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3年12月26日天津市市民秦秀丽,收到天津市南开区公安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称:2012年9月4日,非法毁坏他们家房屋的犯罪嫌疑人,系南开房地产开发公司受天津市南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实施的,并表示当时警察出警后向警方提供了“委托书等相关文件”,但未向秦秀丽公开委托书和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
秦女士已经再次向警方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委托书和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
秦秀丽认为:天津南开区警方已经涉嫌包庇犯罪,秦女士打算取证充足后,将向警方追责。
据秦秀丽介绍:2012年9月4日,天津市市民秦秀丽家遭不明身份人员非法强拆,这伙人没有出具任何合法手续就把她们家拧门撬锁,并洗劫一空,房屋被他们弄来的大型机械故意毁坏!当时他们向报警110,可是警察说这是政府行为他们也管不了!但一直拒绝出具任何书面文书。
事件发生后,2012年12月他们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南开区房地产管理局颁发津房拆许字(2010)第58号《房屋 拆迁许可证》违法并予以撤销。南开法院一直没有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裁定。
2013年11月向南开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公安局1、至今不受理案件的行为违法2、行政程序违法3依法受理申请人报警案件,2013年年12月3日,政府作出复议决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2013年12月3日,向天津市一中院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至今还是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
对于公权力如此的不作为,秦女士感到万般无奈,她希望政府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来行驶权利,并表示:将依法向相关部门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