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ntcast
Channel: 维权网
Viewing all 24138 articles
Browse latest View live

文东海律师:杨金柱和黄汉中律师在检察院门前静坐抗议具有充分的法理基础

$
0
0

【编者按】今天(2016617日星期五),为抗议709案天津办案机构违法,湖南杨金柱、北京黄汉中两律师为周世锋、包龙军(王宇律师之夫)辩护权在天津市检察院门前树荫下静坐。杨金柱律师安安静静地在天津市检察院的大门口坐等于世平检察长的答复。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黄汉中律师陪坐。黄汉中律师担任包龙军的辩护人。杨黄二律师都是湖南律师。
我觉得要说清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澄清两个问题:

首先是抗议的定义,所谓抗议肯定是针对被抗议对象的非法行为,即使是检察院,它有权对一些争议做出裁断,但并不是它所做的一切决定就都是合法的,正因为它也可能违法,才会直接针对它抗议,否则就没有抗议的基础,有些争议法律事实都非常简单明了,比如天津市公安局剥夺709辩护律师辩护权的事情,天津市检察院二分检竟然给部分辩护律师回复:公安的行为并无不当。天津市检察院也推脱不管,这种情况下,我们当然不能够承认检察院作出决定的合法性。

其次,我们要弄清楚官方指定律师辩护权的来源与合法性,这种来源与合法性不因案件到了不同阶段就会有所改变,不能够因为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官方指定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就合法了,就正当了,辩护权的来源自然是当事人的真实委托意向,当然当事人的这种意志有可能发生改变,但这是当事人自己意志范围内的事情,和案件在哪一个阶段无关,且即使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官方仍然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的真实委托意向有了变化,当然当事人的意志也不是绝对的,因为他一旦做出决定聘请前面的辩护律师之后,这种意志就必须受到律师的委托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限制,也就是他不能随心所欲地将前任律师抛开,必须要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解除手续,在这种手续履行之前,它聘请新任律师就是非法的,检察院不能无视这种非法行为接受一个当事人非法聘请的律师。

最后一点更重要的是,无论是警方还是检方的行为,我们都完全有根据质疑官方指定律师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说官方指定律师在侦查阶段是违法介入和违背当事人意志,我们不能够想当然地就认为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就是合法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了,相反,依据常理和人的意志发展规律,我们完全无法得出当事人在侦查阶段不乐意官方指定律师,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就变得乐意了。

综合以上三点,杨金柱和黄汉中律师今天在检察院的抗议行为有充分的法理基础。

浙江民主党人吕耿松、陈树庆今遭杭州中级法院判刑11年和10年6个月(附两人简介)(图)

$
0
0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7日星期五,本网获悉:今天下午两点,浙江民主党人吕耿松被杭州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有期徒刑11年、陈树庆同罪被判有期徒刑106个月。这是中共当局对大陆民主党人的又一次严重的政治迫害和人权侵害。

浙江民主党人吕耿松、陈树庆分别于20147月及9月被杭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刑事拘留,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已被拖延近两年的时间。

2015929日,此案在拖延一年多之后,陈树庆、吕耿松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才分别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起诉书指陈树庆在海外网站发表文章,而吕耿松案涉案证据也是在海外网站发表文章。庭审当日就结束。浙江民主党陈树庆、吕耿松颠覆案律师依法阅卷均曾遭当局拖延刁难。

附:吕耿松、陈树庆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吕耿松(CPPC编号:00192195617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前浙江省高等公安专科学校教师,独立撰稿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重要成员,人权活动家,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1993年,曾因支持民主运动而被浙江省高等公安专科学校开除公职,从此成为自由职业者和独立撰稿人;2000年,撰写了《中共贪官污吏》一书,并在香港文化艺苑工作室出版发行,主要文章有:《建立公民弹劾制度》、《建立刑事连带责任制度》、《买官、骗官与官杀官》、《论当代中国黑社会的社会基础》以及《当代中国黑社会的主要类型》等;2007824日因言获罪被抄家拘捕,并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看守所;200825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同年414日,二审维持原判,418日被送往杭州市余杭区西郊监狱服刑;20081115日,被独立中文笔会授予2008年“狱中作家奖”;2011823日刑满获释。

出狱后因其继续持守民主理念,关注民主宪政的建设,积极帮助访民维权,遂多次遭到中共当局的严密监控和打击报复;2014512日,被杭州市警方突然传唤并抄家;同年77日,被杭州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813日,被杭州市检察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

目前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看守所,2016617日星期五,被杭州中级法院判刑11年。
陈树庆(CPPC编号:002011965926日出生,浙江省富阳县人,自由撰稿人,1999年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负责人之一,人权活动家,中国在押政治犯。

曾于1980年代参加过86浙江学生运动和1989天安门民主运动;曾于19987月参加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并承担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的工作(注:此间浙江吴义龙、朱虞夫等中国民主党骨干成员被捕,其接替工作继续活动),1999924日被杭州市警方抓捕、抄家,并被超期拘押4个月;获释后因其持续参与中国民主党活动而备受警方传讯、骚扰和监控;2006914日,警方因其“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议文章”,再次对其进行传唤、抄家,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其刑拘,且将其关押于杭州市看守所;同年1017日,其被杭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07816日,被杭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后被送往浙江省乔司监狱服刑,2010913日刑满出狱。

出狱后,其依然坚持从事各种民主活动;201011月,曾于多名民主异议人士一起向当局提出申请游行,呼吁民主改革;2013418日,曾因向国际人权组织发送浙江民主党人推荐的“青年人权奖”候选人名单邮件,被当局截获,被当地警方再次传唤;2014 5月—8月,因其多次参与民主活动,并参与联署呼吁释放包括异议人士吕耿松在内的大陆被拘捕人士,随遭到当局报复性打压,并被警方两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由传唤;至2014911日,终被杭州市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刑事拘留;20141021日,被杭州市检察院正式批逮捕。

目前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看守所,2016617日星期五,被杭州中级法院判刑106个月。

蔡瑛律師:梁太平“被拍照入罪”案件维权工作通报

$
0
0

一、今天(2016617日)上午,蔡瑛律师第二次在丰台区看守所会见了梁太平,告知梁已经为其向检察机关提交《要求不予批准逮捕梁太平的律师意见书》,两人交流了近二个小时,太平再次表达了对朋友们的谢意。

二、会见出来,蔡瑛律师到丰台公安局西院接待大厅为梁太平办理存钱物品手续,出示了梁太平的亲笔委托书、律师执业证,警方却以委托书没有按手印为由拒绝接受钱物,交涉无果。

三、下步工作
1,拟向北京丰台公安分局提出对梁太平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律师意见;
2,拟向北京丰台公安分局申请对梁太平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3,拟针对丰台区看守所开展系列工作,如:
①申请公开为被羁押犯罪嫌疑人存送钱物,所持委托书须按手印的法律规定;
②申请公开丰台看守所不允许律师进入驻所检察室所依据的法律规定;
③对丰台看守所不予办理存钱物手续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赔偿误工差旅损失。

蔡瑛律师
2016617日于北京-广州高铁

付永刚律师:陈树庆被控颠覆政权案宣判小记

$
0
0

2016617日下午150与陈树庆的家人到达杭州中院,门口已聚集着20几位来旁听的吕耿松的家人及杭州本地的公民,我的朋友邹巍先生也在其中,邹巍走过来与我交谈中,一辆警车开进法院,车上走出几人直奔邹巍而来,邹巍对我说那几人是盯防他的国宝,未及邹巍开口,就被几人旋风般架走。

14时整,我们进入法院大厅,法警检查完我的律师证后,又要对我身体搜检,我提出严重抗议后,围着我的几个法警说要吗配合要吗就不要进入法庭。几经争论,还是被法警用搜检器碰了碰裤子口袋。

遭受屈辱的我走进审判法庭,里面坐着约20几位旁听者,其中家属6人。230分,审判长张永纯开始宣读判决书:

——经本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树庆明知“中国民主党系以颠覆我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非法组织,仍长期以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的名义和中国民主党成员身份从事活动,积极组织、策划、实施颠覆我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

——陈树庆在境外博讯、参与网站发表14篇文章,文章中宣称:“中国共产党凌驾于法律及民权之上不受有效制衡的所谓领导权,无疑是中国大陆滋生与保护贪婪腐败的最大根源、“中国现实的腐败泛滥,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根源就是中共当局的所谓领导权凌驾于法律和民权之上、“要求外面的朋友一定团结守望、不离不弃、继续对执政的中共当局及其领导人“听其言,究其错,促其行。通过上述文告、声明、文章,陈树庆对我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进行攻击、污蔑,并借此扩大中国民主党的影响力。

——陈树庆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以累犯论处,应从重处罚。判决:陈树庆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宣判完毕后,法警将陈树庆带离法庭,其爱人张女士愤怒的喊道不公正,合议庭成员在愤怒的质问中离开法庭!

投诉:陕西失独父母再次到省政府请愿

$
0
0

2016615日上午,我们陕西各地失独父母代表一百多人,再次到陕西省政府请愿,要求政府对失独群体给予应有的关注和关爱,切实解决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做到当初承诺的那样,使我们确实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许多警察到场戒备,在省政府大门外封锁了人行道,阻止我们接近,我们聚集在信访接待室外,齐唱《社会主义好》、《团结就是力量》等歌曲,表达我们的诉求和意愿。

只生一个孩子并不是我们大多数家长的意愿,而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政府实行的严厉政策。这个政策的负面结果之一就是失去独生子女的情况越来越多,失独家庭比例大幅度上升,失独家庭面临的问题越来越严峻。据我们统计估算,陕西省的失独家庭至少约有一万五千户。当初党和政府说,不用担心只有一个孩子或失去独生子女的养老问题,因为有党,有政府,有社会主义制度。可事实并不是这样,我们的独生子女非正常死亡后,“老有所医,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承诺并没有很好地实行。我们这些失独父母现在年龄大多在五六十岁,面临生活和医疗方面的诸多现实问题,我们更为今后的生活忧虑。当年只生一个孩子,是党和政府严厉的政策决定的,失独造成的社会问题,也应主要由政府负责解决。所以我们只有找政府。

经过我们多年的上访、请愿,国家卫生及计生委、财政部等五部委在201311月发文,其中规定对失独家庭的抚恤补助每月每人不低于340元。陕西省政府直到2015年才开始执行抚恤补助政策。然而仅有资金方面的抚恤补助远远不能解决我们失独父母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如日常生活、医疗方面的照顾,养老送终等,这些都需要资金和人力、物力方面的付出,都需要有配套的设施。我们要求政府拿出制度化、具体化的方案。

全体上访请愿的失独家长
2016615

维权艰险,越是艰险越向前!——记上海46万“镇保”失地农民115名代表到上海市人保局进行第23次维权(图)

$
0
0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本网获悉,2016年6月14日上午8时许,上海46万“镇保”失地农民的115名代表从上海各区来到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第23次维权。尽管已第23次维权,但仍然没有任何进展。失地农民代表连社会保障局的门都进不了,只好站在马路上举手高呼赵祝平出来接待。但是赵祝平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失地农民代表一致认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第23次的行政不作为,新领导(现任局长赵祝平)走的是前任领导(前任局长周海洋)的老路子。

失地农民代表气愤地说:“保障局的新领导是穿了新鞋走老路,走的是“没有周海洋的周海洋道路”。第一:和失地农民代表不接触;第二:对失地农民代表的诉求冷处理;第三:在那个“三朝不倒翁”的支撑下,不解决失地农民“镇保”人员的根本问题。”

失地农民代表们当天给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写了联名信,倾诉了“镇保”人员的苦难、社会保障局的新领导不重视失地农民的苦难、不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把失地农民当人看,以征地开发为名,剥夺失地农民的生存权。

对于失地农民的维权活动,社会保障局不但不予解决问题,反而动员警察抓失地农民代表,造成失地农民代表多人被抓捕。蔡龙其被抓进派出所遭到警察酷刑、龚正法和蔡林妹被无辜关押。更有甚者,将70高龄的朱金安刑事拘留22天,冤案诉讼到“人民法院”不立案不裁定。沈佩兰从今年2月22日至今被羁押在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

失地农民有冤无处伸,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又到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集访,高院接待了失地农民代表。代表们在高院接受了诉状后,怀着愤懑的心情离开了高院,大家约定:“如果“镇保”问题不并轨,将继续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维权。相信我们的呐喊,将最终会感动上帝,胜利属于坚持到底的人们!”
关注失地农民的人权状况,请与以下代表联系
朱金安  13818475430    
陈建芳  15026516445   
曹美华  13661492198
卢银仙  15221618832    
金妹珍  13162146986   
曹福妹  021—50263557
蔡龙其  15021771229    
顾新声  15618251261   
盛立德  13918739834
沈佩兰  13764885120(2016年2月22日至今在蒙冤坐牢                                 
  

姚立法致甘肃省永靖县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

$
0
0


永靖县人大常委会:

贵县在6月20日就要进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了。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的调查,贵常委会领导的和贵县选举委员会主持的前段县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非法进行的。

比如,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没有履行“组织本选区选民小组学习、贯彻选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职责。

比如,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没有履行“组织本选区选民小组提名推荐和酝酿、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的职责。

比如,各选民小组的正、副组长不是“由选民推选”产生的。

比如,没有做到如果选区的初步代表候选人人数在规定的差额比例内,也就是在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之间,在这种情况下,经选民小组讨论、协商后,直接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比如,没有做到“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一倍时,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

不管是谁,领导非法选举就是对人民犯罪。

由非法产生的代表组成的代表大会,就是一个非法组织;非法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府两院”也是非法组织。

湖北省潜江市前人大代表  姚立法(13339728964)
2016年6月17日


李方平律师:通辽扎鲁特式的“解聘”(图)

$
0
0


2016年6月16日下午在内蒙古通辽扎鲁特旗看守所会见了因寻衅滋事被刑拘、以包庇罪批准逮捕的斯琴毕力格,双方相谈甚欢。看守所说要修理设备,请明天一早再来。

8:30一上班,我们准时赶到扎鲁特看守所,没想到公安早就布局提审,值班人员建议下午2:30过来。中午时,家属突被约见告知情况有变化,斯琴案可能往好的方向发展。下午去会见,看守所所长告知,我已被斯琴毕力格解聘,并出示汉、蒙文解聘书。我要求根据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护律师依法执业的规定》面见斯琴毕力格确认。所长经请示局领导,以既然已经解聘就不能会见了,而且他们也不太熟悉我说的规定。鉴于我们善意认为非法解聘律师不是要“闷杀”斯琴毕力格而是要解决问题,在征得家属同意后我们暂时离开扎鲁特。路途四小时,三位“护送者”一直驾车尾随,直到目睹我们在通辽火车站检票才放心离去。归途中接到一个牧民电话,说自己亲属因想见我被带走行政拘留十日,问能否帮帮他,我为此感到非常的内疚和不安。扎鲁特,身虽去,心仍系……

【律师针此微评】 此类案件见了当事人和家属(委托人),首先是完善委托手续;其次是告诉当事人和委托人可能出现的官方欺骗或强逼解聘情况并告知如何应对;第三位的,才是通常会见中的了解案情、涉嫌罪名、法律释疑等事项。不解决委托人后续并防范当局的下作勾当,解除委托几乎是必然的。










朱瑞英、吉敏华、陈惠凯、谢礼祥、梁霞云、叶凤琴等上海维权人士为伸冤屈被迫上街举牌喊冤(图)

$
0
0


2016年6月18日,本网获悉:上海维权人士朱瑞英、吉敏华、陈惠凯、谢礼祥、梁霞云、叶凤琴、等因各自的冤屈无处伸张,不得不上街举牌喊冤。他们都是原上海市卢湾区(现撤并为新黄浦区上访维权多年仍没有得到任何安置或补偿,在外流浪或租屋居住近十年或十多年的被拆迁户。有的通过材料和政府信息公开获知在规划、出让、开发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地方政府违规违法利益勾结的证据,他们更是据实频频进行上访举报。然而,漫漫的举报上访路上,竟始终会遭到“上海安佳房地产动拆迁有限公司”人员的截访。

试举几例:

原卢湾区55地块居民梁霞云2012年11月12日到访建设部、最高人民法院,又如愿走进国务院信访办。下午梁霞云打道回府,她上了街边的警车,到久敬庄接济站再返沪。黄浦区政府派徐姓工作人员到场接洽,梁霞云与徐姓工作人员下车后碰到的是曹爱君、成宝康、王建秋和一个大模子女人(均为安佳公司员工)接车。徐姓工作人员虽然一再对曹爱君强调:“一定要把她(即梁霞云)送到家里!”可是汽车却驶向暗设在顺昌路612弄2号黑监狱……

原卢湾区64地块居民叶凤琴2014年6月1日回到上海站,被打浦桥警署五位民警开警车接到南塘浜路转弯处,民警叫其下车。她刚一下车,对面冲过来十几人按住她,叶拉住车门,后座的女警硬把其手拉开,那众多打手强按住她载上作案车辆,押到顺昌路黑监狱……

原卢湾区65地块居民吉敏华2015年12月17日由打浦街道办事处出来,走在南塘浜路上突然被两个中年陌生男子一左一右挟住两只胳膊,她惊慌中一瞧,前面还站着个安佳公司小头头费胜忠,费胜忠对她当面一拳,她虽喊叫挣扎但无济于事,绑匪象老鹰抓小鸡地把她装进面包车送进顺昌路黑监狱……

原卢湾区丽蒙东南地块居民谢礼祥2015年3月12日上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后回沪,在上海市救助管理站民警的交接中被进入救助站的安佳动迁人员强行绑架,拉到门外面包车上便一阵暴打,随后押到顺昌路黑监狱……。

他(她)们都是已经成功上北京正常上访举报,回到上海却遇上“截访”,而这些以突袭手段暴力劫持者全都是“上海安佳动拆迁公司”人员。曾记得2010年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的截访风靡全国,可是安元鼎只是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后来还宣判了几个截访犯罪分子。那么上海安佳公司是如何对待劫持绑架来的人员呢?他们私设有黑监狱,并以酷刑对付上访举报者。例如:谢礼祥被拖上车即被套上黑头套,安佳公司人员迅疾用黏胶封箱带绑上他双手双脚,最后黏胶带封住其嘴巴。被绑架到安佳公司所在地后被架上楼,强迫他跪下,打手们轮番劈头盖脑一阵拳打脚踢。谢礼祥的鼻孔耳朵嘴巴全都被打出血、脸面部连耳朵都被打得肿胀起来,鲜血从脸面部不断滴下。他们狂妄叫嚣:“看你还上北京?我们是黑道的人,不跟你讲法的!” 谢礼祥一直被打得失去知觉不省人事,昏倒在地,等他醒来已被绑在椅子上。由于连续三天三夜被绑在椅子上不能睡觉,也根本不让小便,致使他第四天起,不仅全身浮肿僵硬,连小便也排不出。

如吉敏华女士,被安佳动拆迁有限公司人员绑架后,同样手脚被黏胶封箱带捆紧,嘴巴也被封住,蒙上眼睛,乱打一气,塞进面包车,到达安佳黑监狱,抬上楼、进牢房后又一阵暴打,鼻子鲜血直流,右眼被打得通红、充血,满脸乌青块。被打倒地后,他们又横拖竖拉,女打手江筱琴踩在她身上抽刮耳光,吉敏华被打得牙齿松动、听力下降。只听咔嚓声响,一阵剧烈疼痛,几根肋骨被踩断骨折(有医疗影象诊断)。寒冻腊月时节,行凶者用冷水浇在她脸上耳朵里和衣领里,冷笑说,“洗洗冷水浴”。

如丽蒙东南地块居民朱瑞英,被“东坛动迁公司”头目顾振权诓骗,结果被7、8个暴徒当即拉上了银灰色面包车,套上黑眼套,开到黑监狱。被架上楼后,即被暴打头部。当被扯下头套,一个瘦猴样打手连续猛抽小朱耳光,小朱刚说“你不要打人”又被套上黑眼套。这些暴徒还命令她脱鞋、光脚踮起脚跟,下面放置大头钉,面对墙壁罚站。一打手说“‘东坛公司’已并入‘安佳公司’了,现在你们碰到我们‘安佳’,算你们触霉头!”不时还威胁说:“开车撞死你妈!撞死你老公!”

如55地块居民陈根根阿姨2009年7月17日傍晚行走在蒙自路上,不知怎么被安佳公司打手邵红华看到,经过手机联系,不一刻“安佳”5个壮汉呼拥而来把陈根根拉上面包车到黑监狱,手机被抢走,一阵毒打,手脚满是青紫伤痕(她属于最“荣幸”的,仅24小时被“释放”了)。
……

“安佳”动拆迁公司以张国樑为首的黑恶势力,把黑监狱设立在将拆除地块的旧房屋、旅馆、甚至直接在动拆迁公司里。你走在大街上,绝不会想到身旁的围墙里可能就是他们的黑监狱。黑帮们深知:这片被拆地块是独立王国,即便在这里犯下罪恶,而这些房屋迟早将被拆除,在这里的所有罪恶行径都将灰飞烟灭,无从追查,因而他们有恃无恐、胡作非为。顺昌路612弄2-4号是一栋4层小楼。固定的黑监狱就设在这里,前门是黄陂南路899号,曾经挂过“上海卢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基地”的招牌。底楼堆杂物或办公,一道专门的楼梯直达楼上黑监狱所在。黑监狱的每个单人牢房沿外墙的窗户都钉死并糊上报纸或黑色垃圾袋、整日不见阳光、不辨南北,怕你知道这罪恶所在地的坐落。一进入魔窟什么物品都被搜走。手机,不用说;随身食品药品也搜去。他们看上眼,连保温杯、雨伞都掳去不归还;不能掳掠,就肆意弄坏你的眼镜、拎包、衣裤……

张国樑每天24小时安排打手全天候值守,他吩咐每间牢房安装摄像头。他通过摄像观察考验其“员工”的打人表现。这里公布几个打手的名字,他们终将逃脱不了历史的惩罚:费胜忠(13901677148)、江筱琴(13002112026)、邵红华、董伟中、肖刚、黄强(13761352927)、倪春芳、王小琪、成宝康(13061791576)、李美林(13701714406)、朱进荣(13816445638)、张德华(13023116345)、张玉春(13701705102)、陈荣(15921207889)……

黑监狱除酷刑外,还制造恐吓和威胁。在令人发指的拷打虐待中你简直不能想象,在依法治国的上海这片土地怎么会公然存在着非人道的野蛮魔窟。开头几天,一直让你饿肚子,不给你吃。以后也只每天提供一两次饭菜。在长达十数天甚至一个月中,无论炎热的夏天或严寒的冬天,由于被捆绑从不让你漱口洗脸,更没有什么洗澡换洗内衣内裤等,如此在精神和心理上一直让你受折磨虐待和煎熬。至于拷打的血迹青紫伤痕,自然待擦净消退,等待一段时日后才会被“释放”,以消除他们的罪恶痕迹。“安佳”人员为黑监狱美化宣传说“在办学习班”。实际安佳公司黑监狱里没有一片纸张、没有任何文字教材,有的是拳头“教训”。十几二十多天、乃至个把月后,当受害者夜半被这些黑帮蒙上双眼丢弃在马路或荒野“释放后,第二天拖着伤残身体到警署报案。《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都规定了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现在受害人报案并陈述经过,要求开具验伤单和验血单,警署以超过24小时而回绝,当接待警察听到或估摸是“动迁公司”所为,笔录也不做,更不给报案报警回执。

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第一百六十八条)。前几年各警署墙上也张贴着向报案人出具报案回执的“公开办事规则”。而今受害人必须费好几番口舌、好几次奔波往返最后才能拿到一纸《报警(案)回执》。而数根肋骨被打骨折的吉敏华女士无论到案发地或户籍所在地警署,还走访了区、市两级公安机关,要求对刑事犯罪行为受理立案,却至今仍没拿到报案回执。

梁霞云在被非法囚禁期间,其老爱人与女儿奔波于派出所与街道办事处外还在网上给韩正市委书记写信投诉要求查处。市府网上答复是“您于2012年11月24日致市委书记韩正的网上来信已转至黄浦区(房屋征收)第三指挥部,具体办理情况您可登录本中心网站查询……”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怎么转给“征收指挥部”?然而,再无下文。

安佳公司张国樑还曾经在其员工徐竟平夫妇的居家——奉贤区头桥和平村207号、一幢独立的三层住宅楼建立了黑监狱。该夫妇豢养了数十条犬类,俗称养狗场。整日的狂吠掩盖着非法拘禁的罪恶。二三十名安佳人员日夜严密看守着截访来的人质。当地公安出警营救出几位上访举报者后,奉贤公安分局曾将“张国樑等涉嫌限制人身自由案”移交到黄浦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但是,案子连续多年如同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区公安要么沉默拖延,要么不作为。受害者们转而向区检察院走访举报,要求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检察机关接待人员始终申明这是公安的权力范围,论不到我们检察管辖。受害者要向检察官递交被拷打虐待的材料,接待的检察官坚决不肯收取。继续走访,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走访举报,区纪委接待人员陈述了一大堆条、线、块的理论,认为举报非法拘禁和黑监狱的问题,肯定属于公安职能。继续深入反映说,我们举报的是安佳动拆迁公司的黑监狱,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张国樑,该张国樑是共产党员,并且是多年被评为市区先进党员、先进工作者、去年还被评为“全国劳模”。举报这样的党员是否我们又走错了门?受害者们集体实名要提交给他受酷刑的材料,接待人员又坚决不肯收下。有关部门都成了无关部门。那么安佳动迁公司为什么要截访,他们有权利绑架拘禁拷打公民吗?

我们都知道原先的《动迁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第十一条还规定:“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这些在2011年以前的卢湾区房屋就被拆迁的上访举报者们也从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获知各个地块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安佳拆迁公司”的《委托拆迁合同》早在2011年出台新征收条例前几年就已终止结束;换言之,各个地块的动迁早已结束,开发商与“安佳”的委托拆迁关系也早已终止结束。原地块上新建大楼早已耸立,受害人与“安佳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经济上的利害关系,也没有任何民事上的权利义务。

2016年初上海市政府公报中明确规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会同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解决好2011年前房屋拆迁问题”,也就是说2011年以前被拆迁的遗留问题是政府部门即各级建委和规土局的工作职责。现在只有一个理由可解释:那就是“安佳公司”人员在蓄意实施犯罪行为。他们实施盯梢跟踪绑架,肆意对信访举报人员疯狂的打击报复行凶!《信访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 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印发《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其中第七条阐明“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侵犯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的,属于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行为”。

受害人继续上访举报。他们不奢望“奖励”,只希望在举报上访途中不要受到人身伤害。然而这保护奖励举报人的规定,并没有规定“不收举报材料”的情况。举报难呀!如今安佳公司并没有收敛或受约束,反而日趋残暴、愈演愈烈。4月9日,中组部发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推荐工作”。张国樑及其安佳动迁公司靠着暴力动迁起家,“铁军”、“黑监狱”、黑帮头子称号始终伴随着他的先进与光环。安佳以“截访”和“黑监狱”来限制、剥夺公民上访举报的权利,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这是赤裸裸的刑事犯罪行为,是对公民权利的又一次“抢劫”。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继续向各个部门包括组织部实名举报。前面的路还很长,很艰难。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下大气力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的声音,彰现出光明,鼓舞着受害者们。他们继续行进在控告举报上海安佳动拆迁公司张国樑黑监狱的路上……


(本文受害者均系真实姓名,欢迎采访。)

谢礼祥(13651607576)、吉敏华(13166433698)、梁霞云(32302661)、朱瑞英(13681853208)、叶凤琴(50771602)、陈根根(63054669)……魏侃


附:朱瑞英的控告信


尊敬的领导:
   
我叫朱瑞英(身份证号:310102196001160881),是上海市黄浦区(原卢湾区)丽园路740号私房产权人之一,控告上海市卢湾区东坛动迁有限公司、上海市卢湾区建设委员会、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相互勾结、欺上瞒上,侵吞国有资产;非法开发、违规拆迁,践踏法律法规;私设监狱、非法拘禁,无视党纪国法;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给我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严重损害。

一,相互勾结、欺上瞒下,侵吞国有资产。2005年10月,包括丽园路740号在内的“丽园路蒙自路东南”地块被划入行政商业许可拆迁。在卢湾区人民政府、卢湾区建委、卢湾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等部门相互勾结操作下,使商业用地却以划拨方式取得,脱逃交付巨额国有土地出让金,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二,非法开发,违规拆迁,践踏法律法规。2005年10月,在国家规定的“五证”不全的情况下,上海市卢湾区建委获得了拆迁许可,而卢湾区东坛动迁公司更是无视卢湾区人民法院(2006)卢民一(民)初字第251号民事判决,剥夺我在丽园路740号私房产权继承人的合法权益。2006年9月15日,在没有征得本人同意、认可、签约的情况下,趁我不在家,擅自铲毁房屋,家中家具生活用品全部损坏,变成废墟。东坛动拆迁公司甚至伪造、虚构安置人员,侵吞动迁利益。

三,私设监狱、非法拘禁,无视党纪国法。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07年开始上访国家信访总局。但上海东坛动拆迁公司以卑劣的手段,多次对本人实施挟持、绑架、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先后达112天!2007年9月27日我赴京上访回沪,在上海火车站东坛动迁公司的人员不由分说,将我挟持到他们的车上,在没有逮捕证、拘留证、法院判决书的司法程序下,被非法拘禁在卢湾区中山南一路528号三楼秘密的黑监狱。强行没收手机并搜身搜包,与家人断绝联系、限制人身自由达27天上!2008年3月13日,被非法拘禁7天!2008年7月25日,东坛公司又以“给我解决问题,有新方案”为诱,哄骗我去他们那里,又将我关押达44天!2008年9月16日被非法拘禁2天!2009年3月11日被非法拘禁4天!2009年10月1日被非法拘禁9天!2011年3月8日至15日被非法拘禁在卢湾区瞿溪路977号黑监狱。2012年11月14日至18日被非法拘禁在南汇南团公路1898号黑监狱。尤为严重的是,2015年3月14日,上海安佳动拆迁公司(他们自称接手“东坛”)派人将我从上海府村路500号(上海市救助管理中心)接出,戴上黑眼套挟持到他们私设的黑监狱里,囚禁我六天五夜。期间遭到暴打虐待,非人折磨。

四,最后的话。在被非法拘禁的日日夜夜,我曾不止一次的自问:这国家难道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这天下难道不是共产党的天下?这些贪官污吏,他们不仅掠夺了我的私有财产,还要剥夺我的人身自由权,难道他们不怕天谴报应、党纪国法?他们这样做,是想将我逼上哪条路?!

几年来,我也曾无数次地来到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走访,但问题始终未获解决。

今再次赴京控告,恳望领导查实后,依法治国,严惩贪官,主持正义,还我清白;救我们全家早日脱离苦海。让我们一家像上海市的千百万家庭一样,也能感受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此致敬礼!

控告人:朱瑞英     
   
2016年  月  日


注:上述控告事实均有证据证明。如需要,可来函来人索取。
联系地址:上海市西藏南路1090弄1号1307室  
电话:021-63664978   邮编:200001









内蒙古扎鲁特维权快讯(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请全世界关注为生存权、环境权而抗争的内蒙古牧民

$
0
0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8日星期六,本网从内蒙古著名人权捍卫者新娜(内蒙古民主人士哈达妻子)处获悉扎鲁特地区牧民为自身的生存权、环境权而抗争的最新情况:

1、今天上午阿日昆都愣种畜场民众聚集到场部递交请愿书并要求释放其维权代表姚照日格图。因监控紧张现场仅发来一张照片,高压下当地民众仍然无畏抗争着。他们的诉求很明确:停止污染 !释放维权代表!继续依法聘律师打官司!

2、昨天下午,扎鲁特道老杜苏木的领导一行也专程到看守所给包姑娘女士送钱物并通过监控看到了牢房中的她,包女士心态很好,村里的乡亲也放下心来。包女士是在北京李方平律师下榻酒店的服务前台被蹲坑守候的便衣警察抓起的。因牧民请律师维权竟然被内蒙古当局枉法行政拘留10天,当局毫不讲理、执法犯法、践踏法治的程度已经令牧民们愤怒不已!

3、现在扎鲁特地区欲请律师被抓的俩人家属均已向律师发出委托书 决心继续依法维权!

4.、霍林河铝厂的污染极其严重,给周边地区民众的生产生活都遭到极大损害,不仅羊长异牙、人也如此了,当地羊骨与外地羊骨比较的照片,不用什么专家鉴定人民直观地就清楚了污染之重!周边牧民的生存权已经遭到空前的戕害,可以说正在遭受着灭顶之灾!

内蒙古多地的环境污染对生态破坏已危害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严重威胁到当地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存权,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人权问题。中国政府虽然也多次承诺治理,但是地方政府的所作所为却是任凭企业污染、继续侵害牧民的生存权;更为严重的是,地方政府利用执法机关还对依法维权的牧民多年持续不断地违法打压。即便如此,因涉及最基本的生存权,内蒙古民众还一再发声抗议。为生存权而抗争,这才是当下内蒙古牧区人权问题的实质。

投诉:吉林省长春市访民宋释:我的九年上访路

$
0
0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访民宋释,被长春市绿园区公安分局非法参与经济纠纷,在没有证据的条件下以涉嫌合同诈骗将他抓捕,关押9个多月,并将属于宋释的财产强行扣押,当宋释本人无罪释放后,也没有将财产返还给他。这些都对访民宋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与精神上的伤害。

200773日,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以涉嫌合同诈骗将宋释刑拘,并且在刑拘期间将宋释承建的长春市绿园区青浦小区7号楼中的10套房子及一辆长城牌汽车非法强行扣押。

2008410日,宋释被无罪释放。至今绿园区公安分局也没有将当初非法扣押的房产返还给宋释,并且也没有对宋释被非法关押9个月期间的经济与精神损失进行赔偿。

宋释多次向长春市公安局信访办与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信访科索要房产与经济赔偿的时候,他们的态度始终是“你们的情况我们了解,我们正在与上级领导研究商量,你们回去等电话吧!”用此等推脱的方式维持至今。因当年绿园区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宋释的办案人员现如今依然在影响长春市公安系统信访部门,阻挠访民宋释,因为当年原属于访民宋释财产早已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

从宋释受害之日起至今已达9年。

以下是事件起源:

宋释在20013月以吉林省城乡建设公司名义承建了吉林省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嘉业公司)投资建设的青浦小区7号楼工程,同年10月竣工。在此期间嘉业公司并没有拨付工程款,均由宋释垫付。

2002年春,嘉业公司法人代表罗连国因犯金融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被抓捕,该公司自此陷入瘫痪状态。宋释为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只好对自己承包的青浦小区7号楼进行看管与维护。

直到05年初,嘉业公司副总经理刘维春与宋释商量,让宋释出售部分房子来抵做嘉业公司欠他的工程款与在嘉业公司停滞期间对他造成的损失。为了能让青浦小区7号楼的房子顺利出售,宋释又再次垫资将对青浦小区7号楼水电.暖气.及周围道路进行全面维修。9月维修工作完毕。之后嘉业公司新任经理廖经理与宋释协商为卖房所得一半归宋释,一半归嘉业公司。

2006年嘉业公司原法人代表罗连国的姐姐罗秀芬让宋释安装小区电网设施,并让宋释继续卖房。

20076月,罗秀芬向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举报宋释私自卖房,实为诬陷。

200773日,宋释被绿园区公安分局4名警察以涉嫌合同诈骗罪逮捕。并且之后扣押了属于宋释的10套房子及一辆长城牌汽车。

办案警察张宏斌与姜继军,在向宋释家人进行询问调查时,宋释家人问道:“抓宋释的原因是什么?凭什么抓宋释?宋释并没有犯罪。”警察张宏斌答:“罗秀芬向我们副局长刘宏伟举报,我们副局长批了条子,我们就来抓捕宋释。如果你想让宋释早日释放,那你就去找比刘宏伟更大的领导吧。”

抓捕之后,经过检察院的三次退卷,最终结论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批捕。在2008410日宋释无罪释放。虽然宋释被无罪释放,但属于宋释的财产却迟迟没有归还,后得知属于宋释的财产早已被诬陷宋释的嘉业公司原法人代表罗连国的姐姐罗秀芬与被串通收买的绿园区公安办案人员私分。

以上就是此事件的全部经过。

受害人宋释与嘉业公司之间仅仅是经济纠纷,但是绿园区公安分局恶意插手经济纠纷,明知宋释不构成合同诈骗的情况下将他的财产非法强制扣押,在宋释无罪释放后依然不返还给他。而是将属于访民宋释的财产与诬告者私分。

如今宋释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将此案件追查到底,要求绿园区公安分局赔偿宋释在被非法逮捕关押期间而造成的经济与精神上的损失,并将原属于宋释的财产返还给他。同时严肃处理私分其财产的不法分子。

广东陆丰乌坎再起波澜 民选村主任林祖恋(曾用名林祖銮)昨遭当局抓捕(图)

$
0
0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8日星期六,本网获悉:昨天(617日)广东陆丰乌坎村民选村主任林祖恋(曾用名林祖銮)遭当局抓捕,其被警方宣布因涉嫌受贿而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由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16618日,林祖恋被警方宣布因涉嫌受贿被查。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以致乌坎村村民公开信的形式宣布,任乌坎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林祖恋在昨天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安局在信中同时警告民众,不要就事件采取“过激行为”,“我们呼吁全体村民积极支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工作,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社会稳定环境,不要被少数不法分子煽动利用而采取过激行为 ”,“对采取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趁机打砸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林祖恋在被视为基层民主试验的陆丰市乌坎村连续两届当选村主任,而警方指他“涉嫌利用职权受贿”而抓捕他,此外未有更多细节。而本网获得的消息是:乌坎村遭侵占土地事宜被当地政府一拖再拖,一不退地,二不分钱,有指钱款已被市政府及后台瓜分,现村民欲本月19日再次上访,未想到政府已先动手围村,抓捕林祖恋。

2011年乌坎原村支书背着全村人将村集体大量用地私卖碧桂园,事后被村民发现,碧桂园开发受阻,村民反抗,有领头人薛锦波死亡致全村出动围坐市政府多日,惊动省委,中央,武警围村,村民只进不出,后得到苹果日报、bbc等外媒记者报道,消息扩散,村民未受更大伤害。林祖恋领导了在2011年领导乌坎村村民就当地官员私卖土地向政府发起抗议,期间发生激烈的警民冲突,事件导致乌坎村原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及多名干部被调查处分。之后,中国当局在2012年决定在该村改组村党支部,并由该村村民投票推选选举委员会,林祖恋当选为村主任。

附:乌坎村维权事件

20119月至12月期间,广东省陆丰市乌坎村村民指控官员私自将村土地卖给开发商而未给予合理补偿,发起多次民众抗议事件,局面在暴力冲突之后转为警民对峙。

乌坎村村民在2011年拉横幅抗议
乌坎村村民在2011年的抗议行动少有地令当局作出妥协

其中一名抗议者薛锦波在被警方扣留期间死亡,警方称他是暴病身亡,但村民声称他是被殴打致死。

对峙在时任广东省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介入后才平息,他与村代表见面谈判后达成协议。最终,乌坎村原村委会宣告解散,“两委”干部因涉及非法转让土地、利用职务侵占村集体财产、违规操作村民委员会选举等事件,原村支部书记薛昌、原村委会主任陈舜意被开除党籍处分,其他“两委”干部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

当局还答应由村民投票选举新的村委会和村领导人。

林祖恋在2012年以压倒性优势当选

这是中国每年数以千计因土地被强占而引发纠纷中的其中一起,但乌坎村事件因为中国当局对民众作出妥协,被视为民众压力倒逼权力部门的象征性事件,因而备受西方媒体关注。

乌坎村在2012年进行的选举公开被媒体记录了下来。据当时中国官方媒体报道,乌坎全村登记选民共有8363人,发出选票6899张,收回6812张,投票率达到81.45%

当时林祖銮获票6205张,以压倒性优势当选村委主任。

但乌坎村的民主实验似乎并不如预期顺利,村民在抗议时的诉求除了原村委及党委干部下台外,还要求归还被私卖的土地,但后者在一段时间之后仍然未能完全执行。

2014年进行的换届选举中,林祖恋当选连任,但票数已有所下降。他当时告诉《南华早报》:“乌坎模式,乌坎的民主还在形成当中。”“50年后,再来看乌坎,是是非非,历史会给乌坎一个公正评价,也会给每一个人一个公正的评价”。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关于要求安排阅卷和会见秦永敏的函

$
0
0

【律师注】本函寄: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付建中检察官收  027  65797125
昨天下午5时向案管中心追问,得到答复:本案审查起诉阶段已结束……
估计下周移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到底是谁一于遮天,非法剥夺了奏永敏案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和会见的权利?
你知道人权已经写进中国的宪法了吗?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接受秦永敏家属的委托,指派覃永沛、李春华律师担任秦永敏的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刑事诉讼活动。秦永敏于2015年元月因涉嫌犯罪被武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65月已经移送贵院审查起诉。本所于2016510日接受秦永敏家属的委托,并分别于2016511日、17日两次依法向贵院提交了律师所公函和有关委托手续,但是时间又过了一月有余,至今我所律师未接到贵院的阅卷通知,而且武汉市第二看守所也以未接到贵院的有关秦永敏的换押手续、未接到秦永敏案已经移送到贵院审查起诉的通知而拒绝安排律师会见秦永敏。 
  
我们认为,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有获得辩护的权利,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被告人,除了在侦查期间需经批准外,在审查起诉阶段已无此限制,因此,在此阶段律师会见已经不属于须征得侦查机关、检察院许可的情形。

为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秦永敏获得辩护的权利,本所特再次向贵院提出书面申请,请贵院及时安排律师阅卷并敦促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安排辩护律师会见秦永敏,以使本案得以依法处理。  

特此函告!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覃永沛、李春华         
2016617

无锡“413大抓捕事件”公安和检察机关拒绝为朱丙泉变更强制措施 又有4人遭传唤

$
0
0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8日,本网获悉:无锡“413大抓捕事件”公安和检察机关拒绝为朱丙泉变更强制措施,又有4人遭传唤。

201661日,无锡“413大抓捕事件”被逮捕者朱丙泉的辩护律师李柏光向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同时向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请求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朱丙泉被羁押的必要性依法进行审查的法律意见书》,66日,惠山公安分局作出《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68日,惠山区检察院作出《关于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朱丙泉继续羁押的意见》,均以朱丙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为由,拒绝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另据无锡维权人士反映,又有4人遭惠山公安分局传唤。616日,无锡滨湖维权公民曹杏芬、廖光荣、宋利民和新区维权公民沈志华4人遭惠山公安强制传唤,曹杏芬家遭到无证搜查,24小时放出时索要到《传唤证》,廖光荣宋利民没有收到任何手续,沈志华以刑事传唤带去,出来时索要到《询问通知书》。至此,自520日后,“无锡413大抓捕事件”共有12人遭到传唤。

无锡维权公民对惠山区公安分局的“寻衅滋事”行为表示强烈抗议。

无锡新区访民尤阿妹诉市政府违法拆房赔偿案开庭 市政府不承认其有拆房行为

$
0
0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8日星期六,本网获悉:无锡访民尤阿妹诉市政府违法拆房赔偿案开庭,市政府不承认其有拆房行为。

2016617日上午930分,无锡新区访民尤阿妹诉无锡市政府违法拆房行政赔偿案,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尤阿妹的儿子邹菊新作为代理人出庭,被告无锡市政府法制办两名工作人员出庭应诉。
据邹菊新称,20108月,在事先没有任何人前来商谈,没有出示任何手续,更没有经过任何合法拆迁程序的情况下,其母位于无锡市新区原蟑螂山20号的房屋,突然遭到毁灭,屋内所有财物被灭。随后,邹菊新和母亲尤阿妹走上维权之路,但无锡市、新区、街道、村委均不承认有拆其房屋的行为。

邹菊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得知其母房屋所在地块是无锡市政府组织实施的《2007---2010年无锡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征用地,由无锡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亲自组织实施。因无锡新区没有合法主体资格,系市政府的派驻机构,因此,市政府是适格被告。

随后,邹菊新对这个项目的违法拆迁行为向无锡市政府提出,并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无锡市政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赔偿申请决定书》,邹菊新对该决定不服,逐将市政府告上法庭。

在无锡市政府的《行政答辩状》和庭审过程中,无锡市政府均称其没有对原告实施过拆房行为,不是本案的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赔偿申请。邹菊新却拿出地块的项目方案和组织单位等证据材料,证明对本案地块房屋的征用拆迁行为人为市政府。

合议庭在质证、辩论、最后陈述后,称将继续对本案进行审理后休庭。

重庆北碚400余农民集结镇政府讨要拆迁安置补偿款

$
0
0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8日星期六,本网获悉:重庆北碚400余人集结镇政府讨要拆迁安置补偿款。

2016616日上午9点许,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失地农民400余人集结到歇吗镇政府大门口,要求镇长杨华、镇党委书记安杰对抢地拆迁多年没得到安置补偿等问题,给予合理合法的解释并进行处理,可是政府大门紧闭,没人接待。

镇长杨华、镇党委书记安杰在办公室,指挥几十名警察和保安控制现场,阻止农民进政府大门,群众代表多次提出要找镇长和书记反映情况,均无人理会。

直到11时许,镇长杨华才叫人打开大门,但此时,农民已经在高达30多度的气温下站立几小时。在群情激奋之下,镇长杨华、副镇长喻尚林、镇政法委书记赖生平与十二名群众代表进行洽谈,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作回答,满口敷衍推托,不解决实质问题。

据当地维权人士透露,北碚区政府几年前就拆了农民的房子,但安置补偿却始终不到位,老百姓向政府反映了好几年,政府官员没人理会,现在老百姓快被逼得没法活了。

当地农民说:“虽然北碚区的雷政富被抓,但他的流毒依然漫延!中央反腐几年了,我们这里的问题丝毫没有得到解决,难道他们就是这样贯彻习主席的依法治国方针吗?”

村民何朝正:18580171298
村民肖泽富:18323105866
村民刘高胜:13627631848

酷刑报告:肖雪慧:警方对夏霖做了什么?检方、法院又做了什么?

$
0
0

2016617日夏霖案开庭当日获知两个严重情况,经核实,确实无误,现公诸于众:

(一)检方没有全案移送案卷,夏霖要求公诉人回避,但是法官无视检方违背必须全案移送的法律规定和夏霖的要求,强行推进庭审程序。

(二)夏霖遭遇疲劳审讯,强光照射,反手背靠,不许睡觉,这样的疲劳审讯,有三十多天。(但核实两个情况的朋友出于慎重,补充一句:“应该不是个持续的状态”)【维权网按:此为典型的酷刑】

庭上检方的反常,加之12日晚夏霖的妻子林茹发布的公开信、丁锡奎律师三月份提交法院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中提到的案情,都印证了我对夏霖案的判断:整个案子,是为了治夏霖的罪而将合法的民间借贷刑罪化炮制出来的。原因,当然是夏霖长期以来不惧涉险,屡接敏感案子,对官方要报复打击的人伸出援手。

从6月12日晚林茹以公开信形式通报夏霖案要开庭的消息后,网络上以前所未有的疯狂删除、扫荡所有跟夏霖有关的帖子,对发布者频繁销号……。所有这些动作,其实也是制造夏霖案的一方在自我暴露、自证这个案子见不得光!


投诉:一封来自库伦旗村民的求助信——数百内地游客扎营草场遍地垃圾 牧民阻止反被游客诬告遭抓捕(图)

$
0
0
大家好!

我们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库伦镇敖伦嘎查村民。

2016430日晚从外地来了七辆大客车近五百人,在我们村老百姓放牛羊的草场上安营扎寨 游玩过夜要走时 村民发现所到之处一片狼藉满地生活垃圾...

村民让游客把垃圾收拾干净再走遭拒并双方发生冲突,村民及时向库伦旗三家子派出所报警 很快三个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在民警的协调下向造成污染方收取了6000元作为污染补偿 后将此款分给村子16户人家每户375元 用于自行清理。

后来游客迷路了,找到当地两位村民带路帮忙走出沙漠,每人1000元劳务费及汽油费,后因收费这也成了所谓敲诈勒索的罪状之一(见后面内容)...

201656日凌晨3点半,库伦旗公安局刑侦大队突然来我村抓走田仓、包金泉、图雅、伊德尔呼等5人,村民不知所措第二天到库伦旗公安局问询要人时才知,是前几天来我村游玩的游客回去后举报了我们村的村民“敲诈勒索”!

村民更加不服纷纷说理,库伦旗警方又不由分说,当场把说理要人的村民又抓了起来。我们村的村民因此事 前后一共被了20人之多!后来被抓的村民大都被取保候审了,但每人被迫缴纳5000元的罚款才放人!

余下的三人王金华、图雅、包金泉还在押。而且,王包二人已被逮捕,很有可能被判刑!现在,我们一方面法律求助聘律师被动地为此而打官司,一方面也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以引起关注。

我们老百姓为了保护家园,对污染行为予以制止错在哪里?而且我们的放牧场不是国家旅游区,外地游客来到我们家乡游玩过夜并乱扔垃圾污染环境,我们不能出面制止吗?当事人对我们让清理垃圾的要求不理睬不作为,我们才报警解决的。在警方的协调下对方也当时付了6000元污染费,为何后来又倒打一耙诬陷村民“敲诈勒索”?!

据说游客中有权势人物,因咽不下这口气,所以才事后动用权力秋后算账的!因污染方被罚6000元 现在又让合法维权的村民每人被罚5000元合起来就是近十万元啊 !...这些罚款又被何人收走?如此罚村民是否合法?...

关键是我们村的牧场是我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我们有权利保护家园不受污染!如果任由外地游客随便污染我们的草原,我们保护家园被官府诬陷为“敲诈勒索”还要被判刑入狱!我们今后还怎么在自己的草原上生活?我们平静的生活被骚扰洁净的草场被污染还不许站出来捍卫吗?!

此事件开始时就是在当地警方出面调解下解决问题的,为何几天后警方就变脸,还由库伦旗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大肆抓捕无辜村民并以“敲诈勒索”对我们治罪?!这其中有何猫腻及是否有假公济私之嫌?也望有关方面予以追究!

游客并非是我们请来的,他们在我们的家园游玩是否合法且不论 当时游客在警方的协调下也缴纳了6000元罚款 怎么几天后村民们又成了被告 因“敲诈勒索”而被抓捕了呢?!

希望广大网友评评理:在内蒙古各地大的污染且不论,现在连小的污染,当地民众出面制止都被治罪!这说明了什么?天理何在???......

库伦旗奥伦嘎查村民
2016年6月19日

中国维权动态周刊总第470期(2016年6月13日-19日)

$
0
0
【编者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浙江民主党人吕耿松、陈树庆遭杭州法院重判,分别获刑十一年和十年半,罪名为“颠覆国家政权”。可见,在中国,结社自由只是天方夜谭。结社和参加民主活动,比自由言说风险更大。广东陆丰乌坎民选村主任林祖恋遭抓捕,官方媒体公布了消息,但是知情人透露,林祖恋此次被捕,是因为和村民酝酿新的抗议活动。湖南民主人士欧阳经华因举牌纪念“六四”,在敏感期后被行政拘留十天,表明警方抓人的随意性。郭飞雄狱中绝食信息断绝,家人要求会见遭拒,状况令人担忧。

本期目录
一、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欧阳经华因举牌纪念“六四“被处拘留十天
二、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深圳人权捍卫者杨林刑满获释
2、因发表“六四”感言遭拘留的重庆异议人士许万平获释
3、江西萍乡人权捍卫者朱玉芳被安源区检察院移送起诉
4、江苏无锡王英华被拘留一周后获释
5、江苏人权捍卫者单利华案开庭
6、成都“六四酒案”中罗富誉遭刑拘
7、阿日昆都愣种畜场牧民代表欲聘律师维权被抓
8、浙江民主党人吕耿松、陈树庆遭杭州法院判重刑
9、内蒙古牧民阻止污染反被游客诬告遭抓捕
10、广东陆丰乌坎民选村主任林祖恋遭抓捕
三、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1、重庆北碚四百余农民集结镇政府讨要拆迁安置款
四、其它骚扰行为
1、郭飞雄狱中绝食信息断绝,家人要求会见遭拒
2、冯正虎因要求保卫立案登记制被警方传唤
五、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重庆粮食失业维权职工第四次组团进京上访
2、四律师就多起侵害律师执业权事件赴全国律协施压
3、姚立法致甘肃省永靖县人大常委会公开信
--------------------------------------------------------
一、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欧阳经华因举牌纪念“六四“被处拘留十天
6月16日,湖南邵阳市的人权捍卫者、78岁的公民欧阳经华称,他因“六四“前在长沙、杭州举牌,前天获拘留10天的处罚。6月13日,湖南长沙及邵阳国保支队,亲临邵阳市下辖的绥宁县,研究处理制裁他,当日欧阳还在因病还在住院。13日晚上近12点绥宁国保作完笔录才离开他住处。14日上午,绥宁国保大队长又来到医院病房要他在行政拘留书上签字和按手印。国保警告他说这次他因住院和超过七十岁,放他一马,暂不具体执行拘留。(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78.html
二、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深圳人权捍卫者杨林刑满获释
6月12日,深圳人权捍卫者杨林刑满获释。杨林原名杨明玉,山东省聊城地区临清巿人,上访维权人士。2006年因发生工伤事故而遇不公,自此加入上访群体,也因此曾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被处劳动教养1年,被行政拘留11次。于2013年6月11日—12日被深圳市警方秘密拘捕;2014年2月27日,其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2015年11月24日,被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87.html
2、因发表“六四”感言遭拘留的重庆异议人士许万平获释
6月12日,重庆著名异议人士许万平获释。重庆部分公民赶到大渡口拘留所迎接许万平归来。许万平因发表“六四”感凯言被重庆大渡口分局以“违犯监督管理规定”之名拘留10天并“罚款200元,拘留期6月2日至6月12日。(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10_12.html
3、江西萍乡人权捍卫者朱玉芳被安源区检察院移送起诉
6月6日,江西萍乡人权捍卫者朱玉芳被安源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起诉。朱玉芳2015年8月26日在北京被抓,50多天后,家属才得知被关押看守所,12月28日才获第一次会见。律师说,从现有证据来看,朱玉芳根本不构成犯罪,其已多次向承办检察官提出本案是明显的打击报复。(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66_13.html
4、江苏无锡王英华被拘留一周后获释
6月13日,江苏无锡“413大抓捕事件”中的王英华被警方以“违法监督管理规定”拘留7日后获释。6月6日,王英华被惠山分局以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为由,作出惠公(陆)行罚决字【2016】1328号行政处罚决定,对王英华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4137.html
5、江苏人权捍卫者单利华案开庭
6月15日,江苏南通人权捍卫者单利华案在港闸区法院开庭 南通当局戒备森严。单利华被控“寻衅滋事”。早晨7时,港闸区法院四周几百米范围内的大路上,停满警车,布满警察和便衣,还有很多当地维稳人员。据南通维权人士介绍,法院四周几百米范围内通过的人,都不允许拿手机出来,更不允许拍照,法院对面的高架桥上,也有警察在放哨。(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37.html
6、成都“六四酒案”中罗富誉遭刑拘
6月16日,维权网获悉,四川成都“六四酒案”继续延烧,罗富誉头一天遭刑拘,已有4人被拘押,其中,诗人马青(女)是涉嫌“寻衅滋事”,符海陆、张隽勇、罗富誉3人均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4.html
7、阿日昆都愣种畜场牧民代表欲聘律师维权被抓
6月15日,内蒙古哲里木盟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愣种畜场116名牧民签字画押联名欲聘维权律师为其打官司 结果律师没接着,接站的四位代表却被抓了起来。至当天晚上,被抓的3人已放,但主要签名组织者未放。据悉,警方要将他拘留10天 (未见书面通知书)。(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36.html
8、浙江民主党人吕耿松、陈树庆遭杭州法院判重刑
6月17日下午两点,浙江民主党人吕耿松被杭州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有期徒刑11年、陈树庆同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浙江民主党人吕耿松、陈树庆分别于2014年7月及9月被杭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刑事拘留,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已被拖延近两年的时间。(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11106.html
9、内蒙古牧民阻止污染反被游客诬告遭抓捕
4月30日晚,从外地来了七辆大客车近五百人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库伦镇敖伦嘎查村放牛羊的草场上安营扎寨,游玩后要走时村民发现所到之处一片狼藉满地的生活垃圾。村民让游客把垃圾收拾干净再走遭拒并双方发生冲突,村民及时向库伦旗三家子派出所报警。在民警的协调下向造成污染方收取了6000元作为污染补偿 后将此款分给村子16户人家每户375元 用于自行清理。后来游客迷路,找到当地两位村民带路才走出沙漠,给每人付200元劳务费。5月6日凌晨3点半 库伦旗公安局刑侦大队突然来该村抓走田仓、包金泉、图雅、伊德尔呼等11人。第二天又抓走玉金华等3个人 ,警方称被抓村民涉嫌“敲诈勒索”。(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259.html
10、广东陆丰乌坎民选村主任林祖恋遭抓捕
6月17日,广东陆丰乌坎村民选村主任林祖恋(曾用名林祖銮)遭警方抓捕,警方称他因涉嫌受贿而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由陆丰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据悉,乌坎村遭侵占土地事宜被当地政府一拖再拖,一不退地,二不分钱,有指钱款已被市政府及后台瓜分,林祖恋和村民酝酿在6月19日再次上访,消息提前被官方获知。(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56.html
三、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1、重庆北碚四百余农民集结镇政府讨要拆迁安置款
6月16日上午9点许,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失地农民400余人集结到歇吗镇政府大门口,要求镇长杨华、镇党委书记安杰对抢地拆迁多年没得到安置补偿等问题,给予合理合法的解释并进行处理,可是政府大门紧闭,没人接待。镇长杨华、镇党委书记安杰在办公室,指挥几十名警察和保安控制现场,阻止农民进政府大门,群众代表多次提出要找镇长和书记反映情况,均无人理会。(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400.html
四、其它骚扰行为
1、郭飞雄狱中绝食信息断绝,家人要求会见遭拒
6月14日,郭飞雄狱中绝食已经30多天,目前信息断绝,头一天家人要求会见遭拒。之后,郭飞雄的姐姐又去监狱,并在阳春监狱外静坐超过5小时,她是去劝说弟弟停止绝食的,可是无人理睬。(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85.html
2、冯正虎因要求保卫立案登记制被警方传唤
6月16日,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出门时,遭到警察卞昕、管春华的拦阻,之后,他被带到五角场派出所进行问询,直到下午3点才被放出。自5月9日起,每周一冯正虎等人都会集访人大常委会、下午集访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不定期地集访检察院,落实1016名上海市民联署致函国家主席提出的主张与三项请求,督促人上海大常委会、高院、检察院依法处理违法的法官,保卫立案登记制。(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16.html
五、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重庆粮食失业维权职工第四次组团进京上访
6月12日,重庆粮食失业维权职工从广安乘坐Z96次列车,第四次组团进京上访。因为下岗失业,单位不给交养老和医保,失去基本生活保障,无奈之下,他们走上上访之路。他们要求重庆市人民政府落实粮改政策,关注民生兜底,解决粮食失业职工的社保医保生活费;要求市政府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滥用职权,推诿失职的责任。(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13.html
2、四律师就多起侵害律师执业权事件赴全国律协施压
6月13日上午,律师梁小军、李昱函、童朝平、余文生律师一起来到全国律协就吴良述事件等律师被侵犯执业权问题来全国律协要求维权,律协会员部无人,保安对四律师推搡,律师无人接待。四律师执意进入律协办公室等待工作人员。直至中午律协下班也无人来接待四律师,他们只好将吴良述事件、709律师辩护权、童朝平诉北京司法局的维权文书留置。(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74.html
3、姚立法致甘肃省永靖县人大常委会公开信
甘肃省永靖县在6月20日就要进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的调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和县选举委员会主持的前段县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非法的。6月17日,姚立法致该县人大常委会公开信,反映了具体情况,指出了具体问题。(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43.html
编辑:王桂兰、杨紫琪
责任编辑:李代青
---------------------------------------------------------------------
“维权网”是非政治性和非组织性的公民维权志愿者的松散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力量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方式促进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对保障人权的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

不满官僚不作为,老军人高宏毅声援青岛讨薪女王传英晒老赖

$
0
0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619日星期日,本网获悉:今天上午,老军人高宏毅和李延香、毛德修、袁飞雪等维权人士,到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中广.宜景湾”售楼处,声援讨薪女、青岛市游行示威第一人王传英晒老赖王全生。刚刚从北京上访回来的高宏毅先生说,自己作为一个老军人,在官僚政府不作为、乱作为下,应当承担一份重建社会道德与法制的责任。

王传英自201667日开始,与因新业房地产公司拖欠劳务工程款导致辍学的儿子一起,到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中广.宜景湾”售楼处讨薪,以及到青岛市纪委拉巨型横幅,要求该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由于之前公安机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第九条许可了王传英的申请,开始几天没有人来干预王传英母子俩讨要血汗钱的行动,后来由官方背景的青岛市中央商务区市北CBD的杨总打电话给王传英女士,说给他一个面子,由他来联系新业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石代泉,如果新业房地产公司在一周时间内,依然拒绝支付恶意拖欠的劳务工程款,政府将支持王传英的讨薪行动。

到前天(617日)杨总的一周游说时间到期,王传英得到的是石代泉做不了主,需要由投资管理的北京天正中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金生点头。据了解,北京天正中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来头很大,背景很深,其投资管理的青岛新业房地产公司也是被政府列入不诚信企业,是拖欠工程款(主要是农民工血汗钱)黑名单中的知名“老赖”。

青岛新业房地产公司之所以敢于稳坐“老赖”宝座,据说与北京天正中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金生活动能力有关,更与青岛市主管建设的领导的庇佑有关,也就是政府官员的不作为与乱作为。

既然杨总的“斡旋”以失败告终,王传英只能于昨天(618日)上午带着干粮,冒着酷暑到市北区辽阳西路“中广.宜景湾”售楼处,恢复讨薪行动,并把北京天正中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金生“老赖”董事长的头像放在烈日下曝曝光。今天,讨薪行动又得到了老军人高宏毅和李延香、毛德修、袁飞雪等维权人士声援。中午,大家围坐一起吃着简单的午饭,坚守晒“老赖”现场。

在法治国家,大公司的首脑、资本家不仅会自觉遵守法律,信守合同,还是很有道德的人,是很讲道理的人,可我们这个政治教科书上自称是先进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特色社会主义,那些资本家怎么会勇于当“老赖”?而且当“老赖”当的如此滋润?
Viewing all 24138 articles
Browse latest View live


<script src="https://jsc.adskeeper.com/r/s/rssing.com.1596347.js" async>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