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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权捍卫者拉横幅抗议中共当局世界各地四处撒钱、枉顾国内民生、环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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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龚为民报道)20151228日,本网获悉:上海人权捍卫者魏勤、张平、颜秀英、耿大庆冒着被抓被坐牢的风险上街拉写有“有钱对外大撒币,没钱治霾顾民生”的横幅,强烈抗议中共当局在世界各地四处大把撒钱,而没钱治理自己国内的极其严重的雾霾污染,全然不顾民众的生存环境。

近年来在中国大部分地区经常被严重的雾霾笼罩,空气PM2.5含量经常爆表,PM2.5会强烈伤害肺,引发呼吸系统癌变。长期以来,各地空气质量极度恶化,政府却没有有效措施治理,无所作为。而人民又没有免费医疗。人民天天呼吸毒气,病了还要全家凑钱治病。而政府却疯狂地几十亿、上百亿美元在世界各地散钱,让人匪夷所思!真不知道,中共当局把中国人民当成什么了?!

因此,魏勤、张平、颜秀英、耿大庆强烈呼吁:立即停止外援,切实治理雾霾,保障民生、免费医疗!

魏勤:13661481786、张平:13621601528、颜秀英:18916134088、耿大庆:18221124727



四川罗江县政府竟然半夜偷偷拆商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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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在从2015年3月份开始的所谓罗江县陕西馆巷片区的棚户区改造中,罗江县征收办不知从哪来的底气,办事能力低下,手段简单粗暴,对不满意其征收条件的业主采取各种下三滥的手段。

在发生了724日的暴力野蛮对北街正在营业的商铺拆毁后,不思悔改,对商铺业主的诉求不闻不问,罗江县公安局在接到业主的报警后也偏袒政府而不作为。

在权力部门的袒护下,罗江县征收办的气焰更为高涨,在104日把业主李宇骗出门后偷拆了李宇的住房后,发展到12月份的半夜偷拆。

2015年1227日半夜1点半左右,出动挖机对724日暴力强拆的北街商铺再进行毁灭性的拆毁!

住在“雪儿鞋铺”的陈老板因上网未睡才捡回一条命!罗江县政府难道就是如此的践行习近平提出的“依法治国”吗?

广东惠州人权捍卫者叶晓峥(网名“湖面一舟”) 今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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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1229日星期二,本网获悉:广东惠州人权捍卫者叶晓峥(网名“湖面一舟”) 今被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6个月。

叶晓峥去年因为支持香港占中,20141212日,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分局国保闯入他家,调查他身穿印有“人民恐惧政府即为暴政”字样的黑衣,以及与多位朋友在家中声援香港“占中”之事。公安抄走其个人手机、电脑等物品,随后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其刑拘。2015117日被惠州检察院批捕,2015618日被起诉到惠州市惠城区法院。

2015723日,广东维权人士叶晓峥“寻衅滋事”一案曾在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未当庭宣判。叶晓峥因去年声援港人争取真普选被构陷以“寻衅滋事罪”逮捕,但起诉的却是以叶晓峥发帖讥讽博罗某公安局长及披露市民杨金华因接待访客而遭警方骚扰为犯罪事实。

叶晓峥是广东惠州活跃维权人士,早年曾在国内某网站做编辑,因发表异议言论被迫辞去工作。后长期热心助人维权,监督公权,宣扬民主宪政。多次参加争取自由民主的政治活动。曾因参与反对惠州汽车年票制,被惠州警方两次行政拘留。

相关链接:
钟永梅(叶晓峥妻子):权力当证据:中国当下的构陷案——广东惠州叶晓峥案

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2015年 12月)第三期(共1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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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名单及其地域分布
(三)本期报告名单人员情况简介
(四)姓氏地区编号索引
结束语
附:上期名单宣判及释放人员共11人简介

————————————————————————
前言:

维权网从201510月起,每月发布《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发布日期是每月月底。本网信息中心,对大陆发生的羁押未判、强迫失踪的各个案例予以汇总统计,每月发布最新的动态报告。此次报告为第三期。共36000字。

本报告主要关注的对象——是那些遭遇羁押而没有判决的人权捍卫者。他们中有的被超期羁押,有的被强迫失踪音信全无,有的遭受残暴酷刑和狱中虐待,他们的人权境况极其恶劣。而一年多以前,遭中共当局迫害致死的曹顺利女士就是这样的一名遭羁押和酷刑的人权捍卫者。

而名单人员一旦取保候审、无罪释放、回家监视居住、或正式判刑,将从下期报告正式名单中消除。任何新的符合本报告关注范畴的人权捍卫者均将被加入名单,并予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网上期报告中对中共当局使用超期羁押、酷刑及不许取保候审迫害折磨异议人士和人权捍卫者的行径予以了系统的揭露,报告引起了各个方面强烈反响。而中共当局从11月开始对羁押人权捍卫者的审判节奏也明显加快,11月一共判决13人;12月一共判决3人,释放8人。

2015121日至20151230日,中共当局在本月内一审判决3人,这3人包括:傅志彬、浦志强、叶晓峥。释放8人,为浙江温州教案的王运显、程超华、周爱平、周剑、黄晓远、康孝友、刘鹏、方县桂。这11人将不再出现在本期报告中。(在最后的附录中仍有11人的介绍)

傅志彬、浦志强、叶晓峥3人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江西傅志彬“非法经营”罪被判刑1年零8个月,罚金15万。

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案1222 日宣判: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现在已经出狱。

广东叶晓峥“寻衅滋事罪”20151229日被判18个月监禁。

浙江温州教案被刑拘的王运显、程超华、周爱平、周剑、黄晓远、康孝友、刘鹏、方县桂8人获释,还有12人在押。

上期本报告的发布,得到了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的积极反馈和支持。本网收到许多补充信息,对此予以感谢。经统计,前两期报告遗漏的羁押未判人员:赵勇(北京)、柳小华(北京)、杨建英(北京)、叶红霞(北京)、朱家琪(天津)、张兰英(天津)、姜野飞(四川)、董广平(河南)、李玉凤(河南)、李燕军(山东)、赵伟良(山东)、成洪蓬(山东)、何宗旺(山东)、吴继新(江苏)、张瑛(湖南)、糜崇标(贵州)、李克珍(贵州)、张秀红(贵州)、戴小强(贵州)、徐国清(贵州)、康成举(贵州)、黄华鑫(贵州)、唐黄贵(贵州)、罗志淑(云南)、黄秋锐(广西)、赵桂荣(黑龙江)26人在本期报告中将补进。

而赵红艳(河南)、曾飞洋(广东)、朱小梅(广东)、何晓波(广东)、彭家勇(广东)、邓小明(广东)、孟晗(广东)、汤建(广东)、张占(北京)、渠红霞(北京)、王素娥(北京)、冉崇碧(北京)、李美青(北京)、文仁贵(北京)、盛兰福(北京)李国志(贵州)、杨立被(上海)、蒋玲娣(上海)、郑正芳(上海)、徐玉英(上海)、朱妙英(上海)、陈永福(上海)、周立环(上海)、尹国良(上海)24人是本月遭刑事拘留和逮捕的,一并补进。

共新增50人,(详情分见正文)

其中:

广东劳工NGO被打压事件刑拘7人:曾飞洋、朱小梅、何晓波、彭家勇、邓小明、孟晗、汤建被刑拘。

山东潍坊围观“徐永和案”被寻衅滋事刑拘5人:姚建清、张卫红、任键才、李燕军、何宗旺。

贵州黔西县大关镇基督教家庭教会案,被羁押5人:戴小强、徐国清、康成举、黄华鑫、唐黄贵。

贵州活石教会2人被刑拘:张秀红、李国志。

北京因围观声援浦志强案7人被刑拘:张占、渠红霞、王素娥、冉崇碧、李美青、文仁贵、盛兰福。

乌镇世联会召开期间上海参会公民8人被刑拘:杨立被、蒋玲娣、郑正芳、徐玉英、朱妙英、陈永福、周立环、尹国良。

逃亡泰国被遣返并羁押2人:姜野飞(四川)、董广平(河南)。

其余个案17人:赵勇(北京)、柳小华(北京)、杨建英(北京)、叶红霞(北京)、朱家琪(天津)、张兰英(天津)、赵伟良(山东)、成洪蓬(山东)、吴继新(江苏)、张瑛(湖南)、糜崇标(贵州)、李克珍(贵州)、罗志淑(云南)、黄秋锐(广西)、赵桂荣(黑龙江)、赵红艳(河南)、李玉凤(河南)。

本网信息中心本期共统计了162名遭羁押而未判决的人权捍卫者名单。报告将对他们的境况给予逐一介绍——他们抓捕原因、罪名、被关押地和现况。这162名遭羁押人士他们大部分被羁押在各地看守所,也有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即秘密关押)、还有一些被当局强迫失踪。

他们入狱原因各不相同,当局指控他们罪名也各不相同、五花八门。经统计,各类罪名多达15种,包括:1.寻衅滋事罪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3.颠覆国家政权罪 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5.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6.诈骗 7.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8.敲诈勒索政府 9.非法聚会 10.销毁账户、偷税漏税及挪用资金罪 11.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12.非法经营罪 13.销毁会计凭证罪 14.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15、故意伤害罪。

综合本期名单信息,我们可以总结以下几点:

1、人权律师遭打压严重,被关押的18名人权律师本月有3人被释放,现在还有15名被继续关押。

15名人权律师包括:夏霖、纪斯尊、唐荆陵、李和平、李春富、黄力群、谢阳、王全璋、王宇、隋牧青、谢远东、谢燕益、周世峰、李姝云、张凯。除夏霖、纪斯尊、唐荆陵3人外,其他12人是709大抓捕律师事件中和之后被抓捕或强迫失踪的。本月浦志强、刘鹏、方县桂得以释放。

709后被抓捕的律师基本被当局采取所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予以秘密关押。“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继废除劳教之后,取代劳教功能的又一项公安部的部门权力。它的可怕之处,不是时间,而是地点的指定。这是法外失踪,是秘密关押的另一种形式。

这些律师多被当局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完全是当局为了阻止其律师会见他们的手段。所有这些人至今没有一个会见过律师,外界也不知道他们被关押的地点。

2、超期羁押已成为当局惯用的手法。

当局以各种方法,如公安局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侦查、延期审判,达到尽可能长时间关押人权捍卫者的目的。众所周知,看守所的关押条件和正规监狱有相当大的差距,而将人权捍卫者长期羁押在看守所中实际上是对他们的变相酷刑。广东被羁押人员都无法“放风”,而这种状态有的已经持续了2年多。

羁押超期一年仍多达30人。袁小华、袁兵、黄文勋等人已经超过2年,而于世文、姜力钧、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张圣雨、纪斯尊、徐志强、黄芳梅、吕耿松、陈树庆等人都已经超过一年。

3、酷刑和虐待普遍存在。不予“取保候审”就医治疗,成为当局对付人权捍卫者的一种极不人道的惩罚措施。

当局对被羁押的人权捍卫者的酷刑和虐待普遍存在。而许多遭到酷刑的人权捍卫者如郭飞雄、孙德胜、黄文勋、袁小华、袁兵等对其所遭酷刑都曾委托律师进行控告。

4、此次因“围观声援浦志强”案被抓的7位人权捍卫者中,有4位是女性。近年来,人权捍卫者中女性公民占了极大的比例及很重要的地位,很多维权事件中都能看到女性坚定的身影。近年来因捍卫人权而遭受打压迫害、刑拘、判刑的女性也是越来越多,如高瑜、刘萍、贾灵敏、王宇等等。

5、当局开始了对劳工维权的全面打压,继刘少明被抓6个月后,本月又有7名劳工NGO被抓捕并刑拘,并且继续使用以官媒对其进行污名化的卑鄙手段对劳工群体进行舆论上的污名化。

(二)本期报告名单及其地域分布

本期报告总名单共162人,是按所属地域予以分类的,这样让人们可以清晰地了解遭羁押未判、强迫失踪人员的地域分布:

1北京(天津)35人:
夏霖、胡石根、王宇、李和平、李春富、高月、赵威、刘四新、黄力群、包龙军、王全璋、谢远东、李姝云、谢燕益、王芳(北京)、周世峰、刘永平(老木)、勾洪国、唐志顺、王晓璐、翟岩民、张德利、赵勇、柳小华、杨建英、朱家琪、张兰英、张占、渠红霞、王素娥、冉崇碧、叶红霞、李美青、文仁贵、盛兰福。

2广东28人:
唐荆陵、袁新亭(袁朝阳)、王清营、苏昌兰、陈启棠、隋牧青、黄潜、郑景贤、梁勤辉、刘少明、王默、谢文飞、张圣雨(张荣平)、信力健、章贤玺、王喜利、林贵州、林文雄、王建民、呙中校、黄燕、曾飞洋、朱小梅、何晓波、邓小明、彭家勇、孟晗、汤建。

3浙江15人:
吕耿松、陈树庆、张凯、严晓洁、黄益梓、魏文海、程丛平、张制、张崇助、郑金元、潘丽约、包国华、邢文香、包晨星、程康明。

4湖北13人:
黄文勋、袁小华、袁兵(袁奉初)、陈进喜(陈剑雄)、徐志强(圣观法师)、黄芳梅、尹旭安、王芳(湖北)、吴有明、秦永敏、赵素利、刘兴联、帅仁兵。

5四川4人:
陈云飞、李敏、幸清贤、姜野飞。

6上海11人:
王永凤、谢云达、林淞滨、杨立被、蒋玲娣、郑正芳、徐玉英、朱妙英、陈永福、周立环、尹国良。

7吉林5人:
王晶、王忠羽、郭洪伟、肖蕴玲、张继新。

8、河南6人:
于世文、许有臣、张小玉、董广平、赵红艳、李玉凤。

9、山东9人:
孙峰、张卫红(张皖荷)、姚建清、任键财、隋双胜、李燕军、赵伟良、成洪蓬、何宗旺。

10、重庆3人:
肖建芳、刘林、危文元。

11、福建3人:
纪斯尊、吴淦、林斌(望云和尚)。

12、江苏6人:
王健、王金娣、单利华、孟海霞、夏明礼、吴继新。

13、辽宁3人:
姜力钧、朱桂芹、于溟。

14、江西1人:
朱玉芳。

15、湖南3人:
谢阳、何菊英、张瑛。

16、新疆1人:
张海涛。

17、安徽2人:
王平、王素梅。

18、黑龙江2人:
张淑芝、赵桂荣。

19、河北1
巩进军。

20、贵州9
糜崇标、李克珍、张秀红、戴小强、徐国清、康成举、黄华鑫、唐黄贵、李国志。

21、云南1
罗志淑。

22、广西1
黄秋锐。

(三)本期报告名单人员情况简介

以下是这162人的情况简介:(按所属地域排列)

一、北京(天津)35人:
夏霖、胡石根、王宇、李和平、李春富、高月、赵威、刘四新、黄力群、包龙军、王全璋、谢远东、李姝云、谢燕益、王芳(北京)、周世峰、刘永平(老木)、勾洪国、唐志顺、王晓璐、翟岩民、张德利、赵勇、柳小华、杨建英、朱家琪、张兰英、张占、渠红霞、王素娥、冉崇碧、叶红霞、李美青、文仁贵、盛兰福。

1、夏霖:1970 9 15日出生,贵州省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名维权辩护律师。 2014118日,因其为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负责人郭玉闪被捕案担任辩护人,被北京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带走,后被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并被起初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目前被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6118日将开庭审理。

2、胡石根:19541114日生,江西南昌人,基督长老。1991年,胡石根与王国齐秘密组建了地下反对党派中国自由民主党。19926月,因纪念六四被捕。199412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胡石根有期徒刑20年,最终在2008826日,服刑16年之后获得释放。于2015710日的709大抓捕事件中被带走, 711号遭刑事拘留,87号转监视居住(指定居所),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罪”。

3、王宇:197151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保障人权律师服务团”成员,知名北京人权律师。参与并代理多起著名维权案件。201579日,其被北京市警方从家中突然带走失联,其家被抄;201585日,获悉其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秘密拘押;201587日,其代理律师要求会见遭拒,并被告知其罪名已更换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目前被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地点不明。

4、李和平:1971年生,河南省信阳市人,基督徒,北京人权律师。前全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原联合国欧洲金融投资局(EFIB)法律顾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项目协调代表,2005年《亚洲周刊》“亚洲风云人物”获选者,2008年“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宗教民主自由奖”、“欧洲理事会人权奖”、“欧洲律师公会—欧洲律师人权奖”获得者,北京著名人权律师。因“710律师大抓捕”事件,2015710日被天津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失联;律师要求会见,一直遭拒,罪名具体关押地点不明。

5、李春富:律师,李和平律师的弟弟。201581日,因株连被带走抄家,具体情况不明,罪名具体关押地点不明。

6、高月:李和平律师合作项目助理。2015710日被天津市警方强行带走、失联;724日,其家人收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的监视居住通知书,家人要求探视遭拒;2015812日,其代理律师要求会见也一再遭拒,理由是其已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7、赵威:1991年出生,网名“考拉”,李和平律师的助理。2015710日,在全国“710大逮捕”中被北京警方从住所强行带走,后被天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922日获悉,其被天津市河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裁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要求会见,一直遭拒。20151119日,辩护律师任全牛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提交的《要求侦查机关履行职责申请书》、《律师会见申请书》被邮寄退回,邮递员称“本人拒收”。

8、刘四新:19661015日出生,北京市人,法学博士,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2015710日,在当局“全国律师大抓捕”行动中被警方莫名带走、失联,后获悉其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17日其律师被通知已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点不明。918日确定为“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9、黄力群:1957年出生,上海市籍人,曾先后任职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工委(中央援藏干部),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副局长,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实习期律师。201310月起,辞去公务员职务,开始加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执业当律师;对律师职业有执着追求,在理念上坚持司法公平正义原则,大力支持律师为当事人维权的“死磕”行为。2015711日,在“全国律师大抓捕”行动中被北京市警方秘密拘押,罪由是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参与组织策划炒作多起敏感案事件(含20155月黑龙江发生的“庆安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目前被刑拘。

10、包龙军:197028日出生,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人,法律工作者,也是王宇律师的丈夫。201579日,当其在北京首都机场欲送儿子到澳大利亚留学时,突然被天津市河西区警方在机场非法抓捕,而后失联;2015824日,当其代理律师赶到天津市河西区看守所查询包时,竟被告知“查无此人”,后经多方努力辗转获悉,其已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律师要求会见,遭拒。

11、王全璋:1976215日出生,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人,网名王全章,前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著名人权律师。2014328日,曾因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农垦局七星拘留所为“建三江事件”中被迫害的律师维权,而遭遇当地警方的暴力殴打、虐待和胁迫;201585日,因710人权律师大抓捕事件而被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罪刑事拘留,其家被查抄。目前被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关押地点不明。

12、谢远东:1970520日出生,原中央电视台记者,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人权律师。2015710日,在“710大抓捕”中被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警方抓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之后其代理律师多次要求会见均遭到拒绝,并被指控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目前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为秘密羁押),地点不详。

13、李姝云: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710日,被天津警方从家中带走并抄家。尽管4小时后曾一度释放,但之后又被天津市河西区警方以不知名罪由强迫失踪,迄今下落不明。

14、谢燕益:1975320日生,祖籍广东。中国人权律师,参与代理数十起维权案件。2003年提起宪政第一诉,起诉时任国家军委主席江泽民不顾民意违反宪法利用等额选举方式继续担任国家军委主席。2008年发表《和平民主运动研究》积极倡导和平民主理念。多年以来,谢燕益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向有关方面提出数十件法律建议案、公民意见、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受到海内外关注。710大抓捕事件中,谢燕益于710日下午被约谈,12日早上被带走,中午被抄家,后CCTV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情况不明。

15、王芳(北京):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财务总监,710日遭强迫失踪,现情况不明。

16、周世峰:1964年出生,河南省安阳县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9年度、2010年度“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0年—2011年中国法律援助“优秀援助律师” 2009-2011年度“北京优秀律师”,知名人权律师。自1995年执业以来,曾代理过多起著名的受害人案件,并于20074月创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广纳包括王宇、刘晓原、王全章等在内的著名人权律师。 2015710日,被北京市警方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教唆、组织、策划、资助他人炒作所谓敏感案件”等为罪由抓走刑拘,其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室被查抄。目前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为秘密羁押),地点不详。

17、刘永平(老木):江西萍乡人,基督徒,现年52岁,常住北京。于2015710中午在家中被北京警方带走并抄家,计算机、手机、书籍等物品同时被抄走。以“寻衅滋事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点不明。

18、勾洪国:19611124日出生,天津市人,网名戈平,基督徒,曾为转业军官,商人,社会活动者,维权公民。近年来,因一直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帮助人权捍卫者,倡导民主自由思想而备受底层百姓的欢迎。2015710日,在“710大逮捕”中被天津市警方突然从北京家中带走,其家庭和公司均遭查抄;次日被天津市河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裁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5824日获悉,其还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律师会见遭拒;其妻遭株连,生活陷入绝境。

19、唐志顺:北京人权捍卫者,2015106日,唐志顺与幸清贤因护送王宇之子包卓轩出境去美国,在缅甸猛拉市的华都宾馆被缅甸警方将三人带走,绑架回国,家遭查抄。现在处于强迫失踪状态,情况不明。

20、王晓璐:《财经》杂志记者王晓璐,在2015720日因撰写《证监会研究维稳资金退出方案》,被指王晓璐涉嫌伙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7月底被警方从寓所带走并实施刑事强制措施,现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址不明。

21、翟岩民:男,北京人,八九六四亲历者,人权捍卫者,新公民运动的积极参与者。2015615日因声援山东潍坊徐永和案被山东省潍坊巿公安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现在被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

22、张德利:北京顺义区拆迁访民,因为遭遇非法强拆而上访,上访期间夫妻二人被多次拘留,劳教,非法拘禁,还曾遭殴打致残。2015816日,在阅兵前期张德利被软禁,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于北京顺义区看守所,在看守所内遭到酷刑虐待。

23、赵勇:家住北京市朝阳区广和路2号楼。2014523日凌晨五点左右,被政府出动大批警察和黑衣人强拆。强拆过程中,强拆人员用灭火器喷向赵勇,赵勇拿起匕首自卫,但还是头部被打受重伤。赵勇到垂杨柳医院包扎,头部缝了33针,左手臂手碗处骨折,右手臂缝七八针。随后,被打伤的赵勇被警察带走失踪。24日上午,赵勇的夫人王女士到辖区双井派出所要人时,被告知赵勇23日下午已被“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20151029日,赵勇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现羁押于朝阳区第二看守所。

24、柳小华:1966127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原武汉烟草公司下岗职工,维权者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长期以来,一直为所属企业下岗职工维权,且被推举为代表多次前往北京上访维权,随触怒了当局集团利益的敏感神经,引起了当局的极端不满和仇视;曾数次与其男友、维权公民郭洪伟遭警方无端、非法的严酷打压,并被行政拘留10日;2014528日,曾与男友到国家中纪委举报国家信访局不履行职责、不作为,再遭北京警方的暴力殴打,同时其男友被打残;同年73日,当其在北京回民医院抢救室护理男友时,又一次遭到北京西城区警方的非法绑架,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86日,被北京警方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22日,其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受理,审判结果不详。目前被羁押于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

25、杨建英: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因2009年遭遇拆迁,多年得不到任何安置,诉求得不到解决而走上维权之路。艰难的维权路上杨建英被打击报复,被刑拘,被多次稳控失去自由。2015418日被刑拘,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办案单位是天津公安南开分局,目前关在天津市南开区看守所。

26、朱家琪: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目前被关押在天津市河西分局看守所。被关押时间及罪名不详。

27、张兰英:女,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红桥支行的一名中层干部,天津公开发布退党声明第一人。5年来张兰英因控告当地政府违法,曾遭到被绑架、被非法拘禁、被关黑监狱、被逼离婚、被逼流浪……等等迫害。2015年被抓,具体日期不详,现羁押于天津市南开分局看守所。

28、张占:河北省深泽县白庄乡高庙村人,1969年生,人权捍卫者。参与过多起维权事件,如建三江事件,并且曾在声援郑州十君子事件时被抓。20151214日因声援浦志强案带头呼喊浦志强无罪而被抓,并被刑拘于北京丰台区看守所。

29、渠红霞:(网名:糊涂或玛利亚),山西籍人,嫁到北京,是一个关心政治的家庭妇女。丈夫前几年去世,她文化不高,在家照顾90岁的老公公和10多岁的儿子,并开个小卖部补贴家用,只是有空时上网看看新闻和消息,关心政治和民生。 20151214日上午9时许,因围观浦志强案,渠红霞刚到北京二中院西侧即被警察带上车,现被刑拘于丰台区看守所。

30、王素娥:辽宁营口人,人权捍卫者。王素娥的儿子马元旭遭到抢劫,后来受到劫匪的劫持。却被当地法院以抢劫罪判刑8年,因此走上了上访之路。在北京上访期间,王素娥多次被抓并关押。20151214日因声援浦志强案再次遭遇抓捕并刑拘,现羁押于北京丰台区看守所。

31、冉崇碧:重庆籍访民,一直在广东东莞生活。20085岁女儿被强奸,并留下严重的创伤。因法院判决不公,迫使冉崇碧走上上访之路。多年上访中不断遭到东莞地方政府的打压和迫害以及关黑监狱。201410月因支援香港占中冉崇碧被刑拘8个月并遭遇酷刑。2015年在北京与其他访民共同创办“流浪访民子弟学校”,被当局多次要求停止办学并逼迁。 20151214日因声援浦志强案被抓,现被刑拘于丰台区看守所。

32、叶红霞:北京公民、维权人士。因自己的家被香港上市公司非法强拆,没有得到合理补偿而上访,多年上访无果后随参与了公民维权活动,曾积极为因杀死强拆人员的范木根发起捐款,河南焦作访民张小玉夫妻被以“杀警”的罪名关押后叶红霞又赶到河南焦作声援,在网上也是大力为受到当局迫害的公民呼吁,曾因游行被拘。警方怀疑叶红霞在“六四”期间组织活动,20156月海淀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将其刑拘,现关押在海淀看守所。

33、李美青: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双庙村石榴庄人,是曾在美国拦阻习近平专车的人权捍卫者李焕君的姐姐。20128月因家被强拆而不断上访。于20151222日浦志强案宣判之日,因声援浦志强被刑拘。

34、文仁贵: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人御营镇玉脑村维权人士,从1983年开始不断多次受到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对其财产掠夺及迫害,并且被多次拘留、关黑监狱、被车祸,长期在北京上访。于20151222日浦志强案宣判之日,因声援浦志强被刑拘。

35、盛兰福:辽宁大连维权人士,是一刑事案件受害人家属,因为法院判决不公2011年开始上访,上访期间积极参与各种维权活动,遭遇多次打压、拘留及酷刑对待。于20151222日浦志强案宣判之日,因声援浦志强被刑拘。

二、广东28人:

唐荆陵、袁新亭(袁朝阳)、王清营、苏昌兰、陈启棠、隋牧青、黄潜、郑景贤、梁勤辉、刘少明、王默、谢文飞、张圣雨(张荣平)、信力健、章贤玺、王喜利、林贵州、林文雄、王建民、呙中校、黄燕、曾飞洋、朱小梅、何晓波、邓小明、彭家勇、孟晗、汤建。

1、唐荆陵:19711215日出生,湖北省荆州市人,基督徒,前广东省汕头市某化学工程类单位技术人员,原上海交通大学广东校友会理事,知名人权律师,《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主要推动者, 2014516日,因其持续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和在六四纪念日期间推动“六四静思节”行动而被广东省广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620日,又被当局更换罪名,宣布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20141119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2、袁新亭(袁朝阳):197156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基督徒,网名“初级洗脑师”,前广东人民出版社编辑、前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编辑,原广州出版社的编辑,《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推动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3年迄今,中共当局掀起了专项打击从事民主运动和公民维权运动人士的新风潮,唐荆陵、袁新亭等人宣传、推动的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便成为中共当权者警觉、恐惧和严打的对象;2014516日,维权律师唐荆陵因推动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等而被广东警方拘捕,其亦因此与当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2014620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
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未审待判;据悉,其在给家人的信中称,在狱中其身体病情日益加重。

3、王清营:198231日出生,河南省南阳市人,基督徒,前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经济学教师,原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建设企业集团高级策划经理,《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广东知名公民活动者,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推动者。2014516日,人权律师唐荆陵因推动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等而被广东警方拘捕,其亦因此与当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2014620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4、苏昌兰:1971年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广东省著名女权运动者,人权捍卫者,参与多起维权事件。20141027日,因支持香港占中被当地佛山市南海桂城街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查抄,当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4123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未审待判。

5、陈启棠:19591210日出生,广东省佛山市人,网名“天理”,著名网络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广东著名人权捍卫者。因参与多起维权案件被多次拘留及判刑。20141125日,因支持香港占中,同时又为广东省知名维权代表苏昌兰作公民代理,被佛山市南海分局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刑事拘留;20141231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未审待判。

6、隋牧青:196810月出生,吉林省通化市人,“八九学运”参与者,原广东耀辉律师事务所律师,著名人权律师,代理多起维权案件。20157月,在官方全国709统一镇压人权律师的行动中,于711日,被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后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羁押,其代理律师及家属要求会见均遭拒。目前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为秘密羁押)地点不详。

7、黄潜:女,1969年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法轮功信仰者,原广州市购书中心职工,网名“越狱档案”,新浪微博知名博主,维权公民。因信仰法轮功受严重迫害,之后因上访维权又被继续打压迫害。她把自己所遭受的迫害经历制成5条长微博,以《古拉格回忆录》之题发布在微信和微博上,引起大量网民关注和同情,亦因此引起中共当局强烈不满和嫉恨。201523日,因言获罪被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警方再次抓捕刑拘;现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目前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洲看守所。

8、郑景贤:1985年出生,广东省湛江市籍人,法轮功信仰者,网名“华夏正道”,新浪微博知名博主,曾在通用电气、甲骨文、泰豪集通、中国移动等公司任职,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47月以来,因其以“华夏正道”之名在网上多次发布令中共敏感的话题,尤其是大量发文解读大陆时局,揭批中共迫害法轮功内幕,随后被广州市海珠区警方于201523日从家中抓捕和关押在南洲看守所;后因其坚称自己无罪且又是法轮功信仰者,随于313日被转至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谭岗洗脑班遭受迫害;因其坚决抵制,拒写“转化书”,612日又被送回原看守所继续关押;现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州看守所;有网友为其存钱遭拒。

9、梁勤辉:1983103日出生,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人,网名“尖刀”、“新华人尖刀”“尖刀决”等,网络写手、作家。因其近年来在网上转发嘲讽社会现状的图文, 201524日被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关押在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同年39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准逮捕;同年5月,其案被移送当地法院。目前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10、刘少明:1958年出生,89运动参与者,江西省新余市人。原江西钢厂第一炼钢分厂工人,后又曾任职某工厂主管、厂长、媒体记者、编辑等多种工作职务,“工维义工”团队组建人,广东省工运维权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530日,因其持续参与工运维权活动而被广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广州市花都看守所;2015714日,被当地警方转正式逮捕,并以侦查中发现其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拒绝其代理律师会见本人。直至2015116日,刘少明第一次获准会见律师吴魁明。目前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11、王默:1972年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网名“菜刀王默”,人称“黑犬”,民间知名新浪微博“转世党”,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103日,再次因在广州市多地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警方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11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谢文飞同案。201511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目前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12、谢文飞:19774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真名谢丰夏,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58日,曾因前往围观广州公民李维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而被广州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4626日,曾因与其他街头民主人士王福磊、王默等在广州举牌,发起寻找民主异见人士张圣雨的活动,被石围派出所警方带走,且被行政拘留7日。2014103日,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再次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且在审讯期间,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管教曾实施“定镣”处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201411月,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王默同案。201511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目前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13、张圣雨:本名张荣平,196944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网名张圣雨、鬼圣,自由撰稿人,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近年来,因积极参与南方街头民主运动,曾先后遭到中共当局9次行政拘留和2次刑事拘留。2014103日,因举牌声援香港占中,被当地警方从广州市芳村的大沙街上强行抓走失联,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25日,律师得知其罪名已更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被称与人权律师唐荆陵同案。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第一看守所。

14、信力健:现年59岁,广东省广州市人,祖籍辽宁沈阳。民办教育家。1989年创办信孚学校,致力于基础教育事业,长期在博客中宣传民主理念。2015822日凌晨3时被广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刑事拘留。现被广州市检察院以“销毁账户、偷税漏税及挪用资金”三宗罪批准逮捕。

15、章贤玺:广东省汕头市人,网名“粤D-吾心是悟”,自由职业者,民间公民维权代表。因追求民主,喜结向往民主自由的公民朋友,经常在网上为素不相识的为难义士提供资助,遂成为当地知名而热心的维权代表;20131月,曾因南周献词事件而积极参与过社会各界力挺联署的“护宪去庹”签名行动;20143月,曾与王喜利等维权代表一起积极帮助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鸿一村村民就当地村干部偷卖土地、卖地款项去向不明、村干部不肯公开账务等严重问题进行正义维权;适逢该村村委会换届选举,由于其与该村村民都认为此次换届选举明显有失公正,因此先后三次予以坚决抵制,遂遭到当地官员的忌恨与仇视;2014423日,被汕头市澄海区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由带走,后又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146月,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据悉,其在被审期间始终保持不认罪、“零口供”。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看守所,未审待判。

16、王喜利:出生年月不详,70后,广东省汕头市人,网名“公子无家”,自由职业者,民间公民维权代表。因平素为人急公好义、嫉恶如仇,遂成为当地热心的维权代表; 20131224日,曾代表广东潮州饶平县浮山镇浮山村八成以上村民,控告该村原书记王友才贱卖村民土地,滥用、侵吞村中各项善款,并大肆挥霍,被地方官员视为需要被打击的异己对象;20142月,曾因薛福顺非正常死亡事件而与他人积极前往山东曲阜陵城镇章枣村围观;20143月,曾与他人积极帮助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鸿一村村民就当地村干部偷卖土地、卖地款项去向不明、村干部不肯公开账务等严重问题进行正义维权;适逢该村村委会换届选举,由于王喜利和村民们都认为此次换届选举明显有失公正,先后三次予以坚决抵制,随遭到当地官员的忌恨与仇视; 331日,因积极前往黑龙江省声援建三江律师被逮事件而遭到警方的跟踪,后被警方带走失联;423日,其妻得知其已被汕头市澄海区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146月,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据悉,其在被审期间,曾遭遇非人道疲劳审讯,但其始终保持不认罪、“零口供”。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看守所,未审待判。

17、林贵州: 广东省汕头市人,与章贤玺、王喜利、林文雄同案。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看守所,未审待判。

18、林文雄:广东省汕头市人,与章贤玺、王喜利、林贵州同案。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看守所,未审待判。

19、王建民:1950年代出生,福建省惠安市籍人,香港永久居民、美国籍华人,前美国《侨报》记者、编辑,前《亚洲周刊》记者、资深特派员,前香港天大研究院副院长,自2010年以来,在香港投资创办了新维信息网和《新维月刊》、《脸谱》杂志,因其刊物主要以中国大陆时政报导为主,曾刊发过大量揭秘中共高层内幕,尤其是反映中共权力内斗的文章,备受外界关注,遂引发中共政府的极大不快和忌恨;2014530日,被深圳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并抄家。被羁押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一年半后于2015115日在深圳南山法院受审。开庭前,王先生在检务人员多次“阐明引导”下认罪并辞去外地律师。

20、呙中校:1975年出生,湖北石首人,毕业于武汉大学,在深圳工作多年,200211月以“我为伊狂”的网名在互联网上发表万字长文《深圳,你被谁抛弃》,引起广泛讨论,2004年底,呙中校作为内地专才获邀往香港担任《亚洲周刊》编辑。离职后,与王建民联手在香港办《新维月刊》、《脸谱》等时政类刊物,主要报道中国大陆的政治新闻,报道风格颇为耸动。2014530日,被广东省深圳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与王建民同案。被羁押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一年半后于2015115日在深圳南山法院受审。

21、黄燕:女,46岁,湖北荆州人,居住在广州荔湾芳村大道,黄燕女士身患癌症、糖尿病。曾因卷入高智晟案,被驱赶、密捕、酷刑、监禁等迫害,有一次怀孕期间遭毒打导致流产。2003年黄燕开始走上与当局抗争的道路,因蔡卓华案认识高智晟律师后,就开始被当局打压迫害至今。多年来黄燕持续关注声援良心人士,甚至于去年夏天还挺着病重之躯前往香港声援唐荆陵律师。20151127日,遭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被指控罪名是: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现羁押于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

22、曾飞洋:今年41岁,是劳工NGO“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总干事,长期关注劳工服务、教育、公民权利和自由。因致力于劳工权益保护,20141226日,曾飞洋遭到四名不明身份人士的殴打,眼镜被打坏,右颧骨附近也有伤痕。2015123日曾飞洋与朱小梅被广州警方带走,124日下午3点被广州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现被羁押在广州第一看守所。其家人已经收到了刑事拘留书。

23、朱小梅:劳工NGO“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员工。曾是女工,因被选为工人代表而被资方开除,后来致力于劳工权益保护工作,是杰出的工人权益保护培训师和集体谈判专家。朱小梅的孩子现在才十个月大,还在哺乳期。2015123日朱小梅与曾飞洋被广州警方带走,124日下午3点被广州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现被羁押在广州第一看守所。其家人已经收到了刑事拘留书。1210日申请取保候审被拒。

24、何晓波:劳工NGO“南飞雁”负责人,2015123日被广东佛山警方带走,124日下午2点被佛山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的罪名刑事拘留。现羁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家人已经收到了刑事拘留书。

25、邓小明:男,广州“海哥劳工服务部”志愿者,2015127日律师确认其被刑拘,现羁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26、彭家勇:劳动者互助小组负责人。原广东中山翠亨制包厂工人、劳工维权义工。曾在201543日,彭家勇因工人维权被中山南朗镇崖口派出所强制传讯和殴打,深夜被释放后,又在派出所门口遭遇殴打受重伤。彭家勇于2015123日被广东佛山警方带走后,现已确认被刑拘,具体罪名不详,关押地点不详。

27、孟晗:“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员工。老家湖北,早年供职于宜昌长江航务管理局,下岗后于2010年进入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当保安,期间组织其他保安员向院方争取福利。2013年,在广中医医院护工和保安联合维权事件中,孟晗作为首席谈判代表与工人参加维权。2013819日,孟晗和11名保安因参与维权行动,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后在20144月被判罪名成立,获刑数月,获释后孟晗继续参与工人维权工作。在201512月广州劳工打压事件中被抓,现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28、汤建:“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前员工,网名北国。2015124日晚,被广州警方从北京带走,现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羁押地址不详。

三、浙江15人:

吕耿松、陈树庆、张凯、严晓洁、黄益梓、魏文海、程丛平、张制、张崇助、郑金元、潘丽约、包国华、邢文香、包晨星、程康明。

1、吕耿松:195617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前浙江省高等公安专科学校教师,独立撰稿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重要成员,人权活动家,人权捍卫者。2007824日因言获罪被抄家拘捕,并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看守所;200825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1823日刑满获释。出狱后因其继续持守民主理念,关注民主宪政的建设,积极帮助访民维权,遂多次遭到中共当局的严密监控和打击报复;2014512日,被杭州市警方突然传唤并抄家;同年77日,被杭州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813日,被杭州市检察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看守所,201592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未判决。

2、陈树庆:1965926日出生,浙江省富阳县人,自由撰稿人,1999年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负责人之一,人权活动家,89学生。2014 5月—8月,因其多次参与民主活动,并参与联署呼吁释放包括异议人士吕耿松在内的大陆被拘捕人士,随遭到当局报复性打压,并被警方两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由传唤;至2014911日,终被杭州市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刑事拘留;20141021日,被杭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看守所,201592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未判决。

3、张凯:人权律师、北京新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基督徒。因代理温州教堂强拆一案,2015825日深夜被温州警察秘密抓捕。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要求会见遭拒。20151116日,辩护律师张磊收到温州市公安局邮寄的《暂时解聘张磊律师》的书面档。

4、严晓洁:温州龙湾基督徒,牧师,是刚刚出狱的黄益梓牧师的同工,积极为温州十字架的维权活动奔忙,被当局行政拘留后又转为刑事拘留。罪名不明。

5、黄益梓:温州平阳基督徒神州布道团牧师。因捍卫教堂上的十字架,违抗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强拆十字架的命令,201433日被温州警方带走,同年828日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逮捕,2015324日,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一年徒刑,201532日获释。2015912日被温州警方带走,秘密羁押。

6、魏文海:温州鹿城藤桥牧区传道士,2015826日被温州警方带走,秘密羁押。

7、程丛平:温州鹿城藤桥牧区传道士,2015826日被温州警方带走,秘密羁押。

8、张制:温州市平阳县显桥教会传道士。他因带领教徒抵抗两度被捕,一直处于拘留取保状态,公安威胁他随时可以把他抓回去。20159月,在张凯律师被抓后,也被温州警方以同样的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罪名抓捕并监视居住。

9、张崇助:温州市平阳县基督徒,牧师。201598日,被温州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罪名抓捕并监视居住。

10、郑金元:温州市瓯海基督教牧区长老,2015912日,被温州警方带走并秘密羁押。

11、潘丽约:温州基督徒。201597日被带走并秘密羁押。

12、包国华:浙江金华圣爱堂牧师,20157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13、邢文香:浙江金华圣爱堂牧师,也是包国华的夫人,20157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14、包晨星:浙江金华圣爱堂传道士,包国华之子,20157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15、程康明:出生年月不详,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中国正义反腐网创办人、中国法制传媒出版集团旗下月刊《反腐廉政月刊》杂志总监,反腐正义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2004年创办中国正义反腐网,2011年遭到当局封杀; 201485日曾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土地问题及县委县政府豪华车假牌照等问题,并拒绝撤回举报,遂在北京住地,于201492日被浙江省丽水市警方跨省抓走, 93日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4109日,被丽水市检察院更改罪名,以“敲诈勒索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浙江省丽水市看守所,未审待判;据悉,其坚称自己是因举报青田县官员才身陷囹圄,且在关押期间曾被强迫承认“非法经营”,因其拒绝认罪,曾遭辱骂。

四、湖北13人:

黄文勋、袁小华、袁兵(袁奉初)、陈进喜(陈剑雄)、徐志强(圣观法师)、黄芳梅(黄静怡)、尹旭安、王芳(湖北)、吴有明、秦永敏、赵素丽、刘兴联、帅仁兵。

1、黄文勋:1990311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网名“黄子”,南方街头民主运动发起人和倡导者,南方民间“举牌五君子”之一,90后维权公民代表。2013525日,因与街头运动者袁小华、袁奉初、陈剑雄等人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在湖北赤壁市政府门前广场进行宣传民主理念,遂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以“非法集会”为由处行政拘留15天;2013619日,被赤壁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713日又被当地警方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市嘉鱼县看守所,一直未审待判。

2、袁小华:1972126日出生,湖南益阳籍人,前湖南省沅江市杨阁老中学教师,原广东省某企业中层管理者,广州市黄花岗公园月末公民聚会发起人,广州和深圳街头运动发起人之一,维权公民。2013 5 25 日,曾因与街头运动者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等人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而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传唤,并被以涉嫌“非法集会”行政拘留;6 19 日,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7 17 日被赤壁市警方正式逮捕;20138月,再次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变更罪名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据悉,其遭遇警方酷刑毒打,拘押期间备受虐待,长期被迫进行无偿劳动,且案件一直不予开庭受理。

3、袁兵(袁奉初):1982119日出生,网名“袁奉初”,湖北省咸宁市人,原广州轻工技师学校职工,南方街头运动倡导者,“赤壁举牌五君子”之一,维权公民。2013525日,因与黄文勋等街头运动者、维权公民在湖北赤壁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处行政拘留15日;619日,又被赤壁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717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924日,其案件被移送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且罪名已被变更罪名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判而未果;据悉,其曾在狱中遭受严重殴打虐待,致其面部缝合多针。

4、陈进喜(陈剑雄):1974年出生,湖北省赤壁市人,网名陈剑雄,“赤壁五君子”之一,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自2013年以来,曾多次参与国内的围观声援活动,勇于多次举牌、拉横幅表达对民主宪政的政治诉求,是南方街头运动杰出代表之一,亦因此曾多次遭到中共警方的拘留、刑拘、酷刑和强行驱赶等。2013525日,曾因与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等民主维权者在湖北省赤壁市宣传民主政治,而被当地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刑拘,713日被取保获释;2013930日,曾与民主维权者谢文飞在广东省佛山市街头举横幅,要求“废除一党专制,建立民主中国”,而被佛山警方再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备受酷刑折磨,1030日被取保获释;20142月,曾因参加山东曲阜薛福顺非正常死亡事件观察团奔赴曲阜追查真相,多次在曲阜遭警方欧打和驱赶;20143月,曾因到黑龙江省声援“建三江律师被拘事件”,而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5日;20145月,曾因到武汉市与多名友人会见佛教法师徐志强,被武汉警方抓走,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517日被取保候审。20147月,因其再次前往河南省郑州市参与公民声援“郑州十君子事件”,随后又积极到河南焦作市声援“张小玉夫妇杀警事件”,遂于201481日被警方在郑州第三看守所附近抓走,且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直接报检察院以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执行逮捕。目前被羁押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未审待判。

5、徐志强(圣观法师):19611229日出生,重庆大足籍人士,佛教徒,法号“圣观”,原江西省宜春市化成禅寺法师,原湖南省浏阳红莲寺住持,著名人权捍卫者。20145月,因在湖北省武汉市弘扬佛法,517日,当众信徒、网友及听众等为其离别送行赴宴时,被突然闯入的武汉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4625日,被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50号,未审待判。

6、黄芳梅(黄静怡):湖北省人,网名黄静怡,原湖北省武汉市某制药企业宣传干事,佛教居士,维权公民。因笃信佛教又喜好倡言公民运动、推行公益,遂遭到当局的多次骚扰和打压。2014517日,因与众信徒、网友、听众等多人为其师傅圣观法师送行赴宴,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警方传唤,后被刑事拘留;2014625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2015421日,该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结果至今不予宣判。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第一(女子)看守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二支沟;据悉,其已被严重超期羁押13个多月,身体状况令人堪忧。

7、尹旭安:19748月出生,湖北省大冶市人,著名人权捍卫者。因维权上访被多次拘留及非法劳教,依然继续参与多起维权。2015725日,尹旭安与耿彩文、王芳众网友在武汉黄鹤楼前穿声援屠夫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络,于728日晚被警察从家中带走,拘留于大冶市保安镇上派出所。823日被转为刑拘。

8、王芳(湖北):湖北人权捍卫者。2015725日,王芳与尹旭安、耿彩文众网友在武汉黄鹤楼前穿声援屠夫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络,于728日晚被警察从家中带走,拘留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88日被转为刑拘,915日批捕。

9、吴有明:湖北武穴人权捍卫者,天网义工。20143月份因土地被征问题在北京上访,当局照顾吴有明实际困难,离婚带着俩个幼女生活,给予5000元的困难生活救济,并由他的亲属代领签字,现在却以“敲诈勒索罪”被刑拘。2015620日吴有明“敲诈勒索罪”在武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宣判。现情况不明。

10、秦永敏:1953811日出生,湖北省鄂州市籍人,早年为湖北省武汉钢铁公司冷轧厂职工,著名民间政治学者、自由撰稿人,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重要创始人,“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理事长、“玫瑰中国团队”负责人,著名人权活动家,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19日,其被湖北省当局再度非法抓捕,罪由是“接受外媒采访及写文章过多”,其妻亦遭当局拘押、失联;2015826日获悉,其已被湖北省武汉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羁押。先得知被羁押于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11、赵素利:秦永敏夫人,与秦永敏一同失踪。

12、刘兴联:1955116日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网名“阿拉伯酋长”,回族,伊斯兰教信徒,成功商人,原海南省伊斯兰宗教事务领袖,玫瑰团队、“中国人权观察”重要组建者,“玫瑰团队”、“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秘书长,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514日,在海口家中突然失踪,后得知其已于2015619日被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13、帅仁兵:湖北省潜江市人权捍卫者,因遭遇暴力违法强拆上访,曾因上访被多次围追堵截、绑架、非法拘禁、拘留、暴力毒打迫害。 201593日在京失联,他的妻儿于95日在潜江市人民政府门前举牌寻人未果,2015914日其家人收到了潜江市公安局出具的被刑拘人员通知书,帅仁兵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现关押在潜江市看守所,已批捕。

五、四川4人:

陈云飞、李敏、幸清贤、姜野飞。

1、陈云飞:1967813日出生,四川省达州市达县人,89学生,个体农场主和农艺师,民主“业余驯兽师”,四川“民主行为艺术家”,著名维权公民、异议人士。2015325日,因其与维权公民20余人到成都市新津县为当年的六四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遂在返程途中遭到上百名持枪特警的围追堵截,326日即被四川省新津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430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看守所。

2、李敏:女,成都著名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201571日,成都市李敏、周燕琼等20余人前往北京中组部投诉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因拦截北京黑保安的截访车,而被抓捕,关押于天府新区看守所。2015910日,成都网友去看守所看望李敏,被告知钱和物品不能送。李敏现情况不明。

3、幸清贤:四川成都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2015106日,幸清贤与唐志顺因护送王宇之子包卓轩出境去美国,在缅甸被警方将三人带走。同日,幸清贤在成都的家被抄。现在处于失踪状态。

4、姜野飞:四川成都人,约生于1968年,民主人士,人权捍卫者,参加过“八九”学运,2008年“汶川地震”后又积极参与维权活动,2009年“六四”前夕,姜野飞在曼谷中共国大使馆门前参与纪念“六四”二十周年静坐活动,被泰国当局抓捕,关押近三年之久。20151028日与董广平逃亡泰国,二人同被泰国警方在其持有联合国难民署签发的“庇护申请者证明书”(实为保护信)的前提下又以涉嫌“偷渡罪”抓捕,并关押于泰国曼谷市沙吞移民监狱;后经各方民主人士努力和紧急呼吁,被联合国难民署获悉,于2015116日答应拟启动紧急通道,力促使其全家获准难民身份;但1113日仍被中共当局以“非法越境罪”遣送押解回国。目前被押地点不详。

六、上海11人:

王永凤、谢云达、林淞滨、杨立被、蒋玲娣、郑正芳、徐玉英、朱妙英、陈永福、周立环、尹国良。

1、王永凤:上海普陀区人权捍卫者,63岁老太太,年老多病,上海5.15群体冤案受害者。6年前因房屋遭遇强拆而上访,遭受多次被打。2015923日,王永凤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在登记处被抓回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刑事拘留,理由是她曾经参与去年5.15寻衅滋事案。20151030日遭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逮捕。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

2、谢云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因房屋遭遇强拆,2006年开始上访维权,遭遇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十次行政拘留的处罚。201410月份,谢云达在北京要求十八大四中全会关注民生而失联。一个月后谢云达的妻子收到拘留通知书,才知道谢云达于2014112日已被构陷“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一看守所。

3、林淞滨:网名“狼头老五”,广东汕头人,长期在上海居住工作。从2012年起,他开始参与上海民运和维权人士的公民同城活动,并多次参与同城聚餐和上街举牌等活动。2013年张林之女张安妮逃亡期间,林淞滨参与营救活动。安妮两姊妹上机去美国之前的最后一晚,就是在他家度过。20144月,林松滨被上海市警方秘密关押于松江市看守所,既不开庭审判也不让见律师和家人。在看守所内受到虐待而多次绝食。当前具体情况不详。

4-11、杨立被、蒋玲娣、郑正芳、徐玉英、朱妙英、陈永福、周立环、尹国良:20151216日至18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嘉兴桐乡乌镇召开3天。上海一些去乌镇的维权人士和访民被抓,其中8人遭受到了刑事拘留,包括:维权人士杨立被;徐汇区访民蒋玲娣,关押在徐汇区看守所;闵行区浦江镇的访民郑正芳、徐玉英、朱妙英、陈永福,都关押在闵行区看守所;普陀区访民周立环被刑事拘留,关押在普陀区看守所;上海尹国良为自己的岳父(离休干部)讨回公道,于16日傍晚6时左右,被上海杨浦区公安分局无任何理由送进杨浦区看守所关押。

七、吉林5人:

王晶、王忠羽、郭洪伟、肖蕴玲、张继新

1、王晶: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因其二姐被害伸冤维权上访被多次残酷打压及拘留,后成为一名关注社会和愿意帮助更多维权访民的公民记者。20141212日被吉林省吉林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116日,被吉林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看守所;据悉,其在看守所多次受到恶警的严酷殴打等迫害,身患脑癌,身体健康极差。

2、王忠羽:1961415日出生,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原吉林省吉林市自来水公司职员,蒙冤维权访民。201433日,因其到北京上访被当局知道,地方当局便以欺骗的手段骗得其银行卡号,次日即被昌邑区警方在火车上堵截抓走;35日,被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刑事拘留,并遭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319日,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4820日,被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以“敲诈勒索政府罪”枉法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其不服上诉;2014112日,经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区法院刑事判决,发回重审”;2015126日,该案三审开庭,但吉林市昌邑区法院至今既不纠正也不宣判,仍将其持续违法关押,不予释放。目前被羁押于吉林省吉林市看守所。

3、郭洪伟: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人权捍卫者。原是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发电厂职工,遭冤假错案报复陷害,入狱五年,逼迫上访十年至今未果。20153月被构陷涉嫌“寻衅滋事”遭逮捕,2015818日上午,郭洪伟、肖蕴玲被“敲诈吉林市公安局”一案在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法院开庭审理。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10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律师及家属寻人无果。后得知郭洪伟狱中遭遇酷刑,身体状况恶化被送医院。之后于20151110日开庭,未判决。

4.肖蕴玲: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郭洪伟的母亲,80多岁老太,与儿子郭洪伟一同被控“敲诈吉林市公安局”罪,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201510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之后于20151110日开庭,未判决。

5、张继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女,因2008年儿子受冤入狱维权而开始上访。2015410日,张继新因为去办事路过正在长春视察总理李克强下榻的南湖宾馆,遭当地在现场执勤警察的盘查并抓捕,并于当日构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刑拘,10天后被逮捕。张继新现关押在长春市朝阳看守所。

八、河南6人:

于世文、许有臣、张小玉、董广平、赵红艳、李玉凤

1、于世文:1968年出生,河南省人,1989年广州学运的学生领袖,民主异议人士,2013年、2014年两次中国六四民间公祭活动的组织者和推动者。19897月因参加学生运动被广东当局抓捕,判刑16个月。201341日,与其妻陈卫因积极组织、参与了多名民间人士在河北省正定县举行的公祭六四死难者活动,公祭后即遭到警方的传唤与扣押;201422日,因其夫妇与来自全国各地的民间人士共30人在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家乡河南省滑县,再度举行公祭赵紫阳、胡耀邦和六四死难者的活动,随于523日被郑州市警方带走传唤,527日被郑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刑事拘留;72日又被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5211日,其家属接到通知称其已被郑州当局决定正式起诉。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2、许有臣:河南焦作人权捍卫者。张小玉与丈夫许有臣,2014717日被焦作的截访公安从北京强行送回家乡的路上,许有臣用水果刀刺伤一名公安,导致对方死亡。随后张、许两人被警方刑事拘留,82日被检察院正式批捕。家属委托的河南律师常玮平到看守所申请会见当事人,被警方以涉嫌同案抓走。案件经过一次退回公安局作补充侦察之后,移送法院,后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201565日,检察院针对张小玉做出不起诉决定,张小玉获释。许有臣仍在押并面临起诉。

3、张小玉:河南焦作人权捍卫者。张小玉与丈夫许有臣,2014717日被焦作的截访公安从北京强行送回家乡的路上,许有臣用水果刀刺伤一名公安,导致对方死亡。随后张、许两人被警方刑事拘留,82日被检察院正式批捕。家属委托的河南律师常玮平到看守所申请会见当事人,被警方以涉嫌同案抓走。案件经过一次退回公安局作补充侦察之后,移送法院,后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201565日,检察院针对张小玉做出不起诉决定,张小玉获释。其丈夫许有臣仍在押并面临起诉。张小玉释放后,于20158月底,在北京寻求帮助期间,再次被焦作市公安局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并被焦作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至今羁押于焦作市公安局看守所。

4、董广平:1958年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曾为警察,民主异议人士,“郑州十君子”之一,22六四公祭参与者。2001年,曾因参与民主政治活动被当局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4年出狱后仍恪守民主理念,要求当局平反六四,走民主宪政之路;201422日,因其亲赴在赵紫阳故乡河南滑县举行的“六四公祭”活动,随于 2014526日—27日被河南省洛阳市警方传唤、抄家,并被郑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201472日,又被郑州市警方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并被关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2015211日,被取保获释;20159月,因其一家逃往泰国避难,1028日被泰国警方在其持有联合国难民署签发的“庇护申请者证明书”(实为保护信)的前提下又以涉嫌“偷渡罪”抓捕,并关押于泰国曼谷市沙吞移民监狱;后经各方民主人士努力和紧急呼吁,被联合国难民署获悉,于2015116日答应拟启动紧急通道,力促使其全家获准难民身份;但1113日仍被中共当局以“非法越境罪”遣送押解回国。目前被押地点不详。

5、赵红艳:合肥维权人士,因家庭产业被强拆,政府没有公正处理而上访。20151129日赵红艳因赴京上访被截访人员强制带回合肥后行政拘留十天,本应于127日释放,却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成刑事拘留。

6、李玉凤:河南焦作维权人士。20151026日李玉凤因和焦作市的几个访民在北京南站照相留念,被北京右安门派出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罪刑拘一个月,1127日取保候审释放后随即又被焦作社区人员带回焦作,又被焦作公安马村分局以聚众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罪关押在焦作看守所至今没被放出来。

九、山东9人:

孙峰、张卫红(张皖荷)、姚建清、任键财、隋双胜、李燕军、赵伟良、成洪蓬、何宗旺。

1、孙峰:1966818日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人,网名“孙峰-无惧”,基督徒,冤判维权者,街头民主运动践行者。201471日,曾因不畏风险,持续为民主发声(尤其是在六四期间和香港公投事件中不断在网媒上发声),而被当地警方以“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许可去广州”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0日;同年726日,曾被当地警方以“在网上发表《共匪依靠马列邪教的无神论和唯物论破坏了人类文明的基石》一文,攻击共产党”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0日。20141116日,被淄博市警方以“在取保候审期间从事违法活动”为由再次刑事拘留。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淄博市看守所。

2、张卫红(张皖荷): 张皖荷原名张卫红,杭州人,长住上海,几年前开始在上海等地参与民运维权活动,经常遭到国宝警察传唤骚扰,被迫居无定所。20135月张皖荷到了广州,之后因参加维权活动多次被刑拘。20156月,张皖荷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并关押至今。1023日被潍坊市潍城分局起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

3、姚建清:网名小羊羔。陕西访民。20156月,姚建清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并关押至今。据称遭酷刑。现情况不明。1023日被潍坊市潍城分局起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

4、任键财:(又名刘星、无界道长)。2015615日,刘星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1023日被潍坊市潍城分局起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

5、隋双胜:19581212日出生,山东青岛人,原青岛市枯桃地区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网络实名举报人,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隋双胜、王传英夫妻因获得了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的行贿证据等资料,从2012年初,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以走访和特快专递的方式,实名向政府、司法举报中心实名举报。被举报人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对实名举报人进行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2014924日,隋双胜突然莫名被青岛市警方从家里强行带走,925日被以“涉嫌爆炸罪”刑事拘留;20141010日,被以“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青岛市第一看守所,未审待判。

6、李燕军:广西维权人士,2007年因计划生育被打残,一直上访,为自己维权过程中也热心参与其他维权活动。曾因声援郑州十君子案遭刑拘。20156月,李燕军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并关押至今。现羁押在山东潍坊看守所。1023日被潍坊市潍城分局起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

7、赵伟良: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大屯村村民,基督教徒。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6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7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赵伟良、成洪蓬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8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据悉,其625日被抓至派出所后被扇耳光,后被关押在某宾馆时,因不承认自己所信的是邪教,遭到警方一队长的暴打。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未审待判。

8、成洪蓬: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县半堤镇潘寺村村民,基督教徒。2014625日被抓,“曹县教案”受害者。20148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与赵伟良同案。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未审待判。

9、何宗旺:福建人,常年租房在京,原来做药材生意,因为发良心帖被抓关了很长时间,把买卖都搅黄了,出来后不再做什么。开始参加北京同城等各种活动,认识了很多同道。20155月,前往庆安参与过“徐纯合事件”声援活动。20156月,何宗旺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并关押至今。现羁押在山东潍坊看守所,1023日被潍坊市潍城分局起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

十、重庆3人:

肖建芳、刘林、危文元

1、肖建芳:重庆人,著名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2015814日晚上1020分,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78人没有出示传唤证,强行在重庆市江北区五保镇蒋祖成家带走肖建芳,目前刑事拘留。

2、刘林: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镇人士,因土地维权,2015714日下午,刘林被数十警察带走,先以涉嫌“妨碍公务罪”羁押在北碚区看守所,2015819日,以“寻衅滋事罪”遭逮捕,现羁押在北碚区看守所.

3、危文元:重庆人,著名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20158月左右被警方带走,目前刑事拘留。

十一、福建3人:

纪斯尊、吴淦、林斌(望云和尚)

1、纪斯尊:19491210日出生,广东省人,福建著名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有“赤脚律师”之称。因受当局报复性打压, 200919日被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以“伪造公章、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41021日,因其应《人民日报》社之邀参加北京举办的“强征土地问题”记者招待会,遂被福建警方前往途中非法抓走软禁,后于1028日被福州警方行政拘留于福州市拘留所;20141117日,又被福州警方转为刑事拘留;20153月,被福州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福建省福州巿第一看守所。于20151215日开庭,未宣判。

2、吴淦:1972214日出生,福建省福清市人,网名“超级低俗屠夫”(简称屠夫)等,退伍军人,前福建省厦门市高崎机场安检员,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职员,知名维权围观者、人权捍卫者。20155月上旬,因积极关注、呼吁当局彻查披露庆安枪杀徐纯合真相,令当局十分恼火,而对其实施威胁,迫使其被迫逃离北京;520日,又因积极声援江西乐平死刑冤案,并以“卖身筹款”的行为艺术举牌帮助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前争取律师阅卷权,而被江西省南昌市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为罪由行政拘留10天;527日,被福建省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刑拘;73日,被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项罪名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福建省永泰县看守所。

3、林斌:望云和尚,1972年生,福建省宁德市人,九仙禅寺主持。一直以来帮助访民维权呐喊,参与多起维权事件。因声援屠夫,于710律师大抓捕事件中被天津警方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及“危害国家安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址不详。

十二、江苏6人:

王健、王金娣、单利华、孟海霞、夏明礼、吴继新

1、王健:江苏省南京市人,人权捍卫者。近年来,深受民主意识的影响,在社会责任感和政治理念的驱使下,积极参与各种维权活动。201563日,六四敏感日期间,其被南京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强行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5814日,代理律师先获悉,其已在被关押两个月之后又被新添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后又被证实没有增加罪名。目前被羁押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未审待判。

2、王金娣:江苏无锡人,76岁,人权捍卫者,因自家房屋5年前遭遇强拆,无锡警方对强拆行为不予立案,几年来多次进京上访,多次遭遇警方拘留,无锡当地政府多次将她关黑监狱。2015827日,王金娣在法国大使馆放礼炮上访,当即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3日后交给无锡公安,830日无锡警方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将其刑拘。2015925日,王金娣被以“寻衅滋事”执行逮捕,目前关押在无锡市第二看守所。

3、单利华:江苏南通人,曾因拆迁问题多次上访维权,后来自己的诉求得到解决以后仍然坚持抗争,参与429祭奠林昭墓等多次活动,还长期帮助其他被强拆人员维权,在网上做启蒙工作,单利华称得上是从访民进步到公民的典范。2011625日,单利华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被港闸区信访局副局长李新暴力截访,被逼割腕自杀,右手腕断肌腱三根伤残,政府不予做伤残鉴定。20151120日,单利华突然被南通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南通市看守所。究竟具体原因尚不清楚。

4、孟海霞:江苏南通人权捍卫者,因遭遇强拆而上访维权,在个体维权屡屡碰壁的情况下,孟海霞女士走了一条与河南老乡贾灵敏一样的路,即在为个人维权的同时,帮助其他受害者,并用自媒体的形式创办了“海霞播报”节目,监督一些喜好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官员。20141215日,孟海霞和丈夫夏明礼被江苏省如皋市公安(主要参与的是九华镇派出所)抓捕,后移送南通市海安县公安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涉嫌污染环境罪”刑拘、批捕。该案在海安县检察院时,曾因证据不足退侦。在侦查机关没有新的证据情况下,海安县检察院于2015711日(双休日)强行起诉到海安县法院。现被羁押于南通市看守所。

5、夏明礼:孟海霞丈夫,与孟海霞同案。现被羁押于南通市看守所。

6、吴继新:江苏邳州维权人士,60多岁老人。吴继新是下岗后自己开的私家工厂,自谋职业却遭到政府掠夺,在地方多次找到相关部门都无法得到解决,却一直遭到打压,多次被拘留软禁限制人身自由,于2007年开始逐步维权到北京。去年香港占中过程中,吴继新与全国众多访民一起举牌支援香港民众而遭到北京公安的打击抓捕刑事拘留。在黑龙江庆安徐纯合被枪杀事件中,吴继新与全国各地访民举牌要求真相。2015年“9.3阅兵”期间,吴继新在北京被抓捕后直接由地方截回,关押至今已整整三个月没有任何手续。

十三、辽宁3人:

姜力钧、朱桂芹、于溟

1、姜力钧:1966826日出生,辽宁省铁岭市人,又名姜立军,笔名龚存龙,基督教信仰者,民主异议人士、全民和解与社会公正促进工作室负责人。198810月,因主编《民声报》、组织中国青年救国会,被当局收容审查88天;199511月,因同类政治因素再次被当局收容审查21天;200211月,因与陕西的民主异议人士赵常青等人,要求当局重新评价八九民运、释放政治犯、推行政治改革,以及恢复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人身自由等,被北京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并获刑4年。出狱后,继续关注和帮助各地访民等弱势群体的维权问题;20143月,积极声援323日在黑龙江省建三江被关押和遭遇殴打的四律师事件;516日,突然被沈阳警方从家中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刑拘;624日,被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其在押期间备受残暴酷刑折磨。已开庭未宣判。

2、朱桂芹:辽宁省抚顺市人,马三家女子教养院虐囚事件受害者。其二哥朱传清两次被劳教,在劳教所里被打伤致残“脑外伤癫痫”。为帮哥哥讨公道,朱桂芹一家姊妹五人受迫害,遭遇触目惊心,大哥二姐被劳教迫害致死,朱桂芹被多次劳教及酷刑,进京上访又遭遇拘留和黑监狱,上访至今15年没有结果。因多次进京上访,于201537日被抚顺市顺城区派出所拘留,并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至今未判。

3、于溟:1971年出生,辽宁省人,原辽宁省沈阳市某中型服装企业老板,法轮功学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997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曾先后四次、累计8年被非法绑架、关押和被处以劳动教养,曾屡遭酷刑折磨;获释后,2013829日,沈阳市警方又以中共头号人物习近平要来视察,担心其前往喊冤为由,将其从正在筹备婚礼的妻姐家中抓走,一天后尽管其脱铐跳车逃走,但最终仍于同年924日再度被抓,并被超期关押长达13个月,遭遇酷刑和刑讯逼供;刑拘关押期间,沈阳市检察院曾对其案三易罪名,其家属探视权长期被剥夺,其代理律师的会见要求亦曾遭到八次拒绝;20141031日,其案在沈阳市法院开庭受审,实际罪名不详,至今仍未宣判。目前被羁押于辽宁省沈阳第一看守所。

十四、江西1人:

朱玉芳

1、朱玉芳:江西萍乡人权捍卫者,因房屋被骗拆上访10年,多次被关黑监狱及酷刑打压。因其在网上发布自己遭迫害的消息,以及接受海外媒体采访,遭当地政府打压报复,2015826日起被刑拘于萍乡市看守所至今。

十五、湖南3人:

谢阳、何菊英、张瑛

1、谢阳:1957年出生,上海市籍人,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实习期律师。2015711日,在“709律师大抓捕”行动中被北京市警方秘密拘押,罪由是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参与组织策划炒作多起敏感案事件(含20155月黑龙江发生的“庆安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目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何菊英:1964528日出生,湖南省宁远县人,湖南省甯远县中和镇上街村村民,维权访民,2001年,曾因其上初中的儿子被学校的几位恶少殴打致残,遭地方法院枉法判决,遂走上了漫长艰辛的维权之路;之后又因其上访的行为触碰了地方当局的利益神经,故而遭到地方当局的严酷打压,并因此屡遭非法关押;2008年和2012年,曾两次因上访维权遭遇政府枉法构陷,被先后处以劳动教养共计30个月,并被多次关押于精神病院和黑监狱;2009年,曾因被关在教养所内,其家中老人无人照顾且遭到当局的恶意骚扰和恐吓,致使两位老人在惊吓过度和贫病交加中相继去世。20141117日,当其再次到北京上访时,被地方当局从北京截访并强行遣回原籍,随后被警方以“非法上访”为罪由处以行政拘留10日;1126日,又被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刑事拘留;20141228日,被湖南省宁远县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湖南省宁远县看守所,未审待判。

3、张瑛:网名张玮珊,长沙人,是长沙一家制造枪炮炸药军工厂的下岗职工,因房屋维权与工作编制问题走上维权之路。在维权的同时,多次参与公民活动。据了解,2014年现场参与429苏州悼念林昭,湖南长沙声援谢阳律师,湖南衡阳声援赵枫生;而且多次声援王爱忠、唐荆陵等,在长沙住所招待四方往来参加围观网友食宿,人次不下100多次。张瑛于20151019日在长沙中院门口讨说法并用油漆在地上写“官员公布财产”的标语,后被左家塘派出所拘留十天,到1028日转为刑事拘留。现得知张瑛已于近日被长沙市检察院批捕,罪名“寻衅滋事”,但目前家属还没收到通知书。

十六、新疆1人:

张海涛

1、张海涛:1971年出生,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原1990年代国企下岗工人,新疆区域电信产品销售者、自由职业者,民主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6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事拘留、逮捕;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据悉,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警方冻结,妻子即将生育,生活面临极大困境。目前张海涛被羁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看守所,案件现已到检察院。20151118日,张海涛的罪名从“寻衅滋事罪”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十七、安徽2人:

王平、王素梅

1、王平:安徽省合肥市人权捍卫者。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户口事项多次赴京上访,因此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多次以在北京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扰乱单位秩序”而拘留。2015427日上午,王平到包河区人民法院起诉包河警方。2015714日上午九时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九法庭里,王平就合肥包河警方滥用职权拘留案件两案合并审理开庭,法庭未当庭宣判。20151027日,王平因赴京上访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警方行政拘留10日,117日释放,而1119日下午就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现羁押于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2、王素梅:安徽省巢湖市人权捍卫者。2009因其女儿徐慧慧被同学殴打欺辱,学校不但不惩罚施暴者反而纵容,王素梅控告学校又遭打击报复被打致残,之后开始上访又遭打压。201510月王素梅被行政拘留,期满后转为刑事拘留。

十八、黑龙江2人:

张淑芝、赵桂荣

1、张淑芝:黑龙江人权捍卫者,从2003年开始上访多次被劳教、拘留、关黑监狱并遭遇酷刑。20151027日下午2时,张淑芝在国家信访局排队登记时遭黑龙江省绥化市政府驻京办截访人员绑架。28日张淑芝不堪忍受绥化市政府绑架对其实施酷刑虐待而割脉欲自尽以示抗议。29日,张淑芝被绥化市政府截访人员交给望奎县公安局,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之后,张淑芝的家属竟然收到了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公安局于2015820日作出的《拘留通知书》复印件。张淑芝目前被羁押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看守所,已批捕。

2、赵桂荣:女,现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丈夫邢世库是哈尔滨印刷二厂职工,因待遇不公于20063月从哈尔滨上访到北京,后被关进“精神病医院”。赵桂荣为了解救“被神经”的丈夫开始上访,上访过程中被哈尔滨官员关进黑监狱累计100多天,造成赵桂荣精神和身体双重受到严重伤害。维权过程中赵桂荣完成从访民到公民的转化,积极参与公民圈活动,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围观敏感事件。2015111日,赵桂荣被从北京押回老家后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1210日——国际人权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将赵桂荣以“寻衅滋事罪”批捕。检察院指控赵桂荣长期参与全国各地声援围观,尤其是庆安事件(徐纯合事件)冲在最前面,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现关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

十九、河北1人:
巩进军

1、巩进军:男,58岁,河南省鹤壁市人,因为拆迁的事情,到北京上访,历时四年。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北京当局出动大量的警察、特警、保安维稳,致使大量访民在这期间被拘捕、截回当地。20131114日晚9点多,巩进军和其他三名上访者,被十多名20岁左右的截访者从北京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河南厅,强行架出来。途中经过河北时黑保安与巩进军发生冲突,巩进军情急之下扎了黑保安一刀,警方说一死一伤。随后,巩进军被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北深州市看守所,期间遭遇电击等酷刑。2015211日上午,访民巩进军“故意伤害”一案在深州法院开庭审理,未判决。

二十、贵州9

糜崇标、李克珍、张秀红、戴小强、徐国清、康成举、黄华鑫、唐黄贵、李国志(仰华牧师)。

1、糜崇标:75岁,抗日将军之子,贵州人权捍卫者,贵州“人权橱窗”创办者。自小父亲死于政治迫害,糜崇标也从小被送往孤儿院并被奴役造成终身残疾。从2007年开始,糜崇标在贵阳市创办“人权厨窗”、宣传《世界人权宣言》,之后遭遇被谈话,被旅游,被劝离,被监禁…糜崇标成为了地方政府重点“维稳”的对象,手段不断升级。20125月,糜崇标组织了近千人群众,在贵阳人民广场拉起横幅《“八九•六四”二十三周年祭》,2012529日,贵阳当局派出了一百多位国保、公安和特警,直接冲进糜崇标家里,在不出示任何法律依据、手续的情况下暴力抄家,糜崇标的妻子也被殴打并带走,软禁至今,不给家属出任何监禁、关押糜崇标的手续和相关法律依据。夫妻二人在被关押期间,遭到随意性地殴打与折磨。

2、李克珍:糜崇标夫人,与糜崇标同时被抓。2014117日,李克珍在长时间的折磨里突发脑梗,地方政府怕承担死人的责任,此时便再次叫糜崇标儿子来到医院,不由分说就必须签下自己母亲的病危通知书。经过紧急抢救,才住院一个星期,病情稍微稳定,就被公安强行带离医院,带到他们拘禁的地方继续暗无天日关押。

3、张秀红:贵阳基督教活石教会执事会主席兼会计,2015728被警方带走,8月底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4、戴小强:杭州家庭教会牧师,201569日在贵阳机场被黔西国保带走的,第二天以“组织邪教”名义刑事拘留,91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后,不久前,已经被县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提交的涉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现关押在贵州黔西县看守所。

5-8、徐国清、康成举、黄华鑫、唐黄贵:贵州黔西县大关镇基督教家庭教会基督徒,201567日进行周日敬拜时被警方刑事拘留,91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现已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4人仍关在黔西县看守所。

9、李国志(仰华牧师):贵阳活石教会牧师,2015122017时,李国志被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以涉嫌“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刑事拘留。现在被羁押在位于贵阳市南明区望城坡的南明区看守所。

二十一、云南1

罗志淑

1、罗志淑:云南维权人士,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失败导致后遗症,在当地多次反映问题无果还遭到打击报复拘留劳教等迫害,随后逐步维权到北京。在北京为了学习法律知识,罗志淑多次旁听法院开庭,伤残的罗志淑与众多访民一样起早贪黑走访在各信访窗口,也得到众多访民的照顾。在2015年“9.3”阅兵期间,罗志淑在北京被抓刑事拘留关押半个月后,被地方接回去继续执行刑事拘留并批捕。

二十二、广西1

黄秋锐

1、黄秋锐:广东省汕头市人,基督教信徒,广州良人基督教家庭教会长老。因自幼跟随父母信仰基督教,遭当局打压和非法驱离,且其所建立的教会和日常的生意也多次被当局关闭取缔;1987年,曾因从香港运输基督教图书《圣经》到重庆而被抓捕,被关在看守所里惨遭酷刑虐待,三根肋骨被打断;1997年,曾因在广东省深圳市和东莞市先后建立了农民工教会,其家庭再次受到当局打压;2003年,曾在广州市积极参与广州大学城的校园事工,并用10年时间在广州市和东莞市建立了五六个家庭教会;2008-2012年,曾因四川汶川地震而受到广东教会的差派,至地震灾区的“小羊儿童之家”进行教育救灾,却因宗教信仰问题又一次受到当局的极大打击和逼迫,致使其经营的广州尼西书屋亦被地方当局强行关闭。2014623日,因其帮助教会的一位教友将幼儿园自用品格教材发货去柳州,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当局知晓,随被柳州警方跨省抓捕,并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在经历了两次庭审日期的拖延之后,终于在201529日其案件在柳州市柳南区法院开庭续审,未予宣判。目前被羁押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第一看守所。

(四)姓氏地区编号索引(按姓名第一个字母排列,后标明区域及序号,可从上文顺利查询):

B包龙军(北京10)、包国华(浙江12)、包晨星(浙江14

C陈启棠(广东5)、陈树庆(浙江2)、程丛平(浙江7)、程康明(浙江15)、陈进喜(湖北4)、陈云飞(四川1)、陈永福(上海9)、成洪蓬(山东8

D邓小明(广东25)、董广平(河南4)、戴小强(贵州4

G高月(北京6)、勾洪国(北京18)、郭洪伟(吉林3)、巩进军(河北1

H胡石根(北京2)、黄力群(北京9)、黄潜(广东7)、黄燕(广东21)、何晓波(广东24)、黄益梓(浙江5)、黄文勋(湖北1)、黄芳梅(湖北6)、何宗旺(山东9)、何菊英(湖南2)、黄华鑫(贵州7)、黄秋锐(广西1

J姜野飞(四川4)、蒋玲娣(上海5)、纪斯尊(福建1)、姜力钧(辽宁1

K康成举(贵州6

L李和平(北京4)、李春富(北京5)、刘四新(北京8)、李姝云(北京13)、刘永平(北京17)、柳小华(北京24)、李美青(北京33)、梁勤辉(广东9)、刘少明(广东10)、林贵州(广东17)、林文雄(广东18)、吕耿松(浙江1)、刘兴联(湖北12)、李敏(四川2)、林淞滨(上海3)、李燕军(山东6)、刘林(重庆2)、李玉凤(河南6)、林斌(福建3)、李克珍(贵州2)、李国志(贵州9)、罗志淑(云南1

M孟晗(广东28)、孟海霞(江苏4)、糜崇标(贵州1

P彭家勇(广东26)、潘丽约(浙江11

Q渠红霞(北京29)、秦永敏(湖北10

R冉崇碧(北京31)、任键财(山东4

S盛兰福(北京35)、苏昌兰(广东4)、隋牧青(广东6)、帅仁兵(湖北13)、孙峰(山东1)、隋双胜(山东5)、单利华(江苏3

T唐志顺(北京19)、唐荆陵(广东1)、汤建(广东28)、唐黄贵(贵州8

W王宇(北京3)、王全璋(北京11)、王芳(北京15)、王晓璐(北京20)、王素娥(北京30)、文仁贵(北京34)王清营(广东3)、王默(广东11)、王喜利(广东16)、王建民(广东19)、呙中校(广东20)、魏文海(浙江6)、王芳(湖北8)、吴有明(湖北9)、王永凤(上海1)、王晶(吉林1)、王忠羽(吉林2)、危文元(重庆3)、吴淦(福建2)、王健(江苏1)、王金娣(江苏2)、吴继新(江苏6)、王平(安徽1)、王素梅(安徽2

X夏霖(北京1)、谢远东(北京12)、谢燕益(北京14)、谢文飞(广东12)、信力健(广东14)、邢文香(浙江13)、谢云达(上海2)、徐志强(湖北5)、幸清贤(四川3)、徐玉英(上海7)、肖蕴玲(吉林4)、许有臣(河南2)、肖建芳(重庆1)、夏明礼(江苏5)、谢阳(湖南1)、徐国清(贵州5

Y杨建英(北京25)、叶红霞(北京32)、袁新亭(广东2)、严晓洁(浙江4)、袁小华(湖北2)、袁兵(湖北3)、尹旭安(湖北7)、杨立被(上海4)、尹国良(上海11)、于世文(河南1)、姚建清(山东3)、于溟(辽宁3

Z赵威(北京7)、周世峰(北京16)、翟岩民(北京21)、张德利(北京22)、赵勇(北京23)、朱家琪(北京26)、张兰英(北京27)、张占(北京28)、郑景贤(广东8)、张圣雨(广东13)、章贤玺(广东15)、曾飞洋(广东22)、朱小梅(广东23)、张凯(浙江3)、张制(浙江8)、张崇助(浙江9)、郑金元(浙江10)、赵素利(湖北11)、郑正芳(上海6)、朱妙英(上海8)、周立环(上海10)、张继新(吉林5)、张小玉(河南3)、赵红艳(河南5)、张卫红(山东2)、赵伟良(山东7)、朱桂芹(辽宁2)、朱玉芳(江西1)、张瑛(湖南3)、张海涛(新疆1)、张淑芝(黑龙江1)、赵桂荣(黑龙江2)、张秀红(贵州3

结束语:

本报告是一份月度动态报告,这是第三期,肯定仍然会有遗漏的情况。希望大陆各地的人权捍卫者积极补充,请将符合本报告标准而未统计人员情况、以及本报告名单人员的最新情况提供给我们,以便使以后的报告更加翔实和完善。

维权网联系方法:wqw2011@gmail.com
20151229

附:上期名单宣判及释放人员共11人简介:

1、傅志彬:江西南昌人,1964年出生,北京欧仕影视公司总经理、制片人。1985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哲学系。从2009年开始,研究写作了《洗脑的历史》,在台湾出版,此书引起当局强烈不满。2014910日,其在自驾前往重庆与书友聚会途中突然失联;930日,获悉其已被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412月,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罪名是“在台湾出书《洗脑的历史》,并以‘淘宝’等方式销售1000多本,营销额9万多元人民币”。羁押于江西省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已开庭待判决。2015124日宣判结果:判刑1年零8个月,罚金15万。

2、刘鹏:张凯的助理律师,2015825日,与张凯律师同时被温州秘密警察羁押,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51113日,李柏光和刘培福律师接到温州市公安局通知:刘鹏本人解除了李柏光和刘培福律师为他辩护的委托,并称刘鹏本人写有解除委托的书面档,20151211日获释。

3、方县桂:张凯的助理律师,2015825日,与张凯律师同时被温州秘密警察羁押,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刑拘,20151211日获释。

4、王运显:温州龙湾永强牧区,基督教长老。20159月,被温州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抓走并监视居住。1211日获释。

5、程超华:温州平阳基督徒神州布道团教师,2015829日被带走,家属1020收到瓯海区公安局的通知书,内容为程超华被监视居住,多加一条涉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之前收到寄的通知书为“非法经营罪”及“涉露国家机密罪”。律师申请会见被拒绝。1020日妻子尝试到看守所送衣服,得知丈夫已被转走。129日获释。

6、周爱平:温州鹿城区基督教协会会长周爱平,是位热情在全中国宣教的传道人,他积极参与温州工商团契事工,创立温州基督徒企业家的公益基金会,他与政府本来有很好的关系。2015826日,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抓走并监视居住,于1124日获释。

7、康孝友:温州平阳人,基督徒,2015825日被警方带走。 91日,家属收到温州市公安局(国保)发出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涉嫌罪名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127日获释。

8、周剑:温州鹿城藤桥牧区传道士,2015826日被温州警方带走,被秘密羁押,128日获释。

9、黄晓远:温州鹿城藤桥牧区传道士,96日被温州警方带走,秘密羁押,129日获释。

10、浦志强:1965117日出生,河北省唐山市滦县人,法学硕士,著名人权律师。201453日,因与十数位各界知名人士召开“2014•北京六四纪念研究会”,从而遭到当局的传唤和抄家,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613日,被北京市当局进一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正式批捕; 20141113日,其案被以“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四样罪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至2015515日,又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更改罪名,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两项罪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被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据悉,其在狱中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多种疾病,且在看守所最初的前三个月期间遭到非人待遇,几乎每天被提审,每次长达十余个小时,曾出现呕吐、昏厥,双腿一度浮肿至膝盖,身体状况令人堪忧。20151214日浦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1222日宣判,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11、叶晓峥:19711110日出生,网名“湖面一舟”,广东省籍人,曾任职广东省惠州市某高校行政人员,网络编辑,维权公民,大陆首名香港占领运动支持者,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1212日,被广东省惠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117日,被惠州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5618日,其案件被起诉至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指控其在网上制造“虚假信息”,“煽动2014920日博罗县反建垃圾场游行”,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2015723日,其案件开庭审理未判。20151229日此案再次在惠州惠城区法院开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决其18个月监禁。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惠州市看守所。




无锡维权公民欢迎游乌镇世联会被拘留勇士许海凤出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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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正报道)20151217日,无锡维权人士许海凤去浙江乌镇参观习近平主持召开的国际“护脸网”大会,被无锡政府押回后以“违法监管规定”为由被行政拘留10日,1228日获释,无锡维权公民集体前往拘留所迎接。

无锡许海凤和其身孕7个月的女儿何凤珠在无锡市拘留所前拉题为“迎接游‘护脸网’大会被拘勇士许海凤回归大监狱”的横幅。

在无锡市拘留所前,许海凤激昂陈词,痛斥“江苏无锡市政府是个贼,偷我房子不归还!”“无锡市滨湖公安分局局长丁旭东是无锡最大的黑社会!”
许海凤还“感谢无锡市委书记李小敏的不杀之恩!”
 
据许海凤介绍,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为阻止其释放时在拘留所前拍照、摄像,竟在20152723时许,就将本应在28日释放的她,提前由派出所从拘留所押出,将其押到住处小区赶下车。许海凤坚决不回家,仍在冰冷的寒夜坚守在拘留所前,直到28日上午无锡维权公民集体前来迎接。滨湖区公安分局可谓“用心良苦”,“依法治国”何怕拍照、摄像?“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司法公开透明”难道都是晃子?
    
许海凤说,2015830日,她在北京公主坟公交车站,被无锡刑警强制带到无锡驻京办事处这个黑监狱(北京丰台区京华宾馆),遭无锡政府雇佣黑社会毒打一顿后被绑架到无锡滨湖公安分局东绛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即被套上黑头套关到滨湖区太湖街道举办的黑监狱非法拘禁10,然后再被套上黑关套押到东绛派出所非法强制取保候审。

为了打击、迫害其一家祖孙四代依法维权,无锡政府、公安勾结黑社会,对其一家非法跟踪、监视、关黑监狱非法拘禁、整瞎84岁周静娟眼睛、滥权枉法、栽赃陷害对其一家采取刑事措施,企图迫害、阻止其一家依法维权,索要被“政府”侵吞的合法财产,举报无锡党政机关腐败滥权枉法的“苍蝇”和“老虎”。

据无锡维权人士丁红芬透露,无锡政府对依法维权的公民采用刑事强制措施的手段,控制公民依法维权的行为,已成常态,目前,无锡除许海凤被政府滥权“取保”外,还有丁红芬父亲丁永金、沈果冬、沈爱斌、何凤珠等人,也遭到公安的“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无锡沈爱斌联系电话:18912369930
无锡丁红芬联系电话:13771116727
无锡许海凤联系电话:13914120078




周勇军:我刑满释放成为黑户的情况说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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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前八九学生领袖周勇军126日获释,获释后在四川老家休养。周勇军是20089月试图从香港的罗湖进入中国大陆时再次被捕,并于20095月转送至四川遂宁;2010115日,被四川省遂宁射洪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2015126日,被释放;据悉,其在狱中遭到酷刑殴打。

各位朋友、同学、兄弟姐妹

我叫周勇军,刚刚从四川监狱获释。如今虽在姐夫家有一个暂时的栖身之所,但面对目前和未来的生活,有诸多难题,以我个人的力量无法解决。

目前最根本最困难的问题是我的身份户口问题。我成了黑户,在如今的文明社会,法制社会里, 黑户寸步难行: 申请电话和银行账户,找工作,买医疗保险,就诊看病等正常人拥有的日常生活必须,对我来说都不可能了。每日提心吊胆地生活,几乎不单独外出。

因为没有身份证,一身病痛想去检查治疗,医院不给挂号,只能从小摊贩那里买点药来暂时维持。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找任何工作都不可能,生活来源成了大问题。刑满获释后,在家人得陪同下,我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派出所报道并申请上户口,故乡蓬溪县的户籍主管接待了我。

家乡的人对我的遭遇报以同情,但电脑里没任何相关记录,上不了户口。后来他们让我等,他们去查库存资料,我在寒风里等了近两个小时,最终还是未找到。他们猜测可能是因为我的户口在1985年就迁移到了大学里,后来一直没有迁回来的记录,并建议我到大学母校去上户并正式办理迁移手续。我一听说上北京,两腿就哆嗦的厉害,脸色也惨白了。北京显然是不能去的,据说那边早已销毁了相关我的记录。他一看我那样,就将我的释放证明还给了我,并留下了他的办公电话,说虽然蓬溪县不能受理我的申请,如果遇到麻烦可以给他打电话。黑户就这样当上了,我还能去找谁?刚刚获得自由的喜悦一下没有了,活着既没有当下,也没有明天…….

但我不想就这样绝望,我的生命里还有使命要去完成,我心中还有揣了几十年的理想要去实现。我每天夜深人静时都向上帝祈祷,求主耶稣的帮助。因为相信耶稣,所以相信世人,依靠世人可蒙喜悦于上帝。因此我鼓起勇气向你们倾诉,向你们求助。前八九学生领袖周勇军126日获释,获释后先在四川郫县休养。周勇军在服刑期间,母亲去世。为了不使他过度悲伤,家人一直没有告诉他,直到他出狱后才告知。母亲的离世,令他悲痛不已,他已经回乡为母亲守孝。他对这些年朋友们对他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

附:周勇军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周勇军(CPPC编号:000331967916日出生,四川省蓬溪县人,八九民运北京高校学生对话代表团团长,中国曾押政治犯。


曾经参与1989年北京的学生运动,421日,与郭海峰、张智勇跪于人民大会堂门前,试图递交请愿书;428日,任北京“高自联”推主席;5月,担任北京高校学生对话代表团团长,后又与韩东方、赵品潞等人组织工人参与运动;六四事件后被北京警方逮捕,19911月获释;1993年被迫流亡美国;199812月,因返回中国大陆又次被捕,并被以“偷越国境罪”判处劳动教养3年;20089月,试图从香港的罗湖进入中国大陆时再次被捕,并于20095月转送至四川遂宁;2010115日,被四川省遂宁射洪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201512月初,被减刑提前释放;据悉,其在狱中遭到酷刑殴打。此前在四川省川西监狱13监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包村,邮编 610109)服刑。



沈阳人权捍卫者许梅英今遭刑事拘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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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1230日星期三,本网获悉:沈阳人权捍卫者许梅英遭刑事拘留。据她姐姐今天说:“我是许梅英姐姐,刚刚接到梅英电话说被刑事拘留了,原因是北京509起诉公安部案件,定罪扰乱社会治安。已经送到第一看守所了。具体事情谁知道联系我电话:15040067846

沈阳“509”专案:是指201359日,辽宁锦州世园会的前一天午夜,沈阳维权人士辛颖、许梅英、杨兆芳、王斌华、王振华、马治国等13人,在锦州的一家宾馆被沈阳警方突然采取行动押回辽宁沈阳,悉数关押在沈阳市各区看守所,并分别被处以天数不等的行政拘留——释放时由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并且未出具行政拘留通知书。此事件后辛颖、许梅英、王振华等人对此进行多次抗议维权,但是均被再次恶意拘留数次。

为此人权捍卫者许梅英等人不断进行法律维权,发起一系列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政府机关的法律行动。

2015917日上午,许梅英、王振华、杨兆芳、林淑军、姚丽新为此诉公安部行政复议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第40法庭开庭审理。本是正常行政诉讼,但当时许梅英被沈阳警方带走,遭遇强迫失踪,被限制了公民的诉讼权利。

20151118日上午 沈阳许梅英诉沈阳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扣押护照,限制出境)案、诉沈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509”受害者申请公开沈阳市公安局服务民生的百项承诺之一“询问犯罪嫌疑人必100%同步录音录像”实施的时间、目的)案、诉沈阳公安局和平分局信息公开一案的二审,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楼14号法庭陆续开庭审理。虽然在开庭的前一天晚上,就有访民打电话告诉许梅英受到来自公安的骚扰,阻止参加旁听。但还是有近百人参加庭审。由于此次庭审,连续审理三个不同的案子,庭审到中午12点多才结束。

20151215日沈阳公民许梅英,姚立新,林淑军,杨兆芳诉公安部行政复议不予受理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场来了近百名旁听人员和沈阳便装警察,9点多钟,原告及其代理人共八人进入法庭。

由于许梅英持续不断以法律方式维权,遭到沈阳警方的忌恨。许梅英先在北京遭绑架后失踪,现在又传出被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将其刑事拘留。对许梅英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天津王复春、王国廷、衡庆杰三抗暴村民“杀”村官案已在最高法院死刑复核 请刀下留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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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报道)20151230日星期三,本网获悉:三年半前,2012512日发生在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下辛庄的一起村民杀村官案,已经过一审、二审,现程序已到最高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案发至今已三年半多了,但人们对此案判决仍愤愤不平。

案发起因:

2012年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下辛庄村民等来了村官换届选举。村民们对原村长黄双来变卖村民土地,贪腐问题非常不满。纷纷推选自己信任的王复春为村官候选人,而黄双来又想连任,便对王复春怀恨在心。连日来黄双来指使亲戚等人常去王复春父亲王国廷家骚扰、恐吓,令其退出村官竞选,报警后公安不出警。并于2012511日将其王复春殴打致轻微伤,报警110不出警也不予立案。

同年512日午夜11点多黄双来带领亲戚打手6人闯进王国廷家,正在熟睡的两位老人被惊醒,并遭到黄双来等人的殴打,其儿子王复春和村民们闻讯赶来。报警公安仍不出警,血案由此发生。王复春、王国廷在自卫、厮杀中将黄双来等人误伤致死。

此案从案件的侦查到一审、二审,由莫少平等律师代理。

一审,判处王复春、王国廷、衡庆杰死刑。200多村民们联暑签名,要求法院依法改判。

二审,来自全国各地各界人士二百多人到天津市高级法院围观、声援王复春、王国廷、衡庆杰。但天津市高级法院仍维持原判。

对此案判决莫少平律师说:

1、一审法院在证据引用采信上,有选择性和倾向性。对死者黄双来有利的证据都采信了而对其不利的就没有采信。
2、法院将王国廷等人先定为“聚众斗殴”后改为“故意杀人”有在自己家里“聚众斗殴”的吗?
3、村民选举过程中,黄双来多次威胁王国廷及家人,他们多次报警,公安机关都没有处理。案发前一天王复春被黄双来的舅舅带人打成轻微伤,报警不出警,同时警察不立案。发生惨案后才抓住打人者判个缓刑。当地政府、公安对惨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次判决没有公正可言,简直可以说是践踏法律。

案件就这样到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了。对案件的「审与判」是否公正,最高法院是否了解案件的真实案情?证据是否能够公开质证?谁来监督此案!




河南焦作人权捍卫者李玉凤因在北京南站照相被两次刑拘后、现又遭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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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民报道)20151230日星期三,本网获悉:因在北京南站照相被两次刑拘河南焦作人权捍卫者李玉凤又遭正式批捕。

20151026日,李玉凤和焦作十余维权访民在北京南站附近相遇,老乡们在京难得的一聚,照相留念是当代社会很平常的事情。像照完了,十余人就地聊天,没有马上离开,竟被北京公安丰台分局抓到右安门派出所。李玉凤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刑事拘留。其他人被行政拘留5日。

20151126日李玉凤被北京公安丰台分局以“犯罪情节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而取保了。由焦作公安、政府人员接出丰台区看守所,返回河南。27日李玉凤处于失踪状态,直到深夜家属、朋友都无法联系到李玉凤。28日家属从派出所得知李玉凤被截回地方后,焦作公安局又以“继续补充侦查”为由再次刑拘李玉凤。而今天获悉李玉凤又遭正式批捕。

李玉凤简历

李玉凤是因拆迁而诉讼,打赢了官司近20年,因被告是政府法院不予执行。维权路上李玉凤被多次打击报复,地方当局以同一事由对李玉凤批捕2次,刑拘3次,行政拘留、关黑监狱多次。

曾因去悼念赵紫阳被焦作当局以“妨害公务罪”判刑入狱两年。

去公安部状告当地公安违法办案,被劳教一年半。

李玉凤因支持香港“雨伞革命”、拉横幅迎接袁冬出狱于2014930日被带走,116日确认刑拘,涉嫌罪名:寻衅滋事,后获释。

李玉凤在监狱受尽了种种迫害和酷刑,戴手铐脚镣、戴双背铐、戴36斤趟链儿等等。李玉凤狱中身患重病,三级胸水,肺癌,却不允许她保外就医。

投诉信:我为什么把伤残的刘永红抬到陕西省政府信访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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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害人刘永红的姐夫李建红。20151223日一上班,我在几个乡亲的帮助下,用担架把刘永红抬到陕西省政府上访,这已经是我第三次到陕西省政府上访了。门卫不准我们把担架抬进去,我们就把担架放在信访接待室门口。接访的人员仍然答复我说,我应该找当地的街道办和法院解决问题。我说正因为街道办和法院不能解决问题,我实在没有办法才来找省政府的。接访人员仍然坚持他的意见。我只好说:既是这样,我没有别的办法,人我放到这里了,交给政府了。我和帮忙的乡亲走出信访接待室,几个警察和保安追出来,不准我们走,一个还挡在我雇佣的小面包车前,不准司机开走。我真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刘永红是我的妻弟,是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孝义镇刘二村二组村民,被打残前在西安市捡拾废旧物品维生。这些年西安城内外许多地方搞拆迁,拆迁的地方就是他们常去捡拾收购废旧遗弃物品的地方。

2013129日上午,刘永红和同行的另一个人齐启华到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办事处正在拆迁的高家堡村捡拾废弃物品,在门窗已被拆除的416号院内废墟中看到两辆破旧的自行车,他们以为是没人要了,就准备抬走,这时来了一个六七十岁的男人,说刘永红等两人偷了他的这两辆自行车。刘永红两人分辨说以为是主人不要了的,并无偷的意思。争执没两句,来人就捡起一根木棍打两人。齐启华被打得轻一些,刘永红背部被打得重,当时就倒地起不来了。 

刘永红被送到附近的博爱医院,因伤情重,又转到521医院、西京医院,最后转到专治骨科的西安红十字会医院救治。西安红十字会医院的诊断结论是:胸椎骨折并截瘫;神经纤维瘤;脊柱畸形;脊柱侧后凸畸形。经医院医治刘永红的命保住了,但形成截瘫,属二级伤残,永久地卧床不起,出院后由我们扶伺照料。
打伤刘永红的凶手叫吕长寿,是高家堡村人,但他不是事发地点高家堡村416号院的房主,他住145号院。事发第二天,20131210日,由于我们家人报案,吕长寿被电子城派出所抓了,但当天就放了。过后我们问为什么放了凶手?派出所警察说:“我们认为打得伤不重。”吕长寿被放回后就再也“找不到了”,直到20141020日,也就是他行凶十个多月后,在我们不断投诉催问下,才被抓住归案。

我们是外地农民,无钱无权无势,两年多来,逐级上访,从电子城街道办、雁塔区,到西安市、陕西省的党委、政府,上访投诉过多次,其中的艰难、曲折、屈辱、漫长、反复就不必细说了。经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20151123日,判定吕长寿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刘永红物质损失135043.89元。

这样的判决,刘永红和我们都认为太轻,不可接受。刘永红无辜地被打,造成严重的终生残疾,徒刑一年六个月能抵补吕长寿的罪行吗?刘永红住院治疗前后一年多,出院后还需继续不断治疗,光我们东挪西借花的医药费就有28万多元。刘永红今年37岁,因贫穷至今没有成家,他的父亲今年70岁了,多年来主要靠刘永红挣钱养活。刘永红被打残后,不要说养活父亲了,就连刘永红本人也需要我们日常料理看病、生活。事发至今,吕长寿及其家人没有给过一分钱,连看望问候都没有过。法院判吕长寿赔偿13万多元,连已花销的医药费都远远不够,还有生活费、照料费、老人的生活赡养费等等,我们欠的钱怎么还?今后怎么办?

2015122日,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提起上诉,西安中院说上诉要由雁塔区法院转呈。我们又找到雁塔区人民法院办案的法官张宏军,张宏军叫我们“等着”。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西安市中院如何判且不说了,我们现在连眼前该怎么渡过都实在想不出个办法来,一老一残,债台高筑,借钱都借不出来,焦头烂额,走投无路。我们请政府给我们找一个能实际具体解决我们眼前困难的办法,也请社会好心的人给我们指条路,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受害人刘永红的姐夫 李建红
20151223


环保卫士嵇书龙到北京公交公安分局拉横幅追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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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健报道)20151230日星期三,本网获悉:今天中午,江苏环保卫士嵇书龙在陈巧兰、郝志全的陪同下,到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公安分局追案,要求承包人张立群有所作为,破一下三年前那一起没有任何难度的盗窃案。由于北京公交公安分局继续不作为,嵇书龙在分局门口拉“徇私枉法,执政为私有,警匪一家,私放罪犯”横幅,并高声谴责这些民脂民膏供养的“人民警察”的渎职行为。

2012226日,江苏阜宁维权人士嵇书带一万块救命钱乘大巴车准备到辽宁,去营救被跨省抓捕的男友郝志全,车行至北京市大兴区路段(6点半左右)发现钱被盗,从报警到公安赶到现场,只有驾驶员和售票员不顾嵇书龙阻拦强行逃离作案现场一小时,但北京公安就是侦破不了该起盗窃案!后,嵇书龙遭到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当局的构陷入狱该案一度中止。

嵇书龙女士九死一生从监狱出来后,一直坚持到北京公交公安分局追案。20151210日,嵇书龙应约到北京公交公安分局,承办人张立群避而不见,由两身穿便衣,自称是领导的人口头答复,说没有犯罪证据,要嵇书龙不要再来分局。

一万元血汗钱岂能就此付之警盗勾兑?嵇书龙女士继续联系办案人张立群,直到1218日,张立群回了两条短信,称自己在新疆训练,10天回单位主动联系;第二条是放心吧。然而,28日张立群不仅没有联系嵇书龙,而且还拒绝接听嵇书龙的电话。

今天当嵇书龙和陈巧兰、郝志全一起来公交分局后,直班的联系后要嵇书龙明天下午再来,嵇书龙表示见不到张立群警官坚决不走,一个警察将嵇书龙带到传达室询问了案件的经过,叹气摇头走了,后来督察又下来两人,询问情况后联系张立群出来接待了嵇书龙一行三人。
张立群警官下来与嵇书龙见面大约230秒,态度很“诚恳”,案件还在侦查中,暂时破不了案,何时能够破案不知道,为什么破不了案不知道,书面答复也给不了,可以到北京市公安局去告,然而就走了。

其实,嵇书龙被盗案破不了的原因很简单,倒不见得是警匪勾结吞赃款,就是因为嵇书龙带领村民进京举报地方政府强征农民土地引进毒工厂,一万元人民币,对于被二奶举报、拥有92亿不明财产的北京市公交局长宋建国来说根本算不了是钱,可对于环保卫士来说,一万元就是生活一年的生活费!

直到晚上17点,被张立群以“不走就拘留”警告的嵇书龙依然在公安分局门口拉横幅抗议,公安分局内基本上都已经清楚嵇书龙的遭遇和真相,所以这一次没有一个人昧着良心出了驱赶嵇书龙。

嵇书龙电话:15668647983.

江苏宜兴村民举报警察挖祖坟,法院裁定不影响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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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51226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向江苏省宜兴市湖父镇竹海村何华伟、张建平、杨其君、杨其豪、张伟军等五位村民送达了(2015)宜行初字第44号行政裁定书,认定村民“向宜兴市公安局举报派出所民警违法”事宜违法,民警处理行为系内部行为,不影响原告村民的权利义务。裁定:驳回起诉。

2015114日,何华伟等村民向宜兴市公安局邮寄举报信,主要内容如下:20141225日,宜兴市湖父派出所民警到竹海村拉警戒线,参与挖村民祖坟的侵权行为。村民指证,有警官路俊西,警号224188等多名民警参与,其行为违反了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条例。派出所民警的行为系职务行为,应当由湖父派出所承担法律责任。何华伟等村民请求宜兴公安局依法查处该湖父派出所的违法行为,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何华伟等村民。但宜兴市公安局置之不理。

何华伟等向无锡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无锡市公安局作出了锡公行复字【2015】第53号行政复议决定,认为“被申请人宜兴市局在接到何华伟等人的联名举报后,已依职权对其举报内容进行了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口头告知何华伟,已履行了法定职责。何华伟等村民不服,向无锡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无锡市公安局作出驳回何华伟等人的复议申请。

何华伟等仍然不服,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无锡市公安局作出的锡公行复字【2015】第53号行政复议决定;责令人宜兴市公安局履行法定职责,即对于何华伟等人的举报给予书面答复。

庭审中,何华伟等认为,宜兴市公安局是未履行法定职责。对于何华伟等村民的举报,宜兴市公安局未作出任何书面答复,明显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宜兴市公安局辩称:“湖父派出所民警系配合政府维持道路施工段的秩序”、“对民警的查处系公安机关人事处理的范畴”。

何华伟的代理人予以反驳。举报期间,宜兴公安局并没有书面告知“湖父派出所民警系配合政府维持道路施工段的秩序”、“对民警的查处系公安机关人事处理称范畴”。而在何华伟等起诉后作为答辩的理由。宜兴市公安局的答辩与事实不符。首先,该答辩所谓“湖父派出所民警系配合政府维持道路施工段的秩序”无证据证实。其次,一方面称道路建设系村民自治行为;另一方面配合政府维持道路施工,即非村民自治行为。该局的答辩不能自圆其说。应当指出的是,该局避而不谈参与了挖村民祖坟的行为。其所谓“湖父派出所民警系配合政府维持道路施工段的秩序”过程中,参与了挖村民祖坟的侵权行为。

   宜兴市公安局的答辩转移了何华伟等村民的请求。何华伟等人举报请求查处湖父派出所参与挖祖坟的违法行为,而该局转移为“请求对民警的查处”。该局转移了举报的请求,故得出错误的结论。

无锡市公安局也作出了答辩,称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但这只是程序合法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无锡公安局的认定,恰恰说明宜兴公安局未履行法定法定职责。无锡公安局认为“针对举报内容由该局(宜兴公安局)纪委专门进行调查并约谈何华伟告知其并存在违法违纪,并制作笔录经何华伟签字确认,故不存在何华伟等所述的未履职情形。何华伟等认为,无锡公安局的答辩不能自圆其说。

首先,宜兴公安局接到举报信,应当由其行政职能部门作出行政行为,而不是由纪委调查。其次本案有多个举报人,故只对何华伟一人进行调查,是不全面的。再次,调查笔录只有何华伟一人签字,对其他举报人没有约束力。最后,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村委会挖村民祖坟,属于侵权行为。故湖父派出所维护的是侵权行为,而不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宜兴市人民法院作出(2015)宜行初字第44号行政裁定书,认为“对举报行为的查处,该内部行政行为对本案原告的权利义务也不产生实际影响”,裁定驳回起诉。何华伟不服,将提起上诉。

何华伟认为,宜兴法院的裁定缺乏法律依据,也不符合逻辑。村民向宜兴市公安局举报派出所参与祖坟的行为,违反警察不得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的禁令,并要求给予书面答复。该局是否应当作出答复,明显不属于内部管理行为。况且,上诉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也属法院受案范围。宜兴法院所谓“该内部行政行为对本案原告的权利义务也不产生实际影响”,于法无据,且在逻辑上也说不通。何华伟等向宜兴市公安局举报湖父派出所参与挖村民祖坟的违法违纪行为,并请求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该局置之不理,其行为是对公民权利的漠视,阻碍了公民的救济途径,明显影响了上诉人的权利义务。原审硬性认定不影响上诉人的权利义务,犯了“指鹿为马”的逻辑错误。

四川省罗江县被拆迁户政府讨说法遭遇几十个特警围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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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四川省罗江县北街商铺户主邹宁等12人,于20151228日上午,到罗江县政府,要求常务副县长张胜虎对27凌晨1点左右的偷拆事件给个说法,张胜虎不但拒绝出面,还喊来几十个特警,围堵被拆迁户。被拆迁户邹宁价值近万元的皮衣被撕烂,刚买的苹果手机被抢走后摔烂,70多岁的老人也被七手八脚的连拉带拽的赶出政府大门。

罗江县城北街,是罗江县的商业中心,所在商铺都具有上百年历史。罗江县政府自去年开始所谓的棚户区改造以来,在拆迁程序严重违法的情况下:
1、没有举行听证会;
2、房屋价值的评估,没有与被征收人协商;
3、在房屋征收前,没有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在没有与拆迁户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采取暴力拆迁。201568日上午,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暴力摧毁了罗江县北街74号商铺,打伤了试图阻拦的业主段启明。724日下午,约20多个男女,突然闯入罗江北街100号、102号、104号商铺,把店内人员控制住,强行拖出店外,被控制人员试图挣脱,遭遇殴打。62岁的尹国秀老人,被45个壮汉按住,强行拖出店外,扔在大街上陷入昏迷,后老人被送进罗江县重症监护室。随后,大型碾压机在几分钟之内,摧毁了北街84号、90号、100号、102号、104号几百平米的临街旺铺,价值近百万的商品货物财产被泥瓦砖石淹没。102号商铺的业主杨红,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几天后,神经错乱,被送进了绵阳市精神病院,其年仅12岁的女儿身心受到严重伤害。812日下午,北街52号商铺再次被暴力摧毁。

遭遇暴力拆迁、损失惨重的业主诉讼至法院,罗江县政府居然给被告出证明,说是具体拆迁人错误的领会了政府的意图,是误拆。被拆迁户又联名写了上访材料,于820日到四川省人大递交材料,强烈请求政府、人大督促公、检、法依法严惩肇事者的刑事犯罪行为;赔偿人身伤害损失、商品损失、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失;恢复被摧毁商铺房屋的原状。

罗江县政府在被拆迁户强烈反对下,依然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在20151227日凌晨1点钟,对尚未完全拆除的商铺进行偷拆。当时,在54号商铺守夜的曹福权正在网上查资料,听到外面马达的轰鸣声,以为是外面市场上过往的货车,谁知,只听一阵”轰隆隆“的巨响,曹福权起身抬眼一望,只见自家商铺后面半截已经屋倒瓦塌,曹福权大惊失色,以为自己要被活埋,下意识的冲出屋外,语无伦次的将情况告知了亲朋好友并报打了110

27日上午,民警谢建来到被偷拆现场,询问还在作业的挖掘机司机是谁让拆的,司机告知说“是征收办的王华春(音)喊拆的。

28日上午,被偷拆的商铺业主邹宁等12人,来到罗江县政府,要求面见分管拆迁工作的常务副县长张胜虎,请他对27日凌晨的偷拆行为作个解释,张胜虎不但不出面解释,反而喊来很多政府工作人员,要强行将被拆迁户赶出政府大门。后来,又喊来两大车几十个特警,围堵被拆迁户。被拆迁户邹宁被20多个特警和政府工作人员围堵,脖子被卡住,价值近万元的皮衣被撕烂,刚买的苹果手机被抢走后摔烂,后被生拉硬拽的弄到了警车上。70多岁的老人也被七手八脚、连哄带骗的赶出政府大门。

早在2015319日、51日的拆迁中,就暴打了因拍摄其暴力拆迁的异议人士李宇,造成其左耳近乎失聪,左眼视力急剧下降。48日,强行将李宇放在其母亲50年就承租的公房的物品甩在院坝里,价值上百万的字画、电器古董等物品遭遇大雨的洗劫被毁损。后来,又以要判李宇十年刑相威胁,逼迫李宇86岁的老父亲在拆迁协议上签字。2015104日,李宇的房子被偷拆。




湖南怀化麻阳黄雨慧、黄雨霞全家给李和平律师的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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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和平律师:您好!

201579日李和平律师被带走,于今已五个月零二十一天。深深的不安时刻笼罩我们全家,我全家不会忘记你的大恩大德。

201282日我全家五口因不愿把合法的十几亩基本农田,合法的三栋房子卖给当地政府和开发商,麻阳公安已聚众扰乱公共秩罪抓我全家五口入狱关押六个月,家被抄,麻阳法院给我全家五口判刑两年半,九十多岁奶奶也被软禁七个多月,不让亲戚朋友看望我奶奶。

2013212日,我家在外的一个亲戚就帮助我联系了李和平律师,他很热心这个事,就接了我一家五口人的刑事冤案,帮忙在网上呼吁,找律师,没有收过我黄家一分报酬,他看到我们家困难,都是免费为我家上诉申冤,他为我家的事情来麻阳十多次了,每次来回的车费都是自己掏钱,其实我知道他不是一个富裕的律师,自己家也很困难,但是他善良还是为我家尽心尽力,每次开庭前的一个晚上讨论案件到深夜,为了我家的事他不知道熬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不管是天寒地冻,还是烈日炎炎他都在为我家的冤案奔波劳累,每次开庭都让我们无法忘记你不厌其烦的一次次向法官称述无罪的辩护意见,无法忘记作为律师的你对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原理和知识了解得如此充分。这期间还遭到麻阳一些官员的威胁,但他不为所动。

麻阳法院把我一家五口判两年半的刑,李和平律师帮我们上诉,网上发帖声援,最终在怀化二审改判我一家五口人的管制,由次我全家人才得以自由。这事让我们全家很感谢,你的敬业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们,后来李律师向麻阳县政府要求公开征地信息和房屋拆迁信息公开,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2013424日在麻阳国土资源局为我们家开听证会时和政府相关一些人发生争论,竟然被麻阳县公安局局长李发田下令手下当众欧打你和其他几位律师,这让我们全家很过意不去。你的恩我全家一辈子都还不完,现在我家合法的十几亩基本农田都没有被当地政府抢走,让我们有饭吃,有地耕。

现在李和平律师被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抓,很不理解,李律师不过依法为我们一些冤假错案受害者提供辩护而已,何罪之有?他在帮我们家维权时所展现的专业,低调,正直、勇敢、善良、朴素,恪守法律的好律师,坦荡磊落,并无秘密可信,让我们深深钦佩。

我们相信你不会做违法的事,相信你是清白的,你是无罪的,我们全家会一直支持你。也希望你能快点出来,早日恢复自由,再次感谢恩人李律师对我们全家的无和帮助,也恳求大家多关注一下李和平律师。

湖南怀化麻阳黄雨慧、黄雨霞
20151229

上海市奉贤区农民陈文龙政府门口抗议行政诉讼枉法判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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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龚为民报道)20151230日,上海市奉贤区农民陈文龙在上海市市政府信访办的后门口、上海人民公园内喊冤,他行政诉讼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于20147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公(奉)行罚决字[20142001403598号】,而一审、二审都被枉法判决败诉,再审申请也被驳回。

现年54岁的陈文龙因公受伤后医疗事故致残截取下肢,经鉴定为“四级伤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陈文龙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走上维权上访的道路。陈文龙在维权上访中,屡遭奉贤区政府暴力维稳,关黑监狱、被构陷拘留、遭暴力殴打致伤。2012814日上午到奉贤社区民政办公室请求解决医疗事故致残后生活困难的补助,遭社区政法书记高平的拳打脚踢,被打得鼻青眼肿后不但不被送医院治疗,反而又遭奉贤公安分局串通,又一次被构陷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拘留10日,被关押在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
   
当局多次派人对陈文龙暴力殴打致骨折、遍体鳞伤,不给治疗,不给任何说法,竟然被诬陷殴打政府工作人员。

201477日下午,陈文龙到上海市公安局求见公安局局长白少康,当日下午420分左右,被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奉浦派出所警察接回奉浦派出所,欲将陈文龙关进铁笼子内,陈文龙奋力抗争拒绝进铁笼子,一值班警察指令两个辅警强行将陈文龙拉进派出所内暴力殴打致伤。陈文龙被辅警打伤后要求验伤,遭到拒绝,同时手机被收走。奉浦派出所却给打人凶手开出了验伤单,称陈文龙打伤了他的左手。一个没有缚鸡之力截取下肢的四级伤残的残疾人,两手被辅警强行挾持着,怎么能打伤他人呢?真是天方夜谭胡说八道。陈文龙被诬陷殴打他人,又一次被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自2004年至2015年,陈文龙先后6次被行政拘留。
   
陈文龙不服拘留处罚向法院诉讼被驳回,陈文龙说:“这个社会太黑暗了,明明是他们(公权力)把我打伤,却诬陷我打伤他们(公权力),法官是昏官滥判。我请求大家给予评评理,请求社会有识之士能关注帮助我。” 

陈文龙联系电话:18916252206




山东临沂酷刑受害人周洪云母女在京遭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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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李军报道)20151231日上午,本网信息员收到消息:山东临沂酷刑受害人周洪云、孙永香母女在京遭绑架、劫持。目前,周洪云被关押在久敬庄,孙永香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劫持后下落不明。

据了解,20154月,周洪云的儿子被逼死在当地派出所,她和两个女儿孙永芳、孙永香因此不断上访讨要说法。因上访母女三人已经12次被拘留,多次遭殴打、辱骂、拘禁等酷刑迫害。

周洪云此次是和女儿孙永香一起来京的,她们母女二人此次来京的目的是要求府右街派出所,就不久前周洪云因上访在京遭暴力殴打一事立案查处。

124日,周洪云、孙永香母女在北京马家楼,被当地政府驻京办官员及其雇佣的黑保安,强行拖拉到停在外面的车上。周洪云遭3名黑保安惨无人道地殴打,导致头部受伤当场昏死过去,住院治疗很久一直未痊愈。当时,孙永香曾拨打北京110报警求助。

1230日,周洪云到北京府右街派出所要求立案查处她被殴打一事,结果被扣押、绑架到押送访民的车上,强行送进了关押访民的黑监狱“久敬庄”。

1231日,孙永香欲到位于北京永定门外的国家信访局反映母亲周洪云被殴打和拘禁的问题。在距离国家信访局不远处,孙永香遭一群不明身份人员的暴力绑架、劫持。

随后,孙永香的手机始终无法接通,目前孙永香下落不明。

葛文秀律师:复查申请书——对广州律协无耻行为的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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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葛文秀,男,55岁,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58301

电话:020-82387045

被申请人:广州市律师协会

请求事项:

依法撤销广州市律协《行业处分决定书》【穗律协纪字[2015]32号】

事实与理由:

一、“庭前会议”不是“开庭”

 被申请人的《行业处分决定书》称:“201481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就林德胜案召开案件庭前会议,葛文秀律师拒不使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供的笔记本电脑参加庭前会议,经法院再次说明理由,仍拒绝参加庭前会议。”据此认为:“葛文秀律师在代理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的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法院组织的案件庭前会议,上述行为违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七项、第二十八项的规定。”遂作出给予申请人训诫行业处分的决定。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决定是对现行处分规则的肆意歪曲。依据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可见,庭前会议只是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不是开庭。因申请人所谓的拒绝参加庭前会议的事由,而对申请人处分,这与前述规则第十一条第七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规定是完全相悖的。

事实上,导致申请人无法参加庭前会议完全是天河法院滥权任性造成的。201481日上午930分,法院要求到庭参加庭前会议的山东陈光武律师(郭飞雄、即“杨茂东”的辩护人)和本申请人不得携带个人电脑入庭,如有需要只能使用法院提供的电脑设备。

法院的这一要求遂即遭到我们二人的严辞拒绝,我们的理由大致是:1、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不过是一个庭前会议,不涉及实体方面的审理,仅是程序方面交换意见,你有什么可担心的?2、你这样做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没有依据是不是滥用职权?3、平时的庭审活动你们都是这样要求律师的吗?如果不是,你这种要求显然是选择性执法,是对律师的侮辱。

法院方面当时拿不出法律依据,又不能以理说服我们,导致庭前会议未能召开,这就是事实的真相。

虽然后来的《司法建议书》中援引了最高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九条及《法庭规则》第九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限制传播庭审情况。但该规定禁止的仅是庭审中的行为,并未禁止诉讼参与人随身携带物品及哪种物品。天河法院法院援引此条规定说明律师违法,不服从法庭指挥,这明显是对法律的歪曲,是仰仗其特权地位胡乱解释法律,以权欺人。就公权与私权(民权)的关系而言,作为公权力的司法权欲行使任何一种诉讼权利,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律授权),否则不得为之;相反,只要法律未有明确禁止,公民均可为之。这就是法治的本意,这种认识在民主法治国家已成为社会生活的常识,中国的法院难道还要启蒙吗?

实际上,最高院2009128日颁发的《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第二条“庭审公开”明确要求“因审判场所等客观因素所限,人民法院可以发放旁听证或者通过庭审视频、直播录播等方式满足公众和媒介了解庭审实际的需要。”该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旨在“保障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民主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试问,庭审都可以直播了,律师带电脑入庭难道会影响你的司法公正吗?你的庭审究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该六项规定天河法院难道没学过吗?它对天河法院难道没有约束力吗?

至于前述处分规则第十一条第二十八项“有其他违法或者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的行为,严重损害律师执业道德形象的”规定所针对的本申请人的行为,试问,表现在哪里?事实证据在何处?《行业处分决定书》上未见事实陈述,违反规则的相应条款却弄了出来,真是子虚乌有、张冠李戴,瞪着眼睛胡说八道!

二、训诫处分是天河法院假广州律协之手对申请人进行的一次公然的、卑劣的职业报复

天河法院自2014619日受理杨茂东(郭飞雄)、孙德胜“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后,针对本案的被告人和辩护人(陈光武、张雪忠、葛永喜和本申请人)采取了一系列违法、恶劣的诉讼行为:

1、将本应同案审理的若干被告人违法分开审理,却拒绝回答任何理由(详见葛文秀律师的意见书)

2、拒绝辩护律师复制视频证据材料(张雪忠、陈光武二位律师均有书面和口头意见,但天河法院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

3、违法组成合议庭。天河法院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一人,代理审判员两人组成的,其组成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78条合议庭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的规定;

4、开庭五日前,不通知律师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同时又拒绝通知律师申请出庭作证的证人到庭(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187条的规定及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2条的规定);

5、庭前会议刁难律师,把律师当成假想敌,任意曲解法律,实际上已构成对律师的人格侮辱。(前面已详细说明,在此不做赘述);

6、违背“开庭三日以前”向诉讼参加人送达开庭通知的法律规定,违法通知律师出庭(见葛文秀律师给法院的意见书);

7、践踏公开审判制度。912日开庭时,法庭以“占坑式”伎俩欺骗公众舆论,实际仅允许孙金喜和她母亲二人旁听。法院周边戒备森严,警方则对真正前来旁听或可能旁听的公民进行肆意抓捕(如王宇律师,苏昌兰、陈云飞、张圣雨、马胜芬、邓福权、杨崇、何国泉等多位公民,其中苏昌兰长期下落不明“被失踪”),试问,这是哪个国家的公开审判?这与希特勒的法西斯恐怖何异?

8、非法解除律师的辩护人资格。律师的辩护人资格(身份)是基于与当事人的委托关系产生,解除委托亦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见《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43)。然而法院在912日后却以流氓手段通知看守所,谎称孙德胜已解除对我和葛永喜两位律师的委托,要求看守所不准我们二人会见,我们当即向天河检察院控告,但天河检察院却不予答复。后来,天河检察院居然不顾法律监督的身份与职责,亲自披挂上阵,强迫孙德胜签署书面解除对我和葛永喜律师的委托,否则,就不准见新来的律师,原来的律师(指我和葛永喜)更不能见。在这样一种无奈之下,孙德胜被逼迫解除了对我和葛永喜二人的委托,(这个情况,孙德胜现任辩护人陈进学律师可以作证,旁听的孙德胜的哥哥孙金喜及孙德胜本人同样可以作证)。天河法院和天河检察院的行为违不违法?可不可耻?

天河法院的上述违法诉讼劣行,遭到了申请人和其他辩护人的强烈质疑和依法痛斥,其对自己的劣行非但没有反省惭愧,反而气急败坏、仰仗自己的特权地位,发出《司法建议书》,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歪曲法律,肆意贬损申请人和其他辩护人执业形象,并要求律协处分申请人,希图以此恐吓其他从业律师放弃维护法律尊严的立场和良知,进而达到报复辩护人的邪恶目的,这才是其投诉本申请人的真实动机。

 三、对申请人的训诫处分,是良知的丧失,是广州律协的无耻

 《律师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所谓杨茂东(郭飞雄)、孙德生聚众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一案中,本申请人与本案的其他辩护人秉持良知、克尽职守,严守法律立场,对公安(非法不准律师会见)、法院在诉讼中的诸多违法行为均给予一一揭露和依法批驳,实实在在地捍卫法律尊严,努力企求法律得以正确实施,社会公众有目共睹。面对如此恶劣的司法环境,本申请人从不寄望得到广州律协的支持,却也不希望看到广州律协与无视法治的官权部门狼狈为奸。“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是律师法规定的律师协会的首要职责(《律师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对照律师法的这一规定,检视广州律协本次对申请人掐头去尾、断章取义、不讲章法逻辑的处分决定,真是荒谬不堪,可笑之至。对天河法院这种整治律师的下流勾当,山东律协、上海律协视如弊履,不屑一顾;然广州律协竟如获至宝、摇尾乞怜,行业协会的主体性丝毫未见,拍马逢迎的奴才相却赤裸毕现。呜呼!有此等律协,中国律师哪里还有自己归宿的家园!

综上,申请人认为,广州律协对申请人的处分决定,是对《律师法》的无知,是对中国律师尊严的鄙视,是对依法治国的嘲弄,是对良知的背叛,是对官权的自甘堕落。为维护申请人作为律师的执业尊严,为呼唤良知,特此向省律协申请复查,请求撤销广州律协对申请人做出的无耻处分决定。

信笔至此,申请人愤怒难耐,在这个权贵肆虐、贪腐横行、指鹿为马、诚信尽失、道德沦丧、文明殆毁、价值观彻底扭曲的年代,申请人期望看到体制内有人尚存良知,並非都是流氓。

此致

广东省律师协会

申请人:葛文秀律师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2015年12月)第二期(共1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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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1日星期三
(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153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三、本期报告153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录:获释4人简历(周勇军、刘地伟、李颂明、浦志强)


【前言】

今天是20151231日星期四,是2015年的最后一天。维权网谨以发布本报告来表达我们对所有失去自由的良心犯、政治犯的关注和牵挂。以此,告诉全世界不要忘记这些为自由民主人权而承担苦难的人们。

本网20151130日发布了首期《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受到了各界广泛肯定和鼓励。作为《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的姊妹篇,本网力求通过该报告定期更新和发布,旨在揭示中国大陆当下恶劣的人权概况与环境,唤起国际社会对在押政治犯、良心犯的记忆,并予以持续不断的关注。

我们认为,定期将他们的姓名和境况公诸于世,是我们能给予这些受难者以实际支持的一种方式。没有比被人遗忘更令这些政治犯、良心犯绝望和痛苦的事情,所以我们有责任肩负起这项工作和使命。

本期报告于20151231日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期报告全文共计60000多字。报告名单按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分类统计排列的。

本期报告中所列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共计152人,其中汉族116人,藏族29人、维吾尔族7人。上期报告名单有3人获释,本期增加:新近判刑2人,遗漏30人,共32人。

1/上期报告中周勇军、刘地伟、李颂明刑满获释,将不再列入本期名单。(仍可见附录)

1、上期报告中的周勇军(原刑期9年),因减刑,已于2015126日刑满释放。

2、上期报告中的刘地伟,115日被判16个月,已于2015118日刑满释放。

3、上期报告中的李颂明,2012115日被刑事拘留,后被判3年有期徒刑, 2015114日刑满释放。


2/中共当局在本月内一审判决3人,这3人是:傅志彬、浦志强、叶晓峥。

傅志彬、浦志强、叶晓峥3人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1、江西傅志彬涉嫌“非法经营案”罪2015124日被判刑1年零8个月,罚金15万。

2、北京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案20151222 日宣判: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浦志强现已经出狱,所以未列入本期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名录中(仍可见附录)

3、广东叶晓峥“寻衅滋事罪”20151229日被判16个月监禁

3/经大陆人权捍卫者提供的信息,本网将上期遗漏的30人增补到本期名单中。增补名单如下:

1、西藏自焚案2
罗让贡求(藏族,故意杀人罪,死缓)、罗让才让(藏族,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十年):

2华南基督教案4

龚圣亮牧师,一审判死刑,二审改判无期,2006年狱中减刑为19年,现在武汉市洪山监狱服刑。同案徐福明、胡勇一审判死刑,二审改判无期,龚邦坤一审判死刑,二审改判15年,刑期至2016916日。

3、广西柳州教案4人:

程洁2015128日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黄秋锐、李嘉桃、方斌2014623日被拘留。2015730日柳州市中院终审判决程洁、黄秋锐、李嘉桃有期徒刑二年,方斌一年九个月。

4陕西子洲教案3人:

陕西省子洲县姜河、封天栋、张宝林先后于2013121日、8日、14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后改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逮捕。20151月张宝林的原律师称这三人已被秘密判刑二至三年。

5法轮功案“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14

北京林庆荣:2014128日被抓20141119日一审被判三年六个月

甘肃李翠芳(四年六个月),李义奎(四年),肖彦红(四年),张志明(四年),王民兵(三年六个月),唐琼(四年),均于20131228日被抓,2015215日终审。

重庆熊红伟:2014619日被抓,201572日二审被判七年。

河南田长青、郭江涛、靳小留、栗太枝,于2015928日分别被判刑五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三年。

安徽宫宝美、张传付,宫宝美20141010日被抓,张传付2014827日被抓,2015518日一审判处宫宝美七年、张传付四年。

6广西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2

广西两访民廖信、廖达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20151029日判刑一年三个月。

7朱贵芹案1:、

辽宁省人权捍卫者,“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201536日,曾被北京市警方送至久敬庄黑监狱关押,后又被辽宁省抚顺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10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目前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

本期报告虽经本网信息中心认真核查,并得到中国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协助,但仍因条件所限,无法做到适时、准确获悉及统计全部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信息,若有纰漏之处,敬请读者指正,并尽可能知会本网。

本报告愿尽力就包括汉、藏、维、蒙古等大陆多族裔政治犯、良心犯在内的信息进行竭力收集和编撰,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当前中国大陆政治犯、良心犯的恶劣、困苦生存境遇。本网邮箱:wqw2011@gmail.com

本期报告表明,中共当局对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的判罪罪名多达36种:

1.“故意杀人罪”;
2.“反革命放火罪”(1989年判刑罪名);
3.“故意伤害罪”;
4.“间谍罪”;
5.“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6.“泄露国家秘密罪”;
7.“组织非法示威罪”;
8.“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9.“分裂国家罪”;
10.“扰乱社会秩序罪”;
11.“组织邪教罪”;
1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13.“颠覆国家政权罪”;
14. “煽动民族仇恨罪”;
15.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16.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
17.“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18.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19.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0. “盗掘古墓葬罪”;
21. “合同诈骗罪”;
22. “职务侵占罪”;
23. “敲诈勒索罪”;
24.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5. “贪污罪”;
26. “故意伤害罪”;
27.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28.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29.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30. “非法集会罪”;
31. “虚报注册资本罪”;
32. “非法经营罪”;
33. “寻衅滋事罪”;
34. “爆炸罪”;
35. “遗弃罪”
36.“强奸罪”。

本期报告表明,截至目前,在这些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中,在狱中服刑时间最长的已越26年之久;

一些人因狱中条件极差或遭遇不公正待遇及狱警刁难,都出现健康状况极差的现象,有的人甚至遭到非人待遇以致病危,竟得不到最基本的人道救治,也不准保外就医;许多人在监狱中都遭受过酷刑虐待;

许多人在狱中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甚至连被探视权、通信权、接收亲属正常寄存、邮递衣物等生活必备品的权利也被剥夺。

这些情况都在以下名录简介中逐一披露。

二、本期报告153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本期在押已判152政治犯、良心犯名单是按照被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统计的。名单如下: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7人。他们是:

1、死刑正在复核3:王复春王国廷衡庆杰
2、死缓4:苗德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

(二)无期徒刑:共计13人。他们是:

王炳章彭明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范宝琳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

(三)有期徒刑:共计133人。他们是: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2、判刑25年,1人:李昌
3、判刑20年,1人:陆建华
4、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Tsewang Gyatso)(藏)
5、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藏)、丹增曲卡(Tenzin ChoedakTenchoe)(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龚邦坤
6、判刑14年,4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
7、判刑13年,3人:谢长发、赤杰、次成加材(Tsultrim Gyaltsen)(藏)
8、判刑12年,8人:杨天水、李必丰、饶文蔚、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
9、判刑11年,2人:刘晓波、王登朝
10、判刑106个月,1人:景春
11、判刑10年,13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
12、判刑9年,3人:陈卫、平措多吉(Phuntsok Dorjee)(藏)、胡功
13、判刑86个月,1人:布绒朗仁波切(藏)
14、判刑8年,7人:金安迪、曹海波、次旺多吉(Tsewang Dorjee)(藏)、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
15、判刑76 个月,1人:韩海
16、判刑7年,7人:朱虞夫、范舜辉、王永航、胡林坡、杨荣丽、熊红伟、宫宝美
17、判刑66个月,3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
18、判刑6年,5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郭飞雄(杨茂东)
19、判刑56 个月,2人:岗吉•志巴加(藏)、田长青
20、判刑5年,8人:瓜什则•久美(Gartse-Jigmey)(藏)、刘家财、任拉成、周得才,桑珠(Samdu)(藏)、多丹(藏)、丹增让卓(藏)、白玛唯色(藏)
21判刑46个月,1人:李翠芳
22判刑4年,13人:许志永、赵枫生、王寒非、贾灵敏、陈英华、张棉、赵伟良、任海英、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
23、判刑36个月,7人:丁家喜、张林、卞晓晖、林庆荣、王民兵、郭江涛、靳小留
24、判刑3年,12人:李思华、秦志晖、陈风强、董国芳、杨林、柴宝文、刘远东、成洪蓬、姜河、封天栋、张宝林、栗太枝
25、判刑26个月,2人:卢章根、孙德胜
26、判刑2年,5人:李乃堂、纪家碧、程洁、黄秋锐、李嘉桃
27、判刑2年以下,11人:孔令珍被判110个月、方斌19个月、傅志彬被判18个月、叶晓峥被判16个月、顾国平被判16个月、沈玉青被判16个月、朱贵芹被判16个月、乐峰被判13个月、廖信、廖达被判13个月谢云达被判刑12个月。
28、刑期不明,3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张昆。

三、本期报告152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按刑期长短排序)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7人。他们是:

1/死刑正在复核3:王复春王国廷衡庆杰

1、王复春: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村民换届选举竞选人,“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59日,黄双来因认为王复春此次参选是受了父亲王国廷的指使,而王国廷本人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信,随心生恶念,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直奔王国廷的家中打闹,王复春闻讯赶来劝阻并报警,但警方竟不出警;5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王国廷家,对老人实施殴打,王复春及其家人和多名村民前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最终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其1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亦被当地副镇长非法克扣;20139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429日、20145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目前其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2、王国廷: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维权者王复春之父,“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其子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指使,并唯恐王国廷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5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其家中肆意打闹,其子王复春闻讯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其家,对其实施肆意殴打,其子女家人及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20139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429日、20145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目前其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3、衡庆杰: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父的指使,并唯恐其父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5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王国廷家中肆意打闹,众人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打伤,众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王家,对王国廷老人实施恶意殴打,王的其他亲属及衡庆杰本人和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众人立即报警,警方依旧消极不作为,结果衡庆杰等人在正当防卫中,致使黄双来和另两名打手被打死。事故发生后,其主动自首,随即与王复春、王国廷等10人被警方一同抓走并刑拘,之后又被警方正式逮捕;20139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429日、20145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目前其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2/死缓4:苗德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

4、苗德顺:1963年出生,北京市人,“六四”最后一名坐牢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期间,因参与六四事件,向当时着火的坦克扔了一个筐子,被北京当局逮捕,以“反革命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在北京市第一监狱服刑。19904月被查出患病毒性肝炎;由于拒不认罪,被监狱定为“反改造尖子” 和“死硬派”,直至1992年方从“死缓”改为无期徒刑。据称在此期间苗德顺在狱中多次遭受殴打酷刑折磨,被狱友称为“苗大侠”;1993年底被从北京市第一监狱转到北京市第二监狱;1997 年被减为 20 年有期徒刑 ;2003年被诊断为精神病。目前在北京市延庆监狱服刑。

5、朱惠来: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5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惠来父子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5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子朱培忍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前往和其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117日,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刑;其不服上诉;2013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 1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

6、朱培忍: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5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培忍和其父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5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父被严重殴打;其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上前与父亲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百姓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117日,其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缓;其不服上诉;2013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以同罪名改判为无期徒刑;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 1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据悉,其被警方抓捕后遭遇酷刑,其肝部被打裂,生殖器已被打烂,牙齿被打掉,曾被送至医院急救。

7、罗让贡求:藏族,男,43岁,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共当局指控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83日罗让贡求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1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他侄子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

(二)无期徒刑:共计13人:

王炳章彭明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范宝琳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

1王炳章:19471230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籍人,基督徒,美国永久居民,中国在押政治犯。1982年曾在美国创办《中国之春》杂志,被捕前任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20027月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绑架后带到中国境内被警方拘捕;2003210日以“间谍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刑无期徒刑。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北江监狱服刑;但据其家人称,王炳章的身体现在随时有生命危险,狱方已在囚室安放了警报器,要求其一旦感到有任何不适马上按响警报;其深知自己健康状况频危,已经写好遗嘱,希望“请加拿大牧师前往中国为他送葬,并要求做遗体解剖公布死因”。

2彭明:出生年月不详,湖北省武汉市籍人,曾任北京《企业之友》杂志社社长、航空航天部航空通用电器集团总经理、北京建城集团董事长、中国发展新战略研究所所长等职,属于中共系统内第三梯队的培养对象,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99年,曾在某俱乐部谈生意时被警方以“企图嫖娼”为由抓走,于22日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同年228日又被以“嫖娼”为由判劳教16个月,200089日,刑满出狱;2001年,曾在美国费城主持召开了“中发联”第二次代表大会、中国联邦发展委员会成立大会,被推选为该委员会委员长;在组建中国联邦临时政府筹备委员会时,成为该委员会的召集人;同年又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撰写名为《民族工程》的书籍,宣传和鼓励以暴力推翻中共现政权。基于以上一系列活动,当其从美国旅游到缅甸时,2004522日被缅甸当局以“持有假币”为由拘捕,四天后被缅甸当局判处7年监禁,随后立即移交中国当局;20051012日,被武汉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组织和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咸宁监狱服刑。

3买买提江•阿布都拉:197792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人,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播音员、记者、编辑,业余担任维语彩丽肯(清风)网(salkin.cn)主持人,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广东韶关626事件后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把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的示威号召等一些汉语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发表在中国境内维语网站彩丽肯网(salkin.cn),有协助煽动之后乌鲁木齐75事件的嫌疑,遂于20099月被警方逮捕;201041日,买买提江•阿布都拉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的乌苏监狱服刑。

4、古丽米拉•艾明:1979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原任职乌鲁木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网络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在75事件发生时用手机短信向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遂于2009714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逮捕,据称在拘留期间曾遭受酷刑虐待;201041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女子监狱服刑。

5、范宝琳:1964718日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原陕西省铜川市国家安全局侦查科工作人员,民主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八九“六四”后,因同情中国民主运动,向往中国实现民主、自由与法治,1999531日与当时“民联阵’洛杉矶分部负责人伍凡取得联系,并于61日将六份绝密档(即当年中共当局决定拒绝、阻止海外流亡人员回国等内部文档)用传真发给伍凡,遂于64日,被陕西省国家安全厅刑事拘留,同年73日被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逮捕;2000310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200125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被减刑为18年,之后又被减刑为16年,现已被关押14年。目前在陕西省第二监狱服刑。

6、旺堆:1970年出生,籍贯不详,藏名Wangdu,拉萨大昭寺僧人,原澳大利亚伯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Burnet Institute)雇员、拉萨市艾滋病毒预防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313日曾因参与和平示威而被捕,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在拉萨市桑目叶监狱(Sangyip Prison)服刑。服刑期间,又因参与了19915月抗议中共庆祝“解放”昌都40周年纪念的活动,而被拉萨市中级法院加判4年,随后被迁往拉萨市札基(Drachi)监狱服刑;19977月,刑满释放,之后在澳大利亚一家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任职,并在拉萨市及其邻近的乡镇从事艾滋病专项预防服务,并用汉藏双语印制出版多种相关病源常识及预防手册、海报与传单;2008314日,被拉萨市警方突然抓走刑拘,理由是涉嫌“接触并提供国外反政府势力信息”,后被正式逮捕;因是累犯,200810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某一监狱(疑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7、伊力哈木•土赫提:1969102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人,原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教师,维族学者,维汉双语网站“维吾尔在线”创建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6年创办维吾尔在线网站,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发生“75”事件期间,因该网站被当局视为进行了“大肆煽动宣传,传播谣言”的活动,78日,伊力哈木及其家人即被中共当局带走,隔离软禁于北京周边某处,后来在作家王力雄等数百人联署的《关于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遭拘押的呼吁》之下,823日,才被释放回家;201310月,又因北京发生天安门撞桥事件,遂于112日在开车带孩子及妻子外出时遭遇国保便衣警察的驾车冲撞及恐吓。2014115日,再次被北京及新疆警察从家中带走刑拘,被羁押于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2014220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理由是“伊力哈木•土赫提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推翻政府',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活动”;2014923日,最终被新疆自治区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重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不服上诉,20141121日经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据悉,其亲属曾前往送钱及衣服等物品遭狱方拒绝,理由是伊力哈木的钱尚未用完,被羁押者无需送衣物。

8、白玛益西:1981年出生,藏名Pema Yeshi,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尼达村农民,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2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3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11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判为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9、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1985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2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3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11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10、吴泽衡:1967718日出生,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人,“华藏宗门”教主,中国在押良心犯。1967年出生于广东惠来县,他提倡佛教弟子入世修行,关注普世价值与民族命运。1974年,受佛门正法裔,少林禅门曹洞高僧德真,德智大和尚接引,隐修。19981120日,吴泽衡先生以《和谐社会的具体建议》上书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议政治透明及政治体制改革,内容涉及信仰、党外监督、有限政府、选举四个方面,随后遭到监视,19990910日 吴泽衡先生因政治和宗教原因在北京正式被逮捕。2001110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原判:以“非法经营罪”和“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处吴泽衡先生 11年徒刑。在监狱中遭受酷刑和虐待,九死一生。20102月被释放以后虽然依然被监视,但发表公开信表明:“……依然对中华民族忠贞不渝,依然扶持正法,维护社会和谐统一。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每一位华夏子孙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多次倡导大型慈善活动的开展以及发起“辟谷行善、日行一善”,“公民互爱运动”活动。2014729日被珠海公安刑事拘留。20151030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邪教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

11、龚圣亮:基督教牧师,华南教案首犯。龚圣亮牧师是湖北省枣阳市人,华南教会(SCC)的创始人和领袖,该教派是中国一个家庭教会团契,在几个省份有5万名信徒。

20017月,龚圣亮在湖北省钟祥市被捕,同年12月,他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根据中国的反邪教法判处死刑。但由于国际压力,中国放弃了宗教罪名和死刑,并下令重新审判。中国湖北省高级法院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荆门市中级法院对基督教华南教会五名成员的死刑判决后,荆门市中级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把龚圣亮、徐福明、胡勇等三人改判无期徒刑,龚邦坤、李英改判15年有期徒刑,原先在一审被判12年和10年徒刑的向凤屏和刘先知等四人获当庭释放。一些作证反对龚的人后来表示,他们遭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

12、徐福明:华南教案,龚圣亮牧师同案,一审死刑,改判无期徒刑。(资料欠详)

13、胡勇:华南教案,龚圣亮牧师同案,一审死刑,改判无期徒刑。(资料欠详)

(三)有期徒刑:共计132人。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1、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1955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人,维吾尔族,新疆著名宗教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11月被新疆警方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 和煽动分裂等罪由刑事拘留,至1993年被当地法院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211月即将获释时,又被莫名延长刑期3年;之后又于2005年、2008年、2011年分别被延长刑期(注:此三次加刑中,仅有2009年其家属收到当地法院的书面判决书,判决书称,其“在狱中一直拒绝接受监狱教育改造,屡次被发现祷告,公开宣布进行绝食,并咒骂和袭击监督他的囚犯”),先后加刑11年,累计坐牢已23年。2014613日,本应是其最终获释的日子,但中共当局并未释放他,反而告知他将再次加刑5年;据悉,其就此在狱中进行绝食抗议,以寻求和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包括要求申诉权等),同时其家属探视权亦被剥夺。目前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三监狱服刑。

2/判刑25年,1人:李昌

1、李昌:1940年出生,籍贯不详,原公安部退休干部,原北京“法轮大法研究会”义务联络人,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退休后于1992年参加法轮功修练,并成为法轮功群体骨干人员,又因为其法轮功身份和1999年参与组织了法轮功425 中南海上访请愿活动,会见了时任国家总理的朱镕基,并获得自由炼功保证,遂于720日被北京警方拘押;很快又因他是法轮功群体的重要成员,被警方正式逮捕;199912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三罪并罚,秘密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但据称,他曾遭遇酷刑,屈打成招,并与王志文等其他几位法轮功成员一同被审,原先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后减刑至18年。目前在北京前进监狱服刑。

3/判刑20年,1人:陆建华

1陆建华:196073日出生,上海市人,前中国最高层核心智囊之一,第二届“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曾任中国社 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和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等职,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0年起,因陆续为香港记者程翔提供70余篇稿件,其中20045月 所提供的4篇文章内容被中共视为涉及“国家绝密资料”,遂于 20054月被国家安全局秘密拘捕; 后经秘密审判,200612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20年;其上诉坚称自己被冤,均被驳回。目前在北京市监狱服刑。


4/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Tsewang Gyatso)(藏)

1次旺嘉措:1978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藏名Tsewang Gyats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2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3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11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5/判刑15年,6人:
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藏)、丹增曲卡(Tenzin ChoedakTenchoe)(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龚邦坤

1、海莱提•尼亚孜:196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原《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新疆经济报》前记者,原“维吾尔在线”网站的编辑和管理员以及维吾尔在线论坛版主,维吾尔著名媒体人,中国在押政治犯。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后因多次接受包括香港《亚洲周刊》在内的采访,分析新疆骚乱的深层次原因,批评时任自治区书记王乐泉治理政策不当,并透露自己曾经在7.5 前一天向新疆领导部门提出过预警却未被采纳等,遂于2009101日被警方从乌鲁木齐家中抓走,被关押在乌鲁木齐天山看守所;104日其家人收到当局的拘捕通知书,随后被乌鲁木齐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新疆昌吉监狱服刑。

2、贡却才培:1970年出生,藏名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欧拉乡人,曾担任玛曲县藏文中学英语教师,并任玛曲县畜牧局公务员、藏语及藏族网络作家和琼迈藏语文学网编辑,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1995年曾因涉嫌政治活动而被拘押2个月,后无罪获释;2008年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与西藏314事件有关的文章,同时向外界披露藏人在抗议事件中被镇压、军警抓捕寺院僧侣等消息,遂于2009226日被从家中逮捕,并遭搜查,之后与外界失去联系;20091112日,被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秘密审判,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甘肃省甘南自治州合作监狱服刑。

3、丹增曲卡: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又名丹曲,藏名 Tenzin ChoedakTenchoe,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曾于1990年代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儿童村完成11年级的教育课程; 2005年返回西藏,在当地的欧洲非政府组织红十字会工作,并在拉萨和日喀则等多个地区推动环保工作;2008310日,因参与拉萨的和平抗议活动,被当地警方拘捕。据悉,在拘捕期间曾遭遇严刑逼供,理由是其父曾在西藏政治舞台上活跃多年,但1993年被迫离开西藏流亡印度,严刑拷打他目的是确定其抗议行动是否受到父亲的影响;20081027日,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4、如凯•嘎玛桑珠:196858日出生,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 2001年度“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原嘎玛国际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三江源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收藏家协会和自然之友会员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环保人士,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护工作,曾多次获得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曾为家乡建桥梁修学校、抚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从事文物收藏保护;曾创建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多次与省级博物馆进行合作;曾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准备将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等等,被央视电台提名为2006年度慈善家;本为模范中国公民,之后却因得罪地方当局而备受牢狱之灾。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总值为10000美金的七世纪古董毯、刺绣枕垫与鞋子等被盗古墓物品,随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于同年318日刑拘,后经查证其对被窃之物确系毫不知情,且其拥有正规的买卖古董许可证,遂于429日被取保候审;199811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后又以同一理由于同年127日被取保候审;199912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审。但十年之后旧事重提,20101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被关押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01028日,被正式逮捕;20106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0000元。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服刑;据悉,在审讯期间曾多次遭遇酷刑,致其左耳几近失聪,双目视力模糊。

5、阿里木江•依米提:1973610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原英资企业新疆佳尔豪氏食品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经理,曾信仰伊斯兰教,后改信基督教,喀什地区基督教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在新疆喀什地区举办基督教家庭教会活动,并积极传播基督教义和发展基督教徒等,触碰到了中共当局的意识形态底线,遂于2007913日,被新疆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定为“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展基督教徒”; 2008112日,喀什市警方突然将其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将其刑事拘留,关押于新疆喀什市看守所;同年220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2008527日,新疆喀什中级法院对其进行了秘密开庭审理,后因证据不足,被法庭退回当地警方补充侦查;200986日,被喀市地区中级法院再次秘审,被以“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不服上诉;2010316日,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重审,最终仍以15年( “绝密”级别量刑)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其曾遭酷刑毒打,被送进喀什农三师医院救治;其妻探监亦由每个月20分钟探视时间减少到每三个月一次仅10分钟;截止20155月,因当地警方和社区管理部门不予开具准许探视证明,其妻探监再遭刁难。

6、龚邦坤:华南教案,龚圣亮牧师同案,一审死刑,改判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至2016916日(资料欠详)

6/判刑14年,4人:
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

1、米玛顿珠:197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定日县人,藏名Migmar Dhondup,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中期在南印度某学院研读商务课程,后返回西藏,致力于为百姓谋福利,在山南和拉萨地区,与当地农民和牧民一起努力改善卫生条件,规划社会发展计划,并呼吁西方人支持和参与这些计划;20083月,因在拉萨市314事件中参与和平抗议活动而被当局逮捕,同年1027日,又以“接受西藏流亡政府指派,在拉萨建立地下情报网络,大量复制并散发具有煽动分裂国家内容的光盘和煽动‘举行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的传单,以及给境外收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等为由,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2、赵海通:1961522日出生,青海省海西州人,新疆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因长期致力于为新疆地区弱势群体、维吾尔族群体及政治犯、良心犯等维权呼吁,近年来又南下广东,积极与南方各地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等一起参与街头民主运动,举行各种声援举牌和集会活动,故而在所处之地备受民众欢迎;2013221日,曾因前往湖北武汉会见人权活动家秦永敏,惨遭武汉警方的野蛮殴打,差点丧命;20134月,曾因努力表达维权公民正当合法的诉求,而不惧风险在广州火车站多次举牌,宣传民主理念,“抗议流氓政府打压民主人士”等;20136月,曾因参与声援安徽民主人士张林之女张安妮失学事件,而遭警方强行拘押;201389日,曾因在新疆吐鲁番市帮助维吾尔族公民进行维权,而被新疆警方刑拘,并被关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2013912日,被新疆警方宣布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4117日,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院以同罪名秘密重判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乌苏市乌苏监狱服刑。

3、扎西达杰:1984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随于20121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随即遭到中共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多人被打死打伤及上百人被抓;至2012118日,已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扎西达杰亦因积极参与和平示威游行,于2012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1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有期徒刑14年。此前被羁押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4、南杰顿珠: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由于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1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至同年11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南杰顿珠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于2012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1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处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服刑。

7/判刑13年,3人:谢长发、赤杰(藏)、次成加材(Tsultrim Gyaltsen)(藏)

1、谢长发:1951107日出生,湖南省望城县坪塘镇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参与天安门民主运动,担任“工自联”领袖,六四之后又到几所学校讲演,谴责和抗议当局的暴行,被当局判处劳动教养3年,实际执行2年;1998年春,曾因和潘明栋想借庆祝朱镕基当选总理之名发动游行而被拘留;同年又因与湖南其他异议人士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南筹委会”而被再次拘留;自2002年始,坚持每年定期召开集会,并与其他省市民运人士进行联络和对经济困难的人士予以资助。2005年,曾撰写《中国民主党宣言》、《驳“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对谬论》、《昭告海外同胞书》、《民主问题问答》、《中国民主党之歌》等多篇文章,并修改浙江版本的《中国民主党党章》和筹划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2008年四川512汶川地震之后,因撰文批评地震引发出来的豆腐渣校舍问题,遂于2008626日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刑拘;731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0991日,被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湖南第一监狱服刑。

2、赤杰: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孟庆村村民,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39月以来,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其所在村落的藏民亦因为参与了公开抗议和示威活动,遂遭到当局的严酷打压,并很快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积极参与孟庆村反政府秘密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3月,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某监狱服刑。

3、次成加材: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又名次成坚参,笔名“秀真”,前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僧人,前西北民族大学中文文学专业学生,西藏知名青年藏汉双语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1年进入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为僧,学习藏传佛教知识,截止2009年,曾先后在色达五明佛学院及德格协庆寺等多个寺庙进行过深造,并在此期间勤耕不缀,于2007年出版发行《雪域悲歌》、《雪域命运》等多部藏文著作;2009年底还俗进入西北民族大学攻读中文文学写作专业,2012年在该大学与其他同学联合创办了《新一代》藏文杂志,担任主编,同时,他还在藏人文化网开设的“秀真博客”里,用中文撰写过多篇文章,其中著名的有《丑陋的拉萨》、《那一夜》、《那些年、那些事》等等;20135月,因其多次在大学里举办各种被政府视为非法主题的讨论会,触及了当局的敏感神经,随被当局开除学籍,同年6月返乡后又开办了一所业余学校,向家乡青年进行免费藏汉双语教学。2013928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被警方指控在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和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稳定”、“公开发表非法言论”之嫌,遂于同年1011日被警方拘捕并抄家;20131028日,又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3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8/判刑12年,8人:
杨天水、李必丰、饶文蔚、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

1、杨天水:1961412日出生,原名杨同彦,江苏省泗阳县人,曾任教师和公务员,自由撰稿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并于1990年与其他志同道合者共同成立“中华民主联盟”,遂于61日被当局拘捕,关押于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15个月;之后被当局以“反革命宣称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在南京龙潭监狱服刑。20005月出狱后,继续投身于民主事业,筹组中国民主党苏皖党部,并在网上发表数篇批评时政的文章;2004528日,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被当局视为损害国家荣誉及不利于社会安定的文章,被行政拘留15天;同年1224日,再次被南京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罪由刑拘30天;200559日,被南京市警方正式逮捕;2006516日,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目前在江苏省南京监狱服刑。

2、李必丰:196433日出生,四川省绵阳市人,诗人、小说家,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天安门民主运动,被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先后在四川省第一监狱、第三监狱服刑;1998年曾因替“中国人权”(China Human Right)调查四川绵阳纺织工人的罢工情况,被当局以“经济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先后在四川省第三监狱、雅安监狱、名山监狱服刑;20119月,当局指控其涉嫌当地一家上市公司:四川沱牌舍得酒业集团的经济纠纷案,再次被以经济罪名拘押;20121119日被四川省射洪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但据悉,其本次被判与当局认为他资助廖亦武出逃德国有关。目前在四川省金堂监狱服刑。

3、饶文蔚:1967113日出生,重庆市石柱县人,笔名“毛.2W”,曾任重庆市委研究室调研员、重庆市决策研究学会秘书长,前重庆巫山县常委、政法委书记,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出版小说《身负重罪:官场真实的“罪恶”》,撰写52篇手记式的文章,对重庆及中国社会经济、政治、人权、法制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批评与意见,并对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就职演讲提出评点。这些文章后被友人以名为《短评共产党——一个中国男人的“反动”手记》,用笔名“毛.2W”发表在《大纪元》媒体上,并被其他媒体转载,由此引发重庆市国安局的关注;200879日饶文蔚被重庆市国安局传唤和监视居住;716日被警方以涉嫌“诽谤、诬蔑、诋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 将 其刑事拘留,815日被正式逮捕。随后被重庆市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以存在诸多疑点的“受贿罪”判刑8年;数罪并罚,被重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重庆市渝州监狱服刑。

4、齐崇怀:196527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笔名齐崇淮,曾任《中国安全生产报》山东记者站站长、《法制早报》事业发展部山东部主任,《法制周报》及《记者观察》等特约记者,著名“反腐记者”,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在国内外媒体和互联网上匿名发表揭露滕州市委腐败现象及欺压百姓的报导,因此得罪利益集团,2007625日,被山东省滕州警方带走,次日被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招摇撞骗”罪由拘留;82日又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正式逮捕;据称,其在被审判前,曾遭到警方的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2008724日,被山东省枣庄市中级法院经二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然而,2011年在其即将刑满出狱之际,201154日,山东省滕州市当局又一次指控其涉嫌“敲诈勒索和职务侵占罪”,于是,201169日山东省滕州法院再次对其案进行审理,最终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连同之前2007年已经判处并服刑届满的4年,累计判刑13年,实际执行12年;目前在山东省滕州市姜屯镇滕州监狱服刑。

5、张少杰:19651230日出生,河南省南乐县人,前河南省南乐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基督教协会会长,第九届南乐县政协委员,南乐县基督教会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身为牧师,经常帮助弱势群体维权解难,尤其是当信徒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均想法给予及时的帮助与维权,随在当地备受信徒的喜爱,但这种行为却与政府某些人的利益发生冲突,随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和忌恨;20131116日,被南乐县警方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前提下强行从教会带走,其两个胞妹在众人的陪同下前去公安局要人,也被警察强行带走,其余人等亦遭警方堵截和殴打,之后才得知张少杰已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同年1122日,又被追加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批捕,但在起诉书中又显示将“妨害公务罪”变更为“诈骗罪”;201474日,终被河南省南乐县法院以“诈骗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此前曾先后被羁押在河南省南乐县看守所和濮阳市看守所;目前在河南省新乡市河南第二监狱服刑。

6、卞丽潮:1966年出生,河北省人,原河北省唐山市开滦第十中学教师,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和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中共警方长期监控;2012年初,因中共当局通过监控手段得知有法轮功学员从事光盘盒生意,遂于2012225日,统一部署,以“大案“要案”为目标,在河北、辽宁、山东等十数个省份集结各地国保、“610”派出所警员,按照监听查获的名单,野蛮逮捕了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卞丽潮亦因法轮功学员身份而被河北省唐山市警方刑拘;逮捕刑拘期间,多次遭遇严刑逼供,其妻女受到严厉威胁,其家被抄,且家中做生意用的流动资金(注:其被抓走时,家中约有十几万元现金,尚未来得及存入银行)竟被警方非法侵占,并以开假单据方式诱骗其妻签字,谎称是法轮功资金,以示为“证据”;2012726日,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以“信仰、修炼法轮功邪教”为罪由被重判有期徒刑12年。最初在河北省保定监狱服刑,因其不堪忍受狱中酷刑折磨(注:狱方每天会派4个狱警带着3个犯人对其进行轮番“包夹”监控、折磨),致其心脏病等病情严重恶化, 201316日起转到河北省石家庄第四监狱第八监区服刑。

7、仓央嘉措: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人,藏族僧人,那曲地区索县赤多乡珍达寺(又称直达寺)诵经师、财务主管,中国在押良心犯。20143月,因中共当局发现西藏那曲地区索县有人利用手机和微信传播所谓 “禁止材料”(如转发印有达赖喇嘛的图片、传播涉及民族尊严的歌曲及透露被封锁的地方消息等),且在围墙上喷涂“西藏独立”等字样,遂展开大规模抓捕行动;36日—28日,多名当地僧侣及村民被当局以莫须有罪名拘捕,多数人长期下落不明,仓央嘉措亦于2014317日被当地警方从寺庙驻地抓走,后以涉嫌“与境外联系”及“煽动他人反政府”罪由刑拘;2014101日,被当局以“向外界保持联络”和“鼓励该寺年轻僧人反抗中国政府活动”等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2年。目前被羁押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

8、仁增次仁:1974年出生,藏族,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人,藏族政治异议人士、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8318日,曾因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藏人的传统风俗炜桑仪式上发表自由言论,呼吁藏民敢于向中国当局表达诉求,要求让西藏获得自由和迎请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高呼“西藏要独立”、“允许我们的根本上师返回故土”等口号,并随当地藏民示威游行至乡政府,该游行遭到地方当局的极力阻止和驱散,随于20084月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警方以涉嫌“反对中共统治”等为罪由刑拘,后被逮捕,并在被超期秘密关押一年之后,于2009518日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据悉,其在关押、审讯期间,曾遭到酷刑折磨,而其家人及子女的生活陷入极大困境之中。目前在甘肃省天水市某一监狱服刑。

9/判刑11年,2人:刘晓波、王登朝

1、刘晓波:19551228日出生, 吉林长春人,中国作家、文学评论家,原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师、独立中文笔会第二届及第三届会长,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1989年参与天安门学生民主运动,于198966日被拘捕,同年9月被开除公职,并于19911月被中共当局判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后因说服学生撤离广场被作为“重大立功表现”而免予刑事处分,予以释放;1996年曾因拟与王希哲联合发表《对当前我国若干重大国是的意见》(又称《双十宣言》),于10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拘留,后以“扰乱社会秩序”被处劳动教养3年;2008年,再次因联署《零八宪章》 而被捕,20091225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 权利2年。目前在辽宁省锦州监狱服刑。

2、王登朝:1974627日出生,陕西省武功县人,前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三级督警,曾任深圳市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经理,民主活动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2012年,因在深圳市莲花山公园准备组织一个为纪念孙中山逝世87周年而做的民主宣传活动,而于312日被拘押;随后又指控他在2011年负责深圳大运会保安工作时,涉嫌虚报保安人数贪污283万元,被深圳警方正式逮捕;201211月底,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以“贪污罪”和“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4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3年经二审改判,“妨害公务罪”被取消,贪污数额被减为80万元,刑期减至为11年有期徒刑。目前在广东省深圳巿监狱服刑。

10/判刑106个月,1人:景春

1、景春:195472日出生,吉林省磐石市人,吉林省磐石市安乐乡村民,维权冤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199696日,曾因与同村另一村民发生的一次冲突而被警方于次年528日刑拘,并关押在磐石市公安局东山看守所,遭受严刑拷打;199762日,被当地法院利用虚假证据,在未开庭的情况下,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赔偿伤害人医药费1711.97元;后经其妻刘金艳多次维权上诉,法院才不得不改判其无罪,并于199798日将其释放;获释后,因其就被枉法关押一年一案依法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遭到法院无理拒绝,遂被迫走上漫长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多次遭遇到地方当局的打击与迫害,身心俱损;2013年底,因其再次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诉求,随被 磐石市警方于201436日强行抓捕,并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被刑拘,关押于吉林省磐石市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8月,被吉林省磐石市法院宣布重判有期徒刑10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4918日—1126日,经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兴业监狱服刑。

11/判刑10年,13人:

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

1、刘贤斌:1968102日出生,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四川省遂宁市人,独立作家,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著名人权活动家,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组建人,中国在押政治犯。1991415日曾因积极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六四屠杀后仍坚持民主理念而被北京警方逮捕,19921228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10月,刑满释放。199810月始,曾因继续从事民主自由活动,并与其他民主异议人士共同组建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而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于199977日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家被抄;同年714日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四川省遂宁市看守所;199986日,被遂四川省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116日,获减刑释放。出狱后,因不改初衷仍积极投入各种民间维权活动,多次撰文发声呼吁中共当局进行政体改革,批评四川2008年“512”地震中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声援为揭露真相而入狱的维权公民谭作人和黄琦,并发起要求释放维权公民陈云飞的黄丝带行动等,从而引发中共当局恐慌和报复性打击;2010628日被四川省遂甯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07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关押于遂宁市看守所;2011325日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4个月。目前在四川省第一监狱(南充市高坪区)服刑。

2、陈西:1954229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原名陈友才,贵州著名民主异议人士,《零八宪章》签署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学潮”期间曾因组织《沙龙联谊会》,成立“贵州爱国民主联合会”声援六四,而当局被判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5年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贵州分部”,并公开要求中共平反六四而再次被捕入狱,19963月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在贵阳监狱服刑。2005年出狱后,继续从事推动民主、人权和法治建设活动,并与贵州省其他自由民主异议人士共同举办“贵州首届公民国际人权研讨会”;同年105日,陈西还与另外三名研讨会成员依法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地方人大代表,但时隔两月之后,贵州省民政厅竟为此颁布了《关于取缔"贵州公民人权研讨会"的决定》。20111129日第三次被警方逮捕,理由是他在境外网站发表的文章有煽动内容, 并于同年1226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贵州省兴义市贵州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备受官方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家人,且其妻每次往返800公里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

3、李铁:1959329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笔名:华汉武,九鼎煲汤,网络作家,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撰写文章在网上发表,以期推动民主、宪政国家和直接地方选举,并积极参与深圳等地的维护公民宪法权利活动,多次参与发起在苏州举行的网友公祭林昭活动。2010年当其再次前往苏州参加公祭林昭活动的过程中, 915日,被武汉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1022日被武汉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捕,理由是他在网络上发表了《人以尊严为天》等13篇文章,其目的是“以民主的名义,达到推翻国家政权、和平演变”,其具体行为表现是“参加三至五人集会、加入中国社会民主党党派,和敌对势力的网站联系”;2012118日,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湖北省黄岗市陆口镇鄂东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患有高血压,且一直受到官方严格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亲属,其女儿、母亲每次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

4、郭泉:196858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原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大陆新民党创始人及代理主席,中国在押政治犯。2007年曾因发表公开信要求中国进行宪政改革,宣布组建“中国新民党”,主张在中国实行多党制和军队国家化等,遭受到中共当局的打压,2007126日,被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以违反宪法和教师法为由撤销其副教授职务,调任资料员。20085月,又因撰文批评中国政府处理四川地震的方式不当而被拘押10天。20081113日,再次因其在网上发表300多篇名为《民主先声》的文章,其中涉及组成以宣传民主思想为目标的新民党,以及提出以不合作方式进行公民行动的蓝色运动倡议等内容,被南京市警方刑事拘留;20091016日,被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南京浦口监狱服刑。

5、洛桑次仁:1982年出生,西藏自治区人,藏族,中国在押良心犯。2008年曾因参与西藏自治区拉萨“314”事件而被当地警方抓捕,并被拉萨市警方指控:与“境外势力勾结”,将藏人自焚信息外传给印度藏人,涉嫌接受“来自境外势力的指示”,遂在刑拘后不久即被警方正式逮捕;2008429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悉,其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法庭未能出示任何有效证据以证明其所犯罪行,同时其聘请律师权也被剥夺。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6、尼加提•阿扎提:198176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维吾尔族,音乐人,露水娱乐在线网(http://xabnam.com )创办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其在大学期间主修广告设计专业,又兼业余酷爱音乐,故自2000年起进行网页设计,曾设计推出新疆《无花果》、《地亚尔》和《露水娱乐在线》优秀娱乐网站,2005年,又设计制作了《艾尔肯音乐网》;2009年,因被中共当局指控在网上发布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75事件”相关的政治敏感话题,并参与策划,200987日,遂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072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监狱不明。

7、姚文田:1941年出生,祖籍不详,现居香港,原香港晨钟书局负责人,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出书人,中国在押政治犯。自长期在香港从事出版业以来,因其曾多次出版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及部份被中共当局视为禁忌的书籍,如大陆公知作家于建嵘、秦晖、陈志武等撰写的《中国大呼吸——十大学者论国家战略与民族使命》,流亡美国的89民运人士封从德的《六四日记》,中共前体制内改革派李锐、胡绩伟和谢韬合著的《胡耀邦与中国政治改革——12位老共产党人的反思》,旅美流亡作家余杰的作品《影帝温家宝》、《河蟹大帝胡锦涛》等等,遂一直被中共当局视为需要打击的异类,其所在出版公司已被赫然列入中共宣传部门需要专项打击的“黑名单”中。2013年始,作家余杰的新作《中国教父习近平》封笔,并已商定由香港晨钟书局于20134月出版发行,此项合作再次触及到中共当局敏感而脆弱的神经,遂于201310月诱使他从香港携带七瓶经过改换标签而未经申报的化工品,从罗湖口岸入境,之后在罗湖区与一名张姓人士交接时,被罗湖海关缉私人员当场截获,随后被深圳警方以“携带违禁品” 罪由而拘捕,并被羁押于深圳市某看守所。2014331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始对其案件予以开庭审理,至2014 58日,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目前服刑监狱不明。据悉,其健康状况极差,患有心脏病和哮喘病,并在被拘期间多次晕倒。

8、昂扎:1960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1980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处以重刑,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严打措施;在此背景下,昂扎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11月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家里召开会议”等罪由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41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

9日赛: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日赛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11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昂扎家里参加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1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

10、玉杰:1987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前比如县公安局公安警务人员,商人,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5年被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公安局录用, 7年后终因对其所从事的公安警务工作失望而于2012年主动辞职,并在比如县城经商;20139月以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警方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以及自2013928日以来在比如县多地发生的示威抗议、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公开发表非法言论”的罪名为由,于1012日被警方拘捕; 20131028日,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11、索南达夫: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准挂达赖喇嘛头像等,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20121月,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人亦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随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镇压和大规模抓捕,警民冲突升级;最终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索南达夫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被警方以“聚众闹事”、 “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以及与境外势力有染等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同罪由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

12、赤列: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123日(注:当日是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抗议示威活动;但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截止同年11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其本人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很快被警方以“参与抗议示威活动”为由抓走刑拘;20131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在示威活动中实施打砸和抢夺财物”为罪由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

13、罗让才让:2012年时,罗让才让,男,31岁,四川省阿坝县牧民。中共当局指控其叔叔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815日罗让才让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1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

12/判刑9年,3人:陈卫、平措多吉(Phuntsok Dorjee)(藏)、胡功

1、陈卫:1969221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网络作家,四川省著名人权人士,《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与 刘贤斌、欧阳懿并称为“遂宁三杰”,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北京因参与八九学运而被关进秦城监狱一年,并被校方勒令退学,199012月获释;1991年在北京又与胡石根等人秘密成立“中国自民党”等地下组织,并筹划“六四”事件3周年纪念活动而再次被捕入狱,被当局判刑5年。此期间,先后在北京秦城监狱和四川省第一监狱服刑;出狱后继续坚持人权理念,致力于维权工作。2011年因在互联网上转发号召“茉莉花集会”的信息等, 221日被遂宁市警方拘捕,328日正式逮捕;20111223日被遂宁市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南充嘉陵监狱服刑。

2、平措多吉:196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藏名Phuntsok Dorjee,曾任职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西藏自治区拉萨雪域饭店工作期间曾因参与和平示威活动,被当地警方以不知的政治罪名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因在拉萨市札基(Drabchi)监狱服刑期间担任厨师工作而获减刑2年;2008310日,再次被当地警方从家中秘密拘押,并被以涉嫌“参与2007年示威活动”,“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和“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正式批捕;200810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 秘密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可能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3、胡功:1962413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原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义和巷“芬芳理发店”理发师,曾被当地报纸誉为“25年义务理发的好市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他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7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关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8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4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7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9年;其不服上诉,201310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13/判刑86个月,1人:布绒朗仁波切(藏)

1、布绒朗仁波切:1957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正式称呼“布绒朗仁波切”(Buramna Rinpoche),又名“普布泽仁仁波切”(Phurbu Tsering Rinpoche),布绒朗寺第四世活佛,布绒朗寺和雅底寺寺主,布绒朗私立敬老福利院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58 年—1978 年,曾因西藏宗教被中共当局废除而被迫放牧务工,至1978年宗教恢复后其活佛身份才得以恢复,并于1992年—1994年进入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学习;1990年代,曾积极着手重建布绒朗寺庙,并于1995年修建、创办了布绒朗私立免费敬老院,收养孤儿(3个),并竭力为贫困儿童提供受教育机会等,其慈善之举赢得当地百姓的赞誉;20083月,曾因中共当局在藏区寺院强行推行中共认可的所谓“爱国主义教育”,遭到当地百姓的激烈反对,其管辖下的尼僧约有80余人亦表示不满,上街抗议, 其遂于2008518日被当地警方抄家、刑拘;2009421日,该案在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被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职务侵占土地罪”开庭受审;20091223日,被甘孜州康定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6个月,其中“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刑16个月,“职务侵占土地罪”判刑7年。目前在四川省某监狱服刑。

14/判刑8年,7人:
金安迪、曹海波、次旺多吉(Tsewang Dorjee)(藏)、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

1、金安迪:1953523日出生,陕西省咸阳市人,中国在押政治犯,与吕加平(CPPC编号:00010)同案。曾因协助吕加平搜集资料、修改文章并在网上传播,2010919日被西安警方传唤并监视居住;20111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正式逮捕,并关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151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目前在陕西省西安监狱服刑。

2、曹海波:1984年出生,江苏省盐城市人,原QQ群振华会版主、振华会网站组建者,中国共和党发起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20101115日创立QQ群“振华会”和同名网站,并组建“中国共和党”,积极宣传民主、宪政、三民主义,遂于201110月,被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分局公安在其原籍江苏省盐城市带走,关押在昆明西山区看守所;同年1125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210月,被昆明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云南省昆明监狱服刑。

3、次旺多吉:196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康巴地区人,藏名Tsewang Dorjee,西藏唐卡绘画艺术家,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3月,曾因参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和平示威活动而被当局逮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区公安厅四处监狱服刑;刑满出狱后,20083月,再次被当地警方拘押,并被以涉嫌“参与2007年示威活动”,“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泄露国家机密”,“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名正式批捕;20081027日,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可能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4、范木根:1949613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虎丘高新区人,原退伍军人、通安镇严山村村民,强拆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3年以来,其所在村庄被当地政府强迁,因强拆赔款事宜屡次变更,一直未能谈妥,故而其拒绝被迫搬迁,遂遭到当地拆迁公司及政府相关人员的忌恨和催逼,自此走上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其多次上访,2013年又进京上访两次,均未果效;由于屡受官商勾结的黑恶势力骚扰和逼迁,其房屋玻璃曾多次被人用砖块砸坏,部分生活用品被扔到井里,其曾被迫写下“遗书”而逃往外地躲藏。2013123日,趁其返家之际,十数名强拆者突然闯进范家,用电警棍对其妻儿进行肆意狂打;范家人曾三次紧急报警,警方竟均未到场,40分钟之后才来了4个辅警(注:并非警员),致使其本人头部三处被击伤,其子被打倒且眼角严重受伤,其妻胳膊被打断;情急之下,为保护妻儿性命,其被迫用刀刺死2名施暴拆迁者,随后其范家10余口人悉数被抓;124日,其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该事件发生后,迅速引发媒体震动;随后就有苏州民间维权人士为其发起“全球实名声援范木根正当防卫无罪”行动,强烈呼吁政府无罪释放范木根,至20131223日,该行动签名者已达3553人次; 1210日(世界人权日),又有北京律师、媒体人、学者组成的援助团携“维权抗暴英雄”的锦旗前往其家中慰问以示声援;1213日,为了维护正当权益,其本人签署了行政起诉状并正式委托律师状告苏州市虎丘区警方的行为违法;但遗憾的是,苏州当局无视法律依然于20131216日对其予以正式批捕;201558日,其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已当庭提出上诉。目前仍被暂羁押于江苏省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5、李晓波:1956年出生,四川省人,前四川省仁寿县副书记、前四川省蒲江县县长,原某房产公司总经理,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8年中共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之后,1999年遂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逮捕,并被当地法院以“邪教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关押于四川省德阳监狱,受尽摧残折磨,直至2012年才准予获释;出狱后,其信仰意志弥坚,继续进行法轮功修炼并传播法轮功真相,遂遭致当局的严密监控;2014412日,因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金堂县给村民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当地洪安派出所警方强行抓走(注:当时被野蛮抓捕的还有其子李喆,后因李喆已是加拿大籍公民,遂被当局强行遣回加拿大)并被刑拘,其家被抄,且所有被抄物品包括四台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均不给开据任何没收清单;后被正式逮捕,超期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看守所;2015421日,终被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法院再次以“利用邪教组织颠覆国家法律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监狱服刑。

6、温卫红:1970327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八里庄村居民,私营小业主,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7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8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4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7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10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7、刘爱英:19711120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化纤厂宿舍简易楼居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7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5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20128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4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7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10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15/判刑76 个月,1人:韩海

1、韩海:1953416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网名“更新”,河南省叶县叶邑镇孟庄韩庄1组村民,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信徒和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79年加入基督教会以来,因笃信基督,长期参与组织教会宣讲活动,积极发展信徒,一直被地方当局视为要严控打击的异类;曾因信主并带领教友聚会,于1983年被审查10个月,1988年又被处以劳动教养(以下简称“劳教”)3年;劳教解除后,因坚持与其他基督教信徒到河南省安阳、平顶山、鲁山、午钢等地举办培训班,给骨干起教名、化名等,19963月被叶县警方再次收容审查;2012414日,当其与多名教友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的一个家庭教会学习《圣经》时,遭到当地大批警力和政府官员的围堵和查抄,当场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由,连同在场的其余50多名基督信徒悉数抓走;同年418日,其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25日,被河南省叶县检察院正式批捕;20134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6个月。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

16/判刑7年,7人:
朱虞夫、范舜辉、王永航、胡林坡、杨荣丽、熊红伟、宫宝美

1朱虞夫:1953213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78年—1979年曾积极组建《四•五》月刊并参与领导杭州民主墙运动;1989年曾因声援“学运”被传唤、抄家,并被关押27天;19986月因积极筹备中国民主党组建工作,1999619日被拘留,同年915日正式逮捕,最终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6915日出狱后,继续投身宣传民主理念。2007518日再次被捕;710日,被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13月,因公开支持中国茉莉花革命,并撰写发布一首题为《是时候了》的诗歌,再次被杭州市警方抓捕,后被正式逮捕;2012210日,被杭州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

2、范舜辉: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连州市人,连州市东陂镇大洞村村民,知名土地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青年时代曾被以“走私”罪名判处重刑;出狱后,适逢家乡人民为地下河土地权益问题维权,他积极参与其中(注:其所在乡镇的地下河原为该村村民在1980年代开发的旅游景点,但十年前却被连州市国土局利用虚假材料非法强占,并将该区村落的617亩土地以低价贱卖给一家旅游公司,于是遭到全体村民的强烈反对,自此走上艰难的维权之路);201284日,其与村长范水河到北京上访,因屡次遭到地方当局的无理拒绝,无奈之下,该村村民于913日、102日走上街头,拉起横幅抗议;由于村民的诉求和抗议行为触及了当地官员的私利和腐败神经,于是调集大批警力暴力抓捕村民15人,并以莫须有罪名将其处以行政拘留28天。2013年初,其又前往广州与多名维权人士参与广州等城市的举牌行动,积极推动官员财产公开活动,随引起当局的注意;春节期间,在其返回家乡继续努力推动地下河土地维权时被当局秘密关押,并遭酷刑虐待; 223日被广东省连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拘,关押在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县看守所;2013528日,被广东省清远市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3王永航:1973年出生,籍贯不详,原辽宁干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知名人权律师,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起,曾多次为法轮功受迫害者提供法律援助;20085月,由于在海外网站发表致胡锦涛、温家宝公开信,从法理上论述对法轮功学员的定罪起诉毫无法律依据,要求当局立即改正自1999年来的错误判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信仰者,因此遭到当局强力打压,其律师执业证书被刻意扣押,其夫妻言行遭到严密监控;2009616日,因其以公民代理身份继续为法轮功案件当事人丛日旭做无罪辩护,再次触怒了中共当局的敏感神经,遂于74日被大连市警方秘密绑架,并遭暴力殴打,致其右脚踝骨粉碎性骨折,后又因治疗拖延,导致伤口处严重感染,骨折错位,伤势恶化;另据悉,在大连看守所被刑拘期间,曾数次遭遇酷刑折磨;20091014日,其案件在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秘密开庭;20091127日,一审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控其在境外网站发表文章等,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042日至今,先后在辽宁省辽南监狱、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服刑;据悉,服刑期间,曾多次遭到狱方殴打和虐待,身心备受摧残。

4、胡林坡:19621127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河南省叶县仙台镇前王村1组村民,基督徒,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骨干成员、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80年代加入基督教, 1989年曾因参加教会活动遭到河南省的收容审查;获释后仍坚守信仰,因在广大农村致力于基督教传教活动,备受当地信徒及百姓的喜爱和欢迎;2012414日,因与多名信徒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参加一次正常的家庭教会聚会并讲道,随被当地警方围堵查抄,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罪由,连同在场的50余名基督徒悉数抓走;同年418日,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25日,被叶县警方正式逮捕;20134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

5、杨荣丽:1958103日出生,山西省霍州市人,基督徒,前山西师范大学老干部处公职人员,原山西省临汾金灯台家庭教会负责人、主任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98年全职负责教会以来,将原本几十人的小教会发展成拥有5万名基督徒的大型教会;2004年,曾因在临汾市兴建金灯台大教堂而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含断水断电等各种形式的阻挠);2009 年,因当局看中该教会所在地商业价值,欲强拆金灯台教堂而被其坚决拒绝,随遭到临汾市浮山县政府的强烈报复,同年913日,竟出动警察500多名,围堵冲击教会会场和属于该教会的福音鞋厂,殴打致伤百余名基督徒;后因双方就当地警方野蛮冲击打砸、围殴教会及基督徒的理赔事宜等在协商中发生异议,923日该教会再遭武警包围;925日,因其与另外6名教会领袖到太原市上访维权,被警方在途中劫持。20091011日,被山西省临汾市警方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刑拘,关押于山西省太原拘留所;同年1021日,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正式批捕;20091125日,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 3 万元。目前在山西省新康监狱服刑。

6、熊红伟(女):重庆市武隆县法轮功学员。是在2014年上半年被武隆国保警察绑架的。重庆市武隆县法院于2015518日开庭,非判法轮功学员熊红伟(女)七年刑期

7、宫宝美(女):安徽省蚌埠市法轮功学员。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610及国保大队人员、蚌埠市610及国保大队人员共十几人,在20141010日上午9点多,闯入家在蚌埠市禹会区一所居民楼法轮功学员宫宝美家,强行搜查,掠去几万元现金,据目击者说,打印机器及各种真相资料,装有几车运走。后,2015518日,宫宝美被蚌埠市灵璧县法院判刑7年。

17/判刑66个月,3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

1刘萍:1964122日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基督教徒,原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维权活动家,新余三君子之一,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912月下岗后,一直为职工能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维权;20107月—10月间,曾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而被北京警方训诫三次,并被新余市警方拘留10日;2011512日,曾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而被警方警告并遭到传唤;20119月,曾因组织网友到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同时关注广东的“乌坎事件”,亲赴乌坎村支持村民维权,而遭当局授意下的黑帮殴打;2013421日,因再次组织维权人士声援被捕的丁家喜等公民运动成员,并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遂于427日被当地警方从家中带走;57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看守所;之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10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6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女子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

2、魏忠平:1963211日出生,湖北省孝感市人,原江西省新余市新钢集团公司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维权公民,江西新余三君子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2006年, 曾作为独立参选人参与过当地人大代表选举;2011年,曾再次与维权公民刘萍、李思华在各自选区作为独立参选人参加人大代表选举,并获得多人签名支持;20106月—20129月,曾多次与他人一起参与各种维权和声援活动;2013421日,曾因与维权活动家刘萍等人共同举牌,要求释放新公民运动践行者丁家喜、赵常青、王登朝、刘远东等人,而被新余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同年428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看守所;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10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6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市某监狱服刑,狱中情况缺详;据悉,其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

3、董如彬:1962年出生,云南省西双版纳人,网名“边民”,曾从事过中学教师、网站编辑及论坛管理员等职,曾被云南《生活新报》评为2008年度“云南省十大网路牛人”,原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云南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和昆明作家协会理事,网络写手和专栏作家,公共意见领袖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9年起,曾因昆明的“躲猫猫”事件而成为网络名人,迫使云南省委宣传部于同年220日组建事件网民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其任调查委员会副主任兼发言人,最终使昆明看守所警方与检方渎职人员受到法律的惩处(被判刑和撤职);20118月,曾在腾讯博客上发布“保卫珠江!我见证了铬污染调查采访”,并就20116月发生在云南省曲靖地区的一起重大六价铬污染水源事件予以曝光,随机引发了网络热议及网民关注,迫使两个月之后,有2名涉案人员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基于以上行为,尤其是因其积极关注云南“躲猫猫”事件、“小学生卖淫案”、“发改委官员聚众淫乱”和昆明安宁石化项目等一系列中国瞩目的公共事件,而成为互联网上较为活跃的公共意见领袖之一,遭到当局的忌恨与仇视,遂于2013910日在中共专项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被昆明市警方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拘,关押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看守所;1016日又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三项罪名正式批捕;2014723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二罪并罚,最终重判6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不服上诉,2014125日,经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缺详。

18/判刑6年,5人:
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郭飞雄(杨茂东)

1、冀中星:1979121日出生,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人,残障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于20056月在东莞市谋生期间,遭到治安队员残暴殴打,导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终生瘫痪;为此其多次到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覆;后到法院提起上诉,东莞市两级法院也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其败诉;20099月,其被迫进京上访,经多方协商,最终在2010330日,东莞警方答应给其救助10万元,但条件是要求其写保证书以期今后不再上访;但此金额根本不够持续支付日常的高额医疗及买药费用,还对外借债数万元; 2013717日,其再次向国家信访局投诉而无果;迫于无奈,在历经采取起诉、上访、网络维权、媒体维权等多种方式而不奏效之后,其终于选择了自爆的私力救济方式:到北京首都机场引爆炸弹,以示抗议,炸弹引爆之后,随即被北京警方抓捕;2013829日,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以涉嫌“爆炸罪”正式逮捕;20131015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在山东省邹城监狱服刑;据悉,法官曾称会将其“送回山东老家,监外执行”,但至今未予兑现,201483日在给其父的信里称他在狱中“受尽折磨,精神崩溃,生不如死”。

2、贡觉群培:1985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仲那寺(又称:珠纳寺)僧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9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6日和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1028日,贡觉群培亦被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由拘捕;201311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3、蒲裕栋:1961212日出生,湖南省洞口县人,原湖南省民营企业家、房地产开发商,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1230日,因与两名工人一起去为建筑工地购买建材时,遭到一吸毒人员的袭击且被打伤,随同工人见状进行了正当防卫将该吸毒者打伤;尽管蒲裕栋本人并未殴打该名吸毒者,但事后其仍被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警方抓走,且在无其他证据,仅凭几个自相矛盾的证人证言的情况下,于2013118日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同时关押于湖南省洞口县看守所;201325日,被当地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据悉,其案件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直延迟开庭,竟被洞口县法院先后六次退回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201437日,其案一审开庭,被湖南省洞口县法院宣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不服上诉;20141020日,二审依然裁决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4、洛洛:1983年出生,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人,藏族,民间知名歌手,中国在押政治犯。2012年曾因录制一盘名为《雪域儿女们请升起西藏旗帜》的演唱专辑,以期通过歌曲呼吁藏民为保护藏民族尊严、为迎请达赖喇嘛返回西藏和为境内外藏人团聚,升起雪山狮子旗作出努力,遂遭到中共当局的忌恨和打压;2012419日,被当地警方以‘演唱政治歌曲’为罪名带走、刑拘;拘押审讯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和毒打,后得以释放;2013223日,再次因政治罪由被抓捕,随后音信全无,2014年得知其已被中共当局判处有期徒刑6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青海省西宁市某监狱服刑;据悉,其因长期在狱中饱受酷刑折磨,以致疾患缠身,身体健康及处境令人堪忧,且狱警专门对其区别对待,不仅严密监视且拒绝家人送其衣食等物品。

5、郭飞雄:原名杨茂东,196682日出生,湖北省谷城县人,网名郭飞雄,独立作家,著名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民主运动的重要参与者和领导者之一。因参与社会运动及维权被多次刑拘并酷刑。2013年,因参与组织同年17日—9日在南方周末集团办公楼前围观声援南方周末职工抗议新年献词被改事件,以及20134月,积极组织和促动八大城市街头举牌,敦促全国人大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活动,被当局视为是该活动的组织协调者之一,遂于201388日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同年911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23个多月。20151127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19/判刑56 个月,2人:岗吉•志巴加(藏)、田长青

1、岗吉•志巴加:1979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人,笔名血火狮(藏语称“岗麦达”),原色达县霍西乡某学校教师,藏族知名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作为作家,曾用藏文撰写并出版《命运的呼唤》、《世纪悲伤》、《今日伤泪》、《岁月变色》等多部著作,涉猎小说、杂文、评述、诗歌等多种文体;曾独立编辑藏文报纸《哈达》,获得读者广泛好评;虽然其多数作品并无明显触及中共当局敏感神经的话题,仅表达了其对藏文化、宗教信仰以及对民族和故乡故土的深厚情感,但因其两首短诗揭露了2008年中共镇压西藏期间,藏民遭受的痛苦、折磨及其在铺天盖地的官员贪腐和牟取暴利之下,百姓所面临的艰难处境,遂引发了当局对其的高度恐惧,并成为藏区被严厉监控和打击的对象。2012215日,在未出示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其被色达县警方从家中带走并被刑拘;201381日被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法院以“进行西藏反抗运动”和“玛穷(被译为‘反红’)反抗组织”成员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5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监狱服刑。

2、田长青:男。河南沁阳法轮功学院。原本在市防疫站上班,法轮功遭迫害后,多次被关押判刑,被单位无理开除,十几年来大多都在监狱度过的。田长青以前曾经被两次非法判刑,第一次三年,第二次五年。2004122日被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61215日刑满释放。2009812日再次被沁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又被判刑5年。出狱后2014年又被逮捕,2015928日又第三次被判刑五年六个月。

20/判刑5年,8人:
瓜什则•久美(Gartse-Jigmey)(藏)、刘家财、任拉成、周得才,桑珠(Samdu)(藏)、多丹(藏)、丹增让卓(藏)、白玛唯色(藏)

1、瓜什则•久美:1977年出生,青海省泽库县牧区人,藏名Gartse-Jigmey,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瓜什则寺僧人,青海省知名母语作家,中国在押良心犯。曾于2008年撰写并出版书籍《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一部),详细阐述了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藏人福祉,随被当局视为触及政治敏感话题而遭骚扰、传唤和拘押。之后他又续写了该书的第二部,由于其间涉及藏人自焚事件、藏人行政中央、达赖喇嘛、班禅喇嘛、西藏佛教各教派法王、西藏的权利与和平抗暴、西藏的环境与少数民族,以及北京政府等内容,二度被警方拘捕;201311日再次因撰写《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二部),涉嫌政治问题而被当地警方刑拘,并送往青海西宁市关押,后又转押至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看守所;2013514日,被青海省泽库县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2、刘家财:19651026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原宜昌市葛洲坝集团职工,原云南省某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师,民主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98年—2000年,曾因湖北葛洲坝下岗职工合法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等问题,为了维护数千下岗职工切身利益,积极发起和组建独立工会,领导葛洲坝集团教育经费维权和反腐运动,而被湖北省宜昌市警方逮捕,并于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出狱后,曾前往云南省昭通市谋职,并在某工程监理公司任监理工程师,但工作之余仍坚守民主理念,活跃于网络民主运动其间,为此曾多次遭到云南省警方的威胁、警告和传唤。201382日,再次因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和维权公民发起的“同城饭醉”活动,并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QQ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随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2013812日,又被湖北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湖北省宜昌市第一看守所;2013918日,被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再次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5511日,最终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3、任拉成:1962910日出生,山西省汾阳市人,基督徒,太原基督教大学生团契牧师,原太原恩雨书房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长期在山西省太原市大学生中间广传福音,举办大学生团契十余年,使上千青年成为基督徒;又因其开办的太原恩雨书房(主要出售基督教类图书等)出售了大量《赞美诗》、《圣经》及宗教类图书《盼望》、光盘等图书音像制品,故而触及了中共山西省当局的政治敏感神经,颠覆了他们需要大学生相信进化论和对毛泽东思想信仰的理论意识,遂遭到当局的极端歧视和严酷打压;2012328日,太原市警方联合宗教、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闯入恩雨书房进行野蛮查抄,搜走大批福音类图书等物品价值总计约达30万元,并将书店员工带到邬城派出所刑讯逼供;2012年月1219日,其被太原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走刑拘,并被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201312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3617日,最终被山西太原小店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千元。目前在山西省长治监狱服刑。

4、周得才:1965321日出生,河南省固始县人,曾用名周德才,化名杨成龙,独立参选人,农民维权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年以来,一直是河南省活跃的农民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因关注当地农民的土地问题,多次参与农民集会,并以举横幅、静坐示威、组织成立维权工会等形式抗议当地政府强征土地;又因亲自通过参选,鼓励失地农民以参选人大代表来推进维权,并热心帮助全国烟草买断工龄职工的维权活动,从而招致地方当局的强烈不满与忌恨,遂于2012228日被河南省固始县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并关押于河南省罗山县看守所;同年310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293日,被河南省固始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不服上诉, 20131120日,河南省中级法院经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5、桑珠:1981年出生,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人,藏名Samdu,藏族作家,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参与西藏问题并涉及组织一个当地民间组织(Marchung Ngogol Tsokpa),大致可以翻译成“小红反抗运动(Small Red Movement) ”, 遂于2012613日,被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警方以涉嫌“反对中共统治西藏的政治活动”为罪由刑事拘留;201381日,被甘孜州那曲县中级法院以“进行西藏反抗运动”和“玛穷(被译为‘反红’)反抗组织”成员的罪名,判处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监狱服刑。

5、多丹: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牧民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9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1028日,作家多丹亦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11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7、丹增让卓:197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商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9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1018日,商人丹增让卓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11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8、白玛唯色: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准挂达赖喇嘛头像等,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20121月,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人亦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随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镇压和大规模抓捕,警民冲突升级;最终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白玛唯色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被警方以“聚众闹事”、 “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等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同罪由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

21/判刑46个月,1人:李翠芳

1、李翠芳:李翠芳,女,生于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五日,家住甘肃天水市秦州区岷玉路罗玉小区,天水市秦州区福星寿衣店老板。被判刑四年零六个月。
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2014925日对李翠芳四年零六个月。

22判刑4年,13人:
许志永、赵枫生、王寒非、贾灵敏、陈英华、张棉、赵伟良、任海英、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

1许志永:197332日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公盟”重要创始人,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代理人,“三博士上书”事件(即孙志刚事件)中建议全国人大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的提议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31212日,曾被当选为北京市海淀区第13届人大代表,同年10月,曾于与滕彪、俞江和张星水共创民间公益组织“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简称“阳光宪政”);2004年,曾与范亚峰、滕彪、秋风、王怡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2005年,曾因“阳光宪政”无法继续在北京民政局注册而更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20086月,曾积极参与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同年8月,又与他人共同草拟、发布《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引发各界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中共当局强烈不满和恐慌;20097月,“公盟”被当局取缔,同年813日,其亦被北京警方以“偷税罪”逮捕,后又被取保候审;20103月, “公盟”再次更名为“公民”,继续从事公益维权活动,开始以推动“自由•公义•爱”为主旨的新公民运动。20121124日,其被北京警方再次传唤;20121225日,其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被北京市海淀区第15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2013716日,其被北京市警方以涉嫌“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关押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同年822日,被正式逮捕;20141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4411日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北京市柳林监狱服刑。

2、赵枫生:1977115日出生,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原中华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民主异议人士,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4年以来,一直关注社会底层群体,为农民工疾苦呐喊呼吁;20095月,曾联署全国52名农民向国家民政部递交成立中华全国农民协会的申请,同年9月,成立枫生农民研究所;20101月,曾因创建“农民中国网”(www.nmzg.org),并先后编辑出版《农民中国》(电子期刊)十期,涵盖拆迁、信息公开、罢工、土地、灾害、医疗卫生、钱云会事件、食品安全和高危人群等多项内容,随遭到北京警方的刻意驱逐;返乡后,其决意继续为民发声,又在当地成立农民合作社;200988日,曾发表《关于本人自愿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个人声明》,表明放弃大陆居民身份,申请加入台湾中华民国;20131127日,曾发表《北伐檄文》,宣传“要高举国父孙中山的旗帜,为中国的民主、民权、民生继续发声和奋斗”;20131126日,曾就同年10月期间北京发生天安门金水桥撞车事件,发表《致突厥斯坦伊斯兰党领导人的一封公开信》,呼吁该党领导人“放弃民族成见,不要伤及平民,将针对目标指向中共暴政”。由于其公开、积极言行(尤其是该公开信的发布),触及了中共当局的恐惧底线,20131128日,遂被湖南省衡阳市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在湖南省衡阳县看守所,审讯期间曾两次遭到恶意殴打;201417日,又被当地检察院变更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正式批捕;同年610日、17日,其案件先后在湖南省衡阳县法院、衡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1128日,最终被湖南省衡阳市中级法院再度变更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不服上诉,20154月,湖南省高级法院经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南省长沙监狱服刑。

3、王寒非:1966年出生,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人,自由媒体记者,原香港独立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港《中国观察》杂志总编,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以来,在香港杂志《中国观察》中担任主编,因经常发表一些关注弱势群体及为其维权的文章和批评中国政府的时政评论,尤其是因曾撰写发表了《刘晓波将成为中国问题终极爆发的最大诱因吗》一文和编辑记者高阳的文章《郴州书记向力力搞家天下被指李大伦(注:前郴州市委书记,因贪污被判刑)第二》,从而引发了郴州市委书记向力力等当权者的极端不满与忌恨,遂于2012715日被湖南省郴州市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拘捕。因其平素与民运、维权人士少有来往,故而被捕、入狱后未能得到外界的强烈关注与声援;20121213日,被湖南省郴州中级法院以“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34月经二审裁定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南省郴州监狱服刑。据悉,在狱中曾遭受狱方的严刑毒打,致使其左耳靠脸部处被缝三针,伤口约长2cm,听力明显严重受损。

4、贾灵敏:1965316日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原郑州市某学校民办教师,遭强拆拆迁户,区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知名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9年—2012年,曾因当地政府开展旧城改造运动,其家遭到征地拆迁及野蛮强拆,自此被迫走上维权之路,变成“河南第一钉子户”,且辞去教师工作专职维权;20122月,曾积极参选地区人大代表,尽管最终未能当选,但其竞选义举对外界影响甚大,且获得全国法律界和媒体人的众多声援和支持;2014年,因其在长期维权中逐步掌握了不少相关维权法律知识,同时制作视频在网辅导民众如何监督员警,并多次帮助河南、江苏、湖南等省的失地公民依法维权和在各地开展普法讲座几百场,遂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与仇视,并数次被各地政府和警方非法骚扰及肆意报复;201457日—8日,因其再次从事维权活动及向他人传播维权普法知识,被郑州市警方抓走,并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14530日,又被郑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关押期间,其姓名曾被警方偷改为 “吴红”,致使亲友长期无法获其下落;2015115日,被河南省巩义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仍被羁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5、陈英华:出生年月不详,浙江省嘉兴市人,法轮功信仰者,维权公民,中国在押良心犯。200388日,曾因发放“讲真相”光盘而被浙江省嘉兴市警方抓捕;同年913日,曾因要求无罪释放被拒绝而进行绝食抗议,被警方强制灌食和遭遇酷刑折磨,后因生命垂危,送往浙江省某监狱医院急救,且在其兄陈英毅(注:他已是加拿大公民)及其他正义人士的呼吁、抗议下,方于20031013日取保候审,但之后一直处于流离失所境地;2013720日,曾再次被警方在河北省唐山市建国路市场抓捕,并被关押于江苏省南京市看守所,经多方努力,11天后方得以获释;2014312日,因其陪同法轮功信仰者之女卞晓晖到石家庄第四监狱强烈要求会见父亲的探视权,随遭到狱方出动的多名狱警谩骂、驱赶及再次非法绑架,后被刑拘,并被关押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因其在看守所期间进行绝食抗议,曾遭到警方强行灌食及“上大挂”等酷刑折磨,其代理律师会见权和办案权亦遭剥夺;2014821日,其案在河北省石家庄桥东法院开庭审理;2015415日,被河北省石家地方庄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服刑。

6、张棉:1975513日出生,河南省叶县任店镇大营村4组村民,基督徒,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成员和后勤保障人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幼就笃信耶稣基督,乐善好施;2012414日,因与众多教友及传道人在自家院中举行正常的家庭教会聚会,为其得癌症的大哥祷告,随被当局视为“参与邪教组织聚会”,并遭大批警力围堵查抄、抓捕;同年418日,被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第一看守所;525日,被叶县警方正式逮捕;20134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

7赵伟良: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菏泽市人,菏泽市东明县大屯村村民,基督教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6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7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赵伟良、成洪蓬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8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据悉,其625日被抓至派出所后被扇耳光,后被关押在某宾馆时,因不承认自己所信的是邪教,遭到警方一队长的暴打。2015527日,其被菏泽市曹县法院以同罪名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

8任海英:19636月出生,河南省沁阳市人,河南省沁阳市紫陵镇赵寨村村民,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20137月,曾因信仰法轮功到湖北省神农山旅游景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河南省沁阳市警方非法绑架至河南省沁阳市拘留所;2013726日,被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关押于河南省焦作看守所。2013830日被沁阳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217日,被河南省沁阳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判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4730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法院二审后仍然宣判:维持原判;据悉,2013819日其在焦作看守所被提审时,曾被警方威胁必须配合他们转化其他法轮功信仰者,否则将被判46年;其案二审时,辩护律师因提“法轮功”三个字和为当事人辩护,亦遭法官多次被驱逐威胁。目前在河南省新乡市女子监狱服刑。

9、李义奎:男,生于1949615日,家住秦州区自由路天创花园,天水供电局三十铺变电所职工。20149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

10肖彦红:女,生于196492日,家住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原是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职工。20149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

11张志明:男,生于1976517日,家住天水麦积区新阳镇王田村。20061019日曾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判刑五年,20149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

12唐琼:女,生于197276日,住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2002年曾被天水市秦州区法院诬判12年,2014925日又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

13、张传付:安徽宿州灵璧县,法轮功学员。与宫宝美同案,被控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2014827日被灵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30日被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被灵璧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后2015518日被判刑四年。

23/判刑36个月,7人:
丁家喜、张林、卞晓晖、林庆荣、王民兵、郭江涛、靳小留

1丁家喜:1967817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前沈阳航空工业总公司、北京航空工业总公司工程师,曾任职北京律师协会企业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北航创业家协会秘书长,中关村国际孵化软件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等,原德鸿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维权律师,北京新公民运动的组织者和协调人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0年起,曾因积极参与推动“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的教育平权活动,2012129日,又与许志永、孙含会、王永红等人发表致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等中共高层领导人公开信,要求包括习近平在内的205名中国部级以上官员率先财产公示,并广泛征集公民联署超过八千余人。这些活动触动了中共脆弱敏感的神经,遂于2013417日被北京警方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2013521日和114日,北京警方又先后将其罪名改换为“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14127日,被北京当局最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庭审案,但鉴于法院在审判中出现严重违法现象,对案件结果明显不利,故其不得不当庭宣布解除对辩护律师的委托,迫使法院只得宣布休庭,择日宣判;2014418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再次重审,最终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目前在天津市茶淀站前进监狱服刑。

2张林:196362日出生,安徽省蚌埠市人,自由撰稿人及异议作家, 知著名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组织皖北市民、学生支持和参与天安门民主运动,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2年。出狱后,因在北京参与筹办“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又被当局判处劳动教养3年。1997年获释后前往美国,次年在返回中国大陆的第二天又被警方扣押,并被当局再次判处劳动教养3年;20051月,因到北京参加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追悼会,刚返回家即被蚌埠市警方拘留;同年7月,即被蚌埠市中级法院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在铜陵市铜陵监狱服刑。后因患颈椎错位、右腿关节障碍、眼疾等多重病痛,减刑半年,于2009812日提前获释。2013年初,因携带小女张安妮到安徽合肥居住,227日父女二人分别被合肥警方强行带到派出所单独扣押数小时,并以户籍不在合肥市为由,将其遣回户籍地蚌埠市,软禁家中,由此引发震惊中外的“安妮失学事件”;又因其与全国各地维权网友不断为安妮失学事件呼吁声援,随于2013718日被安徽省蚌埠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同年822日,被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1218日,其案件在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开庭审判;201495日,被该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目前在安徽省庐江县潜川监狱服刑。

3卞晓晖:1991716日出生,河北省唐山市人,民间探视权维权者,“最勇敢的90后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其父卞丽潮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当局判刑12年,自此其母女二人虽逐月前往探监却均受到狱方的百般阻挠和拒绝; 201433日,其与母亲前往河北石家庄第四监狱要求探望父亲卞丽潮,苦苦哀求一昼夜而被断然拒绝,还遭到警方的骚扰和驱赶,其母为此气郁致病;为了能与父亲最终得以见面,其将母亲安排回家休养,自己则继续留守向狱方提出对父亲的探视权,并曾尝试依法对监狱提出控告,未得到法院受理;无奈之下,201434日,其只好在监狱门前数日昼夜举横幅呼吁“我要见父亲”;312日,被警方因此抓捕,并关押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417日,被河北省石家庄桥东区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4821日,其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法院开庭受审; 2015415日,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据悉,其在狱中备受酷刑,但一直坚持零口供。目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服刑。

4、林庆荣:法轮功学员,今年五十岁左右,是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夏集乡人。他和妻子李国花因为修炼法轮功,曾被中共绑架、残酷迫害十年。但林庆荣夫妇仍然坚持信仰。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正当林庆荣在北京昌平羊各庄小区向世人讲真相时,又被不明真相的保安劫持。20141119日一审被判三年六个月。

5、王民兵:男,生于194835日,家住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20149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36个月。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


6、郭江涛:河南沁阳法轮功学员,于2015928日,被判刑36个月。

7、靳小留:河南沁阳女法轮功学员,79岁,于2015928日,被判刑3年六6月。

24/判刑3年,12人:
李思华、秦志晖、陈风强、董国芳、杨林、柴宝文、刘远东、成洪蓬、姜河、封天栋、张宝林、栗太枝

1李思华:1957513日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原党校教师,维权公民,江西新余三君子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0年以来,曾因多次参与社会声援和维权活动,并积极参选人大代表选举而遭受当局的打压与迫害;2013110日,曾因去北京维权而被新余市警方涉嫌以“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传唤;128日,又因与维权友人参加同城聚餐,被警方以涉嫌“非法聚会罪”再次传唤;421日、28日,曾因与维权活动家刘萍、魏忠平等多人共同举牌,要求释放新公民运动践行者丁家喜、赵常青、王登朝、刘远东等人,而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2013430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看守所;64日,又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正式逮捕;201310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618日,最终四易罪名,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在江西省新建县南昌监狱(又称江西省第一监狱)服刑;据悉,其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

2秦志晖:198312月出生,湖南省衡南县人,网名“秦火火”,前华艺百创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原某北京某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总监,知名网络推手,中国首个网络因言获罪者,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0年以来,因其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多个账号,传播了被中共当局视为“散布攻击原铁道部的虚假信息”,传播了对中共暧昧或极力推崇的名人,如杨澜、张海迪、雷锋、罗援、孔庆东等名誉不利的信息,发表了如“郭美美炫富事件”等不利于中国红十字会形象的言论,随引发大量网民的转发和评论,引起当权者的强烈不满与恐惧,并成为中共严厉打击的对象。2013819日,其被北京警方在沈阳的工作地点抓走,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4417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最终执行有期徒刑3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3陈风强: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珠海市人,国家六级伤残退伍军人,民间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因集资土地被侵占及土地补偿问题于20096月到北京上访,625日被北京崇文区警方以“妨害公务罪”刑拘,725日获准保释,却又被珠海警方关押于北京一家“黑监狱”中,5天后在亲属的多方寻找后才得以获释回家;同年815日,再次被珠海警方从家中带走,820日被刑拘,关押于北京市崇文看守所,很快被北京市祟文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中,在北京服刑1年,后又转到东莞监狱服刑,至2010514日出狱。20091月,曾因其女友韦丽培(又名魏芬)拍摄他被警察暴力截访的视频,并传至网上曝光,所以其女友被警方抓走传讯,从此失踪,而其女友当时年仅4岁的儿子陈芽(非陈风强亲生,其仅代为收养),因是一名残疾儿童,便被当局强行带走,由地方联防队员监管4年,随引起社会争议;2013428日,陈芽才被送回给陈;2013810日,因其又一次在北京上访,再遭拘留,并被广东珠海巿警方指控“遗弃罪”,而已被其监管的9岁养子陈芽又被当局强行带走,长期下落不明;2015331日,终被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法院以“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此前曾被羁押于广东省珠海巿第一看守所,2015925日被送往广东省某监狱服刑。

4、董国芳:出生年月不详,吉林省人,吉林省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西山村村民,假新闻揭露者,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9710日,因其住宅的院墙惨遭当地法院强拆,为阻止法院强拆,随与对方来人发生冲突,但当地媒体《新文化报》在无任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于次日刊发了一篇题为《强拆占道墙,村妇咬伤法官手》的假新闻,该新闻通篇充满对其个人及家人的污蔑和人身攻击,并捏造事实称当时在拆除现场村民放起了鞭炮进行庆祝;此文一出,立即被多家媒体转载,给其全家造成了重大的名誉伤害和损失;事发后,其尽管曾多次向当地长春新文化报社就发布假新闻给其造成严重伤害一事进行投诉和维权,但均遭到无理拒绝;后又逐级上访维权,遍及吉林省各文化管理部门,依然毫无结果;其被迫无奈,于2013年决定前往北京上访。20145月,当其在北京上访时,被当地政府强行抓回原籍;52日,被吉林省公主岭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15天之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1123日,被吉林省公主岭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5、杨林:原名杨明玉,1968414日出生,山东省聊城地区临清巿人,上访维权人士,人权捍卫者,零八宪章签署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6年因发生工伤事故而遇不公,自此加入上访群体,也因此曾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被处劳动教养1年,被行政拘留11次。由于在上访过程中屡遭不公与不幸,深感只有追求民主宪政才是唯一的出路,随毅然投入到推进中国民主宪政的事业中,尤其是2012年—2013年,曾多次积极参与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呼吁公民基本权利等活动。以上行为最终招致当局的不满与忌恨,随于2013611日—12日被深圳市警方秘密拘捕;2013719日被深圳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4227日,其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20151124日,终被深圳市中级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目前仍暂被羁押于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

6、柴宝文:网名“野茉莉走天涯”,曾用网名“合肥泼妇男”。安徽省合肥市民主人权捍卫者。参与过安妮失学事件的维权,被当地国宝威胁流亡在外。庆安枪杀徐纯合案发生后,柴宝文在微博博文表达不满。博文发布不久,微博被封号。2015519日凌晨在安徽合肥被抓,随后被羁押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看守所,528日被正式批捕。20151117日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开庭,获刑3年。

7、刘远东:1978330日出生,广东省五华县人,原广东远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建人,“南方街头运动”的积极倡导者、知行合一的践行者。201317日,因声援“南周事件”,被视为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同年 2 23 日,又因与其他人权捍卫者到街头举牌抗议朝鲜进行核试验,随被广州市警方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5 天;3 11 日,又被警方以涉嫌“抽逃出资罪”刑事拘留;4 4 日被警方正式逮捕。2014124日,被广州市天河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两项罪名合并开庭受审,目前尚无结果,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20151029日又被最高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时间长达210个多月。20151127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刘远东获刑3年。

8、成洪蓬: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菏泽市人,菏泽市定陶县半堤镇潘寺村村民,基督教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6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7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成洪蓬、赵伟良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8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5527日,其被菏泽市曹县法院以同罪名判刑3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

9、封天栋、10、张宝林、11、姜河:陕西子洲基督教教会带领人封天栋,同工张宝林及姜河先后于2013121日、8日、14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后改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逮捕。20151月张宝林的原律师称这三人已被秘密判刑二至三年。20131115日,封天栋到子洲县老君殿派出所只是去要回被公安机关于201113日非法扣押的物品包括猪头、猪肉等生活用品,既没有冲击国家机关的目的,更没有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201312816时许,子洲县公安局五、六个警察抓捕封天栋时,故意将手铐狠命的铐紧他的手腕,致使手腕受伤,并展示了其手腕处留下的五处伤痕,并且当晚至次日晚24小时折磨他,让他做老虎凳。

12、栗太枝女57岁,河南焦作法轮功学员。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栗太枝多次被骚扰,绑架,被关押在看守所。20144月,在法轮功学员郭江涛被抓捕后几天,沁阳国保大队伙同太行派出所警察在栗太枝家抢劫电脑、刻录机各一台,光盘、光盘盒多件。几个月来由于公安、检察院的多次骚扰,栗太枝的身体每况愈下,行走都很困难。2015928日,栗太枝被河南沁阳法院判刑3年。

25/判刑26个月,2人:卢章根、孙德胜

1、卢章根:19521026日出生,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李坑口村民,维权访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1年,曾因家庭纠纷遭前妻诬告、伪造证据和证词,被当地缙云县法院枉法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并处罚款,抢走其钱财,2002年出狱后遂被迫就被枉法判刑一事开始逐级上访;累次上访期间,出于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其开始举报当地官员的贪腐行为,备遭当权者忌恨,屡遭地方当局和北京警方的截访;2005年,曾因其实名举报当地台云高速违法改道,造成600亩山林被毁,损失上亿元及碾压人命一案,遂被地方当局多次非法拘留、关押和软禁,其财物、上访材料和身份证等多次遭抢;20091016日,曾因持续上访,被缙云县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且在看守所被超期拘押354天,异地拘押194天;2010年,因其再次上访北京,被地方当局从北京抓回,之后又被以”参与邪教”为罪由处以劳动教养2年。获释后,20146月,因再度到北京香山上访,被北京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随后又被当地截访人员直接从拘留所遣返原籍,被缙云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迅速刑事拘留和批捕,并关押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看守所;20151月,其被丽水市缙云县法院以同罪名枉法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据悉,之前何时何罪被刑拘、批捕,其家人均不知晓。

2、孙德胜:1981124日出生,湖北省黄冈市人,著名人权捍卫者。2013813日与郭飞雄同时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二人同案。2013911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天和区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31016日被批捕,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23个多月。20151127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26/判刑2年,5人:李乃堂、纪家碧、程洁、黄秋锐、李嘉桃

1、李乃堂:出生年月不详,陕西籍人,原参加襄渝铁路建设的三线学连兵、14 25809部队学兵17连的九班长,陕西知名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于1970年代初随两万多名年仅有十六七岁的同龄人一起被政府应招,前往西安康秦巴山区参加襄渝铁路建设;由于当时修路工作十分危险繁重,曾为此导致一百二十余人直接死亡、上千人伤残、数千人留有疾患后遗症或提早因病死亡,而当其退伍返乡时当局却仅给予极低的抚恤金或补助,根本不够弥补之后的生活所需;迫于生计,在现已年老体衰之时,以李乃堂为代表的数千名三线学连兵随多次前往陕西省政府门前集会上访,要求维权补偿;殊料历经两年多的拉锯式上访,不仅毫无果效,反因其积极参与维权,并代表三线学连兵向陕西省信访局表达合理诉求,遭到当局各个部门的维稳监控与打压。201361日,因其与多名三线学连兵在西安市内一间茶室聚会,遭到警方传唤48小时,后又被监视居住6个月;2014228日,再度因其上访维权,同时被当局猜疑有所谓“境外势力”参与控制三线学连兵维权,遂被西安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0144月,又被西安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 “非法聚会罪”正式批捕;20151110日,被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以同罪名秘密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不服,已提出上诉。目前被羁押于陕西省西安市看守所。

2纪家碧:出生日期不详,上海人权捍卫者,上海市人,原上海市浦东新区某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私房遭当局非法强拆,在长期抗争维权中,意识到还有许多像他一样需要维权的上访者,随开始关注并积极介入对弱势群体的民生维权问题;2015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21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0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3、程洁、4、黄秋锐、5、李嘉桃:广西柳州教案,2015128日程洁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2014623日,黄秋锐、李嘉桃、方斌被拘留,2015730日柳州市中院终审判决程洁、黄秋锐、李嘉桃有期徒刑2年,方斌19个月

27/判刑2年以下,11人:

孔令珍、方斌、傅志彬、叶晓峥、顾国平、沈玉青、朱贵芹、乐峰、廖信、廖达、谢云达

1孔令珍:1951125日出生上海人权捍卫者,1950年代出生,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静安区某社区居民,医疗事故受害者,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医疗事故而严重伤残,以致于长期体弱多病,生活濒危;其被迫做伤残鉴定以求生存,却遭遇公权力的违法裁决,即虽然其伤残程度被上海市司法局鉴定为三级伤残,却被上海市黄浦区法院枉法判决为六级伤残,其要求该法院拿出法律依据,反遭当局非法动用公权力的肆意打压;其被迫维权抗争,在长期维权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公遭遇与广大维权群体呐喊、诉求的息息相关性,遂开始关注和参与当地许多维权群体的呼吁声援活动中;2015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215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11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其案件在上海市黄埔区法院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10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

2、方斌:广西柳州教案,2014623日,方斌、黄秋锐、李嘉桃被拘留,2015730日柳州市中院终审判决方斌19个月,程洁、黄秋锐、李嘉桃有期徒刑2年,

3傅志彬:江西南昌人,1964年出生,北京欧仕影视公司总经理、制片人。1985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哲学系。从2009年开始,研究写作了《洗脑的历史》,在台湾出版,此书引起当局强烈不满。2014910日,其在自驾前往重庆与书友聚会途中突然失联;930日,获悉其已被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412月,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罪名是“在台湾出书《洗脑的历史》,并以‘淘宝’等方式销售1000多本,营销额9万多元人民币”。羁押于江西省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已开庭待判决。2015124日宣判结果:判刑1年零8个月,罚金15万。

4叶晓峥:19711110日出生,网名“湖面一舟”,广东省籍人,曾任职广东省惠州市某高校行政人员,网络编辑,维权公民,大陆首名香港占领运动支持者,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1212日,被广东省惠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117日,被惠州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5618日,其案件被起诉至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指控其在网上制造“虚假信息”,“煽动2014920日博罗县反建垃圾场游行”,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2015723日,其案件开庭审理未判。20151229日此案再次在惠州惠城区法院开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决其18个月监禁。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惠州市看守所。

5、顾国平:195747日出生,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三泾北宅336号居民,维权公民,民间法律工作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1年,因所属私房遭上海市政府无任何手续的非法强拆,且强拆补偿极其不公,其多次信访、控诉无果,随被迫于2003年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竟又被该法院枉法判决,把属于他的3张产权证判成2张;后通过不断维权,其成长为一名民间法律工作者,不仅多次到北京上访,还积极为上海、北京、吉林等地维权访民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并因长期在网上撰文,批评和举报上海高层的腐败问题,从而屡遭当局抓捕、打压;2013年,曾因在上海多次为遭腐败官员侵权和迫害的冤民上法律课,讲解《行政诉讼法》,鼓励民众要依法维权、智慧维权,而遭到当局的恶意干扰和破坏;20151月,曾因与纪家碧等多名上海维权访民在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而再遭上海当局的打击和报复;2015215日—16日,被上海市浦长宁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拘,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0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
   
6玉青(女):出生年月不详,上海人权捍卫者,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静安区东八块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房屋被政府强拆,其丈夫被害死,其被迫采取非常行为,胸前佩挂冤死丈夫的遗像向政府讨说法;然上访10年,历经辛苦而无果,遂意识到关注更多民生维权问题、并合法持续维权抗争的必要性;2015216日,被上海市浦静安区警方突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拘,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0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

7朱贵芹:辽宁省人权捍卫者,“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中国在押维权者。自2003年以来,因其兄朱传清为解决家庭困难上访,遭当局陷害,被劳教16个月,期间遭狱警酷刑造成精神癫痫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其与全家兄妹6人随走上替兄维权上访之路,其中,因此6个兄妹中竟有5人被当局枉法劳动教养,2个兄姊被含冤致死,1个弟弟因牢狱之灾而被迫害成精神病,其亦屡遭当局疯狂打击;2004年,因其上访维权而被当局劳动教养3年,并被关押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备受酷刑折磨;2009527日,因其是“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并与数十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前声援抗议,其被北京当局再次劳动教养1年;2013315日,曾因中共两会召开,而遭截访和被电棍击、被踢折六根肋骨;2013518日—201435日,遭北京市西城区警方先后训诫14次;201411日—201435日,遭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警方行政拘留4次;201536日,曾被北京市警方送至久敬庄黑监狱关押,后又被辽宁省抚顺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在辽宁省顺市监所管理支队第一看守所;2015316日,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5914日,其案在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法院开庭审理;20151022日,被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目前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

8乐峰:上海人权捍卫者,出生年月不详,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静安区某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私房遭遇当局非法强拆,在长期抗争维权中,认识到所遇不公遭遇不只是一己私事,而是众多维权上访者共同的境遇经历,遂开始积极介入上海市诸多需要帮助的维权群体的民生问题;2015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21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0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3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

9、廖信、10、廖达:20141028日,广西武宣县警察到波耀村抓捕多名访民,廖信、廖达得知后带领村民前往武宣县政府抗议要求放人,1029日廖信、廖达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拘留15日,116日转为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而刑事拘留,20151029日廖信、廖达被判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刑13个月。

11谢云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因房屋遭遇强拆,2006年开始上访维权,遭遇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十次行政拘留的处罚。201410月份,谢云达在北京要求十八大四中全会关注民生而失联。一个月后谢云达的妻子收到拘留通知书,才知道谢云达于2014112日已被构陷“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判刑12个月。目前被羁押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一看守所。

28/刑期不明,3人:
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张昆。

1阿可拜尔•伊明:1981113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人,维族名Akbar Imin,著名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前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员工,原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职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6月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维吾尔族和其他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曾于20066月任职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多项事物,如北京维族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含艾滋病防治、肝炎防治和结核病防治),与北京维族人各个社群及其自创的网站加强联络,并借此发布艾滋病预防的知识、政策等相关信息;曾积极撰写文章以期消除中国大陆民众对维族流动人口的污名和歧视,呼吁各民族之间加强交流团结,摒弃偏见,消除歧视,呼吁维族未成年人接受系统的教育,救助困难维族个体等;曾于200912月任职于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北京至新疆地区维族流动人口的减低毒品伤害等工作。2014115日,其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中共当局以“危害分裂国家”罪由拘捕,其与另外6位伊力哈木的学生亦因此而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同期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由抓捕、刑拘;此事很快引起社会各界巨大震动与关注;20141125日,该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 12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有期徒刑,具体刑期不明。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缺详。

2、穆塔力浦•伊明:198812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人,维吾尔族名Mtuellip  Imin,原中央民族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社会学在读硕士留学生,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8年在中央民族大学攻读英语翻译专业,20126月毕业后又成功申请到土耳其国家奖学金项目(Turkish Scholarships),遂于201210月前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留学,攻读土耳其语(第一年)和社会学硕士(后两年);20137月初回国度假;但当其于715日再度前往土耳其继续求学时,在北京首都机场遭到警方拦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非法关押79天,并被胁迫强行修改口供,否则会被“依法判刑13年”;2013101日获释后,其计算机、电话、护照及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仍被新疆警方扣留,致使根本其无法离境求学;无奈之下,其多次上网维权,并举牌要求新疆警方归还所扣之物,且能准予出境继续留学。2014115日,其在中央民族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新疆警方拘捕,其亦于当日被新疆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警方从家中带走,被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事拘留;2014220日,因其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而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141125日,其案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 12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不明。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3、张昆:出生日期不详,江苏省徐州市人,“90后”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其主张民主宪政,曾多次积极参与新公民运动,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并在各地举牌收集相关签名,曾赶赴现场围观和声援《南方周末》“新年献辞事件”、前往黑龙江省鸡西市声援营救维权律师唐吉田、到河南省南乐市声援南乐教案的张少杰牧师家属及律师等,被当局多次打压和威胁报复;20131月,曾因与珠海市作家阮云华等人发起 “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公民之旅”行动,所到之处皆引人注目,故而被当局秘密关押在徐州市看守所2个月,其间遭多次殴打和酷刑虐待;2014224日,因其继续街头民主活动,再度被当地警方抓走,并被关进精神病院,至同年3月中旬才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1年。20145月,因其在“六四”前夕参与街头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随于524日被徐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于江苏省徐州看守所;2014618日,被徐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据悉其或已被判刑,因其父母家人受到当局压力而不敢将消息发布,故而消息缺详。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结束语:

本报告是一份月度动态报告,这是第二期。鉴于工作量大,信息收集和核实难度以及置身大陆信息编撰者风险性都较大,所以本期内容若有遗漏,实属难免,承望各地人权捍卫者积极予以补充,并将符合本报告标准而未纳入本期报告内容的最新信息提供给我们,以便使下期报告内容更加翔实、完善。

维权网联系方法:wqw2011@gmail.com

20151231

附录:获释4人简历(周勇军、刘地伟、李颂明、浦志强)

1、周勇军:1967916日出生,四川省蓬溪县人,八九民运北京高校学生对话代表团团长,中国在押政治犯。曾经参与1989年北京的学生运动,421日,与郭海峰、张智勇跪于人民大会堂门前,试图递交请愿书;428日,任北京“高自联”推主席;5月,担任北京高校学生对话代表团团长,后又与韩东方、赵品潞等人组织工人参与运动;六四事件后被北京警方逮捕,19911月获释;1993年被迫流亡美国;199812月,因返回中国大陆又次被捕,并被以“偷越国境罪”判处劳动教养3年;20089月,试图从香港的罗湖进入中国大陆时再次被捕,并于20095月转送至四川遂宁;2010115日,被四川省遂宁射洪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八万元人民币。现在四川省崇州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遭到酷刑殴打。

2刘地伟:河南省郑州市人,强拆上访维权者。曾因自家房屋惨遭强拆,政府补偿又极为不公,其投诉无门,被迫走上漫长而艰难的维权之路;之后又因积极协助民间知名维权代表贾灵敏四处普法维权,随遭致当局忌恨和仇视;201457日—8日,刘地伟与贾灵敏一起被当地警方以 “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14530日,又被郑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荥阳市看守所;据悉,关押期间,其姓名被警方偷改为 “汪伟”,以致亲朋好友长期无法获其下落。2015115日,此案在河南巩义法院开庭,刘地伟获刑16个月。刑满日2015117日。

3、李颂明:1974528日出生,湖南省长沙县人,长沙市开福区兴联村村民,湖南警方“1104”项目中的维权当事人,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6年以来,因当地政府对其居住土地进行商业开发,故而在既无征地批文,又未征得全体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将集体土地强行征收,遂遭到包括其在内的全体村民的坚决反对,但其住宅最终仍被强拆;为了捍卫合法权益,其夫妇二人及其他村民多次上访维权,均无果效;其妻李香还遭到当局的数次打压、拘留和非法拘禁;2012113日—4日,其妻李香等多人在北京期间,再次被警方以到京上访为由截访绑架,途中访民吴莎突发疾病需要急救,却遭警方拒绝;被绑架的访民亲友前来拦车救人,事后这些亲友竟被长沙警方立项目追究,遭到集体拘捕,人称“1104”项目。2012115日,因拦车救人事件,其被长沙地方警方闯入家中强行架走,次日被警方冠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2012127日,被警方正式逮捕;2014626日,被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据悉,其先后被关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关押期间,曾因向狱警反映看守所吃不饱、伙食差等问题,被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管教领导周佳扇耳光、踢胸口、将脚踩在其脖子上,并对其强行戴脚镣。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缺详。刑满日2015114日。

4、浦志强:1965117日出生,河北省唐山市滦县人,法学硕士,著名人权律师。201453日,因与十数位各界知名人士召开“2014北京六四纪念研究会”,从而遭到当局的传唤和抄家,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613日,被北京市当局进一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正式批捕; 20141113日,其案被以“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四样罪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至2015515日,又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更改罪名,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两项罪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被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据悉,其在狱中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多种疾病,且在看守所最初的前三个月期间遭到非人待遇,几乎每天被提审,每次长达十余个小时,曾出现呕吐、昏厥,双腿一度浮肿至膝盖,身体状况令人堪忧。20151214日浦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1222日宣判,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现在已经获释。



伍立娟:2015年,多灾多难一年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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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立娟

明天就是元旦,2015年即将结束,在这紧张的2015年里发生了很多奇葩的事。

2015年开春就是云南歹徒在火车站无辜砍杀老百姓,随后全国多次发生砍杀事件造成人心惶惶;接下来全国爆炸连连,我们没有死在战火下,却死在安全隐患的人祸中;最惨的天津大爆炸,当局至今没有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交代;再就是黑龙江徐纯合遭枪杀案,警察随意开枪引起老百姓恐慌,徐纯合的无辜死亡引起访民与正义律师的介入,流出的现场视频让真相大白后,当局却在全国范围内大肆抓铺律师几百人,至今仍有人关押中也不给一个说法;年终了,就是深圳垮塌事故,造成如此惨状死亡人数目前不清,房子瞬间倒塌,工厂瞬间没有了那么多人失联,其结果就是自杀了一位领导同志,这算是给老百姓的交代还是谢罪?还是想掩盖什么幕后的东西?

临近年关,广东广州、佛山两地多名关注劳工权益的公益机构工作者及志愿者超过25人被警方带走,番禺打工族服务部负责人曾飞洋,工作人员朱小梅,前员工孟晗,海哥劳工服务部支援者邓小明,劳工服务者互助小组负责人彭家勇均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拘留于广州第一看守所,番禺打工族前员工汤建失踪至今,当事人代理律师在过去20多天内多次到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截至今日2015年最后一天仍无一人被批准会见,全国各地律师联合60多人为打工族服务部义工代理,抓捕打工族工作人员引起海内外人士与官员及海外NGO呼吁、谴责中共当局,要求立即释放被抓的捍卫劳工权益的志工。

几乎被遗忘的是半年前(201561日)“东方之星”客轮翻船事件,一轮客船由南京开往重庆,在经过湖北荆州监利县长江大马洲水道时翻船,船上454人只有12个人生还。死亡442人重大事件,经过半年时间的调查,当局于20151230号晚上才给一个调查结果,其结果认定为“东方之星”是一起由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起……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导致的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这算是官方对老百姓的年终总结吗?

接下来总结一下湖北省今年发生的事件。湖北当局今年大量抓铺访民、维权人士、及不同政见者,其中中国人权观察主席秦永敏已经失联一年,刘兴联被以“煽颠”抓铺,还有维权人士王芳、尹旭安等众多维权人士失去了自由。最吸引眼球的是,湖北武汉桥口区16位遭到强拆的维权抗议者直接到了北京京西宾馆中央最高领导开会的地方集体自焚事件,造成4人重伤6人轻伤!据说,曾经在“两会”会场抢夺记者录音笔的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发出精彩指示,下令全部抓铺现场所有参入者,并对目击者强制搜身,对手机相机等拍照工具进行没收和技术处理,很多路人的手机都被暂时没收进行了“技术处理”。湖北抓人,倒是符合封疆大吏李鸿忠要面子的个性,当然也充分体现了人治特色。

接下来说说潜江的事。最近潜江市发生很多突发事件,不是维权访民的事,是官员的事,潜江有几个乡镇农场的领导被处理,最近潜江市政府已经有几位领导被谈话,已经可以确认有一位公安局的领导被双规,还有几位未知是“双规”或者仅是“协助调查”阶段,已经在地方媒体上好几天不露面了,现在潜江市各机关领导人人感到危机。可能是中纪委在湖北潜江市与潜江市江汉油田进行巡视,时不时听到爆出油田XX领导又被出事等“谣言”。

潜江几个乡镇发生的占地过程中存在很大的猫腻,潜江农民张玉环,董家培等很多失地农民维权至今没有得到补偿,习老大都知道占地是最肥的“油水”,财政GDP的虚胖全靠占地获得。懂家培为村民集体利益到北京维权,被潜江市政府雇佣的社会人员打伤造成眼睛一只眼01的视力,另一只眼也只有02的视力,几乎是双目失明状态。张玉环为集体被占土地多北京维权,多次被政府拦截。整个潜江市维稳工作是不择手段的打压与报复,今年累计拘留人数据不完全统计达上百次,这还不算关押小旅馆式的黑监狱的数字。

潜江市最(伟大)的事件是访民在信访局长办公室被打伤,访民在市政府门口多次被不明身份的人与工作人员殴打,被殴打过的访民有:杨玉兰多次被打,廖梅枝与杨春光老俩口都是60多岁的人了多次被殴打,其中廖梅枝还被关精神病医院一年多,“9.3”阅兵从北京接回来问题不解决,反而在政府门口被打伤,至今还在医院住院已经几个月了,都是老两口自己掏钱找人陪护。盲人关贤章与老婆肖伍艾多次遭暴打关押黑监狱小旅馆。“9.3”阅兵潜江访民几乎“全军覆没”都被抓回被非法拘留,至今还有一位访民帅仁兵被批准逮捕,这就是潜江政府的所作所为。

最后说说我自己的遭遇,我因工商银行非法解雇而维权已有十一年,经历了被拘留、被劳教等一个中国访民必然拥有的被欺压资本,今年潜江市政府别出心裁,雇佣社会人员用502胶水堵我的门,把通往家里的户外网线剪断,被砸窗户至今窗户还是破的无人过问,向热衷于维稳的公安报案,潜江市江汉油田五七派出所至今没有结果。

昨天我去潜江市找中纪委巡视组,发现巡视组依旧象白色恐怖下的地下工作者。没有找到巡视组,却在市政府信访办找到信访局局长王舒伟,我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希望潜江市政府以后不要做以上违法行为,不能殴打访民,不要雇佣社会人员殴打访民,要求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帅仁兵,解决银行维权癌症患者潘向荣的医疗费用。

我每次去潜江市政府,基本都是行使监督权利,尽我所能阻止他们的违法行为。在受害者的维权是政府的维稳较量中,已经维出了一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的产业链,就笔者维权11年,据说银行花了上千万!一个小小的劳动合同官司,历经11年没有结果,再想想强占农民土地的案情,利益肯定比我这案情大很多很多,可想政府官员从开发商那里拿了多少好处?这一切都是事实,希望中纪委能够严查严惩。

在即将结束的2015年里,感谢众多媒体关注访民维权,感谢各媒体关注四大银行的集体维权,感谢维权网,权利运动网,民生观察网,博讯网,中国玫瑰网(注册中),六四天网网,尤其感谢的是自由媒体人权利运动网负责人、高位截瘫的胡军,他被新疆当局断网一年多,在严峻的环境中敢于关注访民。感谢自由亚洲电台、香港明报、美国纽约时报、以及新唐人等全球中文媒体,尤其感谢亚洲自由台记者乔龙及他的同事,感谢您们所有媒体这几年对四大银行维权的关注报道,您们的关注呼吁才引起当局高层对大型维权的关注,您们的报道与呼吁才使当局高层才知道我们维权多难,弱势群体最需要您们这样正义公平的报道记者,希望您们在新的一年里一如既往的关注我们所有的维权群体与维权访民,以促进中国的法制与人权进步。最后希望您们关注呼吁被抓的律师,希望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异议人士,维权的访民等等都可以回家过年。

2016马上就来临了,希望在新的一年里人民不在恐慌中生活,也不再在爆炸与垮塌中逃生,希望帮凶的枪能对人民抬高一厘米!民主是不可阻挡的步伐,法制与法治也不会一直被笼罩在体制性“雾霾”中。

(张健编辑整理)

夜尽天明终有时───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2016年新年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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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序更迭,天道不灭。晨曦冲决暗夜,我们一起迎来了崭新而充满希望的2016年。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在此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新年祝福!

2015年,是人祸频发的一年,长江沉船、天津爆炸、深圳滑坡等事故次第发生,而真相被掩盖在权力的雾霾之中,形成深不可测的人权黑洞;2015年,亦是公民维权风起云涌的一年,庆安公民围观、广东工人维权自不必说,而抵制污染企业落地的市民游行请愿更是此起彼伏,见证着日益觉醒的公民权利意识对公权力无度扩张的决绝抗争;

2015年,也是当局的维稳机制歇斯底里运行的一年:始于七月,以所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迫失踪,以所谓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剥夺当事人和律师一切权利,以央视官媒的所谓记者的独家报道未审先判极尽污名,对全国数十名人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实施抓捕,对超过300名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恐吓性传唤、约谈,一场针对人权捍卫者,尤其是人权律师的“七九逆流”,来势凶猛,其焰正烈,中国人权律师团成员李和平、王宇、王全璋、谢燕益、隋牧青、谢阳、李春富、刘四新至今下落不明,这是对“依法治国”和人权入宪在现实层面的羞辱,是对社会进步的粗暴反动。

2015年,是人权律师们最困难的一年:身边朋友不时入狱,唇亡齿寒的恐惧无处不在,当局的挤压日益逼仄。但机遇总是伴随挑战存在,人权律师历经强压而岿然不动,仍然勇敢地站在维护人权与法治的最前沿!

作为人权律师,我们认为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享有生命、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免于恐惧的权利,这些权利也是《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性文件所明确倡导和保障的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作为对这片土地和生活在其上的同胞怀有深厚感情且已经不习惯匍匐下跪的公民,我们无法假装无视人权被恣意践踏的事实。 我们没有免于恐惧的自由,但我们与恐惧斗争,我们在恐惧中前行——为那些因践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被指控、被失踪的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声援辩护;为那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受到侵犯者发声辩护;为每一个人普遍无差别的人权发声辩护。这也是在为我们自己辩护,为我们的同道辩护,为我们的亲人辩护,为吾国吾民辩护,为人权辩护,为正义辩护,更为这个国家的未来而辩护!

作为人权律师,我们不会满足于以智者姿态冷眼沧桑变化,抑或以良善者姿态唏嘘悲叹抛洒廉价同情,我们是弘扬人权价值的理想主义者,我们也是捍卫人权的法律行动者,我们必须站出来,告诉似乎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权力巨兽:人权是普世价值,适用于一切人类社会,当历史继续前进时,时间在我们这一边!

是的,时间在我们这一边!100年前就建立亚洲第一个共和国的中国人民,不能在民主法治浩浩荡荡的世界潮流里,还假装知足地听任少数几个人摸着石头而裹足不前。近30年前,同根同源的台湾解除戒严走向宪政民主,并即将在2016年的第一个月,迎来其第六次领导人全民直选。放眼全球,民主化浪潮正在冲垮专制的堤岸,中国没有理由置身潮外。科技的进步,将加速抚平人类之间因为国籍、种族、性别、语言、地域而历史形成的人权差异。人权得保障的美丽中国需要我们每一双手相互紧握的努力。我们坚信,历史会在人民的智慧和决心的推动之下滚滚向前。在这个巨变时代的前夜,我们,不做一个旁观者!

不做旁观者,是基于我们对“人权律师”捍卫人权、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自我定位和我们对法治终将战胜并超越强权专制的信念的坚守;不做旁观者,还因为我们深切感受到这片苦难深重的土地上人的权利亟需捍卫、人的价值急待弘扬。经历过恐惧,才知道免于恐惧的自由之可贵,在恐惧中前行,才会有超越恐惧的心灵提升。

霾浓夜深,天明有时。让我们微笑着迎接那美好的黎明时刻,拥抱那些历经苦难重获自由的同道,追寻一个崭新的未来!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
201611

1:中国人权律师团简介
中国人权律师团成立于2013913日,是一个开放性的律师协作平台。中国人权律师团成立以来,通过发起联合声明、介入人权案件或事件等方式为保障人权、推进法治进行了诸多努力。认同人权理念、愿意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的中国律师均可通过人权律师团任一成员声明加入。推进法治和捍卫人权是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不懈的追求。期待与您携手同行! 

联系人(以姓氏拼音为序):
常伯阳 18837183338
刘士辉 18516638964
蔺其磊 18639228639
唐吉田 13161302848
余文生 13910033651

2: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名单300
(以姓氏拼音为序)
       湖南律师       蔡吉新    贵州律师
蔡木荣   北京律师               广东律师
       云南律师       常伯阳    河南律师
常玮平   陕西律师               青海律师
       湖南律师        陈建刚   北京律师

陈金华    湖南律师       陈金石   湖南律师
陈进学    广东律师       陈科云   广东律师
陈李烨    浙江律师       陈南石   湖南律师
陈树庆    浙江律师       陈武权   广东律师
陈以轩    湖南律师       陈永苗  北京律师

陈智勇    北京律师       程为善   江苏律师
储玉昆    北京律师       楚慧斌   河南律师
崔立凤    黑龙江律师          山东律师
邓树林    广东律师       丁锡奎   北京律师
董前勇    北京律师        董志远   河北律师

杜国风    贵州律师        范标文   广东律师
方超波    广西律师              福建律师
        云南律师        冯明伟  上海律师
冯祥国    广东律师        冯延强  山东律师
付永刚    山东律师        干卫东  新疆律师

高承才    河南律师       葛文秀   广东律师
葛永喜    广东律师              北京律师
郭冬冬    陕西律师       郭海跃   北京律师
郭金福    四川律师       郭莲辉   江西律师
郭敏华    广西律师       郭新嵘   北京律师

郭雄伟    湖南律师     郭振兴   黑龙江律师
韩国权   上海律师      韩庆芳    河北律师
韩志广   北京律师              重庆律师
贺少林   北京律师      候领献  黑龙江律师
胡端英   广东律师      胡贵云    北京律师

胡林政   湖南律师               四川律师
黄朝晖   广西律师       黄汉中    北京律师
黄可忠   广西律师       黄思敏     湖北律师
黄溢智   北京律师       黄志强     浙江律师
姬来松   河南律师       纪中久     浙江律师

简益平   江西律师               广东律师
蒋永继   甘肃律师      蒋援民     广东律师
金光鸿   北京律师      兰志学     北京律师
黎文志   湖北律师      黎雄兵     北京律师
李春富   北京律师      李大伟  甘肃法律人

李方平   北京律师       李贵生   贵州律师
李国蓓   北京律师       李和平   北京律师
李静林   北京律师       李浚泉   辽宁律师
李启珍   上海律师       李如玉   江苏法博
李苏滨   北京律师       李天天   上海律师

李威达   河北律师      李向阳  山东法律人
李新民   江苏律师      李叶宏   陕西律师
李永恒   山东律师       李玉真  山东律师
李昱函   北京律师       李长明   北京律师
李长青   北京律师       李志勇   广东律师

李仲伟   山东律师        梁承勇   广西律师
梁澜馨   河北律师        梁小军   北京律师
梁秀波   河南律师               福州律师
蔺其磊   北京律师               广东律师
       广东律师               北京律师

        湖南律师               北京律师
        河南律师              湖南律师
        山东律师              北京律师
刘傲霜    湖南律师        刘金滨   山东律师
刘金湘    山东律师        刘连贺 天津律师

刘凌龙    湖南律师        刘荣生  山东律师
刘士辉    广东律师         刘书庆  山东律师
刘四新   湖北刑法博士  刘卫国  山东律师
刘英杰   北京律师          刘正清 广东律师
刘志强   陕西律师              霖 湖南律师

龙元富   广东律师         卢京美   湖南律师
卢思位   四川律师         卢廷阁   河北律师
陆智敏   北京律师         路国正   山东律师
       湖南法律人      罗立志 湖南律师
吕方芝   湖南律师                天津律师

马革联   湖南律师        马连顺   河南律师
幺民富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莫宏洛   河南律师               湖南律师
潘嘉伟   香港法博               广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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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律师               上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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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刚    江苏律师       石伏龙   湖南律师

石永胜      河北律师     舒向新   山东律师
司徒一平  山东律师     宋玉生   北京律师
苏士轩      辽宁律师     方超波   广西律师
隋牧青      广东律师     孙延玉   河南律师
覃臣寿      广西律师     覃具款   广东律师

覃永沛   广西律师     唐红新   北京律师
唐吉田   北京律师     唐荆陵   广东律师
唐天昊   重庆律师    陶双文 湖北法学教师
       北京学者            湖南律师
童朝平   北京律师    万克瑞    山东律师

      浙江律师             北京律师
      北京律师              河南律师
      北京律师              浙江律师
王必君  广东律师       王炳华    广东律师
王朝峄   贵州律师      王光琦   北京律师

王海帆   云南律师       王海军   湖南律师
王龙德   云南律师       王清鹏   河北律师
王秋实   黑龙江律师   王全平   广东律师
王全璋   北京律师       王胜生   广东律师
王卫华   上海律师       王学明   山东律师

王雅军    北京律师      王振江  山东律师
王宗跃    贵州律师      韦良月 黑龙江律师
魏巧灵    湖北律师       魏旭兰  湖南律师
魏友援    江西律师       温海波   北京律师
文东海    湖南律师       文铁军   湖南律师

闻 宇   广东律师      邬宏威 北京律师
吴 晖   广西律师      吴 坤  云南律师
吴春明  江苏律师      吴国公 广东律师
吴继寿  河南律师      吴魁明 广东律师
吴良述  广西律师      吴明智 广西律师

吴少博  北京律师      吴镇琦 广东律师
李金星  山东律师      袭祥栋 山东律师
夏 钧   广东律师      肖芳华 广东律师
肖国珍  北京律师      萧云阳 贵州律师
谢 阳   湖南律师      熊冬梅 山东律师

徐 灿   北京律师      徐 涛 湖北律师
徐 忠   山东律师      徐红卫 山东律师
徐向辉  广东律师      许付桂 山东律师
许桂娟  山东律师      薛荣民 上海律师
阎安乐  河南律师      燕旺利 湖南律师

杨 洪   黑龙江律师     杨 旭 广东律师
杨 璇   湖南律师      王先平 新疆律师
杨慧文  北京律师      杨名跨 云南律师
杨在新  广西律师      姚 蓓 上海律师
游飞翥  重庆律师      于 全 四川律师

余文生  北京律师      虞仕俊 江苏律师
袁显臣  黑龙江法律人    袁艳红 山东律师
岳金福  山东律师      张 国 湖南律师
张 海   青岛律师      张 京 云南律师
张 军   湖北律师      张 凯 山东律师

张 磊   北京律师      张 仁 北京律师
张 颖   四川律师      张成茂 北京律师
张传利  北京律师      张鉴康 陕西律师
张锦宏  河南律师      张俊杰 河南律师
张科科  湖北律师      张庭源 重庆律师

张维玉  山东律师      张雯凤 黑龙江律师
张潇丹  湖北律师      张新年 北京律师
张燕生  北京律师      张玉娟 湖南律师
张赞宁  江西律师      张重实 湖南律师
赵 虎   河北律师      赵福兴 贵州律师

赵国君  北京学者      赵和绪 山东律师
赵青山  四川律师      赵文勇 贵州律师
赵永林  山东律师      郑 湘 山东律师
郑恩宠  上海律师      郑卫平 浙江律师
钟锦化  上海律师      周后有 湖南律师

周建平  江苏律师      周立新 北京律师
周世敏  江西律师      周玉洁 吉林律师
朱 宝   黑龙江律师     朱 宁 四川律师
朱应明  江苏律师      庄道鹤 浙江法学教师
邹丽惠  福建律师      林礼国 福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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