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目录【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156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三、本期报告156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录:刑满获释4人简历(王寒非、廖信、廖达、谢云达)
【前言】今天是2016年1月31日,本期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的第三期,也是2016年的第一期。维权网谨以每月定期发布本报告来表达我们对所有失去自由的良心犯、政治犯的关注和牵挂。以此,告诉全世界不要忘记这些为自由民主人权而承担苦难的人们。
本网在2015年11月30日发布了首期《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受到了各界广泛肯定和鼓励。本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的姊妹篇。本网一直在及时更新、统计最新讯息,每月末发布这两篇月度报告。两份报告可以反映出大陆当下的人权概况——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犯、良心犯的境况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人权指标之一。
维权网力求通过该报告定期更新和发布,揭示中国大陆当下恶劣的人权概况与良心犯、政治犯的悲惨处境,唤起国际社会对在押良心犯、政治犯的记忆,并予以持续不断的关注和呼吁,直至他们获得自由。
我们认为,定期将良心犯、政治犯的姓名和境况公诸于世,是我们能给予这些受难者以实际而有效支持的一种方式。我们深知,没有比被人们的遗忘更令这些良心犯、政治犯绝望和痛苦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肩负起这项工作,乃至是使命。
本期报告于2016年1月31日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本期报告全文共计60000余字。报告名单按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分类统计排列的。
本期报告中所列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共计156人,其中汉族120人,藏族29人、维吾尔族7人。上期报告名单有4人刑满获释,本期增加新近判刑7人,以前判刑1人。
1/上期报告中王寒非、廖信、廖达、谢云达刑满获释,将不再列入本期名单。(仍可见本期附录)1、上期报告中的王寒非(原刑期4年),2012年7月15日被捕,因减刑,已于2016年1月20日刑满释放。
2、3、上期报告中的廖信、廖达,2014年10月29日被抓,2015年10月29日被判1年3个月,已于2016年1月29日刑满释放。
4、上期报告的谢云达,2014年11月2日被判1年2个月有期徒刑, 已于2016年1月1日刑满释放。
2/中共当局在本月内一审判决7人,7人是:舒向新、巩进军、张海涛、唐荆陵、袁朝阳(袁新亭)、王清营、姜力钧。因信息滞后,以前已判决未列的辽宁于溟一人本期补充。共判刑8人。舒向新、巩进军、张海涛、唐荆陵、袁朝阳(袁新亭)、王清营、姜力钧、于溟8人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1、2016年1月8日,山东舒向新律师被济南市历城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2016年1月15日,河北巩进军被衡水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3、2016年1月15日,新疆张海涛被新疆乌鲁木齐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19年。
4、2016年1月29日广州唐荆陵被广州中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5、2016年1月29日广州袁朝阳(袁新亭)于被广州中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6、2016年1月29日广州王清营于被广州中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7、2016年1月29日辽宁姜力钧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8、2015年7月,辽宁法轮功学员于溟被沈阳沈河区法院将判刑4年,于溟提起上诉,被驳回。
本期报告虽经本网信息中心认真核查,并得到中国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协助,但仍因条件所限,无法做到适时、准确获悉及统计全部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信息,若有纰漏之处,敬请读者指正,并尽可能知会本网。
本报告愿尽力就包括汉、藏、维、蒙古等大陆多族裔政治犯、良心犯在内的信息进行竭力收集和编撰,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当前中国大陆政治犯、良心犯的恶劣、困苦生存境遇。
本网邮箱:wqw2011@gmail.com本期报告表明,中共当局对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的判罪罪名多达36种:1.“故意杀人罪”;
2.“反革命放火罪”(1989年判刑罪名);
3.“故意伤害罪”;
4.“间谍罪”;
5.“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6.“泄露国家秘密罪”;
7.“组织非法示威罪”;
8.“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9.“分裂国家罪”;
10.“扰乱社会秩序罪”;
11.“组织邪教罪”;
1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13.“颠覆国家政权罪”;
14. “煽动民族仇恨罪”;
15.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16.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
17.“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18.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19.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0. “盗掘古墓葬罪”;
21. “合同诈骗罪”;
22. “职务侵占罪”;
23. “敲诈勒索罪”;
24.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5. “贪污罪”;
26. “故意伤害罪”;
27.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28.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29.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30. “非法集会罪”;
31. “虚报注册资本罪”;
32. “非法经营罪”;
33. “寻衅滋事罪”;
34. “爆炸罪”;
35. “遗弃罪”;
36.“强奸罪”。
本期报告表明,截至目前,在这些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中,在狱中服刑时间最长的已达26年之久;
一些人因狱中条件极差或遭遇不公正待遇及狱警刁难,都出现健康状况极差的现象,有的人甚至遭到非人待遇以致病危,竟得不到最基本的人道救治,也不准保外就医;许多人在监狱中都遭受过酷刑虐待;
许多人在狱中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甚至连被探视权、通信权、接收亲属正常寄存、邮递衣物等生活必备品的权利也被剥夺。
这些情况都在以下名录简介中逐一披露。
二、本期报告156政治犯、良心犯名录:本期在押已判156政治犯、良心犯名单是按照被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统计的。名单如下: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7人。他们是:1、死刑正在复核3人:王复春、王国廷、衡庆杰
2、死缓4人:苗德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
(二)无期徒刑:共计14人。他们是:王炳章、彭明、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范宝琳、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
(三)有期徒刑:共计134人。他们是: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2、判刑25年,1人:李昌
3、判刑20年,1人:陆建华
4、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Tsewang Gyatso)(藏)
6、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藏)、丹增曲卡(Tenzin Choedak或Tenchoe)(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龚邦坤
7、判刑14年,4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
8、判刑13年,3人:谢长发、赤杰、次成加材(Tsultrim Gyaltsen)(藏)
9、判刑12年,8人:杨天水、李必丰、饶文蔚、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
10、判刑11年,2人:刘晓波、王登朝
11、判刑10年6个月,1人:景春
12、判刑10年,13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
13、判刑9年,3人:陈卫、平措多吉(Phuntsok Dorjee)(藏)、胡功
14、判刑8年6个月,1人:布绒朗仁波切(藏)
15、判刑8年,7人:金安迪、曹海波、次旺多吉(Tsewang Dorjee)(藏)、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
16、判刑7年6 个月,1人:韩海
17、判刑7年,7人:朱虞夫、范舜辉、王永航、胡林坡、杨荣丽、熊红伟、宫宝美
18、判刑6年6个月,3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
19、判刑6年,5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郭飞雄(杨茂东)
20、判刑5年6 个月,2人:岗吉•志巴加(藏)、田长青
21、判刑5年,9人:瓜什则•久美(Gartse-Jigmey)(藏)、刘家财、任拉成、周得才,桑珠(Samdu)(藏)、多丹(藏)、丹增让卓(藏)、白玛唯色(藏)、唐荆陵
22、判刑4年6个月,1人:李翠芳
23、判刑4年,13人:许志永、赵枫生、贾灵敏、陈英华、张棉、赵伟良、任海英、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于溟
24、判刑3年6个月,8人:丁家喜、张林、卞晓晖、林庆荣、王民兵、郭江涛、靳小留、袁新亭
25、判刑3年,13人:李思华、秦志晖、陈风强、董国芳、杨林、柴宝文、刘远东、成洪蓬、姜河、封天栋、张宝林、栗太枝、姜力钧
26、判刑2年6个月,3人:卢章根、孙德胜、王清营
27、判刑2年,5人:李乃堂、纪家碧、程洁、黄秋锐、李嘉桃
28、判刑2年以下,9人:孔令珍被判1年10个月、方斌1年9个月、傅志彬被判1年8个月、叶晓峥被判1年6个月、顾国平被判1年6个月、沈玉青被判1年6个月、朱贵芹被判1年6个月、乐峰被判1年3个月、舒向新被判6个月。
29、刑期不明,3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张昆。
三、本期报告155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按刑期长短排序)(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7人。他们是:1/死刑正在复核3人:王复春、王国廷、衡庆杰;
2/死缓4人:苗德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1、王复春: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村民换届选举竞选人,“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5月9日,黄双来因认为王复春此次参选是受了父亲王国廷的指使,而王国廷本人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信,随心生恶念,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直奔王国廷的家中打闹,王复春闻讯赶来劝阻并报警,但警方竟不出警;5月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月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王国廷家,对老人实施殴打,王复春及其家人和多名村民前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最终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其1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亦被当地副镇长非法克扣;2013年9月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目前其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2、王国廷: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维权者王复春之父,“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其子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指使,并唯恐王国廷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年5月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其家中肆意打闹,其子王复春闻讯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月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月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其家,对其实施肆意殴打,其子女家人及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2013年9月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目前其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3、衡庆杰: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父的指使,并唯恐其父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年5月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王国廷家中肆意打闹,众人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月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打伤,众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月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王家,对王国廷老人实施恶意殴打,王的其他亲属及衡庆杰本人和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众人立即报警,警方依旧消极不作为,结果衡庆杰等人在正当防卫中,致使黄双来和另两名打手被打死。事故发生后,其主动自首,随即与王复春、王国廷等10人被警方一同抓走并刑拘,之后又被警方正式逮捕;2013年9月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目前其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4、苗德顺:1963年出生,北京市人,“六四”最后一名坐牢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期间,因参与六四事件,向当时着火的坦克扔了一个筐子,被北京当局逮捕,以“反革命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在北京市第一监狱服刑。1990年4月被查出患病毒性肝炎;由于拒不认罪,被监狱定为“反改造尖子” 和“死硬派”,直至1992年方从“死缓”改为无期徒刑。据称在此期间苗德顺在狱中多次遭受殴打酷刑折磨,被狱友称为“苗大侠”;1993年底被从北京市第一监狱转到北京市第二监狱;1997 年被减为 20 年有期徒刑 ;2003年被诊断为精神病。目前在北京市延庆监狱服刑。
5、朱惠来: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惠来父子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子朱培忍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前往和其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刑;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
6、朱培忍: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培忍和其父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父被严重殴打;其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上前与父亲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百姓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其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缓;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以同罪名改判为无期徒刑;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据悉,其被警方抓捕后遭遇酷刑,其肝部被打裂,生殖器已被打烂,牙齿被打掉,曾被送至医院急救。
7、罗让贡求:藏族,男,43岁,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共当局指控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年8月3日罗让贡求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他侄子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
(二)无期徒刑:共计14人:王炳章、彭明、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范宝琳、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1、王炳章:1947年12月30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籍人,基督徒,美国永久居民,中国在押政治犯。1982年曾在美国创办《中国之春》杂志,被捕前任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2002年7月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绑架后带到中国境内被警方拘捕;2003年2月10日以“间谍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刑无期徒刑。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北江监狱服刑;但据其家人称,王炳章的身体现在随时有生命危险,狱方已在囚室安放了警报器,要求其一旦感到有任何不适马上按响警报;其深知自己健康状况频危,已经写好遗嘱,希望“请加拿大牧师前往中国为他送葬,并要求做遗体解剖公布死因”。
2、彭明:出生年月不详,湖北省武汉市籍人,曾任北京《企业之友》杂志社社长、航空航天部航空通用电器集团总经理、北京建城集团董事长、中国发展新战略研究所所长等职,属于中共系统内第三梯队的培养对象,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99年,曾在某俱乐部谈生意时被警方以“企图嫖娼”为由抓走,于2月2日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同年2月28日又被以“嫖娼”为由判劳教1年6个月,2000年8月9日,刑满出狱;2001年,曾在美国费城主持召开了“中发联”第二次代表大会、中国联邦发展委员会成立大会,被推选为该委员会委员长;在组建中国联邦临时政府筹备委员会时,成为该委员会的召集人;同年又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撰写名为《民族工程》的书籍,宣传和鼓励以暴力推翻中共现政权。基于以上一系列活动,当其从美国旅游到缅甸时,2004年5月22日被缅甸当局以“持有假币”为由拘捕,四天后被缅甸当局判处7年监禁,随后立即移交中国当局;2005年10月12日,被武汉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组织和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咸宁监狱服刑。
3、买买提江•阿布都拉:1977年9月2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人,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播音员、记者、编辑,业余担任维语彩丽肯(清风)网(salkin.cn)主持人,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广东韶关6•26事件后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把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的示威号召等一些汉语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发表在中国境内维语网站彩丽肯网(salkin.cn),有协助煽动之后乌鲁木齐7•5事件的嫌疑,遂于2009年9月被警方逮捕;2010年4月1日,买买提江•阿布都拉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的乌苏监狱服刑。
4、古丽米拉•艾明:1979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原任职乌鲁木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网络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在7•5事件发生时用手机短信向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遂于2009年7月14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逮捕,据称在拘留期间曾遭受酷刑虐待;2010年4月1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女子监狱服刑。
5、范宝琳:1964年7月18日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原陕西省铜川市国家安全局侦查科工作人员,民主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八九“六四”后,因同情中国民主运动,向往中国实现民主、自由与法治,1999年5月31日与当时“民联阵’洛杉矶分部负责人伍凡取得联系,并于6月1日将六份绝密档(即当年中共当局决定拒绝、阻止海外流亡人员回国等内部文档)用传真发给伍凡,遂于6月4日,被陕西省国家安全厅刑事拘留,同年7月3日被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逮捕;2000年3月10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2001年2月5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被减刑为18年,之后又被减刑为16年,现已被关押14年。目前在陕西省第二监狱服刑。
6、旺堆:1970年出生,籍贯不详,藏名Wangdu,拉萨大昭寺僧人,原澳大利亚伯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Burnet Institute)雇员、拉萨市艾滋病毒预防工作者, 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3月13日曾因参与和平示威而被捕,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在拉萨市桑目叶监狱(Sangyip Prison)服刑。服刑期间,又因参与了1991年5月抗议中共庆祝“解放”昌都40周年纪念的活动,而被拉萨市中级法院加判4年,随后被迁往拉萨市札基(Drachi)监狱服刑;1997年7月,刑满释放,之后在澳大利亚一家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任职,并在拉萨市及其邻近的乡镇从事艾滋病专项预防服务,并用汉藏双语印制出版多种相关病源常识及预防手册、海报与传单;2008年3月14日,被拉萨市警方突然抓走刑拘,理由是涉嫌“接触并提供国外反政府势力信息”,后被正式逮捕;因是累犯,2008年10月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某一监狱(疑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7、伊力哈木•土赫提:1969年10月2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人,原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教师,维族学者,维汉双语网站“维吾尔在线”创建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6年创办维吾尔在线网站,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发生“7•5”事件期间,因该网站被当局视为进行了“大肆煽动宣传,传播谣言”的活动,7月8日,伊力哈木及其家人即被中共当局带走,隔离软禁于北京周边某处,后来在作家王力雄等数百人联署的《关于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遭拘押的呼吁》之下,8月23日,才被释放回家;2013年10月,又因北京发生天安门撞桥事件,遂于11月2日在开车带孩子及妻子外出时遭遇国保便衣警察的驾车冲撞及恐吓。2014年1月15日,再次被北京及新疆警察从家中带走刑拘,被羁押于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2014年2月20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理由是“伊力哈木•土赫提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推翻政府',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活动”;2014年9月23日,最终被新疆自治区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重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不服上诉,2014年11月21日经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据悉,其亲属曾前往送钱及衣服等物品遭狱方拒绝,理由是伊力哈木的钱尚未用完,被羁押者无需送衣物。
8、白玛益西:1981年出生,藏名Pema Yeshi,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尼达村农民,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判为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9、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1985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吧龙县人,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10、吴泽衡:1967年7月18日出生,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人,“华藏宗门”教主,中国在押良心犯。1967年出生于广东惠来县,他提倡佛教弟子入世修行,关注普世价值与民族命运。1974年,受佛门正法裔,少林禅门曹洞高僧德真,德智大和尚接引,隐修。1998年11月20日,吴泽衡先生以《和谐社会的具体建议》上书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议政治透明及政治体制改革,内容涉及信仰、党外监督、有限政府、选举四个方面,随后遭到监视,1999年09月10日,吴泽衡先生因政治和宗教原因在北京正式被逮捕。2001年11月0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原判:以“非法经营罪”和“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处吴泽衡先生 11年徒刑。在监狱中遭受酷刑和虐待,九死一生。2010年2月被释放以后虽然依然被监视,但发表公开信表明:“……依然对中华民族忠贞不渝,依然扶持正法,维护社会和谐统一。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每一位华夏子孙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多次倡导大型慈善活动的开展以及发起“辟谷行善、日行一善”,“公民互爱运动”活动。2014年7月29日被珠海公安刑事拘留。2015年10月30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邪教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
11、龚圣亮:基督教牧师,华南教案首犯。龚圣亮牧师是湖北省枣阳市人,华南教会(SCC)的创始人和领袖,该教派是中国一个家庭教会团契,在几个省份有5万名信徒。
2001年7月,龚圣亮在湖北省钟祥市被捕,同年12月,他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根据中国的反邪教法判处死刑。但由于国际压力,中国放弃了宗教罪名和死刑,并下令重新审判。中国湖北省高级法院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荆门市中级法院对基督教华南教会五名成员的死刑判决后,荆门市中级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把龚圣亮、徐福明、胡勇等三人改判无期徒刑,龚邦坤、李英改判15年有期徒刑,原先在一审被判12年和10年徒刑的向凤屏和刘先知等四人获当庭释放。一些作证反对龚的人后来表示,他们遭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
12、徐福明:华南教案,龚圣亮牧师同案,一审死刑,改判无期徒刑。(资料欠详)
13、胡勇:华南教案,龚圣亮牧师同案,一审死刑,改判无期徒刑。(资料欠详)
14、巩进军:男,58岁,河南省鹤壁市人,因为拆迁的事情,到北京上访,历时四年。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北京当局出动大量的警察、特警、保安维稳,致使大量访民在这期间被拘捕、截回当地。2013年11月14日晚9点多,巩进军和其他三名上访者,被十多名20岁左右的截访者从北京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河南厅,强行架出来。途中经过河北时黑保安与巩进军发生冲突,巩进军情急之下扎了黑保安一刀,警方说一死一伤。随后,巩进军被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北深州市看守所,期间遭遇电击等酷刑。2015年2月11日上午,访民巩进军“故意伤害”一案在深州法院开庭审理,未判决。巩进军“故意伤害”案于2016年1月15日在衡水市中院宣判,被判处无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共计132人。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1、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1955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人,维吾尔族,新疆著名宗教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11月被新疆警方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 和煽动分裂等罪由刑事拘留,至1993年被当地法院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2年11月即将获释时,又被莫名延长刑期3年;之后又于2005年、2008年、2011年分别被延长刑期(注:此三次加刑中,仅有2009年其家属收到当地法院的书面判决书,判决书称,其“在狱中一直拒绝接受监狱教育改造,屡次被发现祷告,公开宣布进行绝食,并咒骂和袭击监督他的囚犯”),先后加刑11年,累计坐牢已23年。2014年6月13日,本应是其最终获释的日子,但中共当局并未释放他,反而告知他将再次加刑5年;据悉,其就此在狱中进行绝食抗议,以寻求和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包括要求申诉权等),同时其家属探视权亦被剥夺。目前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三监狱服刑。
2/判刑25年,1人:李昌1、李昌:1940年出生,籍贯不详,原公安部退休干部,原北京“法轮大法研究会”义务联络人,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退休后于1992年参加法轮功修练,并成为法轮功群体骨干人员,又因为其法轮功身份和1999年参与组织了法轮功4•25 中南海上访请愿活动,会见了时任国家总理的朱镕基,并获得自由炼功保证,遂于7月20日被北京警方拘押;很快又因他是法轮功群体的重要成员,被警方正式逮捕;1999年12月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三罪并罚,秘密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但据称,他曾遭遇酷刑,屈打成招,并与王志文等其他几位法轮功成员一同被审,原先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后减刑至18年。目前在北京前进监狱服刑。
3/判刑20年,1人:陆建华1、陆建华:1960年7月3日出生,上海市人,前中国最高层核心智囊之一,第二届“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和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等职,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0年起,因陆续为香港记者程翔提供70余篇稿件,其中2004年5月 所提供的4篇文章内容被中共视为涉及“国家绝密资料”,遂于 2005年4月被国家安全局秘密拘捕;后经秘密审判,2006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20年;其上诉坚称自己被冤,均被驳回。目前在北京市监狱服刑。
4/判刑19年,1人:张海涛1、张海涛:1971年出生,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原1990年代国企下岗工人,新疆区域电信产品销售者、自由职业者,民主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年6月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事拘留、逮捕;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据悉,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警方冻结,妻子即将生育,生活面临极大困境。目前张海涛被羁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看守所,案件现已到检察院。2015年11月18日,张海涛的罪名从“寻衅滋事罪”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16年1月15日,张海涛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十九年的加重处罚裁定结果,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人民币。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Tsewang Gyatso)(藏)1、次旺嘉措:1978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藏名Tsewang Gyats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6/判刑15年,6人:
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藏)、丹增曲卡(Tenzin Choedak或Tenchoe)(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龚邦坤1、海莱提•尼亚孜:196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原《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新疆经济报》前记者,原“维吾尔在线”网站的编辑和管理员以及维吾尔在线论坛版主,维吾尔著名媒体人,中国在押政治犯。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后因多次接受包括香港《亚洲周刊》在内的采访,分析新疆骚乱的深层次原因,批评时任自治区书记王乐泉治理政策不当,并透露自己曾经在7.5 前一天向新疆领导部门提出过预警却未被采纳等,遂于2009年10月1日被警方从乌鲁木齐家中抓走,被关押在乌鲁木齐天山看守所;10月4日其家人收到当局的拘捕通知书,随后被乌鲁木齐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新疆昌吉监狱服刑。
2、贡却才培:1970年出生,藏名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欧拉乡人,曾担任玛曲县藏文中学英语教师,并任玛曲县畜牧局公务员、藏语及藏族网络作家和琼迈藏语文学网编辑,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1995年曾因涉嫌政治活动而被拘押2个月,后无罪获释;2008年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与西藏3•14事件有关的文章,同时向外界披露藏人在抗议事件中被镇压、军警抓捕寺院僧侣等消息,遂于2009年2月26日被从家中逮捕,并遭搜查,之后与外界失去联系;2009年11月12日,被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秘密审判,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甘肃省甘南自治州合作监狱服刑。
3、丹增曲卡: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又名丹曲,藏名 Tenzin Choedak或Tenchoe,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曾于1990年代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儿童村完成11年级的教育课程; 2005年返回西藏,在当地的欧洲非政府组织红十字会工作,并在拉萨和日喀则等多个地区推动环保工作;2008年3月10日,因参与拉萨的和平抗议活动,被当地警方拘捕。据悉,在拘捕期间曾遭遇严刑逼供,理由是其父曾在西藏政治舞台上活跃多年,但1993年被迫离开西藏流亡印度,严刑拷打他目的是确定其抗议行动是否受到父亲的影响;2008年10月27日,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4、如凯•嘎玛桑珠:1968年5月8日出生,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 2001年度“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原嘎玛国际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三江源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收藏家协会和自然之友会员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环保人士,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护工作,曾多次获得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曾为家乡建桥梁修学校、抚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从事文物收藏保护;曾创建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多次与省级博物馆进行合作;曾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准备将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等等,被央视电台提名为2006年度慈善家;本为模范中国公民,之后却因得罪地方当局而备受牢狱之灾。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总值为10000美金的七世纪古董毯、刺绣枕垫与鞋子等被盗古墓物品,随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于同年3月18日刑拘,后经查证其对被窃之物确系毫不知情,且其拥有正规的买卖古董许可证,遂于4月29日被取保候审;1998年11月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后又以同一理由于同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审;1999年12月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审。但十年之后旧事重提,2010年1月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被关押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010年2月8日,被正式逮捕;2010年6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0000元。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服刑;据悉,在审讯期间曾多次遭遇酷刑,致其左耳几近失聪,双目视力模糊。
5、阿里木江•依米提:1973年6月10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原英资企业新疆佳尔豪氏食品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经理,曾信仰伊斯兰教,后改信基督教,喀什地区基督教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在新疆喀什地区举办基督教家庭教会活动,并积极传播基督教义和发展基督教徒等,触碰到了中共当局的意识形态底线,遂于2007年9月13日,被新疆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定为“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展基督教徒”; 2008年1月12日,喀什市警方突然将其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将其刑事拘留,关押于新疆喀什市看守所;同年2月20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2008年5月27日,新疆喀什中级法院对其进行了秘密开庭审理,后因证据不足,被法庭退回当地警方补充侦查;2009年8月6日,被喀市地区中级法院再次秘审,被以“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不服上诉;2010年3月16日,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重审,最终仍以15年( “绝密”级别量刑)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其曾遭酷刑毒打,被送进喀什农三师医院救治;其妻探监亦由每个月20分钟探视时间减少到每三个月一次仅10分钟;截止2015年5月,因当地警方和社区管理部门不予开具准许探视证明,其妻探监再遭刁难。
6、龚邦坤:华南教案,龚圣亮牧师同案,一审死刑,改判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至2016年9月16日(资料欠详)
7/判刑14年,4人:
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1、米玛顿珠:197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定日县人,藏名Migmar Dhondup,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中期在南印度某学院研读商务课程,后返回西藏,致力于为百姓谋福利,在山南和拉萨地区,与当地农民和牧民一起努力改善卫生条件,规划社会发展计划,并呼吁西方人支持和参与这些计划;2008年3月,因在拉萨市3•14事件中参与和平抗议活动而被当局逮捕,同年10月27日,又以“接受西藏流亡政府指派,在拉萨建立地下情报网络,大量复制并散发具有煽动分裂国家内容的光盘和煽动‘举行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的传单,以及给境外收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等为由,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2、赵海通:1961年5月22日出生,青海省海西州人,新疆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因长期致力于为新疆地区弱势群体、维吾尔族群体及政治犯、良心犯等维权呼吁,近年来又南下广东,积极与南方各地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等一起参与街头民主运动,举行各种声援举牌和集会活动,故而在所处之地备受民众欢迎;2013年2月21日,曾因前往湖北武汉会见人权活动家秦永敏,惨遭武汉警方的野蛮殴打,差点丧命;2013年4月,曾因努力表达维权公民正当合法的诉求,而不惧风险在广州火车站多次举牌,宣传民主理念,“抗议流氓政府打压民主人士”等;2013年6月,曾因参与声援安徽民主人士张林之女张安妮失学事件,而遭警方强行拘押;2013年8月9日,曾因在新疆吐鲁番市帮助维吾尔族公民进行维权,而被新疆警方刑拘,并被关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2013年9月12日,被新疆警方宣布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4年11月7日,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院以同罪名秘密重判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乌苏市乌苏监狱服刑。
3、扎西达杰:1984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随于2012年1月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随即遭到中共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多人被打死打伤及上百人被抓;至2012年11月8日,已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扎西达杰亦因积极参与和平示威游行,于2012年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有期徒刑14年。此前被羁押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4、南杰顿珠: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由于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年1月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至同年11月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南杰顿珠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于2012年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处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服刑。
8/判刑13年,3人:谢长发、赤杰(藏)、次成加材(Tsultrim Gyaltsen)(藏)1、谢长发:1951年10月7日出生,湖南省望城县坪塘镇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参与天安门民主运动,担任“工自联”领袖,六四之后又到几所学校讲演,谴责和抗议当局的暴行,被当局判处劳动教养3年,实际执行2年;1998年春,曾因和潘明栋想借庆祝朱镕基当选总理之名发动游行而被拘留;同年又因与湖南其他异议人士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南筹委会”而被再次拘留;自2002年始,坚持每年定期召开集会,并与其他省市民运人士进行联络和对经济困难的人士予以资助。2005年,曾撰写《中国民主党宣言》、《驳“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对谬论》、《昭告海外同胞书》、《民主问题问答》、《中国民主党之歌》等多篇文章,并修改浙江版本的《中国民主党党章》和筹划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2008年四川5•12汶川地震之后,因撰文批评地震引发出来的豆腐渣校舍问题,遂于2008年6月26日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刑拘;7月31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09年9月1日,被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湖南第一监狱服刑。
2、赤杰: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孟庆村村民,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3年9月以来,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其所在村落的藏民亦因为参与了公开抗议和示威活动,遂遭到当局的严酷打压,并很快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积极参与孟庆村反政府秘密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年3月,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某监狱服刑。
3、次成加材: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又名次成坚参,笔名“秀真”,前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僧人,前西北民族大学中文文学专业学生,西藏知名青年藏汉双语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1年进入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为僧,学习藏传佛教知识,截止2009年,曾先后在色达五明佛学院及德格协庆寺等多个寺庙进行过深造,并在此期间勤耕不缀,于2007年出版发行《雪域悲歌》、《雪域命运》等多部藏文著作;2009年底还俗进入西北民族大学攻读中文文学写作专业,2012年在该大学与其他同学联合创办了《新一代》藏文杂志,担任主编,同时,他还在藏人文化网开设的“秀真博客”里,用中文撰写过多篇文章,其中著名的有《丑陋的拉萨》、《那一夜》、《那些年、那些事》等等;2013年5月,因其多次在大学里举办各种被政府视为非法主题的讨论会,触及了当局的敏感神经,随被当局开除学籍,同年6月返乡后又开办了一所业余学校,向家乡青年进行免费藏汉双语教学。2013年9月28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被警方指控在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和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稳定”、“公开发表非法言论”之嫌,遂于同年10月11日被警方拘捕并抄家;2013年10月28日,又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3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9/判刑12年,8人:
杨天水、李必丰、饶文蔚、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1、杨天水:1961年4月12日出生,原名杨同彦,江苏省泗阳县人,曾任教师和公务员,自由撰稿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并于1990年与其他志同道合者共同成立“中华民主联盟”,遂于6月1日被当局拘捕,关押于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15个月;之后被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在南京龙潭监狱服刑。2000年5月出狱后,继续投身于民主事业,筹组中国民主党苏皖党部,并在网上发表数篇批评时政的文章;2004年5月28日,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被当局视为损害国家荣誉及不利于社会安定的文章,被行政拘留15天;同年12月24日,再次被南京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罪由刑拘30天;2005年5月9日,被南京市警方正式逮捕;2006年5月16日,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目前在江苏省南京监狱服刑。
2、李必丰:1964年3月3日出生,四川省绵阳市人,诗人、小说家,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天安门民主运动,被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先后在四川省第一监狱、第三监狱服刑;1998年曾因替“中国人权”(China Human Right)调查四川绵阳纺织工人的罢工情况,被当局以“经济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先后在四川省第三监狱、雅安监狱、名山监狱服刑;2011年9月,当局指控其涉嫌当地一家上市公司:四川沱牌舍得酒业集团的经济纠纷案,再次被以经济罪名拘押;2012年11月19日被四川省射洪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但据悉,其本次被判与当局认为他资助廖亦武出逃德国有关。目前在四川省金堂监狱服刑。
3、饶文蔚:1967年1月13日出生,重庆市石柱县人,笔名“毛.2W”,曾任重庆市委研究室调研员、重庆市决策研究学会秘书长,前重庆巫山县常委、政法委书记,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出版小说《身负重罪:官场真实的“罪恶”》,撰写52篇手记式的文章,对重庆及中国社会经济、政治、人权、法制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批评与意见,并对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就职演讲提出评点。这些文章后被友人以名为《短评共产党——一个中国男人的“反动”手记》,用笔名“毛.2W”发表在《大纪元》媒体上,并被其他媒体转载,由此引发重庆市国安局的关注;2008年7月9日饶文蔚被重庆市国安局传唤和监视居住;7月16日被警方以涉嫌“诽谤、诬蔑、诋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 将 其刑事拘留,8月15日被正式逮捕。随后被重庆市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以存在诸多疑点的“受贿罪”判刑8年;数罪并罚,被重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重庆市渝州监狱服刑。
4、齐崇怀:1965年2月7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笔名齐崇淮,曾任《中国安全生产报》山东记者站站长、《法制早报》事业发展部山东部主任,《法制周报》及《记者观察》等特约记者,著名“反腐记者”,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在国内外媒体和互联网上匿名发表揭露滕州市委腐败现象及欺压百姓的报导,因此得罪利益集团,2007年6月25日,被山东省滕州警方带走,次日被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招摇撞骗”罪由拘留;8月2日又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正式逮捕;据称,其在被审判前,曾遭到警方的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2008年7月24日,被山东省枣庄市中级法院经二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然而,2011年在其即将刑满出狱之际,2011年5月4日,山东省滕州市当局又一次指控其涉嫌“敲诈勒索和职务侵占罪”,于是,2011年6月9日山东省滕州法院再次对其案进行审理,最终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连同之前2007年已经判处并服刑届满的4年,累计判刑13年,实际执行12年;目前在山东省滕州市姜屯镇滕州监狱服刑。
5、张少杰:1965年12月30日出生,河南省南乐县人,前河南省南乐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基督教协会会长,第九届南乐县政协委员,南乐县基督教会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身为牧师,经常帮助弱势群体维权解难,尤其是当信徒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均想法给予及时的帮助与维权,随在当地备受信徒的喜爱,但这种行为却与政府某些人的利益发生冲突,随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和忌恨;2013年11月16日,被南乐县警方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前提下强行从教会带走,其两个胞妹在众人的陪同下前去公安局要人,也被警察强行带走,其余人等亦遭警方堵截和殴打,之后才得知张少杰已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同年11月22日,又被追加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批捕,但在起诉书中又显示将“妨害公务罪”变更为“诈骗罪”;2014年7月4日,终被河南省南乐县法院以“诈骗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此前曾先后被羁押在河南省南乐县看守所和濮阳市看守所;目前在河南省新乡市河南第二监狱服刑。
6、卞丽潮:1966年出生,河北省人,原河北省唐山市开滦第十中学教师,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和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中共警方长期监控;2012年初,因中共当局通过监控手段得知有法轮功学员从事光盘盒生意,遂于2012年2月25日,统一部署,以“大案”“要案”为目标,在河北、辽宁、山东等十数个省份集结各地国保、“610”派出所警员,按照监听查获的名单,野蛮逮捕了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卞丽潮亦因法轮功学员身份而被河北省唐山市警方刑拘;逮捕刑拘期间,多次遭遇严刑逼供,其妻女受到严厉威胁,其家被抄,且家中做生意用的流动资金(注:其被抓走时,家中约有十几万元现金,尚未来得及存入银行)竟被警方非法侵占,并以开假单据方式诱骗其妻签字,谎称是法轮功资金,以示为“证据”;2012年7月26日,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以“信仰、修炼法轮功邪教”为罪由被重判有期徒刑12年。最初在河北省保定监狱服刑,因其不堪忍受狱中酷刑折磨(注:狱方每天会派4个狱警带着3个犯人对其进行轮番“包夹”监控、折磨),致其心脏病等病情严重恶化, 2013年1月6日起转到河北省石家庄第四监狱第八监区服刑。
7、仓央嘉措: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人,藏族僧人,那曲地区索县赤多乡珍达寺(又称直达寺)诵经师、财务主管,中国在押良心犯。2014年3月,因中共当局发现西藏那曲地区索县有人利用手机和微信传播所谓 “禁止材料”(如转发印有达赖喇嘛的图片、传播涉及民族尊严的歌曲及透露被封锁的地方消息等),且在围墙上喷涂“西藏独立”等字样,遂展开大规模抓捕行动;3月6日—28日,多名当地僧侣及村民被当局以莫须有罪名拘捕,多数人长期下落不明,仓央嘉措亦于2014年3月17日被当地警方从寺庙驻地抓走,后以涉嫌“与境外联系”及“煽动他人反政府”罪由刑拘;2014年10月1日,被当局以“向外界保持联络”和“鼓励该寺年轻僧人反抗中国政府活动”等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2年。目前被羁押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
8、仁增次仁:1974年出生,藏族,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人,藏族政治异议人士、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8年3月18日,曾因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藏人的传统风俗炜桑仪式上发表自由言论,呼吁藏民敢于向中国当局表达诉求,要求让西藏获得自由和迎请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高呼“西藏要独立”、“允许我们的根本上师返回故土”等口号,并随当地藏民示威游行至乡政府,该游行遭到地方当局的极力阻止和驱散,随于2008年4月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警方以涉嫌“反对中共统治”等为罪由刑拘,后被逮捕,并在被超期秘密关押一年之后,于2009年5月18日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据悉,其在关押、审讯期间,曾遭到酷刑折磨,而其家人及子女的生活陷入极大困境之中。目前在甘肃省天水市某一监狱服刑。
10/判刑11年,2人:刘晓波、王登朝1、刘晓波:1955年12月28日出生, 吉林长春人,中国作家、文学评论家,原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师、独立中文笔会第二届及第三届会长,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1989年参与天安门学生民主运动,于1989年6月6日被拘捕,同年9月被开除公职,并于1991年1月被中共当局判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后因说服学生撤离广场被作为“重大立功表现”而免予刑事处分,予以释放;1996年曾因拟与王希哲联合发表《对当前我国若干重大国是的意见》(又称《双十宣言》),于10月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拘留,后以“扰乱社会秩序”被处劳动教养3年;2008年,再次因联署《零八宪章》 而被捕,2009年12月25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 权利2年。目前在辽宁省锦州监狱服刑。
2、王登朝:1974年6月27日出生,陕西省武功县人,前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三级督警,曾任深圳市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经理,民主活动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2012年,因在深圳市莲花山公园准备组织一个为纪念孙中山逝世87周年而做的民主宣传活动,而于3月12日被拘押;随后又指控他在2011年负责深圳大运会保安工作时,涉嫌虚报保安人数贪污283万元,被深圳警方正式逮捕;2012年11月底,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以“贪污罪”和“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3年经二审改判,“妨害公务罪”被取消,贪污数额被减为80万元,刑期减至为11年有期徒刑。目前在广东省深圳巿监狱服刑。
11/判刑10年6个月,1人:景春1、景春:1954年7月2日出生,吉林省磐石市人,吉林省磐石市安乐乡村民,维权冤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1996年9月6日,曾因与同村另一村民发生的一次冲突而被警方于次年5月28日刑拘,并关押在磐石市公安局东山看守所,遭受严刑拷打;1997年6月2日,被当地法院利用虚假证据,在未开庭的情况下,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赔偿伤害人医药费1711.97元;后经其妻刘金艳多次维权上诉,法院才不得不改判其无罪,并于1997年9月8日将其释放;获释后,因其就被枉法关押一年一案依法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遭到法院无理拒绝,遂被迫走上漫长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多次遭遇到地方当局的打击与迫害,身心俱损;2013年底,因其再次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诉求,随被 磐石市警方于2014年3月6日强行抓捕,并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被刑拘,关押于吉林省磐石市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8月,被吉林省磐石市法院宣布重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4年9月18日—11月26日,经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兴业监狱服刑。
12/判刑10年,13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1、刘贤斌:1968年10月2日出生,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四川省遂宁市人,独立作家,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著名人权活动家,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组建人,中国在押政治犯。1991年4月15日曾因积极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六四屠杀后仍坚持民主理念而被北京警方逮捕,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年10月,刑满释放。1998年10月始,曾因继续从事民主自由活动,并与其他民主异议人士共同组建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而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于1999年7月7日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家被抄;同年7月14日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四川省遂宁市看守所;1999年8月6日,被遂四川省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年11月6日,获减刑释放。出狱后,因不改初衷仍积极投入各种民间维权活动,多次撰文发声呼吁中共当局进行政体改革,批评四川2008年“5•12”地震中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声援为揭露真相而入狱的维权公民谭作人和黄琦,并发起要求释放维权公民陈云飞的黄丝带行动等,从而引发中共当局恐慌和报复性打击;2010年6月28日被四川省遂甯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0年7月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关押于遂宁市看守所;2011年3月25日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目前在四川省第一监狱(南充市高坪区)服刑。
2、陈西:1954年2月29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原名陈友才,贵州著名民主异议人士,《零八宪章》签署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学潮”期间曾因组织《沙龙联谊会》,成立“贵州爱国民主联合会”声援六四,而当局被判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5年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贵州分部”,并公开要求中共平反六四而再次被捕入狱,1996年3月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在贵阳监狱服刑。2005年出狱后,继续从事推动民主、人权和法治建设活动,并与贵州省其他自由民主异议人士共同举办“贵州首届公民国际人权研讨会”;同年10月5日,陈西还与另外三名研讨会成员依法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地方人大代表,但时隔两月之后,贵州省民政厅竟为此颁布了《关于取缔"贵州公民人权研讨会"的决定》。2011年11月29日第三次被警方逮捕,理由是他在境外网站发表的文章有煽动内容, 并于同年12月26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贵州省兴义市贵州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备受官方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家人,且其妻每次往返800公里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
3、李铁:1959年3月29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笔名:华汉武,九鼎煲汤,网络作家,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撰写文章在网上发表,以期推动民主、宪政国家和直接地方选举,并积极参与深圳等地的维护公民宪法权利活动,多次参与发起在苏州举行的网友公祭林昭活动。2010年当其再次前往苏州参加公祭林昭活动的过程中, 9月15日,被武汉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10月22日被武汉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捕,理由是他在网络上发表了《人以尊严为天》等13篇文章,其目的是“以民主的名义,达到推翻国家政权、和平演变”,其具体行为表现是“参加三至五人集会、加入中国社会民主党党派,和敌对势力的网站联系”;2012年1月18日,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湖北省黄岗市陆口镇鄂东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患有高血压,且一直受到官方严格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亲属,其女儿、母亲每次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
4、郭泉:1968年5月8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原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大陆新民党创始人及代理主席,中国在押政治犯。2007年曾因发表公开信要求中国进行宪政改革,宣布组建“中国新民党”,主张在中国实行多党制和军队国家化等,遭受到中共当局的打压,2007年12月6日,被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以违反宪法和教师法为由撤销其副教授职务,调任资料员。2008年5月,又因撰文批评中国政府处理四川地震的方式不当而被拘押10天。2008年11月13日,再次因其在网上发表300多篇名为《民主先声》的文章,其中涉及组成以宣传民主思想为目标的新民党,以及提出以不合作方式进行公民行动的蓝色运动倡议等内容,被南京市警方刑事拘留;2009年10月16日,被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南京浦口监狱服刑。
5、洛桑次仁:1982年出生,西藏自治区人,藏族,中国在押良心犯。2008年曾因参与西藏自治区拉萨“3•14”事件而被当地警方抓捕,并被拉萨市警方指控:与“境外势力勾结”,将藏人自焚信息外传给印度藏人,涉嫌接受“来自境外势力的指示”,遂在刑拘后不久即被警方正式逮捕;2008年4月29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悉,其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法庭未能出示任何有效证据以证明其所犯罪行,同时其聘请律师权也被剥夺。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6、尼加提•阿扎提:1981年7月6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维吾尔族,音乐人,露水娱乐在线网(
http://xabnam.com)创办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其在大学期间主修广告设计专业,又兼业余酷爱音乐,故自2000年起进行网页设计,曾设计推出新疆《无花果》、《地亚尔》和《露水娱乐在线》优秀娱乐网站,2005年,又设计制作了《艾尔肯音乐网》;2009年,因被中共当局指控在网上发布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7•5事件”相关的政治敏感话题,并参与策划,2009年8月7日,遂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0年7月2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监狱不明。
7、姚文田:1941年出生,祖籍不详,现居香港,原香港晨钟书局负责人,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出书人,中国在押政治犯。自长期在香港从事出版业以来,因其曾多次出版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及部份被中共当局视为禁忌的书籍,如大陆公知作家于建嵘、秦晖、陈志武等撰写的《中国大呼吸——十大学者论国家战略与民族使命》,流亡美国的89民运人士封从德的《六四日记》,中共前体制内改革派李锐、胡绩伟和谢韬合著的《胡耀邦与中国政治改革——12位老共产党人的反思》,旅美流亡作家余杰的作品《影帝温家宝》、《河蟹大帝胡锦涛》等等,遂一直被中共当局视为需要打击的异类,其所在出版公司已被赫然列入中共宣传部门需要专项打击的“黑名单”中。2013年始,作家余杰的新作《中国教父习近平》封笔,并已商定由香港晨钟书局于2013年4月出版发行,此项合作再次触及到中共当局敏感而脆弱的神经,遂于2013年10月诱使他从香港携带七瓶经过改换标签而未经申报的化工品,从罗湖口岸入境,之后在罗湖区与一名张姓人士交接时,被罗湖海关缉私人员当场截获,随后被深圳警方以“携带违禁品” 罪由而拘捕,并被羁押于深圳市某看守所。2014年3月31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始对其案件予以开庭审理,至2014 年5月8日,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目前服刑监狱不明。据悉,其健康状况极差,患有心脏病和哮喘病,并在被拘期间多次晕倒。
8、昂扎:1960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1980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年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处以重刑,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严打措施;在此背景下,昂扎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年11月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家里召开会议”等罪由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4年1月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
9、日赛: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年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日赛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年11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昂扎家里参加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年1月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
10、玉杰:1987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前比如县公安局公安警务人员,商人,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5年被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公安局录用, 7年后终因对其所从事的公安警务工作失望而于2012年主动辞职,并在比如县城经商;2013年9月以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警方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以及自2013年9月28日以来在比如县多地发生的示威抗议、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公开发表非法言论”的罪名为由,于10月12日被警方拘捕; 2013年10月28日,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11、索南达夫: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准挂达赖喇嘛头像等,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2012年1月,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人亦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随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镇压和大规模抓捕,警民冲突升级;最终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年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索南达夫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被警方以“聚众闹事”、 “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以及与境外势力有染等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同罪由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
12、赤列: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年1月23日(注:当日是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抗议示威活动;但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截止同年11月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其本人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很快被警方以“参与抗议示威活动”为由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在示威活动中实施打砸和抢夺财物”为罪由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
13、罗让才让:2012年时,罗让才让,男,31岁,四川省阿坝县牧民。中共当局指控其叔叔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年8月15日罗让才让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
13/判刑9年,3人:陈卫、平措多吉(Phuntsok Dorjee)(藏)、胡功1、陈卫:1969年2月21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网络作家,四川省著名人权人士,《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与 刘贤斌、欧阳懿并称为“遂宁三杰”,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北京因参与八九学运而被关进秦城监狱一年,并被校方勒令退学,1990年12月获释;1991年在北京又与胡石根等人秘密成立“中国自民党”等地下组织,并筹划“六四”事件3周年纪念活动而再次被捕入狱,被当局判刑5年。此期间,先后在北京秦城监狱和四川省第一监狱服刑;出狱后继续坚持人权理念,致力于维权工作。2011年因在互联网上转发号召“茉莉花集会”的信息等, 2月21日被遂宁市警方拘捕,3月28日正式逮捕;2011年12月23日被遂宁市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南充嘉陵监狱服刑。
2、平措多吉:196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藏名Phuntsok Dorjee,曾任职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西藏自治区拉萨雪域饭店工作期间曾因参与和平示威活动,被当地警方以不知的政治罪名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因在拉萨市札基(Drabchi)监狱服刑期间担任厨师工作而获减刑2年;2008年3月10日,再次被当地警方从家中秘密拘押,并被以涉嫌“参与2007年示威活动”,“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和“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正式批捕;2008年10月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 秘密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可能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3、胡功:1962年4月13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原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义和巷“芬芳理发店”理发师,曾被当地报纸誉为“25年义务理发的好市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他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关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9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14/判刑8年6个月,1人:布绒朗仁波切(藏)1、布绒朗仁波切:1957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正式称呼“布绒朗仁波切”(Buramna Rinpoche),又名“普布泽仁仁波切”(Phurbu Tsering Rinpoche),布绒朗寺第四世活佛,布绒朗寺和雅底寺寺主,布绒朗私立敬老福利院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58 年—1978 年,曾因西藏宗教被中共当局废除而被迫放牧务工,至1978年宗教恢复后其活佛身份才得以恢复,并于1992年—1994年进入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学习;1990年代,曾积极着手重建布绒朗寺庙,并于1995年修建、创办了布绒朗私立免费敬老院,收养孤儿(3个),并竭力为贫困儿童提供受教育机会等,其慈善之举赢得当地百姓的赞誉;2008年3月,曾因中共当局在藏区寺院强行推行中共认可的所谓“爱国主义教育”,遭到当地百姓的激烈反对,其管辖下的尼僧约有80余人亦表示不满,上街抗议, 其遂于2008年5月18日被当地警方抄家、刑拘;2009年4月21日,该案在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被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职务侵占土地罪”开庭受审;2009年12月23日,被甘孜州康定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其中“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刑1年6个月,“职务侵占土地罪”判刑7年。目前在四川省某监狱服刑。
15/判刑8年,7人:
金安迪、曹海波、次旺多吉(Tsewang Dorjee)(藏)、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1、金安迪:1953年5月23日出生,陕西省咸阳市人,中国在押政治犯,与吕加平(CPPC编号:00010)同案。曾因协助吕加平搜集资料、修改文章并在网上传播,2010年9月19日被西安警方传唤并监视居住;2011年1月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正式逮捕,并关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1年5月1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目前在陕西省西安监狱服刑。
2、曹海波:1984年出生,江苏省盐城市人,原QQ群振华会版主、振华会网站组建者,中国共和党发起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2010年11月15日创立QQ群“振华会”和同名网站,并组建“中国共和党”,积极宣传民主、宪政、三民主义,遂于2011年10月,被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分局公安在其原籍江苏省盐城市带走,关押在昆明西山区看守所;同年11月25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2年10月,被昆明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云南省昆明监狱服刑。
3、次旺多吉:196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康巴地区人,藏名Tsewang Dorjee,西藏唐卡绘画艺术家,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3月,曾因参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和平示威活动而被当局逮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区公安厅四处监狱服刑;刑满出狱后,2008年3月,再次被当地警方拘押,并被以涉嫌“参与2007年示威活动”,“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泄露国家机密”,“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名正式批捕;2008年10月27日,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可能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4、范木根:1949年6月13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虎丘高新区人,原退伍军人、通安镇严山村村民,强拆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3年以来,其所在村庄被当地政府强迁,因强拆赔款事宜屡次变更,一直未能谈妥,故而其拒绝被迫搬迁,遂遭到当地拆迁公司及政府相关人员的忌恨和催逼,自此走上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其多次上访,2013年又进京上访两次,均未果效;由于屡受官商勾结的黑恶势力骚扰和逼迁,其房屋玻璃曾多次被人用砖块砸坏,部分生活用品被扔到井里,其曾被迫写下“遗书”而逃往外地躲藏。2013年12月3日,趁其返家之际,十数名强拆者突然闯进范家,用电警棍对其妻儿进行肆意狂打;范家人曾三次紧急报警,警方竟均未到场,40分钟之后才来了4个辅警(注:并非警员),致使其本人头部三处被击伤,其子被打倒且眼角严重受伤,其妻胳膊被打断;情急之下,为保护妻儿性命,其被迫用刀刺死2名施暴拆迁者,随后其范家10余口人悉数被抓;12月4日,其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该事件发生后,迅速引发媒体震动;随后就有苏州民间维权人士为其发起“全球实名声援范木根正当防卫无罪”行动,强烈呼吁政府无罪释放范木根,至2013年12月23日,该行动签名者已达3553人次; 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又有北京律师、媒体人、学者组成的援助团携“维权抗暴英雄”的锦旗前往其家中慰问以示声援;12月13日,为了维护正当权益,其本人签署了行政起诉状并正式委托律师状告苏州市虎丘区警方的行为违法;但遗憾的是,苏州当局无视法律依然于2013年12月16日对其予以正式批捕;2015年5月8日,其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已当庭提出上诉。目前仍被暂羁押于江苏省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5、李晓波:1956年出生,四川省人,前四川省仁寿县副书记、前四川省蒲江县县长,原某房产公司总经理,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8年中共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之后,1999年遂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逮捕,并被当地法院以“邪教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关押于四川省德阳监狱,受尽摧残折磨,直至2012年才准予获释;出狱后,其信仰意志弥坚,继续进行法轮功修炼并传播法轮功真相,遂遭致当局的严密监控;2014年4月12日,因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金堂县给村民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当地洪安派出所警方强行抓走(注:当时被野蛮抓捕的还有其子李喆,后因李喆已是加拿大籍公民,遂被当局强行遣回加拿大)并被刑拘,其家被抄,且所有被抄物品包括四台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均不给开据任何没收清单;后被正式逮捕,超期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看守所;2015年4月21日,终被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法院再次以“利用邪教组织颠覆国家法律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监狱服刑。
6、温卫红:1970年3月27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八里庄村居民,私营小业主,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7、刘爱英:1971年11月20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化纤厂宿舍简易楼居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5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16/判刑7年6 个月,1人:韩海1、韩海:1953年4月16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网名“更新”,河南省叶县叶邑镇孟庄韩庄1组村民,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信徒和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79年加入基督教会以来,因笃信基督,长期参与组织教会宣讲活动,积极发展信徒,一直被地方当局视为要严控打击的异类;曾因信主并带领教友聚会,于1983年被审查10个月,1988年又被处以劳动教养(以下简称“劳教”)3年;劳教解除后,因坚持与其他基督教信徒到河南省安阳、平顶山、鲁山、午钢等地举办培训班,给骨干起教名、化名等,1996年3月被叶县警方再次收容审查;2012年4月14日,当其与多名教友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的一个家庭教会学习《圣经》时,遭到当地大批警力和政府官员的围堵和查抄,当场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由,连同在场的其余50多名基督信徒悉数抓走;同年4月18日,其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月25日,被河南省叶县检察院正式批捕;2013年4月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
17/判刑7年,7人:朱虞夫、范舜辉、王永航、胡林坡、杨荣丽、熊红伟、宫宝美1、朱虞夫:1953年2月13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78年—1979年曾积极组建《四•五》月刊并参与领导杭州民主墙运动;1989年曾因声援“学运”被传唤、抄家,并被关押27天;1998年6月因积极筹备中国民主党组建工作,1999年6月19日被拘留,同年9月15日正式逮捕,最终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6年9月15日出狱后,继续投身宣传民主理念。2007年5月18日再次被捕;7月10日,被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1年3月,因公开支持中国茉莉花革命,并撰写发布一首题为《是时候了》的诗歌,再次被杭州市警方抓捕,后被正式逮捕;2012年2月10日,被杭州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
2、范舜辉: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连州市人,连州市东陂镇大洞村村民,知名土地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青年时代曾被以“走私”罪名判处重刑;出狱后,适逢家乡人民为地下河土地权益问题维权,他积极参与其中(注:其所在乡镇的地下河原为该村村民在1980年代开发的旅游景点,但十年前却被连州市国土局利用虚假材料非法强占,并将该区村落的617亩土地以低价贱卖给一家旅游公司,于是遭到全体村民的强烈反对,自此走上艰难的维权之路);2012年8月4日,其与村长范水河到北京上访,因屡次遭到地方当局的无理拒绝,无奈之下,该村村民于9月13日、10月2日走上街头,拉起横幅抗议;由于村民的诉求和抗议行为触及了当地官员的私利和腐败神经,于是调集大批警力暴力抓捕村民15人,并以莫须有罪名将其处以行政拘留28天。2013年初,其又前往广州与多名维权人士参与广州等城市的举牌行动,积极推动官员财产公开活动,随引起当局的注意;春节期间,在其返回家乡继续努力推动地下河土地维权时被当局秘密关押,并遭酷刑虐待; 2月23日被广东省连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拘,关押在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县看守所;2013年5月28日,被广东省清远市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3、王永航:1973年出生,籍贯不详,原辽宁干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知名人权律师,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起,曾多次为法轮功受迫害者提供法律援助;2008年5月,由于在海外网站发表致胡锦涛、温家宝公开信,从法理上论述对法轮功学员的定罪起诉毫无法律依据,要求当局立即改正自1999年来的错误判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信仰者,因此遭到当局强力打压,其律师执业证书被刻意扣押,其夫妻言行遭到严密监控;2009年6月16日,因其以公民代理身份继续为法轮功案件当事人丛日旭做无罪辩护,再次触怒了中共当局的敏感神经,遂于7月4日被大连市警方秘密绑架,并遭暴力殴打,致其右脚踝骨粉碎性骨折,后又因治疗拖延,导致伤口处严重感染,骨折错位,伤势恶化;另据悉,在大连看守所被刑拘期间,曾数次遭遇酷刑折磨;2009年10月14日,其案件在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秘密开庭;2009年11月27日,一审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控其在境外网站发表文章等,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0年4月2日至今,先后在辽宁省辽南监狱、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服刑;据悉,服刑期间,曾多次遭到狱方殴打和虐待,身心备受摧残。
4、胡林坡:1962年11月27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河南省叶县仙台镇前王村1组村民,基督徒,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骨干成员、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80年代加入基督教, 1989年曾因参加教会活动遭到河南省的收容审查;获释后仍坚守信仰,因在广大农村致力于基督教传教活动,备受当地信徒及百姓的喜爱和欢迎;2012年4月14日,因与多名信徒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参加一次正常的家庭教会聚会并讲道,随被当地警方围堵查抄,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罪由,连同在场的50余名基督徒悉数抓走;同年4月18日,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月25日,被叶县警方正式逮捕;2013年4月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
5、杨荣丽:1958年10月3日出生,山西省霍州市人,基督徒,前山西师范大学老干部处公职人员,原山西省临汾金灯台家庭教会负责人、主任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98年全职负责教会以来,将原本几十人的小教会发展成拥有5万名基督徒的大型教会;2004年,曾因在临汾市兴建金灯台大教堂而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含断水断电等各种形式的阻挠);2009 年,因当局看中该教会所在地商业价值,欲强拆金灯台教堂而被其坚决拒绝,随遭到临汾市浮山县政府的强烈报复,同年9月13日,竟出动警察500多名,围堵冲击教会会场和属于该教会的福音鞋厂,殴打致伤百余名基督徒;后因双方就当地警方野蛮冲击打砸、围殴教会及基督徒的理赔事宜等在协商中发生异议,9月23日该教会再遭武警包围;9月25日,因其与另外6名教会领袖到太原市上访维权,被警方在途中劫持。2009年10月11日,被山西省临汾市警方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刑拘,关押于山西省太原拘留所;同年10月21日,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正式批捕;2009年11月25日,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 3 万元。目前在山西省新康监狱服刑。
6、熊红伟(女):重庆市武隆县法轮功学员。是在2014年上半年被武隆国保警察绑架的。重庆市武隆县法院于2015年5月18日开庭,判法轮功学员熊红伟(女)七年刑期。
7、宫宝美(女):安徽省蚌埠市法轮功学员。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610及国保大队人员、蚌埠市610及国保大队人员共十几人,在2014年10月10日上午9点多,闯入家在蚌埠市禹会区一所居民楼法轮功学员宫宝美家,强行搜查,掠去几万元现金,据目击者说,打印机器及各种真相资料,装有几车运走。后,2015年5月18日,宫宝美被蚌埠市灵璧县法院判刑7年。
18/判刑6年6个月,3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1、刘萍:1964年12月2日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基督教徒,原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维权活动家,新余三君子之一,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9年12月下岗后,一直为职工能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维权;2010年7月—10月间,曾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而被北京警方训诫三次,并被新余市警方拘留10日;2011年5月12日,曾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而被警方警告并遭到传唤;2011年9月,曾因组织网友到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同时关注广东的“乌坎事件”,亲赴乌坎村支持村民维权,而遭当局授意下的黑帮殴打;2013年4月21日,因再次组织维权人士声援被捕的丁家喜等公民运动成员,并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遂于4月27日被当地警方从家中带走;5月7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看守所;之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年10月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年6月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女子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
2、魏忠平:1963年2月11日出生,湖北省孝感市人,原江西省新余市新钢集团公司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维权公民,江西新余三君子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2006年, 曾作为独立参选人参与过当地人大代表选举;2011年,曾再次与维权公民刘萍、李思华在各自选区作为独立参选人参加人大代表选举,并获得多人签名支持;2010年6月—2012年9月,曾多次与他人一起参与各种维权和声援活动;2013年4月21日,曾因与维权活动家刘萍等人共同举牌,要求释放新公民运动践行者丁家喜、赵常青、王登朝、刘远东等人,而被新余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同年4月28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看守所;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年10月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年6月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市某监狱服刑,狱中情况缺详;据悉,其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
3、董如彬:1962年出生,云南省西双版纳人,网名“边民”,曾从事过中学教师、网站编辑及论坛管理员等职,曾被云南《生活新报》评为2008年度“云南省十大网路牛人”,原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云南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和昆明作家协会理事,网络写手和专栏作家,公共意见领袖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9年起,曾因昆明的“躲猫猫”事件而成为网络名人,迫使云南省委宣传部于同年2月20日组建事件网民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其任调查委员会副主任兼发言人,最终使昆明看守所警方与检方渎职人员受到法律的惩处(被判刑和撤职);2011年8月,曾在腾讯博客上发布“保卫珠江!我见证了铬污染调查采访”,并就2011年6月发生在云南省曲靖地区的一起重大六价铬污染水源事件予以曝光,随机引发了网络热议及网民关注,迫使两个月之后,有2名涉案人员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基于以上行为,尤其是因其积极关注云南“躲猫猫”事件、“小学生卖淫案”、“发改委官员聚众淫乱”和昆明安宁石化项目等一系列中国瞩目的公共事件,而成为互联网上较为活跃的公共意见领袖之一,遭到当局的忌恨与仇视,遂于2013年9月10日在中共专项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被昆明市警方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拘,关押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看守所;10月16日又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三项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7月23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二罪并罚,最终重判6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不服上诉,2014年12月5日,经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缺详。
19/判刑6年,5人:
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郭飞雄(杨茂东)1、冀中星:1979年12月1日出生,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人,残障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于2005年6月在东莞市谋生期间,遭到治安队员残暴殴打,导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终生瘫痪;为此其多次到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覆;后到法院提起上诉,东莞市两级法院也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其败诉;2009年9月,其被迫进京上访,经多方协商,最终在2010年3月30日,东莞警方答应给其救助10万元,但条件是要求其写保证书以期今后不再上访;但此金额根本不够持续支付日常的高额医疗及买药费用,还对外借债数万元; 2013年7月17日,其再次向国家信访局投诉而无果;迫于无奈,在历经采取起诉、上访、网络维权、媒体维权等多种方式而不奏效之后,其终于选择了自爆的私力救济方式:到北京首都机场引爆炸弹,以示抗议,炸弹引爆之后,随即被北京警方抓捕;2013年8月29日,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以涉嫌“爆炸罪”正式逮捕;2013年10月15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在山东省邹城监狱服刑;据悉,法官曾称会将其“送回山东老家,监外执行”,但至今未予兑现,2014年8月3日在给其父的信里称他在狱中“受尽折磨,精神崩溃,生不如死”。
2、贡觉群培:1985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仲那寺(又称:珠纳寺)僧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和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28日,贡觉群培亦被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由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3、蒲裕栋:1961年2月12日出生,湖南省洞口县人,原湖南省民营企业家、房地产开发商,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12月30日,因与两名工人一起去为建筑工地购买建材时,遭到一吸毒人员的袭击且被打伤,随同工人见状进行了正当防卫将该吸毒者打伤;尽管蒲裕栋本人并未殴打该名吸毒者,但事后其仍被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警方抓走,且在无其他证据,仅凭几个自相矛盾的证人证言的情况下,于2013年1月18日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同时关押于湖南省洞口县看守所;2013年2月5日,被当地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据悉,其案件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直延迟开庭,竟被洞口县法院先后六次退回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2014年3月7日,其案一审开庭,被湖南省洞口县法院宣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不服上诉;2014年10月20日,二审依然裁决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4、洛洛:1983年出生,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人,藏族,民间知名歌手,中国在押政治犯。2012年曾因录制一盘名为《雪域儿女们请升起西藏旗帜》的演唱专辑,以期通过歌曲呼吁藏民为保护藏民族尊严、为迎请达赖喇嘛返回西藏和为境内外藏人团聚,升起雪山狮子旗作出努力,遂遭到中共当局的忌恨和打压;2012年4月19日,被当地警方以‘演唱政治歌曲’为罪名带走、刑拘;拘押审讯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和毒打,后得以释放;2013年2月23日,再次因政治罪由被抓捕,随后音信全无,2014年得知其已被中共当局判处有期徒刑6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青海省西宁市某监狱服刑;据悉,其因长期在狱中饱受酷刑折磨,以致疾患缠身,身体健康及处境令人堪忧,且狱警专门对其区别对待,不仅严密监视且拒绝家人送其衣食等物品。
5、郭飞雄:原名杨茂东,1966年8月2日出生,湖北省谷城县人,网名郭飞雄,独立作家,著名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民主运动的重要参与者和领导者之一。因参与社会运动及维权被多次刑拘并酷刑。2013年,因参与组织同年1月7日—9日在南方周末集团办公楼前围观声援南方周末职工抗议新年献词被改事件,以及2013年4月,积极组织和促动八大城市街头举牌,敦促全国人大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活动,被当局视为是该活动的组织协调者之一,遂于2013年8月8日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同年9月11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2年3个多月。2015年11月27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判刑5年6 个月,2人:岗吉•志巴加(藏)、田长青1、岗吉•志巴加:1979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人,笔名血火狮(藏语称“岗麦达”),原色达县霍西乡某学校教师,藏族知名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作为作家,曾用藏文撰写并出版《命运的呼唤》、《世纪悲伤》、《今日伤泪》、《岁月变色》等多部著作,涉猎小说、杂文、评述、诗歌等多种文体;曾独立编辑藏文报纸《哈达》,获得读者广泛好评;虽然其多数作品并无明显触及中共当局敏感神经的话题,仅表达了其对藏文化、宗教信仰以及对民族和故乡故土的深厚情感,但因其两首短诗揭露了2008年中共镇压西藏期间,藏民遭受的痛苦、折磨及其在铺天盖地的官员贪腐和牟取暴利之下,百姓所面临的艰难处境,遂引发了当局对其的高度恐惧,并成为藏区被严厉监控和打击的对象。2012年2月15日,在未出示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其被色达县警方从家中带走并被刑拘;2013年8月1日被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法院以“进行西藏反抗运动”和“玛穷(被译为‘反红’)反抗组织”成员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监狱服刑。
2、田长青:男。河南沁阳法轮功学员。原本在市防疫站上班,法轮功遭迫害后,多次被关押判刑,被单位无理开除,十几年来大多都在监狱度过的。田长青以前曾经被两次非法判刑,第一次三年,第二次五年。2004年12月2日被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12月15日刑满释放。2009年8月12日再次被沁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又被判刑5年。出狱后2014年又被逮捕,2015年9月28日又第三次被判刑五年六个月。
21/判刑5年,9人:
瓜什则•久美(Gartse-Jigmey)(藏)、刘家财、任拉成、周得才,桑珠(Samdu)(藏)、多丹(藏)、丹增让卓(藏)、白玛唯色(藏)、唐荆陵1、瓜什则•久美:1977年出生,青海省泽库县牧区人,藏名Gartse-Jigmey,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瓜什则寺僧人,青海省知名母语作家,中国在押良心犯。曾于2008年撰写并出版书籍《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一部),详细阐述了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藏人福祉,随被当局视为触及政治敏感话题而遭骚扰、传唤和拘押。之后他又续写了该书的第二部,由于其间涉及藏人自焚事件、藏人行政中央、达赖喇嘛、班禅喇嘛、西藏佛教各教派法王、西藏的权利与和平抗暴、西藏的环境与少数民族,以及北京政府等内容,二度被警方拘捕;2013年1月1日再次因撰写《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二部),涉嫌政治问题而被当地警方刑拘,并送往青海西宁市关押,后又转押至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看守所;2013年5月14日,被青海省泽库县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2、刘家财:1965年10月26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原宜昌市葛洲坝集团职工,原云南省某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师,民主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98年—2000年,曾因湖北葛洲坝下岗职工合法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等问题,为了维护数千下岗职工切身利益,积极发起和组建独立工会,领导葛洲坝集团教育经费维权和反腐运动,而被湖北省宜昌市警方逮捕,并于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出狱后,曾前往云南省昭通市谋职,并在某工程监理公司任监理工程师,但工作之余仍坚守民主理念,活跃于网络民主运动其间,为此曾多次遭到云南省警方的威胁、警告和传唤。2013年8月2日,再次因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和维权公民发起的“同城饭醉”活动,并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QQ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随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2013年8月12日,又被湖北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湖北省宜昌市第一看守所;2013年9月18日,被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再次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5年5月11日,最终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3、任拉成:1962年9月10日出生,山西省汾阳市人,基督徒,太原基督教大学生团契牧师,原太原恩雨书房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长期在山西省太原市大学生中间广传福音,举办大学生团契十余年,使上千青年成为基督徒;又因其开办的太原恩雨书房(主要出售基督教类图书等)出售了大量《赞美诗》、《圣经》及宗教类图书《盼望》、光盘等图书音像制品,故而触及了中共山西省当局的政治敏感神经,颠覆了他们需要大学生相信进化论和对毛泽东思想信仰的理论意识,遂遭到当局的极端歧视和严酷打压;2012年3月28日,太原市警方联合宗教、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闯入恩雨书房进行野蛮查抄,搜走大批福音类图书等物品价值总计约达30万元,并将书店员工带到邬城派出所刑讯逼供;2012年月12月19日,其被太原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走刑拘,并被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2013年1月2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3年6月17日,最终被山西太原小店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5千元。目前在山西省长治监狱服刑。
4、周得才:1965年3月21日出生,河南省固始县人,曾用名周德才,化名杨成龙,独立参选人,农民维权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年以来,一直是河南省活跃的农民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因关注当地农民的土地问题,多次参与农民集会,并以举横幅、静坐示威、组织成立维权工会等形式抗议当地政府强征土地;又因亲自通过参选,鼓励失地农民以参选人大代表来推进维权,并热心帮助全国烟草买断工龄职工的维权活动,从而招致地方当局的强烈不满与忌恨,遂于2012年2月28日被河南省固始县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并关押于河南省罗山县看守所;同年3月10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2年9月3日,被河南省固始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不服上诉, 2013年11月20日,河南省中级法院经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5、桑珠:1981年出生,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人,藏名Samdu,藏族作家,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参与西藏问题并涉及组织一个当地民间组织(Marchung Ngogol Tsokpa),大致可以翻译成“小红反抗运动 (Small Red Movement) ”, 遂于2012年6月13日,被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警方以涉嫌“反对中共统治西藏的政治活动”为罪由刑事拘留;2013年8月1日,被甘孜州那曲县中级法院以“进行西藏反抗运动”和“玛穷(被译为‘反红’)反抗组织”成员的罪名,判处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监狱服刑。
6、多丹: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牧民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28日,作家多丹亦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7、丹增让卓:197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商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18日,商人丹增让卓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8、白玛唯色: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准挂达赖喇嘛头像等,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2012年1月,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人亦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随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镇压和大规模抓捕,警民冲突升级;最终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年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白玛唯色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被警方以“聚众闹事”、 “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等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同罪由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
9、唐荆陵:1971年12月15日出生,湖北省荆州市人,基督徒,前广东省汕头市某化学工程类单位技术人员,原上海交通大学广东校友会理事,知名人权律师,《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主要推动者, 2014年5月16日,因其持续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和在六四纪念日期间推动“六四静思节”行动而被广东省广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6月20日,又被当局更换罪名,宣布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19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直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1月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22/判刑4年6个月,1人:李翠芳1、李翠芳:女,生于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五日,家住甘肃天水市秦州区岷玉路罗玉小区,天水市秦州区福星寿衣店老板。被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2014年9月25日对李翠芳四年零六个月。
23/判刑4年,12人:
许志永、赵枫生、贾灵敏、陈英华、张棉、赵伟良、任海英、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于溟
1、许志永:1973年3月2日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公盟”重要创始人,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代理人,“三博士上书”事件(即孙志刚事件)中建议全国人大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的提议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3年12月12日,曾被当选为北京市海淀区第13届人大代表,同年10月,曾于与滕彪、俞江和张星水共创民间公益组织“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简称“阳光宪政”);2004年,曾与范亚峰、滕彪、秋风、王怡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2005年,曾因“阳光宪政”无法继续在北京民政局注册而更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2008年6月,曾积极参与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同年8月,又与他人共同草拟、发布《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引发各界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中共当局强烈不满和恐慌;2009年7月,“公盟”被当局取缔,同年8月13日,其亦被北京警方以“偷税罪”逮捕,后又被取保候审;2010年3月, “公盟”再次更名为“公民”,继续从事公益维权活动,开始以推动“自由•公义•爱”为主旨的新公民运动。2012年11月24日,其被北京警方再次传唤;2012年12月25日,其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被北京市海淀区第15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2013年7月16日,其被北京市警方以涉嫌“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关押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同年8月22日,被正式逮捕;2014年1月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4年4月11日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北京市柳林监狱服刑。
2、赵枫生:1977年1月15日出生,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原中华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民主异议人士,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4年以来,一直关注社会底层群体,为农民工疾苦呐喊呼吁;2009年5月,曾联署全国52名农民向国家民政部递交成立中华全国农民协会的申请,同年9月,成立枫生农民研究所;2010年1月,曾因创建“农民中国网”(
www.nmzg.org),并先后编辑出版《农民中国》(电子期刊)十期,涵盖拆迁、信息公开、罢工、土地、灾害、医疗卫生、钱云会事件、食品安全和高危人群等多项内容,随遭到北京警方的刻意驱逐;返乡后,其决意继续为民发声,又在当地成立农民合作社;2009年8月8日,曾发表《关于本人自愿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个人声明》,表明放弃大陆居民身份,申请加入台湾中华民国;2013年11月27日,曾发表《北伐檄文》,宣传“要高举国父孙中山的旗帜,为中国的民主、民权、民生继续发声和奋斗”;2013年11月26日,曾就同年10月期间北京发生天安门金水桥撞车事件,发表《致突厥斯坦伊斯兰党领导人的一封公开信》,呼吁该党领导人“放弃民族成见,不要伤及平民,将针对目标指向中共暴政”。由于其公开、积极言行(尤其是该公开信的发布),触及了中共当局的恐惧底线,2013年11月28日,遂被湖南省衡阳市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在湖南省衡阳县看守所,审讯期间曾两次遭到恶意殴打;2014年1月7日,又被当地检察院变更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正式批捕;同年6月10日、17日,其案件先后在湖南省衡阳县法院、衡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11月28日,最终被湖南省衡阳市中级法院再度变更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不服上诉,2015年4月,湖南省高级法院经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南省长沙监狱服刑。
3、贾灵敏:1965年3月16日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原郑州市某学校民办教师,遭强拆拆迁户,区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知名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9年—2012年,曾因当地政府开展旧城改造运动,其家遭到征地拆迁及野蛮强拆,自此被迫走上维权之路,变成“河南第一钉子户”,且辞去教师工作专职维权;2012年2月,曾积极参选地区人大代表,尽管最终未能当选,但其竞选义举对外界影响甚大,且获得全国法律界和媒体人的众多声援和支持;2014年,因其在长期维权中逐步掌握了不少相关维权法律知识,同时制作视频在网辅导民众如何监督员警,并多次帮助河南、江苏、湖南等省的失地公民依法维权和在各地开展普法讲座几百场,遂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与仇视,并数次被各地政府和警方非法骚扰及肆意报复;2014年5月7日—8日,因其再次从事维权活动及向他人传播维权普法知识,被郑州市警方抓走,并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14年5月30日,又被郑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关押期间,其姓名曾被警方偷改为 “吴红”,致使亲友长期无法获其下落;2015年11月5日,被河南省巩义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仍被羁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4、陈英华:出生年月不详,浙江省嘉兴市人,法轮功信仰者,维权公民,中国在押良心犯。2003年8月8日,曾因发放“讲真相”光盘而被浙江省嘉兴市警方抓捕;同年9月13日,曾因要求无罪释放被拒绝而进行绝食抗议,被警方强制灌食和遭遇酷刑折磨,后因生命垂危,送往浙江省某监狱医院急救,且在其兄陈英毅(注:他已是加拿大公民)及其他正义人士的呼吁、抗议下,方于2003年10月13日取保候审,但之后一直处于流离失所境地;2013年7月20日,曾再次被警方在河北省唐山市建国路市场抓捕,并被关押于江苏省南京市看守所,经多方努力,11天后方得以获释;2014年3月12日,因其陪同法轮功信仰者之女卞晓晖到石家庄第四监狱强烈要求会见父亲的探视权,随遭到狱方出动的多名狱警谩骂、驱赶及再次非法绑架,后被刑拘,并被关押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因其在看守所期间进行绝食抗议,曾遭到警方强行灌食及“上大挂”等酷刑折磨,其代理律师会见权和办案权亦遭剥夺;2014年8月21日,其案在河北省石家庄桥东法院开庭审理;2015年4月15日,被河北省石家地方庄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服刑。
5、张棉:1975年5月13日出生,河南省叶县任店镇大营村4组村民,基督徒,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成员和后勤保障人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幼就笃信耶稣基督,乐善好施;2012年4月14日,因与众多教友及传道人在自家院中举行正常的家庭教会聚会,为其得癌症的大哥祷告,随被当局视为“参与邪教组织聚会”,并遭大批警力围堵查抄、抓捕;同年4月18日,被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第一看守所;5月25日,被叶县警方正式逮捕;2013年4月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
6、赵伟良: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菏泽市人,菏泽市东明县大屯村村民,基督教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年6月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年7月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赵伟良、成洪蓬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年8月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据悉,其6月25日被抓至派出所后被扇耳光,后被关押在某宾馆时,因不承认自己所信的是邪教,遭到警方一队长的暴打。2015年5月27日,其被菏泽市曹县法院以同罪名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
7、任海英:1963年6月出生,河南省沁阳市人,河南省沁阳市紫陵镇赵寨村村民,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2013年7月,曾因信仰法轮功到湖北省神农山旅游景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河南省沁阳市警方非法绑架至河南省沁阳市拘留所;2013年7月26日,被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关押于河南省焦作看守所。2013年8月30日被沁阳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2月17日,被河南省沁阳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判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4年7月30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法院二审后仍然宣判:维持原判;据悉,2013年8月19日其在焦作看守所被提审时,曾被警方威胁必须配合他们转化其他法轮功信仰者,否则将被判4至6年;其案二审时,辩护律师因提“法轮功”三个字和为当事人辩护,亦遭法官多次被驱逐威胁。目前在河南省新乡市女子监狱服刑。
8、李义奎:男,生于1949年6月15日,家住秦州区自由路天创花园,天水供电局三十铺变电所职工。2014年9月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
9、肖彦红:女,生于1964年9月2日,家住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原是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职工。2014年9月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
10、张志明:男,生于1976年5月17日,家住天水麦积区新阳镇王田村。2006年10月19日曾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判刑五年, 2014年9月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
11、唐琼:女,生于1972年7月6日,住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2002年曾被天水市秦州区法院诬判12年,2014年9月25日又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
12、张传付:安徽宿州灵璧县,法轮功学员。与宫宝美同案,被控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2014年8月27日被灵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被灵璧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后2015年5月18日被判刑四年。
13、于溟:1971年出生,辽宁省人,原辽宁省沈阳市某中型服装企业老板,法轮功学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曾先后四次、累计8年被非法绑架、关押和被处以劳动教养,曾屡遭酷刑折磨;获释后,2013年8月29日,沈阳市警方又以中共头号人物习近平要来视察,担心其前往喊冤为由,将其从正在筹备婚礼的妻姐家中抓走,一天后尽管其脱铐跳车逃走,但最终仍于同年9月24日再度被抓,并被超期关押长达13个月,遭遇酷刑和刑讯逼供;刑拘关押期间,沈阳市检察院曾对其案三易罪名,其家属探视权长期被剥夺,其代理律师的会见要求亦曾遭到八次拒绝;2014年10月31日,其案在沈阳市法院开庭受审,在四次庭审后,2015年7月,沈阳沈河区法院将于溟判刑四年,于溟提起上诉,被驳回。目前被羁押于辽宁省沈阳第一看守所。
24/判刑3年6个月,8人:
丁家喜、张林、卞晓晖、林庆荣、王民兵、郭江涛、靳小留、袁新亭1、丁家喜:1967年8月17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前沈阳航空工业总公司、北京航空工业总公司工程师,曾任职北京律师协会企业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北航创业家协会秘书长,中关村国际孵化软件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等,原德鸿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维权律师,北京新公民运动的组织者和协调人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0年起,曾因积极参与推动“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的教育平权活动,2012年12月9日,又与许志永、孙含会、王永红等人发表致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等中共高层领导人公开信,要求包括习近平在内的205名中国部级以上官员率先财产公示,并广泛征集公民联署超过八千余人。这些活动触动了中共脆弱敏感的神经,遂于2013年4月17日被北京警方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2013年5月21日和11月4日,北京警方又先后将其罪名改换为“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14年1月27日,被北京当局最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庭审案,但鉴于法院在审判中出现严重违法现象,对案件结果明显不利,故其不得不当庭宣布解除对辩护律师的委托,迫使法院只得宣布休庭,择日宣判;2014年4月18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再次重审,最终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目前在天津市茶淀站前进监狱服刑。
2、张林:1963年6月2日出生,安徽省蚌埠市人,自由撰稿人及异议作家, 知著名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组织皖北市民、学生支持和参与天安门民主运动,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2年。出狱后,因在北京参与筹办“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又被当局判处劳动教养3年。1997年获释后前往美国,次年在返回中国大陆的第二天又被警方扣押,并被当局再次判处劳动教养3年;2005年1月,因到北京参加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追悼会,刚返回家即被蚌埠市警方拘留;同年7月,即被蚌埠市中级法院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在铜陵市铜陵监狱服刑。后因患颈椎错位、右腿关节障碍、眼疾等多重病痛,减刑半年,于2009年8月12日提前获释。2013年初,因携带小女张安妮到安徽合肥居住,2月27日父女二人分别被合肥警方强行带到派出所单独扣押数小时,并以户籍不在合肥市为由,将其遣回户籍地蚌埠市,软禁家中,由此引发震惊中外的“安妮失学事件”;又因其与全国各地维权网友不断为安妮失学事件呼吁声援,随于2013年7月18日被安徽省蚌埠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同年8月22日,被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12月18日,其案件在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开庭审判;2014年9月5日,被该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目前在安徽省庐江县潜川监狱服刑。
3、卞晓晖:1991年7月16日出生,河北省唐山市人,民间探视权维权者,“最勇敢的90后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其父卞丽潮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当局判刑12年,自此其母女二人虽逐月前往探监却均受到狱方的百般阻挠和拒绝; 2014年3月3日,其与母亲前往河北石家庄第四监狱要求探望父亲卞丽潮,苦苦哀求一昼夜而被断然拒绝,还遭到警方的骚扰和驱赶,其母为此气郁致病;为了能与父亲最终得以见面,其将母亲安排回家休养,自己则继续留守向狱方提出对父亲的探视权,并曾尝试依法对监狱提出控告,未得到法院受理;无奈之下,2014年3月4日,其只好在监狱门前数日昼夜举横幅呼吁“我要见父亲”;3月12日,被警方因此抓捕,并关押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4月17日,被河北省石家庄桥东区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4年8月21日,其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法院开庭受审; 2015年4月15日,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据悉,其在狱中备受酷刑,但一直坚持零口供。目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服刑。
4、林庆荣:法轮功学员,今年五十岁左右,是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夏集乡人。他和妻子李国花因为修炼法轮功,曾被中共绑架、残酷迫害十年。但林庆荣夫妇仍然坚持信仰。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正当林庆荣在北京昌平羊各庄小区向世人讲真相时,又被不明真相的保安劫持。2014年11月19日一审被判三年六个月。
5、王民兵:男,生于1948年3月5日,家住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2014年9月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3年6个月。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
6、郭江涛:河南沁阳法轮功学员,于2015年9月28日,被判刑3年6个月。
7、靳小留:河南沁阳女法轮功学员,79岁,于2015年9月28日,被判刑3年六6月。
8、袁新亭(袁朝阳):1971年5月6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基督徒,网名“初级洗脑师” ,前广东人民出版社编辑、前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编辑,原广州出版社的编辑,《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推动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3年迄今,中共当局掀起了专项打击从事民主运动和公民维权运动人士的新风潮,唐荆陵、袁新亭等人宣传、推动的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便成为中共当权者警觉、恐惧和严打的对象;2014年5月16日,维权律师唐荆陵因推动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等而被广东警方拘捕,其亦因此与当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2014年6月20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未审待判;据悉,其在给家人的信中称,在狱中其身体病情日益加重。2016年1月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5/判刑3年,13人:
李思华、秦志晖、陈风强、董国芳、杨林、柴宝文、刘远东、成洪蓬、姜河、封天栋、张宝林、栗太枝、姜力钧1、李思华:1957年5月13日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原党校教师,维权公民,江西新余三君子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0年以来,曾因多次参与社会声援和维权活动,并积极参选人大代表选举而遭受当局的打压与迫害;2013年1月10日,曾因去北京维权而被新余市警方涉嫌以“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传唤;1月28日,又因与维权友人参加同城聚餐,被警方以涉嫌“非法聚会罪”再次传唤;4月21日、28日,曾因与维权活动家刘萍、魏忠平等多人共同举牌,要求释放新公民运动践行者丁家喜、赵常青、王登朝、刘远东等人,而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2013年4月30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看守所;6月4日,又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正式逮捕;2013年10月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年6月18日,最终四易罪名,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在江西省新建县南昌监狱(又称江西省第一监狱)服刑;据悉,其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
2、秦志晖:1983年12月出生,湖南省衡南县人,网名“秦火火”,前华艺百创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原某北京某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总监,知名网络推手,中国首个网络因言获罪者,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0年以来,因其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多个账号,传播了被中共当局视为“散布攻击原铁道部的虚假信息”,传播了对中共暧昧或极力推崇的名人,如杨澜、张海迪、雷锋、罗援、孔庆东等名誉不利的信息,发表了如“郭美美炫富事件”等不利于中国红十字会形象的言论,随引发大量网民的转发和评论,引起当权者的强烈不满与恐惧,并成为中共严厉打击的对象。2013年8月19日,其被北京警方在沈阳的工作地点抓走,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4年4月17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最终执行有期徒刑3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3、陈风强: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珠海市人,国家六级伤残退伍军人,民间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因集资土地被侵占及土地补偿问题于2009年6月到北京上访,6月25日被北京崇文区警方以“妨害公务罪”刑拘,7月25日获准保释,却又被珠海警方关押于北京一家“黑监狱”中,5天后在亲属的多方寻找后才得以获释回家;同年8月15日,再次被珠海警方从家中带走,8月20日被刑拘,关押于北京市崇文看守所,很快被北京市祟文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中,在北京服刑1年,后又转到东莞监狱服刑,至2010年5月14日出狱。2009年1月,曾因其女友韦丽培(又名魏芬)拍摄他被警察暴力截访的视频,并传至网上曝光,所以其女友被警方抓走传讯,从此失踪,而其女友当时年仅4岁的儿子陈芽(非陈风强亲生,其仅代为收养),因是一名残疾儿童,便被当局强行带走,由地方联防队员监管4年,随引起社会争议;2013年4月28日,陈芽才被送回给陈;2013年8月10日,因其又一次在北京上访,再遭拘留,并被广东珠海巿警方指控“遗弃罪”,而已被其监管的9岁养子陈芽又被当局强行带走,长期下落不明;2015年3月31日,终被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法院以“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此前曾被羁押于广东省珠海巿第一看守所,2015年9月25日被送往广东省某监狱服刑。
4、董国芳:出生年月不详,吉林省人,吉林省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西山村村民,假新闻揭露者,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9年7月10日,因其住宅的院墙惨遭当地法院强拆,为阻止法院强拆,随与对方来人发生冲突,但当地媒体《新文化报》在无任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于次日刊发了一篇题为《强拆占道墙,村妇咬伤法官手》的假新闻,该新闻通篇充满对其个人及家人的污蔑和人身攻击,并捏造事实称当时在拆除现场村民放起了鞭炮进行庆祝;此文一出,立即被多家媒体转载,给其全家造成了重大的名誉伤害和损失;事发后,其尽管曾多次向当地长春新文化报社就发布假新闻给其造成严重伤害一事进行投诉和维权,但均遭到无理拒绝;后又逐级上访维权,遍及吉林省各文化管理部门,依然毫无结果;其被迫无奈,于2013年决定前往北京上访。2014年5月,当其在北京上访时,被当地政府强行抓回原籍;5月2日,被吉林省公主岭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15天之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3日,被吉林省公主岭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5、杨林:原名杨明玉,1968年4月14日出生,山东省聊城地区临清巿人,上访维权人士,人权捍卫者,零八宪章签署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6年因发生工伤事故而遇不公,自此加入上访群体,也因此曾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被处劳动教养1年,被行政拘留11次。由于在上访过程中屡遭不公与不幸,深感只有追求民主宪政才是唯一的出路,随毅然投入到推进中国民主宪政的事业中,尤其是2012年—2013年,曾多次积极参与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呼吁公民基本权利等活动。以上行为最终招致当局的不满与忌恨,随于2013年6月11日—12日被深圳市警方秘密拘捕;2013年7月19日被深圳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4年2月27日,其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2015年11月24日,终被深圳市中级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目前仍暂被羁押于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
6、柴宝文:网名“野茉莉走天涯”,曾用网名“合肥泼妇男”。安徽省合肥市民主人权捍卫者。参与过安妮失学事件的维权,被当地国宝威胁流亡在外。庆安枪杀徐纯合案发生后,柴宝文在微博博文表达不满。博文发布不久,微博被封号。2015年5月19日凌晨在安徽合肥被抓,随后被羁押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看守所,5月28日被正式批捕。2015年11月17日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开庭,获刑3年。
7、刘远东:1978年3月30日出生,广东省五华县人,原广东远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建人,“南方街头运动”的积极倡导者、知行合一的践行者。2013年1月7日,因声援“南周事件”,被视为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同年 2 月 23 日,又因与其他人权捍卫者到街头举牌抗议朝鲜进行核试验,随被广州市警方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5 天;3 月 11 日,又被警方以涉嫌“抽逃出资罪”刑事拘留;4 月 4 日被警方正式逮捕。2014年1月24日,被广州市天河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两项罪名合并开庭受审,目前尚无结果,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2015年10月29日又被最高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时间长达2年10个多月。2015年11月27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刘远东获刑3年。
8、成洪蓬: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菏泽市人,菏泽市定陶县半堤镇潘寺村村民,基督教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年6月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年7月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成洪蓬、赵伟良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年8月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5年5月27日,其被菏泽市曹县法院以同罪名判刑3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
9、封天栋、10、张宝林、11、姜河:陕西子洲基督教教会带领人封天栋,同工张宝林及姜河先后于2013年12月1日、8日、14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后改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逮捕。2015年1月张宝林的原律师称这三人已被秘密判刑二至三年。2013年11月15日,封天栋到子洲县老君殿派出所只是去要回被公安机关于2011年1月3日非法扣押的物品包括猪头、猪肉等生活用品,既没有冲击国家机关的目的,更没有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2013年12月8日16时许,子洲县公安局五、六个警察抓捕封天栋时,故意将手铐狠命的铐紧他的手腕,致使手腕受伤,并展示了其手腕处留下的五处伤痕,并且当晚至次日晚24小时折磨他,让他做老虎凳。
12、栗太枝:女 ,57岁,河南焦作法轮功学员。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栗太枝多次被骚扰,绑架,被关押在看守所。2014年4月,在法轮功学员郭江涛被抓捕后几天,沁阳国保大队伙同太行派出所警察在栗太枝家抢劫电脑、刻录机各一台,光盘、光盘盒多件。几个月来由于公安、检察院的多次骚扰,栗太枝的身体每况愈下,行走都很困难。2015年9月28日,栗太枝被河南沁阳法院判刑3年。
13、姜力钧:1966年8月26日出生,辽宁省铁岭市人,又名姜立军,笔名龚存龙,基督教信仰者,民主异议人士、全民和解与社会公正促进工作室负责人。1988年10月,因主编《民声报》、组织中国青年救国会,被当局收容审查88天;1995年11月,因同类政治因素再次被当局收容审查21天;2002年11月,因与陕西的民主异议人士赵常青等人,要求当局重新评价八九民运、释放政治犯、推行政治改革,以及恢复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人身自由等,被北京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并获刑4年。出狱后,继续关注和帮助各地访民等弱势群体的维权问题;2014年3月,积极声援3月23日在黑龙江省建三江被关押和遭遇殴打的四律师事件;5月16日,突然被沈阳警方从家中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刑拘;6月24日,被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其在押期间备受残暴酷刑折磨。2016年1月29获悉,姜力钧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6/判刑2年6个月,3人:卢章根、孙德胜、王清营1、卢章根:1952年10月26日出生,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李坑口村民,维权访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1年,曾因家庭纠纷遭前妻诬告、伪造证据和证词,被当地缙云县法院枉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款,抢走其钱财,2002年出狱后遂被迫就被枉法判刑一事开始逐级上访;累次上访期间,出于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其开始举报当地官员的贪腐行为,备遭当权者忌恨,屡遭地方当局和北京警方的截访;2005年,曾因其实名举报当地台云高速违法改道,造成600亩山林被毁,损失上亿元及碾压人命一案,遂被地方当局多次非法拘留、关押和软禁,其财物、上访材料和身份证等多次遭抢;2009年10月16日,曾因持续上访,被缙云县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且在看守所被超期拘押354天,异地拘押194天;2010年,因其再次上访北京,被地方当局从北京抓回,之后又被以”参与邪教”为罪由处以劳动教养2年。获释后,2014年6月,因再度到北京香山上访,被北京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随后又被当地截访人员直接从拘留所遣返原籍,被缙云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迅速刑事拘留和批捕,并关押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看守所;2015年1月,其被丽水市缙云县法院以同罪名枉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据悉,之前何时何罪被刑拘、批捕,其家人均不知晓。
2、孙德胜:1981年12月4日出生,湖北省黄冈市人,著名人权捍卫者。2013年8月13日与郭飞雄同时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二人同案。2013年9月11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天和区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3年10月16日被批捕,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2年3个多月。2015年11月27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3、王清营:1982年3月1日出生,河南省南阳市人,基督徒,前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经济学教师,原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建设企业集团高级策划经理,《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广东知名公民活动者,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推动者。2014年5月16日,人权律师唐荆陵因推动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等而被广东警方拘捕,其亦因此与当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2014年6月20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1月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7/判刑2年,5人:李乃堂、纪家碧、程洁、黄秋锐、李嘉桃1、李乃堂:出生年月不详,陕西籍人,原参加襄渝铁路建设的三线学连兵、14 铁2师5809部队学兵17连的九班长,陕西知名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于1970年代初随两万多名年仅有十六七岁的同龄人一起被政府应招,前往西安康秦巴山区参加襄渝铁路建设;由于当时修路工作十分危险繁重,曾为此导致一百二十余人直接死亡、上千人伤残、数千人留有疾患后遗症或提早因病死亡,而当其退伍返乡时当局却仅给予极低的抚恤金或补助,根本不够弥补之后的生活所需;迫于生计,在现已年老体衰之时,以李乃堂为代表的数千名三线学连兵随多次前往陕西省政府门前集会上访,要求维权补偿;殊料历经两年多的拉锯式上访,不仅毫无果效,反因其积极参与维权,并代表三线学连兵向陕西省信访局表达合理诉求,遭到当局各个部门的维稳监控与打压。2013年6月1日,因其与多名三线学连兵在西安市内一间茶室聚会,遭到警方传唤48小时,后又被监视居住6个月;2014年2月28日,再度因其上访维权,同时被当局猜疑有所谓“境外势力”参与控制三线学连兵维权,遂被西安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014年4月,又被西安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 “非法聚会罪”正式批捕;2015年11月10日,被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以同罪名秘密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不服,已提出上诉。目前被羁押于陕西省西安市看守所。
2、纪家碧:出生日期不详,上海人权捍卫者,上海市人,原上海市浦东新区某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私房遭当局非法强拆,在长期抗争维权中,意识到还有许多像他一样需要维权的上访者,随开始关注并积极介入对弱势群体的民生维权问题;2015年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年2月1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年10月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3、程洁、4、黄秋锐、5、李嘉桃:广西柳州教案,2015年1月28日程洁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2014年6月23日,黄秋锐、李嘉桃、方斌被拘留,2015年7月30日柳州市中院终审判决程洁、黄秋锐、李嘉桃有期徒刑2年。
28/判刑2年以下,9人:
孔令珍、方斌、傅志彬、叶晓峥、顾国平、沈玉青、朱贵芹、乐峰、舒向新1、孔令珍:1951年1月25日出生,上海人权捍卫者, 1950年代出生,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静安区某社区居民,医疗事故受害者,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医疗事故而严重伤残,以致于长期体弱多病,生活濒危;其被迫做伤残鉴定以求生存,却遭遇公权力的违法裁决,即虽然其伤残程度被上海市司法局鉴定为三级伤残,却被上海市黄浦区法院枉法判决为六级伤残,其要求该法院拿出法律依据,反遭当局非法动用公权力的肆意打压;其被迫维权抗争,在长期维权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公遭遇与广大维权群体呐喊、诉求的息息相关性,遂开始关注和参与当地许多维权群体的呼吁声援活动中;2015年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年2月15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年11月1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其案件在上海市黄埔区法院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
2、方斌:广西柳州教案,2014年6月23日,方斌、黄秋锐、李嘉桃被拘留,2015年7月30日柳州市中院终审判决方斌1年9个月。
3、傅志彬:江西南昌人,1964年出生,北京欧仕影视公司总经理、制片人。1985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哲学系。从2009年开始,研究写作了《洗脑的历史》,在台湾出版,此书引起当局强烈不满。2014年9月10日,其在自驾前往重庆与书友聚会途中突然失联;9月30日,获悉其已被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4年12月,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罪名是“在台湾出书《洗脑的历史》,并以‘淘宝’等方式销售1000多本,营销额9万多元人民币”。羁押于江西省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已开庭待判决。2015年12月4日宣判结果:判刑1年零8个月,罚金15万。
4、叶晓峥:1971年11月10日出生,网名“湖面一舟”,广东省籍人,曾任职广东省惠州市某高校行政人员,网络编辑,维权公民,大陆首名香港占领运动支持者,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年12月12日,被广东省惠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1月17日,被惠州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5年6月18日,其案件被起诉至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指控其在网上制造“虚假信息”,“煽动2014年9月20日博罗县反建垃圾场游行”,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2015年7月23日,其案件开庭审理未判。2015年12月29日此案再次在惠州惠城区法院开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决其18个月监禁。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惠州市看守所。
5、顾国平:1957年4月7日出生,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三泾北宅336号居民,维权公民,民间法律工作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1年,因所属私房遭上海市政府无任何手续的非法强拆,且强拆补偿极其不公,其多次信访、控诉无果,随被迫于2003年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竟又被该法院枉法判决,把属于他的3张产权证判成2张;后通过不断维权,其成长为一名民间法律工作者,不仅多次到北京上访,还积极为上海、北京、吉林等地维权访民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并因长期在网上撰文,批评和举报上海高层的腐败问题,从而屡遭当局抓捕、打压;2013年,曾因在上海多次为遭腐败官员侵权和迫害的冤民上法律课,讲解《行政诉讼法》,鼓励民众要依法维权、智慧维权,而遭到当局的恶意干扰和破坏;2015年1月,曾因与纪家碧等多名上海维权访民在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而再遭上海当局的打击和报复;2015年2月15日—16日,被上海市浦长宁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拘,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年10月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
6、沈玉青(女):出生年月不详,上海人权捍卫者,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静安区东八块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房屋被政府强拆,其丈夫被害死,其被迫采取非常行为,胸前佩挂冤死丈夫的遗像向政府讨说法;然上访10年,历经辛苦而无果,遂意识到关注更多民生维权问题、并合法持续维权抗争的必要性;2015年2月16日,被上海市浦静安区警方突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拘,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年10月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
7、朱贵芹:辽宁省人权捍卫者,“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中国在押维权者。自2003年以来,因其兄朱传清为解决家庭困难上访,遭当局陷害,被劳教1年6个月,期间遭狱警酷刑造成精神癫痫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其与全家兄妹6人随走上替兄维权上访之路,其中,因此6个兄妹中竟有5人被当局枉法劳动教养,2个兄姊被含冤致死,1个弟弟因牢狱之灾而被迫害成精神病,其亦屡遭当局疯狂打击;2004年,因其上访维权而被当局劳动教养3年,并被关押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备受酷刑折磨;2009年5月27日,因其是“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并与数十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前声援抗议,其被北京当局再次劳动教养1年;2013年3月15日,曾因中共两会召开,而遭截访和被电棍击、被踢折六根肋骨;2013年5月18日—2014年3月5日,遭北京市西城区警方先后训诫14次;2014年1月1日—2014年3月5日,遭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警方行政拘留4次;2015年3月6日,曾被北京市警方送至久敬庄黑监狱关押,后又被辽宁省抚顺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在辽宁省顺市监所管理支队第一看守所;2015年3月16日,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5年9月14日,其案在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法院开庭审理;2015年10月22日,被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目前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
8、乐峰:上海人权捍卫者,出生年月不详,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静安区某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私房遭遇当局非法强拆,在长期抗争维权中,认识到所遇不公遭遇不只是一己私事,而是众多维权上访者共同的境遇经历,遂开始积极介入上海市诸多需要帮助的维权群体的民生问题;2015年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年2月1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年10月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
9、舒向新:山东省济阳县人,著名人权律师,1970年2月生。山东大学法律本科生毕业。2008年创办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1年因帮村民土地维权,被当地政府诬陷“敲诈政府案”,从此开始了4年的维权之路。同时积极代理全国各地的“敲诈政府案”,为同受政府冤屈的访民依法维权。他代理各地同类案件有:“河南访民敲诈公安局和政府案”、“吉林访民敲诈公安局和政府案”、“内蒙访民敲诈政府案”、“河南访民敲诈警察法官和镇长案”、“山东访民敲诈青岛政府案”等敲诈政府案等等。2016年1月2日上午11点30许,舒向新律师被控涉嫌“诽谤罪”,被济南历城法院让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执行逮捕。1月8日开庭,舒向新律师被济南市历城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9/刑期不明,3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张昆。1、阿可拜尔•伊明:1981年11月3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人,维族名Akbar Imin,著名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前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员工,原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职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年6月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维吾尔族和其他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曾于2006年6月任职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多项事物,如北京维族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含艾滋病防治、肝炎防治和结核病防治),与北京维族人各个社群及其自创的网站加强联络,并借此发布艾滋病预防的知识、政策等相关信息;曾积极撰写文章以期消除中国大陆民众对维族流动人口的污名和歧视,呼吁各民族之间加强交流团结,摒弃偏见,消除歧视,呼吁维族未成年人接受系统的教育,救助困难维族个体等;曾于2009年12月任职于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北京至新疆地区维族流动人口的减低毒品伤害等工作。2014年1月15日,其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中共当局以“危害分裂国家”罪由拘捕,其与另外6位伊力哈木的学生亦因此而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同期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由抓捕、刑拘;此事很快引起社会各界巨大震动与关注;2014年11月25日,该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 12月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有期徒刑,具体刑期不明。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缺详。
2、穆塔力浦•伊明:1988年1月2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人,维吾尔族名Mtuellip Imin,原中央民族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社会学在读硕士留学生,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8年在中央民族大学攻读英语翻译专业,2012年6月毕业后又成功申请到土耳其国家奖学金项目(Turkish Scholarships),遂于2012年10月前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留学,攻读土耳其语(第一年)和社会学硕士(后两年);2013年7月初回国度假;但当其于7月15日再度前往土耳其继续求学时,在北京首都机场遭到警方拦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非法关押79天,并被胁迫强行修改口供,否则会被“依法判刑1—3年”;2013年10月1日获释后,其计算机、电话、护照及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仍被新疆警方扣留,致使根本其无法离境求学;无奈之下,其多次上网维权,并举牌要求新疆警方归还所扣之物,且能准予出境继续留学。2014年1月15日,其在中央民族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新疆警方拘捕,其亦于当日被新疆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警方从家中带走,被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事拘留;2014年2月20日,因其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而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5日,其案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 12月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不明。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3、张昆:出生日期不详,江苏省徐州市人,“90后”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其主张民主宪政,曾多次积极参与新公民运动,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并在各地举牌收集相关签名,曾赶赴现场围观和声援《南方周末》“新年献辞事件”、前往黑龙江省鸡西市声援营救维权律师唐吉田、到河南省南乐市声援南乐教案的张少杰牧师家属及律师等,被当局多次打压和威胁报复;2013年1月,曾因与珠海市作家阮云华等人发起 “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公民之旅”行动,所到之处皆引人注目,故而被当局秘密关押在徐州市看守所2个月,其间遭多次殴打和酷刑虐待;2014年2月24日,因其继续街头民主活动,再度被当地警方抓走,并被关进精神病院,至同年3月中旬才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1年。 2014年5月,因其在“六四”前夕参与街头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随于5月24日被徐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于江苏省徐州看守所;2014年6月18日,被徐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据悉其或已被判刑,因其父母家人受到当局压力而不敢将消息发布,故而消息缺详。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结束语:本报告是一份月度动态报告,这是第三期。鉴于工作量大,信息收集和核实难度以及风险性都较大,所以本期内容若有遗漏,实属难免,承望各地人权捍卫者积极予以补充,并将符合本报告标准而未纳入本期报告内容的最新信息提供给我们,以便使下期报告内容更加翔实、完善。
维权网联系方法:wqw2011@gmail.com2016年1月31日附录:上期名单获释4人简历1、王寒非:1966年出生,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人,自由媒体记者,原香港独立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港《中国观察》杂志总编,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以来,在香港杂志《中国观察》中担任主编,因经常发表一些关注弱势群体及为其维权的文章和批评中国政府的时政评论,尤其是因曾撰写发表了《刘晓波将成为中国问题终极爆发的最大诱因吗》一文和编辑记者高阳的文章《郴州书记向力力搞家天下被指李大伦(注:前郴州市委书记,因贪污被判刑)第二》,从而引发了郴州市委书记向力力等当权者的极端不满与忌恨,遂于2012年7月15日被湖南省郴州市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拘捕。因其平素与民运、维权人士少有来往,故而被捕、入狱后未能得到外界的强烈关注与声援;2012年12月13日,被湖南省郴州中级法院以“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4月经二审裁定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南省郴州监狱服刑。据悉,在狱中曾遭受狱方的严刑毒打,致使其左耳靠脸部处被缝三针,伤口约长2cm,听力明显严重受损。于2016年1月20日获释。
2、廖信、3、廖达: 2014年10月28日,广西武宣县警察到波耀村抓捕多名访民,廖信、廖达得知后带领村民前往武宣县政府抗议要求放人,10月29日廖信、廖达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拘留15日,11月6日转为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而刑事拘留,2015年10月29日廖信、廖达被判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刑1年3个月。于2016年1月29日获释。
4、谢云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因房屋遭遇强拆,2006年开始上访维权,遭遇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十次行政拘留的处罚。2014年10月份,谢云达在北京要求十八大四中全会关注民生而失联。一个月后谢云达的妻子收到拘留通知书,才知道谢云达于2014年11月2日已被构陷“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判刑1年2个月,2016年1月1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