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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日维权公民张昆被警方砸门带走 被关天津市看守所的赵威代理律师就辩护资格与办案警方起争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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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3日星期:本网获悉,据徐州维权公民张昆的朋友@四担谷来电称,今天(6月3日凌晨张昆被一群警方砸门带走而失踪

@四担谷说,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张昆9点多来我这上网,刚房东带着一群人砸门把他带走了。他啥都没带,只穿了短裤短袖,钱包和手机登都留我这了。这群人只把我的手机电池走了走之前他们解了问我的绑带。还好我有备用电池。我问张昆去哪儿,他们也不说。

@四担谷还说,这群人中有穿制服的,估计有广州市天河区的民警,但没有出示证件,就把和张昆控制了,然后张昆被带走防止他进一步消息就@四担谷手机电池走。

今日同期,任全牛律师来电称,其和严律师正在天津市看守所为会见“709律师大逮捕”中的赵威而和办案警方据理力争。

任全牛律师说:刚跟李斌天津市看守所709律师案主要办案警方负责人激烈争执了我的辩护资格问题说解除代理律师的书面材料已经让赵威母亲看了,且赵威母亲已经见过另行委托的律师,并称要我向赵威母亲要解除证明!

我说依法时办案单位转交赵威解除的证明,或安排我会见核实!他就回复称,上次我就答复你了我说我为什么相信你说的是真就称你来找我干什么?!我说我来是要见办案人没说找你,你出来干什么?!后来一同来的严律师拿出赵威自己签名的委托书他愣了!说要核实赵威认不认识严律师签字是不是真实的。

至此,我们还在大厅等待。刚接待我们时,也是在大厅李斌刚告知我们办案人不在让我们不要等了。我们准备下午去检察院二分院!


附:张昆、赵威的简介(源于“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张昆(CPPC编号:00259):1987年9月27日出生,江苏省徐州市人,“90后”新公民运动参与者,维权公民,中国曾押维权人士。

因其主张民主宪政,曾多次积极参与新公民运动,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并在各地举牌收集相关签名,曾赶赴现场围观和声援《南方周末》“新年献辞事件”、前往黑龙江省鸡西市声援营救维权律师唐吉田、到河南省南乐市声援南乐教案的张少杰牧师家属及律师等,被当局多次打压和威胁报复;2013年1月,曾因与珠海市作家阮云华等人发起 “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公民之旅”行动,所到之处皆引人注目,故而被当局秘密关押在徐州市看守所2个月,其间遭多次殴打和酷刑虐待;2014年2月24日,因其继续街头民主活动,再度被当地警方抓走,并被关进精神病院,至同年3月中旬才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1年;2014年5月,因其在“六四”前夕参与街头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随于5月24日被徐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于江苏省徐州看守所;2014年6月18日,被徐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15年4月7日,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6年4月8日,刑满释放。此前在江苏省徐州市彭城监狱服刑。

赵威(女)(CPPC编号:00288):1991年出生,福建省人,网名“考拉”,原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协助维权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在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担当知名律师李和平的助理,曾多次参与公益诉讼,尤其是热心服务于基层弱势群体和维权公民的法律咨询与救助等活动,遂遭遇当局的严历打击;2015年7月10日,在全国“7·09大逮捕”中被北京警方从住所强行带走,后被天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9月22日获悉,其被天津市河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裁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要求会见,一直遭拒;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天津市河西区浯水道与洞庭路交口,邮编300222)。


















唐袁王煽颠案上诉维持原判 广西国海所律师吴良述在法院立案竟遭法警殴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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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3日星期四:本网获悉,唐袁王煽颠案二审判决已于201661日下午有明确判决。王清营的辩护律师吴魁明收到广东省高等法院的电话,说判决已下,询问判决书想邮寄到律师事务所还是想要亲自到法院领取。律师及家属最终在昨日收到判决书,证实判决已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为终审判决。(案件参考号:粤邢终619号)

据悉,唐袁王三人均是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其中唐荆陵之前是广东知名的人权律师,为中国的维权事业做出过积极尝试和努力。2016129日,唐袁王煽颠案一审时,唐荆陵曾被廣東省廣州市中級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有期徒刑5年,袁朝阳(化名袁新亭)被判有期徒刑36个月,王清营被判有期徒刑26个月。

而另一则消息是,覃臣寿律师紧急来电称:今天63早上广西国海所律师吴良述在青秀法院立案时竟遭该院法警殴打目前吴律师被法警控制,不得接听手机。而与此同时,覃臣寿、罗世宏、石民权律师被法院挡在门口。据说,律协维权委的人已经进去了。

司法部门知法犯法,对待依法办案律师动辄就大打出手,使得律师毫无尊严可言,毫无安全保障可依,这在一个努力维护法律尊严形象和法制规则的国度里,实在令人汗颜!希望对此事件能给个公正的评判,并得到令人心服口服的合理解决!








关注:北京人权捍卫者张德利被顺义公安分局、仁和派出所抓走至今未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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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3日星期四:本网获悉,原属北京维权访民张淑凤称,2016年6月2日,其丈夫北京人权捍卫者张德利(北京市顺义区人中南海上访,晚上9点37分被北京市顺义分局、仁和派出所副所长于长江抓回到仁和派出所,不让喝水、不让吃饭就这么恶治一个被人殴打残疾的老人,并4个保安看着张德利。

张淑凤还说,早在2015年的9.3阅兵,人权捍卫者张德利去老家扎针灸,结果被顺义公安分局、仁和派出所无辜抓回刑拘一个月在顺义看守所里,他受尽了虐待和折磨简直是不把他当人看,抢走他的双拐,让他在地上爬着,太没人性了2015年的五中全会期间,张德利去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在信访门口又被顺义分局、仁和派出所抓回,刑拘一个月,这次未给刑拘通知书但却在看守所释放时给了一张释放证明书至此,他已经被刑事拘留2次,行政拘留16次。

昨天晚上张德利被顺义分局、仁和派出所副所长于长江抓回到顺义仁和派出所,至今毫无任何法律手续顺义公安分局、仁和派出所所长王忠诚、副所长于长江等人正打着执法的旗号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

针此,我强烈呼吁各界正义人士和媒体关注,谢谢!

张德利电话:13693279847
仁和派出所电话:69423472

张淑凤

2016年6月3日


附:张淑凤、张德利简介

张淑凤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被强拆难民,官员在征收补偿上的任性,以及非法强拆后解决问题的无信,再加上践踏人权的维稳,她被迫远走他乡——泰国。丈夫张德利昨天3月22日去中南海上访,被跟踪他的痞流氓死亡威胁,放出狠话“你再去中南海,我们就弄死你丫应的。”

张德利系张淑凤的丈夫。因妻子维权抗拆迁,后被迫远走泰国避难,他就接续维权抗争。他去中南海找习近平主席反映,因他被人故意殴打致残,凶手的哥哥是顺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闫志刚,可谓官官相护,并不惜一切手段迫害张德利一家多次给非法拘禁、拘留,枉法被劳教两次。在2013年11月25日,又被非法暴力野蛮强拆,夫妻多次去中南海,张德利已被顺义公安分局非法拘留26次、刑拘2次而其妻张淑凤已被非法拘留9次。




关注:吴良述律师在法院办案遭法警殴打,差点就被“雷洋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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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3日星期四:本网获悉,张维玉律师转发自李方平律师和吴律师通话了解被殴情况。

原来青秀法院立案庭法官接收起诉材料后拒绝出具收据。吴律师与其交涉时,法官无端怀疑手机录音,要求检查。执业十几年的吴律师依法予以拒绝,法官于是就气急败坏马上呼叫法警(警号451183自称法警队教导员,另一警号450814)现场处置指令强制检查。

吴律师首先表明自己没有录音,如果要强制检查请出具合法手续并告知依据。为避免法警强抢,吴律师将手机放入右裤兜。但法警们还是无法无据的采取暴力抢夺方式袭击吴律师。众法警将吴律师摁在地上,脚踩胸膛殴打,导致裤腿被扯烂,手机被摔坏,衬衣被脚踩痕迹明显,全身多处受伤。吴律师说都喘不过气来,助理吓坏了。

对这种知法犯法,无法无天的行为,吴良述律师表示强烈的谴责!希望得到社会的关注!



166名上海46万“镇保”失地农民代表第22次来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所在地维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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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3日星期四:本网获悉,2016年5月31日上午8时许,上海市46万“镇保”失地农民的166名代表第22次来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所在地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 维权。

上海市江西中路209号,是上海市社会保障局的信访窗口,三年多来的答复始终停留在“在研究中”。而在2007年,失地农民代表在集访市社会保障局期间,得到的也是这个答复,十年过去了,今天还是如此。失地农民不仅要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究竟把国办发(2006)29号、国办发(2006)100号、国发(2006)31号、劳社部(2007)14号、劳社部(2007)31号《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置于何地?在对待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上,上海市政府另搞一套,把城镇社会保障拆分成“镇保”和“城保”二种体制,使列入“镇保”的失地农民陷入深重灾难之中,使“镇保”失地农民对上海市政府的决策“人民公仆”充满了怨恨情绪。这一切,究竟应谁来担责?很明显,“镇保”是那个历经三朝“不倒翁”的“上独”思维的产物,终有一天要清算的。

5月22日人民日报就发表了一篇文章《别拿走程序当借口》,“还需要走程序”。去有关部门办事,这样的回答屡见不鲜——遇事不办,“等等再看”,来回踢皮球“研究研究”,不少情况下走程序成了借口和托词,或拖延推诿,或不了了之,给人民群众增添了太多烦恼。

把失地农民办成“镇保”,这是上海特色,全国各地的被征地农民都办理了“城保”,或者农民土地参股进入了市场,而上海地区被征地农民,把农民户籍性质也转性为“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实质是“伪居民”。但上海市领导面皮厚,不怕丢脸、,掠夺性征地后给失地农民办一个“镇保”,把城镇社会保障拆分开来,降低了征地成本,对官商勾结掠夺土地留下了巨大空间,千方百计保护了官商利益,坑害了失地农民的利益。对老年农民还美其名为“尊老”,为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除了在上海,全世界都找不到如此下流的官员,自称为“人民公仆”,实际上是一帮霸占政府大楼、毫无道德底线的强盗流氓无懒,是一帮伪政府,做了婊子还要立贞洁牌坊。

5月31日当天,失地农民代表在社保局门口等领导出来接等,“维稳办”警察到了现场来“维稳”,警察不去正视探讨这“社会不稳定因素”是如何产生的?是谁制造了“社会不稳定”?说穿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何如此“牛”,“人民公仆”为何“吃人不吐骨头”?就是因为有“维稳办”警察保驾护航,以“暴力维稳”打压失地农民对社会不公而发出的呐喊,失地农民代表逼迫呼吁社会公平正义!逼迫去“上访”、 逼迫去“堵路”、在“堵路”的过程中,一位失地农民代表因悲伤过度突然晕倒在地。

失地农民代表气愤地说:“现在物价生活指数上涨,但养老金增资遥遥无期,没启动,“镇保”人员的医疗保险不管你是70岁还是100岁,还继续要自己缴纳医疗保险金,看病还得要转诊”。失地农民代表呼吁全社会关注上海市“镇保”失地农民的生存权。失地农民对“人民公仆”抱着能够解决问题的希望,但“人民公仆”如同冷血动物无动于衷,置之不理。

166名失地农民代表面对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第22次的不作为,又被逼走上了世博村路,封锁了南北交通,堵路对马路车辆行驶没有发生严重影响。代表们为表达诉求,喊起了“紧跟习近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求“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还我人权,还我土地,还我公平公正”!“粉碎镇保枷锁,还我城保待遇”!“市社保局要彻底纠正错误,认真落实社会保障”!等口号,最后,失地农民代表在高唱“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歌声中自行散去,临走大家约定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下次再来世博村路300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维权。

关注失地农民的人权状况,请与以下代表联系
朱金安  13818475430    
陈建芳  15026516445   
曹美华  13661492198
卢银仙  15221618832    
金妹珍  13162146986   
曹福妹  02150263557
蔡龙其  15021771229    
顾新声  15618251261   
沈佩兰  13764885120(被构陷“寻衅滋事罪”至今关押牢里受难







来稿照登:淮安臧文宝“六.四”前夕到北京,要求中央政府责令地方返还财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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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4日星期今天(6月4日)就是中国现代史上最为敏感的日子,二十七年前的一天把轰轰烈烈的“反官倒、反腐败、争民主”的爱国运动用坦克车压下去后,如大多数中国人预料的一样,中国进入了“六.四一声枪响,利益集团偷改变抢”的高度腐烂伴随高速发展的中国特色模式。

正是在这样一个充满鬼魅的中国特色“双高”模式下,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的臧文宝,早年购买了位于黄金地段却濒临破产的集体资产,创办了“文宝汽配门市部”及配套仓库。然而,刚刚富起来不久的臧文宝就如农民种下的韭菜,一千多平米的店铺与仓库,在经营正处于“肥嫩”的时候,于2014年4月18日被城镇化运动当作“韭菜”给割了,而且是人民法院用非法的暴力手段强制“割”了。也印证了二十七年前的那句“六.四一声枪响,利益集团有偷改变抢”预言。

在淮安市清河区法院帮助金太阳房地产公司完成对臧文宝的抢劫后,臧文宝不仅多次提起控告,也依法向清河区法院提起国家赔偿。面对臧文宝提起的于法有据的赔偿要求,清河区法院居然生造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六项,驳回臧文宝的赔偿要求。现该国家赔偿申请已送淮安市中级法院,等待体制不改几乎不可能的公正。

处于黄金地段的“文宝汽配门市部”已经被强拆超过了两年,而“空手套白狼”的开发商根本无能力开发,导致土地荒废,杂草丛生。被断了生计的臧文宝为了表达对腐败的强烈不满,只能在“六.四”前夕,再次到北京上访,要求中央政府责令地方政府与法院,对非法强拆的房屋恢复原状,返还强拆时抢走的财产。






吴良述律师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被强行检查手机并被暴力殴打的经过说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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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吴良述,目前属于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6年6月3日,我因代理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立案,清晨7点多钟,本人来到青秀区法院大门口和其他律师、社会公众一起排队等待法院上班。

约8点10分法院打开安检通道开始逐一安检放行。约9点10分轮到号码到立案窗口递交诉讼材料,窗口法官看了约两分钟(粗略地翻看了一下),就说要留下材料审查。我没有办法,就说“那你留材料审查也可以,请给我出具一份收件回执,你们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按期答复吧”。后该法官说立案窗口不能给任何收件回执然后在的坚持下,该法官就说你要立案回执你就去信访接待室。后该法官叫了一位法警带我到信访接待办公室。这时信访室一位法官接到立案庭打过来的电话本人猜想应该是叫信访接待法官不要理会我的要求之类的,因为该信访接待法官放下电话就说我是在立案窗口无理纠缠,污蔑我不是来立案的,是故意刁难法官的

我见此情况,觉得该法官不能客观独立地处理及听取我的诉求,也没有要给我收件回执的意思。于是,我就上该法院7楼找纪检组反映问题,后一位带上口罩的纪检工作人员下来接待我该纪检人员也要求信访工作人员出具所收材料的收件回执在此过程中,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就怀疑我用一直放置在桌子上的手机对他们的不当言行进行了录音,遂要求检查我的手机

我说:“第一,我并没有进行任何录音;第二,即便我录了音,也没有法律禁止,相反,这是宪法赋予我们公众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权的方式,况且我并没有扰乱你们的任何正常工作秩序;第三,你们要检查我的手机,关系到我的个人隐私权益,必须有法律依据和合法手续。”该信访接待工作人员无言以对,即叫来一位警号为451183的法警。该法警一到该办公室就说要检查我的手机和私人物品我把以上对信访工作人员的意见耐心地重复了一遍,然后我叫他出示工作证给我看看,该法警说:“我一个堂堂的法警大队教导员,你想让我出示证件我就要出示给你啊?况且你来我们法院办事,凭什么我还要出示证件给你看?”

我解释:“如果你不来要求检查我的手机和私人物品,不涉及我的个人隐私权益,我当然不会要求你出示工作证。”后该法警觉得我作为律师,还是要有些依据来对付我,于是就命令其他法警上楼找法律依据。大约一个小时后,法警拿着一本红色的书籍下来给我看我一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176条的规定,我就说:“这个法律约束的是法庭审理过程中的诉讼参与人不能录音录像。并没有禁止公民在公共办公场以录音录像的形式监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况且你们法院也拿不出能够检查我私人通讯工具的任何依据。”

这时,该自称是法警大队教导员的法警(警号:451183),又叫手下法警上楼去找法律依据我一直坐在信访接待办公室等待又过了很长时间,一法警拿着一份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的内部传真件来,但是我一看,同样规定的是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不得录音录像的相同规定。此时,该法警有些羞恼成怒,走到我面前,说我不配合他们工作,遂叫来几位法警要强行检查我的手机和随身物品我警觉性地将手机从桌子上收回放在裤袋里,但是该自称是教导员的法警根本不听我再作任何合理的解释,叫来警号为450814的法警还有其他两位法警一拥而上就抢了我的手机我坐在凳子上本能地用双手护住右边裤袋他们凶猛粗暴地把我拖下凳子,一个抢我手机,一个使劲把我摔倒在地,并合力抢我手机,拳打脚踢,用脚使劲踩我的手臂和前胸,把我踩在地上,并把我的裤子、衣服全部扯烂,右脚裤管几乎全部撕开完,底裤都露出来了。

在此过程中,我呼喊救命,在旁边看热闹的法警就把门关上,抢手机的两法警就使劲勒住我的脖子使我几乎窒息,并用手使劲全力捂住我的嘴巴不让我呼喊求救。后我的手机被他们抢去,他们在争抢我手机过程中,把我手机摔在地上,手机屏幕全碎。他们殴打我后,就放开我,抢我手机拿去强行检查了约20-30分钟,但他们并没有发现任何录音录像的记录。我趁他们检查我手机的空档,冲出大门向在大厅的公众出示律师证,说明法院不依法依规办事,还强行扣押检查手机,殴打我本人。这时,殴打我的法警又冲出房间将我强行拖回房间,把门关上,继续言语威胁我。

在此过程中,我要求用我的手机将情况通报律师协会和我的家属,他们不同意,叫我不能把事情搞大。最后他们同意我用他们办公室的电话与外界通话,我才有机会通知律协及我的亲戚朋友。等惊魂稍定,才发现全身衣服裤子被扯烂,而且全身多处被他们打伤、抓伤,胸口红肿,上衣还留下他们的脚印。在等待律协到来的过程中,他们一直让法警轮流看管我,不让我走出该办公室,他们还自己拟了一份笔录要求我签字,我粗略一看上面是一些扯烂我衣服表示歉意之类的话我说等律协的人员到了我再看、再签字,况且这是你们自己做的笔录,没有问过我,我暂时不签字。同时他们再次要求我“不要把事情搞大,对谁都没有好处”。自称为教导员的法警还从楼上拿一条裤子要求我换上,并说“扯烂了你的裤子,表示歉意”。我说:“你们没有任何过错的话,尤其刚才还那么粗暴强硬,现在就忙表示歉意了?这条裤子我暂时不能换。”后他没办法就离开了。

大约中午一点多,广西律协和南宁律协的陆庆标律师、滕黄铁律师等人一行来到法院,该法院林中标院长也一起来到信访接待室了解情况我把情况一一介绍后,该院长问我:“无论如何,我们法院工作人员粗暴执法,损害你的物品并殴打你都是不对的, 我向你表示歉意。那么,吴律师你有什么要求?”我说:“现在我也不需要你们领导盲目地道歉现在我要求把刚才的录音录像当着大家的面播放,并封存所有录像。是谁的责任由谁承担。”该院长对此要求,开始表示同意,后又以技术人员下班了无法提取封存为由找借口否决了。

接近下午两点钟,在律协人员的劝说下,我决定离开法院因为法院门口有很多朋友饿着肚子在外等待。这时,该院长又再次要求我把裤子换上再走出去,我拒绝:“我个人的裤裆被扯破,我个人被殴打是小事,但是蒙羞的是中国法治,是涉及到全中国律师的尊严的问题,这个事件也是司法为民、依法治国的试金石。我穿着你们法警的衣服走出法院不妥当!”

我走出法院大门后,有石民权律师、黄力律师、罗世宏律师、覃臣寿律师等人在等候,简单吃了一点饭就到广西民族医院挂号检查,排队检直到将近下午六点。后接到律所及南宁律协电话来到律所汇报情况到现在。

本人在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交涉过程中,始终保持克制,未大声说话,也没有任何过激言行。以上情况说明如青秀区法院能拿出同步录音录像一一证明,就会真相大白,一切事情就如我以上所述。

无数关怀和问候的电话未能接听,信息不能一一回复,本人表示真挚的感谢和抱歉!

说明人:吴良述律师

2016年6月3日晚于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六四敏感日遭警方抓捕刑拘、拘留、强迫失踪、软禁、被旅游、约谈、被迫搬家的人权捍卫者、维权公民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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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4日星期:本网获悉,根据各方资料数据汇总显示,截至2016年6月4日因六四敏感日而遭警方抓捕刑拘、拘留、强迫失踪、软禁、被旅游、约谈、被迫搬家的人权捍卫者、维权公民情况统计如下:

一、目前总体情况如下。

1. 受影响总人数:50人
2. 被捕:10人
3. 失踪:9人
4. 软禁:15人
5. 被旅游/遣返:11人
6. 短暂拘留或约谈:4人
7. 被迫搬家:1人

二、截至目前,已知因六四纪念及敏感日来临而被警方抓捕刑拘、拘留、强迫失踪、软禁、被旅游、约谈、被迫搬家的人权捍卫者、维权公民名单。

1、被捕刑拘者10 人

1) 张宝成 北京,新公民运动,2016年5月28日在家纪念六四,5月31日被捕,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现羁押北京丰台看守所
2) 马新立北京,新公民运动,2016年5月28日在张宝成家纪念六四,5月31日被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现羁押于北京丰台看守所。
3) 赵常青89六四学生,2016年5月28日在张宝成家纪念六四,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现羁押于北京丰台看守所,律师申请会见被拒
4) 徐彩虹驻京湖北维权公民2016年5月28日在张宝成家纪念六四,5月31日凌晨被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现羁押于北京丰台看守所
5) 李美青北京维权公民2016年5月28日在张宝成家纪念六四,6月2晚8点被带走,涉嫌寻衅滋事刑拘,现羁押于北京丰台看守所。
6) 符海陆四川成都维权公民制作铭记八酒六四2016年5月29日被带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现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
7) 马青:四川成都民主诗人,因参与符海陆“铭记八酒六四”酒的宣传推广,2016年5月27日晚9点被带走,被刑拘,涉嫌“寻衅滋事罪”,现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
8) 王怡四川成都家庭教会牧师,2016年6月4日早7点被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抓走。
9) 许万平重庆市民主异议人士,2016年6月1日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200元
10) 罗亚铃重庆维权公民,2016年6月3日凌晨被警察破门带走并抄家,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11) 张茂中广东维权公民2016年5月29日于家中被带走,被行政拘留10天,6月8日期满

2、失踨者,9 人

1) 李蔚北京新公民运动成员2016年5月28日在张宝成家纪念六四,失联
2) 梁太平北京原湖南人诗人,笔名尾生,2016年5月28日在张宝成家纪念六四,5月31日失联,疑被刑拘
3) 谭敏重庆维权公民2016年6月3日下午5时被警察从家中强行带走,下落不明
4) 张昆广东广州原徐州人民主人士,2016年6月3日凌晨被警方砸门带走,下落不明
5) 萧廸孝广东东莞人权捍卫者,因参与六四27周年纪念活动,2016年6月1日下午5时被带走,下落不明
6) 蒋碧秀福建福州人权捍卫者,2016年6月3日晚烛光纪念六四,6月4日早上被带走失联。
7) 林依妹福建福州人权捍卫者2016年6月3日晚烛光纪念六四,6月4日早上被带走失联。
8) 林善忠福建福州人权捍卫者,2016年6月3日晚烛光纪念六四,6月4日早上被带走失联。
9) 刘书贵北京丰台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网名“刘二狗蛋”,2016年5月28日发出信息称:“我手机号被切断信号,估计因为昨晚建立狗蛋粉丝群被盯上了,多半喝茶跑不掉。如果明晚8点后没有更新朋友圈和打不通我手机号18511897923,说明我出事了!”自此失联。
10) 张琦深圳维权公民六四前夕,被失踪

3、软禁者,15 人

1) 丁子霖北京,天安门母亲,2016年6月1日起被软禁在家,并停电话
2) 张先玲北京,天安门母亲,2016年5月29日起被上岗
3) 张彦秋北京,天安门母亲,六四前夕被上岗
4) 齐志勇北京,六四伤残者,到天安门广场穿六四文化衫拍照,2016年6月2日被上岗
5) 侯欣北京新公民运动成员2016年5月28日被上岗,被警告上街买菜就得刑拘
6) 刘进兴(笔名追魂):北京宋庄艺术家,2016年5月26日起被24小时上岗看管
7) 查建国北京民主异议人士2016年6月1日上午被上岗,被告知至6月6日不能自由外出
8) 何德普北京民主异议人士2016年6月1日被上岗
9) 野靖春北京维权公民2016年6月1日被上岗
10) 叶洪霞北京维权公民2016年6月1日被上岗
11) 李发旺北京维权公民(原山西人,和六四伤残者齐志勇到天安门广场拍照,被关30多小时后,遣返山西老家软禁
12) 野渡广州异见作家,2016年6月3日起被软禁
13) 李碧云广东佛山维权公民2016年6月4日被软禁
14) 周莉广东维权公民2016年531被软禁上岗,被审讯三次,宽带被中断,62日开始警察直接进驻家中
15) 赖日福广东维权公民,2016年6月1日起被警方每日见面,6月3日起24小时看管
16) 欧阳经华湖南维权公民2106年5月24日在长沙火车站举牌纪念六四,被国保约谈,到6月8日不得自由行动

3、被旅游/遣返11人
1)尤维洁北京,天安门母亲,2016年6月2日3日被旅游到郊区
2)黄金平北京,天安门母亲,六四前夕被旅游
3)高瑜北京,公民记者,2016年6月1日被旅游至山东青岛
4)鲍彤北京,赵紫阳秘书,六四前夕被旅游至昆明
5)华涌北京,宋庄艺术家,2016年5月31日被国保带走,旅游至外地
6何斌北京,湖北驻京维权访民,徐彩虹丈夫,徐彩虹因悼念六四被捕后,何斌亦被遣返湖北原藉
7)李学惠北京,人权捍卫者,2016年5月29日被旅游,通讯自由受限
8)李小玲北京,人权捍卫者,和六四伤残者齐志勇到天安门广场拍照,被逼离开北京
9)王福磊北京,山东人权捍卫者,和六四伤残者齐志勇到天安门广场拍照,被逼离开北京
10)姜建军北京,大连人权捍卫者,和六四伤残者齐志勇到天安门广场拍照,被逼离开北京
11)韩良重庆,民主异见人士,2016年6月2日被旅游

4、短暂拘留或约谈4人

1) 刘珏帆北京,张宝成妻,2016年5月31日被控制在派出所一日
2) 黄丽红湖南邵阳,人权捍卫者,2016年6月2日被找喝茶,疑与李旺阳忌日有关
3) 卜永柱广东,南方街头运动成员,国保6月2日谈话
4) 陈远华广东深圳人权捍卫者,因在网上宣布6月4日零点开始绝食36小时,于2016年6月3日晚23:25左右被带走,涉散布谣言罪,6月4日约830回到家中

5、被迫搬家者:1人
刘亚杰广州人权捍卫者,广州黄浦区国保和大沙派出所6月2日上门迫使搬家




案设非法圈地法院不受理,维权访民刘西云已向南通中院上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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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4日星期六:本网获悉,2016年6月4日,维权访民刘西云通过邮递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请求依法撤销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6)苏0612民初3685号民事裁定,责令该院依法予以受理。

刘西云系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九圩港25组村民。其房屋位于通州区平潮镇九圩港2544号。自20149月起,中国交通二航局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她的房屋周围非法占地建设,致使其房屋长期处于危险状态,日夜不得安宁。

2012526日,南通平潮镇九圩港村经济合作社以南通科技投资股份公司建设工程的需要(实际用地是沪通铁路建设),逼迫刘西云签订了《土地补偿协议书》。其中,第一条规定“甲方(该合作社)按每亩每年壹千斤大米补贴给乙方(刘西云)”。刘西云认为,该合同中有“以租代征”的内容,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依法应当确认该合同无效。于是,刘西云于2016年5月19日向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于2016531日作出了(2016)苏0612民初3685号民事裁定:不予受理。其理由是“刘西云诉请的前提涉及政府部门对案涉土地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该纠纷不属于民事受案范围,不宜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并于63日向刘西云送达该裁定书。刘西云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刘西云认为:

1、本案系民事合同纠纷,不存在“涉及政府部门对案涉土地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2、虽然民事合同提到了“征地”,但是否真有征地这回事,应当在开庭时审查,而不是在立案时审查,通州区法院想当然地认定了“涉及政府部门对案涉土地征收行为”。即该院立案庭的审查越俎代庖,代替了审判庭的审查。但立案时的审查,只是形式审查,而无权对实体进行审查。

3、该民事合同是否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本案的争议焦点。通州区法院转移了争议焦点,硬将无关“涉及政府部门对案涉土地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作为不予受理的理由。本案当事人是合格的民事主体,不存在“涉及政府部门对案涉土地征收行为”的问题。该合作社也不是征地的主体资格,合同中提到征地,正是确认合同无效的依据,而不是不受理的依据。

4201659日,刘西云通过邮寄向原审提交了起诉状。通州区法院于2016531日作出了(2016)苏0612民初3685号民事裁定,超过了法定的期限,属于程序违法。

刘西云希望南通中院能排除的各种干扰,纠正通州区法院的错误,依法裁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上海人权捍卫者街头抗议广州唐袁王三君子二审被驳回,呐喊“中国甘地唐荆陵律师无罪”,吁请当局停止迫害立即放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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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5日星期日:本网获悉:上海人权捍卫者(详见照片)得知广州三君子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被构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二审被驳回,维持原判,立即上街拉横幅声援呐喊:“中国甘地唐荆陵律师无罪”及手持三君子的照片吁请广州当局停止迫害,立即无罪释放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5月31日,上海人权捍卫者又为广州三君子寄出了写有:“良心无罪!自由万岁!我们爱您!”的明信片,大家表示自己在大监狱里与小监狱里的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心连心。

2014年5月16日,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因传播“公民不合作运动”理念的5本书籍:《从独裁到民主》、《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自我解放•终结独裁政权或其他压迫的行动战略规划指南》、《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的思考》和推动“六四静思节”行动而被广东省广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年6月21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2015年6月19日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7月23日上午8点30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2016年1月29日宣判。唐荆陵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袁新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王清营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16年6月1日辩护律师收到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的二审裁定书,案号:(2016)粤刑终619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唐荆陵律师(CPPC编号:00135)是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积极推动者。他致力于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希望借此带来民主和自由的中国。其设计的公民不合作运动主要包括内容:

1.赎回选票行动(不参加不公平的选举)
2.关注疫苗安全、精神病强制收治滥用
3.六四静思节行动 (以静思方式纪念六四)
4.429林昭纪念日悼念 (4.29日集体到林昭墓前悼念)
5.民心片行动(向政治犯寄送明信片)
6.告别专制倒计时行动 (预设中国专制政权还能维持十年,然后不断倒计时)
7.自由民主文化衫行动(将宣传自由民主的口号印在衣服上)
8.583行动(要求工人5天8小时月薪3000元待遇)
9.普惠制基本养老金(老人最基本养老金550元人民币)
10.废除户籍隔离
11.平等待遇(军转、民师、下岗、同工同酬)
12.MZ行动(网名以MZ标注代表民主)
13.反暴政(强拆、强征、强计、火化、城管)
14.反奴工蓝丝带行动
15.接力签名救援行动(黄丝带行动)
16.清除洗脑教育
17.废除退休双轨制
18.模拟公投、五区公投(香港)
19.反岐视(乙肝、残疾、妇女权益等)
20.反盘剥(出租车、公营事业、乱收费)
21.反垄断(开放投资)
22.土房运动
23.非暴力普选八条等

广州三君子被关押地址:

唐荆陵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503-14A1020  邮编510435。

袁朝阳(袁新亭)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404-14A1018  邮编510435。

王清营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409-14A1019 邮编510435。







纪念六四诗人梁太平北京被抓,他长沙住宅警方上门搜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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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5日星期日:本网获悉,2016年5月31,在京上访的湖南长沙青年诗人梁太平因与友人异议人士、人权捍卫者赵常青、张成宝、李蔚、徐彩虹、李美青等在北京纪念六四,呼吁中共当局释放关押的异议人士郭飞雄、于世文被北京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6月4,长沙警方3名人员来到梁太平位于长沙雨花区的住宅进行摄像与询问搜证。据了解现住梁太平长沙家中的是从美国来大陆传福音因脊椎骨折卧床治疗的陈映兰老先生。他曾是台湾两蒋白色恐怖时代的政治犯曾被国民党当局以阴谋发动军事政变,意图暗杀领袖,煽动军中叛乱的罪名处十年重刑。陈映兰出狱后赴美政治避难。

长沙警方告知陈老先生,梁太平己在京刑拘,做一番讯问摄像搜证后离开。

梁太平四川南充人,青年诗人原核工业230研究所核工程师。因追求言论自由写作自由被当局迫害失去工作。此次进京上访维权因纪念六四呼吁当局释放郭飞雄于世文而在京被刑拘。




徐彩虹的丈夫、维权公民何斌:六月的四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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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彩虹又被寻滋了

201661上午,警察将准备陪我去找寻徐彩虹的姜家文大哥带去派出所核实身份,叫我也一块上派出所随后被告知彩虹被以寻衅滋事关在丰台区看守所,却一再要求我在家呆着别出门,说现在去看守所,没人会让我存钱没人会接待我,也不会让我存衣服我坚决要求说今天必须要去看守所今天存不上,我会明天去天天去派出所长盯着我说:“你一定要去?”我就说:“一定。“那我向市局反映一下”他答道

又经过一段长时间的等待所长终于决定派人陪同用警车送我去看守所存钱家吃点饭收拾好准备送的衣服,出门看看,胡同很空旷,没人,时间不早了!于是我决定拎着东西出门自己走一锁门,就见附近几个门洞里立马出来几个警察、便衣,走过来……。最终三个警察“陪”我一起到了丰台看守所,全程见证了存钱、存物。我顺便向预审要了拘留手续,了解到了如下情况徐彩虹的罪名“寻衅滋事”,其余案情不便透露,拘留时间初步决定30天,视情况延长。与闻讯前来探望的朋友告别后,警察将我带回住处。没多久派出所长又来找我“闲聊”,诚恳的透露给我一个消息,市局特别交待要严密注意我的动向,叫我这两天不要出门。

第二天猴、小鬼、警察

6月2日我30兆的宽带看消息都异常卡顿,手机非常安静,一大早8点一开门,一个小个儿子黑衣瘦男忙扭头向别处张望;我锁门向北进了厕所,不久一个熟人进来打招呼,问了彩虹的情况,表示可向看守所熟人打招呼照顾一下,我表示感激。出来看到瘦男手推自行车在那东张西望,一如马戏团的猴!

继续向北拐向大栅栏步行街慢步走去,在一阴凉处一屁股坐下,那猴在阳光下进退不得,缩入一团阴影中在不远处探头探脑,一会儿起身向前,身后又多了一瘦高白衣推车男,二人一高一矮一黑一白如黑白无常两个小鬼般在人群中飘飘忽忽忽隐忽现的缀着。快步走进瑞蚨祥走到头又掉头向外,正看到一快步跟进的中年人,见我向外走马上止步作欣赏衣服状,看样子不止两只小鬼,还有隐藏角色呀……!

出门继续向前,离前门大街不远了,拐入一个满是小吃的胡同,掏出手机调成自拍模式举起,想看看身后还有什么人,忽然一张戴墨镜的大脸占据了整个屏幕天哪,吓我一跳!接着有人拍我肩膀,回头一看一个平头、墨镜的中年壮男一脸严肃的站在身后,看样子大Boss终于出现了!他转到我面前说:“转得差不多也该回去了”。我问:“你是……话还没问完,只听得对方立即打断我说:“大家心里都明白怎么回事,咱们还是回去吧。”

回去的路上“黑白无常”又跟在身后,壮男一边跟我说话一边回应一路上各个警察、便衣的招呼,人还真不少!到住处壮男叫我回去好好待着,然后跟周围街坊打招呼去了。

开门、扫地、擦灰,正打扫着,又有人来,这次来的是驻京工作人员,也是个警察,原来在我们单位派出所,曾住彩虹家对门,不久前派驻北京,领导派他来看看,唠了会家常,又拉我出去吃饭,这一吃又是两小时,可把那些守在饭馆外太阳下的“保镖”急坏了,最后那位领导再次出面,带人查身份证将驻京警官的身份核实一遍才退走。驻京人员走后,躺下来我准备写点什么,又有人敲门,一看驻京的去而复返还带了俩湖北襄阳来人,一个政府的一个公安的两人坐下就开始动员我回襄阳,极尽各种威逼利诱正口沫横飞间,一个人影又挡住了房门的阳光,这回是刚才跟在领导身边的便衣,一看就是当兵出身,头身挺直一脸严肃,进门问二人身份,两人自作聪明说:我们是何斌的亲戚、老表”。便衣认真说:“老表是什么亲戚关系。”一番解释后便衣坚持要看证件,他们掏出证件说自己是政府接访的,便衣依然将证件收起说:“涉及政治事件,没办法通融,跟我走一趟”。把他们带走核实身份。把旁边驻京人员笑得合不拢嘴现在是你们想见就能见的”!又说起今天在久敬庄看到一个领导的车上挂着个“省会公安”的牌子耀武扬威,现在有点职权就自以为不得了,忘乎所以!

十几分钟后,人回来了,北京公安也来了,一堆人开启“群蝇模式”嗡嗡向我倾泻各种利害关系,宗旨就是这几天别待在北京赶紧离京,连夜就走;随后北京公安去帮他们将订好的酒店退掉,派人用警车将我们送到火车站,再叫人将我们送上车补票。

21点多车开了,他们松了口气,我倒头就睡,凌晨0点多时睁开了眼,旁边的人熟睡正酣,我轻轻的穿好鞋,在车开前一刻走了下去。出站买了02:13的K590回北京,坐在候车室终于可以放松休息一会了可事情又不太对动了,过了02:13后边的车次都发车了K590却不见检票询问才知这车要晚点一个小时,03:13上车验票时乘务员拿着我的票愣了一下,好一会才给我,上车找位子才坐下就见一人气急败坏的扑过来,紧接着又是一人扑来,被甩掉的两人竞早就埋伏在这等着了。拉扯半天让我下车退票没扯动,车开了,他们又拉我去餐车,我不去,他们又叫来乘警我有票乘警无权叫我离座,又拉扯哄骗半天,我就一句话:“我自己有座位不是我的我不坐”没办法他们将我旁边座位的人带到餐车休息并每人给了一百块钱将座位换过来坐我旁边守着。不管他们,我趴桌上继续睡,听着他们咬牙切齿商量:“这次可不敢再睡了!”

第三天狂想模式

6日3日到北京下车时已有三人在车站等着一个领导模样的人劈头盖脸将两人训斥一通,又买票让我们上车往回走这回二人万分警惕,叫苦连天,交谈得知他们是6月2坐飞机到京,接着赶往我的住处,又连夜往回,再彻夜追踪现在都没休息确实辛苦,却不值得同情!如果“人民公仆”都把如此精力用在为人民解决问题上,而不是用在解决维稳反映问题的人身上,全国不用他们来“维”,自然就稳了!

官媒隔三差五报道某个领导XXX为群众操劳,累得吐血、昏倒、甚至猝死的新闻称之为“感动XX”、“最美XX”!殊不知正是因为现在可感动和美的事物太贫乏所以才凸显他们的“感动”和“最美”,也正是因为大家人人(所有官员)都应该行的义都集中在这有的几个所谓公仆身上由他(她)们来行了,所以他们累得吐血、昏倒、瘁死了。若政府官员都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是当作一句口号一条标语,而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溶入血脉成为一种自觉,到时人人都在“感动”个个都是最美。同时因人人都在服务,自然不会出现某人责任过大而累死的“感人”事件。所以众官员们,为了你们所谓不死的“感动”“最美”奋斗吧!哈哈哈哈……可能吗?

一不小心开启了狂想模式,又开始了异想天开。

第四天己知的方向、未知的结果……

6月4日早晨,前方就是襄阳,又一辆警车在车站外等着接我……

何斌

201664

电话:13051195196





读者来信:重庆公民如此被控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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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70年前一座的英雄城市、抗敌的中心,民族的希望……

今天的重庆,她依存留了英雄的脉络,抗暴的勇士层出不穷__为自由。他们不惧强暴从2016年5月20日至6月3日,重庆当局却做出以下匪夷所思的非法行为

李朝惠(13640513512)被八桥铺“政法委书记”刘义贵骚扰警告;
黄隆渝,520日凌晨被从南山非法绑走多个小时;
易亨成(13983497585),520日凌晨被押至渝中区派出所关押11小时,至11:20分才获自由;
何朝正6月1日被北碚歇马派出所(023-68242442)非法绑走,被连续审问24小时,现被七、八人监困在家。北碚歇马派出所所长刘军(13509417761)何朝正妻子(18580171298)
许万平,6月2日被大渡口分局绑走,非法拘留10天,家属(13752874069)拒绝承认其合法性而拒绝签字;
郭兴梅(3452835224)5月23日起被当地民警多次上门、电话骚扰、威胁;现不敢回家,家里还有一位癌症病人无人照顾。谭家岗派出所所长电话:(13983358868)
薛仁义“绿叶行动”发起人、“绿叶行动”群委,5月20日凌晨被非法绑走数小时后又于当日午后被约谈,之后又数次被当地“警方”约谈;
谭俊容(13436099003),6月1日被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派出所(023-68823318)安排的7、8人限制人身自由,不准出家门;
刘高胜(13627631848),5月24日被北碚区歇马派出所(023-68242442)带走,16:00才获自由。所长刘军电话(13509417761)
谭敏(13047345781),5月24日夜被当地派出所骚扰,6月2日被多人围困在家,6月3日又被强行绑走谭敏的丈夫电话(13637727243)
杨千志(13983215504)被北碚区蔡家镇派出所带走达9小时,被派出所所长彭勇(18996232981警号108832威胁“弄死你”
陆永芳(15908321358)被当地“维稳”部门骚扰;
何忠碧(15520066273),被当地部门骚扰、威胁;
杨兴仪(13983385132)5月2420:00多,被杨姓民警等3人到家中骚扰;
许多(18583094264),520被带离南山,限制自由数小时,手机被抢;
赵安秀,5月28日失联,不排除被拘留的可能;
罗亚玲(15723271580),自5月20日被关押多小时后,又于6月3日早晨被十多名江北国宝非法入室绑走,罗亚玲被以“寻衅滋事”罪由拘留一月,不排除被加重报复的可能;
蒋邦全,5月31日被大渡口八桥派出所强行带走,后又闯进蒋家搜走电脑等物品;
王成华(13452408173),5月20日被从南山带走,现获自由;
刘亚旋(15213085430),5月25日12:20分左右来了四人自称派出所的,冲进刘亚旋家搜查(刘外出),床铺被翻了个底朝天,5月27日被非法带到九龙坡谢家湾派出所被教导员何平受辱受迫(不让吃药、不准上厕所);
黎家蓉,2016年6月3日早9点40被石坪桥派出所带走;
杨晓冬(18290498881)“绿叶行动”群委,自5月20日中午自由后,又于5月25日12:30与几位朋友吃午饭中被重庆市江北区大兴村派出所(023-67852406)国保强行带走,作了三次笔录,至5月25日23:25才获自由;
潘斌(15923738746),6月2日被从重庆主城带回涪陵失联,估计被旅游;

另有多位陪都公民被电话警告、骚扰、威胁。更多陪都失联公民正核实统计中……

中华儿女志不移,陪都公民义在胸那些贪腐官员却逆潮流而动,如此对待百姓制造红色恐怖、逆天而行为哪般?6月4日,到底谁在恐惧?谁正虚弱?

感谢各正义朋友的持续关注我们将持续强力关注陪都义士的后续景况!
                
2016年6月4日0时


一小时要审完三起民告官案,南通港闸法院刘海燕太荒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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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5日星期日:本网获悉,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6月8日上午9点起,对三起民告官的案件在一小时内以谈话的形式审完。这三起民告官的案件分别是从9点、9点16分、9点半开始审理。如此匆匆忙忙,紧锣密鼓地审理案件,实为罕见。

按正常程序,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法官入庭就坐,核对当事人以及审查代理人资格,并询问对方是否有异议,然后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的权利义务,再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法官或者书记员回避。如果一切无异议,法官开始组织调查,原告读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主审法官归纳争议焦点,询问诉讼参与人是否有异议。如对争议焦点无异议,然后,各方当事人轮番进行举证,质证,相互发问,辩论,最后陈述。休庭后,各方当事人还要核对笔录,纠正笔录错误和补充遗漏的内容,最后签字。整个程序如果一切顺当,也至少需要一个小时才能审完一起民告官的案件。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刘海燕企图用谈话的形式一个小时内审完三起民告官的案件,实属荒唐。如此办案,必然走马观花,敷衍了事,草草结案。当事人有权质疑审判长刘海燕的办案程序的正当性,并申请其回避。

对审判长刘海燕的回避申请,须由院长决定。刘海燕必需停止工作,等待院长作出是否准予回避申请的决定。这样,就需要10多分钟。即使院长不准回避申请,审判长刘海燕无论如何不能在剩余的时间内审完此案。况且,庭审过程中,不确定的因素很多,例如当事人因堵车迟到5、6分钟,就不能按撤诉或者缺席审判。那么,也没有多少时间来审理案件了。

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企图一小时审完三起案件,办案速度之神速,不可能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难以保证实体公正。更荒唐的是,该院审查公民代理资格时竟不惜花费半个多小时,而在这里审理整个案件不足15分钟。如此不明事理的法院怎么能公正办案呢?

该院曾经无端指责维权人士陆红霞、张亮等滥用诉权,那么,该院用一个小时审理三起民告官的案件,是不是滥用审判权?






常玮平律师:无锡访民王金娣的“四世同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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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花有罪

2016年4月中旬,春末的南方正是雨季,那天却是难得的晴天。出无锡站,何凤珠在扶梯口等着。两月前第一次来会见她的外婆王金娣,她也在此等我,不同的是,那时她还挺着个大肚子,这次小宝宝已来到这荒诞坚硬的世界。杰佛逊在起草《独立宣言》时说,人人生而平等,他哪里懂,200多年后,有人却仅仅因其出生地不同,注定了一生最大的不平等。

和凤珠打过招呼,往外走,她妈妈许海凤开着一辆老桑塔纳过来了。襁褓之中两个月的小宝宝,竟毫无安全措施的放在后排座椅上,让人心惊。

后来一想,何凤珠77岁的外婆王金娣被关在无锡市第二看守所,一周之后,无锡滨湖法院将开庭审理其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凤珠85岁的奶奶周静娟,因同样的“罪行”,被刑事拘留刚放出来,正在疗养身体。小宝贝一出生,拜这盛世所赐,她的家庭,没有足够的人手去应付她,却有太多的事情要去应付。她不得不出现在看守所外、警察局旁、法院门口,以一个四代维权世家“传人”的面目示人。此不知是她的幸与不幸,却无疑是这个国家和它所忝列的那个自诩文明自由新世纪的耻辱。

前两次来无锡,许海凤、何凤珠来接时,坐的“专车”。开车的,如她自己所说,都是身上画龙画凤的人。去看守所的半路我才明白过来这哥们是干嘛的,亲身见识了访民、黑涩会以及他们身后那个如同怪兽的那个神秘雇主的令人称奇的共生关系。这次去,她自己开车来。看来最近没去上访,维稳级别降低了,不再车接车送严防死守。他们自是不贪这点小便宜,但有时候无畏的接受,也可看做是政府对他们上访“工作”的肯定,被“撤防”之后,就像一个自命捍卫人权的律师,却没有被限制出境,在通关的刹那,心中会腾起莫名的空虚和失落。

王金娣案情形,简单到让人发指,检方指其曾在法、美等国驻华大使馆外燃放烟花构成寻衅滋事。常人的合理期待,假使在不该放烟花的时间地点放烟花了,最多批评教育,顶到头就是个违反《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整个行政拘留,而现在这个77岁的老人却已被关押了近一年。

年轻的检察官声言代表国家,红着脸但毫不妥协的想要他面前这个和她奶奶同龄的老人为她所放的那几个易冷的烟花而被定罪判刑。案子从下午一点半开到晚上九点半,刘书庆律师和笔者竭尽全力,却只是再次明晰“放烟花无罪”的常识常理。法官倒是不错,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程序权利,但说实话,如果这个案子是像他般残存良知的人能定的,就根本不会还冠冕堂皇的一路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阶段来。

对被污名化、妖魔化的访民群体来说,公平正义即使不是千年一遇,被枉法裁判也几乎可算是命中注定的。当然,被妖魔化的不止访民,端赖央视新华社近来提供的认罪服务,自黑、自证其罪已经向律师、记者、网络大V、甚至贪官蔓延,连一向霸气侧漏的黑涩会,适逢“打黑专项行动”,也难免分分钟沦为弱势群体。
最近有一则“黑老大出狱百人列队欢迎燃放鞭炮”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新闻,和本案有一些牵强的相似,多说几句。

看京华时报的报道,所谓黑老大,却从未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样的罪名判决过,许是出狱那天他穿的白衣服,独自偏显得黑的缘故。警方控“黑老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那么显然,连警方都不认为所谓扰乱行为是发生在监狱,而是发生在公共场所,那么再去强调“黑老大”在监所门口如何如何已全数跑题。但饭店门口放鞭炮吃大餐人声鼎沸绝非黑涩会垄断,警方若以此控罪,以后民众不但要道路以目,还要学明星玩隐婚,稍微不低调敢办个有炮仗婚礼的,一对新人当晚就指不定在哪儿洞房了。

躬逢盛世,烟花有罪,中国之大,已找不到一块能安安静静的放烟花之所。王金娣老太太,你享受了黑老大才有的待遇,该知足了。

二、“沉醉”不知归路

不敢专事服务访民群体,长期直视他们被动辄拘留、黑监狱、酷刑甚至丧命的惨淡现实,要不极端痛苦,要不保护性麻木,久而久之,怕是会失去对人类痛苦的基本同情。“妖是妖他妈生的”,这访民也真的就是访民他妈生的吗?一群本该泛舟太湖渔歌唱晚的人们,何以“沉醉”不知归路,误入访民深处?这祖孙四代维权的缘起,怕是可从2010年太湖畔的大强拆说起。

据许海凤、何凤珠称,2010年8月,许海凤在其别墅(你没看错,他们本就住在太湖畔自家建的别墅,隔一条河,住着我的陕西老乡张艺谋)门口被殴打,腿上砸了四个洞。报警,公安不立案。在许海凤被打前,许海凤丈夫何立刚,被绑架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一伙人拿着刀,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嘴里说“今天不签字,别想出这门”,由于他们的恐吓,胁迫,何立刚心理崩溃,最后被逼签(国有土地被逼签为集体土地,价格相差数十倍)。

从此,王金娣、周静娟、许海凤、包括后来名牌大学毕业的何凤珠,走上了漫漫上访路。可想而知,与上访相伴的,他们被多次行政拘留、刑事拘留,被截访后关黑监狱。周静娟在黑监狱被整瞎眼睛,被饿饭,被不让睡觉,受尽折磨,3月22日从看守所放出后,被监控、限制人身自由,今天第77天;王金娣至少被行政拘留(因年龄未执行)10次,最长一次被关黑监狱五个月,出来时,身体严重受摧残,小便时无法蹲下,长期严重便秘,直到这次被羁押已近一年。

2013年6月22日,许海凤被刑拘30天,拷在老虎凳上30多小时,巴掌打了几十个,许两侧脸被打得红肿,并要她在房子的协议书上签字,说“不签字三年官司”。许说“我是不会给你签字的,吃官司也是冤枉官司,你们弄吧”。

2015年“9.3大阅兵”期间,何凤珠(怀孕三个月)在去苏州路上,被日夜监控的黑社会堵在路上,后被滨湖区南泉派出所联手东绛派出所,强拉硬拽,绑架上派出所的车里,抢走手机。被折腾后,何肚子不适送医急救。8月28日至9月4日晚,何被黑社会人员堵门,断粮,限制人身自由八天。她的食物从后窗用绳子吊入。何及其父亲83次报警,警察不出警。何向江苏省12345求救,他们答复“何凤珠,你全家是维稳人员”。何向公安部电话投诉,“难道要回自己合法财产,一名孕妇就要被堵门,断粮?”接警人员问“你家到底要多少钱?!”

王金娣、许海凤、何凤珠以及何凤珠的两个女儿,四世同堂,因为上访,却差点满门忠烈,成了新时代的“王门女将”。

三、访民之死、公民之生

从来不喜欢“访民”、“上访”、“非访”这样矮化这群人的词汇,法律里,只有“信访”这个词。因信而访,只是,现在还有人信吗?

说实话,我相信大多数人,包括我自己,想象自己遭遇不幸,也会愤怒抗争,但一般应该会在任何一次被拘留、酷刑、黑监狱的节点屈服,心里骂着,却只能认了。但也许,你以为你会屈服、放弃,恰恰是你没有真正厄运临头。当它们呼啸着夺走了你的财富、尊严、自由,甚至还要取走你的性命,失无可失,怕无可怕,也就豁出去了。北大的孙东东教授曾言,老上访户99%精神有问题,我是相信的,要不然,他们应该如孙教授一样,在被强奸时,还去享受到快感。

毋庸回避,总还是有些个访民,无法接受他的观点,但我差不多能理解他为什么会如此作想。那些嘲笑上访low逼的人,可看看在成为访民之前,这个国家的公安、司法系统,是否为这些人提供了适足的保障。那些认为上访者姿态不雅的人,你是否知道什么叫真正的走投无路、欲哭无泪?当然,这都已不重要了。我悲观的认为,自从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由北京警方分发至各访民户籍地对所谓“非访”人员以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名进行追诉的手法愈发娴熟,属于访民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在王金娣这个案子中,曾有两次,无锡滨湖区检察院没有批准警方提请的逮捕,但第三次,在所谓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变动的情况下,批捕了。公检完成了磨合,法治一泻千里。刚刚发生的无锡“413大抓捕”,可以视作是警方再次冲击底线的尝试。第一回合,警方败。没关系,他们还会卷土重来。

生死相依。一开始,访民各怀诉求,经历了维稳机器细致而残忍的“反上访”魔鬼训练之后,访民之“死”,却可能加速催生了一群有权利意识、有社会担当的现代公民。如马克思所言,他们能失去的,惟有锁链。

前两天,有人戏言,听说,以后上访要取得“上访许可证”了。我只能一笑。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访民的时代过去了,你的时代就一定要来了么?

常玮平    

2016年6月4日








中国维权动态周刊(2016年5月30日-6月5日)总第4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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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六四”二十七周年跟往年一样,被当局视为极度敏感的时段,对各类敏感人士加强了管控。虽然风声鹤唳,但是,依然有一大批民间人士自发地组织和参与相关纪念活动。人权活动家赵常青、张宝成等人因为在北京聚会纪念“六四”和声援郭飞雄等良心犯,结果被警方抓捕,成都女诗人马青也因为参与“六四”宣传被警方带走。维权律师李和平的女助理赵威在狱中遭受侮辱,可是,官方委派的律师至今不与其家人接头,显示出律师之间职业道德水平的巨大差距。广州唐袁王三君子案二审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海人权捍卫者愤怒地走上街头抗议。


本期目录

一、选举权

1、山西太原西华门选区选举工作组主持的投票非法

二、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西安锦绣天下小区业主到陕西省政府请愿三人被抓

三、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成都女诗人马青和北京徐彩虹均被警方带走

2、江苏无锡新区访民沈志华在北京被押回拘留十日

3、人权活动家赵常青、张宝成等被北京警方抓捕

4、重庆公民何朝正在九龙坡区石桥铺遭绑架

5、人权捍卫者董广平和姜野飞被秘密羁押在重庆第二看守所

6、多人因纪念“六四”,声援郭飞雄、于世文被拘

7、敏感日维权人士张昆被警方砸门带走

8、广州唐袁王煽颠案二审维持原判

四、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福建归国华侨何观娇追要房屋拆迁批文遭殴打

2、维权律师李和平的女助理赵威在狱中遭受侮辱

3、北京人权捍卫者张德利被警方虐待

4、吴良述律师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被殴打

五、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1、举报违法圈地之路被封堵,安徽贾成成向省高院上诉

六、其它骚扰行为

1、官方非法排除“709系列案”辩护律师

2、安徽合肥警方在“六四”前夕加强对异议人士骚扰

七、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湖南长沙托口电站维权移民将湖南省政府告上法庭

2、梁峰向中纪委实名举报陕西高院法官刘立革贪赃枉法

3、商州西街二组村民到陕西省委要求解决拆迁安置问题

4、上海人权捍卫者街头抗议广州唐袁王三君子上诉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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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权

1、山西太原西华门选区选举工作组主持的投票非法

山西太原选举杏花岭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西华门选区,设有两个投票站。一个投票站在区法院,另一个投票站在西华门居委会。公告的投票时间是5月6日上午8:30至下午4:30。据悉,此次选举非法确定监票人和计票人。投票前,没有人组织召开过选民小组会议征求他们对选区选举工作组提名的总监票人孟红、监票人王建红和计票人韩俊平是否同意的意见。另外,投票站不设秘密写票处和只象征性设秘密写票处。(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5/2016_91.html)

二、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西安锦绣天下小区业主到陕西省政府请愿三人被抓

5月30日上午,西安市锦绣天下小区二三百业主到陕西省政府请愿,要求省政府领导处理开发商欺诈业主的问题。许多业主举着小标语,上面写着:“锦绣天下,欺骗业主!”“建秦地产,欺骗业主!”几十名警察过来抢他们的标语,与他们撕扯,有三个举标语的业主被警察抓走。(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5/blog-post_715.html)

三、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成都女诗人马青和北京徐彩虹均被警方带走

长期关注中国民主、执着追求普世价值的成都青年女诗人马青,在网上建有微信群“共产主义掘墓人”、QQ群“我的中国梦”、“马青读者群”,多年来,在网上公开发表大量以普世价值为核心的诗篇。“六四”27周年前夕,因参与成都公民符海陆《铭记八酒六四》酒的宣传推广,于5月27日晚9点多钟,在家中被十多名警察戴上手拷带走。次日早晨,满脸浮肿的马青又被警察戴着手拷押回家。另外,北京维权人士徐彩虹于5月31日凌晨突遭警方砸门,并被带走。(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5/blog-post_870.html)

2、江苏无锡新区访民沈志华在北京被押回拘留十日

5月19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区访民沈志华在北京府右街寄信时,被北京警察带到马家楼接济中心,当晚即被无锡地方政府驻京工作组人员押回无锡。5月20日到达无锡,被直接押到无锡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旺庄派出所,询问其在北京的情况经过,21日便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其在北京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行政拘留10日。(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5/blog-post_976.html)

3、人权活动家赵常青、张宝成等被北京警方抓捕

5月31日凌晨和上午,著名人权活动家、异议人士赵常青、张宝成、徐彩虹等分别遭北京警方抓走,素有“天安门母亲”之称的丁子霖教授被国保上门通知6月1日上岗并停电话。分析人士认为,他们被抓走或被看守,均是因为警方担心他们会参与几年“六四”27周年的活动。(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6/61.html)

4、重庆公民何朝正在九龙坡区石桥铺遭绑架

6月1日19时50分,重庆公民何朝正在九龙坡区石桥铺遭十多名不明身份者绑架,随后失去联系。据重庆维权人士透露,何朝正家住北碚区歇马镇,他多年来从事维权,一直积极参与重庆访民的抗争,经常遭当局关押、传唤、警告、骚扰和威胁等。此次被绑架失踪,很可能是何朝正“520”与重庆访民一道上南山国民空军坟拉横幅、拍照,祝贺民选总统蔡英文上任而遭报复。(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6/blog-post_35.html)

5、人权捍卫者董广平和姜野飞被秘密羁押在重庆第二看守所

6月2日,维权网获悉,已于2去年11月13日被中国警方跨境从泰国遣返回国的河南郑州籍人权捍卫者董广平,在被秘密关押7个多月之后,其家属委托的律师常伯阳才准确获知,他现被关押于重庆市第二看守所。此前董广平的家属一直未收到任何通知文件,也不知道被指控何罪。常伯阳律师及其助理近日已赴重庆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但遭到拒绝。(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de/2016/06/blog-post_66.html)

6、多人因纪念“六四”,声援郭飞雄、于世文被拘

6月2日,维权网获悉,近期因纪念“六四”,声援郭飞雄、于世文,北京警方于5月31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诗人梁太平、人权活动家赵常青、张宝成、马新立、徐彩虹和李美青;另一位人权捍卫者李蔚失联。人权捍卫者徐彩虹的丈夫何斌被湖北警方遣返原籍。(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de/2016/06/52.html)

7、敏感日维权人士张昆被警方砸门带走

据徐州维权人士张昆的朋友@四担谷来电称,6月3日凌晨,维权人士张昆被一群警方砸门带走而失踪。@四担谷说,张昆9点多来他那上网,这群砸门者由房东带去。张昆啥都没带,只穿了短裤短袖,钱包和手机登都留下了。这群人中有穿制服的,但没有出示证件。(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de/2016/06/blog-post_34.html)

8、广州唐袁王煽颠案二审维持原判

唐袁王煽颠案二审判决已于6月1日下午明确判决。律师及家属在次日收到判决书,证实判决已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为终审判决。唐袁王三人均是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其中唐荆陵之前是广东知名的人权律师,为中国的维权事业做出过积极尝试和努力。1月29日,唐袁王煽颠案一审时,唐荆陵曾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有期徒刑5年,袁朝阳(化名袁新亭)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王清营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de/2016/06/blog-post_72.html)

四、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福建归国华侨何观娇追要房屋拆迁批文遭殴打

因为劳工权益进京上访多年的福建省福州市归侨何观娇,去年年底回家后发现,上世纪安置在福州华侨塑料二厂的房屋拆迁了,没有安置,父母亲被迫接受一套购房款的补偿。5月30日,何观娇在妹妹的陪同下去塑料二厂,找厂长张志强去要拆迁批文。厂部特意安排了保安,在门口拦截不让她进入,两个女人坚持要找张志强,结果遭到保安的殴打,何观娇妹妹的一只手镯在肢体冲突中遗失。(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5/blog-post_128.html)

2、维权律师李和平的女助理赵威在狱中遭受侮辱

5月31日,据各方消息得知,在去年“709大抓捕”中遭羁押的北京维权律师李和平的女助理赵威,近期被传出在狱中遭受人身侮辱,不排除被性侵。赵威的家人称将立即赶赴天津看守所了解情况,抗议当局虐待赵威,并坚持更换官派的律师。家属委托的辩护人任全牛呼吁官派律师董亚南打破沉默,秉持律师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公开就上述消息作出回应。(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5/709_31.html)

3、北京人权捍卫者张德利被警方虐待

北京维权访民张淑凤称,6月2日,其丈夫北京人权捍卫者张德利又去了中南海上访,晚上9点37分被顺义分局、仁和派出所副所长于长江抓回到仁和派出所,且不让他喝水、不让他吃饭。张德利是一个被人殴打残疾的老人。(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de/2016/06/blog-post_68.html)

4、吴良述律师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被殴打

吴良述系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6月3日,他因代理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立案,清晨7点多钟,来到青秀区法院大门口和其他律师、社会公众一起排队等待法院上班。接过被强行检查手机,吴律师认为此举非法,表示抗议,结果遭到法官殴打。(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25.html)

五、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1、举报违法圈地之路被封堵,安徽贾成成向省高院上诉

5月30日,安徽贾成成通过邮寄向安徽省高级法院提交上诉状,请求依法撤销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合行初字第00227号行政判决,指令该院继续审理或者改判支持贾成成的诉讼请求。贾成成系肥西县官亭镇官亭村林场组村民,虽然已经出嫁,但户籍还在本村。但该村委会以贾成成已经出嫁为由而剥夺了其村民的权利。官亭镇政府以租代征的方式将该村委会的集体土地,包括贾成成的承包地被侵占,贾成成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5/blog-post_748.html)

六、其它骚扰行为

1、官方非法排除“709系列案”辩护律师

由公安部指定天津警方办理的“709系列案件”二十余名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被指定监视居住实为强迫失踪满6个月之后,被以“颠覆国家政权”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实施逮捕,而当这些被羁押者的亲属为他们委托的辩护律师前往天津市第一、第二看守所依法要求会见时,却均被天津警方以当事人已经自行委托辩护律师为由拒绝,经过调查了解,家属们得知办案单位天津警方为被羁押者指定、安排了辩护律师,但是家属并不知道这些辩护律师是谁。(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5/709_52.html)

2、安徽合肥警方在“六四”前夕加强对异议人士骚扰

安徽合肥警方在“六四”2周年前夕进一步加强对异议人士的监控。5月30日晚上6时许,异议人士沈良庆和尹春陪来访的湖南公民欧阳经华去饭店吃饭时,遭到国保全程跟踪、监控和骚扰。以前,外地客人来访,从未遇到这种蛮横无理的直接干预。(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5/blog-post_524.html)

七、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湖南长沙托口电站维权移民将湖南省政府告上法庭

5月30日,湖南长沙托口水电站受害移民粟春梅、李培凤、姚春琼等6人诉湖南省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案在长沙市中级法院二十一庭公开审理。法庭上,移民代表指控湖南省政府知道相关申请信息公开的文件与单位而故意踢皮球,要求法庭认定其行政不作为并赔偿托口电站维权移民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托口水电站是香港上市公司中电投控股的湖南五凌电力在沅水啇业开发的水电站。因涉及违法违规强拆及不合理补偿激起黔湘两省四县市库区苗、侗、土、汉各族人民十年来持续不断地反抗。(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5/blog-post_584.html)

2、梁峰向中纪委实名举报陕西高院法官刘立革贪赃枉法

6月1日,陕西佳明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梁峰通过维权网实名举报原西北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刘自力之子、陕西省高院民一庭法官刘立革收受杨陵金泰建设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李旭贿赂100万元,为其枉法输送利益2500多万元,要求请中纪委督办查处。(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6/blog-post_86.html)

3、商州西街二组村民到陕西省委要求解决拆迁安置问题

5月31日一大早,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西街二组村民代表再次搭车到省城西安,到中共陕西省委上访,要求省委领导解决他们村改造拆迁四年多,安置房不能通过验收,不能入住的问题。经过他们多次上访,商州区政府拆迁办在今年4月通知他们村民接收安置房,对不接收房子的村民,政府要停止发放过渡费。他们了解到,政府建的安置楼不合标准,城建等部门检验不合格,没有验收。(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6/blog-post_2.html)

4、上海人权捍卫者街头抗议广州唐袁王三君子上诉被驳回

6月5日,上海人权捍卫者得知广州三君子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被构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立即上街拉横幅声援呐喊:“中国甘地唐荆陵律师无罪”及手持三君子的照片吁请广州当局停止迫害,立即无罪释放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5.html)

编辑:王桂兰、杨紫琪

责任编辑:李代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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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是非政治性和非组织性的公民维权志愿者的松散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力量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方式促进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对保障人权的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


书记不守诚信还雇黑伤人,受害者张建华报案公安不作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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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5日星期日:本网获悉,由于公安不作为,江苏镇江丹徒区宝堰家禽批发部的业主张建华女士,又拖着一年前被宝堰镇党委书记龙飞雇黑打残的身体,到北京上访了。

2006年,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上桥村的刘珠林、张建华夫妇,到宝堰镇团结村租地5亩,投资500余万建造了宝堰家禽批发部。为此,刘珠林、张建华夫妇俩与团结村签订了《投资协议书》一份,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由林珠林、张建华夫妇租地30年,每年以1000万基数向地方税务部门纳税。刘珠林、张建华夫妇一直守法经营,无论经营状况如何,也都一直照合同约定纳税。

到2013年,在刘珠林、张建华夫妇投资尚未完全收回之际,宝堰镇党委政府人员调动,由龙飞任宝堰镇党委书记。新官上任的龙飞找到刘珠林、张建华夫妇,说:你们承租团结村的这一块土地要征收为国有,宝堰家禽批发部可以通过招拍挂程序继续使用这一块土地,去除你们的征收补偿款,还要拿出30万土地出让金,但前提是你们必须先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招拍挂程序走完了,再返还除30万应缴纳出让金以外的补偿款。

从来对党委领导没有提防的刘珠林、张建华夫妇,立即高息借贷180余万,于2014年7月11日,与镇江市丹徒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补充合同》各一份,并按约全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然而,龙飞书记却不再兑现返还补偿款的承诺,也不再另行对宝堰家禽批发部支付征收补偿款。

始料不及党委书记龙飞会不守信用,这对刘珠林、张建华夫妇俩的宝堰家禽批发部带来了经营上巨大的影响,不知所措的张建华先是找镇江的有关部门反映说理,见无人理睬,就于2015年3月到北京反映自己被党委书记欺骗的情况,咨询相关救济政策与途径。

信息联网监控维稳系统让龙飞书记得知张建华已到北京时,立即雇佣社会黑道和闲杂人员将张建华从北京强行抓回,非法关押在宝堰镇后亭新颖农庄208房间,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8天之久。张建华说:在被关押期间,龙飞书记雇佣的这些身上纹有龙虎的外地无业人员,逼迫我写下所谓的“不上访”保证书,稍有不从便对我拳打脚踢,导致我脑震荡,右膝盖关节严重受伤,甚至大小便失禁。

张建华从非法拘禁的黑监狱出来后,由家人护送到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并向镇江市公安机关报警。由于头部不能消肿,右膝关节行走依旧困难,张建华于同年的8月17日转至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然而治疗依然不见效果。

见公安机关对自己的报警根本没有作为,张建华又到丹徒区检察院请求监督。丹徒区检察院在接收张建华的控告与请求监督的材料后,于2015年12月22日出具徒检控复字[2015]11号答复函,就张建华控告龙飞雇佣社会人员非法拘禁的控告事项,检察院告知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该答复函还明确,如公安机关认为龙飞不构成犯罪,应当向张建华出具不立案通知书。

拿着人民检察院的答复函,张建华女士再次找到丹徒区公安分局。2016年1月12日,丹徒区公安分局宝堰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委托手续,由丹徒区公安分局物证鉴定室对张建华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2016年3月29日,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物证鉴定室出具徒公物鉴伤字[2016]10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结果是张建华的右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膝关节后半月板变性,膝关节内有积液。但又称,由于鉴定时间与受伤时间的间隔较长,故不能确定鉴定结果与2015年3月12日的外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鉴定书对张建华更严重的头部淤肿不消,头晕恶心症状,未作任何鉴定结论。

在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物证鉴定室接受鉴定委托,到出具徒公物鉴伤字[2016]10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期间,张建华于2016年1月23日、3月7日两次到镇江市江滨医院和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专门做了核磁共振检查,结论与前两次的治疗完全一致。

据了解,张建华在被非法拘禁前从未受过伤,宝堰家禽批发部也靠着她忙里忙外,非法拘禁后留下严重的残疾与后遗症,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物证鉴定室的鉴定结论显然是在包庇犯罪嫌疑人,有明显的徇私枉法的嫌疑。

暴力方式实施非法拘禁,本就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更不用说已经致受害人残疾,作为组织、策划这一起刑事犯罪案件的党委书记龙飞,不能因为其是党委书记而就具有刑事豁免权,公安机关更应当践行习近平于今年5月21日全面深化改革会议上发表的“让群众在执法中感受到公平”的精神,而不是把总书记的讲话当作精神病。

如今,据说龙飞已经调查到丹徒区环保局当上了局长,受害人张建华在残疾后,只能将家禽批发部只能交由本也属于残疾人的女儿经营。如果司法机关继续拒绝公平正义,张建华和她的苦心经营已十年的家禽批发部很难走出目前的困境了。






呼吁:东莞农民工基督徒因坚持信仰自由连续六周遭当局压制拍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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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5日星期日:本网获悉,今天(65日)上午广东省东莞塘厦中福万民教会主日聚会时又有东莞市宗教局下属的,塘厦社会事务局和派出所的八个人来教会拍照摄像。这已经是第六个礼拜了。教会的基督徒农民工向海内外的弟兄姊妹发出呼吁,请大家代祷。

广东东莞是举世闻名的世界血汗工厂。枉顾世界人权宣言,践踏劳工人权准则,迫害劳工人士,违法肆意压榨劳工血汗,又是以东莞ISO闻名世界的黄色之都。当局黑金政治已明显招致社会沉沦道德无限滑坡。民间百姓与农民工唯靠信仰奋起自救,当局恐惧不己,持续不断骚扰打压民间基督教会与基督徒。




就广西律师吴良述到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立案未果竟遭法警殴打事件全国800律师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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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新网报道,2016年6月3日上午10:30左右,广西律师吴良述到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立案未果,却在该院信访室内遭多名法警殴打,裤子被扯破,手机被打坏。对此事件,尽管南宁市律师协会及广西律师协会已经介入维权,但,鉴于事件性质之恶劣,同为律师,为维护律师职业基本之尊严,我们仍决定以个体名义联合发表以下声明,以表达我们对吴律师之关切,表达我们对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相关法官、法警之谴责:

一、我们认为,法院应立即向社会公布当时、当场的监控录像。

根据财新网跟踪报道,法院及吴律师对事实的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我们认为,事发场所系法院公共办公所在,法院应当安装有实时监控系统,故此,为恢复事件本来面目,法院有义务、有责任封存当时的监控,并立即向社会公布。我们不希望法院的监控设备如往常某些事件中一样,也刚好出现故障。

二、我们认为,有关法警应尽快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依法接受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应受到拘留等处罚。

根据上述财新网系列报道,法院通报亦确认,“法警大队教导员和另外一名法警即对其进行强制检查手机”,吴律师现场照片显示其身体显然受到了法警的暴力侵犯。法警没有任何对吴律师进行人身搜查的法律依据及司法手续,即强行以暴力手段对其进行身体搜查,我们认为,这是典型的滥用暴力,随意搜查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其性质至少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接受处理。

三、我们认为,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或其上级法院应立即启动程序,对立案庭法官不依法履行立案义务进行违纪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根据财新网报道,青秀区法院立案庭法官显然没有严格依据上述规定给予立案,甚至明确拒绝出具收到立案材料的书面凭证。青秀区法院立案庭法官有法不依,拒绝履行法定职责,其必须给予处分,否则,国家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岂不沦为摆设?

四、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在法院立案及信访接待场所录音录像。

法院通报反复强调事件起因在于怀疑吴律师在法院立案过程中存在私自录音录像的行为。对此,我们必须明确指出,法律只规定在庭审中不得私自录音录像,对于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处,其明显不属于庭审场所,因此,即使存在私自录音录像也并不违反任何法律及规定。况且,各方现已查清,吴律师根本没有录音录像。事实证明,法警强行暴力搜查吴律师身体,纯因法院工作人员自己疑神疑鬼而引起。

以上四点,是我们对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法官违法拒绝立案,法警公然暴力殴打、违法搜查律师身体这一严重侵犯律师权益事件的意见。职业律师在法院办案尚且被如此野蛮、残暴之对待,普通民众该当如何?该院如此做派,所谓司法为民,依法治国,岂非笑谈?律师职业权益受到侵害不止一次,但是,这一次我们不会放弃,我们将始终保持对该事件的关注!

特此声明!


以下为声明律师的签名

吴鹏彬 上海律师 周  泽 北京律师

刘志强 陕西律师 王万琼 四川律师

毛立新 北京律师 王  兴 北京律师

杨名跨 云南律师 王  甫 北京律师

胡贵云 北京律师 黄佳德 山东律师

周立新 北京律师 葛永喜 广东律师

陈进学 广东律师 李仲伟 山东律师

张庆方 北京律师 陈以轩 湖南律师

 俊 浙江律师 张 颖 四川律师

金宏伟 北京律师 王朝峄 贵州律师

杨学林 北京律师 曾维昶 云南律师

王耀刚 北京律师 袭祥栋 山东律师

张培鸿 上海律师 王 飞 北京律师

段万金 陕西律师 常玮平 陕西律师

李修蛟 广东律师 张锦宏 河南律师

雷志锋 湖南律师 钟  颖 上海律师

 朗 上海律师 庞  坤 深圳律师

 忱 贵州律师 王海军 湖南律师

王宗跃 贵州律师 李春光 云南律师

  振 山东律师 孙典军 山东律师

李金星 山东律师 王清鹏 河北律师

王振宇 北京律师 熊冬梅 山东律师

孙发荣 重庆律师 王振江 山东律师

陈世和 贵州律师 李贵生 贵州律师

罗秋林 湖南律师 张维玉 山东律师

050

赵永林 山东律师 刘金滨 山东律师

迟夙生 黑龙江律师 张丹杰 云南律师

燕文薪 北京律师 尹东胜 吉林律师

张 磊 北京律师 李肖霖 北京律师

游飞翥 重庆律师 卢新发 湖南律师

李桂梅 湖南律师 刘志江 湖南律师

袁柏顺 湖南律师 汤星云 湖南律师

阳享彪 湖南律师 王学明 山东律师

刘金湘 山东律师 李玉真 山东律师

赵和绪 山东律师 马晓临 山东律师

  成 浙江律师 张庭源 重庆律师

  敬 重庆律师 汪  龙 重庆律师

 勇 重庆律师 何  伟 重庆律师

覃臣寿 广西律师 方超波 广西律师

方学业 广西律师 陈家鸿 广西律师

李春华 广西律师 梁进新 广西律师

刘书庆 山东律师 王誓华 北京律师

何辉新 甘肃律师 朱春莲 浙江律师

梁进新 广西律师 房一宁 北京律师

黄思敏 湖北律师 吴祥松 山东律师

 庆 北京律师 陈 健 贵州律师

李明富 贵州律师 陈国兵 浙江律师

张向彬 山西律师 吴国阜 福建律师

刘昌松 北京律师 谢靖波 北京律师

梁从新 云南律师 何卫冬 广东律师

100

 湘 山东律师 王文盛 云南律师

李春华 广西律师 文  伟 陕西律师

林鹏程 上海律师 张韶峰 上海律师

祝永成 宁夏律师 魏岗屹 湖南律师

刘鹏飞 山西律师 角永祥 云南律师

 丽 云南律师 王道刚 山东律师

 松 北京律师 王宇飞 湖南律师

赵庆启 云南律师 韩  冰 北京律师

徐大庆 福建律师 游本春 云南律师

南智军 北京律师 张晓玲 内蒙律师

张孝天 湖南律师 梁进新 广西律师

郑维民 湖南律师 曾  义 云南律师

李芹斌 四川律师 李三保 云南律师

  周 广东律师 王开春 贵州律师

邬文辉 深圳律师 王永忠 上海律师

 康 四川律师 张丕穆 湖南律师

  民 陕西律师 蒋援民 广州律师

刘卫国 山东律师 杜兆勇 北京律师

  猛 河南律师 卢京美 四川律师

毛晓敏 云南律师 胡广华 江苏律师

 卫 天津律师 许  涛 陕西律师

李见贵 山东律师 谢文刚 四川律师

玉品健 广东律师 覃伟进 广西律师

林礼国 上海律师 彭贵如 江西律师

唐翠蓉 广东律师 张剑弼 云南律师

150

严华丰 浙江律师 林小兵 湖南律师

余元州 湖北学者 吴德民 辽宁律师

 薇 云南律师 朱  宝 黑龙江律师

杨琳琳 四川律师 李道勇 湖南律师

秦 雷 上海律师 朱晓峰 江苏律师

刘安祥 重庆律师 李威达 河北律师

文东海 湖南律师 韩剑锋 陕西律师

吕方芝 湖南律师 付爱玲 广东律师

薛荣民 上海律师 杜君恋 贵州律师

韩长杰 河南律师 李  妮 上海律师

杨文斌 浙江律师 黎元君 北京律师

钟锦化 上海律师 徐靖华 北京律师

姚燕倩 浙江律师 孙跃礼 安徽律师

李福全 广东律师 仇小飞 重庆律师

程地泉 重庆律师 吴明智 广西律师

聂宗林 云南律师 黄贵浦 广西律师

郭善法 山东律师 李俊声 贵州律师

廖昌文 湖北律师 史群力 河南律师

郭智玉 重庆律师 朱玉梅 重庆律师

 海 北京律师 黄聿珠 山东律师

 宇 山东律师 徐  忠 山东律师

 彦 山东律师 贾泽生 山西律师

钱招脉 浙江律师 张  凯 山东律师

  敏 新疆律师 李前军 上海律师

张赞宁 江西律师 张金武 山东律师

200

余仁财 湖南律师 石永胜 河北律师

  园 湖南律师 刘荣生 山东律师

谢通祥 北京律师 杨建明 湖南律师

翟业虎 北京律师 陈太真 广州律师

贾慧平 山西律师 石红旗 贵州律师

周世敏 江西律师 范标文 广东律师

 浩 广东律师 吕国华 广东律师

刘让龙 湖南律师 于明都 山东律师

欧竹青 贵州律师 齐海东 宁夏律师

杨军军 浙江律师 肖三军 广州律师

郝瑞堂 山东律师 王小美 上海律师

申维英 云南律师 孙义南 北京律师

田建宏 山东律师 连大有 北京律师

  岳 北京律师 黄志强 浙江律师

 敏 新疆律师 蒋  议 四川律师

 鹏 河南律师 占  俊 新疆律师

乔新颖 河南律师 陈建国 贵州律师

邵跃进 上海律师 夏汝敏 云南律师

 俊 四川律师 李新立 上海律师

段正银 四川律师 刘  清 贵州律师

冯明伟 山东律师 赵东炜 北京律师

徐晨笛 北京律师 李永恒 山东律师

林月钰 福建律师 田  倪 安徽律师

付宪雄 云南律师 邹  奇 江苏律师

 正 北京律师 张康亮 上海律师

250

 平 重庆律师 刘傲霜 湖南律师

龙浪奔 湖南律师 钟兰安 北京律师

付剑波 重庆律师 杨  俊 重庆律师

林子微 广东律师 韩国权 上海律师

雷登峰 重庆律师 李同建 河北律师

崔小平 广东律师 李  刚 北京律师

李宪明 山东律师 李浚泉 辽宁律师

梁澜馨 河北律师 么民富 河北律师

徐红卫 山东律师 孙海军 河南律师

  丽 河南律师 郭  军 山西律师

郑吉文 北京律师 马东旭 内蒙律师

任崇宇 河南律师 孙念林 北京律师

邓树林 四川律师 罗孝学 上海律师

吕铁军 黑龙江律师 金邦庆 陕西律师

段安平 云南律师 林志铭 福建律师

胡云齐 贵州律师 苗东锋 河南律师

张新记 吉林律师 王艳波 辽宁律师

李益昌 广东律师 朱应明 江苏律师

焦晓菲 北京律师 谢德平 四川律师

李胜春 广东律师 韩继强 吉林律师

李志刚 山东律师 王卫华 上海律师

  杰 贵州律师 贾  亮 贵州律师

牛守强 河北律师 储  彪 北京律师

国丰华 山东律师 任  玉 内蒙律师

方小强 安徽律师 党俊平 深圳律师

300

朱自恺 湖北律师 彭乙健 广东律师

荊高传 山东律师 张潇丹 湖北律师

刘晓慧 山东律师 陈建刚 北京律师

黄汉中 北京律师 刘子钦 浙江律师

刘小强 重庆律师 韦立军 广西律师

高运生 河南律师 陈  华 福建律师

胡跃辉 河北律师 罗立佳 上海律师

傅勉凌 广东律师 王中兴 湖南律师

冷克林 江西律师 雷大学 西安律师

张海水 江西律师 叶君伟 广西律师



杜建国 四川律师 陈耀辉 贵州律师

黑开寿 云南律师 司徒一平 山东律师

胡兴中 北京律师 郑建伟 重庆律师

刘昌松 北京律师 罗大有 广东律师

赵志伟 河南律师 苏  凯 陕西律师

郑立军 河北律师 王炳华 广东律师

吴绍平 上海律师 钱志良 上海律师

  浩 湖北律师 干卫东 新疆律师

 宏 陕西律师 成绍军 贵州律师

  敢 新疆律师 卓茂考 福建律师

孔凡跃 山东律师 张建军 北京律师

胡光璞 江苏律师 翁京才 福建律师

王晓林 福建律师 何  燚 湖南律师

 伟 陕西律师 王月飞 北京律师

丁锡奎 北京律师 郭祥宏 四川律师

350

付家东 湖北律师 刘  波 贵州律师

 鹏 北京律师 蒋照军 上海律师

徐华洁 北京律师 陈金林 浙江律师

刘华钧 江苏律师 陈  刚 四川律师

杨士俊 四川律师 王  强 山东律师

 松 贵州律师 边社平 陕西律师

庄红强 河南律师 黄  建 四川律师

梁江洲 广东律师 王建胜 河南律师

郭永军 河南律师 黄忠强 天津律师

陈武增 云南律师 吕吉全 云南律师

王晓栋 河南律师 彭  勇 四川律师

仲若辛 江苏律师 虞仕俊 江苏律师

陈南石 湖南律师 邓林华 湖南律师

郭建伟 山东律师 孙光全 贵州律师

  涛 云南律师 高凤泉 辽宁律师

谢忠君 广西律师 王郑钦 河南律师

  东 北京律师 王云成 山东律师

李维习 云南律师 张成茂 北京律师

张天鸿 四川律师 符绩豪 海南律师

于天飙 内蒙律师 陆克第 广西律师

李大伟 广州律师 任  飞 北京律师

欧阳山 新疆律师 蔡  瑛 湖南律师

高道智 北京律师 杜建华 山东法律人

 静 云南律师 许慧敏 广州律师

黎雄兵 北京律师 王国芳 广东律师

400

龙锡华 贵州律师 赵永成 贵州律师

赵文勇 贵州律师 袁丽萍 北京律师

许思龙 云南律师 杨永伟 北京律师

牟成源 云南律师 秦世臣 云南律师

黄日高 广西律师 何祥增 广东律师

江雄元 江西律师 杨在新 广西律师

李新春 甘肃律师 陈色伟 广州律师

任建华 山西律师 郭庆元 北京律师

唐永胜 重庆律师 李诚生 湖南律师

段少良 北京律师 王秋实 黑龙江律师

吴远树 湖北律师 罗致然 重庆律师

  云 云南律师 刘红星 山东律师

陈道平 重庆律师 魏友援 江西律师

 敏 江西律师 徐深国 浙江律师

李晓梅 内蒙律师 刘 刚 四川律师

邹丽慧 福建律师 梁赟琦 云南律师

 江 山西律师 吴大平 四川律师

李云平 吉林律师 胡林政 湖南律师

梁振玄 广东律师 李世华 云南律师

 霖 贵州律师 肖冬至 云南律师

李长军 河北律师 徐东可 山东律师

范卫权 江西律师 许  钊 北京律师

 强 四川律师 江  雯 海南律师

范国刚 江苏律师 赵 磊 山东律师

刘亚涛 河南律师 芦中东 新疆律师

450

周云昌 山东律师 王  磊 河南律师

  超 贵州律师 黄汉辉 广东律师

崔宏飞 新疆律师 吕怡先 黑龙江律师

郭汴阳 广东律师 侯昌林 山东律师

王尚辉 广东律师 梁明祥 贵州律师

傅达龙 江西律师 白树生 重庆律师

许方辉 湖北律师 张学辉 浙江律师

 帆 北京律师 路国正 山东律师

孙春蕾 山东律师 吴益权 贵州律师

蔡吉新 贵州律师 陈小芳 福建律师

  智 云南律师 武淑平 山西律师

邝根发 广东律师 李旭明 江西律师

王纯科 吉林律师 阴高松 河南律师

张进华 辽宁律师 刘家宾 安徽律师

  国 山东律师 沈光义 贵州律师

常瑞杰 河南律师 张  亮 黑龙江律师

李剑英 山西律师 王润泽 黑龙江律师

陈亚玢 云南律师 徐水金 上海律师

刘建强 河北律师 李希文 黑龙江律师

解瑞松 北京律师 王  军 辽宁律师

曾伟德 湖南律师 张奋成 甘肃律师

董 明 云南律师 郭丹宏 甘肃律师

华建清 江苏律师 张仕龙 四川律师

 勇 上海律师 朱达人 广州律师

黄海卿 重庆律师 汪春燕 甘肃律师

500

聂先平 广东律师 王献锋 河北律师

孙春蕾 山东律师 孟凡政 山东律师

吕常国 云南律师 王  振 山东律师

高文龙 北京律师 黄有奇 广西律师

王德章 山东律师 王  锴 黑龙江律师

常蒙蒙 河北律师 汪守劲 广东律师

张建胜 上海律师 刘建军 北京律师

陈泽雄 海南律师 陈洪翔 广东律师

郎丰强 河南律师 李  刚 湖南律师

杨海宁 广东律师 张风林 安徽律师

唐玉江 广东律师 韩祯祥 四川律师

张晓佳 广东律师 吴  波 贵州律师

郝建光 山东律师 黄平生 广西律师

熊雪彦 四川律师 黄海燕 广州律师

许桂娟 山东律师 庄立武 吉林律师



尹瑞祥 云南律师 邓毅沣 湖南律师

周红保 江西律师 李  俊 贵州律师

  顺 河北律师 张占文 广州律师

赵文勇 贵州律师 熊旭凤 北京律师

王卿文 河南律师 王  丹 湖北律师

黄海燕 广州律师 于  凯 山东律师

陈根发 北京律师 罗立志 湖南律师

宋一祺 北京律师 廖曜中 湖南律师

陈卿昭 福建律师 甘清洪 深圳律师

刘明江 重庆律师 何丽丽 重庆律师

550

李华清 贵州律师 葛  鹏 辽宁律师

  建 广东律师 程万科 湖南律师

余建阳 北京律师 郝孝伟 江苏律师

陆春阳 安徽律师 陈志新 深圳律师

李运田 山西律师 杨桂明 北京律师

 炎 湖南律师 李云东 吉林律师

汪红新 江苏律师 张宏光 河南律师

杨楚程 广东律师 周  伟 重庆律师

  勇 云南律师 匡  野 黑龙江律师

 力 安徽律师 夏洪政 山东律师



叶强胜 湖南律师 朱庄义 山东律师

 星 湖南律师 和建人 广西律师

 俞 江苏律师 万中亮 湖北律师

 默 北京律师 胡  育 北京律师

 飚 贵州律师 黄  寅 广西律师

文代君 四川律师 许锦忠 上海律师

徐建华 宁夏律师 钟  强 广西律师

付勇刚 山东律师 赵弘璋 山西律师

 峰 河南律师 梁  裕 贵州律师

李岩玲 北京律师 黄文娟 云南律师

刘永利 安徽律师 屠  迅 北京律师

 杰 北京律师 徐  攀 湖南律师

 炜 重庆律师 陈  欢 湖北律师

郭振岗 河南律师 王  坤 上海律师

李雪莲 北京律师 林志钦 福建律师

600

赵达军 江苏律师 朱立清 广东律师

  堂 贵州律师 张  钦 四川律师

李红梅 北京律师 曹科永 贵州律师

  伟 山东律师 李友利 山东律师

 坤 北京律师 覃具款 广东律师
  琦 安徽律师 解德辉 湖南律师

伍治昆 湖南律师 徐炳正 广东律师

张轩宁 甘肃律师 殷志勤 江苏律师

许付桂 山东律师 陈勇良 四川律师

赵志强 浙江律师 薛桂荣 山西律师

常建民 深圳律师 陈广威 辽宁律师

梁学军 广东律师 宋思玲 北京律师

潘潇湘 广东律师 韩  强 福建律师

徐洪荣 江苏律师 黄  伟 北京律师

刘宗贤 山西律师 胡  珺 上海律师

骆振中 深圳律师 陈远平 广东律师

 昊 四川律师 郭庆国 河北律师

 丹 天津律师 林  峰 福建律师

张艳华 辽宁律师 潘伟升 广西律师

戴瑞兵 江苏律师 项  黎 广西律师

刘连贺 天津律师 马吉颖 云南律师

 青 海南律师 石文好 湖南律师

 杰 北京律师 庞少群 上海律师

自开溶 云南律师 蒋  涛 广东律师

周志民 重庆律师 何自刚 北京律师

650

崔海峰 广东律师 孙乔圣 江苏律师

郭军锋 甘肃律师 谭茂明 重庆律师

鲁玉玲 广州律师 杨  柱 云南律师

 瑜 山西律师 冯经伟 广西律师

苏效腾 广西律师 张  放 江苏律师

刘长中 湖南律师 陆意纯 广西律师

李家云 云南律师 邓政成 广东律师

 竹 湖北律师 白崇城 上海律师

赵利锁 河北律师 许丽娟 广东律师

周是宏 江苏律师 杨  闯 深圳律师

郑光武 贵州律师 徐德忠 安徽律师

陈文昌 江西律师 李  军 安徽律师

张新民 山西律师 徐叶莹 福建律师

 浩 天津律师 张  胜 福建律师

林燕锋 福建律师 朱艳红 河南律师

吴文理 浙江律师 杜柏飞 北京律师

王金龙 广东律师 钱少华 北京律师

蓝海君 广西律师 于晓东 河南律师

 平 山东律师 杨  勇 北京律师

吴胜国 安徽律师 库建辉 北京律师

范英华 辽宁律师 袁志锐 广东律师

周厚勇 云南律师 吴  亮 山东律师

冯生成 海南律师 段德胜 黑龙江律师

陈志铭 福建律师 祁明忠 四川律师

钱元春 上海律师 左  伟 海南律师

700

孙浩然 北京律师 刘寻元 广东律师

许振宁 吉林律师 张亚辉 安徽律师

李长华 新疆律师 柳长明 北京律师

李柳银 广西律师 范金霞 江苏律师

王万业 山东律师 关祥琳 山东律师

 权 广西律师 李大胜 江苏律师

梁少铎 吉林律师 王  明 贵州律师

罗景澜 广西律师 谭晓斌 甘肃律师

李晓东 福建律师 梁  琪 陕西律师

黄若辉 福建律师 李青山 广东律师

 放 江西律师 陈秋群 广西律师

朱海林 山西律师 宦  均 广东律师

  峰 浙江律师 韩东风 黑龙江律师

 峰 安徽律师 宁志武 北京律师

 斌 四川律师 钞希安 陕西律师

 猛 广东律师 黄喜昭 广西律师

段文周 云南律师 马  敏 安徽律师

孟瑞杰 安徽律师 冷  平 辽宁律师

刘耿军 广州律师 王国军 北京律师

肖选聪 云南律师 景  卫 上海律师

 冉 河南律师 涂明忠 福建律师

 兵 安徽律师 朱魁文 北京律师

周嗣评 贵州律师 史家峰 河南律师

  欣 上海律师 曹忠山 陕西律师

黄启航 广西律师 唐国雄 云南律师

750

黄祥滨 福建律师 郭雄伟 湖南律师

邓玉中 河南律师 王孝益 贵州律师

鲁升阳 北京律师 何祥增 广东律师

卓文彦 广西律师 蔡建华 湖北律师

常向前 广州律师 陈 松 北京律师

吴兰刚 山东律师 侯岳川 黑龙江律师

 琼 云南律师 吴振宇 内蒙律师

王胜刚 河北律师 刘凤秀 云南律师

吴建东 江西律师 李中海 河南律师

 琳 广西律师 龙海燕 贵州律师

李吉峰 深圳律师 龙志新 云南律师

周亚林 广西律师 杨臣江 北京律师

 强 安徽律师 王庆华 上海律师

王慧泽 山西律师 张志伟 黑龙江律师

陈云霏 上海律师 李高飞 重庆律师

 振 山东律师 李 明 山东律师

赵建军 河北律师 马武章 山西律师

王长军 河南律师 费章福 江苏律师

王胜利 贵州律师 罗锦祥 广州律师

金观堂 江西律师 杨华盛 四川律师

薄守省 北京律师 王沿利 山东律师

潘聚铨 广西律师 倪泽仁 北京律师

游潘念 四川律师 严青伍 北京律师

周旺盛 山西律师 任宗林 云南律师

 照 云南律师 汪真红 湖北律师

800

 铭 上海律师 段佩珍 北京律师

陈海阳 上海律师 梁振玄 广东律师

马刚权 北京律师 杨  周 江苏律师

王大伟 北京律师 李广明 上海律师

许大为 北京律师 殷  炬 重庆律师

 春 安徽律师 冯西科 陕西律师

王化南 山东律师

联署联系:杜华程 18701422169(短信:名字 地区)



  

90后前政治犯张昆6.02被抓经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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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6日星期一:本网获悉,昨晚(6月5日)张昆用他父亲手机发来的信息称:2016年6月2日晚,我去广州网友四担谷家上网,我一直在发关于别人失踪或被刑拘的消息,到了凌晨,房东就带着一群警察过来敲门了,我说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我来广州是看病的,警察直接就用金属棍把门砸开了,进来之后就用扎带把我的双手背着绑了起来,听口音是广州警察,他们说找你好几天了,你把东西都带着,你回不来了。我说我是个病人,你把绳子解开,我跟你们走。一位带队警察说:我尊重你,你也要尊重我,他命令其他警察给我松绑。在走的路上警察说:你的级别很高,你也很会抬高自己,大概是因为我的微信名是“政治犯张昆”。此前就有警察说过:“寻衅滋事”是刑事犯罪不是政治犯,你是希望把坐牢当做你抬高身价的资本。

到了广州天河区新塘街派出所后警察问了我在广东省都做了哪些事,他写的笔录我没有签字,警察说他去了我做手术的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了解了我的情况,并且掌握我所有的信息,他说支持我看病,但不支持我做看病以外的事情。

接着他们就把我交给了徐州警方,徐州警方见到我非常生气,因为我这次又给他们惹麻烦了,大概是广东省公安厅向上级投诉了江苏省,公安部给了江苏省一个通报(类似于淘宝的差评吧,总之会影响到一些领导的奖金和考核)。

我出狱后采取了与警方不沟通、不合作、不喝茶的三不策略,看来是失败的,这样把自己搞的一点活动空间没有了。广东不欢迎我,我们老家警察我也没搞好关系,不知道北京欢迎我吗?可以为我开天辟地吗?

6月3日我们买票没买到,6月4日才回去的,回去之后警察把我带到了我所在辖区的徐州市鼓楼区王场派出所。这次从广州把我带回来的理由是因为我违法未履行公民义务,我是2016年4月8日刑满释放的,按照规定我应该在4月18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报到,我确实没去。由于我的违法比较轻微,所以他们对我的处理是进行批评教育。警察说:非常同情我在看守所和监狱的遭遇,还问打我的牢头叫什么名字,警察支持我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天是2016年6月5日,我暂时自由了!警察找我的日期总是这么巧,上次被刑拘是6月3日,这次被带走是6月2日,为什么总是离那个日子这么近呢?注:我现在没有手机加不了人
                                           
政治犯张昆
                                           
2016年6月5日
                                           
微信:juebufangqi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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