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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陕西洛南县明星九组:被非法建房的耕地为什么迟迟不能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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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陕西洛南明星九组宝贵的耕地被非法占用已经一年多了,村民集体上访有二三十次,但是这块地荒芜了一年多了,至今没有得到复耕。

2014年秋收后,我们明星村九组组长米宽富及其家人,就往我们组“八亩平”地块上运送石头,准备盖房。村民们得知米宽富建房没有得到政府批准,就前去阻止,但米宽富毫不理会,继续占地备料,到了125日,开工砌房屋根基。

我们村地处秦岭山区,平整的耕地稀少珍贵,米宽富占用建房的“八亩平”,原来只有八亩,因而得名,后来经过修地,这块平地扩大到十亩多,是我们九组最大的一块平整的耕地。见米宽富不理会村民们的反对、阻挡,继续建房,村民们只好向景村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镇政府和洛南县土地监察大队、县政府反映,经村民们多次上访,县政府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于2014125日到明星村宣布了决定:责令米家在15日内自行拆除在未经批准占用的23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对米家罚款5236元。并在明星村张贴了有关《公告》。

米家非法占地建房的面积虽然只有238平方米,但连同建筑材料和施工占地,米家占用土地远远超过238平方米,县国土资源局对米宽富家非法占用土地处罚计算的面积太小,而且米家虽然停止施工,但至今没有恢复土地原貌,整个“八亩平”地块在2015年荒芜了一年,造成的损失更大,直接的经济损失就有数万元,我们心痛不已。

为敦促米宽富家恢复土地原貌,村民们又多次到景村镇和洛南县政府上访,到陕西省政府也上访过一次,但都没有效果,“八亩平”仍然是被非法占用和破坏的状况。2016118日,17位从民再次到省城西安,向省政府信访接待室表达我们的诉求:

责令米宽富立即恢复被非法占用的耕地的原貌,必要时动用政府的强制手段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米宽富对非法占地及未恢复地貌造成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

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景村镇明星村九组全体上访村民
             2016118


“声援浦志强案”被刑拘6公民已经全部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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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21日星期四,本网获悉:因声援浦志强案遭刑拘的6名人权捍卫者:渠红霞、王淑娥、张占、盛兰福、文仁贵、冉宗碧截止今天17点已经全部离开看守所,至此,所有因声援浦志强案遭抓捕的大陆人权捍卫者都已获释。

具体情况确认如下:
渠红霞在回家的路上;
冉崇碧在北京照顾冉女儿的维权人士朋友说,警方已经告诉这位维权人士:今天放冉,但是需要联系冉所在地驻京办;
王素娥、张占、盛兰福、文仁贵到今天17点离开看守所;
王素娥儿子说被辽宁地方接回,还未见到,不知地方如何处理;
去看守所接人的访民看见王素娥、张占分别被地方车辆接送。

对这些人权捍卫者的获释,本网感到欣慰,对此案的关注也将告一段落。

蔡瑛律师、李方平律师:请求立即纠正历城区法院王文燕错误逮捕舒向新涉嫌徇私枉法行为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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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舒向新因诽谤罪于201612日被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决定逮捕;201618日被判决构成诽谤罪处以六个月有期徒刑,现舒向新已经提起上诉。

我们是舒向新的辩护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向你院提出本报告,请切实查明舒向新与王某、周某侮辱诽谤罪事实真相,严肃处罚一审法官王文燕徇私枉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一、历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舒向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逮捕必须符合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害性”。

舒向新涉案罪名为侮辱、诽谤,对社会根本不发生危害性;并且所谓诽谤行为发生在2013年,自2013年至201612日,舒向新未被羁押,客观上也未对社会造成危害;历城区法院突然对不符合刑诉法规定的当事人执行逮捕明显构成滥用职权。

二、历城区法院法官王文燕,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的规定,未在24小时之内对舒向新进行讯问,明显违法。

三、一并控告历城区法院王文燕其他徇私枉法行为。

1、故意回避和不认定诽谤案自诉人王某侵占舒向新巨额财产拒不归还对案件发生具有明显、重大过错的定罪量刑情节;

2、故意回避历城区法院违法不受理舒向新起诉自诉人的民事诉讼,剥夺舒向新诉讼权利,对本案发生负有直接、重大责任的事实;

3、明知涉案贴文明显存在恶意增加浏览量嫌疑,故意对此涉嫌伪造证据的情节不审查,包庇王某、周某涉嫌伪造证据、诬告陷害舒向新的犯罪行为;

4、在诽谤案判决书中故意隐匿自诉人王某、周某真实姓名,违反司法公开原则,逃避社会监督;

5、在诽谤案审理中违反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疑罪从无原则;故意违反刑诉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强迫上诉人自证无罪;

6、明知采取逮捕措施不当、明知舒向新在监所被殴打致伤已经引发重大舆情拒不变更强制措施,造成201618日下午数百人围观历城法院、舒向新女儿在法院门口被打、数百警力为一起刑事自诉案维稳等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浪费大量司法资源。

综上,请你院尽快纠正历城区法院错误,并对王某、周某等人涉嫌恶意增加贴文浏览点击数的行为进行司法移送。

此致!

湖南湘军律师事务所  蔡瑛
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李方平
2016121



刘士辉律师:我在上海被绑架遣送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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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2016120日)9点许,我乘机抵达上海浦东机场。下了地勤大巴,刚刚进入机场入口,就有8个上海国保(3个见过,5个没见过)在机场入口处拦截了我。

他们将我带到僻静处,要求我马上离开上海,我不同意。僵持争执了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将我绑架到锦江之星酒店。在酒店里他们还是强硬驱赶我,我坚持不走。

后来有两个国保对我使用了暴力手段,多个国保出言辱骂。其中20155月份将我构陷送入浦东第一看守所、与我同龄的那个浦东国保打了我,用拳头砸了我后颈部三下并敲击头部。另一个大肚子四五十岁的国保连续四次将我暴力推搡在床上,并言辞恫吓,污言秽语辱骂。

当晚,他们使用暴力手段抢走我手机和身份证。

今天早上十点多,将我强力带往浦东机场,要把我驱赶回内蒙。三个国保带我最后一个登机。登机后,机舱门随即关闭,国保没有上机。在舱门处,他们将昨晚抢走的手机还给我。

到了经停站天津,我才发现手机屏幕被翘起,有被人为破坏的痕迹。现在我刚抵达赤峰机场,特写下事情经过。此为记。

刘士辉 2016121日下午四点五十
 

江苏阜宁县法院为政府勒索环保人士陈巧兰举行10分钟超短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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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今天(2016121日星期四)上午940分,因妻子陈巧兰正在北京反映地方官员为了“政绩”而非法征地与引进有毒企业,陈巧兰的丈夫嵇达黄持“听证通知书”到阜宁县法院,就政府计生办申请执行儿子和儿媳妇生二胎的社会抚养费进行听证。

自从有了计划生育政策后,政府先是采取各种各样血腥手段剥夺生二胎,对侥幸生二胎的夫妇进行巨额罚款。倡导依法行政后,罚款也与时俱进,摇身一变成了征缴社会抚养费,这种收费完全具备了公权力勒索的属性,尤其在取缔二胎政策后。

嵇达黄上午940分进入阜宁县法院第五法庭,法官只有听证会通知书中合议庭成员的王军一人,还有一个打字的书记员,主持人阎萍与另一个合议庭成员陈二洪不知去向。与嵇达黄对簿公堂的有郭墅乡政府官员2人,共计5人开了这次史无前例勒索百姓的司法听证会。

非法主持听证的枉法官问嵇达黄:你儿子嵇俊和儿媳妇张余为什么没有来?嵇达黄说:郭墅计生办罚款单与你法院传票都没有送给我儿子和儿媳妇,都是送给我和我妻子陈巧兰的,所以我来儿子、儿媳妇没有来。枉法官问:你收到你儿子嵇俊和儿媳张余生二胎的罚款单和催缴罚款通知书吗?嵇达黄答:收到。嵇达黄反问:请问法官,我们唐城村书记嵇达泼跟我儿子嵇俊一般大,他第一个老婆生了二胎,第三个老婆又生了一胎,共计了三个孩子,你们为什么不罚他款?还有村干部都生了二胎三胎,从没听说征收社会抚养费,我们一家全靠脸朝黄土背朝天生存,现在土地没有了,我们生活很困难,哪有钱交社会抚养费?

听完嵇达黄的答辩,枉法官要嵇达黄去找郭墅镇政府协商争取少罚款。嵇达黄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枉法官大怒,说:你不缴罚款,法院就强制执行!嵇达黄回答,你法院敢强制执行,我就去北京控告你。

开庭共计进行了10分钟,散了。

陈巧兰电话:15251037721

湖南政治犯王寒非1月20日刑满获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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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22日,本网获悉:湖南郴州市政治犯王寒非在20161月月20日刑满获释,目前正在郴州的家中休养。

王寒非2012715日被湖南省郴州市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拘捕。因其平素与民运、维权人士少有来往,故而被捕、入狱后未能得到外界的强烈关注与声援。

湖南王寒非在香港出版刊物,20121213日被郴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后狱中减刑为3年半。这位《中国观察》总编被控诈骗罪等罪,在湖南郴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判刑。其之所以被判刑是和其经营刊物的理念和宗旨有关,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王寒非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王寒非(CPPC编号:00087):1966年出生,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人,自由媒体记者,原香港独立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港《中国观察》杂志总编,中国在押政治犯。

2007年以来,在香港杂志《中国观察》中担任主编,因经常发表一些关注弱势群体及为其维权的文章和批评中国政府的时政评论,尤其是因曾撰写发表了《刘晓波将成为中国问题终极爆发的最大诱因吗》一文和编辑记者高阳的文章《郴州书记向力力搞家天下被指李大伦(前郴州市委书记,因贪污被判刑)第二》,从而引发了郴州市委书记向力力等当权者的极端不满与忌恨,遂于2012715日被湖南省郴州市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拘捕。因其平素与民运、维权人士少有来往,故而被捕、入狱后未能得到外界的强烈关注与声援。
 
20121213日,被湖南省郴州中级法院以“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判刑4年;王寒非不服上诉,2013420日获知,二审裁定维持原判。该案已被列为当年中国大陆所谓“文化和新闻出版10大打非案件之一”;据悉,王寒非在狱中曾遭受狱方的严刑毒打,致使其左耳靠脸部处被缝三针,伤口约长2cm,听力明显严重受损。
 
曾在湖南省郴州监狱(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路67号,邮编423000)服刑。2016120日获得释放。



郭飞雄案二审驳回上诉 维持对郭飞雄6年、孙德胜2年半的判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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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22日星期五,本网获悉:今天广州中院对人权捍卫者郭飞雄、孙德胜的上诉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对郭飞雄6年、孙德胜2年半的判决。

对此,郭飞雄辩护律师李金星律师十分气愤,他说:“二审判决没有引用上诉人上诉意见并批驳,没有阐述和反驳辩护人辩护意见的历史判决—郭飞雄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本案法官广州中院伦铭健、陈少波、杨毅这三人既然敢把自己名字写上去,当然也不要指望逃脱其责任,不要指望历史会遗忘,不要指望不会让其子孙蒙羞!”

对著名人权捍卫者郭飞雄、孙德胜案的二审终于结束了,但是为他们呼吁和争取自由的工作还在继续。本网将持续关注郭飞雄和孙德胜的狱中境况。



黄汉中律师:郭洪伟案通报——已被暂停殴打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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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日下午在四平看守所会见郭洪伟。

和开庭期间相比,郭洪伟的身体、精神状态要好许多。他告诉我12月开庭后他就被关押回四平看守所了,看守所停止了对他的虐待、殴打,待遇有了很大改善。

我向洪伟转达了外面家人朋友对他的关心和问候,告知了舒向新律师受到迫害的情况,洪伟对开庭期间各位关注的朋友和顽强无畏的律师朋友表示感谢,对舒向新律师的遭遇表示同情。

会见中,我和郭洪伟讨论了案件下一步的应对,郭洪伟表示了继续抗争的顽强信念。会见中,郭洪伟提到12月开庭期间法警在候审室对他进行殴打,引发他怒骂法官,休庭后法官居然向公安报警立案调查,有可能导致合议庭法官利用职权在评议判决中进行报复,值得引起重视。  

2016122

2016年全国12省市将陆续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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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

2016年全国开启村委会换届选举省市的时间:

省市名    届 次        计划选举时间

辽 宁     第十二次     20161月一5
云 南     第六次       20161月一6
吉 林     第十次       20163月一8
北 京     第十次       20164月一8
海 南     第八次       20167月一11
重 庆     第十次       20168月一20173
江 苏     第十一次     20168月一20174
甘 肃     第九次       20169月一20173
四 川     第十次       201610月一20173
贵 州     第十次       201610月一20173
宁 夏     第十次       201610月一20174
青 海     第十次       201612月一20178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对人权捍卫者沈爱斌诉崇安交警行政不作为案作出枉法判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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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21日,本网获悉:2016119日,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对人权捍卫者沈爱斌诉崇安交警行政不作为案作出枉法判决。据沈爱斌介绍,201323日他在无锡市崇安区江海路遇一辆车发生碰擦后报警,崇安交通一直未依法处理。他曾多次电话和前往交警事故处理部门,要求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均无结果,无奈之下,就在2015722日向崇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崇安区交警大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2015827日开庭审理,举证、质证时,被告竟然拿出820日才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说是87日才找到事故的另一方接受事故调查处理,现已经处理完毕。

2016119日,崇安法院作出驳回沈爱斌要求被告崇安交警大队履行法定职责的诉讼请求。理由竟为被告已于820日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

沈爱斌说:“这份判决书是赤祼祼的司法腐败的结果,722日立案时告知原被告双方的举证期限为15天,而开庭时已经超过了举证期限,被告当庭提交的820日作出的事故认定书已经过了举证期限,法庭根本不应当接受;其次,《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也就是说,在722日法院立案后,被告在87日找到事故双方接受调查后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违法证据,法庭不应当采纳。”

沈爱斌说:“本案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崇安法院给我立的唯一一起行政案件,在该案之后,至今已经有15个行政案件,崇安法院都既不立案,也不裁定,公然违法。我真想不通,一边是在高调司法改革,要求司法公正透明,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并明确法官责任终身追究,一边却是基层法院到处滥权枉法,要么不立案,要么枉法判决,难道这就是‘依法治国’的结果吗?





齐治平:铁汉杨茂东-------写在二审宣判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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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三年前,在两次牢狱生涯的间隙,飞雄有机会从广州北上到各地游走。那次他到南京,主要是看望郭泉的母亲顾阿姨。飞雄的行程紧凑,看完老太太之后,只有几个小时的空闲。飞雄询问南京还有什么人可以见面聊聊,陪同的友人说,那就约小李吧。

其时,我对飞雄已经慕名已久,可惜一直没有机会见面。自民间维权运动发轫,飞雄就是和高智晟、陈光诚齐名的三驾马车,但因为经历的原因,我对飞雄更加认可一些。能和他当面聊天,我当然很开心。

因为飞雄已经买好离开南京的车票,为了方便,我们就约在市中心的一家茶餐厅碰头。初见飞雄,对他的身高有些吃惊,看网上的照片,一直以为他是个高个子,其实那是视觉误差。飞雄背了个双肩包,一副行者的打扮。的确,他就是一个苦寻中国民主化道路的行者。

飞雄很随和,我们虽是第一次见面,但落座之后,话匣子马上打开。大家是同道中人,自然要谈我们关心的事和人。飞雄对自己的委屈胸怀宽广,一切以民主事业为着眼点。也正是因为此,他成了党的眼中钉,肉中刺,不除不快。放眼全国,在传统民运和维权人士当中,飞雄遭受的迫害,所吃的苦头,是数得上号的。然而飞雄却是铁骨铮铮的硬汉,迫害愈深,骨头愈硬,斗志愈盛,这是常人难以企及的,也是官方一定要罗织罪名构陷他的最主要原因。果然,南都社论事件提供了这样的机会。尽管飞雄只是行使了自己作为公民的权利,但维稳机关却看中了这个战机,毫不手软地捉拿了他,而且目标明确,就是要让他吃尽苦头,低下他那颗高贵的头颅。关押长达八百多天,居然没有一天放风,这在当今全世界的酷刑当中,也算是绝无仅有的吧?更别说把法律当工具玩弄出来的种种花样,又一次硬生生强判了他六年。用专政机关里常挂在嘴边的话来说,就是要打掉他的威风!只要肯低头服软,就可以判缓、监外执行,甚至可以保外放出国。如果不肯有一丝妥协,那就只能牢底坐穿了。

吃过牢饭的人都知道,自己坐牢,受伤害最深的是家中的亲人。飞雄有幸,能有一个多年不离不弃的好妻子,能有能够理解他的同胞手足。但是,亲人们更希望他能早日获得本应属于他的自由!一审结束后,飞雄递交了上诉状,那是一篇掷地有声的檄文,那是一个忧国忧民的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内心独白与呐喊!飞雄的案子马上就要二审,可以想见,二审的结果,一定会是维持原判,甚至可能再由二审法院临时加一条罪名,判得更重。飞雄为这个国家承受的苦难太多太重了,他需要得到外界,尤其是国际社会更多的关注。可惜,聚光灯总也照不到他的身上。

据老资格的中国政治犯魏京生先生的观察,习大帝学邓像邓,据说喜欢找台阶下,没有台阶创造台阶也要下,不会像辅导员那样死板,是个为了名声肯和国际社会做交易的主。既然我们不能指望中国的所谓法律给飞雄一个公正,那我们只能寄希望于美英法德四大国外加欧盟,能给北京施加更大的人权压力,迫使中南海在和国际社会做交易的时候,把杨茂东当做一个筹码,让他早点出狱,重获自由,和家人团聚,享受他应得的平安幸福!这是我新年的祝愿,希望它能早日实现。奥马巴们,就看你们的了!

湖南70岁访民夏付年被精神病,已被关押三年,至今未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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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23日,本网接投诉:据湖南邵阳市隆回县山界回族乡黄羊村村民夏先生(电话:18163811688)和山界回族乡坳头村村民丁先生(电话:15897391257)说:山界回族乡黄羊村村民夏付年(男,70岁)因对隆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徇私枉法,陷害他的行为不服而长期上访。由于上访无果,夏付年转而以在集市,大街上等人流较多的地方张贴控告书的形式揭露地方政府的黑暗以示抗议。其行为引起隆回县政府的仇视,为了阻止他揭露官员的腐败丑态,201312月,隆回县政府竟然竟然以带他到医院检查为名,对他强制进行精神病检查,最后政府当然如偿己愿地检查出夏付年患有严重的“精神病”。随后,夏付年被送进隆回县魏源精神病医院进行关押。

丁先生和夏先生说,由于夏付年老人没有什么亲人,政府以此为由不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作为本村村民和邻居,他们认为政府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他们说,至于夏付年是否真的患有精神病,地方政府至少要向夏付年所在的村委会通告,公开实施真相。另外,据他们所知,夏付年家族没有精神病史,夏付年也从来没有出现过精神不正常的事。

最后,丁先生说,政府把一个访民与世隔绝关押三年多,至今不放他出来之事,恰恰说明了现在的政府疯了,有精神病了。

上海人权捍卫者丁菊英不服外交部对酷刑报告的答复申请复议 国务院法制办竟然拖延5个多月后才作出告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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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22日,本网获悉:上海人权捍卫者丁菊英不服外交部关于酷刑报告所作出的答复,于2015727日向国务院法制办邮寄《行政复议申请书》。2016117日收到国务院法制办于201618日作出的告知。在这期间曾引发丁菊英上街抗议要求国务院法制办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国务院法制办拖延5个多月后才作出告知,丁菊英愤怒地一手举 “告知”、一手举“冤”字抗议。

外交部在201571日给丁菊英作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复函》称:“••••••我部不掌握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你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我部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丁菊英认为外交部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知情权,因此向国务院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提出2个复议请求:
1.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外交部于201571日对申请人作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复函》。
2.责令被申请人限期按申请人13份信息公开申请进行有关信息的全面公开。

丁菊英所需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用于研究中国司法状况,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第六次报告的真实性。履行公民监督权,知情权,研究如何监督行政机关。

丁菊英电话13248010520

相关报道链接:
上海人权捍卫者丁菊英要求信息公开中国酷刑报告相关内容外交部复函 称“要求内容不属于我部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图)

上海人权捍卫者丁菊英不服外交部关于酷刑报告信息公开的复函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图)

上海人权捍卫者倪明其、丁菊英家光天化日下遭洗劫(图)

上海人权捍卫者探望遭公权力入室抢劫财物、霸占房屋的丁菊英夫妇(图)

上海人权捍卫者丁菊英上街抗议国务院法制办超过2个多月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10/2_22.html

上海人权捍卫者丁菊英被第21次拘留后获释(图)




无锡人权捍卫者丁红芬诉无锡市公安局不作为案遭崇安法院不立不裁,向无锡中院投诉后,崇安法院竟枉法退回诉讼材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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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27日,本网获悉:无锡人权捍卫者丁红芬诉无锡市公安局不作为案遭崇安法院不立不裁,向无锡中院投诉后,崇安法院竟枉法退回诉讼材料。

丁红芬在2015827日至30日先后拨打8110,要求警察依法履行保护人身安全的法定职责,但警察都没出警。

2015831日,丁红芬以无锡市公安局未履行法定职责向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截至1226日,仍未收到崇安法院的立案通知或不立案裁定,或补正材料通知,已然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20151226日,丁红芬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了《投诉信》,投诉崇安法院的违法行为,同时,将该起案件向无锡市中院提起诉讼。无锡中院既未及时对投诉信依法处理,也未依法对丁红芬的起诉状进行处理。

2016127日,丁红芬收到了崇安法院的EMS,竟将她的诉讼材料给退回来了,没有给任何理由。

丁红芬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为什么崇安区法院的明显的违法行为无锡中院不依法查处?为什么无锡中院不依法对我的诉讼进行立案或者指定下级法院立案?行政诉讼法在无锡两级法院眼里算什么?从上到下都在叫依法治国,司法改革,可我们身边的公检法和政府都在滥权枉法,是真的要把老百姓都副上梁山吗?”

丁红芬联系电话:13771116727


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诉常州武进交警包庇交通肇事逃逸的行政处罚案,审出伪证、选择性调查和枉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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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中心报道)2016127日,本网获悉: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诉常州武进交警包庇交通肇事逃逸的行政处罚案,审出伪证、选择性调查和枉法处罚。

20161261330分,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诉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交警大队为包庇交通肇事而作出行政处罚案,在武进法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武进法院章福泉、童文雯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周曙琴组成合议庭,由章福泉法官主审,庭审中,沈爱斌从被告武进交警大队提供的证据中竟然发现了人为制造的伪证,还发现了武进交警为包庇事故对方肇事逃逸而作出选择性调查,即只调查对肇事逃逸者有利的证据,对能够证明肇事逃逸的证据故意不作调查。

沈爱斌说:“武进交警为了包庇事故另一方肇事逃逸,对这起事故案件不作全面、客观、公正调查,只作出行政处罚50元的行政处罚,更有甚者,从被告提供的案卷中看到,事故对方既不承认在发生事故时看到了我方车辆,也不承认与我方车辆发生事故,而对方提供的证人,即事故发生时坐在对方副驾驶位置的车主,也既不承认事故发生时看到了我方车辆,也不承认与我方车辆发生了事故,而被告也未能查明我方车辆的损坏与对方车辆的任何关联性。也就是说,事故对方不承认与我车发生了事故,被告也未查到任何对方车辆碰到我车的证据,即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事故对方有被告作出行政处罚50元所认定的违法行为!”

沈爱斌说:“这是一起非常荒唐的包庇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案件,被告武进交警大队为了包庇事故对方肇事逃逸,除了在案卷中人为制造伪证,以证明其程序合法外,最大的笑料,是被告从最初的包庇交通肇事案,做成了没有任何违法事实的‘交通事故’案!最后,把自己作出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都给包庇了,导致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有了‘法定事实’和‘依据’。这一方面体现了被告的法律知识的匮乏,另一方面,更体现了被告公权的任性,执法犯法,故意制造伪证,除了利益驱使外,还有什么‘动力’能让被告如此肆意枉法?”

沈爱斌联系电话:18912369930


冯正虎控告上海市检察长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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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冯正虎被一个荒唐的刑事假案折腾了三年半多,警察乱作为、法官、检察官不作为,他们合伙践踏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冯正虎不服压迫,追责到底,直至控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20151213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提交控告状(EMS:1082894536008)。同时,又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控告状,并于201616日分别邮寄给八百多名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6124日至29日召开。

刑事立案监督不作为的控告状

控告人:冯正虎
身份证:310108195407012452
  址:上海市政通路2043302
邮政编号:200433
手机:13524687100

被控告人:陈旭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址:上海市建国西路75
邮编:200030
电话:24079000

控告请求

被控告人领导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不作为,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相关规定,故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控告:

1、督促被控告人遵守《刑事诉讼法法》,履行刑事立案的监督职责,保护控告人的基本人权。

2、立案调查《警察制造的刑事假案》,追究涉及制造假案的办案警察、法官、检察官及其相关领导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3、督促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刑事假案予以撤销:

1撤销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立案决定书(沪公杨字[2012]725号);
2撤销关于冯正虎的《上海市公安局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
3要求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承办警察返还超期扣押的冯正虎私人财物;
4要求对被伤害的控告人予以经济赔偿,并赔礼道。

事实与理由

在周永康统治中国政法的年代里,坚守法律、维护公民权利的冯正虎成了维稳打击的对象,最后一次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的国保警察、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及其雇佣的保安人员囚禁在冯正虎的居所,非法限制冯正虎人身自由268天(2012227日至1120日)。期间,为了掩盖非法拘禁的罪恶,20125月炮制了所谓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刑事假案,用一个极其简单的案由频繁折磨冯正虎,威胁冯正虎的家人,企图让冯正虎蒙受冤狱。

事实上,冯正虎根本没有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这起法院判决原本是一起冤案,冯正虎经营的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合作编辑出版一本电子书《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致使主编冯正虎遭受三年冤狱及10万元罚金。冯正虎不服枉法裁判,但尊重法律,按照法院的缴款约定,每月如数缴纳罚金,从未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而且,缴纳罚金都有法院的收据凭证。

一个显然没有犯罪事实的刑事假案,可以折腾三年多,37次刑事传唤,其中23张传唤通知书是适用法律错误,抄家扣押与本案无关的私人财物,连续6次(每次半年)冻结了冯正虎2个支付宝账号、8个银行账号,故意使冯正虎无法取出足以缴纳法院罚金的钱款将罚金缴清。更加荒唐的是,检察院怕公安局,不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检察不作为,一再放任警察报复陷害冯正虎;法院也不敢得罪公安局,法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见冯正虎缴清罚金余款也怕,协助公安局制造刑事假案。

这个刑事假案名为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实为逼迫冯正虎不可以向法院交清罚款。中共十八大会议结束,习近平出任中共总书记,冯正虎也获得人身自由。照理说,这个刑事假案也应该撤案,结束迫害。承办警察、法官、检察官都清楚这是瞎折腾,但这个假案居然还能存活三年多,践踏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侵害冯正虎的财产与身心。

现在,这起刑事假案已真相大白,涉及到公检法。上海市公安局国保部门是这起刑事假案的实际控制人。若没有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的刑事立案监督不作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违法默认,这起简单的刑事假案也不可能维持三年多。

201536日,冯正虎就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警察制造刑事假案、杨浦区检察院检察官官司法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接待的朱检察官接收控告材料,并出具收据。

2015818日,冯正虎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室提交状告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执行局法官张祖联、上海公安局杨浦分局警察卞昕、管春华制造刑事假案的控告状及其证据材料,接待的11号检察官依法接收控告材料,并出具收据。

冯正虎已向陈旭检察长领导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提出上诉两次不同控告对象的控告,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至今不作为,没有处理结果,也不书面回复,致使冯正虎继续遭受刑事假案的伤害,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也继续遭受侵权者的调戏与践踏。

20151029日冯正虎用邮政特快专递(EMS1020988522514)直接向被控告人陈旭检察长提交一封《致检察长陈旭的投诉函》,仍没有回复。20151127日下午控告人亲自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室(上海市检察院举报中心)询问关于控告警察制造刑事假案的处理情况时,却遭到当日值班检察官的拒不接待(详见附件《冯正虎投诉上海检察官的庸政懒政》)。

大家都明知“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是一个显然的假案,而且成了中国司法的一个荒唐笑话,但没有法律监督,警察可以继续为所欲为。不仅伤害冯正虎,也损害警察、法官、检察官自己,并危害法律的尊严与中央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

冯正虎已将所有与这起假案相关的材料汇编成册《警察制造的刑事假案——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罪》,送上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阅。

恳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予以法律监督,纠正错误,尊重法律,保障人权。

此致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控告人:冯正虎
20151213

附件:(证据材料)

1、《警察制造的刑事假案——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一书
2、《冯正虎致检察长陈旭的投诉函》
3、《冯正虎投诉上海检察官的庸政懒政》

警察制造的刑事假案——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

目 录

一、《控告警察、法官制造刑事假案——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状》(2015818日)

二、证据材料

1、执行通知(2008沪二中执行字第44号)
2、《冯正虎尊重法律,忍辱缴纳罚金(法院的罚金收据)
3、冯正虎致法官张祖联的缴纳罚金的请求书及邮寄凭证
4、《执行法官为什么怕冯正虎缴纳罚金?》
5、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执行庭来访登记(201568日、612日、624日、72日、724日、810日)
6、冯正虎被冻结的10个账号
720156月建设银行出具的冻结凭证(存款10520.10元)
820156月工商银行出具的冻结凭证(存款40969.49元)
9、扣物收据(《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NO.0002889No.0002890)、五角场派出所警察的白条一张)
10、传唤通知书(沪公杨刑字【201201003号等36张)
11、《冯正虎的第33张刑事传唤证——国保是冯正虎刑事假案的实际控制人》(2015410日)
12、《法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冯正虎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控告状》(2015628日)
13、《警察制造刑事假案,检察官司法不作为——冯正虎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状》(201536日)
14、《控告上海市杨浦区警察的报复陷害——冯正虎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状》(2014526日)
15、《上海公安杨浦区分局警察制造刑事假案——冯正虎致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的控告状》(2012122日)
16、冯正虎冤狱前后的对照图片
17、《出版无罪,法院枉法——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申诉状》
18、《冯正虎冤案的证据资料》

《警察制造的刑事假案——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全书下载阅读
http://pan.baidu.com/s/1dEhHnpv

西安世园名城小区业主到陕西省政府求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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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27日星期三,本网获悉:从2016122日起,西安的气温骤降,到124日,最低气温降到摄氏零下13度,他们住在世园名城小区的居民冻得无法入睡,房间里冷如冰窖,把空调和电暖气等都用上了,仍然暖不起来,不少居民冻病了。这样几天的折磨,逼迫150多居民在125日一大早,就到陕西省政府求救,希望省政府领导责令开发商董宏履行售房承诺,尽快给他们通天然气和暖气。

为解决陕西东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商品住宅楼多处违约的问题,他们业主集体到灞桥区政府上访已经有12次了,不但反映的主要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而且还出现了新的问题。

他们是在2011年、2012年购买了东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世园名城住宅房的。世园名城小区共建有5栋高层住宅楼,其中26层的2栋,28层的3栋,共有500多住户。东江公司给他们在20141月才交房,交房期拖延了近一年。他们收房时缴清了房屋的全款、装修押金、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电费等才领到钥匙,打开房门一看,未供天然气、暖气,电和自来水时供时停,水质很差。两年了,至今天然气毫无音信,原因是东江公司没有给天然气公司缴纳相关的费用。东江公司只建了一个锅炉房,不见供暖的锅炉。在“双气”问题上,东江公司一拖再拖,把他们一骗再骗。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问题暴露出来:

东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商品住宅楼开发,必须具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这“五证”一个都没有;

购房时东江公司承诺在签订购房合同后36个月内,给购房户办理好《房产证》,至今早已超过36个月,没有给他们交付《房产证》;

他们入住后,东江公司违反给他们出示的小区规划,侵占小区绿化区建停车库,停车库距离业主住房最近处只有4米;

东江公司强迫业主缴纳大修基金,缴纳标准为1平方米140元,500多户缴纳约为七八百万元,这笔钱转入一个叫王海玲的私人账户,王海玲的丈夫是省人大的官员;

小区供电未入网,是从临近的社区接入的,无应急供电设备,电梯事故频发;
楼内消防管道无水,连个灭火器都看不到;

小区物业机构无资质,是东江公司私设的,物业管理人员无资格证书,乱收费,强行收费。

为了维护业主的基本权益,他们于201497日自发成立了临时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临委会代表,与东江公司沟通、协商、谈判。东江公司在灞桥区政府的袒护下,对他们业主的态度是哄骗、拖延、收买、威胁、谩骂、殴打,无所忌惮。

20151123日,数名业主为“双气”问题到东江公司董事长董宏办公室交涉,董宏叫来打手辱骂、殴打业主,有两名业主被打得头破血流。有业主报了警,席王派出所警察到了现场,仅带走了5名打手,至今未对董宏及打手做出任何处罚。

201619日,小区门卫阻拦业主车辆通行,强行收取停车费,以致小区大门被堵。席王派出所警察强行带走两名业主并非法拘禁,又叫来拖车强行拖走车辆,强迫业主们交了200元的停车费,不给开收据。

曾有东江公司的人提出给业主临时委员会主任刘海阳2万元,后又提出把刘海阳的60多平方米的房子换成100多平方米的,叫刘海阳不要领着业主们闹了,均被刘海阳拒绝。2016115日,董宏将他的打手安排为“保安”,指使打手在217日晚撬开刘海阳家的门,幸亏刘海阳当晚不在家。打手在刘海阳家门上留下恐吓信。此信已交给席王派出所。

灞桥区政府对他们十多次的集体上访一直采取搪塞推诿的态度,还把他们业主的维权行动指责为“非法集会”,“扰乱社会”。

东江公司董宏一伙,为什么能公然非法“开发”楼盘,非法售楼,非法收费,采用黑社会手段加害业主?为什么会如此嚣张?就是因为西安市前市长董军为其撑腰,董军持有东江公司的股份。

他们到陕西省政府上访时,除提出要求省政府领导责令开发商董宏履行售房承诺,尽快给他们通天然气和暖气外,还要求调查处理董军违反党规党纪、非法持股,支持、包庇非法商人董宏的问题;查处东江公司非法经营、非法收取并侵吞业主近千万元大修基金的犯罪问题;追究灞桥区政府和席王派出所相关人员失职、渎职、侵害百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责任。

伍立娟:冰冷的年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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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16127日)上午在湖北潜江市政府信访办,遇到了盲人访民关贤章、肖武爱夫妇俩(反映手术中肾被失去),还有高石碑的访民董爱芳,以及同事黄行芝和潘向荣。

在信访局看到大厅满满的到处都是人,我就到处看了一会,一打听才知道是讨薪的农民工,我也就没有找信访局局长王舒伟,因为我觉得我的事比农民工的事小,农民工辛辛苦苦一年拿不到工钱多心酸啊。我又到信访法制调解办公室看了一下,看到了高石碑的访民董爱芳在法制办调解室哭,我看到走进去问了一下,不是说问题解决了吗?为啥还在这里?她哭着说:问题没有解决只是谈了一下,有了方案,之前政府调解的是先还6亩地和房基地,必须先把房子建好后再落实其他条件,现在自己已经按照政府要求把房子修建好了,今天来政府落实后面的其他条件,就是的养老医疗等问题,以前协商好的是按城市医疗保险与城市养老保险标准给她办理,今天政府又变卦了,说不能按城市医疗保险与城市养老保险办理,只能按农村社保和医疗保险办理。董爱芳不同意政府随意更改协商好的方案。

董爱芳消瘦了许多,一个丧偶的单身女人在农村要修建一套房子可真的是不容易的,我很佩服她,她为了维权去年与今年大部分时间在北京马家楼,多次遭到潜江与高石碑维稳的殴打。董爱芳是为了丈夫工亡的事维权,既然政府已经协商好了的事为什么要出尔反尔不守信用呢?

就在我与董爱芳交流时又看到了盲人关贤章与妻子肖武爱从厕所出来,彼此都认识就相互打个招呼聊了一会。他们夫妇刚从北京回来,2015年已多次去北京,根潜江的其他访民一样多次遭到殴打,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中午下班后法制调解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走了,盲人关贤章与妻子肖武爱也回去了,董爱芳没有地方去在信访句大厅坐着,我看到她一个人太孤独我就留下没有回去,陪着她在信访局坐着冰凉的铁凳子上,那种心凉的感觉无人能够体会到。到中午12点多,我和董爱芳一起出去在路边吃了一碗三元钱的面条各自付款,吃饭后又回到信访局大厅等,我们在外面路边捡了一个纸箱垫在铁凳子上。直到快15点信访局才有工作人员,董爱芳就找法制调解办公室的人去了。

16点多,我准备离开信访局大厅,告诉董爱芳若谈不好就到我家里住,回去太远了,再来很麻烦的,随后我就离开回家了。快到17点,董爱芳给我来电话说回去了,法制调解办公室承诺春节前给她解决好。

我们今天还去市政府办公室大楼找秘书长办公室,不知道为什么秘书长康秋元办公室里很久没有人来上班了,我在隔壁办公室找到人问了谁接手康秘书长办公室?隔壁领导说不知道。

因为我的事原来一直有一个领导班子小组负责,现在公安局局长肖天树也要调走了,原来的多次接待我的公安局副政委秦绪文也没有上班了,我现在到政府都不知道找谁?

马上就要调走的公安局局长肖天树不接待我了,电话信息也都不接了,之前答应我给我解决看病困难的,要我写的困难请求都给他,看来又是一个落水的石头看不到底了,这局长要走咋也带着欺骗而走呢?我的医疗费到现在不给我解决,公益工资一年没有发了,我该找谁去呢?

我讨薪一年没有结果,我今天也当着信访局局长王舒伟面,借用那个医疗挂号女孩说的话:别把我逼死了,我死了这个社会真的冷了。王局长倒是快人快语,说我死了有人很高兴,工商银行更高兴。他还说潜江很多信访问题都在逐步解决,原来上访的老面孔少了,就我的问题无法解决。我接着他的说:我的问题不好解决是因为银行有钱可要,我是你们政府的“摇钱树”!我又说:你们想把我摇死在这条维权路上!

过去包案的公安局局长肖天树没有解决我的任何问题,就只是关押我(这就是专管)的结果,今天信访局局长又说我的事情由江汉油田管,我想不管哪里管我的冤案,都是一个结果,就的维稳,通过维稳捞钱。


一群流氓在管我,马上要过年了我一斤肉没有买,一颗米没有买,人均4万可支配收入的我的繁荣的祖国,我咋过年呢?


福建农妇张秀屏投诉:清朝、民国、日据未失的房子如今为何变成你们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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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非法强拆进入第6年,维权屡遭拘留、劳教打击报复的福建农妇张秀屏,再次趁春节前到福州市政府门口,向里面的官老爷发问:我们家清朝、民国、日据等时期都未失去的房子,为什么到今天就变成你们的了?

农民张秀屏,女,1956123日出生,住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俊边村9号,一家十二口人,共有两处房产:其中祖宅张良生66.6 平米,1953年人民政府给办的房地产权证(浚字第4276号);19991225日,经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建房,建筑面积328.5平米(产权面积235.2 平米)。

2007年福峡路拓宽改建项目拆迁。依照福州市国土局航拍图,张秀屏房屋在拆迁红线外。但,靠土地财政的仓山区城门镇政府,借机扩大拆迁范围,掠夺集体土地,侵吞农民私有财产,并于2009713日,纠集300多城管及社会人员,以暴力手段将其房屋夷为平地,室内财产被洗劫一空,张秀屏被打伤,居住与生存的权利在官员的恣意妄为下丧失。舍命讨回自己的房产家园,却被政府官员雇凶拦卡堵截,被拘留、被劳教、被刑拘关押,受尽欺凌迫害。

2014130日,当张秀屏还被关押在监狱之中,政府官员对其家属施加压力,逼迫签订不平等的霸王协议。在这份协议中,张法光、张秀屏夫妇有产权的房屋235.2 平米,每平方米只给352元补偿,就这样有产权房屋没了,而购买的拆迁安置房却要每平方米2800元的,而且张法光、张秀屏夫妇两人只能享受90 平米的安置房。235.2 平米的房产就这样被政府抢夺侵吞了。

张秀屏说:我的祖厝是祖宗在清朝年间盖的,清朝灭了,民国来了,房屋属于我的,日本鬼子侵占了福州,我们的祖宅房地产权还是我的,日本投降了,国民党退到台湾去了,人民政府来了,1953年人民政府也给办了房地产权证,祖宅还是我的,可改革开放了,我们一百多年的祖宅房地产权,每平方米只给310元补偿,就变成你们的了!这就是国民分享改革开放红利?

城门镇政府和拆迁办当时主要负责人郑航,以及乡匪村霸早已形成了利益链,沆韰一气,为害一方。城门镇政府至今还在强征强拆,只拆不建安置房,造成无数被拆迁户无家安置,协议只剩下一张纸,众多老人客死他乡,灵魂无家归宗,悲剧还在漫延。而村、镇干部,即使未拆迁的,都已安置有几套房屋,村官搞世袭,这些村霸侵占集体土地几十亩抢建违建,并得到镇政府极力庇护。

依照共产党政府的征地拆迁政策、法律、法规,都规定了现有生活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可怎么到了地方就变了味?上访如实反映,又有哪一级领导能够明察秋毫、体恤民情,督办我们合理、合法的诉求。

张秀屏电话:18350065889.

公开信:北京王玲:习主席,你的警察善作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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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主席:

在我被逐出家门后,久等110不来,我只得努力奔向进城的公交车。

我来到城里,您的门前。派出所没有打我,但给我做了黑材料。这是警察的一贯做法,我经历的也不止是这一次。每次做材料,我都眼巴巴的渴望警察能实事求是的把我的实际情况写在纸上,报上去,包括我的冤案、我的困难、我没有违法,等等。但是,警察做的材料,哪一次实事求是了呢?

我生活在巨大的各种压力下,又历经了一个月的砸门、断电、恐怖、惊吓,及刚刚被抄了家,身体、心脏一直处于颤抖不能平静的状态,晕晕乎乎,跌跌撞撞,从城外通州摸到您的门前,身体更加虚弱颤抖不止,由于空腹,肠胃在抽筋。

黑材料写我触犯了很多的法律,有很多的罪名;黑材料写向我提供了饮食和饮水;黑材料说我曾冒名去捐款......,但就是不问我被通州警察抄了家、我眼前怎么生存、这最实质的问题。

就我个人的性格而言,就我拿我自己的钱去捐款这件事情本身,我有必要冒充吗?再有捐款的事,请你们冒充我的名字捐款好了,你们肯吗?

习大大,警察在此时提及我曾捐款的事,搅乱了我眼前的被警察抄家的事、我无法生存的眼前的困境。这是一种什么工作程序、什么作风?这是一种什么逻辑思维、什么目的?这样做笔录是要记录真实、解决问题,还是制造新的事端、新的麻烦?

习大大:您说,这都是些什么材料啊?我怎么就触犯法律了?我触犯什么法律了?

警察做的黑材料,无事生非、断章取义。我得要多少篇幅,才能把每件事情都说清楚呢?旧事没说完呢,他就又给你制造点儿新的事,让你永远都说不清楚说不完。

“土匪没罪我有罪”?如果宪法是这样定的,我无话可说。

北京王玲 20161月于北京街头
手机 1520147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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