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维权网信息员钟鸣报道)本网信息员今天(3月12日)与四川省自贡市维权人士刘正有先生联系,了解到他出狱后就2010年被以诈骗罪判刑一事提起申诉,日前自贡自流井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下面是法院受理通知书: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受理通知书(2014) 自流刑申字第1号刘正有:你因犯诈骗一案,不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20日作出的(2010)自流刑初字第182号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特此通知。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