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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荆陵欲起诉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葛永喜律师会见后竟遭国保滞留在看守所做笔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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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27日星期五,本网获悉:著名人权捍卫者唐荆陵先生欲起诉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起诉内容在《一个囚徒的人权报告》中都有详细披露。因唐荆陵的《一个囚徒的人权报告》发表后,当局十分紧张,竟然今天在葛永喜律师会见唐荆陵签起诉状和授权委托书后,遭广州国保滞留其在看守所做笔录。

据葛永喜律师今天介绍:“今天(2016527日)上午八点半进入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晚上六点走出来。中午在看守所吃饭,第一次。原因是唐荆陵先生要起诉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一点左右,我让他签起诉状和授权委托书,被负责任的看守所警察逐级汇报。于是我被大广州国保留到下午六点,谈心做笔录。了解《一个囚徒的人权报告》和起诉状是怎么形成的。我说起诉状是根据《一个囚徒的人权报告》整理的,《一个囚徒的人权报告》是唐荆陵口述,我记录整理的。
      
唐荆陵先生认为其宗教信仰、读书学习、亲属探视等权利未能得到保障,欲起诉羁押场所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本是基本人权。作为唐先生的辩护律师,职责就是保护其合法权益。但不仅连唐先生的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就连律师的人身自由都受到非法限制,遑论律师的执业权利。
     
呜呼,我大法治国!我要有多无耻才有脸说自己是律师?

葛永喜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对于唐荆陵先生狱中的维权诉讼,本网将持续关注。

附:唐荆陵:一个囚徒的人权报告

投诉信:我怎么能接受曲江新区管委会在城中村改造中的违规欺骗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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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办事处新小寨村村民李春妮。

2009年,我所在的新小寨村再次拆迁,进行城中村改造,建西安市会展中心,由曲江新区管委会实施。

我们村原名叫小寨,原址在现今西安小寨十字路口西南方,上世纪60年代,建中共中央西北局办公区及部分住宅区,占用我们村村址及土地,将我们村迁至南边2.5公里的南窑村西边,因此叫新小寨。

按照西安市2006714日发布的《城中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拆除村民的房屋,按原房屋登记的面积予以赔偿,二层以上的面积按残值补偿。我们家的房屋是一栋三层楼,我要求按《西安市城中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我原住房一二层的面积予以补偿,拆一还一,三层的面积补偿残值。而曲江新区管委会的安置方案是:新小寨村拆迁按照人均70平方米住宅安置,再给每个人30平方米经济发展适用房,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给村民分红。我们家的原房屋,一二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按照曲江新区管委会的补偿办法,我和我儿子两人只能获得200平方米的补偿,包括住房和经济发展适用房,这样,我们的损失太大,不符合西安市政府的规定。

按照2009年颁布实施的《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份额。但是曲江管委会在对我们村实施城中村改造中,没有执行这个规定。

由于上述两个原因,我拒绝签《拆迁安置协议》。200910月,拆迁办人员先骗我说要用我家的房子办公,叫我把我家的房钥匙交给他们。我交了钥匙后过了几天,拆迁办的人说我家房子的玻璃被砸了,要我赔偿。如果我在几份文件上签了字,就不用赔了。我就签了字。签字后拆迁办的人当即告诉我,我签的是《拆签协议》,我当时就要求退还我这些文件,并伸手抢我签了字的这些文件,拆迁办的十几个人就跑了。我追到拆迁办门口,保安把我的头打得流血了。我和村里人打110报警,长延堡派出所至今没有查处。拆迁办至今没有给我我被骗签字的《拆迁协议》。政府拆了我的住房,连我应该留存的一份《拆迁协议》也不给我。

六年多来,我一直上访,从长延堡街道办、曲江新区管委会、雁塔区,到西安市、陕西省,党委、政府、人大等机构,我上访了不知多少次。我要求按照政府的规定,对我家被拆除的一层二层房屋按实际面积予以补偿;落实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份额的政策。退一步讲,给我增加补偿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我还要求惩办实施欺骗和殴打的政府人员。政府至今不答应我的条件,也没有查办欺骗和打人者。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办事处新小寨村村民
李春妮
2016526

紧急关注:三亚大东海派出所警察凌晨带走多名参加心理辅导会议的律师及NGO工作人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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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据悉,5月28日凌晨12时许,海南省三亚大东海派出所出动警察,于三亚珠江花园酒店大东海店带走多名参加心理辅导会议的律师及NGO工作人员。

,现场苏楠、郑琳被直接戴上手铐左右两警察架着带走,同时温海波带去作证,姜依彤因为拍照也被带走,黄思敏律师因为求看杨警员的证件也被强带走。

此外,现场一位名叫Nicola的英国女性也被警察同时带走。

刘书庆、张玉娟、姬来松三位律师正紧急赶往大东海派出所,和已到派出所的唐天昊律师汇合,他们将与派出所交涉。


鉴于有海外记者致电问询警方,因此,截止目前,除了苏楠,其他人都出来了。

三亚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大东海派出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南边海路3号电话:0898-88212398

维权网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

重庆维权公民刘亚旋:本人遭警方肆虐、非法传唤、暴力相加的经过及对当局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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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16年5月26日),听说国保在家守候我二十几小时,18点许我匆忙赶到小区问谁找我,一维稳人员候在那里,后国宝刘斌到了要叫我走一趟,我提出一不作笔录,二不进审讯室,他允之。出示传唤证上写煽动非法聚集,于是和他们到了九龙坡区谢家湾派出所。

这时,只见一警号1006693的警察(后得知他是九龙坡区谢家湾派出所教导员何平警官)非常之凶的上来问我,你是谁?我没作答,他恼怒地大吼弄进去,手指审讯室,于是上来若干人将我推搡至审讯室。因我不服瞪着他警号看,他说看清楚我姓何,并叫搜身。于是所有东西全搜一光,连皮带都解下来,当众数钱是一千四百几,并大声告知我,封存后放桌上。并叫铐子拿来反铐起,他亲自上铐将我反铐审讯椅靠背上,且勒得相当紧。其人相当野蛮,当时18:20许至23点,其间不能稍动,本人有糖尿病,低血糖很快发作,心慌发抖,随身代药就封存放眼前,叫给药,不允,喝水解手一切无人理睬。其间一国宝叫我作笔录,我拒之。他问我家属电话,叫其拿衣服来,告知后,他电联说家人来不了,我说我给朋友打,叫人送来,于是才被解开手铐,打开封存的包拿我的手机,叫朋友深夜送来衣服。当时双手十指全乌,两手深深的铐印宛若手镯。

5月27日0点许,经再三请求才放开禁锢。何警察又来连恐带吓,我未予理睬,早7点钟,国宝叫笔录,我说我抗议,其它无话可说。待10点许,数位朋友打国宝电话讯问我的情况,无奈,他才允许用他的电话让我与朋友通了个话。11时许,朋友走进审讯室与我见面,之后王支队亦到,劝我作笔录,我再次拒之,我叫他们都走,我不笔录。中午12点许,终因难为海内外朋友们对我的殷切期盼之情,始应作笔录。但录者刨根究底讯问我转发有关“六四”帖子之事。

本人承认转发一事,但其他许多问题拒回答。趋于朋友们的强大压力,录者无奈作罢。近中午12点时,当朋友老易问及何平(那个恐吓我的何警察)为何非法反铐我时,其竟然嚣张狂妄地说:“我就铐了,你要啷个?”快13点钟时,还包给我,但我在清点现金时发现就少了二百,只剩一千二百几。国宝及派出所至今无交待,这就是事情的全过程。

本人强烈抗议当局警方对我的这种肆虐、非法传唤及暴力相加。作为中共一基层派出所的教导员何斌,如此枉顾王法,执法犯法,因本人转帖一“六四“网络图片,就招致你们如此令人发指的肆虐,试问在你们心目中,作为公民还有应享之基本的人权吗?你们对于本人转帖网络一图片如此不容,残酷打压难道就能抹去那历史的伤口,洗刷之前的罪孽及耻辱吗?
受害抗议人:刘亚旋
2016年5月27日

附:刘亚旋简介
刘亚旋,重庆市杨家坪民主广场知名人士,常行走在重庆公民圈第一线,是一位有勇气有担当的维权勇士和人权捍卫者。因参与庆祝台湾新总统蔡英文就职而在5月26日被谢家湾派出所以所谓“煽动非法聚集”之名,遭到传唤19个小时后获释。其在被传唤期间,遭到不让吃药、不让撒尿、手被反铐、通讯被控、饥寒交迫、身体被暴力攻击等非法待遇。

无锡“413大抓捕事件”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5人被侦查机关以传讯的方式强制进行了全方位拍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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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28日,本网获悉:无锡“413大抓捕事件”中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5人被侦查机关以传讯的方式强制进行了全方位拍照。

2016年5月27日,无锡“413大抓捕事件”中被取保候审的席云琴、陈赛娥和被监视居住的沈爱斌、程天杰、王英华5人,均被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以传讯的方式,强制对5人进行了全方位的拍照,拍照的角度为前面、后面、左侧、右侧、左前、右前六个方位的单人照。

据辩护律师分析,侦查机关的此举,不应该是刑事侦查需要,而是侦查机关的全面监控等其他非法途径的用途,可以证明公安机关在借助该案从事其他非法行动,因为该案是赤祼的公权构陷,对维权人士的报复陷害案。

案件简介:2015年2月4日,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被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枉法拘留7日释放时,无锡和苏州等地的维权人士集体前往无锡市拘留所迎接,并敬献鲜花,然后集体拍照。正当他们在为自己拍照时,发现一蒙面人也在对他们进行拍照报摄像,沈爱斌和其他人员认为蒙面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于是就要求蒙面人出示证件并取下面罩,光明磊落地拍照,但蒙面人不肯出示证件,也不肯取下面罩,并欲逃离,迎接的人员就围住蒙面人并将其面罩拉下,然后各自离开。

2016年4月13日,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当天前往迎接沈爱斌的人员中的11人进行了刑事传唤,然后,将其中7人(王英华、华海娟、席云琴、陈赛娥、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刑事拘留,席云琴传唤24小时后即被取保候审,周小凤4月18日行政拘留期满被从拘留所直接刑事拘留到无锡市第二看守所。最后,75岁的朱丙泉和周小凤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经查证,2016年2月4日在无锡市拘留所对沈爱斌等人进行拍照的蒙面人,是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的民警,名叫邓永峰。

真正“寻衅滋事”的人,应当是邓永峰及其的主子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的犯罪团伙。

详情见本网报道:

酷刑报告:原青岛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加平在济南军事看守所被400天单独监禁,5个月不给放风,28昼夜戴手铐不能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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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滨律师按】看守所对被羁押的人犯单独关押是惩罚措施,称作禁闭,最长不超过15天。任何人单独关押超过24小时就会精神痛苦。国际上普遍公认单独关押属于酷刑。《长期单独监禁也是酷刑 联合国促废》 长期单独监禁也是酷刑...,《酷刑:对人道的公然挑衅》网页链接。19889月,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了该公约,1988113日该公约开始对中国生效。

一审东营中院“全国优秀法官”宋国蕾滥用职权到看守所做工作让杨不要请周泽律师当辩护人,不接受周泽律师的律师辩护手续,严重侵犯当事人辩护权;二审山东高法应当发回重审或开庭审理,但却违法悄悄判决。检法相互配合,一条龙制造假案冤案。

杨加平自述:

2012519日,我被羁押在东营市河口区看守所,一个多月后被转押到聊城市东阿看守所,又一个多月后,被再次转押到济南军事看守所。

在济南军事看守所里,我被办案人员24小时戴手铐虐待,两次共计28天之久。

在这漫长的28天中,吃饭、睡觉、上厕所......一切在日常生活中,非常轻松就能完成的事情,在与手铐“为伴”下,都变得异常困难和痛苦。两个手腕都肿了,肿的约有近一公分高,皮肤被手铐拉破,一块又一块,一块接着一块,密密麻麻,有些地方皮肤未长好,肉又被手铐拉破。手腕上的肉被手铐不断的压出深深的印痕,一道印痕压着一道印痕,如此反复不断,就像一条下过雨的土路,前面的车过去,压出了两条深深的沟痕,后面的车又在这些车辙上压出新的沟痕,反反复复。痛苦不堪。手腕上多条静脉血管被手铐压扁了,血液基本不能正常回流,两手经常出现麻木症状。手腕的皮、肉被手铐一次次拉破的疼痛,被手铐压迫肿的酸胀,被压扁的血管,血压不能正常回流的酸麻,这些混合在一起,痛苦难忍。

由于戴着手铐,这二十八个昼夜不能入睡,夜晚偶尔困极了刚一迷糊,就会被手铐拉破皮肉,压扁血管的疼痛酸麻而疼醒。一个人几天不睡觉就难以承受,任何人都不难想象二十八天不能睡觉,其中是何等的难以名状的痛苦。小小的单间,“大大”的手铐,肉体的痛苦,精神的恐惧,时刻相随,我的精神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距离对面的白墙只有一米,看一会就头晕眼花;这个小房间只有一个用于通气的小窗,在高高的墙上边。

孤独、痛苦、绝望不断出现在我的脑子里。多次极度绝望,但不能这样想,我的家人怎么办,我的父母九十高龄他们能承受得了吗,深深爱着我的妻子,重病在身,还需要我去照顾,两个刚满周岁幼小的孩子,还在喊着要爸爸。

我患有血管扩张性头痛病,医生曾嘱咐,此病犯时,要二十四小时卧床休息,才能缓解。

审讯中,我经常犯头痛病,疼痛难忍,整个头就像要胀破了一样,我只能向办案人员要去痛片这种全身麻醉类药物吃,以维持提审的继续,不知吃了几十片。

在济南军事看守所里审讯时,我的头痛病又犯了,办案人员竟然拒绝给药,要看看不给去痛药会怎样。审讯还要继续进行。我在极度痛苦中接受着审讯,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你要吃止痛药,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按我说的办,按我的要求办。否则,你就受着吧!

看着被审讯人员那因病被折磨的痛苦表情,办案人员心里是多么的高兴啊!这些人是一种什么心态,以逼供陷害为目的,以折磨人为乐趣。这些办案人员为什么要给我24小时戴手铐长达二十八天,就不难解释了。

这二十八天24小时被戴手铐分两次实施的,第一次被戴了十八天,在我反复地要求和积极“表态”,“表现”下,却拿了手铐只过了五天左右,不知我哪句话没说好,办案人员又给我戴上了手铐。我几乎天天要求办案人员停止这一违法行为,回答是办案人员的冷笑和得意。

农妇王西梅上访告状为哪般?只为政府官员不作为、乱作为、放纵他人筑墙阻断其住宅通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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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月下旬,安徽省利辛县的王西梅女士再一次到省城合肥上访,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控告当地镇政府书记等不作为乱作为,逼迫其不得不上访。

据王西梅女士反映,她与丈夫徐景峰二人是利辛县王市镇朱新寨行政村村民,他们所居住的住宅于1989年建设时就曾多次遭到当地村霸李××的暴力干涉,李××试图霸占他们的部分宅基地,更于2015910日将其住宅面临大街的出路口建墙封堵路口,其不仅不让他们一家出入还影响其他住户的进出。为此,他们夫妻二人向村委会反映,向利辛县公安局王市派出所报案,到镇政府反映,到县信访局上访,皆无任何部门出头制止此事。更令徐景峰、王西梅夫妻二人气愤的是,村霸李××建起封堵他们住宅进出通道的墙是在利辛县政府为期两个月集中打击拆除违章违法建筑期间建起来的,可镇政府官员知道此事后就是无动于衷;甚至还公然说受害人不会做人,没有违法者李××会做人,直至1219日才由县领导下令拆除围墙。

在他们夫妻为拆墙上访期间,因为无法进出,导致他们无法去收割10多亩玉米,镇政府组织人员一夜将玉米收割并出售了七千元。镇政府对他们称是在帮助他们收割出售玉米并将款子打进他们账户,可他们夫妻二人并不认同此种说法,收割他们家玉米为什么不征求他们夫妻同意?为什么不通知他们夫妻二人到场?为什么不是在白天收割却偏偏要在黑夜里收割?而所出售玉米的价款七千元的真实性更是引人怀疑。而他们夫妻二人在向村委会、镇政府和派出所反映、报案要求处理的过程中,一些官员的不作为,有违其身份的言行使他们夫妻二人认定村霸李××的敢于筑墙堵门的行为是这些官员受贿包庇的结果,故王西梅开始上访举报控告有关官员违法犯罪。

一个村民,即便是黑社会分子有何胆量公然的建筑高墙堵其他村民的住宅进出的通道,这种事派出所就能处理完毕的事却要受害人上访长达四个月之久,最后是县政府领导下令才予以拆除;为此受害人的生活生产受到重大影响,为此王西梅上访控告要求纪委和检察机关依法查处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



六次报警未果致房毁财损,石家庄母女起诉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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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527日上午九点,石家庄新华区安荣琴和张建芝(安荣琴之女)起诉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一案在该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荣琴母女请求法院:1、责令被告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履行法定职责,即,对原告申请人身财产保护的请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对原告的六次报警予以处置;2、撤销被告石家庄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201524日,原告安荣琴和张建芝向被告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提交人身财产保护申请书,请求保护原告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但被告公安分局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导致原告的财产遭到不法侵害,其人身安全以及财产长期处于不安全的状态之中。房屋门窗多次被砸,家中财物多次被盗。原告先后六次报警,该公安机关对原告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的保护申请和报警一概置之不理。

安荣琴母女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在复议过程中,该公安机关辩称,201525日收到安荣琴及全体家庭成员邮寄的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申请书后,高度重视,向其解释拆迁是政府部门的工作,并告知其可通过合法渠道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对多人多次财物被破坏的情况,将加大巡逻和调查取证力度。市政府以“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已经采取的相应的相应的巡逻防控措施”为由,驳回安荣琴母女的行政复议申请。安荣琴母女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

安荣琴认为,被告的辩解,苍白无力,且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首先,被告所对原告请求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申请高度重视,难以令人信服。被告一方面称“拆迁是政府部门的工作,并告知其可通过合法渠道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明显属于推卸;另一方面又称“高度重视”,岂不是自相矛盾。

其次,被告所谓“拆迁是政府部门的工作,并告知其可通过合法渠道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于法无据。退一步说,即使“拆迁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但发生的治安问题,原告要求被告保护和处理,被告责无旁贷。其所谓的“相关政府部门”不明确,难以寻找。

再次,被告所谓“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部署相关单位加强巡逻防控工作。被告所谓统筹安排,加大了对安荣琴,张建芝房屋所在的棉六西宿舍的巡逻防控力度,依法保障辖区稳定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但并无证据证实。

安荣琴母女特强强调,原告向公安机关申请人身财产保护,由于公安机关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即未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被盗案件接二连三地发生,房屋门窗被砸,以至于房屋被偷拆。

安荣琴母女前后六次报警,公安机关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公安机关坚称其高度重视,仅是官话、大话、空话而已,才导致安荣琴母女的房屋被偷拆、家庭财产受损。石家庄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认定“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已经采取的相应的相应的巡逻防控措施”也是空话,并无证据证实。故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也应当撤销。

对于前后六次报警,是如何处置的?安荣琴母女要求公安机关作出说明。对此,该公安机关在法庭上胡乱解释,不知所云。

青岛讨薪女王传英为示威游行预热,窗口挂美国及中华民国国旗招来警察说违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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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520日,因青岛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欠自己劳务工程款400余万拒不偿还,王传英被迫向青岛市公安局提起书面的示威游行申请,向新业房地产公司讨要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可能是全青岛市都知道,王传英为了讨薪连前夫都被抓进的冤狱,所以青岛市公安局以示威游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默认方式许可了王传英的申请。

《游行示威法》第九条: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平生第一次申请游行示威就获得青岛市公安局的许可,王传英认为中国已经进入了民主与法治的新时代,于昨天决定在自己的楼上挂上中华民国国旗,和美利坚合众国的国旗,为定于2016530日开始的游行示威活动预热。想不到两面国旗刚挂上一天,辖区金门路派出所的警察就来到家中,称这是违法行为,要求从窗口撤下。

来势汹汹的警察,王传英和丈夫孙林礼貌地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并要求他们出示悬挂中华民国国旗和美利坚合众国国旗的违法依据。孙林先生对警察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可以自由地悬挂在台湾地区,为什么中华民国的国旗不能悬挂在大陆地区的老百姓家中?”而王传英女士更感觉到迷惑:“大陆地区的人大代表大部分是外国人,他们代表中国人民都不犯法,我在自己家挂已经存在超过百年的国旗犯那条法?”

在美利坚合众国和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人民不仅有信仰的自由,国家更有完善且有效的法治环境,根本不可能出现房地产商敢拒不支付劳工血汗钱的事情,所以,多年讨薪无果的王传英在自己家中悬挂这两面旗帜,为即将举行的游行示威讨薪活动预热,应当是应时即景的好创意,也能够为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实现“中国梦”起到积极作用。

晚上,青岛市市南区公安分局金门路派出所所长打电话给王传英,说整个公安系统正在查找在大陆地区悬挂中华民国国旗违法的法律依据。能够找法律依据,说明青岛市公安系统有了依法执法的法律意识,值得肯定。

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2016年 5月29日)第八期(共1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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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165人名单及其地域分布
(三)本期报告165人名单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上期名单中被判决及获释人员共11人的简介

————————————————————————
前言:

维权网从201510月开始,每月底定期发布《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本期报告为第八期,报告共39000余字。本报告是维权网信息中心对大陆发生羁押未判、强迫失踪的各个案例予以汇总、统计的最新动态报告。

本报告主要关注的对象——是那些遭遇羁押而没有判决的人权捍卫者。他们中有的被超期羁押,有的被强迫失踪音信全无,有的遭受残暴酷刑和狱中虐待,他们的人权境况极其恶劣。而2014年初,遭中共当局迫害致死的曹顺利女士就是这样的一名遭羁押和酷刑的人权捍卫者。

而本报告名单人员一旦取保候审、无罪释放、回家监视居住、或正式判刑,将从下期报告正式名单中消除,判刑仍被关押的人员资料将显示在本报告的姊妹篇《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中。任何新的符合本报告关注范畴的人权捍卫者均将被加入名单,并予发布。

经本网半年来持续对羁押未判的异议人士和人权捍卫者总结和报告,当局从201511月开始加快了对羁押人权捍卫者的审判节奏,本月对袁小华、袁兵、隋双胜进行了审判,结束了他们在看守所被酷刑虐待折磨的超期羁押。他们中被关押最久的已经近两年。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报告对中共当局使用超期羁押、酷刑及不许取保候审迫害折磨异议人士和人权捍卫者的行径予以了系统的揭露,报告引起了各个方面强烈反响。而中共当局从201511月开始对羁押人权捍卫者的审判节奏也明显加快,11月一共判决13人;12月一共判决3人,释放8人;20161月一共判决7人,释放34人;2月一共判决9人,释放12人。3月判决1人,释放8人。4月判决9人,释放19人。5月判决3人,释放8人。

201651日至20165月29日,上期名单中中共当局在本月内审判3人。本期移出名单,并归入《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20165月29日)第七期(共220人)》中。

20165月份,被羁押人员共8人获释:为张崇助、沈爱斌、程天杰、华海娟、王英华、陈赛娥、李庆、廉建国8人;另3人判决。这11人将不再出现在本期报告中。(在最后附录中仍有11人的介绍)

上期羁押名单中本月3人被判。此3人判决情况如下:

1、隋双胜:2014924日,被青岛警方抓捕刑拘,201655日被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袁小华:2013619日,被湖北赤壁市警方刑拘逮捕,20165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3、袁兵(袁奉初)2013619日,被湖北赤壁市警方刑拘逮捕,20165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上期羁押未判名单人员中有8人被释放,名单如下:

1、张崇助:温州教案,201598日被温州警方抓捕并监视居住,被羁押8个月后于201659日取保释放。

2-6、沈爱斌、程天杰、华海娟、王英华、陈赛娥:江苏无锡413日大抓捕被带走,在刑拘30日后分别获释。

7、李庆:38日两会期间上访被抓,刑拘于沈阳皇姑区看守所30日后释放。

8、廉建国:38日两会期间上访被抓,刑拘于沈阳皇姑区看守所30日后释放。

上几期本报告的发布,得到了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的积极反馈和支持。本网收到许多补充信息,对此予以感谢。

本期新增26人:季新华(北京)、朱忠孝(北京)、王金兰(北京)、孙恩伟(浙江)、丁银娟(浙江)、陈金宝(浙江)、魏满意(浙江)、宋开友(四川)、唐祖琼(四川)、王应龙(四川)、高英(四川)、罗顺银(四川)、袁强(四川)、陈明燕(四川)、张淑平(河南)、丁汉忠(山东)、周小凤(江苏)、李龙君(湖南)、曲来法(湖南)、彭效艳(安徽)、韩帮梅(黑龙江)、王军平(河北)、图丹(西藏)、强巴格勒(西藏)、欧荣贵(广西)、何林夏(广西)。

其中,有16人是本月之前遭抓捕遗漏的。(详情分见正文)。

本网信息中心本期共统计了165名遭羁押而未判决的人权捍卫者名单。报告将对他们的境况给予逐一介绍——他们抓捕原因、罪名、被关押地和现况。这名遭羁押人士他们大部分被羁押在各地看守所,也有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即秘密关押)、还有一些被当局强迫失踪。

他们入狱原因各不相同,当局指控他们罪名也各不相同、五花八门。

经统计,各类罪名多达15种,包括:1.寻衅滋事罪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3.颠覆国家政权罪 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5.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6.诈骗 7.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8.敲诈勒索政府 9.非法聚会 10.销毁账户、偷税漏税及挪用资金罪 11.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12.非法经营罪 13.销毁会计凭证罪 14.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15、故意伤害罪。

综合本期名单信息,我们可以总结以下几点:

1、涉“709大抓捕案”仍被羁押未能获释的律师及人权捍卫者还有以下18位,分别是:王宇、包龙军、王全璋、周世锋、李和平、李春富、赵威(考拉)、谢阳、谢燕益、刘四新、胡石根、刘永平、勾洪国、翟岩民、吴淦(屠夫)、林斌(望云和尚)、幸清贤、唐志顺。

其中7人——王宇、王全璋、周世锋、李和平、李春富、谢阳、谢燕益为正式职业律师;其他11人——包龙军、赵威、刘四新、胡石根、刘永平、勾洪国、翟岩民、吴淦(屠夫)、林斌(望云和尚)、幸清贤、唐志顺均为人权捍卫者。

其中吴淦(屠夫)、翟岩民两人是709前被捕的,后移送天津与709并案。幸清贤、唐志顺两人因是带王宇包龙军儿子包卓轩越境而遭抓捕的,二人于201654日被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逮捕,并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上述18人除谢阳律师关押在湖南,吴淦(屠夫)被关押在福建,李和平、刘永平、勾洪国、胡石根、王宇、周世锋、赵威等7人被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李春富、刘四新、谢燕益、包龙军、王全璋、望云和尚、翟岩民、幸清贤、唐志顺等9人关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在押18人中,王宇、周世峰、王全璋、刘四新、李和平、李春富、赵威(考拉)、胡石根、刘永平、勾洪国10人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谢阳、谢燕益、包龙军、吴淦(屠夫)、林斌(望云和尚)5人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幸清贤、唐志顺2人被控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

今年1月初,谢远东律师、黄力群律师、隋牧青律师、锋锐所出纳王芳等4人相继被取保获释。4月高月与李姝云取保获释。

所有关押人员均无法与他们的代理律师会见,不被允许存衣物,并且一些律师被当局逼迫遭羁押的当事人取消了他们的代理权。近期当局强行解除并更换了王宇、李和平、赵威、周世峰等人的辩护律师。至今已经九个月,仍没有一个羁押人员获得会见。

当局709镇压打击集中以下4点:维权律师、律师国内合法平台(律师所)、家庭教会(胡石根)以及与海外人权基金合作平台(李和平)。此次709大抓捕完全是大陆当局的蓄意违法构陷和政治迫害。因为没有任何一点点令人信服的理由和证据,当局就以令全世界都震惊的强迫失踪的酷刑方式,隔绝被抓捕人员的一切信息。办案机构执法犯法已经到了肆无忌惮、为所欲为、鲜廉寡耻的地步。

2、湖北人权捍卫者秦永敏从201519日失踪至今已经1年零5个月,2015826日获悉,其已被湖北省武汉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羁押,现在确悉其被羁押于武汉市第二看守所,案子在检察院。其妻赵素丽同时亦遭当局拘押、失联。

3、浙江温州教案中被抓的基督徒最后1位仍在羁押中的教牧张崇助牧师于59日取保获释。“温州教案”当时共拘押了15名的教会人员及律师——张崇助牧师、严晓洁牧师、黄益梓牧师、周爱平长老、康孝友、周建、黄晓远、程超华、王运显,张制、魏文海、程从平,以及张凯律师、及他的二名助理方县桂和刘鹏等人。从去年12月起,他们都陆续获得释放,张崇助牧师是上述15人中最后一位获得释放的人员。

4、江苏无锡413大抓捕被刑拘的7位人权捍卫者已有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华海娟、王英华5人在刑拘30日后取保获释,另有朱丙泉和周小凤2人被逮捕。

5、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前董事长何林夏本月被逮捕,据悉与出版社年初计划出版已故历史学家高华的遗作和独立导演张赞波的作品《大路》被叫停有关。可见当局对出版自由及言论自由的控制及打压是越来越严重。而香港铜锣湾书店的桂敏海至今还在被羁押中没有消息。

(二)本期报告名单及其地域分布

本期报告总名单共165人,是按所属地域予以分类的,这样让人们可以清晰地了解遭羁押未判、强迫失踪人员的地域分布:

1、 北京(天津)37人:
夏霖、胡石根、王宇、李和平、李春富、赵威、刘四新、包龙军、王全璋、
谢燕益、周世峰、刘永平(老木)、勾洪国、唐志顺、幸清贤、翟岩民、赵勇、柳小华、杨建英、朱家琪、张兰英、李英贵、吴刚、陈娥、高萍、张金涛、杜燕萍、刘立军、杨洪阁、孙燕、金玲、解艳梅、蒋艳文、姚丽君、季新华、朱忠孝、王金兰。

2、 广东15人:
苏昌兰、陈启棠、黄潜、郑景贤、刘少明、信力健、王建民、呙中校、黄燕、曾飞洋、何晓波、孟晗、卢丽贞、卢思灵、卢丽斯。

3、 浙江7人:
吕耿松、陈树庆、程康明、孙恩伟、丁银娟、陈金宝、魏满意。

4、 湖北9人:
黄文勋、陈进喜(陈剑雄)、尹旭安、王芳(湖北)、秦永敏、赵素利、刘兴联、帅仁兵、陈亚雄。

5、 四川22人:
陈云飞、姜野飞、黄卫秀、陈文英、戴祝敏、周燕琼、陈国琼、颜伟、余淑华、李敏、吴萍、陈玉兰、王淑蓉、邓雪梅、邹昌英、宋开友、唐祖琼、王应龙、高英、罗顺银、袁强、陈明燕。

6、 上海1人:
沈佩兰

7、 吉林2人:
张继新、田利。

8、河南8人:
于世文、许有臣、张小玉、董广平、李玉凤、时育红、冯改娣、张淑平。

9、山东6
孙峰、张卫红(张皖荷)、任键财、李燕军、姚建清、丁汉忠。

10、重庆3人:
肖建芳、刘林、危文元。

11、福建3人:
吴淦、林斌(望云和尚)、徐孝顺。

12、江苏6人:
王健、王金娣、单利华、朱丙泉、周小凤、张小梅。

13、江西2人:
朱玉芳、张林德。

14、湖南9人:
谢阳、何菊英、张瑛、刘芳香、郭文兴、曾锡银、刘白英、李龙君、曲来法。

15、安徽5人:
王平、赵红艳、韦朝芝、杨敬华、彭效艳。

16、黑龙江3人:
赵桂荣、陈晓梅、韩帮梅。

17、河北3
柴英芝、赵丽荣、王军平。

18、贵州7
糜崇标、李克珍、张秀红、戴小强、徐国清、康成举、李国志(仰华牧师)。

19、云南1
罗志淑。

20、香港1
桂敏海。

21、内蒙古2
刘廷文、赵艳波

22、西藏10
扎西旺楚、鲁•贡确嘉措、曼嘎、索南次帕、嘉扬多吉、桑珠、荣西、拉珍、图丹、强巴格勒

23、青海1
扎西文色

24、广西2
欧荣贵、何林夏

(三)本期报告名单人员情况简介

以下是这165人的情况简介:(按所属地域排列)

一、北京(天津)37人:

夏霖、胡石根、王宇、李和平、李春富、赵威、刘四新、包龙军、王全璋、谢燕益、周世峰、刘永平(老木)、勾洪国、唐志顺、幸清贤、翟岩民、赵勇、柳小华、杨建英、朱家琪、张兰英、李英贵、吴刚、陈娥、高萍、张金涛、杜燕萍、刘立军、杨洪阁、孙燕、金玲、解艳梅、蒋艳文、姚丽君、季新华、朱忠孝、王金兰。

1、夏霖:1970915日出生,贵州省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名维权辩护律师。 2014118日,因其为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负责人郭玉闪被捕案担任辩护人,被北京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带走,后被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并被起初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目前被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2016118日开庭审理,未判决。

2、胡石根:19541114日生,江西南昌人,基督长老。1991年,胡石根与王国齐秘密组建了地下反对党派中国自由民主党。19926月,因纪念六四被捕。199412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胡石根有期徒刑20年,最终在2008826日,服刑16年之后获得释放。于2015710日的709大抓捕事件中被带走, 711号遭刑事拘留,87号转监视居住(指定居所),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罪”。 2016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3、王宇197151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保障人权律师服务团”成员,知名北京人权律师。参与并代理多起著名维权案件。201579日,其被北京市警方从家中突然带走失联,其家被抄;201585日,获悉其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秘密拘押;201587日,其代理律师要求会见遭拒,并被告知其罪名已更换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地点不明。201618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4、李和平:1971年生,河南省信阳市人,基督徒,北京人权律师。前全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原联合国欧洲金融投资局(EFIB)法律顾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项目协调代表,2005年《亚洲周刊》“亚洲风云人物”获选者,2008年“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宗教民主自由奖”、“欧洲理事会人权奖”、“欧洲律师公会—欧洲律师人权奖”获得者,北京著名人权律师。因“709律师大抓捕”事件,2015710日被天津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失联;律师要求会见,一直遭拒,罪名具体关押地点不明。201618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5、李春富:律师,李和平律师的弟弟。201581日,因株连被带走抄家,具体情况不明,罪名具体关押地点不明。201618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6、赵威:1991年出生,网名“考拉”,李和平律师的助理。2015710日,被北京警方从住所强行带走,后被天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922日获悉,其被天津市河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裁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要求会见,一直遭拒。20151119日,辩护律师任全牛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提交的《要求侦查机关履行职责申请书》、《律师会见申请书》被邮寄退回,邮递员称“本人拒收”。 于201618日被天津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天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被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7、刘四新:19661015日出生,北京市人,法学博士,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2015710日,在当局“全国律师大抓捕”行动中被警方莫名带走、失联,后获悉其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17日其律师被通知已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点不明。918日确定为“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满后,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并于201618日遭天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8、包龙军:197028日出生,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人,法律工作者,也是王宇律师的丈夫。201579日,当其在北京首都机场欲送儿子到澳大利亚留学时,突然被天津市河西区警方在机场非法抓捕,而后失联;2015824日,当其代理律师赶到天津市河西区看守所查询包时,竟被告知“查无此人”,后经多方努力辗转获悉,其已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律师要求会见,遭拒。201618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9、王全璋:1976215日出生,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人,网名王全章,前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著名人权律师。2014328日,曾因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农垦局七星拘留所为“建三江事件”中被迫害的律师维权,而遭遇当地警方的暴力殴打、虐待和胁迫;201585日,因709人权律师大抓捕事件而被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罪刑事拘留,其家被查抄。目前被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关押地点不明。2016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10、谢燕益:1975320日生,祖籍广东。中国人权律师,参与代理数十起维权案件。2003年提起宪政第一诉,起诉时任国家军委主席江泽民不顾民意违反宪法利用等额选举方式继续担任国家军委主席。2008年发表《和平民主运动研究》积极倡导和平民主理念。多年以来,谢燕益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向有关方面提出数十件法律建议案、公民意见、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受到海内外关注。709大抓捕事件中,谢燕益于710日下午被约谈,12日早上被带走,中午被抄家,后CCTV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618日,谢燕益被天津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现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11、周世峰:1964年出生,河南省安阳县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9年度、2010年度“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0年—2011年中国法律援助“优秀援助律师” 、 2009-2011年度“北京优秀律师”,知名人权律师。自1995年执业以来,曾代理过多起著名的受害人案件,并于20074月创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广纳包括王宇、刘晓原、王全章等在内的著名人权律师。 2015710日,被北京市警方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教唆、组织、策划、资助他人炒作所谓敏感案件” 等为罪由抓走刑拘,其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室被查抄。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为秘密羁押),地点不详。2016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12、刘永平(老木):江西萍乡人,基督徒,现年52岁,常住北京。于2015710日中午在家中被北京警方带走并抄家,计算机、手机、书籍等物品同时被抄走。以“寻衅滋事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点不明。2016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13、勾洪国:19611124日出生,天津市人,网名戈平,基督徒,曾为转业军官,商人,社会活动者,维权公民。近年来,因一直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帮助人权捍卫者,倡导民主自由思想而备受底层百姓的欢迎。2015710日,被天津市警方突然从北京家中带走,其家庭和公司均遭查抄;次日被天津市河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裁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5824日获悉,其还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律师会见遭拒;其妻遭株连,生活陷入绝境。2016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14、唐志顺:北京人权捍卫者,2015106日,唐志顺与幸清贤因护送王宇之子包卓轩出境去美国,在缅甸猛拉市的华都宾馆被缅甸警方将三人带走,绑架回国,家遭查抄。失踪7个月后,家属获悉唐志顺于201654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正式逮捕。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15、幸清贤:四川成都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2015106日,幸清贤与唐志顺因护送王宇之子包卓轩出境去美国,在缅甸被警方将三人带走。同日,幸清贤在成都的家被抄。之后一直处于失踪状态。2016518日,幸清贤家属终于收到天津市公安局54日作出的逮捕通知书,罪名为涉嫌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目前关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16、翟岩民:男,北京人,八九六四亲历者,人权捍卫者,新公民运动的积极参与者。2015615日因声援山东潍坊徐永和案被山东省潍坊巿公安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曾关押在北京,后传被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现证实翟岩民被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17、赵勇:家住北京市朝阳区广和路2号楼。2014523日凌晨五点左右,被政府出动大批警察和黑衣人强拆。强拆过程中,强拆人员用灭火器喷向赵勇,赵勇拿起匕首自卫,但还是头部被打受重伤。赵勇到垂杨柳医院包扎,头部缝了33针,左手臂手碗处骨折,右手臂缝七八针。随后,被打伤的赵勇被警察带走失踪。24日上午,赵勇的夫人王女士到辖区双井派出所要人时,被告知赵勇23日下午已被“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20151029日,赵勇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现羁押于朝阳区第二看守所。

18、柳小华:1966127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原武汉烟草公司下岗职工,维权者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长期以来,一直为所属企业下岗职工维权,且被推举为代表多次前往北京上访维权,随触怒了当局集团利益的敏感神经,引起了当局的极端不满和仇视;曾数次与其男友、维权公民郭洪伟遭警方无端、非法的严酷打压,并被行政拘留10日;2014528日,曾与男友到国家中纪委举报国家信访局不履行职责、不作为,再遭北京警方的暴力殴打,同时其男友被打残;同年73日,当其在北京回民医院抢救室护理男友时,又一次遭到北京西城区警方的非法绑架,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86日,被北京警方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22日,其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受理,审判结果不详。目前被羁押于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

19、杨建英: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因2009年遭遇拆迁,多年得不到任何安置,诉求得不到解决而走上维权之路。艰难的维权路上杨建英被打击报复,被刑拘,被多次稳控失去自由。2015418日被刑拘,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办案单位是天津公安南开分局,目前关在天津市南开区看守所。

20、朱家琪: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目前被关押在天津市河西分局看守所。被关押时间及罪名不详。

21、张兰英:女,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红桥支行的一名中层干部,天津公开发布退党声明第一人。5年来张兰英因控告当地政府违法,曾遭到被绑架、被非法拘禁、被关黑监狱、被逼离婚、被逼流浪……等等迫害。2015年被抓,具体日期不详,现羁押于天津市南开分局看守所。

22、李英贵:1964年出生,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李英贵家曾经遭遇两次强拆。2009114日,为保护家里临时住房,李英贵挥舞斧头划伤了强拆房屋的城管(轻微伤)被抓。在关押一年多后,由于引起中国青年报的关注,法院开庭没判决,以取保候审将李英贵释放。取保候审一年后,中止了案件审理。当年李英贵被抓后,他的妻子(残疾人)和未成年女儿,因无住地被送进养老院。李英贵出来后,先是住在公共澡堂子里,后在南开区信访办公室住了一年。之后,被安排住进一个小招待所至今,现他妻子仍住养老院,女儿前两年考进大学读书,放假回家也住养老院。201535日,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20154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525日批捕。2016411日李英贵等六人涉嫌“寻衅滋事”案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未判。有7人另案审判。

23、吴刚:1956年出生,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因上访维权,200938日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2013719日因扰乱机关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7日,20131220日因扰乱机关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201573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717日批捕。2016411日以涉嫌“寻衅滋事”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与李英贵等六人同案,未判。

24、陈娥:女,1956年出生,天津起重设备厂退休职工,维权人士。因上访维权,201436日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同年57日被行政拘留10日,2015110日行政拘留10日。20154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525日批捕。2016411日以涉嫌“寻衅滋事”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与李英贵等六人同案,未判。

25、高萍:女,1964年出生,天津市力车胎厂退休职工,维权人士。因上访维权,2009425日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2012910日被行政拘留10日,201337日行政拘留10日。20154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525日批捕。2016411日以涉嫌“寻衅滋事”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与李英贵等六人同案,未判。

26、张金涛:1968年出生,天津维权人士。因上访维权,2008115日因暴力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被司法拘留15日,201488日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201495日被行政拘留10日。20154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525日批捕。2016411日以涉嫌“寻衅滋事”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与李英贵等六人同案,未判。

27、杜燕萍:女,1957年出生,天津市过滤器厂退休职工。因上访维权,20154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525日批捕。2016411日以涉嫌“寻衅滋事”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与李英贵等六人同案,未判。

28-34、刘立军、杨洪阁、孙燕、金玲、解艳梅、蒋艳文、姚丽君:在京维权的疫苗受害家长。2016423日全国各地疫苗接种直接受害家长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口维权,卫计委点名让警察抓捕了10名家长,以家长们把卫计委的大门弄坏了为理由抓捕。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警察要求他们相互指认带头人未成。最后三位家长因证据不足释放,其他7人刘立军、杨洪阁、孙燕、金玲、解艳梅、蒋艳文、姚丽君被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其中金玲于312日被刑拘一个月412日释放,此次再次被刑拘。

35、季新华:北京维权人士。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严打”时被抓,当局没有逮捕法律手续,就判季新华有罪,让季新华坐冤狱18年。坐牢期间,季新华的房子被拆,从监狱回来后无安身之处。因与朱忠孝、王金兰三人拉横幅支持雷洋案及郭飞雄,于2016520日在吕村住地被朱家坟派出所警察抓捕,后被送到北京市治安总队。现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于北京西城区看守所。

36、朱忠孝:辽宁省在京维权人士。因与季新华、王金兰三人拉横幅支持雷洋案及郭飞雄,于2016520日在吕村住地被朱家坟派出所警察抓捕,后被送到北京市治安总队。现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于北京西城区看守所。

37、王金兰:河南省在京维权人士。因与季新华、朱忠孝三人拉横幅支持雷洋案及郭飞雄,于2016520日在吕村住地被朱家坟派出所警察抓捕,后被送到北京市治安总队。现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于北京西城区看守所。

二、广东15人:

苏昌兰、陈启棠、黄潜、郑景贤、刘少明、信力健、王建民、呙中校、黄燕、曾飞洋、何晓波、孟晗、卢丽贞、卢思灵、卢丽斯。

1、苏昌兰:1971年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广东省著名女权运动者,人权捍卫者,参与多起维权事件。20141027日,因支持香港占中被当地佛山市南海桂城街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查抄,当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4123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现苏昌兰案正在延长三个月审限之中。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2016421日此案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苏昌兰从20141027日刑拘,到开庭审理,只差六天羁押了一年六个月。

2、陈启棠:19591210日出生,广东省佛山市人,网名“天理”,著名网络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广东著名人权捍卫者。因参与多起维权案件被多次拘留及判刑。20141125日,因支持香港占中,同时又为广东省知名维权代表苏昌兰作公民代理,被佛山市南海分局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刑事拘留;20141231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此案延长三个月审限之后又过了一个月,于2016422日开庭。陈启棠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3、黄潜:女,1969年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法轮功信仰者,原广州市购书中心职工,网名“越狱档案”,新浪微博知名博主,维权公民。因信仰法轮功受严重迫害,之后因上访维权又被继续打压迫害。她把自己所遭受的迫害经历制成5条长微博,以《古拉格回忆录》之题发布在微信和微博上,引起大量网民关注和同情,亦因此引起中共当局强烈不满和嫉恨。201523日,因言获罪被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警方再次抓捕刑拘;现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目前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洲看守所。

4、郑景贤:1985年出生,广东省湛江市籍人,法轮功信仰者,网名“华夏正道”,新浪微博知名博主,曾在通用电气、甲骨文、泰豪集通、中国移动等公司任职,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47月以来,因其以“华夏正道”之名在网上多次发布令中共敏感的话题,尤其是大量发文解读大陆时局,揭批中共迫害法轮功内幕,随后被广州市海珠区警方于201523日从家中抓捕和关押在南洲看守所;后因其坚称自己无罪且又是法轮功信仰者,随于313日被转至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谭岗洗脑班遭受迫害;因其坚决抵制,拒写“转化书”,612日又被送回原看守所继续关押;现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州看守所;有网友为其存钱遭拒。

5、刘少明:1958年出生,89运动参与者,江西省新余市人。原江西钢厂第一炼钢分厂工人,后又曾任职某工厂主管、厂长、媒体记者、编辑等多种工作职务, “工维义工”团队组建人,广东省工运维权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530日,因其持续参与工运维权活动而被广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广州市花都看守所;2015714日,被当地警方转正式逮捕,并以侦查中发现其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拒绝其代理律师会见本人。直至2015116日,刘少明第一次获准会见律师吴魁明。目前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415日刘少明涉嫌煽动颠覆案开庭审理,未宣判。

6、信力健:现年59岁,广东省广州市人,祖籍辽宁沈阳。民办教育家。1989年创办信孚学校,致力于基础教育事业,长期在博客中宣传民主理念。2015822日凌晨3时被广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刑事拘留。现被广州市检察院以“销毁账户、偷税漏税及挪用资金”三宗罪批准逮捕。据悉,警方在预审时曾经暗示,其遭被捕皆因“出格言论已危害国家安全”及曾发表过支持香港占中运动的言论。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7、王建民:1950年代出生,福建省惠安市籍人,香港永久居民、美国籍华人,前美国《侨报》记者、编辑,前《亚洲周刊》记者、资深特派员,前香港天大研究院副院长,自2010年以来,在香港投资创办了新维信息网和《新维月刊》、《脸谱》杂志,因其刊物主要以中国大陆时政报导为主,曾刊发过大量揭秘中共高层内幕,尤其是反映中共权力内斗的文章,备受外界关注,遂引发中共政府的极大不快和忌恨;2014530日,被深圳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并抄家。被羁押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一年半后于2015115日在深圳南山法院受审。开庭前,王先生在检务人员多次“阐明引导”下认罪并辞去外地律师。

8、呙中校:1975年出生,湖北石首人,毕业于武汉大学,在深圳工作多年,200211月以“我为伊狂”的网名在互联网上发表万字长文《深圳,你被谁抛弃》,引起广泛讨论,2004年底,呙中校作为内地专才获邀往香港担任《亚洲周刊》编辑。离职后,与王建民联手在香港办《新维月刊》、《脸谱》等时政类刊物,主要报道中国大陆的政治新闻,报道风格颇为耸动。2014530日,被广东省深圳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与王建民同案。被羁押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一年半后于2015115日在深圳南山法院受审。

9、黄燕:女,46岁,湖北荆州人,居住在广州荔湾芳村大道,黄燕女士身患癌症、糖尿病。曾因卷入高智晟案,被驱赶、密捕、酷刑、监禁等迫害,有一次怀孕期间遭毒打导致流产。2003年黄燕开始走上与当局抗争的道路,因蔡卓华案认识高智晟律师后,就开始被当局打压迫害至今。多年来黄燕持续关注声援良心人士,甚至于去年夏天还挺着病重之躯前往香港声援唐荆陵律师。20151127日,遭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被指控罪名是: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现羁押于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1231日被顺德区检察院以涉嫌“妨碍公务罪”执行逮捕。黄燕因为身患癌症,在看守所内又遭暴力虐待,身体状况堪忧。律师申请取保候审被拒。

10、曾飞洋:今年41岁,是劳工NGO“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总干事,长期关注劳工服务、教育、公民权利和自由。因致力于劳工权益保护,20141226日,曾飞洋遭到四名不明身份人士的殴打,眼镜被打坏,右颧骨附近也有伤痕。2015123日曾飞洋与朱小梅被广州警方带走,124日下午3点被广州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现被羁押在广州第一看守所,已批捕。

11、何晓波:劳工NGO“南飞雁”负责人,2015123日被广东佛山警方带走,124日下午2点被佛山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的罪名刑事拘留。现羁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家人已经收到了刑事拘留书。201618日下午,何晓波被以“职务侵占”批捕。据悉其已被证实患有肝血管瘤。

12、孟晗:“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员工。老家湖北,早年供职于宜昌长江航务管理局,下岗后于2010年进入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当保安,期间组织其它保安员向院方争取福利。2013年,在广中医医院护工和保安联合维权事件中,孟晗作为首席谈判代表与工人参加维权。2013819日,孟晗和11名保安因参与维权行动,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后在20144月被判罪名成立,获刑数月,获释后孟晗继续参与工人维权工作。在201512月广州劳工打压事件中被抓,现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18日下午4时,番禺检察院将孟晗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批准逮捕。219日燕薪律师第一次会见,披露其被警方密集审讯要求认罪以及指控曾飞洋。329日获第二次会见。

13、卢丽贞14、卢思灵15、卢丽斯: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村民,201444日,卢家土地被花山镇政府因肇花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而被强拆强征。自强拆后当月,卢家举家赴京上访多次,累遭各种打击报复:绑架、恐吓、毒打、黑监狱禁锢和刑事迫害。201510月,卢丽贞(刚产子不满一年,尚在法定保护的哺乳期妇女)、卢思灵、卢丽斯三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拘;女儿卢丽铧遭多次非法行政拘留,诉讼到区、市、省三级法院都遭不公判决。2015112日,三人被广州市花都区分局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而逮捕,现羁押于花都区看守所。

三、浙江7人:

吕耿松、陈树庆、程康明、孙恩伟、丁银娟、陈金宝、魏满意。

1、吕耿松:195617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前浙江省高等公安专科学校教师,独立撰稿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重要成员,人权活动家,人权捍卫者。2007824日因言获罪被抄家拘捕,并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看守所;200825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1823日刑满获释。出狱后因其继续持守民主理念,关注民主宪政的建设,积极帮助访民维权,遂多次遭到中共当局的严密监控和打击报复;2014512日,被杭州市警方突然传唤并抄家;同年77日,被杭州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813日,被杭州市检察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看守所,201592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未判决。日前,在此案延期半年多之后,目前法院对此案再次延期,案子被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2、陈树庆:1965926日出生,浙江省富阳县人,自由撰稿人,1999年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负责人之一,人权活动家,89学生。2014 5月—8月,因其多次参与民主活动,并参与联署呼吁释放包括异议人士吕耿松在内的大陆被拘捕人士,随遭到当局报复性打压,并被警方两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由传唤;至2014911日,终被杭州市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刑事拘留;20141021日,被杭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看守所,201592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未判决。日前,在此案延期半年多之后,目前法院对此案再次延期,案子被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3、程康明:出生年月不详,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中国正义反腐网创办人、中国法制传媒出版集团旗下月刊《反腐廉政月刊》杂志总监,反腐正义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2004年创办中国正义反腐网,2011年遭到当局封杀。因为代理金某所在的公司参与土地招标(与意尔康公司竞标),发现招标是内定就开始举报,后被意尔康公司人员打伤。之后,他在网上曝光并向中央巡视组举报老家青田县委书记、县长的问题,201593日,丽水市公安局以他和女友以及金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指非法经营网站)从北京抓回丽水,逮捕时又将涉嫌罪名改为敲诈勒索罪。案件在侦查阶段,两次延长羁押期限。移送审查起诉后,市检察院指定缙县检察院管辖。2015914日,检察院以程康明犯诈骗罪,与金某共同犯敲诈勒索罪,程康明、金某、薛某共同犯伪造、编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武装部队证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18日,缙云县法院对该案召开庭前会议,公诉方主动向法庭提出排除程康明和金某的口供(两人一直控告刑讯逼供)。115日,金某在看守所发病送进医院抢救成植物人。216日,法院对案件作出中止审理裁定。辩护律师为程康明申请取保候审,法院不予理睬。331日晚,金某死亡,终年48周岁。

4、孙恩伟:浙江省慈溪市人。老兵维权代表,是目前国内最著名涉军转、参战老兵公民记者,多次遭打压。自2007年起,先后发布数百农民维权讯息及全国各地老兵及军转干部维权报道。2015823日,孙恩伟被警方控制。929日孙恩伟被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罪”批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5、丁银娟: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塘南村村民,因强拆问题从2005年开始上访,被多次拘留并劳教一年。因丁银娟在北京高院门口上访,被绍兴市北海派处所接访人员强行拉回绍兴后,于2015826日被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30日被逮捕,1210日审查起诉。此案于201656日于诸暨市法院开庭审理,未判决。

6、陈金宝: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访民。2000年陈金宝家承包的茶园及财产被白鹤镇官员强抢及拆毁,陈金宝与王小彩夫妇上访维权多年,被多次非法拘禁及殴打。201651号,因陈金宝在北京上访,52日被天台县公安抓回刑拘。

7、魏满意:知名网络写手,网名水木然。因201653日在网上发布其所写网文《比承包医院更黑:莆田人承包了中国90%的寺庙!》,遂于518日,魏满意被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目前被羁押于拱墅区看守所。

四、湖北9人:

黄文勋、陈进喜(陈剑雄)、尹旭安、王芳(湖北)、秦永敏、赵素丽、刘兴联、帅仁兵、陈亚雄。

1、黄文勋:1990311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网名“黄子”,南方街头民主运动发起人和倡导者,南方民间“举牌五君子”之一,90后维权公民代表。2013525日,因与街头运动者袁小华、袁奉初、陈剑雄等人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在湖北赤壁市政府门前广场进行宣传民主理念,遂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以“非法集会”为由处行政拘留15天;2013619日,被赤壁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713日又被当地警方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市嘉鱼县看守所,一直未审待判。2016321日,赤壁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准许检察院撤回对黄文勋的起诉。对此,黄文勋不服上诉。

2、陈进喜(陈剑雄):1974年出生,湖北省赤壁市人,网名陈剑雄,“赤壁五君子”之一,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自2013年以来,曾多次参与国内的围观声援活动,勇于多次举牌、拉横幅表达对民主宪政的政治诉求,是南方街头运动杰出代表之一,亦因此曾多次遭到中共警方的拘留、刑拘、酷刑和强行驱赶等。2013525日,曾因与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等民主维权者在湖北省赤壁市宣传民主政治,而被当地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刑拘,713日被取保获释;2013930日,曾与民主维权者谢文飞在广东省佛山市街头举横幅,要求“废除一党专制,建立民主中国”,而被佛山警方再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备受酷刑折磨,1030日被取保获释;20142月,曾因参加山东曲阜薛福顺非正常死亡事件观察团奔赴曲阜追查真相,多次在曲阜遭警方欧打和驱赶;20143月,曾因到黑龙江省声援“建三江律师被拘事件”,而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5日;20145月,曾因到武汉市与多名友人会见佛教法师徐志强,被武汉警方抓走,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517日被取保候审。20147月,因其再次前往河南省郑州市参与公民声援“郑州十君子事件”,随后又积极到河南焦作市声援“张小玉夫妇杀警事件”,遂于201481日被警方在郑州第三看守所附近抓走,且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直接报检察院以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执行逮捕。目前被羁押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未审待判。2016523日在赤壁看守所召开了庭前会议,未确定开庭时间。

3、尹旭安:19748月出生,湖北省大冶市人,著名人权捍卫者。因维权上访被多次拘留及非法劳教,依然继续参与多起维权。2015725日,尹旭安与耿彩文、王芳众网友在武汉黄鹤楼前穿声援屠夫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络,于728日晚被警察从家中带走,拘留于大冶市保安镇上派出所。823日被转为刑拘。926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批捕,之后案件被大冶市检察院退补后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316日审查起诉期满。关押在大冶市看守所,一直被拒绝律师会见。2016510日尹旭安终于获得律师会见,获悉尹旭安在关押期间受到殴打虐待,导致身心伤害巨大。

4、王芳(湖北):湖北人权捍卫者。2015725日,王芳与尹旭安、耿彩文众网友在武汉黄鹤楼前穿声援屠夫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络,于728日晚被警察从家中带走,拘留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88日被转为刑拘,915日批捕。该案已于201631日移送武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家属要求取保被拒。

5、秦永敏:1953811日出生,湖北省鄂州市籍人,早年为湖北省武汉钢铁公司冷轧厂职工,著名民间政治学者、自由撰稿人,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重要创始人,“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理事长、“玫瑰中国团队”负责人,著名人权活动家,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19日,其被湖北省当局再度非法抓捕,罪由是“接受外媒采访及写文章过多”,其妻亦遭当局拘押、失联;2015826日获悉,其已被湖北省武汉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羁押。现得知被羁押于武汉市第二看守所,案子在检察院。

6、赵素利:秦永敏夫人,与秦永敏一同失踪。

7、刘兴联:1955116日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网名“阿拉伯酋长”,回族,伊斯兰教信徒,成功商人,原海南省伊斯兰宗教事务领袖,玫瑰团队、“中国人权观察”重要组建者,“玫瑰团队”、“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秘书长,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514日,在海口家中突然失踪,后得知其已于2015619日被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第二看守所。2016311日有两位公民去武汉第二看守所给刘兴联存生活费,值班警察告知刘兴联已转走。他们询问具体转到哪,以及为什么被转走,得到的答复是:已被判刑生效送到分配站或是被办案人员转到别处,具体不清楚。2016512日刘兴联发出消息说其被当局从海南带走后一直被秘密关押在武汉公安局所属的安康医院。

8、帅仁兵:湖北省潜江市人权捍卫者,因遭遇暴力违法强拆上访,曾因上访被多次围追,堵截、绑架、非法拘禁、拘留、暴力毒打迫害。 201593日在京失联,他的妻儿于95日在潜江市人民政府门前举牌寻人未果,2015914日其家人收到了潜江市公安局出具的被刑拘人员通知书,帅仁兵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现关押在潜江市看守所,已批捕。

9、陈亚雄:湖北黄冈武穴市维权人士,因要求退伍军人军龄算工龄而上访维权多年。2016年两会第4天,陈亚雄从北京上访回来后,被政府以涉嫌“敲诈勒索”农业银行刑事拘留,羁押于武穴市看守所。

五、四川22人:

陈云飞、姜野飞、黄卫秀、陈文英、戴祝敏、周燕琼、陈国琼、颜伟、余淑华、李敏、吴萍、陈玉兰、王淑蓉、邓雪梅、邹昌英、宋开友、唐祖琼、王应龙、高英、罗顺银、袁强、陈明燕。

1、陈云飞:1967813日出生,四川省达州市达县人,89学生,个体农场主和农艺师,民主“业余驯兽师”,四川“民主行为艺术家”,著名维权公民、异议人士。2015325日,因其与维权公民20余人到成都市新津县为当年的六四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遂在返程途中遭到上百名持枪特警的围追堵截,326日即被四川省新津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430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看守所。2016217日,陈云飞被成都市检察院取消了“煽动颠覆政权罪”指控,只被控“寻衅滋事罪”一项罪名。

2、姜野飞:四川成都人,约生于1968年,民主人士,人权捍卫者,参加过“八九”学运,2008年“汶川地震”后又积极参与维权活动,2009年“六四”前夕,姜野飞在曼谷中共国大使馆门前参与纪念“六四”二十周年静坐活动,被泰国当局抓捕,关押近三年之久。20151028日与董广平逃亡泰国,二人同被泰国警方在其持有联合国难民署签发的“庇护申请者证明书”(实为保护信)的前提下又以涉嫌“偷渡罪”抓捕,并关押于泰国曼谷市沙吞移民监狱;后经各方民主人士努力和紧急呼吁,被联合国难民署获悉,于2015116日答应拟启动紧急通道,力促使其全家获准难民身份;但1113日仍被中共当局以“非法越境罪”遣送押解回国。于2016514日被重庆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逮捕。目前羁押于重庆市第二看守所。

3、黄卫秀4、陈文英5、戴祝敏:四川凉山州西昌小庙乡自2013年政府征地拆迁以来,小庙乡辖区内4000多亩土地荒置,2000多户搬迁户无家可归,租住在外。黄卫秀等多次找到乡政府要求打通沟路恢复生产,遭遇推诿拒绝,拖着到2014年没有结果,她们就去北京上访。20155月,黄卫秀等人再次上访,7月底就被乡政府以商谈土地事宜诱骗去,黄卫秀和戴祝敏,陈文英都被关押,随后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羁押于西昌市看守所。201647日,西昌市法院开审陈文英、戴祝敏、黄卫秀三访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亊罪,未宣判。

6--12、周燕琼、陈国琼、颜伟、余淑华、李敏、吴萍、陈玉兰:四川双流县黄甲镇双华9组村民,因土地问题上访。201572日,周燕琼、李敏等20人前往北京中组部举报成都市委带病提拔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72日晚23时,双流县的截访人员黑保安打昏并绑架周燕琼。74日早上6点,黑保安绑架周燕琼回成都,车到成都遭周燕琼家人及其他村民拦截后开车逃逸,连撞两车被亲属拦下扭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因警方未抓捕凶手,也未解决周燕琼救医问题。周燕琼碰烂派出所门窗后,警察随即抓走10余人。分别于75日、19日、23日将周燕琼、陈国琼、颜伟、余淑华、李敏、吴萍、陈玉兰7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于811日、25日分别批捕,于127日延长审查期半个月,2016324日此案再次批准延长审查期3个月,截止到625日。此案于2016517日开庭,未审批。定于531日再次开庭。

13王淑蓉:四川雅安汉源县访民。201626日,四川省驻京办派黑保安把正在北京上访的王淑蓉等4人从马家楼的四川厅接出,27日大年三十押回到汉源县,28日大年初一送拘留所行政拘留10日,后以寻衅滋事转刑事拘留37天。323日王淑蓉被以“危害公共安全及寻衅滋事罪”逮捕,现羁押于雅安市看守所。

14、邓雪梅: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住绵阳市培城区,维权人士。因20133月至20148月期间在绵阳市进行反腐维权宣传,邓雪梅2014811日被绵阳市公安局培城区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10日取保候审。2015616日,四川绵阳警方上百人前往绵阳市涪城区铁牛广场,抓捕宣传习近平反腐,拥护毛主席和反转基因食品的邓雪梅。2015617日再次被刑拘,722日被批准逮捕。917日起诉,退补两次后,于2016429日开庭,未判决。

15、邹昌英:家住西昌市西郊乡张家屯村三组。邹昌英20157月份和小庙乡拆迁户到北京上访,举报村文书张荣康倒卖本组安置自用地举报材料转下来,西昌市公安局外南派出所民警找邹昌英调查过几次。201582日邹昌英被西昌市公安局外南派出所带走并刑拘,88日邹昌英被西昌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逮捕,羁押于西昌市看守所。2016420日此案在西昌市法院审理未判决。

16-20、宋开友、唐祖琼、王应龙、高英、罗顺银:四川宜宾珙县罗渡乡维权人士。2OO5年,宜宾在罗渡苗族自治乡、曹营乡、洛表镇共计12个村采取每个村社长代表村民签字的手法,占用2400多村民的148.5525公顷土地修建罗渡水电厂。他们降低地价,降低土地类别不按政策赔偿。20061215日、24日,罗渡水电站放炮损坏3个村100多户村民房屋,10余户震成危房,未合理赔付。200931日,村民们再次找乡政府要求退回土地,巨浪公司代表周天柱指使42人手持砍刀,把黄桷六社社员吴仪清打昏厥,送医院抢救,两天才苏醒致耳聋。此后村民一直在上访维权。2016224号,四川宜宾珙县罗渡乡党委书记张强邀请7名移民代表,前往珙县信访局商谈解决村民蹲守罗渡电站一事,村民代表进入后半小时,当局出动20余特警等从现场抓走宋开友、唐祖琼、高英、王应龙、罗顺银5移民,并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宜宾大邑看守所。201641日,珙县警方以破坏生产经营罪逮捕宋开友、唐祖琼、王应龙三人,并以“检察院不批捕,需要继续侦查”为由,决定高英、罗顺银2人监视居住。

21、袁强: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维权人士。2013226日,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牌坊街五组213号欲兴餐旅馆发生一起敲诈勒索案,几名黑社会青年持刀对袁强的妻子欲兴餐旅馆女老板余小波进行勒索及殴打。被打后,余小波用开水泼向对方。事后在场人报了110,洛表派出所抓获八名青年,不到30分钟派出所将抢劫敲诈勒索人放了。531日,珙县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余小波。袁强因为进京上访,押回后于20151026日被宜宾市珙县公安局以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1125日,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了袁强,迄今已关押半年多,检察院尚未提起诉讼。

22、陈明燕:四川雅安访民。2014626日,雅安市雨城区政府和草坝镇镇政府把陈明燕全家修建于草坝镇水津村二组的1000多平米灾后重建房子强拆了,陈明燕一直要求政府按拆迁赔偿标准进行安置,但政府一直不解决。20151221日,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以陈明燕曾经在微信圈中发布带有江泽民、法轮功的图片,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陈明燕,2016125日对其实施逮捕,目前羁押于雅安市看守所。

六、上海1人:

沈佩兰

1、沈佩兰:上海闵行区被强拆维权者,六旬老人,因为政府强行征地、拆迁、养殖场被拆除,都未获补偿而维权多年,在为自己上访维权的过程中,开始关注权利受到侵害的访民群体,在访民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因此不断受到打压迫害,被绑架、强迫失踪、软禁,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两会期间沈佩兰家门口被马桥镇政府聘用的多个外地人看管,2016222 日沈佩兰被闵行分局警方以“寻衅滋事”名义传唤到马桥镇派出所并刑拘,家中二台电脑同时被抄走。沈佩兰现被羁押于奉贤看守所,期间遭受酷刑。2016331日沈佩兰被批捕。

七、吉林2人:

张继新、田利

1、张继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女,因2008年儿子受冤入狱维权而开始上访。2015410日,张继新因为去办事路过正在长春视察总理李克强下榻的南湖宾馆,遭当地在现场执勤警察的盘查并抓捕,并于当日构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刑拘,10天后被逮捕。张继新现关押在长春市朝阳看守所。

2、田利:吉林省吉林市访民。田利是因控告吉林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常云杰采用非法手段,侵吞国有资产,侵占职工利益而从2008年上访至今。2016323号, 田利在北京给中央领导寄信遭盘查后被送马家楼。再由地方截访专班骗出押回,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检察院批准逮捕时改为“敲诈勒索”,至今已被拘押看守所33天。

八、河南8人:

于世文、许有臣、张小玉、董广平、李玉凤、时育红、冯改娣、张淑平

1、于世文:1968年出生,河南省人,1989年广州学运的学生领袖,民主异议人士,2013年、2014年两次中国六四民间公祭活动的组织者和推动者。19897月因参加学生运动被广东当局抓捕,判刑16个月。201341日,与其妻陈卫因积极组织、参与了多名民间人士在河北省正定县举行的公祭六四死难者活动,公祭后即遭到警方的传唤与扣押;201422日,因其夫妇与来自全国各地的民间人士共30人在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家乡河南省滑县,再度举行公祭赵紫阳、胡耀邦和六四死难者的活动,随于523日被郑州市警方带走传唤,527日被郑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刑事拘留;72日又被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5211日,其家属接到通知称其已被郑州当局决定正式起诉。至今已被羁押两年,第四次延期审理三个月。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2、许有臣:河南焦作人权捍卫者。张小玉与丈夫许有臣,2014717日被焦作的截访公安从北京强行送回家乡的路上,许有臣用水果刀刺伤一名公安,导致对方死亡。随后张、许两人被警方刑事拘留,82日被检察院正式批捕。家属委托的河南律师常玮平到看守所申请会见当事人,被警方以涉嫌同案抓走。案件经过一次退回公安局作补充侦察之后,移送法院,后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201565日,检察院针对张小玉做出不起诉决定,张小玉获释。许有臣仍在押并面临起诉。

3、张小玉:河南焦作人权捍卫者。张小玉与丈夫许有臣,2014717日被焦作的截访公安从北京强行送回家乡的路上,许有臣用水果刀刺伤一名公安,导致对方死亡。随后张、许两人被警方刑事拘留,82日被检察院正式批捕。家属委托的河南律师常玮平到看守所申请会见当事人,被警方以涉嫌同案抓走。案件经过一次退回公安局作补充侦察之后,移送法院,后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201565日,检察院针对张小玉做出不起诉决定,张小玉获释。其丈夫许有臣仍在押并面临起诉。张小玉释放后,于20158月底,在北京寻求帮助期间,再次被焦作市公安局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并被焦作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至今羁押于焦作市公安局看守所。

4、董广平:1958年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曾为警察,民主异议人士,“郑州十君子”之一,22六四公祭参与者。2001年,曾因参与民主政治活动被当局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4年出狱后仍恪守民主理念,要求当局平反六四,走民主宪政之路;201422日,因其亲赴在赵紫阳故乡河南滑县举行的“六四公祭”活动,随于 2014526日—27日被河南省洛阳市警方传唤、抄家,并被郑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201472日,又被郑州市警方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并被关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2015211日,被取保获释;20159月,因其一家逃往泰国避难,1028日被泰国警方在其持有联合国难民署签发的“庇护申请者证明书”(实为保护信)的前提下又以涉嫌“偷渡罪”抓捕,并关押于泰国曼谷市沙吞移民监狱;后经各方民主人士努力和紧急呼吁,被联合国难民署获悉,于2015116日答应拟启动紧急通道,力促使其全家获准难民身份;但1113日仍被中共当局以“非法越境罪”遣送押解回国。目前被押地点不详。

5、李玉凤:河南焦作维权人士。20151026日李玉凤因和焦作市的几个访民在北京南站照相留念,被北京右安门派出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罪刑拘一个月,1127日取保候审释放后随即又被焦作社区人员带回焦作,又被焦作公安马村分局以聚众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罪关押在焦作看守所,又以“继续补充侦查”为由再次将其刑拘。1225日被以“寻衅滋事罪”逮捕。

6、时育红:河南省鹤壁市人,时育红的丈夫赵天亮是第八煤矿职工,2011年工伤后,八矿不肯公开赵天亮工伤保险单、不执行享受《工伤保险条例》待遇,其妻时育红便去各级政府上访。2014年,当地政府将赵天亮以损坏财产不到300元,判刑七个月;201591日借“9.3”大阅兵之机,鹤壁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把在北京上访的时育红押回,92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关押于鹤壁市公安局看守所。时育红案于2016217日在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判决。

7、冯改娣:2008年因河南内黄县官员惊吓导致冯改娣的女儿残疾,冯改娣开始上访维权。2012年公安局等部门给付冯改娣60万元救助金,终结信访事宜。一年七个月后,公安局撕毁协议,2014711日以冯改娣敲诈公安局等部门为由刑事立案,冯改娣2014722日被刑拘。201514日一审被内黄县法院重判11年,从20157月份安阳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以后,于20159月指定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审理,只能有北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北关区检察院历经四个月两次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在2016129日两次补充来的证据检察院承办人认为够不成犯罪,不予受理,后经50天沟通与协调,检察院没能把守住最后底线,领导让收卷,只能走程序,于325日起诉到北关区法院。但这次指控的罪名没有了之前60万的救助金了,但是又罗织出来个“寻衅滋事罪”。原定2016517开庭,但法院又临时延至525日审讯。冯改娣至今已在安阳市看守所羁押了一年零七个多月。

8、张淑平:河南许昌市魏都区维权人士。201410月,张淑平赴京上访;1028日,许昌市魏都区信访局工作人员程某某、许昌市魏都区政法委工作人员王某等人,“受单位指派”赴京对张淑平进行劝返时,与张淑平发生撕扯。因此,张淑平被控妨害公务罪,由许昌市公安局北大分局逮捕。后魏都法院认定张淑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近日,河南许昌中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九、山东6人:

孙峰、张卫红(张皖荷)、任键财、李燕军、姚建清、丁汉忠。

1、孙峰:1966818日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人,网名“闪电侠”,基督徒,冤判维权者,街头民主运动践行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8512日,曾因被山东省地方法院以“虚开发票罪”枉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遂在缓刑结束后走上了维权之路,期间,因深感中共专制、独裁、腐败的体制是导致个人维权艰辛、无望的本质性原因,于是由一位冤判维权者成长为一名自觉追求民主宪政的异议人士,亦因此备受当局的严酷打压和迫害。2014110日孙峰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北京律师蔺其磊前去要求会见被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拒绝,经律师采取投诉控告起诉等行为,警方竟于同年118日更改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予以逮捕。同年214日孙峰被取保候审。获得自由后,孙峰不畏威胁,不怕再次会失去自由的风险,仍然继续从事公民活动,不改初衷,并将淄博市公安局起诉到法院,争取自己的权利。去年孙峰支持香港占中,并提出了解决香港“占中”方案(发布在网络上),于20141116日买好次日赴京的车票,拟到中南海递交该方案时在淄博被抓,取消取保候审并刑事拘留。1128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一直羁押于淄博市看守所。2015811日,孙峰被诉“涉嫌煽颠案”在淄博中院一审开庭,至今未判决。201614日,淄博中院书面通知,经最高院批准,案件延期到2016229日。

2、张卫红(张皖荷):杭州人,长住上海,几年前开始在上海等地参与民运维权活动,经常遭到国宝警察传唤骚扰,被迫居无定所。20135月张皖荷到了广州,之后因参加维权活动多次被刑拘。20156月,张皖荷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并关押至今。据消息称1023日被潍坊市潍城分局起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现在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中,2016322日律师蔺其磊得以会见。本次审查起诉期限于46日到期。

3、任键财:(又名刘星、无界道长)。2015615日,刘星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据消息称1023日被潍坊市潍城分局起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2016415日刘星终得律师王海军会见。据悉在看守所遭遇疲劳审讯及酷刑对待。

4、李燕军:广西维权人士,2007年因计划生育被打残,一直上访,为自己维权过程中也热心参与其它维权活动。曾因声援郑州十君子案遭刑拘。20156月,李燕军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并关押至今。现羁押在山东潍坊看守所。据消息称1023日被潍坊市潍城分局起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2016415日马连顺律师得以第一次会见了李燕军。

5、姚建清:女,网名小羊羔。陕西汉中访民。20156月,姚建清和十几位朋友一起到了山东潍坊,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2016510日郭海跃律师会见了姚建清,获悉其本应于20151023日被释放,但是因换衣服时掉出一封控告信,又被继续羁押,羁押期间遭遇疲劳审讯。姚建清目前依然被关押在潍坊看守所。

6、丁汉忠:山东省昌乐县乔官镇丁家山村农民。丁汉忠及其母亲的房屋在2013年被划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拆迁区域,但因拆迁补偿未谈妥,丁家迟迟未搬迁。20139月,数名拆迁者试图拆除丁汉忠母亲的房屋,双方发生冲突,丁汉忠持镰刀挥砍,致其中两名拆迁者死亡。2014116日,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丁汉忠犯故意杀人罪,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28日,潍坊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丁汉忠死刑,赔偿两位死者家属各21418.5元。丁汉忠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依法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20158月,山东省高院曾二审开庭审理此案。201652日丁汉忠抗拆致两死案二审宣判“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十、重庆3人:

肖建芳、刘林、危文元

1、肖建芳:出生年月不详,重庆市渝北区人,维权公民,公民记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3年,曾因全家赖以生存的土地和房屋在无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遭重庆市渝北区政府强拆,一直未得到合理赔偿,其被迫走入上访维权之路;期间,因其多次逐级投诉,且到北京上访维权,不仅毫无结果反遭当局屡次截访打压,随开始意识到个人维权与群体维权、个人冤屈与国家自由民主政体的息息相关性,认识到社会公民追求自由、民主、人权的重要性,随后即成长为当地知名的公民记者,并帮助多起维权抗争事件进行适时的呼吁与报导;20141017日—18日,曾因进京维权,并与多人前往世界互联网大会现场举牌呼吁“保障互联网自由,停止打压维权讯息传播”,而遭北京警方围堵,且被非法押送至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黑监狱,其间,横遭警方使用电棍的殴打、戴手铐等暴行;2015814日,再次因维权抗议行为而被重庆市渝北区警方非法传唤,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目前被羁押于重庆市渝北区看守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凯歌三支路99号,邮政编码400052),未审待判。

2、刘林: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镇人士,因土地维权,2015714日下午,刘林被数十警察带走,先以涉嫌“妨碍公务罪”羁押在北碚区看守所,2015819日,以“寻衅滋事罪”遭逮捕,现羁押在北碚区看守所。于2016525日在重庆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未判决。

3、危文元:1969216日出生,重庆市南岸区人,维权公民,公民记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9年,曾因所属房屋被政府强拆,一直未予公平公正的拆迁赔偿,遂被迫上访维权;期间,因多次投诉未果,且屡遭政府截访打压,随开始关注、投身于弱势群体的维权活动,同时认识到公民捍卫民主、自由、人权的重要性,故而成为重庆知名的公民记者,并积极帮助重庆访民进行维权报导和呼吁;曾因发布数百篇维权报导而遭遇当局的数十次威胁打压;20141017日—18日,曾因与维权公民兼公民记者王晶、肖建芳等多人进京维权,并到世界互联网大会现场举牌呼吁“保障互联网自由,停止打压维权讯息传播”,而遭警方围堵截访,被遣返后又遭重庆警方非法施暴;2015720日,曾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涉嫌虚假报导,而与数十名维权公民和访民到该报社门前谴责抗议;2015810日,曾因有访民电告在重庆报社有人跳楼,其前往围观,看见报社内外确有大量访民和警察存在,在调查暗访中,其被警方带走失联,后得知被重庆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917日,又被重庆市渝中区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重庆市第一看守所(重庆市渝中区石板坡北里15号,邮政编码400013),未审待判。

十一、福建3人:

吴淦、林斌(望云和尚)、徐孝顺

1、吴淦:1972214日出生,福建省福清市人,网名“超级低俗屠夫”(简称屠夫)等,退伍军人,前福建省厦门市高崎机场安检员,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职员,知名维权围观者、人权捍卫者。20155月上旬,因积极关注、呼吁当局彻查披露庆安枪杀徐纯合真相,令当局十分恼火,而对其实施威胁,迫使其被迫逃离北京;520日,又因积极声援江西乐平死刑冤案,并以“卖身筹款”的行为艺术举牌帮助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前争取律师阅卷权,而被江西省南昌市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为罪由行政拘留10天;527日,被福建省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刑拘;73日,被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项罪名正式批捕,被羁押于福建省永泰县看守所。因吴淦与天津市公安局侦查的一起案件相关联,公安部将吴淦案指定天津市公安局并案侦查,在2015年年底福建警方将该案移交天津市公安局;吴淦自被逮捕后未变更任何强制措施,之前经福建警方多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20161月初,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报请,因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自120日开始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目前吴淦关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626日律师收到天津市公安局下发的不予会见决定。

2、林斌:望云和尚,1972年生,福建省宁德市人,九仙禅寺主持。一直以来帮助访民维权呐喊,参与多起维权事件。因声援屠夫,于709律师大抓捕事件中被天津警方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及“危害国家安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址不详。2016126日获悉,望云和尚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不被获许会见。

3徐孝顺:屠夫吴淦的父亲。多年以前,徐孝顺与人合伙办了家小企业,后来因经营问题,企业解散。2013年初,由于“屠夫”吴淦监督公权力,而遭到有关方面报复,从这家解散多年的私人企业中,找了个“职务侵占”的罪名,把他父亲徐孝顺刑事拘留,拘留了七个月后,于20137月左右,取保候审。2015625日再次被以“职务侵占”的罪名刑事拘留。此案于2016322日在福清市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未宣判。

十二、江苏6人:

王健、王金娣、单利华、朱丙泉、周小凤、张小梅

1、王健:江苏省南京市人,人权捍卫者。近年来,深受民主意识的影响,在社会责任感和政治理念的驱使下,积极参与各种维权活动。201563日,六四敏感日期间,其被南京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强行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5814日,代理律师先获悉,其已在被关押两个月之后又被新添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后又被证实没有增加罪名。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审查起诉期限即将届满,20163月份要起诉到法院。目前被羁押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未审待判。此案已定于201663950分在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第4法庭开庭审理。

2、王金娣:江苏无锡人,76岁,人权捍卫者,因自家房屋5年前遭遇强拆,无锡警方对强拆行为不予立案,几年来多次进京上访,多次遭遇警方拘留,无锡当地政府多次将她关黑监狱。2015827日,王金娣在法国大使馆放礼炮上访,当即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3日后交给无锡公安,830日无锡警方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将其刑拘。2015925日,王金娣被以“寻衅滋事”执行逮捕,目前关押在无锡市第二看守所。于20151229日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同罪名起诉。王金娣的代理律师刘书庆于2016120日前往无锡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王金娣,并拿到了指控其涉嫌寻衅滋事的《起诉书》。此案于2016426日下午两点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判决。辩护律师是刘书庆和常玮平。

3、单利华:江苏南通人,曾因拆迁问题多次上访维权,后来自己的诉求得到解决以后仍然坚持抗争,参与429祭奠林昭墓等多次活动,还长期帮助其它被强拆人员维权,在网上做启蒙工作,单利华称得上是从访民进步到公民的典范。2011625日,单利华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被港闸区信访局副局长李新暴力截访,被逼割腕自杀,右手腕断肌腱三根伤残,政府不予做伤残鉴定。20151120日,单利华突然被南通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南通市看守所。121日,港闸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做出逮捕决定,同时不准取保候审及不许律师会见。

4、朱丙泉:江苏无锡维权人士。沈爱斌因622劫黑监狱被冤判一年九个月,开除党籍和公务,为此一直在向省检察院、最高检控告。此前,2016204日,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拘留释放,无锡众多维权人士迎接。2016413日至415日期间,无锡大抓捕事件被警方共带走十五名维权人士,之后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华海娟、王英华、陈赛娥、周小凤七人遭刑拘,分别以“故意伤害罪”被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羁押于无锡市第二看守所。陈赛娥、王英华、华海娟、沈爱斌、程天杰5人被刑事拘留30日后释放。520日,朱丙泉被以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

5、周小凤:江苏无锡维权人士。沈爱斌因622劫黑监狱被冤判一年九个月,开除党籍和公务,为此一直在向省检察院、最高检控告。此前,2016204日,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拘留释放,无锡众多维权人士迎接。2016413日至415日期间,无锡大抓捕事件被警方共带走十五名维权人士,之后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华海娟、王英华、陈赛娥、周小凤七人遭刑拘,分别以“故意伤害罪”被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羁押于无锡市第二看守所。陈赛娥、王英华、华海娟、沈爱斌、程天杰5人被刑事拘留30日后释放。520日,朱丙泉被以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

6、张小梅:江苏镇江人,维权人士。2016413日,张小梅涉嫌寻衅滋事案在江苏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开庭审理。未宣判。

十三、江西2人:

朱玉芳、张林德。

1、朱玉芳:江西萍乡人权捍卫者,因房屋被骗拆上访10年,多次被关黑监狱及酷刑打压。因其在网上发布自己遭迫害的消息,以及接受海外媒体采访,遭当地政府打压报复,2015826日起被刑拘于萍乡市看守所至今。20151228日,在经过多方努力后,文东海律师和萍乡访民一起前往看守所,文东海律师得以会见朱玉芳,随后去检察院查阅了案卷。据文东海律师介绍,此案现已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警方以“寻衅滋事”起诉了朱玉芳,并制作了厚厚6本案卷,1500多页,有志在必得的决心,主要“事实”罗列了朱玉芳在北京拉“要求官员公示财产”“无罪释放良心律师”等条幅,以及朱玉芳因拆迁未得到安置补偿而借款的事件,也成为政府定罪的“证据”。

2、张林德: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访民。201629日、10日,张林德和妻子万小桂到北京中南海上访。201635号,被余江县政府以二人非访为由押回,其后,万小桂被行政拘留10日,张林德则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315日,万小桂拘留期满获释。318日,张林德在拘留所被余江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目前羁押在余江县看守所。

十四、湖南9人:

谢阳、何菊英、张瑛、刘芳香、郭文兴、曾锡银、刘白英、李龙君、曲来法

1、谢阳:1957年出生,上海市籍人,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实习期律师。2015711日,在“709律师大抓捕”行动中被北京市警方秘密拘押,罪由是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参与组织策划炒作多起敏感案事件(含20155月黑龙江发生的“庆安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目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于201619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经检察机关批准后延长一个月,羁押期限从310日起至49日止。现关押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据闻谢阳遭遇毒打及酷刑虐待,其妻被限制处境。

2、何菊英:1964528日出生,湖南省宁远县人,湖南省宁远县中和镇上街村村民,维权访民,2001年,曾因其上初中的儿子被学校的几位恶少殴打致残,遭地方法院枉法判决,遂走上了漫长艰辛的维权之路;之后又因其上访的行为触碰了地方当局的利益神经,故而遭到地方当局的严酷打压,并因此屡遭非法关押;2008年和2012年,曾两次因上访维权遭遇政府枉法构陷,被先后处以劳动教养共计30个月,并被多次关押于精神病院和黑监狱;2009年,曾因被关在教养所内,其家中老人无人照顾且遭到当局的恶意骚扰和恐吓,致使两位老人在惊吓过度和贫病交加中相继去世。20141117日,当其再次到北京上访时,被地方当局从北京截访并强行遣回原籍,随后被警方以“非法上访”为罪由处以行政拘留10日;1126日,又被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刑事拘留;20141228日,被湖南省宁远县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湖南省宁远县看守所,未审待判。

3、张瑛:网名张玮珊长沙人,是长沙一家制造枪炮炸药军工厂的下岗职工,因房屋维权与工作编制问题走上维权之路。在维权的同时,多次参与公民活动。据了解,2014年现场参与429苏州悼念林昭,湖南长沙声援谢阳律师,湖南衡阳声援赵枫生;而且多次声援王爱忠、唐荆陵等,在长沙住所招待四方往来参加围观网友食宿,人次不下100多次。张瑛于20151019日在长沙中院门口讨说法并用油漆在地上写“官员公布财产”的标语,后被左家塘派出所拘留十天,到1028日转为刑事拘留。现得知张瑛已于近日被长沙市检察院批捕,罪名“寻衅滋事”,但目前家属还没收到通知书。

4、刘芳香:1950827日生,家住株州市芦淞区卫生巷281504号。2000225日,2000121日,200237日三次被当局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拘留十五天。2003年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劳教1年。2015729日被株州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刑事拘留。20151223日开庭,未判决。现羁押于株洲市第一看守所。

5、郭文兴:1946914日生,家住株州市芦淞区卫生巷281504号。2000121日被当局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拘留十五天。 20001217日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二十七天。2003年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劳教1年。2015729日被株州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刑事拘留。20151223日开庭,未判决。现羁押于株洲市第二看守所。

6、曾锡银:195016日生,家住株州市荷塘区月桂小区10302号。20084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劳教1年。2015729日被株州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刑事拘留。20151223日开庭,未判决。现羁押于株洲市第一看守所。

7、刘白英:19541022日生,家住株州市荷塘区朝阳村30201号。20084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劳教1年。2015729日被株州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刑事拘留。20151223日开庭,未判决。现羁押于株洲市第一看守所。

8、李龙君:湖南省衡阳县教师维权代表。201654日湖南省衡阳县千余名教师讨薪维权事件中,李龙君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

9、曲来法:湖南省衡阳县教师维权代表。201654日湖南省衡阳县千余名教师讨薪维权事件中,另一维权代表李龙君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后,曲来法躲避在外,后因接受中央广播网采访亦遭警方抓捕。

十五、安徽5人:

王平、赵红艳、韦朝芝、杨敬华、彭效艳

1、王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王墩社居委村民,人权捍卫者。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户口事项多次赴京上访,因此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多次以在北京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扰乱单位秩序”而拘留。2015427日上午,王平到包河区人民法院起诉包河警方。2015714日上午九时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九法庭里,王平就合肥包河警方滥用职权拘留案件两案合并审理开庭,法庭未当庭宣判。20151027日,王平因赴京上访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警方行政拘留10日,117日释放,而1119日下午就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此案2016316日上午10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现羁押于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2、赵红艳:合肥维权人士,因家庭产业被强拆,政府没有公正处理而上访。20151129日赵红艳因赴京上访被截访人员强制带回合肥后行政拘留十天,本应于127日释放,却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成刑事拘留。

3、韦朝芝: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西村的农民,男,1955518日出生,住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翠微西苑1102室。2000年韦朝芝家和该村其它村民家的土地被政府征占,当时农民获得的补偿只是每亩六百元的青苗费。韦朝芝开始上访。2009年农历正月十三,韦朝芝正被关押期间其父去世;2010319日,韦朝芝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十日;2011628日,韦朝芝因“故意伤害”被行政拘留十日;201246日韦朝芝因致使安徽省人大等“无法正常工作”而被劳教一年半。2004318日韦朝芝被精神病64天。2015104日韦朝芝在京上访期间被抓进马家楼内并打伤,之后被刑拘。

4、杨敬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大陇乡韩村残疾人访民。两会期间去北京上访,201632日从南京抵达北京时,在南京车站被当地警方拦截,杨敬华被带上手铐拉回当地派所拘留15天,2016317日又被当涂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继续拘留10天,327日被转为刑事拘留。

5、彭效艳: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新华办事处辛桥镇胡庄村村民,因耕地被中铁十六局建小高层楼房强行霸占维权。2016419日被颍东公安分局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罪名刑事拘留,现羁押在阜阳市看守所。

十六、黑龙江3人:

赵桂荣、陈晓梅、韩帮梅

1、赵桂荣:女,现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丈夫邢世库是哈尔滨印刷二厂职工,因待遇不公于20063月从哈尔滨上访到北京,后被关进“精神病医院”。赵桂荣为了解救“被神经”的丈夫开始上访,上访过程中被哈尔滨官员关进黑监狱累计100多天,造成赵桂荣精神和身体双重受到严重伤害。维权过程中赵桂荣完成从访民到公民的转化,积极参与公民圈活动,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围观敏感事件。2015111日,赵桂荣被从北京押回老家后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1210日——国际人权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将赵桂荣以“寻衅滋事罪”批捕。检察院指控赵桂荣长期参与全国各地声援围观,尤其是庆安事件(徐纯合事件)冲在最前面,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现关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

2、陈晓梅:1960年生,家住黑龙江省宜春市伊春区。陈晓梅因30年未判决的案子上北京上访多次。2015111日被伊春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监视居住,2016315日移送伊春市法院起诉,413日退侦,417日重新起诉,512号上午830分,伊春市上甘岭区法院将以敲诈勒索罪开审陈晓梅。伊春市上甘岭区检察院称:陈晓梅采取到北京非正常上访,要挟负有稳控责任单位负责人,索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3、韩帮梅:黑龙江黑河市嫩江县人,因反映土地问题及房屋被他人点火而多次上访。2016312日,韩帮梅在去西单路过天安门广场,北京警察看身份证后说你被地方通缉了,就不让走并在东城区派出所关了6天,318日由地方政府公安从北京带回并刑事拘留。423日,经黑河市嫩江县人民检查院批准,以寻衅滋事罪逮捕韩帮梅,现羁押于黑河市看守所。

十七、河北3人:

柴英芝、赵丽荣、王军平

1、柴英芝:柴英芝是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因为在她和前夫董文奖的离婚官司中,董文奖和他表亲陈振朝联合买通异地汉沽区的法官造假判决转移资产,致柴英芝胜诉后没有分得本该分得的资产,被逼于2008年开始上访。20151016日,柴英芝与河北访民曹连生偷渡至台湾金门被抓,于2016111日被台湾移民署遣送回国,12日分别回家。201634日下午,柴英芝去国家信访局上访,被唐山市路北区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之后被以同罪名逮捕。现关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2、赵丽荣: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维权人士。因土地维权问题与201633日进京上访,于201636日被承德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承德市看守所。46日遭批捕。

3、王军平:河北石家庄市鹿泉区石井乡栈道村维权人士。因王军平的工人被无缘无故居打成重伤,王军平自2008起到北京中南海周边上访13次拘留5次。20157月,王军平去镇政府上访,镇长让司机开车离开,王军平到镇长车前要求镇长答复,镇长的司机就殴打王军平。9月,王军平在亲戚家被欺骗回家以寻衅磁事刑事拘留,后被起诉。此案201656日在法院开庭,未判决。

十八、贵州7

糜崇标、李克珍、张秀红、戴小强、徐国清、康成举、李国志(仰华牧师)。

1、糜崇标:75岁,抗日将军之子,贵州人权捍卫者,贵州“人权橱窗”创办者。自小父亲死于政治迫害,糜崇标也从小被送往孤儿院并被奴役造成终身残疾。从2007年开始,糜崇标在贵阳市创办“人权厨窗”、宣传《世界人权宣言》,之后遭遇被谈话,被旅游,被劝离,被监禁…糜崇标成为了地方政府重点“维稳”的对象,手段不断升级。20125月,糜崇标组织了近千人群众,在贵阳人民广场拉起横幅《“八九六四”二十三周年祭》,2012529日,贵阳当局派出了一百多位国保、公安和特警,直接冲进糜崇标家里,在不出示任何法律依据、手续的情况下暴力抄家,糜崇标的妻子也被殴打并带走,软禁至今,不给家属出任何监禁、关押糜崇标的手续和相关法律依据。夫妻二人在被关押期间,遭到随意性地殴打与折磨。至今已关押三年多。

2、李克珍:糜崇标夫人,与糜崇标同时被抓。2014117日,李克珍在长时间的折磨里突发脑梗,地方政府怕承担死人的责任,此时便再次叫糜崇标儿子来到医院,不由分说就必须签下自己母亲的病危通知书。经过紧急抢救,才住院一个星期,病情稍微稳定,就被公安强行带离医院,带到他们拘禁的地方继续暗无天日关押。至今已关押三年多。

3、张秀红:贵阳基督教活石教会执事会主席兼会计,2015728被警方带走,8月底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4、戴小强:杭州家庭教会牧师,201569日在贵阳机场被黔西国保带走的,第二天以“组织邪教”名义刑事拘留,91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后,不久前,已经被县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提交的涉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现关押在贵州黔西县看守所。201647日召开庭前会议。

5-6、徐国清、康成举:贵州黔西县大关镇基督教家庭教会基督徒,201567日进行周日敬拜时被警方刑事拘留,91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现已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2人仍关在黔西县看守所。201647日召开庭前会议。

7、李国志(仰华牧师):贵阳活石教会牧师。20151129日,南明区公安分局、规划局及城管大队等三十多人闯入活石教会,并带走仰华和多位信徒。2015122017时,李国志被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以涉嫌“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刑事拘留,2016122日被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逮捕,不许律师会见。2016422日,仰华在看守所获准与代理律师陈建刚见面。陈建刚事后称,仰华在被羁押期间受到逼迫。仰华被控“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将于五月上旬移送法院审理。现在被羁押在位于贵阳市南明区望城坡的南明区看守所。

十九、云南1

罗志淑

1、罗志淑:云南维权人士,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失败导致后遗症,在当地多次反映问题无果还遭到打击报复拘留劳教等迫害,随后逐步维权到北京。在北京为了学习法律知识,罗志淑多次旁听法院开庭,伤残的罗志淑与众多访民一样起早贪黑走访在各信访窗口,也得到众多访民的照顾。在2015年“9.3”阅兵期间,罗志淑在北京被抓刑事拘留关押半个月后,被地方接回去继续执行刑事拘留并批捕。

二十、香港1

桂敏海

1、桂敏海:“巨流传媒有限公司”股东。桂民海于20151017日于泰国芭提雅公寓被一名男子带走。其后桂民海曾三次致电其公寓大厦物业管理处报平安,表示自己正在“弄电脑”,但未有透露所在地。他最后一次与物业管理处联系是于20151110日。113日,有四名男子搜索其公寓,其中一人自称“何伟”,又称桂民海与友人在柬埔寨赌博。四人企图带走桂的电脑,但被管理人员阻止,最后空手而回。116日,桂民海本人致电其居于德国的妻子报平安。其友人贝岭已向泰国当局报警。同日,桂民海向居于英国的女儿发消息,指已存钱到她的银行账户,及希望女儿一切都好。由于桂民海是瑞典籍公民,其女儿亦向瑞典驻英国使馆求助。桂敏海20161月中旬在央视称自己是为12年前在宁波醉驾撞死人事件而潜返中国投案自首;228日,桂敏海又在电视镜头前承认自己非法偷运禁书进入大陆。

二十一、内蒙古2

刘廷文、赵艳波

1、刘廷文: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访民。夫妻俩因征用林地补偿问题上访维权十年,向保康镇政府申请了多次贫困救济,金额约3万元,被公安局指控多次敲诈政府。20157月下旬,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信访局以解决信访问题为由把赵艳波骗回到了保康镇。7月末又让在京上访的刘廷文回到了保康镇。727日下午,刘廷文夫妻去了信访局之后就与家人失去了联系。28日得到消息,他们夫妻被科左中旗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保康镇镇政府”的罪名刑事拘留。812日被批准逮捕,1015日科左中旗检察院退侦进行补充侦查 ,1114日补充侦查结束,1120日,科左中旗检察院到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代理此案的舒向新律师被判刑半年。目前此案已被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2、赵艳波:刘廷文妻子,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访民。夫妻俩因征用林地补偿问题上访维权十年,向保康镇政府申请了多次贫困救济,金额约3万元,被公安局指控多次敲诈政府。20157月下旬,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信访局以解决信访问题为由把赵艳波骗回到了保康镇。7月末又让在京上访的刘廷文回到了保康镇。727日下午,刘廷文夫妻去了信访局之后就与家人失去了联系。28日得到消息,他们夫妻被科左中旗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保康镇镇政府”的罪名刑事拘留。812日被批准逮捕,1015日科左中旗检察院退侦进行补充侦查 ,1114日补充侦查结束,1120日,科左中旗检察院到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代理此案的舒向新律师被判刑半年。目前此案已被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二十二、西藏10

扎西旺楚、鲁•贡确嘉措、曼嘎、索南次帕、嘉扬多吉、桑珠、荣西、拉珍、图丹、强巴格勒

1、扎西旺楚:西藏康区玉树藏人。为了挽救正面临灭亡危机的藏语文,扎西旺楚一直试图透过法律途径,来争取当地藏人学生学习藏语文的权利,并曾前往中国北京,希望获得媒体的关注,但遭拒绝。扎西旺楚曾在接受《纽约时报》的采访时,直言中共未能履行宪法中提到的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职能。扎西旺楚还曾因试图前往印度,而遭当局拘捕;2012年,又因在网上发表抗议当局非法占地的言论,而被拘。扎西旺楚于2016127日遭中共当局拘捕,他的家属曾试图与警方及看守所联系,但未获回应,并被禁止前去探望。扎西旺楚遭捕前,曾在他的微博上发表或转贴有关藏文化逐渐消亡的状况,以及评论双语教育方面的内容。

2、鲁•贡确嘉措:西藏尖扎县拉莫德钦寺僧人,因写书记录流亡印度觐见达赖喇嘛尊者的经历,近日第二次遭当局带走,目前与外界失联。鲁•贡确嘉措将自己翻越雪山、赴印拜见达赖喇嘛尊者的过程,写成名为《五十四天》的书籍,2015年年底完稿后被警方约谈,带到黄南州国安局非法扣留审问长达一周之久,并被警告不得出版该书。获释后不满一个月,贡确嘉措再次被当局约谈,目前与外界失联。2016112日,黄南州统战部打电话约谈,他回覆说等雪停了后再去,结果下午330分左右,两名黄南州安全局的人员将他带走,之后便没有了任何消息。
3、曼嘎:西藏阿坝县麦尔玛乡藏人女子,现年33岁,父亲名叫次培,母亲叫白玛吉。麦尔玛乡在过去一年中曾发生多起独自游街抗议中共暴政的活动。2008年中共当局在麦尔玛乡境内强迫每户藏人家庭悬挂中共五星红旗,当时曼嘎不但拒绝这一无理要求,并与官方人员争辩,结果被非法关押8个多月,其间遭受了折磨虐待。201631日中午12点左右,曼嘎在麦尔玛乡一处街道上独自开展了示威活动,当时曼嘎双手举着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并呼喊出口号,中共公安随即赶到现场将她拘捕。

4、索南次帕:西藏昌都地区八宿县人,青年作家,曾在定日县经商。曾因持有达赖喇嘛尊者法像而两次入狱。2009年,索南次帕就曾被冠上“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判两年徒刑;20156月,他再次被当局指控“撰写煽动民族矛盾文章、散发达赖喇嘛法像、破坏社会稳定”等,在拉萨遭关押一个月左右,并被处以罚款。索南次帕于2016219 日在西藏首都拉萨再次遭当地公安拘捕,这是2009年以来第三次遭到中共公安的拘捕。目前亲友仍不清楚索南次帕被捕的原因,以及关押地点等情况。

5、嘉扬多吉:西藏甘孜县藏人,现年41岁,是甘孜县色西底乡木西村人,遭捕前以放牧为生。于2016214 日独自在县城一条街道上开展了和平示威活动,声喊出“允许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西藏要自由”等口号,抗议中共的治藏政策,随即遭到公安拘捕。当局稍后要求嘉扬多吉的亲友们,前往甘孜县公安局登记电话和手机号码,并警告他们不得将此消息传出境外。

6、桑珠:青海果洛州玛多县扎陵湖乡河源新村领导,年过40,多年来担任玛多县扎陵湖乡第六大队领导,后担任扎陵湖乡河源新村领导。2016330号上午约10点钟,桑珠与荣西、拉珍三人突然被四名来自玛多县城的公安人员拘捕。警方指控他们三人加入由境外藏人设立的不同微信组群中,通过语音通话讨论2016年西藏流亡社区大选。据悉他们三人目前被关押在玛多县人民法院里,但被禁止与其家属和亲友见面。

7、荣西:青海果洛州玛多县扎陵湖乡河源新村村民,原籍为四川甘孜州德格县,现年29岁,妻子名叫央吉,无子女。2016330号上午约10点钟,桑珠与荣西、拉珍三人突然被四名来自玛多县城的公安人员拘捕。警方指控他们三人加入由境外藏人设立的不同微信组群中,通过语音通话讨论2016年西藏流亡社区大选。据悉他们三人目前被关押在玛多县人民法院里,但被禁止与其家属和亲友见面。

8、拉珍:青海果洛州玛多县扎陵湖乡河源新村村妇,是扎陵湖乡河源新村南杰家族的女儿,已婚育有两个孩子,11岁的女儿名叫塔嘎,8岁的儿子名叫次嘉。2016330号上午约10点钟,桑珠与荣西、拉珍三人突然被四名来自玛多县城的公安人员拘捕。警方指控他们三人加入由境外藏人设立的不同微信组群中,通过语音通话讨论2016年西藏流亡社区大选。据悉他们三人目前被关押在玛多县人民法院里,但被禁止与其家属和亲友见面。

9、图丹:西藏阿坝县僧人。201652日手持达赖喇嘛尊者的法相,并呼喊着口号独自游街示威,立即被警察拘捕。

10、强巴格勒:尼措寺僧人,现年23岁,是道孚县人。2016516日傍晚8点多钟,强巴格勒在前往附近一佛塔转经途中,突然被中共公安人员拘捕。被指在僧舍中挂有西藏国旗,并曾表露想要为西藏政教事业而自焚的念头

二十三、青海1

扎西文色

1、扎西文色: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藏人维权人士,今年30岁。扎西文色曾经公开批评中国政府非法占地,他还长期致力于在藏区推行双语教学,以保证藏人的文化传统得到延续。据悉,在此之前,扎西文色曾经被两次拘留。十多年前,他曾因为“非法前往印度”被捕。2012年,他在网上发表抗议政府非法占地的言论而遭拘留。2016127日扎西文色被警方拘捕,其家人324日才收到警方以涉嫌“煽动分裂罪”将其拘留的文件,先羁押于玉树看守所。根据具体指控,他可能面临高达十年的监禁。

二十四、广西2

欧荣贵、何林夏

1、欧荣贵:出生于1984年,是广西桂林一个农民家庭的孩子。从2007年开始在广州打工,也是南方街头运动的发起人之一。201242日欧荣贵因“涉嫌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44日被以“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为由刑事拘留,5月初取保候审送回桂林老家。2016517日,欧荣贵被广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广西钟山县看守所。

2、何林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前董事长,此出版社是大陆最先锋和最前卫的出版社,其打造的“理想国”、“魔法象”、“新民说”品牌也在读者和知识分子群体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2016522日,广西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消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原董事长何林夏(正处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据知情人士透露3月中旬何林夏就被逮捕了,与出版社年初计划出版已故历史学家高华的遗作和独立导演张赞波的作品《大路》被叫停有关,作为董事长的何林夏疑被秋后算帐。

结束语:

本报告是一份月度动态报告,这是第八期,肯定仍然会有遗漏的情况。希望大陆各地的人权捍卫者积极补充,请将符合本报告标准而未统计人员情况、以及本报告名单人员的最新情况提供给我们,以便使以后的报告更加翔实和完善。

维权网联系方法:wqw2011@gmail.com
20165月29日

附:上期名单宣判及释放人员共11人简介:

一、   释放8人:

1、张崇助:温州市平阳县基督徒,牧师。201598日,被温州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罪名抓捕并监视居住。家属于201639日收到以涉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逮捕通知书。在被羁押8个月后,于201659日被取保释放。

2-6、沈爱斌、程天杰、华海娟、王英华、陈赛娥:江苏无锡维权人士。江苏沈爱斌因622劫黑监狱被冤判一年九个月,开除党籍和公务,为此一直在向省检察院、最高检控告。此前,2016204日,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拘留释放,无锡众多维权人士迎接。2016413日至415日期间,无锡大抓捕事件被警方共带走十五名维权人士,之后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华海娟、王英华、陈赛娥、周小凤七人遭刑拘,分别以“故意伤害罪”被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羁押于无锡市第二看守所沈爱斌、程天杰、陈赛娥、王英华、华海娟5人被刑事拘留30日后获释。朱丙泉和周小凤2人被以“寻衅滋事罪”逮捕。

7、李庆:沈阳皇姑区政府拆迁受害者,15年维权上访被多次教养、拘留,造成李庆身体多病。因李庆两会期间在北京维权,201637号被北京警察抓捕送往久敬庄,遣返回沈阳后,被华山派出所送往塔湾派出所,38日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刑拘。现被关在皇姑看守所,狱中遭虐待殴打。据悉,李庆被打成腰间盘脱出,316号看守所通知家属。47日刑拘期满获释。

8、廉建国:沈阳皇姑区政府拆迁受害者,15年维权上访被多次教养、拘留,造成廉建国身体多病。因廉建国两会期间在北京维权,37号被北京警察抓捕送往久敬庄,遣返回沈阳后,被华山派出所送往塔湾派出所,38日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刑拘。因廉建国病情严重,看守所通知家属去签字。47日刑拘期满获释。
  
二、已判3

1、隋双胜:19581212日出生,山东青岛人,原青岛市枯桃地区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网络实名举报人,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隋双胜、王传英夫妻因获得了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的行贿证据等资料,从2012年初,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以走访和特快专递的方式,实名向政府、司法举报中心实名举报。被举报人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对实名举报人进行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2014924日,隋双胜突然莫名被青岛市警方从家里强行带走,925日被以“涉嫌爆炸罪”刑事拘留;20141010日,被以“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正式逮捕。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在2015715日开庭审理后就一直没有宣判,致使隋双胜一直处于被超期羁押状态。原定于2016426日上午10点的第二次开庭审理,因网上公布了开庭时间,当局担心国际社会的关注而临时取消,201655日第三次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即墨市普东镇)开庭宣判,隋双胜被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924日。

2、袁小华:1972126日出生,湖南益阳籍人,前湖南省沅江市杨阁老中学教师,原广东省某企业中层管理者,广州市黄花岗公园月末公民聚会发起人,广州和深圳街头运动发起人之一,维权公民。2013 5 25 日,曾因与街头运动者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等人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而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传唤,并被以涉嫌“非法集会”行政拘留;6 19 日,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7 17 日被赤壁市警方正式逮捕;20138月,再次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变更罪名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据悉,其遭遇警方酷刑毒打,拘押期间备受虐待,长期被迫进行无偿劳动,且案件一直不予开庭受理。2016419日袁兵与袁晓华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案开庭审理,未判决。201659日,此案在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审判,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袁小华三年半有期徒刑。                               

3、袁兵(袁奉初):1982119日出生,网名“袁奉初”,湖北省咸宁市人,原广州轻工技师学校职工,南方街头运动倡导者,“赤壁举牌五君子”之一,维权公民。2013525日,因与黄文勋等街头运动者、维权公民在湖北赤壁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处行政拘留15日;619日,又被赤壁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717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924日,其案件被移送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且罪名已被变更罪名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判而未果;据悉,其曾在狱中遭受严重殴打虐待,致其面部缝合多针。2016419日袁兵与袁晓华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开庭审理,未判决。201659日,此案在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审判,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袁兵四年有期徒刑。


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2016年5月29日)第七期(共2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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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220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三、本期报告220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录:刑满获释3人简历(傅志彬、乐峰、黄芳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今天是2016529日,本期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的第七期。维权网谨以每月定期发布本报告来表达我们对所有失去自由的良心犯、政治犯的关注和牵挂。以此,告诉全世界不要忘记这些为自由民主人权而承担苦难的人们。

本网在20151130日发布了首期《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受到了各界广泛肯定和鼓励。本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的姊妹篇。本网一直在及时更新、统计最新讯息,每月末发布这两篇月度报告。两份报告可以反映出大陆当下的人权概况——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犯、良心犯的境况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人权指标之一。

维权网力求通过该报告的定期更新和发布,揭示中国大陆当下恶劣的人权概况与良心犯、政治犯的悲惨处境,唤起国际社会对在押良心犯、政治犯的记忆,并予以持续不断的关注和呼吁,直至他们获得自由。

我们认为,定期将良心犯、政治犯的姓名和境况公诸于世,是我们能给予这些受难者以实际而有效支持的一种方式。我们深知,没有比被人们的遗忘更令这些良心犯、政治犯绝望和痛苦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肩负起这项工作,乃至是使命。

本期报告于2016529日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期报告全文共计77000余字。报告名单按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分类统计排列的。

本期报告中所统计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共计220人,其中汉族154人,藏族51人、维吾尔族15人。上期报告名单有3人刑满获释,2人死刑执行,本期增加本月判刑4人,以前判刑13人,共17人。

1/上期报告中傅志彬、乐峰、黄芳梅(黄静怡)3人本月刑满获释,将不再列入本期名单。(仍可见本期附录)

1、傅志彬:上期报告中的傅志彬,2014910日被江西南昌市警方抓捕,2015124日被判1年零8个月,刑期至201659日。

2、乐峰:上期报告的乐峰,2015216日被上海浦东区警方抓捕,20151030日被判13个月,刑期至2016515日。

3、黄芳梅(黄静怡):上期报告的黄芳梅,2014517日在武汉被抓,201648日被判有期徒刑2个月,于2016517日获释。

另:曾震惊全国的20125月的天津“杀”村官案,一审、二审,天津司法均以“故意杀人罪”枉法判处村民王复春、王国廷、衡庆杰死刑,最高法院于20164月通过王复春与衡庆杰死刑的最终复核并已执行,此二人从名单中去掉(仍可见本期附录)。对王国廷重新量刑。

2/中共当局在本月内判决隋双胜、袁兵、袁小华、任琳4人列入本次报告。因信息滞后,以前已判决未列的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洛桑曲达(藏)、洛桑嘉杨(藏)、胡秀祥、徐凤娥、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穆塔力普•伊明(维吾尔)、王立芳、王国云13人在本期补充。

以上17人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1、麦尔丹•赛伊塔洪:2008414, 麦尔丹被伊宁市警察抓捕,2009324日,以“分裂国家”罪名而被判处无期徒刑。

2、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1998418日被捕,并以“分裂国家”罪名而被判处无期徒刑。

3、玉山江•吉力力:20066月被引渡回国后被判处无期徒刑,201621日减轻为未知的有期徒刑。

4、洛桑曲达:2009925日被西藏阿坝县警方抓捕,被以“煽动分裂国家”、“代领民众开展示威”判处13年有期徒刑。

5、洛桑嘉扬:20154月被西藏阿坝县警方抓捕,被以“泄露国家机密”与“分裂国家”罪非法判处了7年半有期徒刑。

6、隋双胜:2014924日被青岛市警方抓捕,201655日被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7、胡秀祥:2014111日被刑拘,2014617日被湖南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8、袁兵:2013619日被赤壁市警方刑拘,20165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

9、袁小华:2013619日被赤壁市警方刑拘,20165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3年半有期徒刑。

10、徐凤娥:2014年因上访被判刑3年。

11、任琳:2015810日被怀仁县公安刑拘,2016517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12、扎西顿珠:20151219日被西藏若尔盖县警方拘捕判刑,刑期不明。

13、扎西杰:201512月被西藏若尔盖县警方拘捕判刑,刑期不明。

14、阿提开姆•茹孜:伊力哈木的学生,2014117日被拘留,201412月被判刑,刑期不明。

15、穆塔力普•伊明:伊力哈木的学生,2014115日被和田洛浦县警方抓捕,201412月被判刑,刑期不明。

16、王立芳:2012512日被天津市警方抓捕,20139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7、王国云:2012512日被天津市警方抓捕,20139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更正:因信息有误,后经确认,上期辽宁杨国臣、苏玉香被判5年现更正为各2年。

本期报告虽经本网信息中心认真核查,并得到中国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协助,但仍因条件所限,无法做到适时、准确获悉及统计全部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信息,若有纰漏之处,敬请读者指正,并尽可能知会本网。

本报告愿尽力就包括汉、藏、维、蒙古等大陆多族裔政治犯、良心犯在内的信息进行竭力收集和编撰,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当前中国大陆政治犯、良心犯的恶劣、困苦生存境遇。本网邮箱:wqw2011@gmail.com

本期报告表明,中共当局对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的判罪罪名多达38种:

1.“故意杀人罪”;2.“反革命放火罪”(1989年判刑罪名);3.“故意伤害罪”;4.“间谍罪”;5.“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6.“泄露国家秘密罪”;7.“组织非法示威罪”;8.“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9.“分裂国家罪”;10.“扰乱社会秩序罪”;11.“组织邪教罪”;1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3.“颠覆国家政权罪”;14. “煽动民族仇恨罪”;15.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16.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17.“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18.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19.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 “盗掘古墓葬罪”;21. “合同诈骗罪”;22. “职务侵占罪”;23. “敲诈勒索罪”;24.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5. “贪污罪”;26. “故意伤害罪”;27.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28.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29.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0. “非法集会罪”;31. “虚报注册资本罪”;32. “非法经营罪”;33. “寻衅滋事罪”;34. “爆炸罪”;35. “遗弃罪”;36.“强奸罪”;37.“信用卡诈骗罪”38. “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本期报告表明:截至目前,在这些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中,在狱中服刑时间最长的已达26年之久;

一些人因狱中条件极差或遭遇不公正待遇及狱警刁难,都出现健康状况极差的现象,有的人甚至遭到非人待遇以致病危,竟得不到最基本的人道救治,也不准保外就医;许多人在监狱中都遭受过酷刑虐待;

许多人在狱中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甚至连被探视权、通信权、接收亲属正常寄存、邮递衣物等生活必备品的权利也被剥夺。

这些情况都在以下名录简介中逐一披露。

二、本期报告220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本期在押已判220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单是按照被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统计的。名单如下: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5人。他们是:

1、死刑正在复核1人:王国廷
2、死缓4人:苗德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

(二)无期徒刑:共计17人。他们是:

王炳章、彭明、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范宝琳、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三)有期徒刑:共计198人。他们是: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2、判刑25年,1人:李昌
3、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4、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Tsewang Gyatso)(藏)
6、判刑15年,7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藏)、丹增曲卡(Tenzin ChoedakTenchoe)(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龚邦坤、益西曲珍(藏)
7、判刑14年,5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
8、判刑13年,6人:谢长发、赤杰(藏)、次成加材(Tsultrim Gyaltsen)(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
9、判刑12年,10人:杨天水、李必丰、饶文蔚、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
10、判刑11年,4人:刘晓波、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
11、判刑106个月,1人:景春
12、判刑10年,16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
13、判刑9年,4人:陈卫、平措多吉(Phuntsok Dorjee)(藏)、胡功、艾则孜•艾买提(维)
14、判刑86个月,1人:布绒朗仁波切(藏)
15、判刑8年,7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
16、判刑76 个月,2人:韩海、洛桑嘉杨(藏)
17、判刑7年,8人:朱虞夫、范舜辉、王永航、胡林坡、杨荣丽、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
18、判刑66个月,3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
19、判刑6年,9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郭飞雄(杨茂东)、肖蕴玲、格西次旺朗傑(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
20、判刑56 个月,2人:岗吉•志巴加(藏)、田长青
21、判刑5年,12人:瓜什则•久美(Gartse-Jigmey)(藏)、刘家财、任拉成、周得才,桑珠(Samdu)(藏)、多丹(藏)、丹增让卓(藏)、白玛唯色(藏)、唐荆陵、晋美措嘉(藏)、马德、隋双胜
22、判刑410个月,1人:王晶
23、判刑46个月,7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胡秀祥
24、判刑4年,18人:许志永、赵枫生、贾灵敏、陈英华、赵伟良、任海英、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于溟、张淑芝、徐志强、张圣雨、屈德飞、高建龙、袁兵
25、判刑36个月,13人:丁家喜、张林、卞晓晖、林庆荣、王民兵、郭江涛、靳小留、袁新亭、林淞滨、王忠羽、张玉军、薛荣华、袁小华
26、判刑3年,27人:秦志晖、陈风强、董国芳、杨林、柴宝文、成洪蓬、姜河、封天栋、张宝林、栗太枝、姜力钧、冯志兰、张云泽、孟海霞、夏明礼、珠洛(藏)、卓玛措(藏)、衮米(藏)、格佩(藏)、韩丽、尹卫和、张选华、程建国、史云香、王艳、徐凤娥、任琳
27、判刑26个月,2人:卢章根、王清营
28、判刑2年,9人:纪家碧、程洁、黄秋锐、李嘉桃、群培(藏)、马华北、吕桂荣、杨国臣、苏玉香
29、判刑2年以下,12人:孔令珍被判110个月、王素梅19个月、叶晓峥被判16个月、顾国平被判16个月、沈玉青被判16个月、朱贵芹被判16个月、杨冬英被判16个月、应立钢被判16个月、梁勤辉被判16个月、曹永亮被判16个月、刘艳红被判11个月,舒向新被判6个月。
30、刑期不明,6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穆塔力普•伊明(维吾尔)

三、本期报告220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按刑期长短排序)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5人。他们是:

1/死刑正在复核1人:王国廷;
2/死缓4人:苗德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

1、王国廷: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维权者王复春之父,“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其子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指使,并唯恐王国廷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5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其家中肆意打闹,其子王复春闻讯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其家,对其实施肆意殴打,其子女家人及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20139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429日、20145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2016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二人死刑复核通过并执行。王国廷重新庭审量刑。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2、苗德顺:1963年出生,北京市人,“六四”最后一名坐牢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期间,因参与六四事件,向当时着火的坦克扔了一个筐子,被北京当局逮捕,以“反革命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在北京市第一监狱服刑。19904月被查出患病毒性肝炎;由于拒不认罪,被监狱定为“反改造尖子” 和“死硬派”,直至1992年方从“死缓”改为无期徒刑。据称在此期间苗德顺在狱中多次遭受殴打酷刑折磨,被狱友称为“苗大侠”;1993年底被从北京市第一监狱转到北京市第二监狱;1997 年被减为 20 年有期徒刑 ;2003年被诊断为精神病。目前在北京市延庆监狱服刑。近期获悉苗德顺将于201610月获释。

3、朱惠来: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5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惠来父子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5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子朱培忍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前往和其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117日,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刑;其不服上诉;2013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 1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

4、朱培忍: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5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培忍和其父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5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父被严重殴打;其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上前与父亲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百姓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117日,其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缓;其不服上诉;2013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以同罪名改判为无期徒刑;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 1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据悉,其被警方抓捕后遭遇酷刑,其肝部被打裂,生殖器已被打烂,牙齿被打掉,曾被送至医院急救。

5、罗让贡求:藏族,男,43岁,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共当局指控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83日罗让贡求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1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他侄子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

(二)无期徒刑:共计17人:

王炳章、彭明、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范宝琳、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1、王炳章:19471230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籍人,基督徒,美国永久居民,中国在押政治犯。1982年曾在美国创办《中国之春》杂志,被捕前任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20027月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绑架后带到中国境内被警方拘捕;2003210日以“间谍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刑无期徒刑。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北江监狱服刑;但据其家人称,王炳章的身体现在随时有生命危险,狱方已在囚室安放了警报器,要求其一旦感到有任何不适马上按响警报;其深知自己健康状况频危,已经写好遗嘱,希望“请加拿大牧师前往中国为他送葬,并要求做遗体解剖公布死因”。

2、彭明:出生年月不详,湖北省武汉市籍人,曾任北京《企业之友》杂志社社长、航空航天部航空通用电器集团总经理、北京建城集团董事长、中国发展新战略研究所所长等职,属于中共系统内第三梯队的培养对象,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99年,曾在某俱乐部谈生意时被警方以“企图嫖娼”为由抓走,于22日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同年228日又被以“嫖娼”为由判劳教16个月,200089日,刑满出狱;2001年,曾在美国费城主持召开了“中发联”第二次代表大会、中国联邦发展委员会成立大会,被推选为该委员会委员长;在组建中国联邦临时政府筹备委员会时,成为该委员会的召集人;同年又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撰写名为《民族工程》的书籍,宣传和鼓励以暴力推翻中共现政权。基于以上一系列活动,当其从美国旅游到缅甸时,2004522日被缅甸当局以“持有假币”为由拘捕,四天后被缅甸当局判处7年监禁,随后立即移交中国当局;20051012日,被武汉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组织和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咸宁监狱服刑。

3、买买提江•阿布都拉:197792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人,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播音员、记者、编辑,业余担任维语彩丽肯(清风)网(salkin.cn)主持人,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广东韶关626事件后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把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的示威号召等一些汉语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发表在中国境内维语网站彩丽肯网(salkin.cn),有协助煽动之后乌鲁木齐75事件的嫌疑,遂于20099月被警方逮捕;201041日,买买提江•阿布都拉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的乌苏监狱服刑。

4、古丽米拉•艾明:1979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原任职乌鲁木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网络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在75事件发生时用手机短信向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遂于2009714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逮捕,据称在拘留期间曾遭受酷刑虐待;201041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女子监狱服刑。

5、范宝琳:1964718日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原陕西省铜川市国家安全局侦查科工作人员,民主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八九“六四”后,因同情中国民主运动,向往中国实现民主、自由与法治,1999531日与当时“民联阵’洛杉矶分部负责人伍凡取得联系,并于61日将六份绝密档(即当年中共当局决定拒绝、阻止海外流亡人员回国等内部文档)用传真发给伍凡,遂于64日,被陕西省国家安全厅刑事拘留,同年73日被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逮捕;2000310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200125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被减刑为18年,之后又被减刑为16年。目前在陕西省第二监狱服刑。

6、旺堆:1970年出生,籍贯不详,藏名Wangdu,拉萨大昭寺僧人,原澳大利亚伯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Burnet Institute)雇员、拉萨市艾滋病毒预防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313日曾因参与和平示威而被捕,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在拉萨市桑目叶监狱(Sangyip Prison)服刑。服刑期间,又因参与了19915月抗议中共庆祝“解放”昌都40周年纪念的活动,而被拉萨市中级法院加判4年,随后被迁往拉萨市札基(Drachi)监狱服刑;19977月,刑满释放,之后在澳大利亚一家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任职,并在拉萨市及其邻近的乡镇从事艾滋病专项预防服务,并用汉藏双语印制出版多种相关病源常识及预防手册、海报与传单;2008314日,被拉萨市警方突然抓走刑拘,理由是涉嫌“接触并提供国外反政府势力信息”,后被正式逮捕;因是累犯,200810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某一监狱(疑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7、伊力哈木•土赫提:1969102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人,原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教师,维族学者,维汉双语网站“维吾尔在线”创建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6年创办维吾尔在线网站,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发生“75”事件期间,因该网站被当局视为进行了“大肆煽动宣传,传播谣言”的活动,78日,伊力哈木及其家人即被中共当局带走,隔离软禁于北京周边某处,后来在作家王力雄等数百人联署的《关于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遭拘押的呼吁》之下,823日,才被释放回家;201310月,又因北京发生天安门撞桥事件,遂于112日在开车带孩子及妻子外出时遭遇国保便衣警察的驾车冲撞及恐吓。2014115日,再次被北京及新疆警察从家中带走刑拘,被羁押于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2014220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理由是“伊力哈木•土赫提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推翻政府',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活动”;2014923日,最终被新疆自治区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重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不服上诉,20141121日经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据悉,其亲属曾前往送钱及衣服等物品遭狱方拒绝,理由是伊力哈木的钱尚未用完,被羁押者无需送衣物。

8、白玛益西:1981年出生,藏名Pema Yeshi,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尼达村农民,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2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3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11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判为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9、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1985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吧龙县人,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2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3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11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10、吴泽衡:1967718日出生,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华藏宗门”教主,中国在押良心犯。1967年出生于广东惠来县,他提倡佛教弟子入世修行,关注普世价值与民族命运。1974年,受佛门正法裔,少林禅门曹洞高僧德真,德智大和尚接引,隐修。19981120日,吴泽衡先生以《和谐社会的具体建议》上书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议政治透明及政治体制改革,内容涉及信仰、党外监督、有限政府、选举四个方面,随后遭到监视,19990910日,吴泽衡先生因政治和宗教原因在北京正式被逮捕。2001110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原判:以“非法经营罪”和“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处吴泽衡先生 11年徒刑。在监狱中遭受酷刑和虐待,九死一生。20102月被释放以后虽然依然被监视,但发表公开信表明:“……依然对中华民族忠贞不渝,依然扶持正法,维护社会和谐统一。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每一位华夏子孙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多次倡导大型慈善活动的开展以及发起“辟谷行善、日行一善”,“公民互爱运动”活动。2014729日被珠海公安刑事拘留。20151030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邪教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

11、龚圣亮:基督教牧师,华南教案首犯。龚圣亮牧师是湖北省枣阳市人,华南教会(SCC)的创始人和领袖,该教派是中国一个家庭教会团契,在几个省份有5万名信徒。20017月,龚圣亮在湖北省钟祥市被捕,同年12月,他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根据中国的反邪教法判处死刑。但由于国际压力,中国放弃了宗教罪名和死刑,并下令重新审判。中国湖北省高级法院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荆门市中级法院对基督教华南教会五名成员的死刑判决后,荆门市中级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把龚圣亮、徐福明、胡勇等三人改判无期徒刑,龚邦坤、李英改判15年有期徒刑,原先在一审被判12年和10年徒刑的向凤屏和刘先知等四人获当庭释放。一些作证反对龚的人后来表示,他们遭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

12、徐福明:华南教案,龚圣亮牧师同案,一审死刑,改判无期徒刑。(资料欠详)

13、胡勇:华南教案,龚圣亮牧师同案,一审死刑,改判无期徒刑。(资料欠详)

14、巩进军:男,58岁,河南省鹤壁市人,因为拆迁的事情,到北京上访,历时四年。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北京当局出动大量的警察、特警、保安维稳,致使大量访民在这期间被拘捕、截回当地。20131114日晚9点多,巩进军和其他三名上访者,被十多名20岁左右的截访者从北京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河南厅,强行架出来。途中经过河北时黑保安与巩进军发生冲突,巩进军情急之下扎了黑保安一刀,警方说一死一伤。随后,巩进军被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北深州市看守所,期间遭遇电击等酷刑。2015211日上午,访民巩进军“故意伤害”一案在深州法院开庭审理,未判决。巩进军“故意伤害”案于2016115日在衡水市中院宣判,被判处无期徒刑。

15、麦尔丹•赛伊塔洪: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人。2008414, 麦尔丹被伊宁市警察抓捕,被控向青少年灌输“非法”宗教、被指控为“分裂分子”,由政府指定的一位律师经手麦尔丹的案子。麦尔丹于2009324日,以“分裂国家”罪名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在伊宁县监狱服刑。

16、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 1998418日,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被抓捕时才28岁;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是一位生活在距离伊宁市不远的克拜克玉孜村的维吾尔农民、木工;胡迪亚玉孜村警民冲突发生之后,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被抓捕;该冲突中由中国调至伊宁的军警枪杀了六名维吾尔青年;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被抓捕原因——他的外甥哈穆提•莫哈买提(Hemmat Muhemmet)是警民冲突中死亡青年之一。后家属得知其因“分裂国家”罪名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在乌鲁木齐第一监狱服刑。

17、玉山江•吉力力:200511月成为加拿大公民。他因组党罪名被判入狱;九十年代末,服满刑期后,他设法逃离了中国政府的控制。等拿到加拿大国籍后,玉山江•吉力力立刻由加拿大来到乌兹别克斯坦探望岳父母,玉山江•吉力力的妻子是乌兹别克斯坦人。然而,当玉山江∙吉力力于20063月去更新其签证时,被乌兹别克当局拘留;据说,是应吉尔吉斯斯坦政府要求其协助调查2000年在吉尔吉斯坦发生的和其有关案件。尽管玉山江•吉力力被案件发生时不在吉尔吉斯的事实证明清白,但他还是被无端拘留,事实上,2000年玉山江•吉力力在土耳其处于联合国难民署保护。20066月,中国当局最终得以将玉山江•吉力力由乌兹别克斯坦引渡至中国。中国政府声称玉山江∙吉力力参与了“恐怖主义”活动,将其判处无期徒刑。201621日减轻为未知的有期徒刑。现在新疆第一监狱服刑。

(三)有期徒刑:共计198人。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1、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1955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人,维吾尔族,新疆著名宗教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11月被新疆警方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 和煽动分裂等罪由刑事拘留,至1993年被当地法院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211月即将获释时,又被莫名延长刑期3年;之后又于2005年、2008年、2011年分别被延长刑期(注:此三次加刑中,仅有2009年其家属收到当地法院的书面判决书,判决书称,其“在狱中一直拒绝接受监狱教育改造,屡次被发现祷告,公开宣布进行绝食,并咒骂和袭击监督他的囚犯”),先后加刑11年,累计坐牢已23年。2014613日,本应是其最终获释的日子,但中共当局并未释放他,反而告知他将再次加刑5年;据悉,其就此在狱中进行绝食抗议,以寻求和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包括要求申诉权等),同时其家属探视权亦被剥夺。目前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三监狱服刑。

2/判刑25年,1人:李昌

1、李昌:1940年出生,籍贯不详,原公安部退休干部,原北京“法轮大法研究会”义务联络人,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退休后于1992年参加法轮功修练,并成为法轮功群体骨干人员,又因为其法轮功身份和1999年参与组织了法轮功425 中南海上访请愿活动,会见了时任国家总理的朱镕基,并获得自由炼功保证,遂于720日被北京警方拘押;很快又因他是法轮功群体的重要成员,被警方正式逮捕;199912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三罪并罚,秘密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但据称,他曾遭遇酷刑,屈打成招,并与王志文等其他几位法轮功成员一同被审,原先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后减刑至18年。目前在北京前进监狱服刑。

3/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1、陆建华:196073日出生,上海市人,前中国最高层核心智囊之一,第二届“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和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等职,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0年起,因陆续为香港记者程翔提供70余篇稿件,其中20045月 所提供的4篇文章内容被中共视为涉及“国家绝密资料”,遂于 20054月被国家安全局秘密拘捕;后经秘密审判,200612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20年;其上诉坚称自己被冤,均被驳回。目前在北京市监狱服刑。

2、李文明:1964年出生,甘肃省兰州市人,原名李明义、李明一,原甘肃省兰州机车厂职工,法轮功信仰者,原兰州市七里河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99721日,曾因信仰和负责兰州七里河地区法轮功信仰者的管理工作,被当地警方从工作单位非法抓捕,至6个月后才被释放;2000年,曾因前往北京上访,被北京警方非法关押3个月;20005月,曾因参加被迫害致死的兰州法轮功信仰者姚宝荣的悼念,被警方当场非法绑架、劫持,后被送至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劳动教养16个月;200111月—20022月,因其获释后又被强迫接受洗脑教育,其不堪受辱虐待而逃离洗脑班,随被警方悬赏通缉;20029月,被兰州市七里河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20年;据悉,其在狱中遭受严重迫害,多次受恶徒殴打、电击等酷刑折磨,生命垂危,同时,因其自幼是孤儿,妻子肖彦红亦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判刑,故迄今无人前往探视。目前在甘肃省兰州监狱服刑。

4/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1、张海涛:1971年出生,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原1990年代国企下岗工人,新疆区域电信产品销售者、自由职业者,民主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6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事拘留、逮捕;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据悉,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警方冻结,妻子即将生育,生活面临极大困境。目前张海涛被羁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看守所,案件现已到检察院。20151118日,张海涛的罪名从“寻衅滋事罪”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16115日,张海涛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十九年的加重处罚裁定结果,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人民币。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Tsewang Gyatso)(藏)

1、次旺嘉措:1978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藏名Tsewang Gyats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2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3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11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6/判刑15年,7人:

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藏)、丹增曲卡(Tenzin ChoedakTenchoe)(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龚邦坤、益西曲珍(藏)

1、海莱提•尼亚孜:196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原《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新疆经济报》前记者,原“维吾尔在线”网站的编辑和管理员以及维吾尔在线论坛版主,维吾尔著名媒体人,中国在押政治犯。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后因多次接受包括香港《亚洲周刊》在内的采访,分析新疆骚乱的深层次原因,批评时任自治区书记王乐泉治理政策不当,并透露自己曾经在7.5 前一天向新疆领导部门提出过预警却未被采纳等,遂于2009101日被警方从乌鲁木齐家中抓走,被关押在乌鲁木齐天山看守所;104日其家人收到当局的拘捕通知书,随后被乌鲁木齐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新疆昌吉监狱服刑。

2、贡却才培:1970年出生,藏名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欧拉乡人,曾担任玛曲县藏文中学英语教师,并任玛曲县畜牧局公务员、藏语及藏族网络作家和琼迈藏语文学网编辑,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1995年曾因涉嫌政治活动而被拘押2个月,后无罪获释;2008年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与西藏3.14事件有关的文章,同时向外界披露藏人在抗议事件中被镇压、军警抓捕寺院僧侣等消息,遂于2009226日被从家中逮捕,并遭搜查,之后与外界失去联系;20091112日,被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秘密审判,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甘肃省甘南自治州合作监狱服刑。

3、丹增曲卡: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又名丹曲,藏名 Tenzin ChoedakTenchoe,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曾于1990年代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儿童村完成11年级的教育课程; 2005年返回西藏,在当地的欧洲非政府组织红十字会工作,并在拉萨和日喀则等多个地区推动环保工作;2008310日,因参与拉萨的和平抗议活动,被当地警方拘捕。据悉,在拘捕期间曾遭遇严刑逼供,理由是其父曾在西藏政治舞台上活跃多年,但1993年被迫离开西藏流亡印度,严刑拷打他目的是确定其抗议行动是否受到父亲的影响;20081027日,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4、如凯•嘎玛桑珠:196858日出生,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 2001年度“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原嘎玛国际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三江源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收藏家协会和自然之友会员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环保人士,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护工作,曾多次获得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曾为家乡建桥梁修学校、抚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从事文物收藏保护;曾创建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多次与省级博物馆进行合作;曾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准备将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等等,被央视电台提名为2006年度慈善家;本为模范中国公民,之后却因得罪地方当局而备受牢狱之灾。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总值为10000美金的七世纪古董毯、刺绣枕垫与鞋子等被盗古墓物品,随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于同年318日刑拘,后经查证其对被窃之物确系毫不知情,且其拥有正规的买卖古董许可证,遂于429日被取保候审;199811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后又以同一理由于同年127日被取保候审;199912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审。但十年之后旧事重提,20101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被关押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01028日,被正式逮捕;20106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0000元。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服刑;据悉,在审讯期间曾多次遭遇酷刑,致其左耳几近失聪,双目视力模糊。

5、阿里木江•依米提:1973610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原英资企业新疆佳尔豪氏食品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经理,曾信仰伊斯兰教,后改信基督教,喀什地区基督教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在新疆喀什地区举办基督教家庭教会活动,并积极传播基督教义和发展基督教徒等,触碰到了中共当局的意识形态底线,遂于2007913日,被新疆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定为“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展基督教徒”; 2008112日,喀什市警方突然将其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将其刑事拘留,关押于新疆喀什市看守所;同年220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2008527日,新疆喀什中级法院对其进行了秘密开庭审理,后因证据不足,被法庭退回当地警方补充侦查;200986日,被喀市地区中级法院再次秘审,被以“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不服上诉;2010316日,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重审,最终仍以15年( “绝密”级别量刑)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其曾遭酷刑毒打,被送进喀什农三师医院救治;其妻探监亦由每个月20分钟探视时间减少到每三个月一次仅10分钟;截止20155月,因当地警方和社区管理部门不予开具准许探视证明,其妻探监再遭刁难。

6、龚邦坤:华南教案,龚圣亮牧师同案,一审死刑,改判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至2016916日(资料欠详)

7、益西曲珍:西藏藏民,女,现年60岁,退休医生。因2008年在西藏首府拉萨协助救援受枪伤的示威藏人,遭到中共警方拘捕。同年117日被中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法院方面在审判会上指出,益西曲珍接受西藏流亡政府安全部指派的任务及资助,向安全部提供危害国家安全及利益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间谍罪。藏人行政中央网站指出,正在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又名:扎其监狱)中服刑的益西曲珍被捕后遭受警察刑讯逼供,并被关押在卫生条件极差、环境非常恶劣的监狱中,导致营养不良,疾病缠身。曾因身体状况极度恶化,被紧急送医。

7/判刑14年,5人:

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

1、米玛顿珠:197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定日县人,藏名Migmar Dhondup,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中期在南印度某学院研读商务课程,后返回西藏,致力于为百姓谋福利,在山南和拉萨地区,与当地农民和牧民一起努力改善卫生条件,规划社会发展计划,并呼吁西方人支持和参与这些计划;20083月,因在拉萨市314事件中参与和平抗议活动而被当局逮捕,同年1027日,又以“接受西藏流亡政府指派,在拉萨建立地下情报网络,大量复制并散发具有煽动分裂国家内容的光盘和煽动‘举行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的传单,以及给境外收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等为由,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2、赵海通:1961522日出生,青海省海西州人,新疆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因长期致力于为新疆地区弱势群体、维吾尔族群体及政治犯、良心犯等维权呼吁,近年来又南下广东,积极与南方各地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等一起参与街头民主运动,举行各种声援举牌和集会活动,故而在所处之地备受民众欢迎;2013221日,曾因前往湖北武汉会见人权活动家秦永敏,惨遭武汉警方的野蛮殴打,差点丧命;20134月,曾因努力表达维权公民正当合法的诉求,而不惧风险在广州火车站多次举牌,宣传民主理念,“抗议流氓政府打压民主人士”等;20136月,曾因参与声援安徽民主人士张林之女张安妮失学事件,而遭警方强行拘押;201389日,曾因在新疆吐鲁番市帮助维吾尔族公民进行维权,而被新疆警方刑拘,并被关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2013912日,被新疆警方宣布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4117日,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院以同罪名秘密重判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乌苏市乌苏监狱服刑。

3、扎西达杰:1984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随于20121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随即遭到中共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多人被打死打伤及上百人被抓;至2012118日,已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扎西达杰亦因积极参与和平示威游行,于2012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1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有期徒刑14年。此前被羁押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4、南杰顿珠: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炉霍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由于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123日(即当年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至同年11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南杰顿珠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于20123月被警方以“参与和带头示威活动”为由从当地炉霍寺抓走刑拘;20131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炉火示威活动的主要带头人”判处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监狱服刑。

5、包国华:浙江金华圣爱堂牧师,于20157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侵占罪四个罪名刑事拘留。被抓之前,包牧师曾拒绝金华市宗教局强制整改(实质是拆除)新教堂顶部的十字架。包国华牧师拒绝的理由是-----新教堂的施工、规划手续齐全,不是违法建筑,不应当整改(拆除)。在被拘留后的第8天,201584日金华日报、浙江卫视以“清廉牧师”的贪婪人生大篇幅报道包国华牧师及其妻子邢文香牧师的所谓犯罪事实。2016225日,包国华牧师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控告犯有“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4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8/判刑13年,6人:谢长发、赤杰(藏)、次成加材(Tsultrim Gyaltsen)(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

1、谢长发:1951107日出生,湖南省望城县坪塘镇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参与天安门民主运动,担任“工自联”领袖,六四之后又到几所学校讲演,谴责和抗议当局的暴行,被当局判处劳动教养3年,实际执行2年;1998年春,曾因和潘明栋想借庆祝朱镕基当选总理之名发动游行而被拘留;同年又因与湖南其他异议人士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南筹委会”而被再次拘留;自2002年始,坚持每年定期召开集会,并与其他省市民运人士进行联络和对经济困难的人士予以资助。2005年,曾撰写《中国民主党宣言》、《驳“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对谬论》、《昭告海外同胞书》、《民主问题问答》、《中国民主党之歌》等多篇文章,并修改浙江版本的《中国民主党党章》和筹划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2008年四川512汶川地震之后,因撰文批评地震引发出来的豆腐渣校舍问题,遂于2008626日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刑拘;731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0991日,被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湖南第一监狱服刑。近期狱中遭酷刑殴打虐待。

2、赤杰: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孟庆村村民,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39月以来,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其所在村落的藏民亦因为参与了公开抗议和示威活动,遂遭到当局的严酷打压,并很快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积极参与孟庆村反政府秘密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3月,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某监狱服刑。

3、次成加材: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又名次成坚参,笔名“秀真”,前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僧人,前西北民族大学中文文学专业学生,西藏知名青年藏汉双语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1年进入四川甘孜州白玉佛学院为僧,学习藏传佛教知识,截止2009年,曾先后在色达五明佛学院及德格协庆寺等多个寺庙进行过深造,并在此期间勤耕不缀,于2007年出版发行《雪域悲歌》、《雪域命运》等多部藏文著作;2009年底还俗进入西北民族大学攻读中文文学写作专业,2012年在该大学与其他同学联合创办了《新一代》藏文杂志,担任主编,同时,他还在藏人文化网开设的“秀真博客”里,用中文撰写过多篇文章,其中著名的有《丑陋的拉萨》、《那一夜》、《那些年、那些事》等等;20135月,因其多次在大学里举办各种被政府视为非法主题的讨论会,触及了当局的敏感神经,随被当局开除学籍,同年6月返乡后又开办了一所业余学校,向家乡青年进行免费藏汉双语教学。2013928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被警方指控在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和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稳定”、“公开发表非法言论”之嫌,遂于同年1011日被警方拘捕并抄家;20131028日,又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3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4、泽让旦真: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洛桑丹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316日,曾因帮助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3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并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实施自焚行动;由于当地僧人和藏人为此举行了大规模情愿示威活动,随与中共军警发生冲突;其随后即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8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

5、郭洪伟: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人权捍卫者。原是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发电厂职工,遭冤假错案报复陷害 ,入狱五年,逼迫上访十年至今未果。20153月被构陷涉嫌“寻衅滋事”遭逮捕,2015818日上午,郭洪伟、肖蕴玲被“敲诈吉林市公安局”一案在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法院开庭审理。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10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律师及家属寻人无果。后得知郭洪伟狱中遭遇酷刑,身体状况恶化被送医院。之后于20151110日开庭,201621日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6、洛桑曲达:西藏安多阿坝县格德寺僧人。中共当局最初在阿坝等地开展“爱国爱教”运动时,他就曾表达不满,并在县政府前张贴文字进行抗议,当时被判处了5年徒刑。出狱后于2008年参与当地的和平抗议活动,呼喊出达赖喇嘛返回西藏的诉求,2009925日被中共警方再次抓捕,约一年后被阿坝县中级人民法院指控“煽动分裂国家”、“代领民众开展示威”,遭判13年有期徒刑,现在四川省绵阳监狱中服刑。近日获悉其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严重问题。

9/判刑12年,10人:

杨天水、李必丰、饶文蔚、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

1、杨天水:1961412日出生,原名杨同彦,江苏省泗阳县人,曾任教师和公务员,自由撰稿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并于1990年与其他志同道合者共同成立“中华民主联盟”,遂于61日被当局拘捕,关押于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15个月;之后被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在南京龙潭监狱服刑。20005月出狱后,继续投身于民主事业,筹组中国民主党苏皖党部,并在网上发表数篇批评时政的文章;2004528日,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被当局视为损害国家荣誉及不利于社会安定的文章,被行政拘留15天;同年1224日,再次被南京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罪由刑拘30天;200559日,被南京市警方正式逮捕;2006516日,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目前在江苏省南京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58日。

2、李必丰:196433日出生,四川省绵阳市人,诗人、小说家,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天安门民主运动,被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先后在四川省第一监狱、第三监狱服刑;1998年曾因替“中国人权”(China Human Right)调查四川绵阳纺织工人的罢工情况,被当局以“经济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先后在四川省第三监狱、雅安监狱、名山监狱服刑;20119月,当局指控其涉嫌当地一家上市公司:四川沱牌舍得酒业集团的经济纠纷案,再次被以经济罪名拘押;20121119日被四川省射洪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但据悉,其本次被判与当局认为他资助廖亦武出逃德国有关。目前在四川省金堂监狱服刑。

3、饶文蔚:1967113日出生,重庆市石柱县人,笔名“毛.2W”,曾任重庆市委研究室调研员、重庆市决策研究学会秘书长,前重庆巫山县常委、政法委书记,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出版小说《身负重罪:官场真实的“罪恶”》,撰写52篇手记式的文章,对重庆及中国社会经济、政治、人权、法制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批评与意见,并对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就职演讲提出评点。这些文章后被友人以名为《短评共产党——一个中国男人的“反动”手记》,用笔名“毛.2W”发表在《大纪元》媒体上,并被其他媒体转载,由此引发重庆市国安局的关注;200879日饶文蔚被重庆市国安局传唤和监视居住;716日被警方以涉嫌“诽谤、诬蔑、诋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 将 其刑事拘留,815日被正式逮捕。随后被重庆市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以存在诸多疑点的“受贿罪”判刑8年;数罪并罚,被重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重庆市渝州监狱服刑。

4、齐崇怀:196527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笔名齐崇淮,曾任《中国安全生产报》山东记者站站长、《法制早报》事业发展部山东部主任,《法制周报》及《记者观察》等特约记者,著名“反腐记者”,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在国内外媒体和互联网上匿名发表揭露滕州市委腐败现象及欺压百姓的报导,因此得罪利益集团,2007625日,被山东省滕州警方带走,次日被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招摇撞骗”罪由拘留;82日又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正式逮捕;据称,其在被审判前,曾遭到警方的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2008724日,被山东省枣庄市中级法院经二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然而,2011年在其即将刑满出狱之际,201154日,山东省滕州市当局又一次指控其涉嫌“敲诈勒索和职务侵占罪”,于是,201169日山东省滕州法院再次对其案进行审理,最终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连同之前2007年已经判处并服刑届满的4年,累计判刑13年,实际执行12年;目前在山东省滕州市姜屯镇滕州监狱服刑。

5、张少杰:19651230日出生,河南省南乐县人,前河南省南乐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基督教协会会长,第九届南乐县政协委员,南乐县基督教会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身为牧师,经常帮助弱势群体维权解难,尤其是当信徒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均想法给予及时的帮助与维权,随在当地备受信徒的喜爱,但这种行为却与政府某些人的利益发生冲突,随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和忌恨;20131116日,被南乐县警方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前提下强行从教会带走,其两个胞妹在众人的陪同下前去公安局要人,也被警察强行带走,其余人等亦遭警方堵截和殴打,之后才得知张少杰已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同年1122日,又被追加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批捕,但在起诉书中又显示将“妨害公务罪”变更为“诈骗罪”;201474日,终被河南省南乐县法院以“诈骗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此前曾先后被羁押在河南省南乐县看守所和濮阳市看守所;目前在河南省新乡市河南第二监狱服刑。

6、卞丽潮:1966年出生,河北省人,原河北省唐山市开滦第十中学教师,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和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中共警方长期监控;2012年初,因中共当局通过监控手段得知有法轮功学员从事光盘盒生意,遂于2012225日,统一部署,以“大案”“要案”为目标,在河北、辽宁、山东等十数个省份集结各地国保、“610”派出所警员,按照监听查获的名单,野蛮逮捕了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卞丽潮亦因法轮功学员身份而被河北省唐山市警方刑拘;逮捕刑拘期间,多次遭遇严刑逼供,其妻女受到严厉威胁,其家被抄,且家中做生意用的流动资金(注:其被抓走时,家中约有十几万元现金,尚未来得及存入银行)竟被警方非法侵占,并以开假单据方式诱骗其妻签字,谎称是法轮功资金,以示为“证据”;2012726日,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以“信仰、修炼法轮功邪教”为罪由被重判有期徒刑12年。最初在河北省保定监狱服刑,因其不堪忍受狱中酷刑折磨(注:狱方每天会派4个狱警带着3个犯人对其进行轮番“包夹”监控、折磨),致其心脏病等病情严重恶化, 201316日起转到河北省石家庄第四监狱第八监区服刑。

7、仓央嘉措:出生年月不详,西藏自治区那曲人,藏族僧人,那曲地区索县赤多乡珍达寺(又称直达寺)诵经师、财务主管,中国在押良心犯。20143月,因中共当局发现西藏那曲地区索县有人利用手机和微信传播所谓 “禁止材料”(如转发印有达赖喇嘛的图片、传播涉及民族尊严的歌曲及透露被封锁的地方消息等),且在围墙上喷涂“西藏独立”等字样,遂展开大规模抓捕行动;36日—28日,多名当地僧侣及村民被当局以莫须有罪名拘捕,多数人长期下落不明,仓央嘉措亦于2014317日被当地警方从寺庙驻地抓走,后以涉嫌“与境外联系”及“煽动他人反政府”罪由刑拘;2014101日,被当局以“向外界保持联络”和“鼓励该寺年轻僧人反抗中国政府活动”等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2年。目前被羁押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

8、仁增次仁:1974年出生,藏族,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人,藏族政治异议人士、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8318日,曾因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藏人的传统风俗炜桑仪式上发表自由言论,呼吁藏民敢于向中国当局表达诉求,要求让西藏获得自由和迎请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高呼“西藏要独立”、“允许我们的根本上师返回故土”等口号,并随当地藏民示威游行至乡政府,该游行遭到地方当局的极力阻止和驱散,随于20084月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警方以涉嫌“反对中共统治”等为罪由刑拘,后被逮捕,并在被超期秘密关押一年之后,于2009518日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据悉,其在关押、审讯期间,曾遭到酷刑折磨,而其家人及子女的生活陷入极大困境之中。目前在甘肃省天水市某一监狱服刑。

9、邢文香:浙江金华圣爱堂牧师包国华的夫人,于2015726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侵占罪四个罪名刑事拘留。2016225日,邢文香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控告犯有“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4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10、王立芳:王复春的母亲。因竞选村长,原天津下辛庄村恶霸村长黄双来对村民王复春参与竞选恨之入骨,多次带领亲信打手到王复春父母家逼其退选,二老也曾多次报警警方不管。2012512日夜间112点钟,黄双来带5人夜闯王国廷家,暴力威胁王国廷,不准其子王复春参选村长,与闻讯赶来的王复春及众村民发生冲突,黄双来等三人被殴致死。该案2013913日一审,天津一中院将“聚众斗殴罪”改为“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复春、王国廷、村民衡庆杰死刑,王立芳被判12年有期徒刑。2016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死刑通过并执行。

10/判刑11年,4人:刘晓波、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

1、刘晓波:19551228日出生, 吉林长春人,中国作家、文学评论家,原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师、独立中文笔会第二届及第三届会长,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1989年参与天安门学生民主运动,于198966日被拘捕,同年9月被开除公职,并于19911月被中共当局判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后因说服学生撤离广场被作为“重大立功表现”而免予刑事处分,予以释放;1996年曾因拟与王希哲联合发表《对当前我国若干重大国是的意见》(又称《双十宣言》),于10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拘留,后以“扰乱社会秩序”被处劳动教养3年;2008年,再次因联署《零八宪章》 而被捕,20091225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 权利2年。目前在辽宁省锦州监狱服刑。

2、王登朝:1974627日出生,陕西省武功县人,前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三级督警,曾任深圳市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经理,民主活动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2012年,因在深圳市莲花山公园准备组织一个为纪念孙中山逝世87周年而做的民主宣传活动,而于312日被拘押;随后又指控他在2011年负责深圳大运会保安工作时,涉嫌虚报保安人数贪污283万元,被深圳警方正式逮捕;201211月底,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以“贪污罪”和“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4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3年经二审改判,“妨害公务罪”被取消,贪污数额被减为80万元,刑期减至为11年有期徒刑。目前在广东省深圳巿监狱服刑。

3、仲周:1955年出生,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尊珠”,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316日,因其协助侄子兼徒弟、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3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为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抗议中共政府对藏人的强权高压统治,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实施自焚行动;同时,因其担心当局野蛮抢夺自焚尸体,而将自焚后的彭措转移隐藏到格尔登寺内,由此引发中共军警与当地僧人、藏人的激烈对抗和冲突;20114月,其随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抓捕,并被以“安排转移、藏匿彭措达11个小时之久,导致彭措因为体表大面积烧伤、延误救治而死亡”为罪由刑事拘留;2011830日,被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

4、王喻平:因从事民主活动于2012118日被中共国家安全部越境到泰国绑架回国(他们未出示任何证件和宣布任何理由),第二天国安部在北京机场将王喻平交给公安部门的国保,由国保接着押送回武汉,旋即秘密关押于湖北省天门看守所,后又秘密转至荆州市荆州区看守所,期间长达2年又2个月既不通知家属也不让王喻平自己请律师。王喻平在被关押期间遭遇非人的虐待殴打与折磨。20141230日此案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201518日判处“王喻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634日王喻平从江北监狱转到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

11/判刑106个月,1人:景春

1、景春:195472日出生,吉林省磐石市人,吉林省磐石市安乐乡村民,维权冤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199696日,曾因与同村另一村民发生的一次冲突而被警方于次年528日刑拘,并关押在磐石市公安局东山看守所,遭受严刑拷打;199762日,被当地法院利用虚假证据,在未开庭的情况下,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赔偿伤害人医药费1711.97元;后经其妻刘金艳多次维权上诉,法院才不得不改判其无罪,并于199798日将其释放;获释后,因其就被枉法关押一年一案依法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遭到法院无理拒绝,遂被迫走上漫长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多次遭遇到地方当局的打击与迫害,身心俱损;2013年底,因其再次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诉求,随被 磐石市警方于201436日强行抓捕,并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被刑拘,关押于吉林省磐石市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8月,被吉林省磐石市法院宣布重判有期徒刑10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4918日—1126日,经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兴业监狱服刑。

12/判刑10年,16人:

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

1、刘贤斌:1968102日出生,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四川省遂宁市人,独立作家,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著名人权活动家,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组建人,中国在押政治犯。1991415日曾因积极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六四屠杀后仍坚持民主理念而被北京警方逮捕,19921228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10月,刑满释放。199810月始,曾因继续从事民主自由活动,并与其他民主异议人士共同组建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而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于199977日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家被抄;同年714日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四川省遂宁市看守所;199986日,被遂四川省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116日,获减刑释放。出狱后,因不改初衷仍积极投入各种民间维权活动,多次撰文发声呼吁中共当局进行政体改革,批评四川2008年“512”地震中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声援为揭露真相而入狱的维权公民谭作人和黄琦,并发起要求释放维权公民陈云飞的黄丝带行动等,从而引发中共当局恐慌和报复性打击;2010628日被四川省遂甯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07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关押于遂宁市看守所;2011325日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4个月。目前在四川省第一监狱(南充市高坪区)服刑。

2、陈西:1954229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原名陈友才,贵州著名民主异议人士,《零八宪章》签署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学潮”期间曾因组织《沙龙联谊会》,成立“贵州爱国民主联合会”声援六四,而当局被判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5年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贵州分部”,并公开要求中共平反六四而再次被捕入狱,19963月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在贵阳监狱服刑。2005年出狱后,继续从事推动民主、人权和法治建设活动,并与贵州省其他自由民主异议人士共同举办“贵州首届公民国际人权研讨会”;同年105日,陈西还与另外三名研讨会成员依法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地方人大代表,但时隔两月之后,贵州省民政厅竟为此颁布了《关于取缔"贵州公民人权研讨会"的决定》。20111129日第三次被警方逮捕,理由是他在境外网站发表的文章有煽动内容, 并于同年1226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贵州省兴义市贵州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备受官方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家人,且其妻每次往返800公里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

3、李铁:1959329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笔名:华汉武,九鼎煲汤,网络作家,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撰写文章在网上发表,以期推动民主、宪政国家和直接地方选举,并积极参与深圳等地的维护公民宪法权利活动,多次参与发起在苏州举行的网友公祭林昭活动。2010年当其再次前往苏州参加公祭林昭活动的过程中, 915日,被武汉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1022日被武汉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捕,理由是他在网络上发表了《人以尊严为天》等13篇文章,其目的是“以民主的名义,达到推翻国家政权、和平演变”,其具体行为表现是“参加三至五人集会、加入中国社会民主党党派,和敌对势力的网站联系”;2012118日,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湖北省黄岗市陆口镇鄂东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患有高血压,且一直受到官方严格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亲属,其女儿、母亲每次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

4、郭泉:196858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原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大陆新民党创始人及代理主席,中国在押政治犯。2007年曾因发表公开信要求中国进行宪政改革,宣布组建“中国新民党”,主张在中国实行多党制和军队国家化等,遭受到中共当局的打压,2007126日,被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以违反宪法和教师法为由撤销其副教授职务,调任资料员。20085月,又因撰文批评中国政府处理四川地震的方式不当而被拘押10天。20081113日,再次因其在网上发表300多篇名为《民主先声》的文章,其中涉及组成以宣传民主思想为目标的新民党,以及提出以不合作方式进行公民行动的蓝色运动倡议等内容,被南京市警方刑事拘留;20091016日,被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南京浦口监狱服刑。

5、洛桑次仁:1982年出生,西藏自治区人,藏族,中国在押良心犯。2008年曾因参与西藏自治区拉萨“314”事件而被当地警方抓捕,并被拉萨市警方指控:与“境外势力勾结”,将藏人自焚信息外传给印度藏人,涉嫌接受“来自境外势力的指示”,遂在刑拘后不久即被警方正式逮捕;2008429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悉,其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法庭未能出示任何有效证据以证明其所犯罪行,同时其聘请律师权也被剥夺。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6、尼加提•阿扎提:198176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维吾尔族,音乐人,露水娱乐在线网(http://xabnam.com )创办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其在大学期间主修广告设计专业,又兼业余酷爱音乐,故自2000年起进行网页设计,曾设计推出新疆《无花果》、《地亚尔》和《露水娱乐在线》优秀娱乐网站,2005年,又设计制作了《艾尔肯音乐网》;2009年,因被中共当局指控在网上发布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75事件”相关的政治敏感话题,并参与策划,200987日,遂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072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监狱不明。

7、姚文田:1941年出生,祖籍不详,现居香港,原香港晨钟书局负责人,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出书人,中国在押政治犯。自长期在香港从事出版业以来,因其曾多次出版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及部份被中共当局视为禁忌的书籍,如大陆公知作家于建嵘、秦晖、陈志武等撰写的《中国大呼吸——十大学者论国家战略与民族使命》,流亡美国的89民运人士封从德的《六四日记》,中共前体制内改革派李锐、胡绩伟和谢韬合著的《胡耀邦与中国政治改革——12位老共产党人的反思》,旅美流亡作家余杰的作品《影帝温家宝》、《河蟹大帝胡锦涛》等等,遂一直被中共当局视为需要打击的异类,其所在出版公司已被赫然列入中共宣传部门需要专项打击的“黑名单”中。2013年始,作家余杰的新作《中国教父习近平》封笔,并已商定由香港晨钟书局于20134月出版发行,此项合作再次触及到中共当局敏感而脆弱的神经,遂于201310月诱使他从香港携带七瓶经过改换标签而未经申报的化工品,从罗湖口岸入境,之后在罗湖区与一名张姓人士交接时,被罗湖海关缉私人员当场截获,随后被深圳警方以“携带违禁品” 罪由而拘捕,并被羁押于深圳市某看守所。2014331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始对其案件予以开庭审理,至2014 58日,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目前服刑监狱不明。据悉,其健康状况极差,患有心脏病和哮喘病,并在被拘期间多次晕倒。

8、昂扎:1960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1980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处以重刑,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严打措施;在此背景下,昂扎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11月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家里召开会议”等罪由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41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

9、日赛: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日赛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11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昂扎家里参加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1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

10、玉杰:1987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前比如县公安局公安警务人员,商人,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5年被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公安局录用, 7年后终因对其所从事的公安警务工作失望而于2012年主动辞职,并在比如县城经商;20139月以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警方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以及自2013928日以来在比如县多地发生的示威抗议、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公开发表非法言论”的罪名为由,于1012日被警方拘捕; 20131028日,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

11、索南达夫: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准挂达赖喇嘛头像等,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20121月,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人亦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随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镇压和大规模抓捕,警民冲突升级;最终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索南达夫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被警方以“聚众闹事”、 “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以及与境外势力有染等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同罪由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

12、赤列: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123日(注:当日是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抗议示威活动;但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截止同年11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其本人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很快被警方以“参与抗议示威活动”为由抓走刑拘;20131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在示威活动中实施打砸和抢夺财物”为罪由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

13、罗让才让:男,1981年生,四川省阿坝县牧民。中共当局指控其叔叔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815日罗让才让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1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

14、旦纯: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洛桑丹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316日,曾因帮助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3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并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具体实施自焚;由于当地僧人和藏人为此举行了大规模情愿示威活动,随与中共军警发生冲突;其随后即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8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

15、索朗扎巴: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117日,指控藏人索朗扎巴加入西藏青年会,并接受该组织指派的任务,在拉萨所谓“314”事件前后,搜集大量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提供给该组织,其行为已搆成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

16、索朗次旦: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117日,对藏人索朗次旦指控,接受西藏前政治犯九十三运动指派的任务,收集大量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提供给该组织,其行为已搆成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

13/判刑9年,4人:陈卫、平措多吉(Phuntsok Dorjee)(藏)、胡功、艾则孜•艾买提

1、陈卫:1969221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网络作家,四川省著名人权人士,《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与刘贤斌、欧阳懿并称为“遂宁三杰”,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北京因参与八九学运而被关进秦城监狱一年,并被校方勒令退学,199012月获释;1991年在北京又与胡石根等人秘密成立“中国自民党”等地下组织,并筹划“六四”事件3周年纪念活动而再次被捕入狱,被当局判刑5年。此期间,先后在北京秦城监狱和四川省第一监狱服刑;出狱后继续坚持人权理念,致力于维权工作。2011年因在互联网上转发号召“茉莉花集会”的信息等, 221日被遂宁市警方拘捕,328日正式逮捕;20111223日被遂宁市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南充嘉陵监狱服刑。

2、平措多吉:196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藏名Phuntsok Dorjee,曾任职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西藏自治区拉萨雪域饭店工作期间曾因参与和平示威活动,被当地警方以不知的政治罪名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因在拉萨市札基(Drabchi)监狱服刑期间担任厨师工作而获减刑2年;2008310日,再次被当地警方从家中秘密拘押,并被以涉嫌“参与2007年示威活动”,“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和“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正式批捕;200810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 秘密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可能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3、胡功:1962413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原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义和巷“芬芳理发店”理发师,曾被当地报纸誉为“25年义务理发的好市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他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7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关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8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4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7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9年;其不服上诉,201310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4、艾则孜•艾买提:47岁,新疆阿克苏地区维族教长。20155月因皮山县一个村市集从事宗教教学活动,被当地公安局拘捕,同年9月被判入狱9年。

14/判刑86个月,1人:布绒朗仁波切(藏)

1、布绒朗仁波切:1957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正式称呼“布绒朗仁波切”(Buramna Rinpoche),又名“普布泽仁仁波切”(Phurbu Tsering Rinpoche),布绒朗寺第四世活佛,布绒朗寺和雅底寺寺主,布绒朗私立敬老福利院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58 年—1978 年,曾因西藏宗教被中共当局废除而被迫放牧务工,至1978年宗教恢复后其活佛身份才得以恢复,并于1992年—1994年进入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学习;1990年代,曾积极着手重建布绒朗寺庙,并于1995年修建、创办了布绒朗私立免费敬老院,收养孤儿(3个),并竭力为贫困儿童提供受教育机会等,其慈善之举赢得当地百姓的赞誉;20083月,曾因中共当局在藏区寺院强行推行中共认可的所谓“爱国主义教育”,遭到当地百姓的激烈反对,其管辖下的尼僧约有80余人亦表示不满,上街抗议, 其遂于2008518日被当地警方抄家、刑拘;2009421日,该案在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被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职务侵占土地罪”开庭受审;20091223日,被甘孜州康定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6个月,其中“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刑16个月,“职务侵占土地罪”判刑7年。目前在四川省某监狱服刑。

15/判刑8年,7人:

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

1、金安迪:1953523日出生,陕西省咸阳市人,中国在押政治犯,与吕加平(CPPC编号:00010)同案。曾因协助吕加平搜集资料、修改文章并在网上传播,2010919日被西安警方传唤并监视居住;20111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正式逮捕,并关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151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目前在陕西省西安监狱服刑。

2、曹海波:1984年出生,江苏省盐城市人,原QQ群振华会版主、振华会网站组建者,中国共和党发起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20101115日创立QQ群“振华会”和同名网站,并组建“中国共和党”,积极宣传民主、宪政、三民主义,遂于201110月,被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分局公安在其原籍江苏省盐城市带走,关押在昆明西山区看守所;同年1125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210月,被昆明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云南省昆明监狱服刑。

3、范木根:1949613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虎丘高新区人,原退伍军人、通安镇严山村村民,强拆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3年以来,其所在村庄被当地政府强迁,因强拆赔款事宜屡次变更,一直未能谈妥,故而其拒绝被迫搬迁,遂遭到当地拆迁公司及政府相关人员的忌恨和催逼,自此走上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其多次上访,2013年又进京上访两次,均未果效;由于屡受官商勾结的黑恶势力骚扰和逼迁,其房屋玻璃曾多次被人用砖块砸坏,部分生活用品被扔到井里,其曾被迫写下“遗书”而逃往外地躲藏。2013123日,趁其返家之际,十数名强拆者突然闯进范家,用电警棍对其妻儿进行肆意狂打;范家人曾三次紧急报警,警方竟均未到场,40分钟之后才来了4个辅警(注:并非警员),致使其本人头部三处被击伤,其子被打倒且眼角严重受伤,其妻胳膊被打断;情急之下,为保护妻儿性命,其被迫用刀刺死2名施暴拆迁者,随后其范家10余口人悉数被抓;124日,其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该事件发生后,迅速引发媒体震动;随后就有苏州民间维权人士为其发起“全球实名声援范木根正当防卫无罪”行动,强烈呼吁政府无罪释放范木根,至20131223日,该行动签名者已达3553人次; 1210日(世界人权日),又有北京律师、媒体人、学者组成的援助团携“维权抗暴英雄”的锦旗前往其家中慰问以示声援;1213日,为了维护正当权益,其本人签署了行政起诉状并正式委托律师状告苏州市虎丘区警方的行为违法;但遗憾的是,苏州当局无视法律依然于20131216日对其予以正式批捕;201558日,其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已当庭提出上诉。目前仍被暂羁押于江苏省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4、李晓波:1956年出生,四川省人,前四川省仁寿县副书记、前四川省蒲江县县长,原某房产公司总经理,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8年中共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之后,1999年遂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逮捕,并被当地法院以“邪教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关押于四川省德阳监狱,受尽摧残折磨,直至2012年才准予获释;出狱后,其信仰意志弥坚,继续进行法轮功修炼并传播法轮功真相,遂遭致当局的严密监控;2014412日,因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金堂县给村民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当地洪安派出所警方强行抓走(注:当时被野蛮抓捕的还有其子李喆,后因李喆已是加拿大籍公民,遂被当局强行遣回加拿大)并被刑拘,其家被抄,且所有被抄物品包括四台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均不给开据任何没收清单;后被正式逮捕,超期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看守所;2015421日,终被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法院再次以“利用邪教组织颠覆国家法律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监狱服刑。

5、温卫红:1970327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八里庄村居民,私营小业主,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7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8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4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7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10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6、刘爱英:19711120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化纤厂宿舍简易楼居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7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5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20128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4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7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10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

7、王国云:王国廷的弟弟。因竞选村长,原天津下辛庄村恶霸村长黄双来对村民王复春参与竞选恨之入骨,多次带领亲信打手到王复春父母家逼其退选,二老也曾多次报警警方不管。2012512日夜间112点钟,黄双来带5人夜闯王国廷家,暴力威胁王国廷,不准其子王复春参选村长,与闻讯赶来的王复春及众村民发生冲突,黄双来等三人被殴致死。该案2013913日一审,天津一中院将“聚众斗殴罪”改为“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复春、王国廷、村民衡庆杰死刑,王国云被判8年有期徒刑。2016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死刑通过并执行。

16/判刑76 个月,2人:韩海、洛桑嘉杨(藏)

1、韩海:1953416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网名“更新”,河南省叶县叶邑镇孟庄韩庄1组村民,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信徒和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79年加入基督教会以来,因笃信基督,长期参与组织教会宣讲活动,积极发展信徒,一直被地方当局视为要严控打击的异类;曾因信主并带领教友聚会,于1983年被审查10个月,1988年又被处以劳动教养(以下简称“劳教”)3年;劳教解除后,因坚持与其他基督教信徒到河南省安阳、平顶山、鲁山、午钢等地举办培训班,给骨干起教名、化名等,19963月被叶县警方再次收容审查;2012414日,当其与多名教友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的一个家庭教会学习《圣经》时,遭到当地大批警力和政府官员的围堵和查抄,当场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由,连同在场的其余50多名基督信徒悉数抓走;同年418日,其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25日,被河南省叶县检察院正式批捕;20134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6个月。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

2、洛桑嘉扬:西藏阿坝县僧人,现年28岁,笔名为“鲁米”的藏人作家,是阿坝县麦尔玛乡第三村人。嘉杨自小在阿坝格德寺出家为僧,几年前遭中共当局从该寺驱逐后,前往色达喇荣五明佛学院等佛教寺院继续修学佛法。因在著作中自由表达观点便于20154月遭逮捕;201659日家人获悉他在两个月前被中共当局指控“泄露国家机密”与“分裂国家”罪非法判处了7年半有期徒刑。洛桑嘉杨告诉前去探视的亲属,他从未做过触犯法律的事情,也从未向当局“承认”过什么罪行。现在汶川县某监狱服刑。

17/判刑7年,8人:

朱虞夫、范舜辉、王永航、胡林坡、杨荣丽、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

1、朱虞夫:1953213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78年—1979年曾积极组建《四•五》月刊并参与领导杭州民主墙运动;1989年曾因声援“学运”被传唤、抄家,并被关押27天;19986月因积极筹备中国民主党组建工作,1999619日被拘留,同年915日正式逮捕,最终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6915日出狱后,继续投身宣传民主理念。2007518日再次被捕;710日,被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13月,因公开支持中国茉莉花革命,并撰写发布一首题为《是时候了》的诗歌,再次被杭州市警方抓捕,后被正式逮捕;2012210日,被杭州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

2、范舜辉: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连州市人,连州市东陂镇大洞村村民,知名土地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青年时代曾被以“走私”罪名判处重刑;出狱后,适逢家乡人民为地下河土地权益问题维权,他积极参与其中(注:其所在乡镇的地下河原为该村村民在1980年代开发的旅游景点,但十年前却被连州市国土局利用虚假材料非法强占,并将该区村落的617亩土地以低价贱卖给一家旅游公司,于是遭到全体村民的强烈反对,自此走上艰难的维权之路);201284日,其与村长范水河到北京上访,因屡次遭到地方当局的无理拒绝,无奈之下,该村村民于913日、102日走上街头,拉起横幅抗议;由于村民的诉求和抗议行为触及了当地官员的私利和腐败神经,于是调集大批警力暴力抓捕村民15人,并以莫须有罪名将其处以行政拘留28天。2013年初,其又前往广州与多名维权人士参与广州等城市的举牌行动,积极推动官员财产公开活动,随引起当局的注意;春节期间,在其返回家乡继续努力推动地下河土地维权时被当局秘密关押,并遭酷刑虐待; 223日被广东省连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拘,关押在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县看守所;2013528日,被广东省清远市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现在广东韶关监狱服刑。

3、王永航:1973年出生,籍贯不详,原辽宁干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知名人权律师,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起,曾多次为法轮功受迫害者提供法律援助;20085月,由于在海外网站发表致胡锦涛、温家宝公开信,从法理上论述对法轮功学员的定罪起诉毫无法律依据,要求当局立即改正自1999年来的错误判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信仰者,因此遭到当局强力打压,其律师执业证书被刻意扣押,其夫妻言行遭到严密监控;2009616日,因其以公民代理身份继续为法轮功案件当事人丛日旭做无罪辩护,再次触怒了中共当局的敏感神经,遂于74日被大连市警方秘密绑架,并遭暴力殴打,致其右脚踝骨粉碎性骨折,后又因治疗拖延,导致伤口处严重感染,骨折错位,伤势恶化;另据悉,在大连看守所被刑拘期间,曾数次遭遇酷刑折磨;20091014日,其案件在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秘密开庭;20091127日,一审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控其在境外网站发表文章等,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042日至今,先后在辽宁省辽南监狱、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服刑;据悉,服刑期间,曾多次遭到狱方殴打和虐待,身心备受摧残。

4、胡林坡:19621127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河南省叶县仙台镇前王村1组村民,基督徒,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骨干成员、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80年代加入基督教, 1989年曾因参加教会活动遭到河南省的收容审查;获释后仍坚守信仰,因在广大农村致力于基督教传教活动,备受当地信徒及百姓的喜爱和欢迎;2012414日,因与多名信徒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参加一次正常的家庭教会聚会并讲道,随被当地警方围堵查抄,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罪由,连同在场的50余名基督徒悉数抓走;同年418日,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25日,被叶县警方正式逮捕;20134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

5、杨荣丽:1958103日出生,山西省霍州市人,基督徒,前山西师范大学老干部处公职人员,原山西省临汾金灯台家庭教会负责人、主任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98年全职负责教会以来,将原本几十人的小教会发展成拥有5万名基督徒的大型教会;2004年,曾因在临汾市兴建金灯台大教堂而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含断水断电等各种形式的阻挠);2009 年,因当局看中该教会所在地商业价值,欲强拆金灯台教堂而被其坚决拒绝,随遭到临汾市浮山县政府的强烈报复,同年913日,竟出动警察500多名,围堵冲击教会会场和属于该教会的福音鞋厂,殴打致伤百余名基督徒;后因双方就当地警方野蛮冲击打砸、围殴教会及基督徒的理赔事宜等在协商中发生异议,923日该教会再遭武警包围;925日,因其与另外6名教会领袖到太原市上访维权,被警方在途中劫持。20091011日,被山西省临汾市警方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刑拘,关押于山西省太原拘留所;同年1021日,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正式批捕;20091125日,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 3 万元。目前在山西省新康监狱服刑。

6、熊红伟(女):重庆市武隆县法轮功学员。是在2014年上半年被武隆国保警察绑架的。重庆市武隆县法院于2015518日开庭,判法轮功学员熊红伟(女)七年刑期。

7、宫宝美(女):安徽省蚌埠市法轮功学员。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610及国保大队人员、蚌埠市610及国保大队人员共十几人,在20141010日上午9点多,闯入家在蚌埠市禹会区一所居民楼法轮功学员宫宝美家,强行搜查,掠去几万元现金,据目击者说,打印机器及各种真相资料,装有几车运走。后,2015518日,宫宝美被蚌埠市灵璧县法院判刑7年。

8、洛桑丹增:炉霍果千寺住持、转世喇嘛洛桑丹增仁波切,44岁,被控涉嫌参与20121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的抗议活动,于201211月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18/判刑66个月,3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

1、刘萍:1964122日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基督教徒,原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维权活动家,新余三君子之一,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912月下岗后,一直为职工能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维权;20107月—10月间,曾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而被北京警方训诫三次,并被新余市警方拘留10日;2011512日,曾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而被警方警告并遭到传唤;20119月,曾因组织网友到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同时关注广东的“乌坎事件”,亲赴乌坎村支持村民维权,而遭当局授意下的黑帮殴打;2013421日,因再次组织维权人士声援被捕的丁家喜等公民运动成员,并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遂于427日被当地警方从家中带走;57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看守所;之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10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6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女子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

2、魏忠平:1963211日出生,湖北省孝感市人,原江西省新余市新钢集团公司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维权公民,江西新余三君子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2006年, 曾作为独立参选人参与过当地人大代表选举;2011年,曾再次与维权公民刘萍、李思华在各自选区作为独立参选人参加人大代表选举,并获得多人签名支持;20106月—20129月,曾多次与他人一起参与各种维权和声援活动;2013421日,曾因与维权活动家刘萍等人共同举牌,要求释放新公民运动践行者丁家喜、赵常青、王登朝、刘远东等人,而被新余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同年428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看守所;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10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6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市某监狱服刑,狱中情况缺详;据悉,其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

3、董如彬:1962年出生,云南省西双版纳人,网名“边民”,曾从事过中学教师、网站编辑及论坛管理员等职,曾被云南《生活新报》评为2008年度“云南省十大网路牛人”,原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云南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和昆明作家协会理事,网络写手和专栏作家,公共意见领袖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9年起,曾因昆明的“躲猫猫”事件而成为网络名人,迫使云南省委宣传部于同年220日组建事件网民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其任调查委员会副主任兼发言人,最终使昆明看守所警方与检方渎职人员受到法律的惩处(被判刑和撤职);20118月,曾在腾讯博客上发布“保卫珠江!我见证了铬污染调查采访”,并就20116月发生在云南省曲靖地区的一起重大六价铬污染水源事件予以曝光,随机引发了网络热议及网民关注,迫使两个月之后,有2名涉案人员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基于以上行为,尤其是因其积极关注云南“躲猫猫”事件、“小学生卖淫案”、“发改委官员聚众淫乱”和昆明安宁石化项目等一系列中国瞩目的公共事件,而成为互联网上较为活跃的公共意见领袖之一,遭到当局的忌恨与仇视,遂于2013910日在中共专项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被昆明市警方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拘,关押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看守所;1016日又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三项罪名正式批捕;2014723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二罪并罚,最终重判6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不服上诉,2014125日,经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缺详。

19/判刑6年,9人:

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郭飞雄(杨茂东)、肖蕴玲、格西次旺朗傑(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

1、冀中星:1979121日出生,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人,残障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于20056月在东莞市谋生期间,遭到治安队员残暴殴打,导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终生瘫痪;为此其多次到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覆;后到法院提起上诉,东莞市两级法院也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其败诉;20099月,其被迫进京上访,经多方协商,最终在2010330日,东莞警方答应给其救助10万元,但条件是要求其写保证书以期今后不再上访;但此金额根本不够持续支付日常的高额医疗及买药费用,还对外借债数万元; 2013717日,其再次向国家信访局投诉而无果;迫于无奈,在历经采取起诉、上访、网络维权、媒体维权等多种方式而不奏效之后,其终于选择了自爆的私力救济方式:到北京首都机场引爆炸弹,以示抗议,炸弹引爆之后,随即被北京警方抓捕;2013829日,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以涉嫌“爆炸罪”正式逮捕;20131015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在山东省邹城监狱服刑;据悉,法官曾称会将其“送回山东老家,监外执行”,但至今未予兑现,201483日在给其父的信里称他在狱中“受尽折磨,精神崩溃,生不如死”。

2、贡觉群培:1985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仲那寺(又称:珠纳寺)僧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9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6日和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1028日,贡觉群培亦被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由拘捕;201311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3、蒲裕栋:1961212日出生,湖南省洞口县人,原湖南省民营企业家、房地产开发商,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1230日,因与两名工人一起去为建筑工地购买建材时,遭到一吸毒人员的袭击且被打伤,随同工人见状进行了正当防卫将该吸毒者打伤;尽管蒲裕栋本人并未殴打该名吸毒者,但事后其仍被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警方抓走,且在无其他证据,仅凭几个自相矛盾的证人证言的情况下,于2013118日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同时关押于湖南省洞口县看守所;201325日,被当地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据悉,其案件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直延迟开庭,竟被洞口县法院先后六次退回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201437日,其案一审开庭,被湖南省洞口县法院宣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不服上诉;20141020日,二审依然裁决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4、洛洛:1983年出生,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人,藏族,民间知名歌手,中国在押政治犯。2012年曾因录制一盘名为《雪域儿女们请升起西藏旗帜》的演唱专辑,以期通过歌曲呼吁藏民为保护藏民族尊严、为迎请达赖喇嘛返回西藏和为境内外藏人团聚,升起雪山狮子旗作出努力,遂遭到中共当局的忌恨和打压;2012419日,被当地警方以‘演唱政治歌曲’为罪名带走、刑拘;拘押审讯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和毒打,后得以释放;2013223日,再次因政治罪由被抓捕,随后音信全无,2014年得知其已被中共当局判处有期徒刑6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青海省西宁市某监狱服刑;据悉,其因长期在狱中饱受酷刑折磨,以致疾患缠身,身体健康及处境令人堪忧,且狱警专门对其区别对待,不仅严密监视且拒绝家人送其衣食等物品。

5、郭飞雄:原名杨茂东,196682日出生,湖北省谷城县人,网名郭飞雄,独立作家,著名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民主运动的重要参与者和领导者之一。因参与社会运动及维权被多次刑拘并酷刑。2013年,因参与组织同年17日—9日在南方周末集团办公楼前围观声援南方周末职工抗议新年献词被改事件,以及20134月,积极组织和促动八大城市街头举牌,敦促全国人大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活动,被当局视为是该活动的组织协调者之一,遂于201388日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同年911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23个多月。20151127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6222日被送往阳春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郭飞雄身体状况堪忧,家属呼吁保外就医。

6、肖蕴玲: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郭洪伟的母亲,80多岁老太,与儿子郭洪伟一同被控“敲诈吉林市公安局”罪,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201510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之后于20151110日开庭,201621日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10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

7、格西次旺朗傑(藏):炉霍果千寺僧人,被控涉嫌参与20121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的抗议活动,于201211月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8、扎西普旺(藏):炉霍果千寺司庫師,又名達拉,35岁。被控涉嫌参与20121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的抗议活动,于201211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9、高荣东: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3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4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1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6个月不等的刑期。

20/判刑56 个月,2人:岗吉•志巴加(藏)、田长青

1、岗吉•志巴加:1979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人,笔名血火狮(藏语称“岗麦达”),原色达县霍西乡某学校教师,藏族知名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作为作家,曾用藏文撰写并出版《命运的呼唤》、《世纪悲伤》、《今日伤泪》、《岁月变色》等多部著作,涉猎小说、杂文、评述、诗歌等多种文体;曾独立编辑藏文报纸《哈达》,获得读者广泛好评;虽然其多数作品并无明显触及中共当局敏感神经的话题,仅表达了其对藏文化、宗教信仰以及对民族和故乡故土的深厚情感,但因其两首短诗揭露了2008年中共镇压西藏期间,藏民遭受的痛苦、折磨及其在铺天盖地的官员贪腐和牟取暴利之下,百姓所面临的艰难处境,遂引发了当局对其的高度恐惧,并成为藏区被严厉监控和打击的对象。2012215日,在未出示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其被色达县警方从家中带走并被刑拘;201381日被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法院以“进行西藏反抗运动”和“玛穷(被译为‘反红’)反抗组织”成员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5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监狱服刑。

2、田长青:男。河南沁阳法轮功学员。原本在市防疫站上班,法轮功遭迫害后,多次被关押判刑,被单位无理开除,十几年来大多都在监狱度过的。田长青以前曾经被两次非法判刑,第一次三年,第二次五年。2004122日被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61215日刑满释放。2009812日再次被沁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又被判刑5年。出狱后2014年又被逮捕,2015928日又第三次被判刑五年六个月。

21/判刑5年,12人:

瓜什则•久美(Gartse-Jigmey)(藏)、刘家财、任拉成、周得才,桑珠(Samdu)(藏)、多丹(藏)、丹增让卓(藏)、白玛唯色(藏)、唐荆陵、晋美措嘉(藏)、马德、隋双胜。

1、瓜什则•久美:1977年出生,青海省泽库县牧区人,藏名Gartse-Jigmey,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瓜什则寺僧人,青海省知名母语作家,中国在押良心犯。曾于2008年撰写并出版书籍《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一部),详细阐述了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藏人福祉,随被当局视为触及政治敏感话题而遭骚扰、传唤和拘押。之后他又续写了该书的第二部,由于其间涉及藏人自焚事件、藏人行政中央、达赖喇嘛、班禅喇嘛、西藏佛教各教派法王、西藏的权利与和平抗暴、西藏的环境与少数民族,以及北京政府等内容,二度被警方拘捕;201311日再次因撰写《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二部),涉嫌政治问题而被当地警方刑拘,并送往青海西宁市关押,后又转押至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看守所;2013514日,被青海省泽库县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2、刘家财:19651026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原宜昌市葛洲坝集团职工,原云南省某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师,民主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98年—2000年,曾因湖北葛洲坝下岗职工合法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等问题,为了维护数千下岗职工切身利益,积极发起和组建独立工会,领导葛洲坝集团教育经费维权和反腐运动,而被湖北省宜昌市警方逮捕,并于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出狱后,曾前往云南省昭通市谋职,并在某工程监理公司任监理工程师,但工作之余仍坚守民主理念,活跃于网络民主运动其间,为此曾多次遭到云南省警方的威胁、警告和传唤。201382日,再次因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和维权公民发起的“同城饭醉”活动,并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QQ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随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2013812日,又被湖北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湖北省宜昌市第一看守所;2013918日,被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再次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5511日,最终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3、任拉成:1962910日出生,山西省汾阳市人,基督徒,太原基督教大学生团契牧师,原太原恩雨书房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长期在山西省太原市大学生中间广传福音,举办大学生团契十余年,使上千青年成为基督徒;又因其开办的太原恩雨书房(主要出售基督教类图书等)出售了大量《赞美诗》、《圣经》及宗教类图书《盼望》、光盘等图书音像制品,故而触及了中共山西省当局的政治敏感神经,颠覆了他们需要大学生相信进化论和对毛泽东思想信仰的理论意识,遂遭到当局的极端歧视和严酷打压;2012328日,太原市警方联合宗教、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闯入恩雨书房进行野蛮查抄,搜走大批福音类图书等物品价值总计约达30万元,并将书店员工带到邬城派出所刑讯逼供;2012年月1219日,其被太原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走刑拘,并被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201312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3617日,最终被山西太原小店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千元。目前在山西省长治监狱服刑。

4、周得才:1965321日出生,河南省固始县人,曾用名周德才,化名杨成龙,独立参选人,农民维权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年以来,一直是河南省活跃的农民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因关注当地农民的土地问题,多次参与农民集会,并以举横幅、静坐示威、组织成立维权工会等形式抗议当地政府强征土地;又因亲自通过参选,鼓励失地农民以参选人大代表来推进维权,并热心帮助全国烟草买断工龄职工的维权活动,从而招致地方当局的强烈不满与忌恨,遂于2012228日被河南省固始县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并关押于河南省罗山县看守所;同年310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293日,被河南省固始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不服上诉, 20131120日,河南省中级法院经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5、桑珠:1981年出生,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人,藏名Samdu,藏族作家,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参与西藏问题并涉及组织一个当地民间组织(Marchung Ngogol Tsokpa),大致可以翻译成“小红反抗运动(Small Red Movement) ”, 遂于2012613日,被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警方以涉嫌“反对中共统治西藏的政治活动”为罪由刑事拘留;201381日,被甘孜州那曲县中级法院以“进行西藏反抗运动”和“玛穷(被译为‘反红’)反抗组织”成员的罪名,判处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监狱服刑。

6、多丹: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牧民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9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1028日,作家多丹亦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11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7、丹增让卓:197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商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9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1018日,商人丹增让卓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11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8、白玛唯色: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准挂达赖喇嘛头像等,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20121月,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人亦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随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镇压和大规模抓捕,警民冲突升级;最终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白玛唯色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被警方以“聚众闹事”、 “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等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同罪由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

9、唐荆陵:19711215日出生,湖北省荆州市人,基督徒,前广东省汕头市某化学工程类单位技术人员,原上海交通大学广东校友会理事,知名人权律师,《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主要推动者, 2014516日,因其持续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和在六四纪念日期间推动“六四静思节”行动而被广东省广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620日,又被当局更换罪名,宣布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20141119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直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1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10、晋美嘉措:(又写久美嘉措/久美果日),现年50岁,是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九甲乡碌堂村人,曾任拉卜楞寺寺管会副主任。自2006年以来,藏僧久美遭中共当局先后逮捕四次:20061月,他到印度参加达赖喇嘛传授的时轮金刚灌顶法会后,返回家乡寺院,在同年4月被拘留月余后获释;2008314日和15日,夏河县僧俗藏民发起抗议活动,当时他并未参与,却在同年322日无故被捕,遭刑求逼供月余,期间遭受狱警的折磨和虐待后紧急送医。之后,交保候审获释;2008114日,因在视频上披露中共当局镇压藏人真相,遭70多名军警逮捕,并关押长达六个月时间,强迫其接受政治再教育;2011820日,他在甘南州合作市被捕,50多名公安、武警次日即前往搜查他的僧房,没收他的手稿、计算机、达赖喇嘛法照、光盘等物品,之后一度处于失踪状态;20126月下旬,久美一审罪名是“煽动分裂国家罪”。当时他的身体状况不好,在兰州一家医院接受治疗。201495日,中共甘肃兰州法院针对甘肃甘南州夏河县拉卜楞寺僧人久美二审开庭,并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其5年徒刑。

11、马德: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3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4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1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6个月不等的刑期。

12、隋双胜:19581212日出生,山东青岛人,原青岛市枯桃地区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网络实名举报人,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隋双胜、王传英夫妻因获得了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的行贿证据等资料,从2012年初,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以走访和特快专递的方式,实名向政府、司法举报中心实名举报。被举报人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对实名举报人进行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2014924日,隋双胜突然莫名被青岛市警方从家里强行带走,925日被以“涉嫌爆炸罪”刑事拘留;20141010日,被以“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正式逮捕。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在2015715日开庭审理后就一直没有宣判,致使隋双胜一直处于被超期羁押状态。原定于2016426日上午10点的第二次开庭审理,因网上公布了开庭时间,当局担心国际社会的关注而临时取消,201655日第三次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即墨市普东镇)开庭宣判,隋双胜被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924日。

22/判刑410个月,1人:王晶

1、王晶: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1976年生,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因其二姐被害伸冤维权上访被多次残酷打压及拘留,后成为一名关注社会和愿意帮助更多维权访民的公民记者。20143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44日取保候审,20141212日又被吉林省吉林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116日,被吉林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看守所;据悉,其在看守所多次受到恶警的严酷殴打等迫害,身患脑癌,身体健康极差,取保候审遭拒。2015721日此案在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开庭,开庭法院判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但王晶并没有被宣布无罪释放,而是继续关押至今。日前再被检方加控"扰乱社会秩序罪",船营区法院在2016224日开庭审理,追加的控罪是散布谣言。2016420日,王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10个月,刑期至2019915日。

23/判刑46个月,7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胡秀祥

1、李翠芳:女,生于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五日,家住甘肃天水市秦州区岷玉路罗玉小区,天水市秦州区福星寿衣店老板。被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2014925日对李翠芳46个月。

2王默:1972年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网名“菜刀王默”,人称“黑犬”,民间知名新浪微博“转世党”,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103日,再次因在广州市多地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警方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11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谢文飞同案。201511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48日此案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一审宣判。王默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1942日。

3、谢文飞:19774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真名谢丰夏,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58日,曾因前往围观广州公民李维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而被广州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4626日,曾因与其它街头民主人士王福磊、王默等在广州举牌,发起寻找民主异见人士张圣雨的活动,被石围派出所警方带走,且被行政拘留7日。2014103日,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再次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且在审讯期间,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管教曾实施“定镣”处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201411月,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王默同案。201511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48日此案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一审宣判。谢文飞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1931日。

4、纪斯尊:19491210日出生,广东省人,福建著名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有“赤脚律师”之称。因受当局报复性打压, 200919日被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以“伪造公章、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41021日,因其应《人民日报》社之邀参加北京举办的“强征土地问题”记者招待会,遂被福建警方前往途中非法抓走软禁,后于1028日被福州警方行政拘留于福州市拘留所;20141117日,又被福州警方转为刑事拘留;20153月,被福州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福建省福州巿第一看守所。于20151215日开庭,未宣判。2016418日审判,纪斯尊被判刑46个月,决定上诉。2016512日,纪中久律师与林洪楠律师会见了纪斯尊,纪斯尊身体状况较差。

5、徐怀东: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3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4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1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6个月不等的刑期。

6、裴国动: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宝源站乡三十五号村人。1999713日被围场公安局新拔派出所民警开枪打伤。事发后裴国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查处围场公安局民警滥用职权、违法使用枪支,遭到公安机关的报复,并被判刑两年。20151114日,裴国动涉嫌“寻衅滋事”案被刑事拘留后,就开始绝食抗议地方当局对他的迫害。律师李维达于1216日接受裴国动亲属委托后,在围场医院急诊室第五观察室会见了他。1224日,向法院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为裴国动申请取保候审,经多次催促,但至今法院未予批准。裴国动自20151114日至今,已绝食72天,现裴国动被暂时羁押在围场医院急诊科。2016126日此案召开了庭前会议。317日此案在围场法院第三次审理。43日其子获悉裴国动被该市围场蒙古族自治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7、胡秀祥:湖南省花垣县龙潭镇阿陀村访民,维权人士。2013124日因上访被花垣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2014111日胡秀祥在上访途中因反抗暴力截访而将截访人员刺伤遭刑拘,2014617日,胡秀祥被湖南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刑期至2018423日。

24/判刑4年,18人:

许志永、赵枫生、贾灵敏、陈英华、赵伟良、任海英、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于溟、张淑芝、徐志强、张圣雨、屈德飞、高建龙、袁兵

1、许志永:197332日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公盟”重要创始人,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代理人,“三博士上书”事件(即孙志刚事件)中建议全国人大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的提议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31212日,曾被当选为北京市海淀区第13届人大代表,同年10月,曾于与滕彪、俞江和张星水共创民间公益组织“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简称“阳光宪政”);2004年,曾与范亚峰、滕彪、秋风、王怡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2005年,曾因“阳光宪政”无法继续在北京民政局注册而更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20086月,曾积极参与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同年8月,又与他人共同草拟、发布《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引发各界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中共当局强烈不满和恐慌;20097月,“公盟”被当局取缔,同年813日,其亦被北京警方以“偷税罪”逮捕,后又被取保候审;20103月, “公盟”再次更名为“公民”,继续从事公益维权活动,开始以推动“自由•公义•爱”为主旨的新公民运动。20121124日,其被北京警方再次传唤;20121225日,其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被北京市海淀区第15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2013716日,其被北京市警方以涉嫌“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关押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同年822日,被正式逮捕;20141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4411日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北京市柳林监狱服刑。

2、赵枫生:1977115日出生,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原中华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民主异议人士,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4年以来,一直关注社会底层群体,为农民工疾苦呐喊呼吁;20095月,曾联署全国52名农民向国家民政部递交成立中华全国农民协会的申请,同年9月,成立枫生农民研究所;20101月,曾因创建“农民中国网”(www.nmzg.org),并先后编辑出版《农民中国》(电子期刊)十期,涵盖拆迁、信息公开、罢工、土地、灾害、医疗卫生、钱云会事件、食品安全和高危人群等多项内容,随遭到北京警方的刻意驱逐;返乡后,其决意继续为民发声,又在当地成立农民合作社;200988日,曾发表《关于本人自愿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个人声明》,表明放弃大陆居民身份,申请加入台湾中华民国;20131127日,曾发表《北伐檄文》,宣传“要高举国父孙中山的旗帜,为中国的民主、民权、民生继续发声和奋斗”;20131126日,曾就同年10月期间北京发生天安门金水桥撞车事件,发表《致突厥斯坦伊斯兰党领导人的一封公开信》,呼吁该党领导人“放弃民族成见,不要伤及平民,将针对目标指向中共暴政”。由于其公开、积极言行(尤其是该公开信的发布),触及了中共当局的恐惧底线,20131128日,遂被湖南省衡阳市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在湖南省衡阳县看守所,审讯期间曾两次遭到恶意殴打;201417日,又被当地检察院变更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正式批捕;同年610日、17日,其案件先后在湖南省衡阳县法院、衡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1128日,最终被湖南省衡阳市中级法院再度变更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不服上诉,20154月,湖南省高级法院经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南省长沙监狱服刑。

3、贾灵敏:1965316日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原郑州市某学校民办教师,遭强拆拆迁户,区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知名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9年—2012年,曾因当地政府开展旧城改造运动,其家遭到征地拆迁及野蛮强拆,自此被迫走上维权之路,变成“河南第一钉子户”,且辞去教师工作专职维权;20122月,曾积极参选地区人大代表,尽管最终未能当选,但其竞选义举对外界影响甚大,且获得全国法律界和媒体人的众多声援和支持;2014年,因其在长期维权中逐步掌握了不少相关维权法律知识,同时制作视频在网辅导民众如何监督员警,并多次帮助河南、江苏、湖南等省的失地公民依法维权和在各地开展普法讲座几百场,遂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与仇视,并数次被各地政府和警方非法骚扰及肆意报复;201457日—8日,因其再次从事维权活动及向他人传播维权普法知识,被郑州市警方抓走,并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14530日,又被郑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关押期间,其姓名曾被警方偷改为 “吴红”,致使亲友长期无法获其下落;2015115日,被河南省巩义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仍被羁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4、陈英华:出生年月不详,浙江省嘉兴市人,法轮功信仰者,维权公民,中国在押良心犯。200388日,曾因发放“讲真相”光盘而被浙江省嘉兴市警方抓捕;同年913日,曾因要求无罪释放被拒绝而进行绝食抗议,被警方强制灌食和遭遇酷刑折磨,后因生命垂危,送往浙江省某监狱医院急救,且在其兄陈英毅(注:他已是加拿大公民)及其他正义人士的呼吁、抗议下,方于20031013日取保候审,但之后一直处于流离失所境地;2013720日,曾再次被警方在河北省唐山市建国路市场抓捕,并被关押于江苏省南京市看守所,经多方努力,11天后方得以获释;2014312日,因其陪同法轮功信仰者之女卞晓晖到石家庄第四监狱强烈要求会见父亲的探视权,随遭到狱方出动的多名狱警谩骂、驱赶及再次非法绑架,后被刑拘,并被关押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因其在看守所期间进行绝食抗议,曾遭到警方强行灌食及“上大挂”等酷刑折磨,其代理律师会见权和办案权亦遭剥夺;2014821日,其案在河北省石家庄桥东法院开庭审理;2015415日,被河北省石家地方庄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服刑。

5、赵伟良: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菏泽市人,菏泽市东明县大屯村村民,基督教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6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7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赵伟良、成洪蓬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8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据悉,其625日被抓至派出所后被扇耳光,后被关押在某宾馆时,因不承认自己所信的是邪教,遭到警方一队长的暴打。2015527日,其被菏泽市曹县法院以同罪名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

6、任海英:19636月出生,河南省沁阳市人,河南省沁阳市紫陵镇赵寨村村民,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20137月,曾因信仰法轮功到湖北省神农山旅游景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河南省沁阳市警方非法绑架至河南省沁阳市拘留所;2013726日,被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关押于河南省焦作看守所。2013830日被沁阳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217日,被河南省沁阳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判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4730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法院二审后仍然宣判:维持原判;据悉,2013819日其在焦作看守所被提审时,曾被警方威胁必须配合他们转化其他法轮功信仰者,否则将被判46年;其案二审时,辩护律师因提“法轮功”三个字和为当事人辩护,亦遭法官多次被驱逐威胁。目前在河南省新乡市女子监狱服刑。

7、李义奎:男,生于1949615日,家住秦州区自由路天创花园,天水供电局三十铺变电所职工。20149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天水监狱服刑。

8、肖彦红:女,生于196492日,家住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原是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职工。20149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女子监狱服刑。

9、张志明:男,生于1976517日,家住天水麦积区新阳镇王田村。20061019日曾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判刑五年, 20149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

10、唐琼:女,生于197276日,住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2002年曾被天水市秦州区法院诬判12年,2014925日又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四年。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现在甘肃省女子监狱服刑。

11、张传付:安徽宿州灵璧县,法轮功学员。与宫宝美同案,被控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2014827日被灵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30日被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被灵璧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后2015518日被判刑四年。

12、于溟:1971年出生,辽宁省人,原辽宁省沈阳市某中型服装企业老板,法轮功学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997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曾先后四次、累计8年被非法绑架、关押和被处以劳动教养,曾屡遭酷刑折磨;获释后,2013829日,沈阳市警方又以中共头号人物习近平要来视察,担心其前往喊冤为由,将其从正在筹备婚礼的妻姐家中抓走,一天后尽管其脱铐跳车逃走,但最终仍于同年924日再度被抓,并被超期关押长达13个月,遭遇酷刑和刑讯逼供;刑拘关押期间,沈阳市检察院曾对其案三易罪名,其家属探视权长期被剥夺,其代理律师的会见要求亦曾遭到八次拒绝;20141031日,其案在沈阳市法院开庭受审,在四次庭审后,20157月,沈阳沈河区法院将于溟判刑四年,于溟提起上诉,被驳回。目前被羁押于辽宁省沈阳第一看守所。

13、张淑芝:1960713日出生,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原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国营)运输公司职工,实名举报人,“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3年—20064月,因实名举报所在单位(望奎县运输公司)负责人李长青(即望奎县公安局长李伟建之父)有严重腐败渎职行为,而备受当地黑恶势力及警方的多次非法劳教及迫害;鉴于所处境遇和所受逼迫,其在维权抗争中逐渐认识到,专制强权的体制是公权力能被滥用和制造冤假错案的根源,唯有争取一人一票的宪政民主制度,唯有民选政府才能保障公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各项基本人权,随成为“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并多次为著名人权捍卫者曹顺利、丁家喜、许志永、杨林等被押或被判政治犯举牌呼吁;200812月—2013年夏,因多次向外交部、国务院新闻办提交申请书及要求答复而屡遭警察躯赶;2015820日,被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115日,被望奎县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128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之前被羁押于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看守所。

14徐志强(圣观法师):19611229日出生,重庆大足籍人士,佛教徒,法号“圣观”,原江西省宜春市化成禅寺法师,原湖南省浏阳红莲寺住持,著名人权捍卫者。20145月,因在湖北省武汉市弘扬佛法,517日,当众信徒、网友及听众等为其离别送行赴宴时,被突然闯入的武汉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4625日,被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5421日,该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结果至今不予宣判。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50号。 201648日,此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法庭宣判,圣观法师被判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刑期至2018517日。

15张圣雨:本名张荣平,196944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网名张圣雨、鬼圣,自由撰稿人,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近年来,因积极参与南方街头民主运动,曾先后遭到中共当局9次行政拘留和2次刑事拘留。2014103日,因举牌声援香港占中,被当地警方从广州市芳村的大沙街上强行抓走失联,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25日,律师得知其罪名已更改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113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未宣判,被羁押于广东省第一看守所。2016414日,张圣雨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刑期至2018825日。

16、屈德飞: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3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4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1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6个月不等的刑期。

17、高建龙: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3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4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1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6个月不等的刑期。

18袁兵(袁奉初):1982119日出生,网名“袁奉初”,湖北省咸宁市人,原广州轻工技师学校职工,南方街头运动倡导者,“赤壁举牌五君子”之一,维权公民。2013525日,因与黄文勋等街头运动者、维权公民在湖北赤壁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处行政拘留15日;619日,又被赤壁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717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924日,其案件被移送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且罪名已被变更罪名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判而未果;据悉,其曾在狱中遭受严重殴打虐待,致其面部缝合多针。2016419日袁兵与袁晓华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开庭审理,未判决。201659日,此案在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审判,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袁兵四年有期徒刑。

25/判刑36个月,13人:

丁家喜、张林、卞晓晖、林庆荣、王民兵、郭江涛、靳小留、袁新亭、林淞滨、王忠羽、张玉军、薛荣华、袁小华

1、丁家喜:1967817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前沈阳航空工业总公司、北京航空工业总公司工程师,曾任职北京律师协会企业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北航创业家协会秘书长,中关村国际孵化软件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等,原德鸿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维权律师,北京新公民运动的组织者和协调人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0年起,曾因积极参与推动“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的教育平权活动,2012129日,又与许志永、孙含会、王永红等人发表致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等中共高层领导人公开信,要求包括习近平在内的205名中国部级以上官员率先财产公示,并广泛征集公民联署超过八千余人。这些活动触动了中共脆弱敏感的神经,遂于2013417日被北京警方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2013521日和114日,北京警方又先后将其罪名改换为“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14127日,被北京当局最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庭审案,但鉴于法院在审判中出现严重违法现象,对案件结果明显不利,故其不得不当庭宣布解除对辩护律师的委托,迫使法院只得宣布休庭,择日宣判;2014418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再次重审,最终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目前在天津市茶淀站前进监狱服刑。

2、张林:196362日出生,安徽省蚌埠市人,自由撰稿人及异议作家, 知著名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曾因组织皖北市民、学生支持和参与天安门民主运动,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2年。出狱后,因在北京参与筹办“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又被当局判处劳动教养3年。1997年获释后前往美国,次年在返回中国大陆的第二天又被警方扣押,并被当局再次判处劳动教养3年;20051月,因到北京参加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追悼会,刚返回家即被蚌埠市警方拘留;同年7月,即被蚌埠市中级法院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在铜陵市铜陵监狱服刑。后因患颈椎错位、右腿关节障碍、眼疾等多重病痛,减刑半年,于2009812日提前获释。2013年初,因携带小女张安妮到安徽合肥居住,227日父女二人分别被合肥警方强行带到派出所单独扣押数小时,并以户籍不在合肥市为由,将其遣回户籍地蚌埠市,软禁家中,由此引发震惊中外的“安妮失学事件”;又因其与全国各地维权网友不断为安妮失学事件呼吁声援,随于2013718日被安徽省蚌埠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同年822日,被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1218日,其案件在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开庭审判;201495日,被该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目前在安徽省庐江县潜川监狱服刑。

3、卞晓晖:1991716日出生,河北省唐山市人,民间探视权维权者,“最勇敢的90后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其父卞丽潮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当局判刑12年,自此其母女二人虽逐月前往探监却均受到狱方的百般阻挠和拒绝; 201433日,其与母亲前往河北石家庄第四监狱要求探望父亲卞丽潮,苦苦哀求一昼夜而被断然拒绝,还遭到警方的骚扰和驱赶,其母为此气郁致病;为了能与父亲最终得以见面,其将母亲安排回家休养,自己则继续留守向狱方提出对父亲的探视权,并曾尝试依法对监狱提出控告,未得到法院受理;无奈之下,201434日,其只好在监狱门前数日昼夜举横幅呼吁“我要见父亲”;312日,被警方因此抓捕,并关押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417日,被河北省石家庄桥东区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4821日,其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法院开庭受审; 2015415日,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据悉,其在狱中备受酷刑,但一直坚持零口供。目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服刑。

4、林庆荣:法轮功学员,今年五十岁左右,是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夏集乡人。他和妻子李国花因为修炼法轮功,曾被中共绑架、残酷迫害十年。但林庆荣夫妇仍然坚持信仰。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正当林庆荣在北京昌平羊各庄小区向世人讲真相时,又被不明真相的保安劫持。20141119日一审被判三年六个月。

5、王民兵:男,生于194835日,家住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20149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判刑36个月。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

6、郭江涛:河南沁阳法轮功学员,于2015928日,被判刑36个月。

7、靳小留:河南沁阳女法轮功学员,79岁,于2015928日,被判刑3年六6月。

8、袁新亭(袁朝阳):197156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基督徒,网名“初级洗脑师” ,前广东人民出版社编辑、前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编辑,原广州出版社的编辑,《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推动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3年迄今,中共当局掀起了专项打击从事民主运动和公民维权运动人士的新风潮,唐荆陵、袁新亭等人宣传、推动的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便成为中共当权者警觉、恐惧和严打的对象;2014516日,维权律师唐荆陵因推动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等而被广东警方拘捕,其亦因此与当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2014620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未审待判;据悉,其在给家人的信中称,在狱中其身体病情日益加重。20161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

9、林淞滨:网名“狼头老五”,广东汕头人,长期在上海居住工作。从2012年起,他开始参与上海民运和维权人士的公民同城活动,并多次参与同城聚餐和上街举牌等活动。2013年张林之女张安妮逃亡期间,林淞滨参与营救活动。安妮两姊妹上机去美国之前的最后一晚,就是在他家度过。20144月,林淞滨被上海市警方秘密关押于松江市看守所,既不开庭审判也不让见律师和家人。在看守所内受到虐待而多次绝食。因家人拒绝配合,具体情况无法获得,据悉其被以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判刑3年半。

10、王忠羽:1961415日出生,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原吉林省吉林市自来水公司职员,蒙冤维权访民。201433日,因其到北京上访被当局知道,地方当局便以欺骗的手段骗得其银行卡号,次日即被昌邑区警方在火车上堵截抓走;35日,被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刑事拘留,并遭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319日,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4820日,被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以“敲诈勒索政府罪”枉法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其不服上诉;2014112日,经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区法院刑事判决,发回重审”;2015126日,该案三审开庭,但吉林市昌邑区法院至今既不纠正也不宣判,仍将其持续违法关押,不予释放。目前被羁押于吉林省吉林市看守所。

11、张玉军: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610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613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1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6个月不等的刑期。

12、薛荣华:宁夏西吉县人,“门徒会”信徒。201622日,薛荣华等14人被宁夏西吉县人民法院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36个月至8个月有期徒刑,部分缓刑。

13袁小华:1972126日出生,湖南益阳籍人,前湖南省沅江市杨阁老中学教师,原广东省某企业中层管理者,广州市黄花岗公园月末公民聚会发起人,广州和深圳街头运动发起人之一,维权公民。2013 5 25 日,曾因与街头运动者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等人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而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传唤,并被以涉嫌“非法集会”行政拘留;6 19 日,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7 17 日被赤壁市警方正式逮捕;20138月,再次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变更罪名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据悉,其遭遇警方酷刑毒打,拘押期间备受虐待,长期被迫进行无偿劳动,且案件一直不予开庭受理。2016419日袁兵与袁晓华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案开庭审理,未判决。201659日,此案在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审判,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袁小华三年半有期徒刑。

26/判刑3年,27人:

秦志晖、陈风强、董国芳、杨林、柴宝文、成洪蓬、姜河、封天栋、张宝林、栗太枝、姜力钧、冯志兰、张云泽、孟海霞、夏明礼、珠洛(藏)、卓玛措(藏)、衮米(藏)、格佩(藏)、韩丽、尹卫和、张选华、程建国、史云香、王艳、徐凤娥、任琳

1、秦志晖198312月出生,湖南省衡南县人,网名“秦火火”,前华艺百创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原某北京某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总监,知名网络推手,中国首个网络因言获罪者,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10年以来,因其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多个账号,传播了被中共当局视为“散布攻击原铁道部的虚假信息”,传播了对中共暧昧或极力推崇的名人,如杨澜、张海迪、雷锋、罗援、孔庆东等名誉不利的信息,发表了如“郭美美炫富事件”等不利于中国红十字会形象的言论,随引发大量网民的转发和评论,引起当权者的强烈不满与恐惧,并成为中共严厉打击的对象。2013819日,其被北京警方在沈阳的工作地点抓走,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4417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最终执行有期徒刑3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2、陈风强: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珠海市人,国家六级伤残退伍军人,民间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因集资土地被侵占及土地补偿问题于20096月到北京上访,625日被北京崇文区警方以“妨害公务罪”刑拘,725日获准保释,却又被珠海警方关押于北京一家“黑监狱”中,5天后在亲属的多方寻找后才得以获释回家;同年815日,再次被珠海警方从家中带走,820日被刑拘,关押于北京市崇文看守所,很快被北京市祟文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中,在北京服刑1年,后又转到东莞监狱服刑,至2010514日出狱。20091月,曾因其女友韦丽培(又名魏芬)拍摄他被警察暴力截访的视频,并传至网上曝光,所以其女友被警方抓走传讯,从此失踪,而其女友当时年仅4岁的儿子陈芽(非陈风强亲生,其仅代为收养),因是一名残疾儿童,便被当局强行带走,由地方联防队员监管4年,随引起社会争议;2013428日,陈芽才被送回给陈;2013810日,因其又一次在北京上访,再遭拘留,并被广东珠海巿警方指控“遗弃罪”,而已被其监管的9岁养子陈芽又被当局强行带走,长期下落不明;2015331日,终被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法院以“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此前曾被羁押于广东省珠海巿第一看守所,2015925日被送往广东省某监狱服刑。

3、董国芳:出生年月不详,吉林省人,吉林省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西山村村民,假新闻揭露者,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9710日,因其住宅的院墙惨遭当地法院强拆,为阻止法院强拆,随与对方来人发生冲突,但当地媒体《新文化报》在无任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于次日刊发了一篇题为《强拆占道墙,村妇咬伤法官手》的假新闻,该新闻通篇充满对其个人及家人的污蔑和人身攻击,并捏造事实称当时在拆除现场村民放起了鞭炮进行庆祝;此文一出,立即被多家媒体转载,给其全家造成了重大的名誉伤害和损失;事发后,其尽管曾多次向当地长春新文化报社就发布假新闻给其造成严重伤害一事进行投诉和维权,但均遭到无理拒绝;后又逐级上访维权,遍及吉林省各文化管理部门,依然毫无结果;其被迫无奈,于2013年决定前往北京上访。20145月,当其在北京上访时,被当地政府强行抓回原籍;52日,被吉林省公主岭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15天之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1123日,被吉林省公主岭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

4、杨林:原名杨明玉,1968414日出生,山东省聊城地区临清巿人,上访维权人士,人权捍卫者,零八宪章签署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06年因发生工伤事故而遇不公,自此加入上访群体,也因此曾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被处劳动教养1年,被行政拘留11次。由于在上访过程中屡遭不公与不幸,深感只有追求民主宪政才是唯一的出路,随毅然投入到推进中国民主宪政的事业中,尤其是2012年—2013年,曾多次积极参与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呼吁公民基本权利等活动。以上行为最终招致当局的不满与忌恨,随于2013611日—12日被深圳市警方秘密拘捕;2013719日被深圳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4227日,其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20151124日,终被深圳市中级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目前仍暂被羁押于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

5、柴宝文:网名“野茉莉走天涯”,曾用网名“合肥泼妇男”。安徽省合肥市民主人权捍卫者。参与过安妮失学事件的维权,被当地国宝威胁流亡在外。庆安枪杀徐纯合案发生后,柴宝文在微博博文表达不满。博文发布不久,微博被封号。2015519日凌晨在安徽合肥被抓,随后被羁押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看守所,528日被正式批捕。20151117日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开庭,获刑3年。

6、成洪蓬: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菏泽市人,菏泽市定陶县半堤镇潘寺村村民,基督教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6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7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成洪蓬、赵伟良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8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5527日,其被菏泽市曹县法院以同罪名判刑3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

7、封天栋、8、张宝林、9、姜河:陕西子洲基督教教会带领人封天栋,同工张宝林及姜河先后于2013121日、8日、14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后改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逮捕。20151月张宝林的原律师称这三人已被秘密判刑二至三年。20131115日,封天栋到子洲县老君殿派出所只是去要回被公安机关于201113日非法扣押的物品包括猪头、猪肉等生活用品,既没有冲击国家机关的目的,更没有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201312816时许,子洲县公安局五、六个警察抓捕封天栋时,故意将手铐狠命的铐紧他的手腕,致使手腕受伤,并展示了其手腕处留下的五处伤痕,并且当晚至次日晚24小时折磨他,让他做老虎凳。

10、栗太枝:女 ,57岁,河南焦作法轮功学员。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栗太枝多次被骚扰,绑架,被关押在看守所。20144月,在法轮功学员郭江涛被抓捕后几天,沁阳国保大队伙同太行派出所警察在栗太枝家抢劫电脑、刻录机各一台,光盘、光盘盒多件。几个月来由于公安、检察院的多次骚扰,栗太枝的身体每况愈下,行走都很困难。2015928日,栗太枝被河南沁阳法院判刑3年。

11、姜力钧:1966826日出生,辽宁省铁岭市人,又名姜立军,笔名龚存龙,基督教信仰者,民主异议人士、全民和解与社会公正促进工作室负责人。198810月,因主编《民声报》、组织中国青年救国会,被当局收容审查88天;199511月,因同类政治因素再次被当局收容审查21天;200211月,因与陕西的民主异议人士赵常青等人,要求当局重新评价八九民运、释放政治犯、推行政治改革,以及恢复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人身自由等,被北京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并获刑4年。出狱后,继续关注和帮助各地访民等弱势群体的维权问题;20143月,积极声援323日在黑龙江省建三江被关押和遭遇殴打的四律师事件;516日,突然被沈阳警方从家中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刑拘;624日,被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其在押期间备受残暴酷刑折磨。2016129获悉,姜力钧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12、冯志兰:1953年出生,重庆市武隆县人,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2009年,曾因信仰法轮功,制作法轮功宣传品,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信仰者的真相,而被重庆市武隆县警方抓捕,后于2010526日被武隆县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2014616日—17日,再次因与他人制作、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而被武隆县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刑拘;2014724日,曾一度被取保候审;2015518日,被武隆县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关押于重庆市武隆县看守所;2015518日,经重庆市武隆县法院第3次开庭受审,被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上诉,终被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经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重庆市女子监狱。

13、张云泽:194211日出生,安徽省灵璧县人,安徽省灵璧县灵城实验小学退休教师,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法轮功,自2013年至20147月,曾使用翻墙软件下载、印制传单、书籍及音像制品等多次参与传播法轮功真相等活动,随被中共当局关注且被视为“进行邪教宣传活动”;2014826日,被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警方从家中抓走,827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2014930日,被灵璧县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同时被关押在安徽省宿州市看守所;2015518日,被安徽省灵璧县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583日,经安徽省宿州市中级法院二次审判仍被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4、孟海霞:江苏南通人权捍卫者,因遭遇强拆而上访维权,在个体维权屡屡碰壁的情况下,孟海霞女士走了一条与河南老乡贾灵敏一样的路,即在为个人维权的同时,帮助其它受害者,并用自媒体的形式创办了“海霞播报”节目,监督一些喜好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官员。20141215日,孟海霞和丈夫夏明礼被江苏省如皋市公安(主要参与的是九华镇派出所)抓捕,后移送南通市海安县公安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涉嫌污染环境罪”刑拘、批捕。该案在海安县检察院时,曾因证据不足退侦。在侦查机关没有新的证据情况下,海安县检察院于2015711日(双休日)强行起诉到海安县法院。现被羁押于南通市看守所。2015128日,其案件在江苏省如皋市海安县法院正式开庭,201625日被海安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孟海霞、夏明礼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15、夏明礼:孟海霞丈夫,与孟海霞同案。201625日被海安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孟海霞、夏明礼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16、珠洛:藏人作家,笔名雪合江,现年31岁,出生在西藏安多桑曲甘加乡卡加村(现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甘加乡卡加村)。在他很多作品里有提及人权、民主、自由等敏感话题,曾发表过很多关乎民族命运的母语著作,其中包括《自我解脱的勇气》和《为自由,我无悔》等,在藏人间引起巨大反响与关注。特别是在他的日记里,记载了很多他在西藏各地看到藏人遭受不公平待遇等诸多藏人遭受苦难的真实讯息。201046日,就读于甘肃兰州西北民族大学的雪合江和同为作家的扎西热丹(笔名铁让) 曾在学校被当局拘捕,当时两人担任藏文文学刊物《夏东日》的编辑。他们被捕的原因是撰写涉及2008年西藏抗议事件的文章有关,同时也被当局指控涉嫌“同境外知识分子保持联系”、“煽动民族分裂”等罪名,其中扎西热丹在20116月被当局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四年有期徒刑,雪合江以取保候审名义于201058号获释,但因在被拘押的一个月期间,身心受到不同程度的折磨,导致智力衰退。2016217日,雪合江被青海省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在2008年进行民族分裂运动、勾结外国敌对势力、在网络上发表破坏社会稳定的文章等四项罪名判处3年有期徒刑。在整个宣判过程中,没有辩护律师的辩护过程,也没有审判过程中应有的程序,只有审判长草草下达判决期限以及罪名。

17、卓玛措(藏)201312月,西藏阿坝县牧民贡却才丹为抗议中共暴政而自焚牺牲,当时帮助搬运遗体的卓玛措、衮米和格佩等同乡均遭到拘捕,并于2014年被指控“故意杀人”,分别遭判三年有期徒刑。

18、衮米(藏):201312月,西藏阿坝县牧民贡却才丹为抗议中共暴政而自焚牺牲,当时帮助搬运遗体的卓玛措、衮米和格佩等同乡均遭到拘捕,并于2014年被指控“故意杀人”,分别遭判三年有期徒刑。

19、格佩(藏):201312月,西藏阿坝县牧民贡却才丹为抗议中共暴政而自焚牺牲,当时帮助搬运遗体的卓玛措、衮米和格佩等同乡均遭到拘捕,并于2014年被指控“故意杀人”,分别遭判三年有期徒刑。

20、韩丽:河北省行唐县人,1968年出生。2007年韩丽因举报行唐县税务局考试作弊而多次上访。2014613日被行唐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627日被批捕,728日取保候审,20151130日被行唐县公安局逮捕,羁押于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201625日被石家庄行唐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服刑至20181014日。

21、尹卫和:湖南省湘乡市人权捍卫者。尹卫和一直关注农民的生存状况及权益,2012年因发起要求政治改革,推进法制建设的签名,而被指控要炸掉毛泽东的故居,201294日被湘乡市法院以“爆炸罪、破坏电力设施实施罪”判刑7个月,同年1124日获释。后来因响应唐荆陵律师的“静思节”活动等指控,20139月,尹卫和被湖南湘乡市警方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名行政拘留20天,期满后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10月被批捕,11月被以“寻衅滋事罪”移送湖南湘乡法院审判。后来,案件以“案情复杂”为由经过多次延期,至201410月,尹卫和被取保候审。2015123日,尹卫和于家中被叫走后,突然再次被收监逮捕。2016330日终于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201512月开始计算,至20171012日刑满。根据判决书,尹卫和被指犯有“煽动群众上访闹事”、“在互联网上歪曲事实”等罪。

22、张选华:四川省宜宾柏溪镇城北新区村民。201562日,张选华因抗强拆点燃挖掘机被宜宾县公安局刑事拘留,616日被逮捕,201647日被宜宾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61日。

23、程建国: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姚家庄镇姚家庄村人,1965年生。2007年程建国开始举报腐败,被多次绑架及拘留。因“故意伤害罪”程建国于200612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159日因煽动群众上访被张家口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行政拘留10日,后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之后于2012924日刑满释放。因“寻衅滋事罪”于2014929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同年122日刑满释放。因再次上访,201624日,程建国因寻衅滋事罪被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99日。

24、史云香:2012年,史云香被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关押两年,劳教一个月时,父亲去世,父亲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关押期间她自杀过2次。她上访的案件是被公安打伤住院,非法关押造成流产,至今40多岁没有孩子。2014825日,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公安分局局长约谈上访人史云香,史云香刚到办公楼就被刑事拘留,之后判刑三年,现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原马三家劳教所)。

25、王艳:51岁。辽宁省辽阳市人,因土地侵权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一年半,受尽各种虐待酷刑。20146月在北京市坐公交车没买一元车票,公交车司机报警,北京警察交给辽阳公安抓捕判刑三年。在辽阳市看守所受虐待酷刑及多次欧打,现已坐轮椅折磨无法行走,现在监狱服刑。

26、徐凤娥:60岁,辽宁省本溪市人,因儿子劳动争议案上访,在马三家劳教2年。2014年上访判刑3年,现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原马三家劳教所)。

27、任琳:现年45岁,现居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吴家窑(峙峰山煤矿家属楼)。她丈夫韩占明为峙峰山煤矿合同制工人,2011年因在矿工作期间生病不予医治而送回了家,上访的2012年,任琳被软禁期间,韩占明不知何因暴死荒野。2015810日,任琳进京上访,在途经天安门广场时被北京警方在背包内搜查出上访材料,告知怀仁县公安被带回杯仁县以“寻衅滋事罪”实施了刑事拘留。2016517日,任琳被朔州市怀仁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89日。

27/判刑26个月,2人:卢章根、王清营

1、卢章根:19521026日出生,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李坑口村民,维权访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1年,曾因家庭纠纷遭前妻诬告、伪造证据和证词,被当地缙云县法院枉法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并处罚款,抢走其钱财,2002年出狱后遂被迫就被枉法判刑一事开始逐级上访;累次上访期间,出于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其开始举报当地官员的贪腐行为,备遭当权者忌恨,屡遭地方当局和北京警方的截访;2005年,曾因其实名举报当地台云高速违法改道,造成600亩山林被毁,损失上亿元及碾压人命一案,遂被地方当局多次非法拘留、关押和软禁,其财物、上访材料和身份证等多次遭抢;20091016日,曾因持续上访,被缙云县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且在看守所被超期拘押354天,异地拘押194天;2010年,因其再次上访北京,被地方当局从北京抓回,之后又被以”参与邪教”为罪由处以劳动教养2年。获释后,20146月,因再度到北京香山上访,被北京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随后又被当地截访人员直接从拘留所遣返原籍,被缙云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迅速刑事拘留和批捕,并关押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看守所;20151月,其被丽水市缙云县法院以同罪名枉法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据悉,之前何时何罪被刑拘、批捕,其家人均不知晓。

2、王清营:198231日出生,河南省南阳市人,基督徒,前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经济学教师,原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建设企业集团高级策划经理,《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广东知名公民活动者,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推动者。2014516日,人权律师唐荆陵因推动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等而被广东警方拘捕,其亦因此与当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2014620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1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

28判刑2年,9人:纪家碧、程洁、黄秋锐、李嘉桃、群培(藏)、马华北、吕桂荣、杨国臣、苏玉香

1、纪家碧:出生日期不详,上海人权捍卫者,上海市人,原上海市浦东新区某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私房遭当局非法强拆,在长期抗争维权中,意识到还有许多像他一样需要维权的上访者,随开始关注并积极介入对弱势群体的民生维权问题;2015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21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0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2、程洁、3、黄秋锐、4、李嘉桃:广西柳州教案,2015128日程洁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2014623日,黄秋锐、李嘉桃、方斌被拘留,2015730日柳州市中院终审判决程洁、黄秋锐、李嘉桃有期徒刑2年。

5、群培:青海省黄南州隆务寺僧人。20157月,因在手机微信里收藏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并分享给其他微友而被当局发现,710日,警方突然闯入他的僧舍进行搜查时,看到屋内也供奉了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随即将他强行拘捕。2016217日,青海省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群培以“破坏社会稳定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

6、马华北: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马华北的父亲马恒兹于2001年被人恶意打死,杀人者贿赂当地公安局执法人员使自己逃脱法律制裁,马华北愤怒难平多次上诉,石柱县公安局后答应协商解决此事给予赔偿,但过去两年时间仍未兑现承诺。马华北多次协商不果于是决定再次上访北京市。201569号,马华北在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北门东侧便道树上展示状布,北京公安局将此行为判定为寻衅滋事,并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619号解除拘留,622号回到石柱县,又于721号被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因在北京寻衅滋事的罪名再次予以刑事拘留。20162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7、吕桂荣:河北秦皇岛青龙县访民,跟邻居因宅基地问题争执﹐20054月,青龙县法医刘艳军疑给人做假鉴定,指对方受伤,结果吕桂荣的丈夫被指故意伤人罪拘留两个月,罚款数千元。吕桂荣为举报刘艳军,从2009年至2015年因上访,被行政拘留6次。201582日,因为到北京上访被行拘5天。1020日在家中被抓走,青龙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案件129日在县法院开庭,同月30日被青龙县法院判刑2年。

89、杨国臣、苏玉香:辽宁维权人士。十年前杨、苏夫妇二人实名举报刘二堡原地税局原副局长王喜江违法拆迁及侵吞国有资产几千万的犯罪事实,几年来两级政府不但不维护国家的尊严及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举报人实施残酷的打击报复,其间两级政府以其莫虚有的罪名数次拘留杨、苏二人,并在2012年违法将二人从北京带回强制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及一年二个月。苏玉香在全国有名的马三家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苏玉香因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数次晕倒,两级政府不顾苏玉香的死活及两个无依无靠的孩子继续关压,直到马三家监狱被多家媒体暴光,苏玉香才被释放出来。2015720日,两级政府出动警力数十人公然在北京485站点的车上将杨、苏二人非法绑架回地方,并在910日以寻浔滋事罪开庭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将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

29/判刑2年以下,12人:

孔令珍、王素梅、叶晓峥、顾国平、沈玉青、朱贵芹、杨冬英、应立钢、梁勤辉、曹永亮、刘艳红、舒向新

1、孔令珍:1951125日出生,上海人权捍卫者, 1950年代出生,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静安区某社区居民,医疗事故受害者,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医疗事故而严重伤残,以致于长期体弱多病,生活濒危;其被迫做伤残鉴定以求生存,却遭遇公权力的违法裁决,即虽然其伤残程度被上海市司法局鉴定为三级伤残,却被上海市黄浦区法院枉法判决为六级伤残,其要求该法院拿出法律依据,反遭当局非法动用公权力的肆意打压;其被迫维权抗争,在长期维权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公遭遇与广大维权群体呐喊、诉求的息息相关性,遂开始关注和参与当地许多维权群体的呼吁声援活动中;2015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215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11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其案件在上海市黄埔区法院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10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

2、王素梅:安徽省巢湖市人权捍卫者。2009因其女儿徐慧慧被同学殴打欺辱,学校不但不惩罚施暴者反而纵容,王素梅控告学校又遭打击报复被打致残,之后开始上访又遭打压。201510月王素梅被行政拘留,期满后转为刑事拘留。2016126日王素梅被巢湖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开庭审理,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9个月。

3、叶晓峥:19711110日出生,网名“湖面一舟”,广东省籍人,曾任职广东省惠州市某高校行政人员,网络编辑,维权公民,大陆首名香港占领运动支持者,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1212日,被广东省惠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117日,被惠州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5618日,其案件被起诉至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指控其在网上制造“虚假信息”,“煽动2014920日博罗县反建垃圾场游行”,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2015723日,其案件开庭审理未判。20151229日此案再次在惠州惠城区法院开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决其18个月监禁。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惠州市看守所。

4、顾国平:195747日出生,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三泾北宅336号居民,维权公民,民间法律工作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1年,因所属私房遭上海市政府无任何手续的非法强拆,且强拆补偿极其不公,其多次信访、控诉无果,随被迫于2003年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竟又被该法院枉法判决,把属于他的3张产权证判成2张;后通过不断维权,其成长为一名民间法律工作者,不仅多次到北京上访,还积极为上海、北京、吉林等地维权访民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并因长期在网上撰文,批评和举报上海高层的腐败问题,从而屡遭当局抓捕、打压;2013年,曾因在上海多次为遭腐败官员侵权和迫害的冤民上法律课,讲解《行政诉讼法》,鼓励民众要依法维权、智慧维权,而遭到当局的恶意干扰和破坏;20151月,曾因与纪家碧等多名上海维权访民在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而再遭上海当局的打击和报复;2015215日—16日,被上海市浦长宁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拘,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0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

5、沈玉青(女):出生年月不详,上海人权捍卫者,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静安区东八块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房屋被政府强拆,其丈夫被害死,其被迫采取非常行为,胸前佩挂冤死丈夫的遗像向政府讨说法;然上访10年,历经辛苦而无果,遂意识到关注更多民生维权问题、并合法持续维权抗争的必要性;2015216日,被上海市浦静安区警方突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拘,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0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

6、朱贵芹:辽宁省人权捍卫者,“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中国在押维权者。自2003年以来,因其兄朱传清为解决家庭困难上访,遭当局陷害,被劳教16个月,期间遭狱警酷刑造成精神癫痫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其与全家兄妹6人随走上替兄维权上访之路,其中,因此6个兄妹中竟有5人被当局枉法劳动教养,2个兄姊被含冤致死,1个弟弟因牢狱之灾而被迫害成精神病,其亦屡遭当局疯狂打击;2004年,因其上访维权而被当局劳动教养3年,并被关押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备受酷刑折磨;2009527日,因其是“曹顺利维权团队”成员,并与数十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前声援抗议,其被北京当局再次劳动教养1年;2013315日,曾因中共两会召开,而遭截访和被电棍击、被踢折六根肋骨;2013518日—201435日,遭北京市西城区警方先后训诫14次;201411日—201435日,遭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警方行政拘留4次;201536日,曾被北京市警方送至久敬庄黑监狱关押,后又被辽宁省抚顺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在辽宁省顺市监所管理支队第一看守所;2015316日,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5914日,其案在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法院开庭审理;20151022日,被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目前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上诉后,被刑事裁定发回重审。201655日,二审维持原判。刑期至201696日。

7、杨冬英:浙江省诸暨市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六四天网义工。因2011年杨冬英的儿子被人打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枉法轻处理。杨冬英便开始上访,多次被行政拘留。201536日杨冬英被诸暨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321日被批捕,519日转取保候审。612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020日被浙江诸暨法院以同罪名判处16个月有期徒刑。

8、应立钢:江西新余人,出生于19648月,原江西新余钢厂工人。离异,有孩子还在上学。 因工伤留下残疾走上维权道路,后将自己的个人维权事情放下,投身于公益争取权利的道路。他曾参与建三江事件,与刘萍、刘喜珍等人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要求全国人大尽早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围观和声援被关押判刑的良心犯等等,因此遭到过刑拘、拘留等关押。应立钢虽然文化不高,但善于琢磨,在信息技术方面有较高的水平,除了及时发出维权相关信息通报朋友外,还热心帮助朋友安装软件、解决电脑和手机使用中的问题等。2015813日凌晨,北京和江西警方联手从朋友家抓走应立钢,然后刑拘于江西新余。20159月中旬,传来应立钢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批捕的消息。2016128日此案在渝水区法院审理,220日被渝水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应于2017212日刑满释放。

9梁勤辉:1983103日出生,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人,网名“尖刀”、“新华人尖刀”“尖刀决”等,网络写手、作家。因其近年来在网上转发嘲讽社会现状的图文, 201524日被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关押在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同年39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准逮捕;同年5月,其案被移送当地法院。1113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未宣判。目前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48日,此案一审在广州中院宣判,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刑期至201683日。

10、曹永亮:山西省汾西县永安镇郭村堡村人,1981年出生,维权人士。2012年开始因房屋维权而进京上访多次。201584日被汾西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2日批捕,924日起诉。20151210日律师在救护床前会见曹永亮,曹永亮浑身是伤,身体健康严重受损,生命堪忧。1222日曹永亮被抬进法院开庭,一直未判。2016417日,汾西县法院在未通知家人和律师到场的情况下,对曹永亮案进行了宣判。418日,法院电话通知曹永亮被判了—年半。刑期至20161128日。

11、刘艳红: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女,1983年生,个体户。2015721日因抵抗城管暴力执法,被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85日逮捕,羁押于清远市清新区看守所。2016331日二审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刑期至2016620日。

12、舒向新:山东省济阳县人,著名人权律师,19702月生。山东大学法律本科生毕业。2008年创办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1年因帮村民土地维权,被当地政府诬陷“敲诈政府案”,从此开始了4年的维权之路。同时积极代理全国各地的“敲诈政府案”,为同受政府冤屈的访民依法维权。他代理各地同类案件有:“河南访民敲诈公安局和政府案”、“吉林访民敲诈公安局和政府案”、“内蒙访民敲诈政府案”、“河南访民敲诈警察法官和镇长案”、“山东访民敲诈青岛政府案”等敲诈政府案等等。201612日上午1130许,舒向新律师被控涉嫌“诽谤罪”,被济南历城法院让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执行逮捕。18日开庭,舒向新律师被济南市历城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30/刑期不明,6人:

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穆塔力普•伊明(维吾尔)。

1、阿可拜尔•伊明:1981113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人,维族名Akbar Imin,著名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前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员工,原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职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6月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维吾尔族和其他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曾于20066月任职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多项事物,如北京维族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含艾滋病防治、肝炎防治和结核病防治),与北京维族人各个社群及其自创的网站加强联络,并借此发布艾滋病预防的知识、政策等相关信息;曾积极撰写文章以期消除中国大陆民众对维族流动人口的污名和歧视,呼吁各民族之间加强交流团结,摒弃偏见,消除歧视,呼吁维族未成年人接受系统的教育,救助困难维族个体等;曾于200912月任职于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北京至新疆地区维族流动人口的减低毒品伤害等工作。2014115日,其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中共当局以“危害分裂国家”罪由拘捕,其与另外6位伊力哈木的学生亦因此而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同期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由抓捕、刑拘;此事很快引起社会各界巨大震动与关注;20141125日,该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 12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有期徒刑,具体刑期不明。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缺详。

2、穆塔力浦•伊明:198812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人,维吾尔族名Mtuellip  Imin,原中央民族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社会学在读硕士留学生,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8年在中央民族大学攻读英语翻译专业,20126月毕业后又成功申请到土耳其国家奖学金项目(Turkish Scholarships),遂于201210月前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留学,攻读土耳其语(第一年)和社会学硕士(后两年);20137月初回国度假;但当其于715日再度前往土耳其继续求学时,在北京首都机场遭到警方拦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非法关押79天,并被胁迫强行修改口供,否则会被“依法判刑13年”;2013101日获释后,其计算机、电话、护照及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仍被新疆警方扣留,致使根本其无法离境求学;无奈之下,其多次上网维权,并举牌要求新疆警方归还所扣之物,且能准予出境继续留学。2014115日,其在中央民族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新疆警方拘捕,其亦于当日被新疆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警方从家中带走,被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事拘留;2014220日,因其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而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141125日,其案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 12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不明。现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

3、扎西顿珠:西藏若尔盖县藏人。于20151219日和平抗议中共而遭拘捕。目前被关押在若尔盖县一所监狱中。刑期不明。

4、扎西杰:西藏若尔盖县藏人。于201512月遭到了拘捕,原因是他拍下扎西顿珠的抗议过程并上传到网上。目前被关押在若尔盖县一所监狱中。刑期不明。

5、阿提开姆•茹孜:阿提开姆是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曾帮助“维吾尔在线”网站。在2014115日在北京市被当局传唤审讯,于2014117日被拘留; 当时她才22岁。她是在20141125日开庭审判,并于201412月被判有期徒刑3-8年的伊力哈木•土赫提7位学生之一。具体刑期不明。

6、穆塔力普•伊明:穆塔力普是维吾尔族学者伊利哈木•土赫提的学生,曾帮工“维吾尔在线”网站。2014115日,他被和田洛浦县警方抓捕关押;当时他25岁。他是20141125日审讯并于201412月被判有期徒刑3-8年不等的伊力哈木•土赫提的7位学生之一。



结束语:

本报告是一份月度动态报告,这是第七期。鉴于工作量大,信息收集和核实难度以及风险性都较大,所以本期内容若有遗漏,实属难免,承望各地人权捍卫者积极予以补充,并将符合本报告标准而未纳入本期报告内容的最新信息提供给我们,以便使下期报告内容更加翔实、完善。

维权网联系方法:wqw2011@gmail.com
2016529

附录:上期名单本月获释3人简历:

1、傅志彬:江西南昌人,1964年出生,北京欧仕影视公司总经理、制片人。1985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哲学系。从2009年开始,研究写作了《洗脑的历史》,在台湾出版,此书引起当局强烈不满。2014910日,其在自驾前往重庆与书友聚会途中突然失联;930日,获悉其已被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412月,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罪名是“在台湾出书《洗脑的历史》,并以‘淘宝’等方式销售1000多本,营销额9万多元人民币”。羁押于江西省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已开庭待判决。2015124日宣判结果:判刑1年零8个月,罚金15万。刑期应至201659日。

2、乐峰:上海人权捍卫者,出生年月不详,上海市人,原上海市静安区某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私房遭遇当局非法强拆,在长期抗争维权中,认识到所遇不公遭遇不只是一己私事,而是众多维权上访者共同的境遇经历,遂开始积极介入上海市诸多需要帮助的维权群体的民生问题;2015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21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10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3个月。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刑期至2016515日。

3黄芳梅(黄静怡):湖北省人,网名黄静怡,原湖北省武汉市某制药企业宣传干事,佛教居士,维权公民。因笃信佛教又喜好倡言公民运动、推行公益,遂遭到当局的多次骚扰和打压。2014517日,因与众信徒、网友、听众等多人为其师傅圣观法师送行赴宴,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警方传唤,后被刑事拘留;2014625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2015421日,该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结果至今不予宣判。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第一(女子)看守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二支沟;据悉,其已被严重超期羁押,身体状况令人堪忧。201648日,此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法庭宣判,黄静怡被判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刑期至2016517日。

上期名单执行死刑2人简历

1、王复春: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村民换届选举竞选人,“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59日,黄双来因认为王复春此次参选是受了父亲王国廷的指使,而王国廷本人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信,随心生恶念,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直奔王国廷的家中打闹,王复春闻讯赶来劝阻并报警,但警方竟不出警;5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王国廷家,对老人实施殴打,王复春及其家人和多名村民前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最终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其1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亦被当地副镇长非法克扣;20139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429日、20145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目前其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2016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死刑复核通过,428日被执行。

2、衡庆杰: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父的指使,并唯恐其父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5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王国廷家中肆意打闹,众人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打伤,众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王家,对王国廷老人实施恶意殴打,王的其他亲属及衡庆杰本人和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众人立即报警,警方依旧消极不作为,结果衡庆杰等人在正当防卫中,致使黄双来和另两名打手被打死。事故发生后,其主动自首,随即与王复春、王国廷等10人被警方一同抓走并刑拘,之后又被警方正式逮捕;20139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429日、20145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目前其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2016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死刑复核通过,428日被执行。


上海人权捍卫者陈文龙上街喊冤 抗议当局滥用权力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权、侵犯健康权、剥夺生存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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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本网获悉:上海人权捍卫者陈文龙因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6年2月14日作出沪检一分民(行)监【2016】31810000017《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而上街喊冤抗议:抗议权力滥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权、侵犯健康权、剥夺生存权。

陈文龙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于2014年7月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公(奉)行罚决字[2014]2001403598号】;一审、二审都被枉判败诉,再审申请也被驳回;向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申请监督,被不支持;2016年3月18日陈文龙向上海市委控告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官相护、颠倒黑白、包庇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栽赃陷害医疗事故截肢残疾人及3月23日给各位领导写信,2个多月了都无果。

据了解:陈文龙是上海市奉贤区人,今年54岁,因公受伤后医疗事故造成截肢。经鉴定为“四级伤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陈文龙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得不走上访维权的道路。陈文龙在上访维权的过程中,屡遭奉贤区政府暴力维稳,关黑监狱、被构陷拘留、遭暴力殴打致伤。2012年8月14日上午到奉贤社区民政办公室请求解决医疗事故致残后生活困难的补助,遭社区政法书记高平的拳打脚踢,被打得鼻青眼肿后不但不被送医院治疗,反而又遭奉贤公安分局串通,又一次被构陷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日,被关押在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
   
当局多次派人对陈文龙暴力殴打致骨折、遍体鳞伤,不给治疗,不给任何说法,竟然被诬陷陈文龙殴打政府工作人员。

2014年7月7日下午,陈文龙到上海市公安局求见公安局局长白少康,当日下午4点20分左右,被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奉浦派出所警察接回奉浦派出所,欲将陈文龙关进铁笼子内,陈文龙奋力抗争拒绝进铁笼子,一值班警察指令两个辅警强行将陈文龙拉进派出所内暴力殴打致伤。陈文龙被辅警打伤后要求验伤,遭到拒绝,同时手机被收走。奉浦派出所却给打人凶手开出了验伤单,称陈文龙打伤了他的左手。一个没有缚鸡之力截取下肢的四级伤残的残疾人,两手被辅警强行挾持着,怎么能打伤他人呢?真是天方夜谭胡说八道。陈文龙被诬陷殴打他人,又一次被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自2004年至2015年,陈文龙先后6次被行政拘留。

甚至在政府机关和派出所遭暴力殴打,由政府机关和派出所组织人员,制造假证言、栽赃诬陷、贼喊捉贼、倒打一把,指控截肢残疾人殴打他人而实施拘留。

陈文龙因截肢四级伤残无生活来源,他向政府部门要求生活困难救助遭上海市奉贤区奉浦社区政法书记高平在政府机关行凶殴打,又被公安机关栽脏诬陷非法拘留。被滥用职权非法拘留的残疾人陈文龙为揭露政府、公安机关人员栽赃诬陷罪行,多次向上海市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反映问题,陈文龙是上海市信访办登记常客。但是由于他反映的问题涉及政府、公安人员栽赃诬陷违法犯罪行为,中共上海市委对陈文龙投诉多年的违法违纪案件视而不见、不闻不问,各级政府部门上下推诿,无人负责,设立的所有监督结构只是个摆设。

为了社会公平正义,本网希望上海市有关当局尽快维护残疾人陈文龙的权益、依法行政、严惩凶手。

本网将持续关注陈文龙的境况。

陈文龙电话: 18916252206

身份证号码:310226196108080714

住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吴塘村247号
   








上海人权捍卫者近日又上街声援被滥用权力构陷在牢里受难的709案各位受害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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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本网获悉上海人权捍卫者(详见照片)近日又上街声援被滥用权力构陷在牢里受难的709案各位受害者。

王宇律师是709大抓捕事件中第一位受害者,5月1日是王宇律师的生日,上海人权捍卫者为被迫害坐牢的王宇律师寄生日卡,祝生日快乐!5月5日,上海人权捍卫者又给周世锋、王宇、李和平、谢燕益、王全璋、李春富、刘四新、赵威、谢阳、胡石根、刘永平、勾洪国、包龙军、吴淦、林斌等709案受害者寄了明信片(详见下图明信片)。

709大抓捕事件始于2015年7月9日从王宇律师夫妇被抓之数日内,公安部指挥全国警察对至少19位执业律师和维权人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中绝大多数在六个月后以涉嫌煽动颠覆或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逮捕,对至少317名律师和维权人士进行传唤、强制约谈、恐吓和骚扰。

近日有消息传出,考拉赵威在天津市看守所遭受人身侮辱。赵威,网名考拉91年生,是709大抓捕事件最年轻的政治犯,毕业于江西师大新闻专业。她正直善良,上大学时,就参与公民活动。2014年10月,担任李和平律师助手。2015年7月10日,被警方从家中带走,羁押于天津。2016年1月,被正式逮捕,颠覆罪。当局一直阻挠律师会见。

上海人权捍卫者表示:“709大抓捕事件抓了这么多人权律师,不让人权律师为我们老百姓伸张正义,意味着政府抢去我们的土地房子财产不肯归还给我们了。我们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立案不裁定;去北京上访被遣送回上海关黑监狱、被拘留、被判刑(之前被劳教)、被打得遍体鳞伤(公民代理人陈小明帮助访民行政诉讼出庭,被上海当局打死近9年无说法)……。我们随时准备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或‘颠覆国家政权罪’与人权律师同囚。”

本网将持续关注考拉及709大抓捕仍被羁押的各位受害者。











选举观察工作室简报之三十一:公民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立即修正违宪违法的县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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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北京律师程海等33名公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修法监督书,要求对违反宪法和上位法的《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进行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委员长张德江:

全国人大1979年通过次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下简称人大代表选举法),到2015年8月已经过六次修改。但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实施该法1983年制定的《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三十三年未经一次修正,其内容严重违反宪法、人大代表选举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而各省市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都还是依据该规定,在全国范围严重阻碍或破坏了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依法平等实现。今年是五年一次的全国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年,为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保证宪法、法律在全国的正确实施,依法保障公民的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为全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带头严格遵守宪法、法律,立即依法全面修正该规定。现在我们依据宪法赋予的公民监督权,紧急建议你会对该规定做如下修正:


该若干规定现行条款内容
修正意见
修正理由
二、选举委员会的职权……
 (三)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四)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
  删除。
  修正为:选区划分应当以居住状况划分为主,工作单位为辅,避免重复;选区划分后应当在选举投票5个月前公布。
 删除的理由:该条款内容已经被修正后的人大表选举法第十条第一款(一)、(四)项全面吸收。
  修正理由:以居住状况划分选区,符合利益相关原则,避免选民在两类选区登记的不确定性。
四、因反革命案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
 删除
 删除理由:
 1、违反宪法。
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违反人大代表选举法。该法第二条规定同上。
  3、违反刑法。反革命罪早已在1997刑法修改中废止;现行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
 (三)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正在受拘留处罚的。
 以上所列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也可以在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
  删除





















  删除理由:
  按照宪法和刑法规定,除了被法院生效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强制措施的人,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劳动教养在2013年被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停止实施。











九、……
  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
  修正为: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应当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参加选举,选举委员会为其办理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
 为户口在外地选民在居住地选举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因为回户口登记地办理选民资格证明需要时间和不少的误工费和交通费(往返平均约需1000元),全国2.65亿外地户口人员大部分被迫放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际导致选举的不公平,选出的人大代表不具有广泛代表性。
第十条
  十、每一选民(三人以上附议)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当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不得调换或者增减。
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过预选确定的,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修正为:
  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如果没有候选人自愿退出的候选人的,应当进行预选,按照得票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
  提高正式候选人产生的公平性和透明性,防止黑箱操作。
  人大代表选举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监督建议人:

  海(联系人) 律师  电话18910535236
周其明  法学教授  王江松 学者(原教授)     胡星斗 经济学教授(北京) 
李苏滨   律师 北京外地户口常住人口         冯正虎 上海法律人
姚立法  原潜江市人大代表  电话13339728964  冯   潜江市自职
蒋永继  甘肃律师    陈永福  北京律师    葛文秀 广东律师
李威达  河北律师    赵春光  北京会计    宋俊财 运城农民
  强  北京自职    胡小军  广东工人 外地户口
耿冠军  山西自职    李 清  山西财务       玲  成都自职
罗友强   福建工程师   罗 弘  湖南商人      洲  深圳工人外地户口
施崇秀   辽宁农民    孙向东 山西律师    胡雅兰  湖南自职
田居林  安徽自职     张艳君  北京私企   晋国庆  河南退休
阎崇民  河南企职     贾彦华  河南自职   王友志  河南务工
  倩  河南务工     王奎林  河南务工

2016年5月

国务院批文被称国家秘密,南通刘西云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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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本网获悉,2016年5月26日,南通刘西云通过邮寄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国土资源部作出的国土资公开告知[2016]254号《囯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按照刘西云的要求公开“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苏政发[20l5]l36号)文的批复”的政府信息。

刘西云系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九圩港村25组村民联系电话:15365534281建上海安亭至南通铁路不服当地政府的安置方案而拒绝搬迁。刘西云的房屋在该铁路建设的桥下,长期处于危险状态,且建设噪音致使刘西云全家不得安宁。为此,刘西云常年上访,只是希望得到合理的安置,拒绝被安置小产权房屋。刘西云认为,自己是房屋有合法的凭证,而政府安置的房屋却是小产权房,即政府拆了合法的房屋,却安置非法的小产权房,于理不通,于法无据。

刘西云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收集证据,向国土资源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为:“根据国土资函[2015]88l号文巜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南通至安亭段)工程建设用地事项的用地请示》(苏政发[2015]l36号)经国务院批准,请你机关提供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苏政发[20l5]l36号)文的批复"。

国土资源部于2016年4月25日收到刘西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便于2016年5月6日作出了国土资公开告知[2016]254号《囯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称:按照经国务院同意的巜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规定,对各省(区、市)报国务院批准的用地申请,由我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呈报国务院批准后,国务院授权我部下发用地批复,批复中注明“业经国务院批准”字样。因国务院批准用地的签批件涉及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你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刘西云认为:首先,国土资源部犯了张冠李戴的逻辑错误。刘西云要求公开的是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苏政发[20l5]l36号)文的批复而国土资源部换成了“国务院批准用地的签批件”

其次,国土资源部所谓“国务院批准用地的签批件涉及国家秘密”语焉不详。该文件属于国家秘密,究竟何机关确定?属于何等级国家秘密?皆不得而知,令人一头雾水。

再次,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苏政发[20l5]l36号)文的批复与民众有重大利害关系,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依法公开!何秘密之有?



新娜:乌拉特维权牧民“伟大母亲”萨仁高娃昨晚突然获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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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乌拉特警方还放风说萨仁高娃至少要判三年因她四处上访请愿大肆网上发帖勾结境外势力……”说得还挺邪乎不知情的人可能但常看我facebook的细心人会生疑:萨仁高娃女士不是不识字且汉语也说不好吗?怎么与境外势力勾结呢?其实乌拉特当局所说的所谓“境外势力”就是在海外的蒙古族同胞而所谓的“勾结”就是用母语与他们在微信上聊天

自萨仁高娃女士从行政拘留被转成刑事拘留后大家都很担心真怕警方的理由而把她逮捕或判刑,所以都在积极想法子营救经过思量再三我们就冒昧向国内维权律师求助熟料马上就有十多位知名维权律师积极回应并表示降低收费标准十分令人感动!当家人选中一位律师用快递发出委托书还未正式签约萨仁高娃突然被释放(取保候审)了! 527日她的家人发函聘律师528日警方突然放人是否挺有戏剧性?网友就对此议论:乌拉特小官还是怕大律师啊还是法大于权!

今天2016年5月28日),乌拉特牧民朋友与萨仁高娃女士再次相聚大家拍了几张照片发到网上她的家人让我转达:感谢众人的关心和帮助!人们发现被押了22天的萨仁高娃女士在看守所里经关押“减肥”现在气质更棒了从55日到527日的22天时间里萨仁高娃女士换了两个看守所从行政拘留“升级”刑事拘留六十岁了涉嫌罪名也是国内最时髦的“寻衅滋事”

萨仁高娃女士被抓的原始文件也网上曝光了这也是她今后依法维权的证据!谁说牧民们没有法律意识?现在更多的牧民都在考虑聘请国内知名维权律师帮忙打官司呢听说国内有至少二三百号维权律师既然现在已建立了初步良好的联系我们牧民维权就不愁以后进一步的合作!可以预见,从此内蒙古底层民众的维权可以迈上一个新台阶!

新娜

2016年5月28日











刘晓原:新疆喀什访民王增营、张培凤夫妇涉嫌敲诈勒索案已被阿图什市法院当庭宣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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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获悉,今日(2016年5月29日)刘晓原律师来消息称,5月20日10时30分,新疆喀什访民王增营、张培凤夫妇涉嫌敲诈勒索(法院、政府312万元)罪案件已在阿图什市法院第二次开庭,晚上20时30分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王增营、张培凤夫妇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构成寻衅滋事罪因此判决王增营有期徒刑三年,张培凤有期徒刑两年缓期执行三年。王增营张培凤当庭表示上诉。

新疆阿图什市法院决定变更张培凤的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2016年5月24日,阿图什法院向二被告人送达了判决书。2016年5月27日,王增营就此向克玆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提起上诉,请求改判无罪。


附:农民王增营、张培凤夫妇敲诈勒索案由来


新疆喀什访民王增营、张培凤夫妇因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打了6年官司,历经三级法院十二次裁判,最终胜诉。但王增营却认为,尽管最后胜诉,可是喀什市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违法提起再审和错误执行”,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而他必须申请国家赔偿312万余元。然而喀什市法院却驳回了他的赔偿申请。其夫妇二人不服,随后多处上访,最终遭当局指控涉嫌敲诈勒索法院和政府罪。



紧急关注:北京六名新公民运动成员因维权聚会被警方带走、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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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本网获悉,据北京人权捍卫者程玉兰(女,47岁)说,昨天5月28下午,部分北京新公民运动成员在北京惠新西街进行维权餐会。惠新西街派出所以核查身份为名,将盛兰福,柳玉翠,杨波,王建华,陈文超,李金平六位新公民运动成员带走。目前,他们全部失联。

程玉兰说,该六名成员都是许志勇新公民运动的积极响应者,在许志勇被抓之前,长期与许志勇一起进行推动新公民运动的实质性工作。请大家给予关注!

维权公民何朝正:因合理上访竟遭暴打,请重庆北碚区当局依法解决我们访民合理的诉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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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2年1月4日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政府用承诺书加盖政府公章诈骗土地房屋,利用农民对中央政策法规不懂,欺诈土地房屋,到手后也没按承诺书安置任何群众,歇马镇荒芜土地几千余亩至今未开工建设。(是强迫农民城镇化,任意基本农田荒芜化吗?

由于重庆歇马镇政府在征地拆迁当中从不依法,偷亩短数,镇政府一个内部文件就是法,对外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在五年征地拆迁当中动用警力黑恶势力八次之多,打伤群众时有发生其中最为严重的一次在2011年11月29日,北碚区出动了几个区县警力,打伤群众50多人,住院30多人,间接至死一人。

无奈之下,本人其他访民13人逐级上访至北京,遭北碚公安分局和歇马派出所层层截访到达北京后没做任何违法的事,遭到当地政府勾结重庆驻京办暴打至重伤,不给医治强行带回北碚拘留五天释放后自已去重庆第九人民医院检查,医院诊断为头部外伤,脑震荡多处挫伤,至今没给解决,其间又被当地公安局强加罪名拘留3次。

我不明白,为什么重庆当局要对手无寸铁的村民如此的残酷掠夺他们抢土地房屋,打伤无辜群众就像电影里的土匪强盗一样,比日本鬼子进村还厉害相关的证据足够证明重庆北碚政府非法强拆,暴力殴打村民多人我们认为,种行为是在挑衅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的依法治国依法宪政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府形象抺黑,给习近平难看

我们希重庆北碚区书记汪夔万,区长黄宗华停止对抗中央习主席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 依法解决我们访民合理诉求!

何朝正:18580171298

肖泽富:18323105866









马卫律师:去年今日:庆安事件律师们遭受的酷刑折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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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庆安警方不会对带着眼镜文质彬彬的游律师实施酷刑,后来才知道土匪是不会考虑这些的。   

我遭受酷刑与游律师所受酷刑的时间差不多,也是大概在2015年5月2823点多,应该都是那个政委赵红军来了以后。赵红军与我面对面正说着话,突然间一拳打在我身上,我在没有丝毫防备的情况下直接被打了出去,本能的的叫了一声躺倒在地上,整个身体痛苦的蜷在一起,手捂着胸口挣扎着起来后,赵红军让旁边的警察把窗帘拉上,就开始了拳打脚踢。

赵红军边打边骂,粗俗下流之语不绝于耳,一边打一边说你律师讲点法治!维护点社会公平正义!”感觉这样的人居然有脸和我讲法治我就这样任由这个政委折磨着他打累了告诉旁边的警察,把铁椅子搬来,给我揍。随即两个警察搬来了铁椅子,将我铐在老虎凳上。赵红军告诉那几个警察,不许给他喝水,要给就给盐水喝,看他还敢不敢来庆安

话说完出去后,耳边传来了赵红军在另一个审讯室里折磨河北公民任庆州的声音。对我肉体折磨的痛楚尚可忍受,但这个国家的警察竟敢如此残暴的折磨执业律师,实在令我心痛。

在去年的这个时间5月29日8:47分,我和游律师已经被分别押上两辆警车在去往看守所的路……

马卫 律师

2016年5月29日


附:《庆安县被抓五律师获释 :均受酷刑虐待 》(源于博讯网2015年6月5日报道

据悉,因会见庆安县枪击案声援公民被当地警方抓捕关押的五位律师:游飞翥、马卫、马连顺、唐天昊经过五日抗争,已于今天下午全部释放,葛永喜律师明天释放。

获释律师出来后均表示,在被关押期间受到当地警方酷刑虐待。马卫律师描述的当时情景:来了个姓赵的政委,……让旁边的警察把窗帘拉上,便拳打脚踢,边打边说”你律师维护点公平正义“、”你律师得讲法治“,其居然还有脸和我讲法。这个赵姓政委表示,”你们来一个抓一个“!继而又告诉公安,给我揍,把铁椅子抬来。

据马卫律师辨认,庆安公安局政委赵红军就是曾暴力殴打他的“赵姓政委”!马卫律师依法执业不但被非法拘留,还遭到身为政委的赵红军暴力殴打。赵红军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拘禁殴打律师并造成国内外极其恶劣影响,已涉嫌严重非法拘禁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律师庆安会见被拘事件经过律师界连续一周的不懈抗争,终于暂告一个段落。李方平律师感慨:5名律师在同一事件被拘被酷刑创造了历史之最,几十名律师为此北上庆安抗争,600多律师联署抗议声援。没有任何媒体敢于报道(指中国大陆媒体没做报道),真的极其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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