河北省固安县警方处劳动教养1年;2013年—2015年因先后16次到北京中南海等重点敏感区域上访,被警方行政处罚9次,之后因其父患病,就返回原籍老家照顾生病的父亲,直至一年之后,固安县及其镇村领导多次电话催其返乡商谈拆迁事宜,其才于2016年7月1日返回固安县家中。此期间,其因照顾父亲,并无上访活动。2016年7月11日其被固安县工业园区警方以“未及时与拆协议的开发商及当地领导达成协议“为由带走,并被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2016年7月25日被河北省固安县检察院批捕,并被指控”非正常进京上访,被多次劳教和训诫及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2017年9月8日被固安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5个月,刑期至2017年12月10日。
2、项逢选:1975年出生,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朱溪镇小园村人,网名“皓月”,广州市某洗衣店业主,维权公民,新公民运动参与者。早年因年少气盛,好打抱不平,曾做出过违法行为而被抓捕判刑5年。出狱后前往广东谋生,并在亲友帮助下在广州珠海区开设一家洗衣店。因为人慷慨,极富同情心,经常接济社会底层群众,体会到无钱看病、上学、买房等国计民生问题给普通百姓造成的困惑和巨大压力,遂积极探索社会改革和新公民运动之路。此期间,与张六毛等多位维权人士结成志同道合好友,并经常参与街头围观、抗争声援;2015年3月因在多个QQ群中以“皓月”网名积极宣传“要通过武装暴动改变现有体制,走民主宪政之路”,并成立“民选党”,遂遭到广州市当局的疯狂打压;2015年8月15日与张六毛、苏东亮等多人一同被广州珠海区警方抓捕,张六毛当时被以涉“寻衅滋事”罪由刑拘,而其被涉“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后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正式批捕,被指控“要以武力推翻现在政权”,“正在制造爆炸物准备搞破坏,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的现实危害”。2015年11月4日,张六毛被酷刑致死于广州市第三看守所,而其一直没有音信。2016年5月22日获悉,其已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制造炸弹危害公共安全案主犯”重判。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不详,只知刑期较长。
3、苏东亮:1981年出生,前陕西省府谷县法院书记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助审员,维权公民,新公民运动参与者。200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之后,2009年,在陕西省府谷县法院参加工作并任书记员;2013年,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此期间,一直对现行司法体系的混乱与腐败等问题感到悲凉和无奈,并积极寻求如何改变社会问题的民主之路;2014年初,他毅然辞去原有工作,前往广州等地参加民主活动,并与张六毛、项逢选等人结为好友,经常参与围观声援、同城聚餐等活动;2015年8月15日与张六毛、项逢选等多人一同被广州市珠海区警方以涉“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一个月后被广州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危害国家安全罪”正式批捕,并被定性为“制造炸弹危害公共安全案”主犯之一;2015年11月4日,获悉与其同案的维权公民张六毛在广州第三看守所被酷刑致死,而其依然毫无信息,其家人亦因受官方恐吓而拒绝与外界联系。2017年9月得知,其可能已与项逢选一起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案主犯”重判。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不详。
4、海文明(蒙古):1984年9月12日出生,本名文明,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特特根嘎查草布尔日高村人,蒙古族,原呼和浩特市二连海关及某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呼和浩特市某房屋中介公司职员,商人,维权网民。早年曾就读于北京法官学院,并曾在呼和浩特市二连海关及教育部门任职,后弃职从商;因为人正派,赋予正义感,又喜上网发帖,故而深得亲朋好友及网友欢迎;2016年12月12日因在微信群里披露家乡村民与邻村国有林场之间发生土地纠纷,以及村民多次上访遭当局打压等事实真相,随被呼和浩特市国保警方带走,三天后被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017年1月20日被科尔沁左翼后旗检察院以正式批捕。2017年9月9日获悉,其被内蒙古哲里木盟法院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2年。目前被羁押于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12月14日。
5、黄世科(回):1968年4月24日出生,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回族,“穆斯林礼拜”、“梁堡道堂文化学习”微信群主,回教礼拜解经人。2016年因组建微信群“穆斯林礼拜”、“梁堡道堂文化学习”,并向两微信群中的亲朋好友用文字、音频传授如何做回教礼拜的方式,及讲解回民古尔邦节宰牲的目的等内容,遂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击。2016年8月24日被伊犁州伊宁县警方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刑拘,同年9月6日被伊宁县检察院批捕,指控其“在非宗教活动场所从事教经、讲经的宗教活动,扰乱了正常的宗教管理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016年12月12日其被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2年。其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9月11日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二审,又被更换罪名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刑2年。目前羁押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8月23日。
6、李燕军:1963年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那舅村英歌坡村民,自由职业者,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2007年,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当地政府人员殴打致伤,未获及时救治反被行政拘留15天,导致伤情不断恶化,身体最终致残;自此,其不断上访,又因在当地投诉屡次无果,遂频繁进京上访;期间,因热心参与各种维权请愿活动,并不断提升对民主维权的意识,从而成为一名坚定的民主维权公民,也因此经常遭到地方当局威胁、骚扰、拘押和刑拘等迫害;自2012年起,曾因多次到香港声援中国大陆被劳教的访民,遭到官方的胁迫警告;2012年11月,曾因召开中共18大会议,被警方非法绑架,监禁6天; 2013年3月1日,曾因要去北京继续上访,遭到政府指派人员的劫持,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2014年,曾因参与声援郑州十君子案,参加香港7﹒1大游行,声援建三江律师维权、曲阜薛富顺离奇死亡维权和焦作张小玉夫妇维权事件抗议活动等,而多次被警方以乱公共秩序” 罪由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2015年6月15日,因和刘星、张婉荷、姚建清等十数名维权公民到山东省潍坊市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而被潍坊市潍城区警方悉数抓走,6月16日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7月23日,被潍城区警方转正式逮捕;2016年8月7日,其案在山东省广饶县法院开庭受理;2017年9月8日,被山东广饶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山东潍坊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10月6日。
7、王亚芬:出生年月不详,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全能神”教会信徒,榆林地区教会负责人。2006年起,开始信仰“全能神”教,后被指定担任该教会在陕西省榆林地区的分会负责人;曾因积极宣传、参加和组织管理他人参加教会的敬拜聚会活动等,随被榆林市当局以专项整顿意识形态遭到打压;2013年5月,与高蓉蓉、郝桂梅、王治升等3人一起被榆林市榆阳区警方突击搜查、拘捕,其家遭查抄,搜走大量“全能神”教书刊、宣传册、光盘、电脑及打印机等物品;后被榆阳区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正式批捕,控其“通过散发宣传书刊、光盘、宣传单的形式发展成员,散布谣言,干扰和抗拒法律法规的实施”,且该组织参与人数较多,范围较广,社会影响较坏,所以“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法律秩序,构成犯罪”;2014年,其“涉邪教案”被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统一开庭受理,其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6 ,高蓉蓉等另3人被均被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4年8月1日经榆林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陕西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1月。
8、孙晓龙: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笔名姚征亿,早年曾为临泉县某广告公司负责人,自由写作者,民间舆论监督人,职业举报人。2008年前,在安徽省临泉县经营一家广告公司期间,因印制了少量DM广告宣传页及一份河南刊号的杂志(仅供某单位内部使用,数量有限),此后虽无类似行为,但又由于长期关注,报导和举报家乡临泉县官员以及其他相关负面事件,惹恼当局,随遭明显打击报复。2010年6月因帮助弱势群体维护权益,而被广东警方以不知名罪由刑拘6个月,终因证据不足而于2010年底被取保候审释放。2016年9月突然又被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和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警方联手在网上追逃,后被临泉县警方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抓捕,并被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警方指控其在十年前曾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被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警方指控其在七年前曾涉嫌“诈骗罪”。2017年9月8日其被安徽省临泉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判刑2年。其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被羁押于阜阳市临泉县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9月。
9、孙根连:女,江苏省泰州市人,维权访民。仅因一次尿频尿急去医院看病,竟被错误切除子宫,造成医疗事故,但院方拒绝赔偿,遂被迫上访维权,但却遭到地方官员“官官相护”的疯狂报复与迫害。在遭遇了一系列被截访遣返、非法拘禁、关黑监狱,面壁、捆绑、不让吃饭睡觉及毒打被迫等虐待折磨之后,2016年10月26日被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刑拘,后被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2017年9月21日其案在泰州市法院受审。因其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所以该法院竟更换罪名,将其以“携带危险物品危害公安安全罪”判刑1年7个月。其不服,提起上诉,并坚称法院的判决完全是欲加之罪,自己的上访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她的上访行为只不过是为了揭露当地政府对她丧心病狂的迫害。目前被关押在泰州市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5月25日。
10、肯杰别克﹒阿纳尔别克(哈萨克):年龄不详,新疆博乐市人,哈萨克族,异见人士。2017年2月-3月,因其从哈萨克斯坦国探亲回国后,在微信群里转发了一些移民哈萨克斯坦国的信息,发表了相关言论,并协助本村村民移民哈萨克斯坦国,被当地警方知晓,随于2017年3月底被新疆博乐市警方以“出卖国家机密罪”为罪由拘捕,之后一直失联;2017年8月上旬,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法院一审以“泄露国家秘密罪”秘密重判10年。目前被关押于新疆博乐市看守所。刑期至2027年3月。
11、达吾提汗﹒达尔古色孜(哈萨克):1973年出生,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人,哈萨克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牧民,人权捍卫者。自2017年1月1日起,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先后有30多哈萨克族人(不分年龄、职业,甚至有年轻学生及政府公务员等)因“在微信群里,讨论如何移民哈萨克斯坦国”事宜被中共当局抓捕,其亦因关注移民事宜,并积极协助哈萨克村民移民哈萨克斯坦而在此次当局大抓捕中遭受迫害;2017年5月突然被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传唤、刑拘,后很快被温泉县检察院正式批捕,被指“帮人移民到哈萨克斯坦”就是犯了严重的政治问题。2017年7月被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法院一审以“危害国家安全罪”秘密重判12年。其不服,已提起上诉。据悉,羁押期间曾惨遭酷刑毒打,病危住院,但出院后仍被立即重判,其要求聘请辩护律师也被拒绝。目前被羁押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看守所。刑期至2029年5月。
12-13、买麦提明﹒买吐松(哈萨克)、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买麦提明﹒买吐松是新疆和田市伊里其乡嘎宗村农民,伊斯兰教信仰者,人权捍卫者。因经常使用穆斯林祷告方式,被当地公安局认为参与了“非法宗教活动”,2017年9月,被新疆和田市中级法院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判刑4年,刑期至2021年4-5月。吉力利﹒阿布都拉是新疆和田市伊里其乡嘎宗村治保主任,因被当地公安局指控给“买麦提明﹒买吐松通风报信,让他逃跑”,属于政府认定的所谓“双面人”,所以两人同时被捕,后其被和田市中级法院重判17年,刑期至2034年4-5月。
14-15、革命(哈萨克)、叶尔波里(哈萨克):都是新疆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哈萨克族人,自由职业者,伊斯兰教信仰者,哈萨克族人权捍卫者。由于没有办理信教许可证(即未到当地政府部门申请批准),坚持自行做祷告,并经常到清真寺,因此于2017年5-6月被抓捕,后于2017年8月上旬分别被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法院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判刑5年。据一位哈萨克同乡称,因他们都无正式职业,平时靠打散工或装修房子度日,二人家庭都十分贫困。被捕后,当地公安不准家属聘请律师,也拒绝向家属出示判决书。刑期至2022年5-6月。
16、马纳普汗(哈萨克):新疆阿勒泰地區哈薩克族居民,哈萨克族人权捍卫者。2017年4月,因其获得一本从哈萨克斯坦国带回的《古兰经》,所以被当地公安局将其一家三口悉数抓走,并被指控“持有非法宗教出版物”。2017年6月,其“持古兰经案”被当地法院开庭审理,一家三口分别被以“持有非法宗教出版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开庭前,其要求聘请律师遭拒。刑期至2024年4月。
17、丁汉忠:1961年9月8日出生,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丁家山村人,退伍军人,抗暴维权者。2013年因住宅房屋遭强拆而引发权益争议,双方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其房屋虽被当局非法偷拆和强拆过两次,但因其誓死捍卫,屡次报警,并向镇县政府多次反映逼拆问题而使房屋得以保全。但此举却引起当地政府官员的极端仇视。2013年9月25日其房屋遭第三次强拆,因来势凶猛,对方言行蛮横恶劣,差点使其及家人被砸在屋内,随双方发生冲突。其全家遭暴打群殴,其头颅前部被拆迁方严重铲伤,当即血流如注,头昏眼花。其先后5次报警,但警方却迟迟未到,情急之下其被迫自卫反击,导致有2名暴力拆迁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亦因头部伤势过重被送进医院抢救,但很快被赶来的昌乐县警方逮捕。审讯期间,惨遭酷刑折磨。2014年7月28日其被山东潍坊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权终身。其不服上诉。2016年5月6日经山东省高院二审,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7年8月10日再审,最终被以“故意杀人罪”改判为死缓。目前被羁押在潍坊市昌乐县看守所。
18、热合江﹒再努拉(哈萨克):1963年出生,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哈萨克族,牧民,人权捍卫者。2004年,曾因被博乐市警方指控其与当地哈萨克族警官是同谋,而被以涉嫌“间谍罪”刑拘抓走,自此失联,直至2004年8月18日,热合江﹒再努拉才回到家中,并向亲友披露他被警方刑讯逼供36天,受尽折磨,包括不准他睡觉等。审讯员轮流提讯,强逼作伪证,逼他承认博乐市哈萨克族高官玛告向他提供了国家机密信息,要求他转交给哈萨克斯坦国安全部在新疆阿拉木图的两位情报官。在他坚决拒绝后,又强逼他指控一位当地安全局人员、哈萨克族人卧热阿力汗是他的同谋,他最终迫于无奈被迫指控。因此,2004年9月8日热合江﹒再努拉与卧热阿力汗两人都遭秘密判刑。其中,热合江﹒再努拉被博乐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重判13年,刑止2017年9月7日。然而,就在他刑满出狱之际,其妻子帕力旦接到当局电话说,热合江已于当日被博乐市国保送往新疆温泉县“去极端化教育基地”接受再教育,继续羁押1年,且不准亲友探望。此前在新疆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其妻子帕力旦每年前往探监一次,每次只准探监10分钟。预计将于2018年9月7日获释。
3/ 本月度二审信息:
贵州遵义市维权公民卢昱宇,由于是民间维权事件网路资讯平台“非新闻”创办人、公民记者,2016年6月16日被云南省大理市警方刑拘,2017年8月3日被云南大理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7年9月18日经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仍被羁押于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看守所,曾遭酷刑折磨。刑期至2020年6月15日。
本期报告虽经本网信息中心认真核查,并得到中国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协助,但仍因条件所限,无法做到适时、准确统计全部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信息,若有纰漏之处和补充信息,敬请读者指正,并尽可能知会本网。
本报告愿竭力就包括汉、藏、维、哈萨克、回、蒙古等中国大陆多族裔政治犯、良心犯在内的信息进行收集和编撰,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当前中国大陆政治犯、良心犯的恶劣、困苦生存境遇。本网邮箱:wqw2011@gmail.com
本期报告表明,中共当局对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的判罪罪名多达46种:
1.“故意杀人罪”;2.“反革命放火罪”(1989年判刑罪名);3.“故意伤害罪”;4.“间谍罪”;5.“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6.“泄露国家秘密罪”;7.“组织非法示威罪”;8.“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9.“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10.“分裂国家罪”;11.“扰乱社会秩序罪”;12.“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1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14.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15.“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16.“寻衅滋事罪”;17.“非法集会罪”;18.“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9.“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颠覆国家政权罪”;21.“煽动民族仇恨罪”;22.“组织邪教罪”;23.“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4.“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5.“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26.“盗掘古墓葬罪”;27.“合同诈骗罪”;28.“职务侵占罪”;29.“敲诈勒索罪”;30.“贪污罪”;31.“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2.“虚报注册资本罪”;33.“非法经营罪”;34.“爆炸罪”;35.“遗弃罪”;36.“强奸罪”;37.“信用卡诈骗罪”;38.“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39.“受贿罪”;4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41.“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42.“虚假出资罪”;43.“持有非法宗教出版物罪”;4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45.“携带危险物品危害公安安全罪”;46.“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
本期报告表明:酷刑及虐待依然严重,很多政治犯、良心犯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其一,继上期报告之后,截至目前,依然存有大量在押政治犯、良心犯、人权捍卫者因狱中生存条件甚差或遭遇严重不公及狱警恶意殴打、刁难等,以致健康严重受损,甚至危机生命等事实;很多人在押期间都遭受过刑讯逼供、酷刑或长期非人虐待、被强关精神病院,甚至被酷刑致死、被长期监禁和被延期监禁。
如贵州省遵义市维权公民卢翌宇、山东省潍坊市抗暴维权者丁汉忠、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哈萨克族人权捍卫者热合江﹒再努拉、新疆人权捍卫者达吾提汗﹒达尔古色孜等即是鲜明的例证。
1、贵州遵义维权公民卢翌宇,因创办网络资讯平台“非新闻”,并系列收集、发布众多含强拆抗争、工人罢工、业主维权等社会群体事件及存在问题而多次遭当局删帖和封号。2016年6月16日被云南大理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2016年7月21日被正式逮捕,关押在云南大理市看守所。至2017年8月3日被云南省大理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7年9月18日又经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据悉,在羁押期间,其备受酷刑折磨。
2、山东潍坊抗暴维权者丁汉忠,2013年因所属住宅遭政府强拆而引发房屋权属及拆迁安置补偿争议,因其誓死捍卫房产,屡次报警并多次到镇/县政府反映逼拆问题而使房产得以保全,但却引起当地官员极端仇视。2013年9月25日其房屋被第三次强拆,全家遭暴打群殴,其本人头颅前部亦被拆迁方严重铲伤,当即血流如注,头昏眼花。虽当场5次报警,但警方却迟迟未到。情急之下丁汉忠被迫拿起镰刀自卫,最终导致2名暴力拆迁者伤亡。其亦因头部伤势过重被送进医院抢救,但很快被赶来的警方以涉“故意杀人罪”逮捕。2014年7月28日丁汉忠被山东潍坊中级法院判处死刑,2017年8月10日再审,最终被改判为死缓。据悉,羁押期间,其惨遭酷刑折磨。
3、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哈萨克族人权捍卫者热合江﹒再努拉,2004年曾被警方以涉“间谍罪”刑拘,直至2004年8月18日才被获准释放。回家后亲友才获悉,他被警方刑讯逼供36天,受尽折磨,包括不准他睡觉等。审讯员轮流提讯,强逼他作伪证,逼他承认博乐市哈萨克族高官玛告向他提供了国家机密信息,要求他转交给哈萨克斯坦国安全部在新疆阿拉木图的两位情报官。在他坚决拒绝后,又强逼他指控另一位当地安全局人员、哈萨克族人卧热阿力汗是他的同谋。由于受尽酷刑折磨,他最终被迫违心地去做指控。因此,2004年9月8日热合江﹒再努拉与卧热阿力汗两人都被以“间谍罪”秘密重判。其中,卧热阿力汗刑期不详,而热合江﹒再努拉则被重判13年,刑期至2017年9月7日。然而,就在他刑满出狱之际,其妻子帕力旦接到当局电话称,热合江将于当日被博乐市国保送往新疆温泉县“去极端化教育基地”再继续羁押1年,且不准亲友探望。预计将于2018年9月7日被获准释放。
4、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人权捍卫者达吾提汗﹒达尔古色孜,仅因为2017年初以来,在微信群里和友人讨论、帮助村民如何移民哈萨克斯坦国事宜,即被当地警方于2017年5月以涉“危害国家安全罪”刑拘,后被温泉县检察院很快批捕,被指控他“帮人移民到哈萨克斯坦就是犯了严重的政治问题”。2017年7月被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法院一审以“危害国家安全罪”秘密重判12年。据悉,羁押期间他惨遭酷刑毒打,导致病危住院,但出院后仍被立即重判,其要求聘请辩护律师也被拒绝。
其二 ,从本网现有收集的在押良心犯资料来看,继江泽民、胡温之后,至今习近平主政时期,中共当局对宗教人士的迫害愈发严重。就全国情势来看,尤其是对各地区、各族裔民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打击、逼迫情况加大了严打力度,无论是基督教家庭聚会成员、“三自”教会成员、法轮功信仰者、“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成员、“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成员、新疆、西藏、内蒙古及东北三省等地区各民族宗教信仰者、追随者等,都纷纷遭到严控和迫害。一些宗教信仰者传道人或骨干成员只要宣传教义、发展教友,即遭抓捕,或被冠以涉嫌“邪教罪”重判和施以酷刑虐待,或被以涉嫌“煽动宣传极端宗教思想”刑讯逼供和重判,甚至被酷刑致死。本期报告中新增被判刑的新疆哈萨克族良心犯买麦提明﹒买吐松,吉力利﹒阿布都拉,革命,叶尔波里,马纳普汗,新疆回族良心犯黄世科即是极突出的例证。
1、新疆和田市哈萨克族良心犯、人权捍卫者买麦提明﹒买吐松,仅仅因为经常使用穆斯林祷告方式,被当地公安局知道后,就称他“参与了非法宗教活动”,于是很快被抓捕,2017年9月即被新疆和田市中级法院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判刑4年。而同案另一位良心犯吉力利﹒阿布都拉,由于是买麦提明﹒买吐松同村的村治保主任,被当地公安指控给“买麦提明﹒买吐松通风报信,让他逃跑”,属于政府认定的“双面人”,所以也被迅速抓捕。2017年9月吉力利﹒阿布都拉被和田市中级法院以“通风报信”罪由重判17年。
2、新疆伊犁哈萨克族良心犯、人权捍卫者革命、叶尔波里,二人都信奉伊斯兰教,仅仅由于没有办理信教许可证(即未到当地政府部门申请批准),坚持自行祷告,并常到清真寺敬拜,所以2017年5-6月竟被抓捕,后于2017年8月上旬分别被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法院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秘判5年。被捕后,当地公安不准家属为他们聘请律师,也拒绝向家属出示他们的判决书。
3、新疆阿勒泰地區哈萨克族良心犯马纳普汗,2017年4月,仅因为其获得一本从哈萨克斯坦国带回的《古兰经》书籍,所以被当地公安局将其一家三口悉数抓走,并宣称他们家里有“非法宗教出版物”。2017年6月,其一家三口分别被当地法院以“持有非法宗教出版物罪”重判7年。开庭前,其要求聘请律师遭拒。
4、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回族良心犯黄世科,自2016年起,因组建微信群“穆斯林礼拜”和“梁堡道堂文化学习”,并向两微信群的亲朋好友讲解如何做回教礼拜及回民古尔邦节宰牲的目的等内容,遂于2016年8月24日被伊犁州伊宁县警方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刑拘,一个月后被伊宁县检察院批捕,指控其在非宗教活动场所讲经,扰乱了正常的宗教管理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所以犯罪。2016年12月12日其被伊宁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2年。因其不服上诉,所以至2017年9月11日,其又被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二审,更换罪名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刑2年。
总之,由于基督教、伊斯兰教、法轮功、“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教派等宗教信徒数量不断扩大,其信仰导向显然与当局的希望倾向大相径庭,无形中对当局专制的意识形态及蛮横管理手段产生了对抗和挑战,所以,各地执政者大肆抓捕、重判宗教人士,严查关闭宗教聚会地点,推倒强拆基督教教堂,甚至禁止外挂基督教十字架标志、禁止穆斯林族群戴头巾、禁止穆斯林同胞给子女取名时起带有传统色彩的穆斯林名字,对去世的亲友禁止让哈萨克族、回族等阿訇用传统的穆斯林方式祈祷下葬、禁止穆斯林族群使用传统方式私自祷告甚至持有一本从国外带回的《古兰经》,严禁“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等宗教组织发展信徒等,这已成不争事实。此一现象,表面上维护了“社会稳定”,实则加剧了社会矛盾的日益恶化。
其三,中共当局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残酷迫害和镇压从未停止,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依然存在而且活动猖獗。中共当局特有的“洗脑班”对于法轮功信仰者而言,其强迫(即强制转化思想)手段基本上与酷刑虐待相连。近几年已有众多人被绑架、被关黑监狱、被超期秘押、被判刑,而且不分性别、年龄、健康情况等,基本上都遭遇过酷刑虐待或非人待遇。已知判刑最重者是12年;判刑3-4年者人数最多;有众多人均遭数次判刑,并有多人在绑架、密押及监狱中生命垂危甚至惨遭迫害致死。谭凤江、沈滨即是显明的一例。
1、黑龙江伊春市良心犯谭凤江,多年来因信法轮功,惨遭当局的迫害。2001年曾因为法轮功鸣不平到北京参加和平请愿活动而被伊春市当局劳教2年,2006年因宣传法轮功又被伊春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刑7年。在佳木斯莲江口监狱服刑期间,曾惨遭狱警和犯人合伙毒打、电击、野蛮灌食等非人折磨,导致其左耳被打伤。刑满出狱后,因替其他法轮功成员聘请辩护律师,惹恼当局,又被警方行拘。2016年9月再次被伊春警方刑拘,同年10月底被伊春市五营区法院第二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重判7年。目前在哈尔滨市呼兰监狱服刑,而其被送进监狱至今,家人未收到任何通知书。
2、四川彭州市良心犯沈滨,自1997年以来,因信仰、宣传法轮功备受当局打击迫害,曾数次被非法拘留、劳教、关精神病院、洗脑班,并因此被迫流离失所近14年。2000年11月底曾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里惨遭虐待及长期包夹酷刑,次年又遭公职单位无故除名、其户籍和身份证也被当地派出所偷偷注销。2002年3月被非法关进精神病院,同年下半年因在精神病院被迫害导致腰椎骨折,瘫痪在床。其为此绝食抗议又遭野蛮“灌食”迫害。2016年11月再次被刑拘,2017年7月17日被四川什邡市法院以“邪教罪”冤判4年。
由此可见,自习近平主政以来,中共当局在加紧镇压各地人权捍卫者、底层民众的基本维权、政治民主、宗教信仰自由的诸多诉求过程中,打压行动已变得愈发目无法律、蛮横霸道、为所欲为。许多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案例已一再表明,当局对外宣称的所谓“中国梦”仅限于口头,是对中国老百姓和国际社会的瞒哄欺骗,它显然与真正意义上民主诉求的“宪政之路”南辕北辙。
而且,为进一步控制人们的自由信仰意识,进一步镇压觉醒中的人民捍卫权利和追求民主自由的行动,当局经常成立所谓“专案组”,公然挑衅和藐视司法正义程序,酷刑虐待频然,手段极其残忍卑劣,使得许多身陷囹圄的在押政治犯、良心犯、人权捍卫者、宗教信仰人士毫无基本的人权保障和法律尊严。这一不争事实亟待让国际社会进一步了解,并吁请国际社会给予中国大陆空前糟糕的人权状况尽多的关注及实际干预,坚决谴责酷刑的存在,敦促中共当局切实兑现已签署的《联合国国际反酷刑公约》,释放所有政治犯、良心犯和人权捍卫者。
以上这些情况都会在以下名录简介中逐一披露。
二、本期报告430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本期在押已判430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单是按照被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统计的。名单如下:
1、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2、死缓4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丁汉忠
(二)无期徒刑:共计15人。他们是:
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三)有期徒刑:共计409人。他们是: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2、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3、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4、判刑17年,1人: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藏)
6、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 贡却才培(藏)、丹增曲卡(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7、判刑14年,6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珠扎(藏)
8、判刑13年,7人:谢长发、次成加材(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洛桑克珠(藏)、热合江﹒再努拉(哈萨克)
9、判刑12年,12人:李必丰、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姜伟、洛桑格培(藏)、肖传雄、达吾提汗.达尔古色孜(哈萨克)
10、判刑11年,5人: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吕耿松、多杰扎才(藏)
11、判刑10年6个月,3人:景春、陈树庆、魏永汉
12、判刑10年,25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李雪、洛桑丹增(藏/左贡寺高僧)、夏霖、杨雄、庄友布、奧坎(哈萨克)、格桑秀郎(藏)、萨尔克提江(哈萨克)、肯杰别克﹒阿纳尔别克(哈萨克)、
13、判刑9年,7人:陈卫、平措多吉(藏)、胡功、艾则孜•艾买提(维)、梁少琳、洛珠(藏)、余光河
14、判刑8年6个月,1人:程进峰
15、判刑8年,15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宋桂香(青岛市)、解正义、达日(藏)、赞查(藏)、钟兴秀、赵海军、金丽燕、哈布力(哈萨克)
16、判刑7年6 个月,6人:韩海、洛桑嘉杨(藏)、胡石根、周启良、王传煌、汪黎明
17、判刑7年,24人:朱虞夫、范舜辉、胡林坡、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千果寺高僧)、刘湘菊、张素华、周世峰、付文花、张茂元、封金华、班阔吉(藏)、李东哲(朝鲜族)、朴顺南(朝鲜族)、田先桂、汤道芳、谭凤江、陈开奇、热杂提﹒热斯汗(哈萨克)、任胜林、孟庆素、翟永池、马纳普汗(哈萨克)
18、判刑6年6个月,4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洪永忠
19、判刑6年,16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杨茂东(化名郭飞雄)、肖蕴玲、格西次旺朗杰(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王静哲、高一川、关振林、格西丹增巴桑(藏)、杨锦贞、崔德(藏)、王淑蓉
20、判刑5年8 个月,1人:田长青
21、判刑5年6个月,4人:魏安平、黄成、孙忠明、李纪凤
22、判刑5年3个月,1人:王建民
23、判刑5年,32人:瓜什则•久美(藏)、刘家财、任拉成、多丹(藏)、丹增让卓(藏)、唐荆陵、马德、隋双胜、朱亚先、吴海波、赵凤然、高永伟、叶明、徐世平、许继文、詹世昌、刘国霞、黄文勋、孙峰、吴芳、阿贾贾(藏)、戴学林、赵春侠、李媛、黄潜、杨兆存、王路路、更敦扎巴(藏)、李薇、颜韶燕、革命(哈萨克)、叶尔波里(哈萨克)
24、判刑4年10个月,1人:王晶
25、判刑4年6个月,21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胡秀祥、赵多扣、罗志淑、邢望力、李海勤、纪思亮、刘永成、麻国平、康照富、李生金、程康明、陈启棠、王田、林丽芳、刘少明
27、判刑4年,54人:贾灵敏、陈英华、赵伟良、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于溟、徐志强、张荣平(化名张圣雨)、屈德飞、高建龙、赵丽荣、韩莹、徐红、徐学玲、陈纯洁、车平平、林美芳、王小群、史玉华、尹红、张世凤、万大久、周法、朱莲英、赵海、肖玉芝、钟仁权、康治强、郭玉番、贺凤、李洪文、刘国海、高汉成、唐国良、胡传菊、李玉凤、陈云飞、程亚杰、朱崇华、陈明燕、洛桑西热(藏)、沈滨、廖挺、周亚平、卢昱宇、陶席珍、方世凤、胡关霞、胡宝日、李艳和、周虹、买麦提明﹒买吐松(哈萨克)
28、判刑3年10个月,1人:沈治和
29、判刑3年9个月,2人:张彩连、李洪升
30、判刑3年6个月,35人:王民兵、郭江涛、靳小留、袁新亭、林淞滨、张玉军、贾太青、党存平、白鹤、文玲、杨福静、李慧风、鲁兵团、徐权、段金孝、李方洪、吴银洪、王晓莺、潘慧芬、张巧兰、蒲现芳、孙永芝、文戍林、宋桂香(丹东市)、张小玉、吴刚、郑景贤、林秀丽、时育红、尹旭安、王松艳、陈素侠、陈星光、杨昌琴、王亚芬
31、判刑3年3个月,2人:吴志岐、鲁炳华
32、判刑3年2个月,3人:孙舒佳、汤道玲、曹雪章
33、判刑3年1个月,2人:赵刘枝、林祖恋
34、判刑3年,59人:柴宝文、孟海霞、夏明礼、珠洛(藏)、尹卫和、张选华、程建国、徐凤娥、任琳、齐向阳、罗国龙、梁志群、魏振群、李彦才、石丽华、李九江、王美娟、王桃梅、程相奎、洛桑(藏)、洛桑(藏)、江白嘉措(藏)、阿扎(藏)、张水莲、郭碧珍、王秀珍、何爱云、陈凤、赵月花、蒋欣波、邹稳玉、胡卫荣、雷凤梅、高应品、白塔布那(蒙)、佟连柱(蒙)、徐广东、刘金果、马军利、蔡加粦、庄松坤、李楚卢、陈素转、马慧超、时锦燕、苏昌兰、刘林、王恩平、郑兰、刘燕、王淑英、杨贵媚、周建华、姜彦、王芳、姜涛、丁旭芳、徐长虹、郑自祥、陈金秀、王邦基
35、判刑2年6个月,16人:苏玉香、周燕琼、李仁奎、周粉香、贡桑(藏)、班丹仁曾(藏)、察桑(藏)、绕旦(藏)、旺贡(藏)、马跃群、黄春花、李国志(又名仰华)、孙恩伟、韦朝芝、沈爱斌、沈立秀、陈昌英
36、判刑2年5个月,1人:李燕军
37、判刑2年3个月,1人:单利华
38、判刑2年,15人:吕桂荣、杨小凤、张继红、王爱华、张春燕、肖春红、张炳钗、丁美芳、王江峰、詹丽华、王志辉、刘建平、海文明(蒙古)、黄世科(回)、孙晓龙
39、判刑2年以下,7人:钱祥梅、陆立明、朱丙泉、周小凤、胡金彦、李会民、孙根连
40、刑期不明,7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项逢选、苏东亮
三、本期报告430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按刑期长短排序)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6人。他们是:
1/ 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1、王国廷: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维权者王复春之父,“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其子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指使,并唯恐王国廷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年5月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其家中肆意打闹,其子王复春闻讯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月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月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其家,对其实施肆意殴打,其子女家人及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2013年9月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2016年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二人死刑复核通过并执行。王国廷重新庭审量刑。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2、许有臣:出生年月不详,河南省焦作市人,佛教徒,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李封东会25号居民,维权冤民。1993年,曾因其妻张小玉家中从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某集体组织中收购一煤矿,后遭遇违约收回,致其家庭损失近7000吨煤,其家虽提起诉讼获胜,但却一直无人赔偿经济损失,故而夫妇二人被迫走上维权之路;上访期间,因其为人和善,曾长期坚持为众访民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及摆脱被截访困境;曾因上访而自己多次横遭暴力截访、暴打、警方训诫与拘留等;2014年7月17日,因长期坚持在北京信访维权而河南焦作警方截访,在被强行押往家乡途中,双方发生冲突,后被警方指控因其用水果刀刺伤一名王姓警察,导致对方死亡,遂很快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其代理律师要求验尸,不仅遭警方拒绝反而将王姓死者尸体匆匆火化;2014年8月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并关押在焦作市公安局看守所;2015年12月30日,其案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开庭受理;2016年12月16日,被河南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在看守所内曾遭受酷刑虐待;律师多次要求对其会见,亦遭拒绝。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三门峡看守所。
2/ 死缓,4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丁汉忠
1、朱惠来: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惠来父子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子朱培忍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前往和其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刑;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
2、朱培忍: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湛江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东海岛英雄”,抗暴维权者。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培忍和其父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父被严重殴打;其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上前与父亲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随被警方拘捕,但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其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缓。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其依然不服,继续上诉,至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湛江市中级法院再审朱惠来父子抗暴杀官案,最终结果一直不详。目前被关押地点不详。其在看守所惨遭酷刑,肝部被打裂,生殖器被打烂,牙齿被打掉,为此曾被送医院抢救。
3、罗让贡求(藏):男,43岁,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共当局指控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年8月3日罗让贡求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丁汉忠:1961年9月8日出生,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丁家山村村民,退伍军人,抗暴维权者。2013年因其住宅遭强拆而引发房屋权属争议,双方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其房屋虽被当局非法偷拆和强拆过两次,但因其誓死捍卫,屡次报警,并到镇县政府多次反映逼拆问题而终使家园得以保全,遂引起当地官员的极端仇视。2013年9月25日其房屋被进行第三次强拆,因来势凶猛,言行蛮横恶劣,差点使其和家人被砸在屋内,随引起冲突,其全家遭暴打群殴,其头颅前部被拆迁方严重铲伤,当即血流如注,头昏眼花。其曾先后5次报警,但警方却迟迟未到,情急之下其被迫自卫,致使2名暴力拆迁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亦因头部伤势过重被送进医院抢救,但很快被赶来的昌乐县警方逮捕。审讯期间,惨遭酷刑折磨。2014年7月28日其被山东潍坊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权终身。其不服上诉。2016年5月6日经山东省高院二审,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7年8月10日再审,最终被以“故意杀人罪”改判为死缓。目前被羁押在潍坊市昌乐县看守所。
(二)无期徒刑:共计15人:
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1、王炳章:1947年12月30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籍人,基督徒,美国永久居民,中国在押政治犯。1982年曾在美国创办《中国之春》杂志,被捕前任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2002年7月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绑架后带到中国境内被警方拘捕;2003年2月10日以“间谍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刑无期徒刑。据其家人称,王炳章的身体现在随时有生命危险,狱方已在囚室安放了警报器,要求其一旦感到有任何不适马上按响警报;其深知自己健康状况频危,已经写好遗嘱,希望“请加拿大牧师前往中国为他送葬,并要求做遗体解剖公布死因”。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北江监狱(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梨市镇7号信箱6-9,邮编512140)服刑。
2、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1977年9月2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人,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播音员、记者、编辑,业余担任维语彩丽肯(清风)网(salkin.cn)主持人,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广东韶关6•26事件后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把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的示威号召等一些汉语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发表在中国境内维语网站彩丽肯网(salkin.cn),有协助煽动之后乌鲁木齐7•5事件的嫌疑,遂于2009年9月被警方逮捕;2010年4月1日,买买提江•阿布都拉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的乌苏监狱服刑。
3、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1979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原任职乌鲁木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网络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在7•5事件发生时用手机短信向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遂于2009年7月14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逮捕,据称在拘留期间曾遭受酷刑虐待;2010年4月1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女子监狱服刑。
4、旺堆(藏):1970年出生,籍贯不详,藏名Wangdu,拉萨大昭寺僧人,原澳大利亚伯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Burnet Institute)雇员、拉萨市艾滋病毒预防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3月13日曾因参与和平示威而被捕,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在拉萨市桑目叶监狱(Sangyip Prison)服刑。服刑期间,又因参与了1991年5月抗议中共庆祝“解放”昌都40周年纪念的活动,而被拉萨市中级法院加判4年,随后被迁往拉萨市札基(Drachi)监狱服刑;1997年7月,刑满释放,之后在澳大利亚一家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任职,并在拉萨市及其邻近的乡镇从事艾滋病专项预防服务,并用汉藏双语印制出版多种相关病源常识及预防手册、海报与传单;2008年3月14日,被拉萨市警方突然抓走刑拘,理由是涉嫌“接触并提供国外反政府势力信息”,后被正式逮捕;因是累犯,2008年10月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疑似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5、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1969年10月2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人,原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教师,维族学者,维汉双语网站“维吾尔在线”创建人。曾于2006年创办维吾尔在线网站,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发生“7•5”事件期间,因该网站被当局视为进行了“大肆煽动宣传,传播谣言”的活动,7月8日,伊力哈木及其家人即被中共当局带走,隔离软禁于北京周边某处,后来在作家王力雄等数百人联署的《关于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遭拘押的呼吁》之下,8月23日,才被释放回家;2013年10月,又因北京发生天安门撞桥事件,遂于11月2日在开车带孩子及妻子外出时遭遇国保便衣警察的驾车冲撞及恐吓。2014年1月15日,再次被北京及新疆警察从家中带走刑拘,被羁押于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2014年2月20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理由是“伊力哈木•土赫提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推翻政府',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活动”;2014年9月23日,最终被新疆自治区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重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不服上诉,2014年11月21日经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其亲属前往探视,送钱及衣服等物品遭狱方拒绝,理由竟是伊力哈木的钱尚未用完,被羁押者无需送衣物。
6、白玛益西(藏):1981年出生,藏名Pema Yeshi,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尼达村农民,藏族人权捍卫者。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判为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7、索南公保(藏):1985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吧龙县人,藏名Solnam Gonp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藏族人权捍卫者。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8、吴泽衡:1967年7月18日出生,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佛教徒,“华藏宗门”创始人,人称“行武禅师”,原“国际生命科学研究中心”香港总干事、亚洲部执行主席。自幼信仰佛教,1978年起潜心学习并武术、兵法、医道等多元知识,后在少林寺拜高僧释德禅大和尚为师,研读经书,19岁已成为少林寺史上最年轻的总监坛;1990年自创气功门派“华藏功”,2013年更名为“华藏宗门”;1993年—1995年已在海内外颇具声望;1998年11月20日曾撰文并上书《和谐社会的具体建议》,建议中共当局政治透明及对政治体制改革,因涉及信仰、党外监督、有限政府、选举等问题而被当局严控,后被刑拘,1999年9月10日被北京警方正式逮捕,2001年11月2日被北京市高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刑11年,并惨遭狱中酷刑虐待;2010年2月获释后,其恪守信仰理念,再次发声坚称自己“对中华民族忠贞不渝,扶持正法,维护社会和谐统一”,且力推开展大型慈善活动,发起“辟谷行善、日行一善”,“公民互爱运动”等活动;2011年8月6日曾因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认定其为88世佛教直系传人,并接到多个国际宗教组织的访问邀请,而被当局拒发出境旅游签证;随着中共当局近年来对宗教打压迫害程度的加强,2014年7月29日其再次因政治及宗教信仰因素被珠海市警方以涉“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其住地被查抄;2014年5月18日其被以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诈骗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四罪名提起公诉;2015年10月30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以上述四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其宗教派别被定为邪教组织,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其已从广东省四会监狱转送至新疆某监狱服刑。
9、龚圣亮:基督教牧师,华南教案首犯。龚圣亮牧师是湖北省枣阳市人,华南教会(SCC)的创始人和领袖,该教派是中国一个家庭教会团契,在几个省份有5万名信徒。2001年7月,龚圣亮在湖北省钟祥市被捕,同年12月,他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根据中国的反邪教法判处死刑。但由于国际压力,中国放弃了宗教罪名和死刑,并下令重新审判。中国湖北省高级法院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荆门市中级法院对基督教华南教会五名成员的死刑判决后,荆门市中级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把龚圣亮、徐福明、胡勇等三人改判无期徒刑,龚邦坤、李英改判15年有期徒刑,原先在一审被判12年和10年徒刑的向凤屏和刘先知等四人获当庭释放。一些作证反对龚的人后来表示,他们遭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
10、徐福明:与龚圣亮牧师同案。河南省台前县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多人积极参与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创建和发展活动,在成为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骨干之后,又力促教会活动发展至湖北、河南、四川等多个省市,使该教会不仅在人数达5万信徒,而且在实力上也日趋增强,随引起中共强烈不满和极度恐慌,将华南教会定为“邪教”,其亦在此打击“邪教”行动中遭到严重逼迫打压;2001年8月9日,因被控涉嫌“参与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9月4日被正式逮捕;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年10月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1、胡勇:湖北钟祥市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龚圣亮、徐福明等人共同组建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是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的骨干成员,并积极力促该教会在活动范围和信徒人数等方面迅速发展,随引起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慌和强烈不满,在把华南教会定性为“邪教组织”的同时,亦对其及其多名教会骨干成员施以严酷的打击;2001年10月10日,因与徐福明等人一起被控涉嫌“参与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10月19日被正式逮捕;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年10月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2、巩进军:曾因房屋遭遇强拆而上访多年,并屡遭截访,被遣返原籍;2013年11月14日,因长期滞留北京上访,遂被送至黑监狱马家楼关押,后又被遣返原籍,途中其一行四人(均为访民)因遭到黑保安的非人虐待且拘不让饮食,故而在其人身自由及安全被“黑保安”非法严重侵害的情况下被迫予以正当防卫,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引发刺死黑保安事件(警方称一死一伤);案发后河北省饶阳县警方迅速将其抓捕刑拘,并被关押在河北省衡水市深州看守所;2014年11月28日被正式批捕;2016年1月15日被河北省衡水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据悉其在被审讯时曾遭严重酷刑,仅一天即被电击50余次。目前在河北省某监狱服刑。
13、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人,因笃信伊斯兰教,同时又经常收留流落街头的儿童,宣传和教育他们学做好人、遵守宗教道德,从而碰触到当局的敏感神经;又因中共长期以来对维吾尔人的宗教信仰采取高压控制政策(中共当局相关法规规定,凡私自进行宗教信仰教育属违法行为,凡私自指导、主持伊斯兰教教育属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不仅对进出清真寺的人员实施全面监控,而且对18岁以下维吾尔青少年、维吾尔共产党员进寺礼拜更是予以极力限制,尤其是明令禁止跨村礼拜,限制朝觐,严禁穿“伊斯兰”服饰,禁止学生及公务员按宗教教义习俗封斋等,故而在2008年3月—6月的新疆地区宗教活动大抓捕行动中,在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和尼勒克县竟抓捕了12名伊斯兰教宣传者;在此高压管控下,2008年4月14日,其亦被伊宁市警方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拘,并被指控有向青少年灌输“非法”宗教的行为,属从事以“分裂主义”为目的的非法宗教活动,是“分裂分子”,后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09年3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秘密判处无期徒刑;其代理律师被政府指定。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监狱服刑。
14、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197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伊宁市克拜克玉孜村农民,曾当过木工,维吾尔名Abdurazzak Shamseden,新疆著名持不同政见者。1994年曾因其胞弟萨迪尔丁·夏木西丁(Sadirdin Shamseden)发起一个旨在解决维吾尔人酗酒及毒品泛滥等社会问题的民间草根运动(又叫“麦西莱普活动”),其亦参与其中。尽管几年间该运动发展日益壮大,覆盖了几乎整个伊宁周边地区,但终因碰触到中共高层的敏感神经,引起中共新疆当局的极度恐慌,遂遭强力打压;1996年麦西莱普活动被政府明令禁止;1997年2月5日新疆伊宁发生维吾尔族市民大规模抗议游行示威,虽被很快强力镇压,但之后伊宁地区的胡迪亚玉孜村又发生了警民冲突,且又有六人被军警枪杀,因其外甥哈穆提•莫哈买提(Hemmat Muhemmet)是警民冲突中死亡青年之一,所以其亦被怀疑参与其中。1998年4月18日被当局抓捕,并被指控与2.5伊宁抗议示威及本次警民冲突有关;1999年7月其被伊宁市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据悉其惨遭刑讯逼供和极端非人待遇;审讯和审判期间,几乎所有人道权利及法律基本权利均被剥夺,既无任何法律代理,又不准与家属见面,其家属不仅没有接到审判日通知,判决书中也无确切审判日期,亲属只是在上诉截止日前三天,才由小道消息获此判决信息。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第一监狱服刑。
15、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1969年3月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人,维吾尔名Huseyin Celil,伊斯兰教徒,早期为伽师县农场农民,后为某清真寺主持,加拿大籍公民,新疆地区著名持不同政见者,非暴力政治活动推动者、人权活动家。早年曾因组党罪名而被判入狱,1990年代末刑满出狱,2000年设法逃离中共当局控制,后被土耳其所在联合国难民署接收为难民并于2005年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2006年3月,因探望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岳父母,在更新签证时被乌兹别克斯坦当局无端拘捕,2006年6月,被中国当局以“参与了‘东突解’、‘东伊运’组织的恐怖主义活动”为罪由跨境抓捕回国。2007年4月19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二罪并罚,最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2007年7月1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世界人权组织的强烈呼吁和国际舆论的压力下,2016年2月1日其刑期被缩减至15年有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21年6月。
(三)有期徒刑:共计409人。
1/ 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
1、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1955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人,维吾尔族,新疆著名宗教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11月被新疆警方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 和煽动分裂等罪由刑事拘留,至1993年被当地法院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2年11月即将获释时,又被莫名延长刑期3年;之后又于2005年、2008年、2011年分别被延长刑期(注:此三次加刑中,仅有2009年其家属收到当地法院的书面判决书,判决书称,其“在狱中一直拒绝接受监狱教育改造,屡次被发现祷告,公开宣布进行绝食,并咒骂和袭击监督他的囚犯”),先后加刑11年,累计坐牢已23年。2014年6月13日,本应是其最终获释的日子,但中共当局并未释放他,反而告知他将再次加刑5年;据悉,其就此在狱中进行绝食抗议,以寻求和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包括要求申诉权等),同时其家属探视权亦被剥夺。目前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三监狱服刑。刑期再次被延长至2019年6月13日。
2/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1、陆建华:1960年7月3日出生,上海市人,前中国最高层核心智囊之一,第二届“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和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等职,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0年起,因陆续为香港记者程翔提供70余篇稿件,其中2004年5月所提供的4篇文章内容被中共视为涉及“国家绝密资料”,遂于 2005年4月被国家安全局秘密拘捕;后经秘密审判,2006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20年;其上诉坚称自己被冤,均被驳回。目前在北京市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4月。
2、李文明:1964年出生,甘肃省兰州市人,原名李明义、李明一,原甘肃省兰州机车厂职工,法轮功信仰者,原兰州市七里河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99年7月21日,曾因信仰和负责兰州七里河地区法轮功信仰者的管理工作,被当地警方从工作单位非法抓捕,至6个月后才被释放;2000年,曾因前往北京上访,被北京警方非法关押3个月;2000年5月,曾因参加被迫害致死的兰州法轮功信仰者姚宝荣的悼念,被警方当场非法绑架、劫持,后被送至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01年11月—2002年2月,因其获释后又被强迫接受洗脑教育,其不堪受辱虐待而逃离洗脑班,随被警方悬赏通缉;2002年9月,被兰州市七里河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20年;据悉,其在狱中遭受严重迫害,多次受恶徒殴打、电击等酷刑折磨,生命垂危,同时,因其自幼是孤儿,妻子肖彦红亦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判刑,故迄今无人前往探视。目前在甘肃省兰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9月。
3/ 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1、张海涛:1971年出生,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原1990年代国企下岗工人,新疆区域电信产品销售者、自由职业者,民主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年6月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事拘留、逮捕;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羁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看守所。据悉,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警方冻结,妻子即将生育,生活面临极大困境。2015年11月18日再次被变更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超期关押,2016年1月15日被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重判徒刑19年,剥权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其不服上诉,2016年11月28日经新疆乌鲁木齐高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沙雅监狱九监区服刑。刑期至2034年6月25日。
4/ 判刑17年,1人: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
1、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新疆和田市伊里其乡嘎宗村治保主任,哈萨克族人权捍卫者。因同村村民买麦提明﹒买吐松经常使用穆斯林方式祷告,被当地公安局指控有“非法宗教活动”之嫌,进而抓捕刑拘,吉力利﹒阿布都拉亦因此被当地公安局指控给“买麦提明﹒买吐松通风报信,让他逃跑”,属于政府认定的所谓“双面人”,所以二人同时被捕。2017年9月,二人同案均被判刑,买麦提明﹒买吐松被判4年,而吉力利﹒阿布都拉被新疆和田市中级法院重判17年,刑期至2034年4-5月。
5/ 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藏)
1、次旺嘉措:1978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藏名Tsewang Gyats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随于2009年3月11日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3月10日。
6/ 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藏)、丹增曲卡(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1、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196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原《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新疆经济报》前记者,原“维吾尔在线”网站的编辑和管理员以及维吾尔在线论坛版主,维吾尔著名媒体人,中国在押政治犯。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后因多次接受包括香港《亚洲周刊》在内的采访,分析新疆骚乱的深层次原因,批评时任自治区书记王乐泉治理政策不当,并透露自己曾经在7.5 前一天向新疆领导部门提出过预警却未被采纳等,遂于2009年10月1日被警方从乌鲁木齐家中抓走,关押在乌鲁木齐天山看守所;10月4日其家人收到当局的拘捕通知书,随后被乌鲁木齐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新疆昌吉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9月30日。
2、贡却才培(藏):1970年出生,藏名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欧拉乡人,曾担任玛曲县藏文中学英语教师,并任玛曲县畜牧局公务员、藏语及藏族网络作家和琼迈藏语文学网编辑,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1995年曾因涉嫌政治活动而被拘押2个月,后无罪获释;2008年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与西藏3.14事件有关的文章,同时向外界披露藏人在抗议事件中被镇压、军警抓捕寺院僧侣等消息,遂于2009年2月26日被从家中逮捕,并遭搜查,之后与外界失去联系;2009年11月12日,被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秘密审判,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甘肃省甘南自治州合作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11月11日。
3、丹增曲卡(藏):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又名丹曲,藏名 Tenzin Choedak或Tenchoe,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儿童村完成11年级的教育课程;2005年返回西藏,在当地的欧洲非政府组织红十字会工作,并在拉萨和日喀则等多个地区推动环保工作;2008年3月10日,因参与拉萨的和平抗议活动,被当地警方拘捕。据悉,在拘捕期间曾遭遇严刑逼供,理由是其父曾在西藏政治舞台上活跃多年,但1993年被迫离开西藏流亡印度,严刑拷打他目的是确定其抗议行动是否受到父亲的影响;2008年10月27日,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3月9日。
4、如凯•嘎玛桑珠(藏):1968年5月8日出生,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藏族,2001年度“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原嘎玛国际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三江源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收藏家协会和自然之友会员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环保人士,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护工作,曾多次获得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曾为家乡建桥梁修学校、抚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从事文物收藏保护;曾创建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多次与省级博物馆进行合作;曾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准备将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等等,被央视电台提名为2006年度慈善家;本为模范中国公民,之后却因得罪地方当局而备受牢狱之灾。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总值为10000美金的七世纪古董毯、刺绣枕垫与鞋子等被盗古墓物品,随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于同年3月18日刑拘,后经查证其对被窃之物确系毫不知情,且其拥有正规的买卖古董许可证,遂于4月29日被取保候审;1998年11月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后又以同一理由于同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审;1999年12月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审。但十年之后旧事重提,2010年1月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被关押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010年2月8日,被正式逮捕;2010年6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0000元。现在新疆阿克苏地区的沙雅监狱服刑;据悉,在审讯期间曾多次遭遇酷刑,致其左耳几近失聪,双目视力模糊。刑期至2025年1月6日。
5、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1973年6月10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原英资企业新疆佳尔豪氏食品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经理,曾信仰伊斯兰教,后改信基督教,喀什地区基督教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在新疆喀什地区举办基督教家庭教会活动,并积极传播基督教义和发展基督教徒等,触碰到了中共当局的意识形态底线,遂于2007年9月13日,被新疆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定为“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展基督教徒”; 2008年1月12日,喀什市警方突然将其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将其刑事拘留,关押于新疆喀什市看守所;同年2月20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2008年5月27日,新疆喀什中级法院对其进行了秘密开庭审理,后因证据不足,被法庭退回当地警方补充侦查;2009年8月6日,被喀市地区中级法院再次秘审,被以“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不服上诉;2010年3月16日,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重审,最终仍以15年( “绝密”级别量刑)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其曾遭酷刑毒打,被送进喀什农三师医院救治;其妻探监亦由每个月20分钟探视时间减少到每三个月一次仅10分钟;截止2015年5月,因当地警方和社区管理部门不予开具准许探视证明,其妻探监再遭刁难。刑期至2023年1月11日。
6、益西曲珍(藏):现年60岁,女,退休医生。因2008年在西藏首府拉萨协助救援受枪伤的示威藏人,遭到中共警方拘捕。同年11月7日被中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法院方面在审判会上指出,益西曲珍接受西藏流亡政府安全部指派的任务及资助,向安全部提供危害国家安全及利益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间谍罪。藏人行政中央网站指出,正在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又名:扎其监狱)中服刑的益西曲珍被捕后遭受警察刑讯逼供,并被关押在卫生条件极差、环境非常恶劣的监狱中,导致营养不良,疾病缠身。曾因身体状况极度恶化,被紧急送医。刑期至2023年。
7/ 判刑14年,6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珠扎(藏)
1、米玛顿珠(藏):197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定日县人,藏名Migmar Dhondup,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中期在南印度某学院研读商务课程,后返回西藏,致力于为百姓谋福利,在山南和拉萨地区,与当地农民和牧民一起努力改善卫生条件,规划社会发展计划,并呼吁西方人支持和参与这些计划;2008年3月,因在拉萨市3•14事件中参与和平抗议活动而被当局逮捕,同年10月27日,又以“接受西藏流亡政府指派,在拉萨建立地下情报网络,大量复制并散发具有煽动分裂国家内容的光盘和煽动‘举行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的传单,以及给境外收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等为由,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3月。
2、赵海通:1961年5月22日出生,青海省海西州人,新疆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因长期致力于为新疆地区弱势群体、维吾尔族群体及政治犯、良心犯等维权呼吁,近年来又南下广东,积极与南方各地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等一起参与街头民主运动,举行各种声援举牌和集会活动,故而在所处之地备受民众欢迎;2013年2月21日,曾因前往湖北武汉会见人权活动家秦永敏,惨遭武汉警方的野蛮殴打,差点丧命;2013年4月,曾因努力表达维权公民正当合法的诉求,而不惧风险在广州火车站多次举牌,宣传民主理念,“抗议流氓政府打压民主人士”等;2013年6月,曾因参与声援安徽民主人士张林之女张安妮失学事件,而遭警方强行拘押;2013年8月9日,曾因在新疆吐鲁番市帮助维吾尔族公民进行维权,而被新疆警方刑拘,并被关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2013年9月12日,被新疆警方宣布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4年11月7日,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院以同罪名秘密重判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乌苏市乌苏监狱服刑。刑期至2027年8月8日。
3、扎西达杰(藏):1984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随于2012年1月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随即遭到中共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多人被打死打伤及上百人被抓;至2012年11月8日,已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扎西达杰亦因积极参与和平示威游行,于2012年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有期徒刑14年。此前被羁押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刑期至2026年3月。
4、南杰顿珠(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由于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年1月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至同年11月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南杰顿珠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于2012年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处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年3月。
5、包国华:浙江金华圣爱堂牧师,于2015年7月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侵占罪四个罪名刑事拘留。被抓之前,包牧师曾拒绝金华市宗教局强制整改(实质是拆除)新教堂顶部的十字架。包国华牧师拒绝的理由是-----新教堂的施工、规划手续齐全,不是违法建筑,不应当整改(拆除)。在被拘留后的第8天,2015年8月4日金华日报、浙江卫视以“清廉牧师”的贪婪人生大篇幅报道包国华牧师及其妻子邢文香牧师的所谓犯罪事实。2016年2月25日,包国华牧师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控告犯有“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4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刑期至2029年7月25日。
6、珠扎(藏):现年50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求吉玛乡索日玛村人,原格尔登寺僧人,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因政治诉求,2008年曾被当局以不详政治罪名抓捕、判刑1年4个月;2016年11月30日,被警方以涉嫌“组织阿坝民众举办达赖喇嘛80岁寿辰活动”为罪由,从其僧舍强行带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已被正式批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4年,刑期至2030年11月。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
8/ 判刑13年,7人:谢长发、次成加材(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洛桑克珠(藏)、热合江﹒再努拉(哈萨克)
1、谢长发:1951年10月7日出生,湖南省望城县坪塘镇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参与天安门民主运动,担任“工自联”领袖,六四之后又到几所学校讲演,谴责和抗议当局的暴行,被当局判处劳动教养3年,实际执行2年;1998年春,曾因和潘明栋想借庆祝朱镕基当选总理之名发动游行而被拘留;同年又因与湖南其他异议人士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南筹委会”而被再次拘留;自2002年始,坚持每年定期召开集会,并与其他省市民运人士进行联络和对经济困难的人士予以资助。2005年,曾撰写《中国民主党宣言》、《驳“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对谬论》、《昭告海外同胞书》、《民主问题问答》、《中国民主党之歌》等多篇文章,并修改浙江版本的《中国民主党党章》和筹划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2008年四川5•12汶川地震之后,因撰文批评地震引发出来的豆腐渣校舍问题,遂于2008年6月26日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刑拘;7月31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09年9月1日,被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湖南第一监狱服刑。近期狱中遭酷刑殴打虐待。刑期至2021年6月25日。
2、次成加材(藏):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又名次成坚参,笔名“秀真”,前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僧人,前西北民族大学中文文学专业学生,西藏知名青年藏汉双语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1年进入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为僧,学习藏传佛教知识,截止2009年,曾先后在色达五明佛学院及德格协庆寺等多个寺庙进行过深造,并在此期间勤耕不缀,于2007年出版发行《雪域悲歌》、《雪域命运》等多部藏文著作;2009年底还俗进入西北民族大学攻读中文文学写作专业,2012年在该大学与其他同学联合创办了《新一代》藏文杂志,担任主编,同时,他还在藏人文化网开设的“秀真博客”里,用中文撰写过多篇文章,其中著名的有《丑陋的拉萨》、《那一夜》、《那些年、那些事》等等;2013年5月,因其多次在大学里举办各种被政府视为非法主题的讨论会,触及了当局的敏感神经,随被当局开除学籍,同年6月返乡后又开办了一所业余学校,向家乡青年进行免费藏汉双语教学。2013年9月28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被警方指控在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和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稳定”、“公开发表非法言论”之嫌,遂于同年10月11日被警方拘捕并抄家;2013年10月28日,又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3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年10月10日。
3、泽让旦真(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洛桑丹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年3月16日,曾因帮助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年3月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并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实施自焚行动;由于当地僧人和藏人为此举行了大规模情愿示威活动,随与中共军警发生冲突;其随后即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年8月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4年3月15日。
4、郭洪伟: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人权捍卫者。原是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发电厂职工,遭冤假错案报复陷害 ,入狱五年,逼迫上访十年至今未果。2015年3月被构陷涉嫌“寻衅滋事”遭逮捕,2015年8月18日上午,郭洪伟、肖蕴玲被“敲诈吉林市公安局”一案在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法院开庭审理。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10月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律师及家属寻人无果。后得知郭洪伟狱中遭遇酷刑,身体状况恶化被送医院。之后于2015年11月10日开庭,2016年2月1日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最终执行有期徒刑13年。刑期至2028年3月。
5、洛桑曲达(藏):西藏安多阿坝县格德寺僧人。中共当局最初在阿坝等地开展“爱国爱教”运动时,他就曾表达不满,并在县政府前张贴文字进行抗议,当时被判处了5年徒刑。出狱后于2008年参与当地的和平抗议活动,呼喊出达赖喇嘛返回西藏的诉求,2009年9月25日被中共警方再次抓捕,约一年后被阿坝县中级人民法院指控“煽动分裂国家”、“代领民众开展示威”,遭判13年有期徒刑,现在四川省绵阳监狱中服刑,近日获悉其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严重问题。刑期至2022年9月24日。
6、洛桑克珠(藏):现年44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贾柯河牧场人,原格尔登寺僧人,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自幼进入格尔登寺为僧,2011年曾因政治诉求被当局抓捕、判刑3年,后因当时在狱中受虐严重,导致罹患重病而被提前释放,后经由家人、亲友自筹经费,让其住院长时治疗,才得以转危为安。2016年11月30日被警方突然从其僧舍带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因被指控涉嫌“在微信建立组群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特别收集长寿祈愿文持诵及持咒数量”而被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3年,刑期至2029年11月29日。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
7、热合江﹒再努拉(哈萨克):1963年出生,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哈萨克族,牧民,哈萨克族人权捍卫者。2004年,曾因被博乐市警方指控其与当地哈萨克族警官是同谋,而被以涉嫌“间谍罪”刑拘抓走,自此失联,直至2004年8月18日,热合江﹒再努拉才回到家中,并向亲友披露他被警方刑讯逼供36天,受尽折磨,包括不准他睡觉等。审讯员轮流提讯,强逼作伪证,逼他承认博乐市哈萨克族高官玛告向他提供了国家机密信息,要求他转交给哈萨克斯坦国安全部在新疆阿拉木图的两位情报官。在他坚决拒绝后,又强逼他指控一位当地安全局人员、哈萨克族人卧热阿力汗是他的同谋,他最终迫于无奈被迫指控。因此,2004年9月8日热合江﹒再努拉与卧热阿力汗两人都遭秘密判刑。其中,热合江﹒再努拉被博乐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重判13年,刑止2017年9月7日。然而,就在他刑满出狱之际,其妻子帕力旦接到当局电话称,热合江将于当日被博乐市国保送往新疆温泉县“去极端化教育基地”再继续羁押1年,且不准亲友探望。此前在新疆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其妻子帕力旦每年前往探监一次,每次只准探监10分钟。预计将于2018年9月7日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