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第三部分)
21/ 判刑5年6个月,4人:魏安平、黄成、孙忠明、李纪凤
1、魏安平: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月1日。
2、黄成: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31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8月14日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月30日。
3、孙忠明:新疆奎屯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8月5日被刑事拘留,9月2日被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4日。
4、李纪凤:山东省淄博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6月14日被山东省淄博市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9月30日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2月13日。
22/ 判刑5年3个月,1人:王健民
1、王健民:1950年代出生,福建省惠安市籍人,香港永久居民、美国籍华人,前美国《侨报》记者、编辑,前《亚洲周刊》记者、资深特派员,前香港天大研究院副院长,自2010年以来,在香港投资创办了新维信息网和《新维月刊》、《脸谱》杂志,因其刊物主要以中国大陆时政报导为主,曾刊发过大量揭秘中共高层内幕,尤其是反映中共权力内斗的文章,备受外界关注,遂引发中共政府的极大不快和忌恨;2014年5月30日,被深圳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并抄家。被羁押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一年半后于2015年11月5日在深圳南山法院受审。开庭前,王先生在检务人员多次“阐明引导”下认罪并辞去外地律师。2016年7月6日此案再次在深圳南山法院开庭,王健民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刑期至2019年8月29日。
23/判刑5年,32人:瓜什则•久美(藏)、刘家财、任拉成、多丹(藏)、丹增让卓(藏)、唐荆陵、马德、隋双胜、朱亚先、吴海波、赵凤然、高永伟、叶明、徐世平、许继文、詹世昌、刘国霞、黄文勋、孙峰、吴芳、阿贾贾(藏)、戴学林、赵春侠、李媛、黄潜、杨兆存、王路路、更敦扎巴(藏)、李薇、颜韶燕、革命(哈萨克)、叶尔波里(哈萨克)
1、瓜什则•久美(藏):1977年出生,青海省泽库县牧区人,藏名Gartse-Jigmey,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瓜什则寺僧人,青海省知名母语作家。曾于2008年撰写并出版书籍《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一部),详细阐述了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藏人福祉,随被当局视为触及政治敏感话题而遭骚扰、传唤和拘押。之后他又续写了该书的第二部,由于其间涉及藏人自焚事件、藏人行政中央、达赖喇嘛、班禅喇嘛、西藏佛教各教派法王、西藏的权利与和平抗暴、西藏的环境与少数民族,以及北京政府等内容,二度被警方拘捕;2013年1月1日再次因撰写《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二部),涉嫌政治问题而被当地警方刑拘,并送往青海西宁市关押,后又转押至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看守所;2013年5月14日,被青海省泽库县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刑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刘家财:1965年10月26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原宜昌市葛洲坝集团职工,原云南省某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师,民主维权人士。1998年—2000年,曾因湖北葛洲坝下岗职工合法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等问题,为了维护数千下岗职工切身利益,积极发起和组建独立工会,领导葛洲坝集团教育经费维权和反腐运动,而被湖北省宜昌市警方逮捕,并于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出狱后,曾前往云南省昭通市谋职,并在某工程监理公司任监理工程师,但工作之余仍坚守民主理念,活跃于网络民主运动其间,为此曾多次遭到云南省警方的威胁、警告和传唤。2013年8月2日,再次因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和维权公民发起的“同城饭醉”活动,并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QQ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随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2013年8月12日又被湖北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湖北省宜昌市第一看守所;2013年9月18日被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再次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5年5月11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湖北省汉津监狱服刑,狱中经常挨罚,处境堪忧。刑期至2018年8月1日。
3、任拉成:1962年9月10日出生,山西省汾阳市人,基督徒,太原基督教大学生团契牧师,原太原恩雨书房负责人。曾因长期在山西省太原市大学生中间广传福音,举办大学生团契十余年,使上千青年成为基督徒;又因其开办的太原恩雨书房(主要出售基督教类图书等)出售了大量《赞美诗》、《圣经》及宗教类图书《盼望》、光盘等图书音像制品,故而触及了中共山西省当局的政治敏感神经,颠覆了他们需要大学生相信进化论和对毛泽东思想信仰的理论意识,遂遭到当局的极端歧视和严酷打压;2012年3月28日,太原市警方联合宗教、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闯入恩雨书房进行野蛮查抄,搜走大批福音类图书等物品价值总计约达30万元,并将书店员工带到邬城派出所刑讯逼供;2012年月12月19日,其被太原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走刑拘,并被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2013年1月2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3年6月17日,最终被山西太原小店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5千元。目前在山西省长治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2月18日。
4、多丹(藏):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牧民作家。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28日,作家多丹亦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年10月27日。
5、丹增让卓(藏):197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商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18日,商人丹增让卓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年10月17日。
6、唐荆陵:1971年12月15日出生,湖北省荆州市人,基督徒,前广东省汕头市某化学工程类单位技术人员,原上海交通大学广东校友会理事,知名人权律师,《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主要推动者, 2014年5月16日,因其持续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和在六四纪念日期间推动“六四静思节”行动而被广东省广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6月20日,又被当局更换罪名,宣布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19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1月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广东怀集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5月15日。
7、马德:陕西省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陕北小会执事。1996年—2011年,因参加“门徒会”,并积极宣传“祷告治病”、“赶鬼治病”、“生命粮”等“三赎基督”信仰内容而被“门徒会”教会推选为陕北小会执事;2013年因与该教会另5名骨干成员展开“整村推进”工作,积极进行住户摸底统计、收集信息等活动,以吸纳新的信徒、扩大教会影响,而引起当局的不满和恐慌;2013年11月,因与陕北分会、榆林小分会众多信徒在榆林市榆阳区火车站广场等地公开集会、唱歌和跳舞,随遭到陕西省榆林市当局的打压,被以迷信和参与“邪教组织”,“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为由行政拘留;2014年3月18日因被控“仍顽固不化”,被榆林市警方再以涉嫌邪教罪刑拘;2014年4月24日,被榆林市榆阳区警方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以同罪名重判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3月17日。
8、隋双胜:1958年12月12日出生,山东青岛人,原青岛市枯桃地区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网络实名举报人,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隋双胜、王传英夫妻因获得了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的行贿证据等资料,从2012年初,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以走访和特快专递的方式,实名向政府、司法举报中心实名举报。被举报人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对实名举报人进行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2014年9月24日,隋双胜突然莫名被青岛市警方从家里强行带走,9月25日被以“涉嫌爆炸罪”刑事拘留;2014年10月10日,被以“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正式逮捕。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在2015年7月15日开庭审理后就一直没有宣判,致使隋双胜一直处于被超期羁押状态。原定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10点的第二次开庭审理,因网上公布了开庭时间,当局担心国际社会的关注而临时取消,2016年5月5日第三次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即墨市普东镇)开庭宣判,隋双胜被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9月24日。
9、朱亚先: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轮功学员,女性,六十多岁。朱亚先是2014年9月2日被通化市警察绑架的,在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于2016年4月19日下午三点,在未通知本人律师的情况下被非法开庭的。家属从接到通知到开庭也才不足三小时。朱亚先自辩的权利被剥夺,整个过程大约二十分钟左右。2016年6月8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对朱亚先非法判刑5年。刑期至2019年9月1日。
10、吴海波: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2日晚在家中被霞山分局国保大队、新村派出所警察绑架;12月4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6日被非法逮捕;4月14日遭霞山区法院非法庭审;6月8日被非法宣判五年徒刑。刑期至2020年12月1日。
11、赵凤然:福建省福州市七旬女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9月17日,被福州鼓楼分局华大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电脑、刻录机、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抢走。赵凤然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进行非法审讯。近日获悉,赵凤然已被福州市鼓楼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目前被关押在福建省女子监狱一监区二分区迫害。刑期至2019年9月16日。
12、高永伟: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日被行政拘留,7月3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2日。
13、叶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日被刑拘,8月6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7月3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1日。
14、徐世平:贵州省正安县“门徒会”信徒,2015年1月15日贵州省正安县警方被抓,1月19日被刑事拘留,1月29日被逮捕。2015年6月11日被贵州省正安县法院一审以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2020年1月14日。
15、许继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3日被刑事拘留,8月1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22日。
16、詹世昌:重庆市开县“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12日被重庆市开县警方刑拘,12月19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11月11日。
17、刘国霞: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6月6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抓捕,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6月5日。
18、黄文勋:1990年3月11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网名“黄子”,街头民主运动发起人和倡导者,南方民间“举牌五君子”之一,90后维权公民代。自2013年以来,多次进行公义维权,举牌声援,曾为深圳市中级法院枉法重判王登朝案件而举牌声援,遭警方抓捕、殴打及传唤。2013年3月10日曾因在深圳市中心华强北地段举牌,呼吁民众“不要恐惧”,并高喊“打倒共产党”,“打倒独裁专政”,“民主自由宪政人权平等万岁”,“建立民主中国”,“我们才是国家的主人”等口号,被华强北和福田警方抓走,关押在华强北派出所;2013年5月25日因开展《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到达湖北赤壁市站,并与前来支持的维权民主人士袁小华、袁奉初等在市政府门前广场宣传民主理念,引起社会关注热议,随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传唤,并被以“非法集会”为由处行政拘留15天;2013年6月19日又被赤壁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关押在赤壁看守所;2013年7月13日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正式逮捕;2016年9月28日被湖北省咸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剥权3年。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5月13日。
19、孙峰:1966年8月18日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人,网名“孙峰-无惧”,基督徒,枉判冤民,街头民主运动践行者。2008年5月12日,曾因被山东省地方法院以“虚开发票罪”枉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出狱后遂走上维权之路。后因积极追求民主宪政,更加遭到当局残酷打压逼迫。2014年曾举牌要求民主、释放政治犯、平反六四等而被淄博市警方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和逮捕,后被取保候审释放;2014年7月曾因在网上争取言论自由而被淄博市警方行政拘留2次;2014年11月16日再次被淄博市警方抓捕、刑拘,2016年11月17日终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5年,剥权3年。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淄博市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11月15日。
20、吴芳:广东省海丰县乌坎维权村民,因乌坎事件而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积极参加者,被控“未依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而擅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政府主管机关告诫后,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属直接责任人员。2016年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6月。
21、阿贾贾(藏):现年35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麦尔玛乡第一大队人,原格尔登寺僧人,人权捍卫者、政治犯。2011年,曾因在格尔登寺僧人洛桑彭措自焚抗议时呼喊口号而遭被捕,后被判刑3年多,2014年刑满释放。2016年11月被警方突然再次抓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被警方指控涉嫌“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而遭逮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判处有期徒刑5年。据悉,其被捕至获刑前一直毫无音讯,且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1年11月。
22、戴学林:1980年代中期出生,籍贯不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理想国》品牌营销编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北京贝贝特公司营销部重要负责人,人称广西师大理想国的主页君,知名网络推手,公益活动推动者。2013年始,曾因利用微博做了一项“死活读不下去作品”的调查统计,从而引起网络热议,使之意识到自己可发挥更大作用,围绕“读书”做一些吸引年轻人关注力,以及既有趣又有意的公益活动;自2015年起,因与他人合作在中国大陆转售多种被中共当局视为政治禁书(例如高华的著作《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等)的港台书籍,随引起中共当局警觉与监视;2015年5月—2016年5月18日,因与合作人张晓雄以合作营销、四六分成方式,由其负责用微信号“禁忌的游戏”(jinjideyouxi2014)出售多项港台书籍,并由张晓雄负责入书和寄给买家,合伙销售1300余本,后被中共当局知晓,即将销售款中的部分金额作为被抓判刑时的罪由加以指控;2015年5月—2016年4月,因从深圳网上书店“壹仁网”负责人杨海玲处购买港台书籍共计¥17万余元,利用微信号“禁忌的游戏”推广,并由杨海玲直接寄给购书者,后被中共当局获悉,随将其销售额中的¥9万余元视为“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2016年5月19日,其被警方突然从北京工作地点抓走,自此失联,直至同年9月家属才知其被抓确切消息;同年7月,警方又在其合作人张晓雄南京的住处及车库中搜走拟出售的其余图书291本书,其中288本后来亦被警方以“非法出版物”作为指控罪由;2017年初其案件被当局开庭受理,至2017年2月10日获悉,其已在近日被中共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1年5月18日。
23、赵春侠:女,1965年4月8日出生,辽宁省辽阳市人,基督徒,辽阳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会会计。因其教会为基督教家庭教会,且不愿到中共当局指定的“三自”教会敬拜、聚会,遂遭致当局的严打惩罚;2016年5月14日,其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抓捕刑拘,并被指控教会内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灵修崇拜书籍及相关印刷品,并在教会的便利店销往其他省市,属于非法买卖行为;同年6月8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2月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被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5月13日。
24、李媛:女,1986年8月3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辽阳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其教会为基督教家庭教会,且不愿到中共当局指定的“三自”教会敬拜、聚会,遂遭致当局的严打惩罚;2016年5月14日,其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抓捕刑拘,并被指控教会内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灵修崇拜书籍及相关印刷品,并在教会的便利店销往其他省市,属于非法买卖行为;同年6月8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2月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被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5月13日。
25、黄潜:女,1969年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法轮功信仰者,原广州市购书中心职工,网名“越狱档案”,新浪微博知名博主,维权公民。因信法轮功,曾于2000年—2011年被中共当局数次关押于多个看守所,并劳教3年及非法关押4年,受尽酷刑折磨。自2000年5月起,曾因到北京上访维权而被北京当局和广州驻京办维稳人员非法抓捕,遭恶警暴打致伤,后被遣返广州关押于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同时被原单位开除职务。曾在被关押在北京天安门派出所和北京市房山看守所时,因拒绝报出姓名及住址遭狱警殴打,被非法关押在天津武清县看守所时,遭警方强行剥光衣服,并用破碎玻璃片划伤前胸、前身及隐私部位。曾在被关押于广州天河看守所时,被非法关押近达一年、遭遇2个月的持续“穿针戴镣”酷刑,致其脊椎最终被摧残变形,身体落下终身残疾和痛苦。曾被非法关押于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时,曾被剥夺休息权,每天因遭强制性洗脑转化,致其身体(脚部尤甚)一直浮肿;在一监区时,曾被强迫劳动且劳动定额为最高级别。尽管其被关押及打压多年,但其依法维权意志弥坚,曾多次积极带领其他被非法关押者逐级投诉监狱、劳教所的管理者当局,并把自己所遭受的迫害经历制成5条长微博,以《古拉格回忆录》之题发布在微信和微博上,引起大量网民关注和同情,亦因此引起中共当局强烈不满和嫉恨。2015年2月3日—4日因言获罪被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区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后被转正式批捕。2016年12月30日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5年。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2月3日。
26、杨兆存:女,汉族,1978年9月20日出生,甘肃金昌市人,大专毕业,基督徒,传道人,在押良心犯。因信仰基督教并组织、参与基督教家庭教会的聚会活动,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2016年3月5日被新疆昌吉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4月11日被地方检察院指控为“新疆昌吉教案”主犯而批准逮捕。2016年10月27日在新疆昌吉市法院一审开庭,2017年4月18日,杨兆存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目前被羁押在新疆昌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3月4日。
27、王路路:汉族,1988年7月17日出生,陕西延安子长县人,大专毕业,基督徒、传道人,在押良心犯。因信仰基督教并组织、参与基督教家庭教会的聚会活动,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2016年3月5日被新疆昌吉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4月11日被地方检察院指控为“新疆昌吉教案”主犯而批准逮捕。2016年10月27日在新疆昌吉市法院一审开庭,2017年4月18日,王路路被昌吉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目前被羁押在新疆昌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3月4日。
28、更敦扎巴(藏):现年40岁,四川省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唐克镇索藏村人,索克藏寺续部学院资深僧人和寺院办公室职员。2016年8月24日夜里在自己僧舍里突遭一批不属于当地警方的国保警察野蛮抓捕。抓捕时,不仅没有说明理由,而且还使用暴力,用手铐铐住双手,用枪顶住脸部。此后长期失联,官方拒绝透露其被捕原因、关押地点及其身体状况等信息。2017年6月17日,其被四川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黑水县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非法联系境外”罪判处徒刑5年,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11年8月23日。
29、李薇:吉林省长春市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于2015年11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发放破网(又称“翻墙”)软件光盘时,被阳朔县警方绑架,后被以涉“邪教罪”刑拘、逮捕。广西阳朔县法院先后对其于2016年10月14日、12月16日两次予以庭审,至2017年6月16日终被判刑5年,罚金1万元,刑期至于2020年11月。
30、颜韶燕:广东省东莞市人,个体服装经营者,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夫妻二人均信仰、宣传法轮功,于2016年4月27日在自家经营的服装店内双双被东莞市东城区警方抓捕,其店面及家遭查抄,搜走大量法轮功宣传品和相关设备等,后其丈夫于次日晚上被释放,而其依然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后经历一年多的非法关押及庭审,尽管辩护律师为其作了明确的无罪辩护,2017年5月底,颜韶燕仍然被东莞市第一法院以莫须有罪名非法判刑5年,罚金5千元。其不服,已向东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目前被关押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4月26日。
31-32、革命(哈萨克)、叶尔波里(哈萨克):都是新疆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哈萨克族人,自由职业者,伊斯兰教信仰者,哈萨克族人权捍卫者。由于没有办理信教许可证(即未到当地政府部门申请批准),坚持自行做祷告,并经常到清真寺,因此于2017年5-6月被抓捕,后于2017年8月上旬分别被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法院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判刑5年。据一位哈萨克同乡称,因他们都无正式职业,平时靠打散工或装修房子度日,二人家庭都十分贫困。被捕后,当地公安不准家属聘请律师,也拒绝向家属出示判决书。刑期至2022年5-6月。
24/ 判刑4年10个月,1人:王晶
1、王晶:女,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1976年生,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因其二姐被害伸冤维权上访被多次残酷打压及拘留,后成为一名关注社会和愿意帮助更多维权访民的公民记者。2014年3月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4月4日取保候审,2014年12月12日又被吉林省吉林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1月16日,被吉林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看守所;据悉,其在看守所多次受到恶警的严酷殴打等迫害,身患脑癌,身体健康极差,取保候审遭拒。2015年7月21日此案在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开庭,开庭法院判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但王晶并没有被宣布无罪释放,而是继续关押至今。日前再被检方加控"扰乱社会秩序罪",船营区法院在2016年2月24日开庭审理,追加的控罪是散布谣言。2016年4月20日,王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刑期至2019年9月15日。
25/ 判刑4年6个月,21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胡秀祥、赵多扣、罗志淑、邢望力、李海勤、纪思亮、刘永成、麻国平、康照富、李生金、程康明、陈启棠、王田、林丽芳、刘少明
1、李翠芳:女,生于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五日,家住甘肃天水市秦州区岷玉路罗玉小区,天水市秦州区福星寿衣店老板。被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2014年9月25日对李翠芳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27日。
2、王默:1972年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网名“菜刀王默”,人称“黑犬”,民间知名新浪微博“转世党”,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年10月3日,再次因在广州市多地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警方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并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11月19日其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受理,2016年4月8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市乐昌监狱服刑。目前狱中病情严重。刑期至2019年4月2日。
3、谢文飞:1977年4月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真名谢丰夏,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年5月8日,曾因前往围观广州公民李维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而被广州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4年6月26日,曾因与其它街头民主人士王福磊、王默等在广州举牌,发起寻找民主异见人士张圣雨的活动,被石围派出所警方带走,且被行政拘留7日。2014年10月3日,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再次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且在审讯期间,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管教曾实施“定镣”处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2014年11月,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王默同案。2015年11月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4月8日被广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广东省河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3月1日。
4、纪斯尊:1949年12月10日出生,广东省人,福建著名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有“赤脚律师”之称。因受当局报复性打压, 2009年1月9日被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以“伪造公章、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4年10月21日,因其应《人民日报》社之邀参加北京举办的“强征土地问题”记者招待会,遂被福建警方前往途中非法抓走软禁,后于10月28日被福州警方行政拘留于福州市拘留所;2014年11月17日,又被福州警方转为刑事拘留;2015年3月,被福州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福建省福州巿第一看守所。于2015年12月15日开庭,未宣判。2016年4月18日审判,纪斯尊被判刑4年6个月,决定上诉。2016年5月12日,纪中久律师与林洪楠律师会见了纪斯尊,纪斯尊身体状况较差。刑期至2019年4月20日。
5、徐怀东: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年3月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刑期至2018年9月17日。
6、裴国动: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宝源站乡35号村人。1999年7月13日被围场公安局新拔派出所民警开枪打伤。事发后裴国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查处围场公安局民警滥用职权、违法使用枪支,遭到公安机关的报复,并被判刑两年。2015年11月14日,裴国动涉嫌“寻衅滋事”案被刑事拘留后,就开始绝食抗议地方当局对他的迫害。律师李维达于12月16日接受裴国动亲属委托后,在围场医院急诊室第五观察室会见了他。12月24日,向法院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为裴国动申请取保候审,经多次催促,但至今法院未予批准。裴国动自2015年11月14日开始绝食后,被暂时羁押在围场医院急诊科。2016年1月26日此案召开了庭前会议。3月17日此案在围场法院第三次审理。4月3日其子获悉裴国动被该市围场蒙古族自治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4月13日。
7、胡秀祥:湖南省花垣县龙潭镇阿陀村访民,维权人士。2013年1月24日因上访被花垣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2014年1月11日胡秀祥在上访途中因反抗暴力截访而将截访人员刺伤遭刑拘,2014年6月17日,胡秀祥被湖南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4月23日。
8、赵多扣:1963年11月29日出生,安徽省淮南市人,自由职业者,维权冤民,反腐斗士。1999年曾就购房合同事宜到当地法院起诉淮南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同年9月,又带领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镇江陈村村民集体检举起诉惠利开发公司毁林300亩、违反开发“緑苑山庄”等违法贪腐行为,遂遭致地方官员的忌恨和打击报复,两个月后,被淮南市田家庵区警方以涉嫌“诈骗三套房”及“敲诈勒索罪”刑拘,后被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枉法重判有期徒刑10年,至2007年减刑获释,出狱后立即与其家属进京上访申冤;2009年虽获安徽省高等法院再审决定,但结果依旧维持原判;因对当局的司法腐败现象已极度失望,故此走上维权之路,曾开着挂有“实名举报30名贪官,直奔中纪委”牌子的上访车,一路逐级到各省巿相关部门揭露投诉安徽淮南贪官及自己的冤情;2013年11月13日,因再到在北京上访而被安徽省淮南市警方抓回刑拘,一个月后被正式逮捕;2014年4月被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起诉,2014年8月又被追加“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2015年12月9日,被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以“非法使用专业器材窃听窃照罪”、“寻衅滋事罪”、“扰乱公共秩序罪”三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4月。
9、罗志淑:云南楚雄州永仁县维权人士,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失败导致后遗症,在当地多次反映问题无果还遭到打击报复拘留劳教等迫害,随后逐步维权到北京。在北京为了学习法律知识,罗志淑多次旁听法院开庭,伤残的罗志淑与众多访民一样起早贪黑走访在各信访窗口,也得到众多访民的照顾。罗志淑是2015年8月31日因在北京上访期间张打横幅,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的9月24日被押解回原籍,关押在楚雄市看守所,2015年10月6日永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6月15日罗志淑被永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29日。
10、邢望力:1971年出生,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人,又名吴全力,维权访民。2002年7月2日曾因7岁幼子邢鉴(时名邢路路)被车祸撞成重伤,地方当局枉法处理且私分赔偿款,自此全家人走上维权道路;因逐级频繁上访,其家数人曾被当局非法拘禁、劳教、判刑等共计达13年之久,其亦被多次关押拘禁;2015年4月,曾因息县维权访民冯国辉在上访期间离奇死于息县农贸市场的出租屋内,邢与妻子等人在网上要求中纪委、公安部等就此事介入彻查,遂惹怒息县当局,2015年5月25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指控其尿射县法院名牌和抗议对其女儿邢梅、母亲及岳母的判决等;2015年6月4日,被正式逮捕;2016年8月26日,被信阳市息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不想次日竟险遭死亡,而狱方在事发10小时后方通知其家人,称其在监舍窗口试图用裤子上吊自杀,被人救下时,不慎头朝下重撞头部,致其“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枕骨骨折、左侧顶部硬膜外血肿、两肺下叶挫伤、双侧胸腔积液,脑组织积水”,家属不得看望,因医院正在抢救做手术,尚未脱离危险期;据悉,其子邢鉴对此提出严正质疑,认为其有“被上吊死”的嫌疑;据称其在看守所期间,曾数次遭酷刑折磨和牢狱虐待。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信阳市息县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11月24日。
11、李海勤: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门徒会”信徒,2014年7月1日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逮捕,同年11月5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4月7日经惠农区法院决定被逮捕,2016年6月24日被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2月31日。
12、纪思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日被博乐市警方刑事拘留,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2月31日。
13、刘永成: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0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9日。
14、麻国平: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9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8日。
15、康照富: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4日被抓,8月15日被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13日。
16、李生金:青海省大通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4月6日被青海省大通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18日被青海省大通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0月5日。
17、程康明:出生年月不详,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中国正义反腐网创办人、中国法制传媒出版集团旗下月刊《反腐廉政月刊》杂志总监,反腐正义人士。2004年创办中国正义反腐网,2011年遭到当局封杀。因为代理金某所在的公司参与土地招标(与意尔康公司竞标),发现招标是内定就开始举报,后被意尔康公司人员打伤。之后,他在网上曝光并向中央巡视组举报老家青田县委书记、县长的问题,2014年9月3日,丽水市公安局以他和女友以及金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指非法经营网站)从北京抓回丽水,逮捕时又将涉嫌罪名改为敲诈勒索罪。案件在侦查阶段,两次延长羁押期限。移送审查起诉后,市检察院指定缙县检察院管辖。2015年9月14日,检察院以程康明犯诈骗罪,与金某共同犯敲诈勒索罪,程康明、金某、薛某共同犯伪造、编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武装部队证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月8日,缙云县法院对该案召开庭前会议,公诉方主动向法庭提出排除程康明和金某的口供(两人一直控告刑讯逼供)。1月15日,金某在看守所发病送进医院抢救成植物人。2月16日,法院对案件作出中止审理裁定。辩护律师为程康明申请取保候审,法院不予理睬。3月31日晚,金某死亡,终年48周岁。6月13日程康明案开庭审理,律师做无罪辩护,法庭未当庭判决。2016年10月18日,其被浙江缙云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以“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判3年,最后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18万元。刑期至2019年3月2日。
18、陈启棠:1959年12月10日出生,广东省佛山市人,网名“天理”,著名网络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著名民主维权人士。自1998年以来,曾任多个网络论坛社区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及区长,累计发表时事评论文章2000余篇,被深青社区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与另一网络评论员“顺风”并称“深青二大网路写作狂人”,并被评为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近年来,又因针对一系列国内灾难性事件发表大量评论文章,尤为在多起重大维权事件中敢于仗义执言,备受网友好评。曾因积极声援高智晟、郭飞雄等在押维权人士,并为当时佛山市南海三水的失地农民进行维权,而遭到当地政府的报复性打压,2007年10月26日被佛山市警方以涉“冒充警察罪”刑拘,后又被以涉“招摇撞骗罪”正式逮捕,2009年被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刑2年6个月;出狱后,因2013年参与安徽安妮失学事件的声援活动,并为江门市进京上访被刑拘的访民组建律师团等,又遭当局打压,2014年3月9日被佛山市警方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罪”拘捕。同年10月14日因在网络上发表时评政论文章,被当地警方行拘10天,其家被查抄。2014年11月25日因支持香港占中、“真普选”等,而被佛山市南海分局警方以涉“危害国家安全罪”刑拘;2014年12月31日又被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7年3月31日,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刑4年6个月,剥权3年,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在广东省四会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5月24日。
19、王田:39岁,陕西省宝鸡市人,轮功学员。曾因信法轮功并参与网上法轮功信息资料接受、传送、现金转帐及宣传等活动,而被福建省宁德市国保人员长期跟踪、蹲点监控。2016年6月底,肖传雄、金丽燕、陈星光、杨贵媚、杨雄、庄友布、陈开奇、林丽芳等8人先后被宁德市警方从家中抓捕,各人家庭被查抄,至2016年8月,除金丽燕被取保候审外,其余7人均被宁德市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同年9月下旬,王田也被宁德蕉城区国保非法抓捕。2017年5月18日,其一行9人被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刑3—12年不等,其中王田被非法判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目前都被关押于福建省宁德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3月下旬。
20、林丽芳:女,52岁,福建省柘荣县人,法轮功学员。曾因信法轮功并参与网上法轮功信息资料接受、传送、现金转帐及宣传等活动,而被宁德市国保人员长期跟踪、蹲点监控。2016年6月底至9月下旬,因与肖传雄、金丽燕、陈星光、杨贵媚、杨雄、庄友布、陈开奇、王田等9人先后被宁德市警方抓捕,各人家庭均被查抄,至2016年8月,其被宁德市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7年5月18日,其一行9人被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非法判刑3—12年不等,其中林丽芳被非法判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目前都被关押于福建省宁德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12月底。
21、刘少明:1958年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原江西钢厂第一炼钢分厂工人,后又曾任职某工厂主管、媒体记者、编辑等多种职务,八九民运亲历者,“工维义工”团队组建人,广东工运维权领袖。1989年曾因到北京声援学生运动,加入北京“工自联”,而于同年11月在珠海市被捕入狱,后被江西省新余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1年,剥权1年,管制1年,同时被江西钢厂开除公职。出狱后因其一直参与围观、声援各种社会热点事件,同时又因热心投身劳工维权运动,逐渐成为广东知名工运维权领袖。2014年曾参与过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新生鞋厂工人、联盛工人、广州西铁城工人、中山翠亨制包厂工人、德阳二重工人等十数起劳工维权行动,热心组建“工维义工”团队,创办“刘少明劳工声援工作室”,为开辟公民运动和劳工维权运动的有效结合做出了贡献,鉴于此,其屡遭磨难。2014年6月初,因其在广州市天河购书中心地铁口举牌纪念六四25周年而被广州市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5年5月30日因持续参与工运维权活动而最终被广州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在广州市花都看守所,后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7月6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刑4年6个月。目前仍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11月29日。
26/ 判刑4年2个月,1人:汪山明
1、汪山明: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9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刑期至2019年10月8日。
27/判刑4年,54人:贾灵敏、陈英华、赵伟良、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徐志强、张荣平(化名张圣雨)、屈德飞、高建龙、赵丽荣、韩莹、徐红、徐学玲、陈纯洁、车平平、林美芳、王小群、史玉华、尹红、张世凤、万大久、周法、朱莲英、赵海、肖玉芝、钟仁权、康治强、郭玉番、贺凤、李洪文、刘国海、高汉成、唐国良、胡传菊、李玉凤、陈云飞、程亚杰、朱崇华、陈明燕、洛桑西热(藏)、沈滨、廖挺、周亚平、卢昱宇、陶席珍、方世凤、胡关霞、胡宝日、李艳和、周虹、买麦提明﹒买吐松(哈萨克)
1、贾灵敏:1965年3月16日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原郑州市某学校民办教师,遭强拆拆迁户,区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知名维权代表。2009年—2012年,曾因当地政府开展旧城改造运动,其家遭到征地拆迁及野蛮强拆,自此被迫走上维权之路,变成“河南第一钉子户”,且辞去教师工作专职维权;2012年2月,曾积极参选地区人大代表,尽管最终未能当选,但其竞选义举对外界影响甚大,且获得全国法律界和媒体人的众多声援和支持;2014年,因其在长期维权中逐步掌握了不少相关维权法律知识,同时制作视频在网辅导民众如何监督员警,并多次帮助河南、江苏、湖南等省的失地公民依法维权和在各地开展普法讲座几百场,遂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与仇视,并数次被各地政府和警方非法骚扰及肆意报复;2014年5月7日—8日,因其再次从事维权活动及向他人传播维权普法知识,被郑州市警方抓走,并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14年5月30日,又被郑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关押期间,其姓名曾被警方偷改为 “吴红”,致使亲友长期无法获其下落;2015年11月5日,被河南省巩义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仍被羁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5月7日。
2、陈英华:出生年月不详,浙江省嘉兴市人,法轮功信仰者,维权公民。2003年8月8日,曾因发放“讲真相”光盘而被浙江省嘉兴市警方抓捕;同年9月13日,曾因要求无罪释放被拒绝而进行绝食抗议,被警方强制灌食和遭遇酷刑折磨,后因生命垂危,送往浙江省某监狱医院急救,且在其兄陈英毅(注:他已是加拿大公民)及其他正义人士的呼吁、抗议下,方于2003年10月13日取保候审,但之后一直处于流离失所境地;2013年7月20日,曾再次被警方在河北省唐山市建国路市场抓捕,并被关押于江苏省南京市看守所,经多方努力,11天后方得以获释;2014年3月12日,因其陪同法轮功信仰者之女卞晓晖到石家庄第四监狱强烈要求会见父亲的探视权,随遭到狱方出动的多名狱警谩骂、驱赶及再次非法绑架,后被刑拘,并被关押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因其在看守所期间进行绝食抗议,曾遭到警方强行灌食及“上大挂”等酷刑折磨,其代理律师会见权和办案权亦遭剥夺;2014年8月21日,其案在河北省石家庄桥东法院开庭审理;2015年4月15日,被河北省石家地方庄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3月11日。
3、赵伟良: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菏泽市人,菏泽市东明县大屯村村民,基督教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年6月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年7月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赵伟良、成洪蓬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年8月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据悉,其6月25日被抓至派出所后被扇耳光,后被关押在某宾馆时,因不承认自己所信的是邪教,遭到警方一队长的暴打。2015年5月27日,其被菏泽市曹县法院以同罪名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6月24日。
4、李义奎:生于1949年6月15日,家住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自由路天创花园,天水供电局三十铺变电所职工。2014年9月25日被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天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5、肖彦红:生于1964年9月2日,家住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原是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职工。2014年9月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6、张志明:生于1976年5月17日,家住天水麦积区新阳镇王田村。2006年10月19日曾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判刑五年, 2014年9月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7、唐琼:生于1972年7月6日,住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2002年曾被天水市秦州区法院诬判12年,2014年9月25日又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8、张传付:1943年出生,河南省濮阳县籍人,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农民,法轮功学员。曾因修炼和宣传法轮功而被宿州市灵璧县警方刑拘30天,后又被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获释后,曾因先后于2013年8月、2013年11月、2013年12月—2014年3月、2014年4月—7月多次策划和传播法轮功相关信息,并利用粉刷、张贴标语,下载、印制传单、书籍及音像资料等进行宣传,而被当局视为“宣传邪教活动”。2014年8月27日被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2014年9月30日,被灵璧县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同时被关押在安徽省灵璧县看守所;2015年5月18日被安徽省灵璧县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5年8月3日,经安徽省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仍被维持原判。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刑期至2018年8月26日。
9、徐志强:1961年12月29日出生,重庆大足籍人士,佛教徒,法号“圣观”,原江西省宜春市化成禅寺法师,原湖南省浏阳红莲寺住持,著名良心犯、人权捍卫者。2014年5月,因在湖北省武汉市弘扬佛法,5月17日,当众信徒、网友及听众等为其离别送行赴宴时,被突然闯入的武汉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4年6月25日,被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5年4月21日,该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结果至今不予宣判。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50号。 2016年4月8日,此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法庭宣判,圣观法师被判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刑期至2018年5月17日。
10、张荣平(化名张圣雨):1969年4月4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网名张圣雨、鬼圣,自由撰稿人,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近年来,因积极参与南方街头民主运动,曾先后遭到中共当局9次行政拘留和2次刑事拘留。2014年10月3日,因举牌声援香港占中,被当地警方从广州市芳村的大沙街上强行抓走失联,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2月5日,律师得知其罪名已更改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1月13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未宣判,被羁押于广东省第一看守所。2016年4月14日,张圣雨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广东省梅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8月25日。
11、屈德飞: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年3月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刑期至2018年3月17日。
12、高建龙: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年3月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刑期至2018年3月17日。
13、赵丽荣:1959年11月9日出生,河北省平泉县人,满族,维权访民。曾因平泉县七沟镇豪德玻璃厂强占其耕地未获补偿而被迫上访多年,其姐妹三人(赵丽荣、赵丽红、赵丽娥)经常进京上访,为此曾屡遭当局的无情打压,其妹赵丽红竟因此被劳教1年,其本人及其另外一妹赵丽娥也被多次拘留;2015年4月18日、5月17日、6月4日,因其先后三次到北京中南海周边进行上访,曾被北京市西城分局府右街警方抓走训诫后送到马家楼关押,其中2015年6月5日被转交给平泉县警方以涉嫌“扰乱秩序”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0天;2016年3月6日,因再次在北京上访维权,遂被平泉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指控其被北京警方曾6次训诫;3月15日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被羁押在河北省承德市看守所。2016年5月9日其案件在河北省平泉县法院开庭审理,6月29日被该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0年3月5日。
14、韩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韩莹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2015年1月9日,韩莹被铁西区兴顺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2016年4月13日上午,韩莹被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非法庭审;4月21日,韩莹被非法判刑4年,并被勒索五千元所谓“罚款”。为阻挠家属上诉,法院拖延到四月二十八日才告知家属。刑期至2019年1月8日。
15、徐红:1979年4月10日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原临淄齐都药业公司职工,维权人士。2010年8月4日曾因冤屈而被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警方枉法以涉“贩卖毒品罪”抓捕刑拘,后被临淄区检察院以涉“窝藏毒品罪”批捕,2011年5月12日又被淄博市检察院以“羁押期满”为由释放,2014年6月27日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因无辜被押281天及逮捕经历遭受非人待遇,其随将淄博市司法当局严重渎职的事实予以投诉控告,然多次的控告维权不仅毫无果效,反遭司法当局的无情嘲弄、严控和拘留打压,自2012年7月起,曾多次被警方强行验尿和训诫,2013年9月3日—2015年9月5日曾8次被北京警方、淄博临淄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5—10日;2014年10月22日曾遭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当局的暴力截访和性侮辱;期间,因其不甘受辱,被逼喝药自尽,后被医院紧急抢救方保全性命,但随后竟遭到临淄区当局的公开嘲弄与名誉辱没,称其是吸毒贩毒者,使其心灵备受屈辱伤害。基于以上情形,2014年11月8日 、2015年1月10日、2015年5月10日其至少三次分别就被暴力截访和性侮辱事实向山东省省委书记和国家各级检察院发出公开信要求给予公平公正处理,但依然毫无结果;2015年9月15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10月被正式逮捕;2016年3月18日被山东省临缁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称这是对她举报投诉行为的打击报复。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淄博市女子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9月14日。
16、徐学玲:1963年出生,山东省新泰市人,维权访民。2006年曾因其胞妹徐加玲(聋哑人)多次被新汶矿业集团盛泉煤矿保卫科成员暴打后致残,而当地警方对此处置不公,遂被迫逐级上访,期间,因到北京信访维权而遭地方当局明显打压,曾被泉沟镇政府鉴定为患有“癔症”,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实为非法关押);2008年8月,当地政府虽与其妹夫协商解决了其妹徐加玲被打致残事宜,但其提出的要求解决自己曾“被精神病”一事,当局却置之不理,并称其妹被打致残之事与其无关;其不服,继续上访;上访期间,曾屡遭当局雇用人员的殴打与侮辱,并曾被夜间分别送至山东德州、新泰及山西太原等地关押或遗弃;2009年7月9日,曾被二次送进新泰市精神病卫生中心,关押长达32天;被关精神病院期间,其子因救母进京上访,亦被当局借故拘留10天;后终因其不畏权势、坚持上访,地方政府为求维稳,发给其救助款3万多元;2015年5月,再次被新泰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走、刑拘,随后当局又发给她一个新的鉴定证明,称其无精神病表现;2015年7月2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指控其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强拿硬要”新泰市泉沟镇镇政府37700元现金;2016年4月1日被山东新泰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7月12日经泰安市中级法院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仍被羁押于山东省新泰市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5月。
17、陈纯洁:1971年1月19日出生,黑龙江省鸡西市人,自由职业者,维权访民。自2007年以来,因和妻子王月霞上访反映其岳父王顺堂被人故意伤害一案而屡遭地方当局恶意打压,曾多次被非法拘禁、关押于北京市景美宾馆地下室及滴道区团山水库(现已拆除),以致竟被警方殴打致尿毒症;2010年1月8日、2012年8月23日、2014年4月4日、2015年3月6日,曾因上访诉冤屈、讨公道而被鸡西市城子河区警方先后4次处以行政拘留10日;2014年3月7日、2015年9月3日,曾因在北京上访而被北京市西城区警方2次刑拘,而后被当日取保候审;2015年9月11日,再次被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监视居住,后被转为逮捕;2016年2月22日,被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至4月22日,经黑龙江鸡西市中级法院不开庭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在黑龙江省鸡西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6月20日。
18、车平平:女,法轮功学员,东北师大硕士研究生毕业,原吉林省体育学院教师。2013年10月18日被吉林市船营区分局国保从家中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吉林市看守所。后经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两级法院暗箱操作,在都没有通知家人和律师的情况下,非法判车平平4年。于2015年11月26日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0月17日。
19、林美芳:女,70多岁,福建省福州市人,法轮功学员。2015年4月13日,其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张水莲在被取保候审1年期满后,再次被福州市国保支队警察从家中绑架、刑拘,同年4月29日,福州鼓楼区公安分局将对其构陷林的案件移送至鼓楼区检察院。5月28日案件第一次被退查,6月26日鼓楼分局违法重报;7月20日第二次被退查,8月19日在没有任何新证据可补充的情况下,鼓楼公安分局拒不撤案,再次违法将案件报送到鼓楼区检察院。2015年10月29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在不通知其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对林美芳等二人秘密开庭,至2016年7月15日,被该法院以“邪教罪”非法判刑4年。刑至2019年4月12日。
20、王小群:女,湖南省常德市七旬法轮功学员,2006年被诬判七年半,在湖南女子监狱受酷刑折磨。在2015年8月11日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白鹤山看守所已近一年。其间在2016年4月6日被武陵区法院非法庭审一次,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审判无果。其后当局还放出假消息说一个月后无罪释放。但在7月20日左右,律师突然接到审判书,王小群被非法判刑四年。刑期至2019年8月10日。
21、史玉华:女,湖南省常德市法轮功学员,2000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到湖南省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遭受种种非人折磨与迫害。2002年被非法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一次,同年再次被劳教迫害一年,受到折磨。2006年再次被冤判劳改八年,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在湖南女子监狱受酷刑折磨。在2015年8月11日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白鹤山看守所已近一年。其间在2016年4月6日被武陵区法院非法庭审一次,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审判无果。其后当局还放出假消息说一个月后无罪释放。但在7月20日左右,律师突然接到审判书,史玉华被非法判刑四年。刑期至2019年8月10日。
22、尹红:湖南省常德市法轮功学员,从1999年迫害发生的十七年里,多次被非法关押:被劫入洗脑班四次,戒毒所一次,刑事拘留二次,劳教一次,判刑一次。从2006年起,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了八年,在湖南女子监狱受酷刑折磨。在2015年8月11日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白鹤山看守所已近一年。其间在2016年4月6日被武陵区法院非法庭审一次,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审判无果。其后当局还放出假消息说一个月后无罪释放。但在7月20日左右,律师突然接到审判书,尹红被非法判刑四年。刑期至2019年8月10日。
23、张世凤:四川省遂宁市三家镇法轮功学员,2015年10月遭派出所警察绑架,2016年4月28日被遂宁市安居区法院判刑4年,7月22日被送往成都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0月。
24、万大久:湖北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在2015年4月12日将一张神韵光盘发到了国保便衣警察戴诗学的手里,被汉阳区洲头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警察搜去几十张有关法轮功的光盘。2016年4月25日,武汉市汉阳区法院罔顾事实和法律,将万大久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至2019年4月11日。
25、周法: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小城子镇富山村人,法轮功学员。因诉江于2015年12月23日在家中被宝清县公安局伙同小城子镇派出所绑架并非法抄家,宝清公安局国保多次拼凑黑材料作为证据构陷周法。周法于2016年5月25日被非法庭审,5月27日被非法判刑4年。刑期至2019年12月22日。
26、朱莲英: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6月27日被行政拘留,7月8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12月31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7月3日被大武口区法院决定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7月7日。
27、赵海:甘肃省华池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8月14日被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7月17日。
28、肖玉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8月5日被博乐市刑事拘留,同年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7月25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8月4日。
29、钟仁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6月30日被奎屯市警方刑事拘留,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6月29日。
30、康治强:重庆市垫江县“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26日被重庆市垫江县警方刑拘,12月31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11月25日。
31、郭玉番:青海省乌兰县”门徒会”信徒,2015年10月30日被青海省乌兰县警方刑拘,12月4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4月19日被青海省乌兰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9年10月29日。
32、贺凤:河南省永城市“呼喊派”信徒,2016年3月3日被永城市警方刑拘,2016年9月8日被河南省永城市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0年3月2日。
33、李洪文: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8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9年12月7日。
34、刘国海: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18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9年11月17日。
35、高汉成:年近60岁,湖北省武汉市人,退伍军人、原对越反击战老兵,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因参加对越反击战,返乡后一直生活窘迫;近年来因不断参与老兵维权活动,以争取其基本的生存权,遂遭到当局的强力打压;2015年5月5日其与另7人被武汉市警方突然抓捕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2016年6月1日,其案在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开庭受审,被该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同案8人中有6人(含其本人)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6月27日武汉市中级法院虽然立案受理,但在随后2个月中却违反程序,拒不安排开庭,导致案件一直无法结案。后该院又向湖北省高院申请延审,湖北省高院为此两次批准延期2个月和3个月,至2016年10月26日和至2017年1月26日,然在延期内,武汉中院仍拒不开庭。在此期间,其因患糖尿病等已使病情严重恶化,出现严重并发症,其及辩护律师请求取保候审均遭拒绝。目前羁押在武汉市武昌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5月4日。
36—37、唐国良、胡传菊:2人均系江西省武宁县人,法轮功学员,在押良心犯。2013年—2015年期间,曾因参与制作、印刷法轮功宣传光盘、书刊等行动,学习、传授打印、刻录、装订等技术,使用具有自动拨号及语音功能的手机进行法轮功信息宣传等,而遭到地方当局严密监控和打击。2015年3月21日,在宣传法轮功信息时,被武宁县警方获悉拘捕,其家被抄。2016年6月13日,其2人各被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7月14日,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然驳回起诉,维持原判。目前被羁押于江西省武宁县看守所。分别刑期至2019年3月20日。
38、李玉凤:1968年3月10日出生,河南省焦作市人,基督徒,维权公民。1990年代末,曾因家中惨遭两次政府不当拆迁,损失巨大,其被迫提起诉讼,打赢了官司,但因被告是当地政府,法院不予执行,故而其被迫上访维权;曾因不断维权,被当局进行恶意打击报复,并以“妨害公务罪”对其判刑2年;出狱后其继续状告地方政府,再遭逼迫,又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两次入狱,备受酷刑折磨。2014年9月30日因与他人前往监狱迎接“新公民运动”维权代表袁冬出狱,并率先打出横幅“欢迎袁冬从小监狱回到大监狱”,又被北京大兴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11月6日被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批捕,至2015年6月5日被取保候审释放。关押期间,曾被突击审讯(且大多是疲劳审讯)达50余次,身心惨遭迫害。同年10月26日,又因在北京南站照相,被北京市丰台公安刑拘一个月后,又被焦作市当局带回原籍补充侦查再次刑拘。2017年1月16日,被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其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5月11日经焦作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19年10月25日。
39、陈云飞:1967年8月13日出生,四川省达州市达县人,89学生,个体农场主和农艺师,民主“业余驯兽师”,“民主行为艺术家”,著名民主维权人士。2015年3月25日,因其与维权公民20余人到成都市新津县为当年的六四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遂在返程途中遭到上百名持枪特警的围追堵截,3月26日即被四川省新津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4月30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看守所。2016年2月17日,陈云飞被成都市检察院取消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控,只被控“寻衅滋事罪”一项罪名。此案原定于6月30日在成都武侯区法院13法庭开庭审理,临时却被延期。2017年3月31日,被成都武侯区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40、程亚杰:女,汉族,1990年11月8日出生,新疆玛纳斯县人,大专毕业,基督徒,在押良心犯。因信仰基督教并积极参与基督教家庭教会的聚会活动,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2016年3月5日被新疆昌吉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4月11日被地方检察院指控为“新疆昌吉教案”主犯而批准逮捕。2016年10月27日在新疆昌吉市法院一审开庭,2017年4月18日,程亚杰被昌吉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目前被羁押在新疆昌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3月4日。
41、朱崇华: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临沭县人,临沭县电脑城个体户,法轮功学员。2016年3月1日被山东省临沭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19日被山东省临沭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9年2月28日。
42、陈明燕:女,失地农民。因多次上访而曾一度被当局关柙在精神病院,出院之后,她就开始参与各种维权的活动,成为一名维权公民。其为人良善,热心帮助受难访民,长期为关押在雅安看守所的访民及维权公民送钱送物,并接待探望家属,也一直积极联络外地人权律师介入访民案件。2015年12月21日因其在微信群转发一张法轮功图片而被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刑拘。2016年1月25日对其实施逮捕,2017年1月24日被取保候审。2017年5月16日,因陪同律师前去汉源检察院阅卷(天网义工姜成芬案),而被雅安当局收监逮捕,2017年6月1日被雅安雨城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3000元。目前被羁押在四川雅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4月11日。
43、洛桑西热(藏):现年36岁,四川省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唐克镇俄色村人,索克藏寺续部学院僧人和寺院商店管理员。2016年8月24日夜里,在自己僧舍里突遭一批不属于当地警方的国保警察野蛮抓捕。抓捕之时,不仅不说明理由,而且还使用暴力,用手铐铐住双手,用枪顶住脸部,将其弄伤。此后长期失联,官方拒绝透露其被捕原因、关押地点及其身体状况等信息。2017年6月17日,其被四川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黑水县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非法联系境外”罪秘密判刑4年。目前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10年8月23日。
44、沈滨:女,出生不详,原四川省彭州市彭白铁路局职工,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自1997年以来,因信仰、宣传法轮功备受当局打压迫害,曾数次被非法拘留、劳教、关精神病院、洗脑班,并因此被迫流离失所近14年。2000年11月底,曾因信仰法轮功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里曾遭虐待及长期包夹酷刑。2002年1月在被非法劳教后,其所在公职单位将其无故除名、断绝生活来源,其户籍和身份证也被当地派出所违法注销。2002年3月,曾被非法绑架到精神病院进行迫害,同年下半年在精神病院被迫害成腰椎骨折,瘫痪在床,因绝食抗议而遭受“灌食”迫害。2016年11月16日再次被什邡市洛水镇警方绑架并抄家搜走计算机、打印机、塑封机、光盘刻录设备等大量私人物品,次日被以涉“邪教罪”刑拘,2016年12月22日被正式逮捕。2017年7月17日,其被什邡市法院以邪教罪判刑4年,其不服,已当庭提出上诉。目前被关押在德阳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刑期至2020年11月15日。
45、廖挺: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法轮功信仰者。因信仰、宣传法轮功,2015年11月被泸州市古蔺县警方非法绑架,后被刑拘和逮捕,并被关押在古蔺县看守所。2016年4月19日被泸州市古蔺县法院以“邪教罪”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泸州市中级法院于2016年9月27日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四川省乐山市嘉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1月。
46、周亚平: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而被成都市龙泉驿区警方以涉嫌邪教罪抓捕、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6月18日其案被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以邪教罪秘密诬判4年,其不服,当庭提出上诉。据悉,因要做无罪辩护,法院在审判前未通知其辩护律师到场。目前被羁押在成都市龙泉驿区看守所。刑期至2010年。
47、卢昱宇:1977年出生,贵州省遵义市人,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枫元村水溪组村民,农民工,民间维权事件网路资讯平台“非新闻”创办人、公民记者,维权公民。自2011年起因致力于收集、整理国内各类民间群体性事件,并将此发布于新浪微博和推特“非新闻”@wickedonnaa上,以让外界及时真实地了解到中国正在发生的群体事件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倍受中外网友瞩目。2012年4月因在上海南京路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还民选票,被上海警方拘留10日。2012年6月因在广州参与网友聚会,被警方指控“非法集会”且被扣押1天。2015年因使用blogger.com、谷歌云端硬碟、推特及微博等社交媒体定时收集、整理、发布近3万起包括村民抗议征地、工人罢工、业主维权等群体事件,引起当局极度不满和打击报复,曾与其女友多次遭到警方警告恐吓,其居住地数次遭到逼迁,其“非新闻”国内资讯平台多次遭到删帖、遮罩和删号。2016年6月16日因坚持资讯发帖被云南省大理市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2016年7月2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关押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看守所。至2017年8月3日,被云南省大理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7年9月18日,经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二审依然维持原判。关押期间曾惨遭酷刑折磨。刑期至2020年6月15日。
48、陶席珍:女,1954年出生,湖北省咸宁市人,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自1995年学习法轮功以来,长期遭到中共“610”、公安局、国安局警察、单位维稳人员等迫害,数次被非法绑架、关押甚至劳教,身心遭受极大伤害,她的丈夫也因在迫害中而过早离世。2014年8月8日,其在家中被警方野蛮绑架,后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被迫害两个月后,又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期间,屡受酷刑折磨和非人虐待,里面的人抓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用刑具和绳子将她固定,逼迫她看丑化视频,同时每天使用夹包酷刑虐待,用下流肮脏语言辱骂,并用卑劣手段折磨。二个多月后,被咸宁市咸宁区警方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咸安市看守所。2015年11月13日其案在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被开庭审理,2016年11月8日其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刑4年,未通知家属。她不服上诉,二审仍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10月。
49、方世凤:女,59岁,又名方四风,湖北省咸宁市人,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居民,法轮功学员。因笃信法轮功,2014年9月24日和朋友一起在塘湖镇宣传法轮功信息资料时,被塘湖镇派出所警方当场抓捕,当晚被关押在通城县看守所。超期关押13个多月,其丈夫黄金标等人多次到公安局要人,不仅没放人,还将其丈夫殴打休克1个多小时。2015年6月2日其案在湖北通城縣法院开庭审理,2017年7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4年。目前已被送往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9月23日。
50、胡关霞:女,38岁,湖北省咸宁市人,咸宁市通城县沙堆镇沙堆村十九组村民,法轮功学员。1998年开始练习法轮功,2001年曾因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而被北京警方非法关押黑监狱。因信法轮功,多次受当局高压恐吓、非法关押、拘留和劳教,曾屡遭酷刑虐待,以致身心遭受极大摧残。2015年7月7日,和他人在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进行法轮功真相宣传时,被岳阳市月田镇派出所警方很快抓走, 7月9日被以涉邪教罪刑拘,关押于岳阳市云溪看守所。2015年11月19日,胡关霞涉邪教案在湖南省岳阳县法院开庭审理,2015年12月4日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4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4月经二审裁决,仍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7月6日。
51、胡宝日:50多岁,湖北省咸宁市人,前咸宁市通城县阀门厂(现已倒闭)职工,个体经营者,法轮功学员。2001年3月,因给一人宣传法轮功时被他人告发,被咸宁市通城县警方抓走,并行政拘留了15天。2007年3月30日因向当地马港派出所派来的两人讲练习法轮功的好处,而被再次送通城县拘留所拘留了10天。2015年7月7日,因和他人在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进行法轮功真相宣传,被岳阳市月田镇派出所警方知晓,很就被抓走,同年7月9日被以涉邪教罪刑拘,关押于岳阳市云溪看守所。2015年11月19日,胡宝日涉邪教案在岳阳县法院开庭审理,2015年12月4日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4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4月二审仍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7月6日。
52、李艳和:女,54岁,湖北省咸宁市人,咸宁市通城县居民,法轮功学员。因信法轮功,曾遭多次骚扰、非法拘留、关押等迫害。2012年5月,当其在乡下宣传法轮功资料时,被当地通城县沙堆派出所警方抓走,并关押到拘留所、洗脑班受迫害半个月,勒索其伙食费2100多元。2015年7月7日,因她与他人一起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再次被抓,7月9日被岳阳县警方以涉邪教罪刑拘,并关押在岳阳市云溪看守所。2016年初,其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4年。目前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7月6日。
53、周虹:重庆市巴南区人,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居民,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和宣传法轮功信息,长期遭重庆市巴南区当局骚扰、跟踪、劳教等迫害。2015年11月24日上午11点许,突然遭到九龙坡区国保警察野蛮抓捕,后得知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九龙坡区看守所。2017年4月24日其涉“邪教案”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受审,并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4年。周虹不服判决,很快提出上诉,但二审仍然维持原判。目前在重庆市永川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1月23日。
54、买麦提明﹒买吐松(哈萨克):新疆和田市伊里其乡嘎宗村农民,伊斯兰教信仰者。因经常使用穆斯林祷告方式,被当地公安局认为参与了“非法宗教活动”,2017年9月,被新疆和田市中级法院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判刑4年。目前羁押于新疆和田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4-5月。
28/ 判刑3年10个月,1人:沈治和
1、沈治和: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9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刑期至2019年6月8日。
29/ 判刑3年9个月,2人:张彩连、李洪升
1、张彩连: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3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石回族自治区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刑期至2018年3月2日。
2、李洪升:1971年1月22日出生,山东省乳山市人,个体商铺经营者,维权访民。2010年6月2日曾因其夫妇遭同行嫉恨而被疯狂报复,致其夫妇被恶打,其妻孙小妮伤势严重被迫住院,而警方不对行凶打人者严肃处理,反助伤人者伪造鉴定、毁灭其伤情照片及案发现场照片,勒令其赔偿打人者1.8万元,并将其关押214天,最后还于2011年12月28日被乳山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枉判7个月有期徒刑;出狱之后,其夫妇被迫走上维权上访之路;但因其持续喊冤并至省城高级法院和北京上访,曾多次遭当局非法打压和拘留等;2014年9月19日,因在北京市朝阳区联合国开发署门前进行冤情控诉,被朝阳区警方以行政拘留5天;2014年9月30日,因在天安门城楼金水桥西二桥南侧人行道上抛撒传单,被天安门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5年1月21日、2015年3月10日、2015年3月29日,因在北京市中南海附近拉横幅抗议,被警方以“非正常上访滞留,扰乱秩序”为由分别行政拘留10天;自2015年4月起,因其全家不断至山东省高级法院喊冤,无果后又于2015年7月20日再次到北京最高法院上访,随引起当局强烈不满和恶意报复,8月7日其被乳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在其自家楼下抓走刑拘;8月21日被正式逮捕;2016年5月被山东省乳山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重判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乳山市看守所。二审改判3年9个月,刑期至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