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第二部分)
9/ 判刑12年,12人:李必丰、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姜伟、洛桑格培(藏)、肖传雄、达吾提汗﹒达尔古色孜(哈萨克)
1、李必丰:1964年3月3日出生,四川省绵阳市人,诗人、小说家,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天安门民主运动,被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先后在四川省第一监狱、第三监狱服刑;1998年曾因替“中国人权”(China Human Right)调查四川绵阳纺织工人的罢工情况,被当局以“经济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先后在四川省第三监狱、雅安监狱、名山监狱服刑;2011年9月,当局指控其涉嫌当地一家上市公司:四川沱牌舍得酒业集团的经济纠纷案,再次被以经济罪名拘押;2012年11月19日被四川省射洪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6月26日经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其被以“合同诈骗罪”改判为10年徒刑。目前四川省金堂监狱服刑。刑期至2021年9月。
2、齐崇怀:1965年2月7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笔名齐崇淮,曾任《中国安全生产报》山东记者站站长、《法制早报》事业发展部山东部主任,《法制周报》及《记者观察》等特约记者,著名“反腐记者”,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在国内外媒体和互联网上匿名发表揭露滕州市委腐败现象及欺压百姓的报导,因此得罪利益集团,2007年6月25日,被山东省滕州警方带走,次日被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招摇撞骗”罪由拘留;8月2日又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正式逮捕;据称,其在被审判前,曾遭到警方的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2008年7月24日,被山东省枣庄市中级法院经二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然而,2011年在其即将刑满出狱之际,2011年5月4日,山东省滕州市当局又一次指控其涉嫌“敲诈勒索和职务侵占罪”,于是,2011年6月9日山东省滕州法院再次对其案进行审理,最终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敲诈勒索罪”判刑3年;连同之前2007年已经判处并服刑届满的4年,累计判刑13年,实际执行12年;目前在山东省滕州市姜屯镇滕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6月24日。
3、张少杰:1965年12月30日出生,河南省南乐县人,前河南省南乐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基督教协会会长,第九届南乐县政协委员,南乐县基督教会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身为牧师,经常帮助弱势群体维权解难,尤其是当信徒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均想法给予及时的帮助与维权,随在当地备受信徒的喜爱,但这种行为却与政府某些人的利益发生冲突,随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和忌恨;2013年11月16日,被南乐县警方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前提下强行从教会带走,其两个胞妹在众人的陪同下前去公安局要人,也被警察强行带走,其余人等亦遭警方堵截和殴打,之后才得知张少杰已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同年11月22日,又被追加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批捕,但在起诉书中又显示将“妨害公务罪”变更为“诈骗罪”;2014年7月4日,终被河南省南乐县法院以“诈骗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此前曾先后被羁押在河南省南乐县看守所和濮阳市看守所;目前在河南省新乡市河南第二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11月15日。
4、卞丽潮:1966年出生,河北省人,原河北省唐山市开滦第十中学教师,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和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中共警方长期监控;2012年初,因中共当局通过监控手段得知有法轮功学员从事光盘盒生意,遂于2012年2月25日,统一部署,以“大案”“要案”为目标,在河北、辽宁、山东等十数个省份集结各地国保、“610”派出所警员,按照监听查获的名单,野蛮逮捕了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卞丽潮亦因法轮功学员身份而被河北省唐山市警方刑拘;逮捕刑拘期间,多次遭遇严刑逼供,其妻女受到严厉威胁,其家被抄,且家中做生意用的流动资金(注:其被抓走时,家中约有十几万元现金,尚未来得及存入银行)竟被警方非法侵占,并以开假单据方式诱骗其妻签字,谎称是法轮功资金,以示为“证据”;2012年7月26日,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以“信仰、修炼法轮功邪教”为罪由重判有期徒刑12年。最初在河北省保定监狱服刑,因其不堪忍受狱中酷刑折磨(注:狱方每天会派4个狱警带着3个犯人对其进行轮番“包夹”监控、折磨),致其心脏病等病情严重恶化, 2013年1月6日起转到河北省石家庄第四监狱第八监区服刑。刑期至2024年2月24日。
5、仓央嘉措(藏):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人,藏族僧人,那曲地区索县赤多乡珍达寺(又称直达寺)诵经师、财务主管,中国在押良心犯。2014年3月,因中共当局发现西藏那曲地区索县有人利用手机和微信传播所谓 “禁止材料”(如转发印有达赖喇嘛的图片、传播涉及民族尊严的歌曲及透露被封锁的地方消息等),且在围墙上喷涂“西藏独立”等字样,遂展开大规模抓捕行动;3月6日—28日,多名当地僧侣及村民被当局以莫须有罪名拘捕,多数人长期下落不明,仓央嘉措亦于2014年3月17日被当地警方从寺庙驻地抓走,后以涉嫌“与境外联系”及“煽动他人反政府”罪由刑拘;2014年10月1日,被当局以“向外界保持联络”和“鼓励该寺年轻僧人反抗中国政府活动”等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2年。目前被羁押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刑期至2026年3月16日。
6、仁增次仁(藏):1974年出生,藏族,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人,藏族政治异议人士、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8年3月18日,曾因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藏人的传统风俗炜桑仪式上发表自由言论,呼吁藏民敢于向中国当局表达诉求,要求让西藏获得自由和迎请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高呼“西藏要独立”、“允许我们的根本上师返回故土”等口号,并随当地藏民示威游行至乡政府,该游行遭到地方当局的极力阻止和驱散,随于2008年4月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警方以涉嫌“反对中共统治”等为罪由刑拘,后被逮捕,并在被超期秘密关押一年之后,于2009年5月18日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据悉,其在关押、审讯期间,曾遭到酷刑折磨,而其家人及子女的生活陷入极大困境之中。目前在甘肃省天水市某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20年4月。
7、邢文香:浙江金华圣爱堂牧师包国华的夫人,于2015年7月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侵占罪四个罪名刑事拘留。2016年2月25日,邢文香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控告犯有“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4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刑期至2027年7月25日。
8、王立芳:王复春的母亲。因竞选村长,原天津下辛庄村恶霸村长黄双来对村民王复春参与竞选恨之入骨,多次带领亲信打手到王复春父母家逼其退选,二老也曾多次报警警方不管。2012年5月12日夜间11、2点钟,黄双来带5人夜闯王国廷家,暴力威胁王国廷,不准其子王复春参选村长,与闻讯赶来的王复春及众村民发生冲突,黄双来等三人被殴致死。该案2013年9月13日一审,天津一中院将“聚众斗殴罪”改为“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复春、王国廷、村民衡庆杰死刑,王立芳被判12年有期徒刑。2016年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死刑通过并执行。王立芳刑期至2024年5月12日。
9、姜伟: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女学员。姜伟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1999年10月被非法劳教三年;2004年9月被非法判刑八年;期间她被迫离婚、遭受酷刑,被关精神病院,被摧残得了胃癌。2015年11月9日,姜伟再次遭绑架,半年后又被非法判刑12年。刑期至2027年11月8日。
10、洛桑格培(藏):现年29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麦尔玛乡第二大队人,原格尔登寺僧人,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自幼进入格尔登寺为僧,曾因政治诉求于2011年5月被当局抓捕并被判刑3年,至2013年12月底被提前数月释放;2016年11月30日被警方突然从其僧舍带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被警方指控涉嫌“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而被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2年,刑期至2028年11月29日。据悉,其直到一个月前仍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且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
11、肖传雄:62岁,福建省宁德市法轮功学员。曾因信法轮功并参与网上法轮功信息资料接受、传送、现金转帐及宣传等活动,而被宁德市国保人员长期跟踪、蹲点监控。2016年6月底—9月下旬,肖传雄与金丽燕、陈星光、王田等9人先后被宁德市警方从家中抓捕,各人家庭被查抄。2016年8月,肖传雄被宁德市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据悉,肖传雄因信法轮功曾已被非法判刑5年,并与杨雄一起被关押在福建省龙岩监狱服刑,惨遭狱警残害。2017年5月18日,其一行9人被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非法判刑3—12年不等,其中,肖传雄被重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目前都被关押于福建省宁德市看守所。刑期至2028年6月底。
12、达吾提汗﹒达尔古色孜(哈萨克):1973年出生,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人,哈萨克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牧民,人权捍卫者。自2017年1月1日起,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先后有30多哈萨克族人(不分年龄、职业,甚至有年轻学生及政府公务员等)因“在微信群里,讨论如何移民哈萨克斯坦国”事宜被中共当局抓捕,其亦因关注移民事宜,并积极协助哈萨克村民移民哈萨克斯坦而在此次当局大抓捕中遭受迫害;2017年5月突然被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传唤、刑拘,后很快被温泉县检察院正式批捕,被指“帮人移民到哈萨克斯坦”就是犯了严重的政治问题。2017年7月被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法院一审以“危害国家安全罪”秘密重判12年。其不服,已提起上诉。据悉,羁押期间曾惨遭酷刑毒打,病危住院,但出院后仍被立即重判,其要求聘请辩护律师也被拒绝。目前被羁押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看守所。刑期至2029年5月。
10/ 判刑11年,5人: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吕耿松、多杰扎才(藏)
1、王登朝:1974年6月27日出生,陕西省武功县人,前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三级督警,曾任深圳市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经理,民主活动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2012年,因在深圳市莲花山公园准备组织一个为纪念孙中山逝世87周年而做的民主宣传活动,而于3月12日被拘押;随后又指控他在2011年负责深圳大运会保安工作时,涉嫌虚报保安人数贪污283万元,被深圳警方正式逮捕;2012年11月底,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以“贪污罪”和“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3年经二审改判,“妨害公务罪”被取消,贪污数额被减为80万元,刑期减至为11年有期徒刑。目前在广东省深圳巿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3月11日。
2、仲周(藏):1955年出生,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尊珠”,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年3月16日,因其协助侄子兼徒弟、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年3月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为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抗议中共政府对藏人的强权高压统治,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实施自焚行动;同时,因其担心当局野蛮抢夺自焚尸体,而将自焚后的彭措转移隐藏到格尔登寺内,由此引发中共军警与当地僧人、藏人的激烈对抗和冲突;2011年4月,其随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抓捕,并被以“安排转移、藏匿彭措达11个小时之久,导致彭措因为体表大面积烧伤、延误救治而死亡”为罪由刑事拘留;2011年8月30日,被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2年4月。
3、王喻平:因从事民主活动于2012年11月8日被中共国家安全部越境到泰国绑架回国(他们未出示任何证件和宣布任何理由),第二天国安部在北京机场将王喻平交给公安部门的国保,由国保接着押送回武汉,旋即秘密关押于湖北省天门看守所,后又秘密转至荆州市荆州区看守所,期间长达2年又2个月既不通知家属也不让王喻平自己请律师。王喻平在被关押期间遭遇非人的虐待殴打与折磨。2014年12月30日此案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2015年1月8日判处“王喻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6年3月4日王喻平从江北监狱转到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1月8日。
4、吕耿松:1956年1月7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前浙江省高等公安专科学校教师,独立撰稿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重要成员,人权活动家,人权捍卫者。2007年8月24日因言获罪被抄家拘捕,并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看守所;2008年2月5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1年8月23日刑满获释。出狱后因仍持守民主理念,关注民主宪政建设,帮助访民维权,遂遭到中共当局严密监控和恶意打压;2014年5月12日被杭州市警方抄家、传唤;同年7月7日被杭州市警方以涉“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8月13日被杭州市检察院转正式批捕;2016年6月17日被杭州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有期徒刑11年,剥权5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11月下旬经浙江省杭州市高级法院二审宣判,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5年5月11日。目前在浙江省湖州市长湖监狱服刑。
5、多杰扎才(藏):出生不详,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达塘乡央唐区4村人,藏族人权捍卫者。2013年10月3日在拉萨市被拉萨警方拘捕,后被以涉嫌多项罪名正式逮捕。2014年2月8日获知,其被以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阻止政府在‘纳拉赞巴’圣上开矿”判刑7年,以“私下向他人贷款罪”判刑3年,以“妨碍公务罪”判刑1年,数罪并罚,最终执行有期徒刑11年。目前被关押在拉萨扎其监狱。刑期至2024年10月2日。
11/ 判刑10年6个月,3人:景春、陈树庆、魏永汉
1、景春:1954年7月2日出生,吉林省磐石市人,吉林省磐石市安乐乡村民,维权冤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1996年9月6日,曾因与同村另一村民发生的一次冲突而被警方于次年5月28日刑拘,并关押在磐石市公安局东山看守所,遭受严刑拷打;1997年6月2日,被当地法院利用虚假证据,在未开庭的情况下,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赔偿伤害人医药费1711.97元;后经其妻刘金艳多次维权上诉,法院才不得不改判其无罪,并于1997年9月8日将其释放;获释后,因其就被枉法关押一年一案依法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遭到法院无理拒绝,遂被迫走上漫长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多次遭遇到地方当局的打击与迫害,身心俱损;2013年底,因其再次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诉求,随被 磐石市警方于2014年3月6日强行抓捕,并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被刑拘,关押于吉林省磐石市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8月,被吉林省磐石市法院宣布重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4年9月18日—11月26日,经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兴业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9月5日。
2、陈树庆:1965年9月26日出生,浙江省富阳县人,自由撰稿人,1999年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负责人之一,人权活动家,89学生。2014 年5月—8月,因其多次参与民主活动,并参与联署呼吁释放包括异议人士吕耿松在内的大陆被拘捕人士,随遭到当局报复性打压,并被警方两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由传唤;至2014年9月11日,终被杭州市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刑事拘留;2014年10月21日,被杭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看守所,2015年9月2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未判决。经延期与退侦后,此案于2016年6月17日下午宣判,陈树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刑期至2025年3月10日。
3、魏永汉:1950年代出生,广东省海丰县人,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民代表。2011年9月曾因所在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民不满当局私自非法变卖村民土地,获利9亿元且被村干部分摊,从而引发举世关注的乌坎事件,又因乌坎村民多次举行大规模维权游行示威,推行村民民主选举制度,并与警方几次爆发大型反抗冲突,遂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70余人被抓、被通缉,其亦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首要分子。2016年9月13日被网上通缉,2016年9月21日被陆丰县警方拘捕,后转正式逮捕,并被指控与维权代表李楚卢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2016年12月17日其案件在广东省海丰县法院开庭受审,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等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海丰县公安局看守所。刑期至2027年3月20日。
12/ 判刑10年,25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李雪、洛桑丹增(藏/左贡寺高僧)、夏霖、杨雄、庄友布、奥坎(维)、格桑秀郎(藏)、萨尔克提江(哈萨克)、肯杰别克﹒阿纳尔别克(哈萨克)
1、刘贤斌:1968年10月2日出生,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四川省遂宁市人,独立作家,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著名人权活动家,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组建人,中国在押政治犯。1991年4月15日曾因积极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六四屠杀后仍坚持民主理念而被北京警方逮捕,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年10月,刑满释放。1998年10月始,曾因继续从事民主自由活动,并与其他民主异议人士共同组建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而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于1999年7月7日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家被抄;同年7月14日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四川省遂宁市看守所;1999年8月6日,被遂四川省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年11月6日,获减刑释放。出狱后,因不改初衷仍积极投入各种民间维权活动,多次撰文发声呼吁中共当局进行政体改革,批评四川2008年“5•12”地震中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声援为揭露真相而入狱的维权公民谭作人和黄琦,并发起要求释放维权公民陈云飞的黄丝带行动等,从而引发中共当局恐慌和报复性打击;2010年6月28日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0年7月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关押于遂宁市看守所;2011年3月25日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目前在四川省第一监狱(南充市高坪区)服刑。刑期至2020年6月27日。
2、陈西:1954年2月29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原名陈友才,贵州著名民主异议人士,《零八宪章》签署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学潮”期间曾因组织《沙龙联谊会》,成立“贵州爱国民主联合会”声援六四,而当局被判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5年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贵州分部”,并公开要求中共平反六四而再次被捕入狱,1996年3月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在贵阳监狱服刑。2005年出狱后,继续从事推动民主、人权和法治建设活动,并与贵州省其他自由民主异议人士共同举办“贵州首届公民国际人权研讨会”;同年10月5日,陈西还与另外三名研讨会成员依法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地方人大代表,但时隔两月之后,贵州省民政厅竟为此颁布了《关于取缔"贵州公民人权研讨会"的决定》。2011年11月29日第三次被警方逮捕,理由是他在境外网站发表的文章有煽动内容, 并于同年12月26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贵州省兴义市贵州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备受官方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家人,且其妻每次往返800公里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刑期至2021年10月。
3、李铁:1959年3月29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笔名:华汉武,九鼎煲汤,网络作家,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撰写文章在网上发表,以期推动民主、宪政国家和直接地方选举,并积极参与深圳等地的维护公民宪法权利活动,多次参与发起在苏州举行的网友公祭林昭活动。2010年当其再次前往苏州参加公祭林昭活动的过程中, 9月15日,被武汉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10月22日被武汉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捕,理由是他在网络上发表了《人以尊严为天》等13篇文章,其目的是“以民主的名义,达到推翻国家政权、和平演变”,其具体行为表现是“参加三至五人集会、加入中国社会民主党党派,和敌对势力的网站联系”;2012年1月18日,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湖北省黄岗市陆口镇鄂东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患有高血压,且一直受到官方严格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亲属,其女儿、母亲每次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刑期至2020年9月14日。
4、郭泉:1968年5月8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原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大陆新民党创始人及代理主席,中国在押政治犯。2007年曾因发表公开信要求中国进行宪政改革,宣布组建“中国新民党”,主张在中国实行多党制和军队国家化等,遭受到中共当局的打压,2007年12月6日,被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以违反宪法和教师法为由撤销其副教授职务,调任资料员。2008年5月,又因撰文批评中国政府处理四川地震的方式不当而被拘押10天。2008年11月13日,再次因其在网上发表300多篇名为《民主先声》的文章,其中涉及组成以宣传民主思想为目标的新民党,以及提出以不合作方式进行公民行动的蓝色运动倡议等内容,被南京市警方刑事拘留;2009年10月16日,被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南京浦口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11月12日。
5、洛桑次仁(藏):1982年出生,西藏自治区人,藏族,中国在押良心犯。2008年曾因参与西藏自治区拉萨“3•14”事件而被当地警方抓捕,并被拉萨市警方指控:与“境外势力勾结”,将藏人自焚信息外传给印度藏人,涉嫌接受“来自境外势力的指示”,遂在刑拘后不久即被警方正式逮捕;2008年4月29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悉,其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法庭未能出示任何有效证据以证明其所犯罪行,同时其聘请律师权也被剥夺。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年3月。
6、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1981年7月6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维吾尔族,音乐人,露水娱乐在线网(http://xabnam.com )创办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其在大学期间主修广告设计专业,又兼业余酷爱音乐,故自2000年起进行网页设计,曾设计推出新疆《无花果》、《地亚尔》和《露水娱乐在线》优秀娱乐网站,2005年,又设计制作了《艾尔肯音乐网》;2009年,因被中共当局指控在网上发布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75事件”相关的政治敏感话题,并参与策划,2009年8月7日,遂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0年7月2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监狱不明。刑期至2019年8月6日。
7、姚文田:1941年出生,祖籍不详,现居香港,原香港晨钟书局负责人,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出书人,中国在押政治犯。自长期在香港从事出版业以来,因其曾多次出版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及部份被中共当局视为禁忌的书籍,如大陆公知作家于建嵘、秦晖、陈志武等撰写的《中国大呼吸——十大学者论国家战略与民族使命》,流亡美国的89民运人士封从德的《六四日记》,中共前体制内改革派李锐、胡绩伟和谢韬合著的《胡耀邦与中国政治改革——12位老共产党人的反思》,旅美流亡作家余杰的作品《影帝温家宝》、《河蟹大帝胡锦涛》等等,遂一直被中共当局视为需要打击的异类,其所在出版公司已被赫然列入中共宣传部门需要专项打击的“黑名单”中。2013年始,作家余杰的新作《中国教父习近平》封笔,并已商定由香港晨钟书局于2013年4月出版发行,此项合作再次触及到中共当局敏感而脆弱的神经,遂于2013年10月诱使他从香港携带七瓶经过改换标签而未经申报的化工品,从罗湖口岸入境,之后在罗湖区与一名张姓人士交接时,被罗湖海关缉私人员当场截获,随后被深圳警方以“携带违禁品” 罪由而拘捕,并被羁押于深圳市某看守所。2014年3月31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始对其案件予以开庭审理,至2014 年5月8日,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目前服刑监狱不明。据悉,其健康状况极差,患有心脏病和哮喘病,并在被拘期间多次晕倒。刑期至2023年10月。
8、昂扎(藏):1960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1980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年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处以重刑,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严打措施;在此背景下,昂扎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年11月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家里召开会议”等罪由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4年1月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1月。
9、日赛(藏):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年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日赛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年11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昂扎家里参加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年1月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1月。
10、玉杰(藏):1987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前比如县公安局公安警务人员,商人,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5年被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公安局录用, 7年后终因对其所从事的公安警务工作失望而于2012年主动辞职,并在比如县城经商;2013年9月以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警方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以及自2013年9月28日以来在比如县多地发生的示威抗议、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公开发表非法言论”的罪名为由,于10月12日被警方拘捕; 2013年10月28日,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0月11日。
11、索南达夫(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准挂达赖喇嘛头像等,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2012年1月,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人亦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随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镇压和大规模抓捕,警民冲突升级;最终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年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索南达夫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被警方以“聚众闹事”、 “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以及与境外势力有染等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同罪由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2年。
12、赤列(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年1月23日(注:当日是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抗议示威活动;但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截止同年11月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其本人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很快被警方以“参与抗议示威活动”为由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在示威活动中实施打砸和抢夺财物”为罪由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2年。
13、罗让才让(藏):1981年生,四川省阿坝县牧民。中共当局指控其叔叔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年8月15日罗让才让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才让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至2022年8月14日。
14、旦纯(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洛桑丹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年3月16日,曾因帮助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年3月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并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具体实施自焚;由于当地僧人和藏人为此举行了大规模情愿示威活动,随与中共军警发生冲突;其随后即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年8月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1年3月。
15、索朗扎巴(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7日,指控藏人索朗扎巴加入西藏青年会,并接受该组织指派的任务,在拉萨所谓“3•14”事件前后,搜集大量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提供给该组织,其行为已构成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18年。
16、索朗次旦(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7日,对藏人索朗次旦指控,接受西藏前政治犯九十三运动指派的任务,收集大量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提供给该组织,其行为已搆成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18年。
17、李雪:山东胶州法轮功学员。一家人因信仰被迫害多年。2015年5月28日,李雪及其母亲宋桂香通过快递分别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015年9月16日上午,以阜安派出所负责人想找她们母女“谈话”的名义将宋桂香、李雪骗至派出所,然后羁押于青岛普东看守所进行迫害。2015年12月1日,李雪被判10年重刑,现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9月15日。
18、洛桑丹增(藏/左贡寺高僧):1954年左右出生,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左贡县旺达镇乌雅村人,又称乌雅•朱古(即转世喇嘛)洛桑丹增仁波切,早年曾在阿里地区任职导游和司机,后成为西藏左贡寺高僧。曾因经常到西藏的左贡县左贡寺劝导僧俗民众停止供奉所谓的“朵杰凶天”,而要为西藏民族的长远理想和第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健康长寿着想,并鼓励藏人努力保护、发扬民族宗教与文化等,受到藏人僧俗的广泛爱戴和尊敬,随招致中共当局的恐慌和严酷打压;2014年6月,其在西藏拉萨市被左贡县警方抓走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2014年12月初,被西藏自治区左贡县法院以“追随达赖分裂集团”、“劝诫、蛊惑地方藏民停止修供凶天”等为罪由,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至2024年6月。服刑监狱不详。
19、夏霖:1970年 9月 15日出生,贵州省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维权律师。曾因为人公义正派、代理案件认真有效而在业界有较高知名度;近年来,曾代理过包括艾未未、冉云飞等案在内的多起敏感维权案件;2006年8月—2007年4月,曾为北京市小贩崔英杰杀死城管李志强案做免费辩护律师;2009年5月,曾为刺死官员女服务员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案做代理律师;2009年6月,曾与人权律师浦志强一起为地震义工谭作人辩护;2014年人权律师浦志强被中共当局抓捕时,曾为其备选辩护人之一;2014年11月8日,因其为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负责人郭玉闪被捕案担任辩护人而被北京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带走,随后被以涉嫌“赌博”和“诈骗”罪刑拘;2014年12月15日又被以涉嫌“诈骗罪”正式逮捕;2015年5月16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因证据不足曾被延期三次;2016年9月22日被该法院经一审以“诈骗罪”重判12年,剥权3年,并处罚金12万元。其不服上诉。2017年4月21日,经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目前仍被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24年11月7日。
20、杨雄:42岁,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人,法轮功学员。曾因信法轮功并参与网上法轮功信息资料接受、传送、现金转帐及宣传等活动,而被宁德市国保人员长期跟踪、蹲点监控。2016年6月底至9月下旬,与肖传雄、金丽燕、陈星光、杨贵媚、庄友布、陈开奇,林丽芳、王田等9人先后被宁德市警方抓捕,各人家庭均被查抄,至2016年8月,杨雄被宁德市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据悉,此前这9名法轮功学员之中,杨雄因信法轮功曾被判刑,并与肖传雄一起关押在福建省龙岩监狱服刑,惨遭狱警残害。2017年5月18日,其一行9人被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非法判刑3—12年不等,其中,杨雄被非法判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目前都被关押于福建省宁德市看守所。刑期至2026年6月底。
21、庄友布:42岁,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县人,法轮功学员。曾因信法轮功并参与网上法轮功信息资料接受、传送、现金转帐及宣传等活动,而被宁德市国保人员长期跟踪、蹲点监控。2016年6月底至9月下旬,与肖传雄、金丽燕、陈星光、杨贵媚、杨雄、陈开奇,林丽芳、王田等9人先后被宁德市警方抓捕,各人家庭均被查抄,至2016年8月,庄友布被宁德市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7年5月18日,其一行9人被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非法判刑3—12年不等,其中,庄友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目前都被关押于福建省宁德市看守所。刑期至2026年6月底。
22、奧坎(哈萨克):出生不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人,哈萨克族,穆斯林,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清真寺阿訇(即伊斯兰宗教事务主持人),伊斯兰知名宗教领袖,中国在押良心犯。近年来,因新疆地区局势日益紧张,中共当局加强了对新疆各民族在宗教信仰上的高压管控手段和措施,哈萨克族人也不例外;这期间,因奥坎是阿勒泰地区哈萨克族群中知名宗教界领袖,影响力大,遂当局严密监控,2016年又因其按照本民族及宗教习俗为死者做了传统的祷告仪式,被当地警方偷拍,随后即以此问罪,被抓刑拘;2017年1月初,其被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法院以不具名罪名秘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羁押或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6年。
23、格桑秀郎(藏):出生不详,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达木寺僧人。2013年11月23日在拉萨市被拉萨警方拘捕,后一直被秘密关押,直至2014年2月8日获知,其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带领民众集会”罪名判处10年有期徒刑。目前被关押在西藏拉萨的扎其监狱。刑期至2023年11月22日。
24、萨尔克提江(哈萨克):新疆昌吉市人,吉昌市木垒县哈萨克族双语中学教师,网络作家,异见人士。因其亲友在哈萨克斯坦或和土耳其国生活,其持护照到土耳其与其亲友有过会面,因而引起新疆中共地方当局的敏感与紧张。当他回国后,2016年某月即被极差自治州警方刑拘,后被正式批捕,指控其“带父母和岳母前往土耳其和哈萨克斯坦国,在当地见了流亡海外的反华哈萨克人”,又指他在木垒县哈萨克族中学非法从事宗教活动,宣扬非法宗教等。2017年7月28日左右被昌吉市法院以莫须有罪名秘密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6年。
25、肯杰别克﹒阿纳尔别克(哈萨克):年龄不详,新疆博乐市人,哈萨克族,异见人士。2017年2月-3月,因其从哈萨克斯坦国探亲回国后,在微信群里转发了一些移民哈萨克斯坦国的信息,发表了相关言论,并协助本村村民移民哈萨克斯坦国,被当地警方知晓,随于2017年3月底被新疆博乐市警方以“出卖国家机密罪”为罪由拘捕,之后一直失联;2017年8月上旬,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法院一审以“泄露国家秘密罪”秘密重判10年。目前被关押于新疆博乐市看守所。刑期至2027年3月。
13/ 判刑9年,7人:陈卫、平措多吉(藏)、胡功、艾则孜•艾买提(维)、梁少琳、洛珠(藏)、余光河
1、陈卫:1969年2月21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网络作家,四川省著名人权人士,《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与刘贤斌、欧阳懿并称为“遂宁三杰”,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北京因参与八九学运而被关进秦城监狱一年,并被校方勒令退学,1990年12月获释;1991年在北京又与胡石根等人秘密成立“中国自民党”等地下组织,并筹划“六四”事件3周年纪念活动而再次被捕入狱,被当局判刑5年。此期间,先后在北京秦城监狱和四川省第一监狱服刑;出狱后继续坚持人权理念,致力于维权工作。2011年因在互联网上转发号召“茉莉花集会”的信息等, 2月21日被遂宁市警方拘捕,3月28日正式逮捕;2011年12月23日被遂宁市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南充嘉陵监狱服刑。刑期至2020年2月20日。
2、平措多吉(藏):196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藏名Phuntsok Dorjee,曾任职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西藏自治区拉萨雪域饭店工作期间曾因参与和平示威活动,被当地警方以不知的政治罪名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因在拉萨市札基(Drabchi)监狱服刑期间担任厨师工作而获减刑2年;2008年3月10日,再次被当地警方从家中秘密拘押,并被以涉嫌“参与2007年示威活动”,“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和“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正式批捕;2008年10月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 秘密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可能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刑期至2017年3月9日。
3、胡功:1962年4月13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原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义和巷“芬芳理发店”理发师,曾被当地报纸誉为“25年义务理发的好市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他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关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9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1年7月3日。
4、艾则孜•艾买提(维吾尔):47岁,新疆阿克苏地区维族教长。2015年5月因皮山县一个村市集从事宗教教学活动,被当地公安局拘捕,同年9月被判入狱9年。刑期至2024年5月。
5、梁少琳:广东省茂名市石化总公司的工程师,法轮功学员。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梁少琳于1999年10月上访为法轮功鸣冤,在途中被“610”非法拘留,绝食抗议7天后被释放。但不久公安局警察再次将她非法逮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劳教她2年,因她不放弃信仰,非法劳教被延长至5年半,2005年3月31日才走出劳教所。2009年9月24日上午,茂西公安分局警察在梁少琳家将她强行绑架。此后一年,家人完全得不到她任何消息,直到第二年9月才查到她已在2010年5月被非法判刑9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9月23日。
6、洛珠(藏):现年41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安斗乡克洼村人,当地知名画家东阔之子,原格尔登寺僧人,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2011年,曾因政治诉求而被当局抓捕、判刑2年,2013年刑满释放;2016年12月底被警方带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被警方指控涉嫌“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而被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9年。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5年12月下旬。
7、余光河:重庆市人,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居民,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和宣传法轮功信息,长期遭重庆市巴南区当局骚扰、跟踪、劳教等迫害。2015年11月28日,余光河突然被重庆市九龙坡区国保警察抓走,家被查抄,后得知因宣传法轮功信息被以涉邪教罪刑拘,关押在九龙坡区看守所。2017年4月24日其被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受审,并被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判刑9年。其不服判决,立即提出上诉,但二审仍然维持原判。目前在重庆市永川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11月27日。
14/ 判刑8年6个月,1人:程进峰
1、程进峰: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刑期至2023年1月17日。
15/ 判刑8年,15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宋桂香(青岛市)、解正义、达日(藏)、赞查(藏)、钟兴秀、赵海军、金丽燕、哈布力(哈萨克)
1、金安迪:1953年5月23日出生,陕西省咸阳市人,中国在押政治犯,与吕加平(CPPC编号:00010)同案。曾因协助吕加平搜集资料、修改文章并在网上传播,2010年9月19日被西安警方传唤并监视居住;2011年1月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正式逮捕,并关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1年5月1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目前在陕西省西安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月14日。
2、曹海波:1984年出生,江苏省盐城市人,原QQ群振华会版主、振华会网站组建者,中国共和党发起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2010年11月15日创立QQ群“振华会”和同名网站,并组建“中国共和党”,积极宣传民主、宪政、三民主义,遂于2011年10月,被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分局公安在其原籍江苏省盐城市带走,关押在昆明西山区看守所;同年11月25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2年10月,被昆明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云南省昆明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0月。
3、范木根:1949年6月13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虎丘高新区人,原退伍军人、通安镇严山村村民,强拆上访维权者。自2003年以来,其所在村庄被当地政府强迁,因强拆赔款事宜屡次变更,一直未能谈妥,故而其拒绝被迫搬迁,遂遭到当地拆迁公司及政府相关人员的忌恨和催逼,自此走上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其多次上访,2013年又进京上访两次,均未果效;由于屡受官商勾结的黑恶势力骚扰和逼迁,其房屋玻璃曾多次被人用砖块砸坏,部分生活用品被扔到井里,其曾被迫写下“遗书”而逃往外地躲藏。2013年12月3日,趁其返家之际,十数名强拆者突然闯进范家,用电警棍对其妻儿进行肆意狂打;范家人曾三次紧急报警,警方竟均未到场,40分钟之后才来了4个辅警(注:并非警员),致使其本人头部三处被击伤,其子被打倒且眼角严重受伤,其妻胳膊被打断;情急之下,为保护妻儿性命,其被迫用刀刺死2名施暴拆迁者,随后其范家10余口人悉数被抓;12月4日,其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尽管该事件引起媒体震动,并有苏州维权公民发起“全球实名声援范木根正当防卫无罪”行动和有北京律师、媒体人、学者组成的援助团携“维权抗暴英雄”锦旗前往其家中慰问以示声援,但2013年12月16日依然被苏州检察院正式批捕。2015年5月8日被苏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8年。其不服上诉,但二审结果不详。此前被羁押于苏州市第一看守所,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1年12月3日。
4、李晓波:1956年出生,四川省人,前四川省仁寿县副书记、前四川省蒲江县县长,原某房产公司总经理,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8年中共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之后,1999年遂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逮捕,并被当地法院以“邪教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关押于四川省德阳监狱,受尽摧残折磨,直至2012年才准予获释;出狱后,其信仰意志弥坚,继续进行法轮功修炼并传播法轮功真相,遂遭致当局的严密监控;2014年4月12日,因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金堂县给村民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当地洪安派出所警方强行抓走(注:当时被野蛮抓捕的还有其子李喆,后因李喆已是加拿大籍公民,遂被当局强行遣回加拿大)并被刑拘,其家被抄,且所有被抄物品包括四台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均不给开据任何没收清单;后被正式逮捕,超期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看守所;2015年4月21日,终被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法院再次以“利用邪教组织颠覆国家法律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4月11日。
5、温卫红:1970年3月27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八里庄村居民,私营小业主,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0年7月3日。
6、刘爱英:1971年11月20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化纤厂宿舍简易楼居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5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0年7月3日。
7、王国云:王国廷的弟弟。因竞选村长,原天津下辛庄村恶霸村长黄双来对村民王复春参与竞选恨之入骨,多次带领亲信打手到王复春父母家逼其退选,二老也曾多次报警警方不管。2012年5月12日夜间11、2点钟,黄双来带5人夜闯王国廷家,暴力威胁王国廷,不准其子王复春参选村长,与闻讯赶来的王复春及众村民发生冲突,黄双来等三人被殴致死。该案2013年9月13日一审,天津一中院将“聚众斗殴罪”改为“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复春、王国廷、村民衡庆杰死刑,王国云被判8年有期徒刑。2016年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死刑通过并执行。刑期至2020年5月11日。
8、宋桂香(青岛市):山东青岛市胶州七旬法轮功学员。因信仰被迫害多年。2015年5月28日,宋桂香及家人通过快递分别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015年9月16日上午,以阜安派出所负责人想找她们母女“谈话”的名义将宋桂香、李雪骗至派出所,然后羁押于青岛普东看守所进行迫害。2015年12月1日,宋桂香被胶州法院判刑8年。因身体原因宋桂香于2015年12月10日保外就医回家。2016年8月又被送往山东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12月。
9、解正义: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期至2022年7月17日。
10-11、达日(藏)、赞查(藏):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人,藏族牧民,人权捍卫者。2016年11月,二人皆因“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案”而被阿坝县警方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分别重判有期徒刑8年,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4年11月。
12、钟兴秀:江西省武宁县人,法轮功学员,在押良心犯。2013年—2015年期间,曾因组织、参与制作、印刷法轮功宣传光盘、书刊等行动,传授打印、刻录、装订技术等,而遭到地方当局严密监控和打击。2015年3月21日,在与他人搬运、携带2015年神韵晚会光盘、《明慧周刊》等相关海外法轮功影像杂志资料时,被武宁县警方获悉,当场拘捕,其家被抄。2016年6月13日,其被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7月14日,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然驳回起诉,维持原判。目前被羁押于江西省武宁县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3月20日。
13、赵海军:1966年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法轮功学员,在押良心犯。1999年11月因信仰法轮功,并与其妻等人为中共镇压、迫害法轮功到北京和平请愿,被当局抓捕,先被关押于哈尔滨双城市看守所,后又被送到双城区单城敬老院进行强制洗脑教育,期间因屡受虐待酷刑愤而绝食抗议,当局才不得不于2000年6月将其释放回家。2000年11月因前往北京为法轮功进行和平请愿,而被北京警方抓捕,并被关押于北京市团河劳教所,直至一年多后方予以释放。2016年5月6日因其屡次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遂被当地警方从家中抓走,并被以涉邪教罪刑拘,其家遭查抄。2016年6月4日被双城区检察院转正式批捕,2016年9月23日被哈尔滨双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8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不服上诉,后虽经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审,但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黑龙江省呼兰监狱服刑。据悉,因在狱中遭遇虐待,致其长期不能排尿而被强制打针。刑期至2024年5月5日。
14、金丽燕:女,74岁,福建省宁德市法轮功学员。曾因信法轮功并参与网上法轮功信息资料接受、传送、现金转帐及宣传等活动,而被宁德市国保人员长期跟踪、蹲点监控。2016年6月底至9月下旬,金丽燕与肖传雄、陈星光、杨贵媚、杨雄、庄友布、陈开奇、林丽芳、王田等9人先后被宁德市警方抓捕,各人家庭均被查抄。2016年8月其被取保候审,后因其继续从事法轮功宣传活动,又被收监逮捕。2017年5月18日,其一行9人被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刑3—12年不等,其中,金丽燕被重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目前都被关押于福建省宁德市看守所。刑期至2024年6月底。
15、哈布力(哈萨克):出生年月不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人,哈萨克族,穆斯林,新疆乌鲁木齐县哈萨克族清真寺阿訇(即伊斯兰宗教事务主持人),伊斯兰宗教领袖。因近来中共当局加强了对新疆各民族在宗教信仰上的高压管控手段,哈萨克族人也不例外,此间,因哈布力是乌鲁木齐县哈萨克族群中知名宗教界领袖,影响力大,并与海外宗教性事务多有交流联系,随遭地方当局严厉打压;2013年被乌鲁木齐县警方抓捕,后被乌鲁木齐县检察院正式批捕,控其“阅读及复印哈萨克斯坦国家宗教事务局的刊物”,违反了国家宗教问题的相关规定;2014年被新疆乌鲁木齐县法院以不具名罪名判刑8年。据悉,当局对其如此重判是为了震慑新疆的哈萨克族人。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1年。
16/ 判刑7年6 个月,6人:韩海、洛桑嘉杨(藏)、胡石根、周启良、王传煌、汪黎明
1、韩海:1953年4月16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网名“更新”,河南省叶县叶邑镇孟庄韩庄1组村民,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信徒和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79年加入基督教会以来,因笃信基督,长期参与组织教会宣讲活动,积极发展信徒,一直被地方当局视为要严控打击的异类;曾因信主并带领教友聚会,于1983年被审查10个月,1988年又被处以劳动教养(以下简称“劳教”)3年;劳教解除后,因坚持与其他基督教信徒到河南省安阳、平顶山、鲁山、午钢等地举办培训班,给骨干起教名、化名等,1996年3月被叶县警方再次收容审查;2012年4月14日,当其与多名教友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的一个家庭教会学习《圣经》时,遭到当地大批警力和政府官员的围堵和查抄,当场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由,连同在场的其余50多名基督信徒悉数抓走;同年4月18日,其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月25日,被河南省叶县检察院正式批捕;2013年4月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0月13日。
2、洛桑嘉扬(藏):四川省阿坝自治州阿坝县僧人,现年28岁,笔名为“鲁米”的藏人作家,是阿坝县麦尔玛乡第三村人。嘉杨自小在阿坝格德寺出家为僧,几年前遭中共当局从该寺驱逐后,前往色达喇荣五明佛学院等佛教寺院继续修学佛法。因在著作中自由表达观点便于2015年4月遭逮捕;2016年5月9日家人获悉他在两个月前被中共当局指控“泄露国家机密”与“分裂国家”罪非法判处了7年半有期徒刑。洛桑嘉杨告诉前去探视的亲属,他从未做过触犯法律的事情,也从未向当局“承认”过什么罪行。现在汶川县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10月。
3、胡石根:1954年11月14日出生,江西省南昌市人,基督徒,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中原教会、雅和博教会长老,独立中文笔会关注会员,中国著名民主异议人士。1991年1月曾与王国齐秘密成立中国自由民主党,并参与康玉春等人成立的“中华进步同盟”;1991年12月曾与刘京生、高玉祥等人共同成立“中国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1992年4月—5月曾计划到北京、上海、武汉等地散发传单,并利用航模直升机在天安门广场空投传单,以抗议中共六四屠杀事件和纪念六四死难者,1992年5月27日被北京警方刑拘,同年9月27日被以涉“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正式逮捕;1994年12月16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两罪名重判20年,并在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服刑期间身心因遭受巨大迫害曾一度病危,至2008年8月26日,被提前减刑获释。出狱后,因继续追求民主自由,关注、参与全国性劳工维权事件及公民活动,广结正义维权律师,又因笃信基督教而成为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的传道人,遂一直遭当局传唤、软禁及强迫失踪等严打迫害;2011年曾因支持“中国茉莉花革命”而被警方秘押,并遭警方戴黑头套、殴打和威胁等;2014年5月6日曾因参加“六四纪念研讨会”而被当局以涉“寻衅滋事罪”传唤,且被刑拘一个月;2015年7月10日再次被北京警方传唤,自此失联,其家被抄,后得知其已于8月7日被当局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警方正式逮捕,并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8月3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权5年。目前在天津市长泰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2月9日。
4-6、周启良、王传煌、汪黎明:三人均系江西省武宁县人,法轮功学员,在押良心犯。2013年—2015年期间,曾因组织、参与制作、印刷法轮功宣传光盘、书刊等行动,学习、传授打印、刻录、装订等技术,使用具有自动拨号及语音功能的手机给他人打电话等,而遭到地方当局严密监控和打击。2015年3月21日,在共同搬运、携带2015年神韵晚会光盘、《明慧周刊》等相关海外法轮功影像杂志资料时,被武宁县警方获悉,当场拘捕,其家分别被抄。2016年6月13日,3人均被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三人均表不服,提起上诉,同年7月14日,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然驳回起诉,维持原判。目前都被羁押于江西省武宁县看守所。分别刑期至2022年9月20日。
17/ 判刑7年,24人:朱虞夫、范舜辉、胡林坡、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千果寺高僧)、刘湘菊、张素华、周世峰、付文花、张茂元、封金华、班阔吉(藏)、李东哲(朝鲜)、朴顺南(朝鲜)、田先桂、汤道芳、谭凤江、陈开奇、热杂提﹒热斯汗(哈萨克)、任胜林、孟庆素、翟永池、马纳普汗(哈萨克)
1、朱虞夫:1953年2月13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78年—1979年曾积极组建《四•五》月刊并参与领导杭州民主墙运动;1989年曾因声援“学运”被传唤、抄家,并被关押27天;1998年6月因积极筹备中国民主党组建工作,1999年6月19日被拘留,同年9月15日正式逮捕,最终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6年9月15日出狱后,继续投身宣传民主理念。2007年5月18日再次被捕;7月10日,被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1年3月,因公开支持中国茉莉花革命,并撰写发布一首题为《是时候了》的诗歌,再次被杭州市警方抓捕,后被正式逮捕;2012年2月10日,被杭州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3月。
2、范舜辉: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连州市人,连州市东陂镇大洞村村民,知名土地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青年时代曾被以“走私”罪名判处重刑;出狱后,适逢家乡人民为地下河土地权益问题维权,他积极参与其中(注:其所在乡镇的地下河原为该村村民在1980年代开发的旅游景点,但十年前却被连州市国土局利用虚假材料非法强占,并将该区村落的617亩土地以低价贱卖给一家旅游公司,于是遭到全体村民的强烈反对,自此走上艰难的维权之路);2012年8月4日,其与村长范水河到北京上访,因屡次遭到地方当局的无理拒绝,无奈之下,该村村民于9月13日、10月2日走上街头,拉起横幅抗议;由于村民的诉求和抗议行为触及了当地官员的私利和腐败神经,于是调集大批警力暴力抓捕村民15人,并以莫须有罪名将其处以行政拘留28天。2013年初,其又前往广州与多名维权人士参与广州等城市的举牌行动,积极推动官员财产公开活动,随引起当局的注意;春节期间,在其返回家乡继续努力推动地下河土地维权时被当局秘密关押,并遭酷刑虐待; 2月23日被广东省连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拘,关押在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县看守所;2013年5月28日,被广东省清远市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现在广东韶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0年2月。
3、胡林坡:1962年11月27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河南省叶县仙台镇前王村1组村民,基督徒,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骨干成员、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80年代加入基督教, 1989年曾因参加教会活动遭到河南省的收容审查;获释后仍坚守信仰,因在广大农村致力于基督教传教活动,备受当地信徒及百姓的喜爱和欢迎;2012年4月14日,因与多名信徒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参加一次正常的家庭教会聚会并讲道,随被当地警方围堵查抄,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罪由,连同在场的50余名基督徒悉数抓走;同年4月18日,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月25日,被叶县警方正式逮捕;2013年4月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4月13日。
4、熊红伟:重庆市武隆县法轮功学员。是在2014年上半年被武隆国保警察绑架的。重庆市武隆县法院于2015年5月18日开庭,判法轮功学员熊红伟(女)七年刑期。刑期至2021年。
5、宫宝美:安徽省蚌埠市法轮功学员。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610及国保大队人员、蚌埠市610及国保大队人员共十几人,在2014年10月10日上午9点多,闯入家在蚌埠市禹会区一所居民楼法轮功学员宫宝美家,强行搜查,掠去几万元现金,据目击者说,打印机器及各种真相资料,装有几车运走。2015年5月18日,宫宝美被蚌埠市灵璧县法院判刑7年。刑期至2021年10月9日。
6、洛桑丹增(藏/千果寺高僧):1972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本名洛桑丹增,藏名Tulku Lobsang Tenzin,炉霍县果千寺主持、转世喇嘛,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2012年1月23参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的藏人抗议活动,随遭致当局的嫉恨与严控,并在其与格西次旺朗杰(Geshe Tsewang Namgyal)、司库师扎西普旺(Tashi Thupwang)和钦列(Thinlay)等三位僧人一同出访成都市时,于2012年1月底被四川成都警方在一家网吧直接抓捕,后被转秘密逮捕;2012年10月22日左右,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以不知名罪名重判有期徒刑7年。据悉其被抓捕后一直失联,直至10个月后亲属才获悉其确切消息。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9年1月。
7、刘湘菊: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10日,刘湘菊在向村民发放法轮功真相台历时,被辽中区公安局警察绑架。第二天,辽中区城郊派出所警察去她家抄家,在她家无人的情况下,私自掠走了她丈夫打工挣来的九千元现金。2016年5月23日,刘湘菊女士被辽中区法院非法庭审,5月27日下达判决书,被非法判刑七年。刑期至2022年12月9日。
8、张素华: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轮功学员,女性,75岁。张素华是2014年9月2日被通化市警察绑架的,在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于2016年4月19日,在未通知本人律师的情况下被非法开庭的。家属从接到通知到开庭也才不足三小时。当天下午一点半,对张素华非法庭审,整个过程仅用了十分钟,草草收场。2016年6月8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对张素华非法判刑七年。刑期至2021年9月1日。
9、周世峰:1964年出生,河南省安阳县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9年度、2010年度“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0年—2011年中国法律援助“优秀援助律师”、 2009-2011年度“北京优秀律师”,知名人权律师。自1995年执业以来,曾代理过多起著名的受害人案件,并于2007年4月创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广纳包括王宇、刘晓原、王全章等在内的著名人权律师。 2015年7月10日,被北京市警方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教唆、组织、策划、资助他人炒作所谓敏感案件” 等为罪由抓走刑拘,其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室被查抄。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室被查抄;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6年8月4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7月9日。
10、付文花: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人,因为2014年7月她儿子付学刚遭遇车祸后对方不承担医疗费,交警不予处理让他到法院起诉而上访,上访期间被对此殴打、拘留,曾在拘留所被迫割腕自尽。2015年5月22日付文花在京被南漳县武安镇派出所强行押回后被拘留15天,关押在南漳拘留所。6月5日下午武安镇政府李才明书记和几个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将付文花从南漳拘留所抬出来塞进车里带走,进行私自拘禁、酷刑虐待并讹诈,9月22日付文花被折磨至昏死而丢在路旁被人救起。2015年9月30日,付文花被南漳县公安局抓走,关押在湖北省南漳县看守所。付文花于2016年5月25日下午3点在南漳县法院秘密开庭,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22年7月4日。
11、张茂元: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轮功学员,2012年3月27日被青岛胶南市张家楼警方刑拘,2013年5月初被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19年3月26日。
12、封金华: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轮功学员,2012年3月27日被青岛胶南市张家楼警方刑拘,2013年5月初被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19年3月26日。
13、班阔吉(藏):1968年出生,女,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城关镇人,藏族牧民,人权捍卫者、政治犯。2008年和2009年,曾在当地发生示威活动时,因政治诉求而两次遭到当局数月拘押,获释后一直处于被严密监控中。 2016年11月20日突然再次被抓,自此失联,后得知她被指控涉嫌“组织阿坝民众举办达赖喇嘛尊者八十岁寿辰活动”而遭逮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有期徒刑7年,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3年11月19日。
14、李东哲(朝鲜):1960年2月21日出生,辽宁省辽阳市人,朝鲜族,辽阳市朝阳村基督教家庭教会负责人、牧师,良心犯。因中共当局加大了对民间意识形态、宗教信仰自由的打击力度,各地政府管理部门亦对基督教等不同宗教信仰群体及其聚会点采取了更激烈的打压逼迫,在此前提下,其所在教会尽管因加入“三自教会”已被官方认可,同时历时20多年,信徒达500多人,但是仍被地方当局作为整治对象,遭到恶意打压与惩罚;2016年5月14日,其等4名教会负责者即骨干成员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统一刑拘;同年6月8日,被辽阳市太子河区检察院以涉“非法经营罪”正式批捕,指控其身为教会负责人,自2011年4月至2016年5月,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唆使其教会骨干成员以“基督教朝光教会”名义购进、卖出海外非法宗教出版物10万余本,涉及金额49万多元,属于非法买卖行为;2017年2月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刑期至2023年5月13日。
15、朴顺南(朝鲜):女,1962年1月21日出生,辽宁省辽阳市人,朝鲜族,辽阳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会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因其教会为基督教家庭教会,且不愿到中共当局指定的“三自”教会敬拜、聚会,遂遭致当局的严打惩罚;2016年5月15日,其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捕刑拘,并被指控教会内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灵修崇拜书籍及相关印刷品,并在教会的便利店销往其他省市,属于非法买卖行为;同年6月8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2月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被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5月14日。
16—17、田先桂、汤道芳:二人均系江西省武宁县人,法轮功学员,在押良心犯。2013年—2015年期间,曾因组织、参与制作、印刷法轮功宣传光盘、书刊等行动,学习、传授打印、刻录、装订等技术,使用具有自动拨号及语音功能的手机给他人打电话等,而遭到地方当局严密监控和打击。2015年3月21日,在武宁县城宣传法轮功信息时,被武宁县警方获悉拘捕,其家被抄。2016年6月13日,其二人各被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7月14日,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然驳回起诉,维持原判。目前被羁押于江西省武宁县看守所。分别刑期至2022年3月20日。
18、谭凤江:1968年10月出生,黑龙江省伊春市人,伊春市五营区五星石矿木制品职工,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多年来因信法轮功而惨遭当局逼迫打压。2001年9月29日曾因到北京参加和平请愿活动,为中共镇压法轮功鸣不平,被伊春市当局处以劳动教养2年。2006年10月16日曾因坚持信仰、宣传法轮功,而被伊春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刑7年,并在佳木斯莲江口监狱服刑。期间,曾惨遭狱警和犯人合伙毒打、电击、野蛮灌食等非人折磨,致其左耳被打伤。刑满出狱后,2013年9月10日,因替其他被抓法轮功信仰者聘请辩护律师,惹怒当地公检法部门,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2016年9月28日其在哈尔滨市打工期间,被哈尔滨市香坊区安埠街警方突然抓走,次日交由伊春市五营区警方刑拘,同年10月6日被转正式逮捕,关押于伊春市友好区看守所;2016年10月底,被伊春市五营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重判有期徒刑7年;其不服上诉,后经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哈尔滨市呼兰监狱服刑,据悉其被送进监狱至今,家人未收到任何通知。刑期至2023年9月28日。
19、陈开奇:41岁,福建省莆田市人,法轮功学员。曾因信法轮功并参与网上法轮功信息资料接受、传送、现金转帐及宣传等活动,而被福建省宁德市国保人员长期跟踪、蹲点监控。2016年6月底至9月下旬,其与肖传雄、金丽燕、陈星光、杨贵媚、杨雄、庄友布、林丽芳、王田等9人先后被宁德市警方抓捕,各人家庭均被查抄。至2016年8月,其被宁德市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7年5月18日,其一行9人被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判刑3—12年不等,其中,陈开奇被非法判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目前都被关押于福建省宁德市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6月底。
20、热杂提﹒热斯汗(哈萨克):出生年月不详,新疆昌吉市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人,哈萨克族,穆斯林,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五马场哈萨克乡清真寺阿訇(即伊斯兰宗教事务主持人)。因其在乡里面为一死者做祷告,并按宗教习俗进行祷告仪式下葬,2015年遂被当地警方以“宣扬极端宗教思想”为由抓捕,后被秘密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被判刑之后,又被当作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典型案例,强刮胡子,将其五花大绑,象文化大革命一样在奇台县游街示众。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2年。
21、任胜林:60多岁,四川省德阳市人,原德阳市什邡市钻釆厂退休工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和宣传法轮功而长期受到什邡市当局的监控打压。2015年11月10日被四川省什邡市回澜镇派出所警方突击传唤,并被非法送到什邡市拘留所拘留15天。2016年11月16日上午9点,再次被便衣警察非法绑架,其家被查抄,搜走大量有关法轮功书籍和资料宣传品,后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和逮捕。2017年7月17日,他被什邡市法院一审以“组织实施邪教罪”判刑7年。目前仍被关押在德阳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刑期至2023年11月15日。
22、孟庆素:四川省成都市人,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莲花小区居民,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2015年6月2日被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警方非法绑架,并于2016年10月20日在成都市双流区法院非法开庭。在庭上,尽管其拒绝认罪,且其辩护律师认为该案所列证据不足以作为定罪依据,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最终仍被该法院判刑7年。刑期至2022年9月22日。
23、翟永池:辽宁省绥中县人,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宣传法轮功遭多次打压逼迫。2017年5月14日被辽宁省绥中县警方以涉邪教罪刑拘,2017年5月24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6月26日其案在辽宁省绥中县法院开庭受审,2017年7月4日被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审判刑7年。其不服,已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律师递交了开庭申请,即将面临二审。目前被羁押于绥中县看守所。刑期至2024年5月13日。
24、马纳普汗(哈萨克):新疆阿勒泰地區哈薩克族居民,哈萨克族良心犯、人权捍卫者。2017年4月,因其获得一本从哈萨克斯坦国带回的《古兰经》,所以被当地公安局将其一家三口悉数抓走,并被指控“持有非法宗教出版物”。2017年6月,其“持古兰经案”被当地法院开庭审理,一家三口分别被以“持有非法宗教出版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开庭前,其要求聘请律师遭拒。刑期至2024年4月。
18/ 判刑6年6个月,4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洪永忠
1、刘萍:1964年12月2日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基督教徒,原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新余三君子之一,新公民运动参与者,维权活动家。自2009年12月下岗后,一直为职工能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维权;2010年7月—10月间,曾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而被北京警方训诫三次,并被新余市警方拘留10日;2011年5月12日,曾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而被警方警告并遭到传唤;2011年9月,曾因组织网友到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同时关注广东的“乌坎事件”,亲赴乌坎村支持村民维权,而遭当局授意下的黑帮殴打;2013年4月21日,因再次组织维权人士声援被捕的丁家喜等公民运动成员,并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遂于4月27日被当地警方从家中带走;5月7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看守所;之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年10月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年6月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女子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刑期至2019年10月26日。
2、魏忠平:1963年2月11日出生,湖北省孝感市人,原江西省新余市新钢集团公司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维权公民,江西新余三君子之一。2006年, 曾作为独立参选人参与过当地人大代表选举;2011年,曾再次与维权公民刘萍、李思华在各自选区作为独立参选人参加人大代表选举,并获得多人签名支持;2010年6月—2012年9月,曾多次与他人一起参与各种维权和声援活动;2013年4月21日,曾因与维权活动家刘萍等人共同举牌,要求释放新公民运动践行者丁家喜、赵常青、王登朝、刘远东等人,而被新余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同年4月28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看守所;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年10月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年6月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市某监狱服刑,狱中情况缺详;据悉,其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刑期至刑期至2019年4月27日。
3、董如彬:1962年出生,云南省西双版纳人,网名“边民”,曾从事过中学教师、网站编辑及论坛管理员等职,曾被云南《生活新报》评为2008年度“云南省十大网路牛人”,原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云南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和昆明作家协会理事,网络写手和专栏作家,公共意见领袖代表,维权人士。自2009年起,曾因昆明的“躲猫猫”事件而成为网络名人,迫使云南省委宣传部于同年2月20日组建事件网民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其任调查委员会副主任兼发言人,最终使昆明看守所警方与检方渎职人员受到法律的惩处(被判刑和撤职);2011年8月,曾在腾讯博客上发布“保卫珠江!我见证了铬污染调查采访”,并就2011年6月发生在云南省曲靖地区的一起重大六价铬污染水源事件予以曝光,随机引发了网络热议及网民关注,迫使两个月之后,有2名涉案人员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基于以上行为,尤其是因其积极关注云南“躲猫猫”事件、“小学生卖淫案”、“发改委官员聚众淫乱”和昆明安宁石化项目等一系列中国瞩目的公共事件,而成为互联网上较为活跃的公共意见领袖之一,遭到当局的忌恨与仇视,遂于2013年9月10日在中共专项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被昆明市警方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拘,关押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看守所;10月16日又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三项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7月23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二罪并罚,最终重判6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不服上诉,2014年12月5日经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0年3月9日。
4、洪永忠:广东省海丰县人,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民维权代表。2011年9月曾因所在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村民不满当局私自非法变卖村民土地,获利9亿元且被村干部分摊,从而引发举世关注的乌坎事件,又因乌坎村民多次举行大规模维权游行示威,推行村民民主选举制度,并与警方数次爆发大型反抗冲突,遂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70余人被抓、被通缉,其亦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首要分子。2016年9月13日被网上通缉,2016年9月下旬被陆丰县警方以涉嫌多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由拘捕,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17日其案件在广东省海丰县法院开庭受审,至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等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控其“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生产、营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目前被羁押于海丰县公安局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3月。
19/ 判刑6年,16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郭飞雄(杨茂东)、肖蕴玲、格西次旺朗杰(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王静哲、高一川、关振林、格西丹增巴桑(藏)、杨锦贞、崔德(藏)、王淑蓉
1、冀中星:1979年12月1日出生,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人,残障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于2005年6月在东莞市谋生期间,遭到治安队员残暴殴打,导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终生瘫痪;为此其多次到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覆;后到法院提起上诉,东莞市两级法院也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其败诉;2009年9月,其被迫进京上访,经多方协商,最终在2010年3月30日,东莞警方答应给其救助10万元,但条件是要求其写保证书以期今后不再上访;但此金额根本不够持续支付日常的高额医疗及买药费用,还对外借债数万元; 2013年7月17日,其再次向国家信访局投诉而无果;迫于无奈,在历经采取起诉、上访、网络维权、媒体维权等多种方式而不奏效之后,其终于选择了自爆的私力救济方式:到北京首都机场引爆炸弹,以示抗议,炸弹引爆之后,随即被北京警方抓捕;2013年8月29日,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以涉嫌“爆炸罪”正式逮捕;2013年10月15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在山东省邹城监狱服刑;据悉,法官曾称会将其“送回山东老家,监外执行”,但至今未予兑现,2014年8月3日在给其父的信里称他在狱中“受尽折磨,精神崩溃,生不如死”。刑期至2019年7月16日。
2、贡觉群培(藏):1985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仲那寺(又称:珠纳寺)僧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和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28日,贡觉群培亦被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由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9年10月27日。
3、蒲裕栋:1961年2月12日出生,湖南省洞口县人,原湖南省民营企业家、房地产开发商,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12月30日,因与两名工人一起去为建筑工地购买建材时,遭到一吸毒人员的袭击且被打伤,随同工人见状进行了正当防卫将该吸毒者打伤;尽管蒲裕栋本人并未殴打该名吸毒者,但事后其仍被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警方抓走,且在无其他证据,仅凭几个自相矛盾的证人证言的情况下,于2013年1月18日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同时关押于湖南省洞口县看守所;2013年2月5日,被当地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据悉,其案件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直延迟开庭,竟被洞口县法院先后六次退回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2014年3月7日,其案一审开庭,被湖南省洞口县法院宣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不服上诉;2014年10月20日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年12月29日。
4、洛洛(藏):1983年出生,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人,民间知名歌手,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2012年曾因录制一盘名为《雪域儿女们请升起西藏旗帜》的演唱专辑,以期通过歌曲呼吁藏民为保护藏民族尊严、为迎请达赖喇嘛返回西藏和为境内外藏人团聚,升起雪山狮子旗作出努力,遂遭到中共当局的忌恨和打压;2012年4月19日,被当地警方以‘演唱政治歌曲’为罪名带走、刑拘;拘押审讯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和毒打,后得以释放;2013年2月23日,再次因政治罪由被抓捕,随后音信全无,2014年得知其已被中共当局判处有期徒刑6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青海省西宁市某监狱服刑;据悉,其因长期在狱中饱受酷刑折磨,以致疾患缠身,身体健康及处境令人堪忧,且狱警专门对其区别对待,不仅严密监视且拒绝家人送其衣食等物品。刑期至2019年2月22日。
5、杨茂东:1966年8月2日出生,湖北省谷城县人,网名郭飞雄,独立作家,著名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民主运动的重要参与者和领导者之一。因参与社会运动及维权被多次刑拘并酷刑。2013年,因参与组织同年1月7日—9日在南方周末集团办公楼前围观声援南方周末职工抗议新年献词被改事件,以及2013年4月,积极组织和促动八大城市街头举牌,敦促全国人大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活动,被当局视为是该活动的组织协调者之一,遂于2013年8月8日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同年9月11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2年3个多月。2015年11月27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6年2月22日被送往阳春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郭飞雄身体状况堪忧,家属呼吁保外就医,同年8月转往广东省英德监狱的医院监区。刑期至2019年8月7日。
6、肖蕴玲: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郭洪伟的母亲,80多岁老太,2015年3月与儿子郭洪伟一同被控“敲诈吉林市公安局”罪,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2015年10月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之后于2015年11月10日开庭,2016年2月1日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1年3月。
7、格西次旺朗杰(藏):1970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本名次旺朗杰(又称次旺南杰),藏名Geshe Tsewang Namgyal,炉霍县果千寺僧人,佛学博士,在押良心犯。曾因2012年1月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藏人举行抗议活动,中共当局为驱离抗议中的藏民,过度使用武力进行镇压,开枪射击手无寸铁的示威群众,其在这场抗议活动中亦参与其中,随遭致中共警方的严密监控,并在与果千寺主持洛桑丹增仁波切、司库师扎西普旺和钦列等僧人一同前往成都市时,于2012年1月底被四川成都警方在一家网吧直接抓捕,后被转秘密逮捕;2012年10月22日左右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以不知名罪名重判有期徒刑6年。其被抓捕后一直失联,直至10个月后,亲属才获悉其确切消息。目前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18年1月。
8、扎西普旺(藏):1981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又名达拉,藏名Tashi Thupwang,炉霍县果千寺僧人,寺院司库师(即会计兼秘书),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2012年1月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藏人举行抗议活动,中共当局为驱离抗议中的藏民,使用武力进行镇压,开枪射击手无寸铁的示威群众,其因参与了本次抗议活动,随引起中共官方的关注和严密监控,并在与果千寺主持洛桑丹增仁波切及格西次旺朗杰、钦列等僧人一同前往成都市时,于2012年1月底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在某网吧拘捕,后被转秘密逮捕;2012年10月22日左右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以不知名罪名重判有期徒刑6年。其被抓捕后一直失联,直至秘押10个月后亲属才获悉其确切消息。目前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18年1月。
9、高荣东: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年3月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3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刑期至2020年3月17日。
10、王静哲:沈阳市大东区地税局的一名女税务官员,法轮功学员,今年不到五十岁。王静哲因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而遭绑架。2015年10月22日,王静哲在工作单位被和平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家被查抄。在沈阳市看守所,王静哲拒绝穿囚服,被狱警铐上手铐、脚镣。2016年6月16日,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将王静哲判刑6年。刑期至2021年10月21日。
11、高一川: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0年7月18日。
12、关振林:甘肃省酒泉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8月27日被甘肃省酒泉市警方刑拘,2016年8月1日被甘肃省酒泉市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1年8月26日。
13、格西丹增巴桑(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又名丹噶,藏名Geshe Tenzin Palsang,炉霍县果千寺僧人,寺院资深经管人。曾因2012年1月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藏人举行抗议活动,中共当局为驱离抗议中的藏民,使用武力进行镇压,开枪射击手无寸铁的示威群众,中共官方疑其因参与了本次抗议活动,随引起警方的高度关注和严密监控,并于2012年4月2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警方以“参与抗议示威活动”等为由刑拘,后被秘密转为正式逮捕;2012年10月下旬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不知名罪名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18年4月1日。
14、杨锦贞:广东省海丰县乌坎维权村民,因乌坎事件而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积极参加者,被控“未依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而擅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政府主管机关告诫后,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属直接责任人员。2016年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共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2年6月。
15、崔德(藏):又名崔成,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查理乡夺哇村人,原查理寺僧人,藏族牧民,人权捍卫者。2016年11月,因“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案”而被阿坝县警方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0年11月。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
16、王淑蓉:1950年11月25日出生,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人,早年是下乡知青,四川汉源县维权代表。曾因其祖父早年是四川省汉源县士绅、抗战将军,1944年曾率队救援过7名坠机美国飞行员而荣获美国政府表彰,其父是民国时期的抗战官兵,祖父二人后来均在1951年被中共政府以“反革命罪”枪决,所以其身世不幸使其后来遭受多种连累与磨难。1974年又因婚姻遭受挫折、对博公堂,汉源县法院却久拖不判,甚至对方重婚也视而不见,其情急之下误伤孩子,故被汉源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15年;2009年7月19日刑满释放后,其继续投诉,请求各级法院受理其离婚诉求,因久拖未果,其被迫走上上访之路。近几年,又因其试图为其父及祖父讨回公道,要求政府恢复祖产权益而遭遇新的不公和打击。2016年2月,因其带领数名四川籍访民在春节时期进京控告地方行政不作为而被北京警方抓捕,且非法关押于马家楼,几天后被遣返原籍;遣返途中,因其遭到黑保安的肆意殴打,被迫自卫反抗,随于2月8日被汉源县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6年2月18日被转刑事拘留,同年3月23日被汉源县检察院以涉“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7年4月27日被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刑6年。其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雅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2月17日。
20/ 判刑5年8个月,1人:田长青
1、田长青:河南沁阳法轮功学员,原本在市防疫站上班,法轮功遭迫害后,多次被关押判刑,被单位无理开除,十几年来大多都在监狱度过的。田长青以前曾经被两次非法判刑,第一次三年,第二次五年。2004年12月2日被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12月15日刑满释放。2009年8月12日再次被沁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又被判刑5年,2012年11月6日决定监外执行至2014年8月11日。出狱后2014年4月8日又被沁阳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15年6月10日取保候审,2015年9月28日又第三次被判刑5年6个月,加上之前没有执行的合并执行共5年8个月。刑期至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