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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锋代理律师杨金柱起诉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不正当竞争的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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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杨金柱,男,汉族,大学文化,19569月出生,湖南省洞口县人,身份证号码432501195609220010,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家庭住址长沙市岳麓区石佳冲109号。联系电话:13908460728.律师事务所电话:0731--88210898.

告: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杨玉芙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崇明路(原水上公园)与长实道交口金都花园B1
联系电话:022-23670697 022-23670903 传真:022-23670697

由:正当竞争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制止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请求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
三、请求判处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原告和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律师相识多年,双方曾经口头约定:除非两人同时被抓,否则,互为对方竭尽全力辩护,律师费均为100万元人民币。
    
原告认识周世峰律师多年。现有网上公开资料证明,原告和周世锋律师有以下业务往来。
    
1、原告和周世锋律师在20148月合作办理天津私募69亿资金的申诉代理案件。
   
天津私募案是原告和周世峰律师唯一合作办理的案件。该案,原告为69亿天津私募案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冤弱法律援助基金中拨款70万元,其中给周世峰、黄力群等律师每人支付了律师费五万元。这有当时的博客文章和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的付款凭证为证。
    
2201412月,原告拟捐款200万元人民币,周世锋律师拟捐款100万元人民币,待筹措到800万元注册资金后,依法注册“中国华夏法律援助基金会”。
    
201412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原告在新浪博客发表文章《杨金柱等人筹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向中国第一个宪法日献礼》。该文提到:原告作为发起人捐款200万元,周世峰律师作为发起人捐款100万元,在筹措到800万元注册资金以后,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正式向国家民政部申请注册成立“中国华夏法律援助基金会”。
   
320153月,原告发起组建“依法行政与行政诉讼学者律师团”,周世锋律师接受原告邀请出席了第一次筹备会议。
     
2015315日,原告发起组建“依法行政与行政诉讼学者律师团”,在长沙大华宾馆召开第一次筹备会议,周世峰律师从北京飞到长沙参加了该次会议。这有当时的博客文章和照片为证。
   
万幸的是,原告除了和周世锋律师有以上三次业务往来之外,没有参与过媒体公布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40个案子中的任何一个案件。否则,原告今天也就和周世峰律师一样,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关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里面读书,起诉之事,则无从谈起。
        
原告和周世锋律师于201486日在天津合作办理私募69亿资金案。当晚,两人在宾馆房间谈论案件时,觉得此案风险很大,遂约定:今后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除非两人同时被抓,否则,互为对方竭尽全力辩护,律师费均为100万元人民币。
     
二、2015712日,原告在周世锋律师颠覆案发生后的第三天,即接受周世锋律师亲弟弟周玉虎的委托担任周世锋律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
      
2015710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律师因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公安分局采取强制措施。712日,原告在博客上公布了周世峰律师儿子周伟(在德国留学)的授权委托书和岳林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在周伟向原告作出两点承诺(不接受任何国外媒体记者的采访和不在国外媒体发表任何有关其父亲案件的言论)的情况下,原告按照律师执业规范的规定向长沙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湖南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送交书面报告以后,公开宣布担任周世峰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
   
2015715日清早,原告在博客上公布了下午二点钟飞北京的航班号和预定的公安部招待所一间大床房的消息。上午10点钟,长沙市司法局律师处王剑处长来到原告办公室进行劝阻。原告的办公楼下,长沙国保有两部车堵在门口。原告在办公室对王剑处长说:“杨金柱律师今天依法去北京履行律师辩护职责,如果国保们要非法阻拦,杨金柱律师今天就要和国保们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是杨金柱律师将国保们一刀杀死,就是国保们将杨金柱律师一枪爆头。”并且将手中的水果刀砍在办公桌上,至今刀痕犹在。随后,原告接到国保郭大队长的电话,在电话里对郭大队长也说了同样的话。郭大队长对原告说:我们今天是依法传唤你。如此,原告放下手中的水果刀,和妻子李茂林律师以及王剑处长下楼,乘坐王处长的车去长沙市司法局,国保的两部车在后面跟随。由于长沙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主要领导的强力阻拦,也由于妻子李茂林律师的苦苦哀求,使原告当日未能成行。
    
2015813日上午,原告去了天津市河西看守所,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的赵大队长面交了周世峰律师亲弟弟周玉虎的授权委托书、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公函和会见函,出示了律师执业证,要求会见周世峰律师。赵大队长对原告说:周世峰律师现在是监视居住,涉嫌多个罪名,有一个罪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不准予会见。
   
2016112日,周世峰律师六个月监视居住期满被逮捕,关押于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原告于当日下午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被拒绝,一个人冒着严寒在看守所坚守到晚上8点多钟。天津市公安局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当地派出所警察来到看守所和原告交涉。直致天津市公安局相关人员打来电话说13日下午一定给原告一个说法,原告才离开看守所。
   
2016113日下午,由于湖南省律师协会周爱梧秘书长和长沙市司法局律师处王剑处长于当日上午赶到天津和天津市公安局相关领导进行了沟通,天津市公安局李斌警官告知原告:周世峰律师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依法不准予会见,将给原告出具书面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016118日,天津市公安局给原告出具了(预)不准见字(20161号《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全文如下“因周世锋等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不准予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周世锋。”

三、2016614日,周世锋律师的亲弟弟周新顺委托原告在周世锋律师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的审查起诉阶段担任其辩护人
    
2016614日,周世锋律师的亲弟弟周新顺给原告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委托原告担任周世锋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
        
2016616日下午140分,原告到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门卫室,出示了事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要求门卫联系公诉处负责人。大约过了5分钟,门卫在打了几次电话后,一个女检察官接通电话。原告向该女检察官说明了情况后,该女检察官告知原告:周世峰律师已经委托了两名辩护人,不能再接受原告的法律文书,也不和原告见面。并随后挂断电话。
   
当日下午,原告在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信访室被两位检察官忽悠了一个下午,没有任何领导和原告见面。但是,原告在该信访室填写了检察官提供的正规表格,并且将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周新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原告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交给了检察官。
    
2016617日,原告在新浪博客公开发表致天津市检察院于世平检察长的公开信《于世平检察长,“两高三部”201592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在天津还有法律效力吗?》,之后,在天津市检察院大门口安安静静地坐等一天,没有任何领导和原告进行沟通。原告只好在天津市检察院大门口对面的草坪翻筋斗锻炼身体。该视频有21万次点击,微博有52万阅读。
   
2016629日晚上,在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处汤力勃副处长和长沙市司法局律师处王剑处长的陪同下,原告和助理吕姣与他们同机飞天津。30日上午,原告和天津市检察院李副处长在天津市检察院大门口进行了沟通。
  
当日上午,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处汤力勃副处长和长沙市司法局律师处王剑处长来到天津市检察院,和有关领导进行了沟通。两位领导告知原告: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
相关领导在下午和原告进行沟通。
    当天中午,周世峰律师自己在侦查阶段后期委托的辩护人,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杨玉芙律师请原告一行四人吃了狗不理包子。
   
当日下午,在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信访室,该院公诉处宫副处长、信访处李副处长和原告以及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处汤力勃副处长、长沙市司法局律师处王剑处长进行了
沟通。
    
通过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杨玉芙律师和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宫副处长,原告获取了以下信息:
    
1、周世锋律师自己在侦查阶段后期向天津市公安局办案人员提出要求,希望办案人员为他推荐天津两位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2、天津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向周世锋律师推荐了杨玉芙律师和同所执业的另一位律师。天津市公安局在不准原告会见周世锋律师之后,却安排了杨玉芙律师二人会见了周
世锋律师。
    
3、周世锋律师向杨玉芙律师二人出具了授权委托书,签订了委托合同,律师费为六万元人民币,但周世锋律师的家属尚未支付一分钱。
    
4、宫副处长和杨玉芙律师都会见了周世锋律师,周世锋律师的情绪很稳定。

四、被告以明显不合常理的低价收费,担任周世锋律师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的辩护人。由于该案是一个举世瞩目的重大案件,被告以不合常理的低价收费换取社会知名度。在律师界,社会知名度就等同于律师费。

1、天津市律师协会收费标准行业指引

以下是天津市律师协会收费标准行业指引(2016版)自201611日起实行
 ()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5000-10000/;
  2、审查起诉阶段:5000-10000/;
  3、一审阶段:5000-30000/;
  4、二审阶段:5000-30000/;
  5、刑事犯罪涉及指控数额的,可以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可以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0%-500%
  
对于刑事案件可以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每小时收费500-3000元。
    
2、按照天津市律师协会的收费标准,被告指派两位律师从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四个阶段,最低收费为8万元,最高收费为80万元。
   
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为重大刑事案件,承办律师杨玉芙担任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为著名律师。两位律师,按照上述行业指引的收费标准,最高收费可达80万元。即使按照最低标准,收费也应该为8万元。
   
3、按照天津市律师协会的收费标准,如果按照小时收费计算工作量,6万元的工作量最多为120个小时,最少为20个小时。
      
杨玉芙律师二人在四个阶段为周世锋律师辩护,最多工作120个小时,最少只要工作20个小时。真是神人啊!I服了U!不服不行啊!

4、堤内损失堤外补。
   
在国内律坛,被告的知名度和承办律师杨玉芙会长的知名度并不是很高。但是,周世锋颠覆案天下皆知,作为周世锋律师的辩护人,也随之举世闻名。律师的知名度就等同于银子。被告指派的两名律师为周案一辩,举世闻名,今后,国内重大刑案非被告莫属,白花花的银子滚滚而来,原告真是对被告羡慕嫉妒恨啊!

五、原告几年前就公告天下,一般刑事案件最低收费50万元,重大刑事案件最低收费100万元。原告高调收费,高调缴税,高调作公益事业。
    
原告是一个透明的人,一切都公告于光天化日之下。多年以前,原告就公告了50万—100万元起点收费的标准。开庭之日,原告将向法庭提供几份近年来重大刑事案件收费在100万元以上的委托合同书,其中一份生效的委托合同书约定的收费金额为四千万元人民币。
    
原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30年刑辩生涯,至今没有任何委托人投诉过原告。原告从2003年以来从不偷税漏税。
    
近年来。原告每年做公益事业捐款均在100万元以上。除了本起诉状提到的捐款70万元和周世锋律师等人为天津69亿私募案提供法律援助外,20136月,岳林律师事务所在洞口县管竹中学设立“维国奖学金”,每年捐款10万元,今年629日颁发了第四届奖学金,原告和妻子李茂林律师一起出席了颁奖典礼。2014年,岳林所在湖南大学法学院设立“岳林奖学金”,每年捐款10万元,每年12月颁奖。今年12月,将在该院颁发第三届奖学金。原告和妻子李茂林律师20136月捐款30万元在原告家乡上桥村修建“瑞云老年活动中心”。以上捐款即为100万人民币。
 
六、原告作为“较真派律师”的掌门人,近年来办理了一批宣告无罪的重大案件,推动了国家刑事法治的进步。原告已经公开宣布退出中国律坛,不再受理新的案件,专心写作去实现自己的作家梦,故完全不存在周世锋案件的辩护提高知名度去获取律师费的嫌疑。
   
原告自2011年北海案以来,在律师江湖上被称为“死磕派”律师的掌门人”。20157月由于周世锋案的辩护和“死磕派”分道扬鞭,彻底决裂,自立门户创立“较真派”,担任“雪峰山较真派”掌门人,自称“金柱道长”。
   
原告近年来办理了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宣告无罪的案件,如北海案,福建吴昌龙爆炸案,湖南益阳陈新平杀妻案等案件。
   
原告20151031日在60岁生日晚宴上公告天下,今后将”银盆洗手,淡出江湖;强身健体,游玩天下;回归书斋,著书立说。前不久,原告已经公告天下,提前金盆洗手彻底退出中国律师江湖,不再受理任何案件,专心写作,在三年内写完《杨金柱较真辩护系列丛书》。从2019年元旦开始,用余生创作10卷本1000万字的史诗性长篇历史小说《文革三部曲》,以此去冲击诺贝尔文学奖,实现自己的作家梦。因此,原告今后不再受理新的案件,代理周世锋案件根本不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赚取律师费,而是为了当初和周世锋律师的口头约定。

纵上所述,被告以不合常理的低价收费受理了这一重大影响案件,特别是在周世锋律师家属没有支付一分钱的情况下,作为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的杨玉芙律师,学习雷锋好榜样,实际上是在为周世锋律师做免费的法律援助。所以,被告的这一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实际上损害了原告完全可以实现的预期100万元的收意。故诉之贵院,请依法判处!
     
此致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杨金柱
2016721

附:本状副本一份。证据16份。

广东疫苗不良反应者家属曾江诉兴安公安局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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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广东疫苗不良反应者家属曾江在201632日和315日两次在北京天安门地区旅游时,被天安门公安分局警察问讯,并认定曾江是非正常信访行为,给予了两次训诫。48日,兴宁公安局传唤了曾江,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书面警告处罚。曾江认为,旅游并不是违法,上访表达诉求是法定权利,没有违法行为;如果构成警告处罚的情形,天安门分局就不必做训诫处理;既然做了训诫,应该遵照一事不二罚原则,不再次处罚。76日,曾江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当下立案,并定于822日开庭。
  
行政诉讼起诉书
  
原告:曾江……

被告:兴宁市公安局……

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撤销兴宁市公安局黄陂派出所对曾江作出的兴公(陂)行罚决字[2016]00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赔偿及精神损失补偿费人民币壹分钱。
   
事实与理由:

被告黄陂派出所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超越其职权及属地管辖范围,对原告做出的警告的行政处罚错误,对原告所做犯罪人员档案记录程序违法。

理由:原告于201631日和2016315日在北京天安门地区旅游被天安门公安定性为非正常信访行为,并训诫。

201648日,黄陂派出所传唤了原告人曾江,并作出兴公(陂)行罚决字[2016]00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原告书面警告。

原告认为,原告非正常信访行为的行政及司法处置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只能由行为发生地北京市有关机关部门才有管辖处罚权。而黄陂派出所并没有法律赋予的异地行政管辖处罚权。

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的训诫书并不代表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当地公安所持北京市公安局下属派出所向上访人出具的“训诫书”没有说明上访人在上访的时候是否有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是否有扰乱中南海的办公秩序的,同时也没有说明上访人上访时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情节、是否严重,以及造成了什么样的严重后果的。这就说明,当地公安是意图在没有任何现场证据的前提下对上访人员做出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训诫书是指当场给予警告,即当时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已经对申请人进行了训诫书的警告处罚,那么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就没有权力再以任何理由对此事进行任何的处罚。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证据不足,且违反法定程序。当地公安现在对上访人进行约谈,其目的是为了收集对上访人进行拘留的证据,也就是说对上访人进行“行政拘留”所依据的理由“本人陈述”,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三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8条、第254条、第39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35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五十五条第一、三款、第六十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防止和纠正对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进行打击报复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被告没有权利对原告作出任何处罚。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四、五、七条、第十一条第一、二款、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一、二款、第六条、第十五条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查明事实,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及民事赔偿责任。   
此致 兴宁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曾江
201676

1、本诉状副本3
 2、行政复议决定书1
 3、行政处罚决定书1

数十位维权人士在福建省公安厅前抗议访民被关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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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昨天(2016720日)中午,福建省福州市维权人士江智安、林赛英、唐兆星和张秀屏等三十多人,集体前往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的精神病康复医院(简称神康医院),解救被关在该医院的访民叶明峰。

江智安等人要求见医院的院长,院方不答应,之后发生了争吵。院方报警后,警察迅速赶到神康医院。江智安等人向警察讲明,“我们到这里来是解救被关在精神病医院的访民叶明峰。我们是根据17日刚从该院解救出来的访民雷宗林提供的线索而展开的行动。据雷宗林讲,他本人在被关期间,在四楼见到过叶明峰还和叶交谈过话。”

警察了解情况后,对江智安等人的答复是,叶明峰是政府送进去的。对要求放叶明峰回家没做答复。因此,江智安等三十多位维权人士,冒着高温赶往福建省公安厅抗议。

在公安厅门前,很多保安不准江智安他们拉横幅,要求他们到公安厅接待上访的地方去,同时很多保安把江智安他们团团围住。江智安他们在福建省公安厅门前的抗议活动在下午五时结束。

附件:福州访民雷宗林被关精神病医院

残疾人雷宗林系福州晋安宦溪人,其身残志坚,不等不靠,从事过养殖、种植,驾驶,修理等行业,是一个有为青年。

天不遂人愿,1998年那场龙王台风摧毁住宅,父母无处安身,亲友相助并自救重建家园。但遭小人作怪,地方官员无利可图便作恶。使即将建成的房屋再遭劫难,被强拆。

强权的霸道使一家人被硬生生推入苦难深渊。一次次求助、申冤,都石沉大海。甚至带来一次次的报复加害,被殴打、拘禁、侮辱,甚至在2012年被宦溪政府雇佣黑社会打手抓到山上活埋过。2013年到京申冤遭构陷被判一年刑期。在这期间一千多平米猪场也被恶霸强占。
2015年青运会,为生存,卖国旗又被地方政府雇的黑打手打伤(手指断裂),接着又被拘禁在晋安医院十多天。

20166月份到京上访,25日被抓,后押回福州直接被强行送进福州神康精神病院。期间父母,友人,兄妹四处寻找,到各个政府部门求救反映,都无人理会。

在父母、访民朋友们等努力下,717找到了遭强迫吃药、打针而神志有点失常的雷宗林。经过难友们全力抗争,克服了医院保安的暴力阻挠,终于把被折磨得不成人样的雷宗林救出。
据雷宗林亲口说,他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北京法院开完庭后,他独自留在北京街头摆地摊谋生。625日在王府井派出所被一伙自称福州地方政府的人员强行绑回福州。626日被关进福州神康医院(精神病院,位于福州儿童公园附近)

头三天时间,雷宗林身体四肢被固定在病床上,脖子上也被套住固定在床上。他绝食,被强行灌食。医院方野蛮到让雷宗林屎尿在裤子里……可怜的雷宗林叫天天不应啊。29日起强迫雷宗林每日三次吃药(暂时无法知道是哪种精神药品),只能明确服药的后遗症就是雷宗林逐渐丧失了反抗能力与意志,而且记性明显下降。期间曾受暴力,致使本就胆小善良的雷宗林彻底放弃抵抗而逆来顺受,头发也被剃光。直到717日,雷宗林家人与一帮访民朋友在寻找了两家精神病院后,最后找到神康医院,眼尖的林赛英瞧见雷宗林的身影在四楼一个房间窗户后一晃而过,遂确定雷宗林确实被关押此处,经过一番斗智斗勇,甚至暴力相向,大家终于冲上层层铁门把守的四楼,把雷宗林解救出来。

张磊律师:我的朋友刘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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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石(张磊律师)

我已经记不起来在什么时间和场合初识刘四新了。但是在与他见面之前,我早就知道他。在新浪微博方兴未艾之时,有一段时间,我的微博几乎每天都被用户“@刘四新弟弟刘迎新”@,那时刘四新的弟弟刘迎新每天都在网上为他的哥哥喊冤。从刘迎新不断的@中,我知道了刘四新其人其案其冤。

刘四新是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浙江大学博士后,并到美国某著名大学交流访学过不短的时间,按照当下中国学术界的通常之例,刘四新接下来的人生之路应该是沿着北京某所高校的讲师—副教授-教授-某学科带头人-著名教授的人生康庄大道一马平川的走下去。可命运无常,刘四新却因为一件事情彻底改变了人生轨迹。

刘四新的妻子其时在北京联合大学某学院任教,但是遭到该院党委书记怀不良企图调戏,得知妻子被调戏侮辱的刘四新盛怒之下冲到该党委书记办公室将该书记痛打一顿,并且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几万元。熟料此举遭致随即而来的打击报复迫害,刘四新因此被以故意伤害和敲诈勒索两项罪名判刑四年。

我见面认识刘四新,应该是在他出狱后不久。此后陆续在一些很多人都在的场合有过聚会式的见面交流。我的印象中,刘四新相貌敦厚,但其中一股刚烈之气隐隐可现。刘四新爱喝一点儿酒,酒后脸通红,酒桌上的刘四新并不是一个多话者,只是当我们大家罗伯特规则轮流发言时,酒酣耳热脸红的刘四新才爆发出机关枪一样的话语。

作为正牌法学博士及博士后的刘四新,法学功底非常深厚,尤其对其被构陷的“敲诈勒索”罪名因怀切身之痛,自称对此罪名的研究深度广度中国已经无人出其右了,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因此使他自己案件的申诉有任何松动的迹象,我有时候也问问刘四新他案件的申诉有何进展,他讲起枉法构陷他的司法人员时,仍然指名道姓的愤愤不已,记得有一次听他说“前几天把朝阳法院冤判我的某某某又痛骂了一顿,骂得他哑口无言!”

刘四新文采好,他曾著万字长文一篇,痛批《环球时报》对于“维权律师”的污蔑,文章骈散并用,古今中外史、事、势信手捻来,如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大气磅礴,酣畅淋漓之极,为无数被“环时”恶心到了的人们出了一口恶气,大概也把他自己长淤于心的恶气稍舒一口吧。在新浪微博上,著名学者赵楚先生曾转评该文:一等好文章!以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之名发布的第一篇新年献词,刘四新是第一稿作者。

出狱后的刘四新,有较长一段时间没有找到什么事情做,我曾问过他何以为生,他说彼时正靠帮以前的一些同学师友做一些学问项目维持生计,有时也与律师朋友一起办理一些案件,为律师朋友提供法律理论和智力上的支持。已经穷途困境中的刘四新,一个“罪犯”加身的刘四新,想要再走回体制内做学问的那条路,已经不可能,那时的刘四新,除了一边为自己的冤案申诉之外,大概也在为自己的人生前途奋力挣脱着捆绑着他手脚的束缚。

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周世锋,和那时正风华正茂朝着“世界级律师事务所”奋进的锋锐律师事务所。时也运也命也。正当他重新找到了人生舞台,重新振着起精神的时候,他和知遇他的人,被卷进了一场国家级的风暴,并且成了风暴的中心。

与四新不多不少的交往中,我记忆最深刻的一次,是某次聚会之后,已经深夜,我开车送他回家,彼时他正一个人住在北京昌平天通苑还要往北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大概已经在京密引水渠的旁边,一路上我们聊起了他的家庭,他的妻子和孩子,他的悲愤,我能感受到那潜藏在他内心深沉的爱与痛。那晚他下车离去一人走向黑夜中的村庄矮房的身影又浮现在我的眼前,孤独的背影,像极了夜奔的林冲。

我的朋友,我不知道你现在身处何方,安危如何,前途怎样,但有前人一句诗,赠你,也赠我:男儿脸刻黄金印,一笑心轻白虎堂。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夜,贵阳机场

“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及女友李婷玉都已被批准逮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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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721日,本网获悉:遭刑拘的“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及已被批准逮捕。据卢昱宇律师萧云阳:“接大理检察院电话,卢昱宇已批准逮捕。”而其女友李婷玉情况目前获知也被批捕了。

“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及女友李婷玉是616号下午4点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羁押于大理白族自治州看守所。

卢昱宇曾于20124月,在上海南京路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还民选票,被上海警方拘留10日;20126月,在广州因“非法集会”被关押1日。201210月开始群体事件的搜索与统计。其女友李婷玉为中山大学翻译学院英语专业,大学时在墙外发表论政的文章而多次遭国保约谈。后来受到学校和家人的压力下退学。

卢昱宇和女友居住在云南大理,共同管理博客(wickedonna.blogspot.com)及名为“非新闻”的推特账号(@wickedonnaa)。他们的推特最后一次更新是在615日。

卢昱宇和女友开始每日整理中国各地的群体事件,并在不同的社交媒体上发布,包括blogger.com、谷歌云端硬盘、推特及微博。仅仅在2015年,他们就收集了近3万起包括村民抗议征地、工人罢工、业主维权等群体事件。中国政府最后一次发布官方统计数字是在2007年,这一年的群体事件数目逾10万起,从这之后中国政府就停止发布此类官方数字。卢昱宇和女友此前曾多次因为博客受到警察恐吓,并几次被逼迁。

对卢昱宇及其女友李婷玉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原珊珊:709被捕律师谢燕益妻小被迫再次搬家(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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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9:42分我到居委会,让居委会主任向密云人民政府提交我的申请书。

密云区居民意见、要求、建议申请             

申请人:原珊珊 ,女,
现暂住址:北京密云檀营国际生态城163201
身份证号码:2108821980……
联系电话:17710194977                   

事实与理由:我在2004年开始在密云居住直至今,我的两个儿子在这里出生。在2013年因孩子在附近上学的原因,开始在檀营国际生态城居住。在2015年~20166月间,檀营二居居委会及片警等人员多次莫名的找我的房东,导致房东压力过大不再与我续约,我与2016710日在此小区找到合适的住房并正式搬完家,在711日新房东开始与我电话、见面说居委会、片警等人员的多次电话、约谈,压力太大因租给我房子都无法正常生活,病倒在家两天,让我马上搬出住房,具体原因都不得而知。

我一人带3个年幼的孩子搬家的负担实在太重,已经无法正常生活,没有办法活下去,现向密云政府提出意见与要求:

1.查明是什么原因居委会及片警经常约谈、上门找我的房东。
2.约谈、上门的法律依据,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人参与,内容是什么。
3.请消除对我的负面影响,建议开居民代表大会,说明情况。
4.明确我在密云有没有居住权。
5.以上请书面通知我。

此致

申请人:原珊珊
2016721

此申请由檀营二居居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规定转交密云区人民政府。
此事进展请关注:
微信,15811304951
微博,15811304951

青岛法院要王传英履行向腐败分子赔礼道歉之未生效判决义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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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720日,连续讨要血汗钱已身心俱疲的王传英,突然收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和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2016721日到第三十法庭,履行向被举报人、即拖欠劳务工程款的青岛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赔礼道歉的生效判决!

收到青岛市市南区法院执行通知书后,王传英感到莫名其妙,青岛新业房地产公司确实以“名誉侵权”为由提起过诉讼,青岛市市南区法院也在2014年作出了一审的枉法判决。收到枉法裁判后,王传英和前夫隋双胜立即提起上诉,此后该案就没有了任何消息,也就是青岛市市南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从未发生法律效力。而隋双胜也在上诉期间被以“非法制造爆炸物”构陷入狱。既然一审判决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何来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为了弄清楚其中的真相,王传英立即电话联系执行通知书上载明的执行法官钱江,但不知何故,执行通知书上留下的两个联系电话均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无奈,王传英女士赶到青岛市市南区法院档案室,要求查阅、复制该案的卷宗,看一看青岛市中级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是怎样处理的,为何没有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宣判与送达二审判决书等,结果被告知市南区法院没有该案的任何案卷材料。已经生效近两年的判决,居然没有归档,甚至连案卷都不知去向,何来已发生法律效力之说?今天,王传英女士再次赶到青岛市市南区法院,要求面见执行法官钱江,但钱江办公室的电话依然无人接听,其人也不知去向。“被执行人”主动上门来,法院却无人接待,王传英女士只能将执行异议书投入市南区法院大厅里钱江法官的专门邮箱。

据了解,王传英和前夫隋双胜确实于2013年初,在青岛新闻网、凯迪社区、半岛社区等网站上,发布过北京天正中广投资集团青岛新业房地产公司在十年前取得“中广.宜景湾”商业开发项目中,对审批土地、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行政机关官员大肆行贿非法取得部分土地划拨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均有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即刑初字第870号生效刑事判决所判定!根本不存在信息中有侮辱、诽谤行为,北京天正中广投资集团青岛新业房地产公司的声誉,完全是其通过行贿官员获取不法利益的违法行为所致。

王传英说:“正是我们不断地向青岛市检察院、市纪委,山东省检察院、省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中央巡视组、习近平总书记举报,并提交行贿日记两本,并在网上披露相关工程腐败的信息,山东省司法机关才将收受青岛新业房地产公司巨额贿赂的青岛市规划局负责人的王林科抓捕归案,后判处有期徒刑10年。然而,两本新业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与该公司公关部女负责人的行贿日记中涉及的高官,基本上都没有被检察院反贪局与纪委追究刑事责任。

在王传英一边为婆婆守孝,一边讨要涉及农民工兄弟血汗钱的劳务工程款之际,在北京天正中广投资集团青岛新业房地产法人代表王金生雇佣社会人员阻扰讨薪行动之时,青岛市的法院又对至今没有生效的枉法判决,出传票与执行通知书要王传英和正在冤狱中的隋双胜“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可见,在一个国家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契约精神的国度,讨要涉及农民工血汗钱的劳务工程款何其之难!

哪里有履行社会责任的守护公民向被举报腐败分子赔礼道歉的道理?既然王金生试图通过市南区法院再次对我和青岛枯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打击报复,我将择机通过媒体向全世界公布那两本行贿日记中的肮脏内幕。”







哎乌:郭飞雄狱中状况之人权报告(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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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飞雄两次入狱:20062011年第一次入狱,刑期五年;201388日第二次入狱至今,刑期六年。郭飞雄呆过6个看过所和监狱,被提审过200多次,有时是一天数次,有时是用担架抬着去被审讯的。

第一次系狱,梅州监狱和沈阳秘密关押地点辗转期间,受如下酷刑(部分统计):

1、疲劳审讯13个日夜,不許睡觉。2、戴脚镣100多天。3、被手脚穿插固定銬在木板床上42天,全身不能弯曲。4、被拔头发、搔痒侮辱达20多天。5、被黑头套,在秘密关押地点暴打。6、坐老虎凳。7、被反吊双手悬空,靠双手肩关节支撐全身的重量。8、被辦案警察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9、被与死刑犯关在一起,死刑犯威胁要挖他眼睛,不得已奋力砸破窗戶玻璃与之抗爭。10、在梅州监狱:被当着几百犯人暴打,被踢得滚下楼梯,直到犯人一齐喊停才作罢。

201388日被秘密抓捕后,在天河看守所关押两年半期间遭受酷刑:(部分统计)

1、长期吃不饱买不到吃的加餐,长年晒不到太阳,环境潮湿拥挤,关在人口超标一倍囚室,人均占地不到一平米。2、约两年半不放风,没有一分钟身体活动。3、被带黑头套、上背铐、带脚镣。手铐深陷入肉,铐伤手腕。脚镣过紧伤及血管,致左脚神经麻木数月,被法警踩伤一只脚。

进阳春监狱后,遭受过如下酷刑或虐待:(不完全统计)

1、就医权被侵害: 426日消息,郭飞雄断续便血一年,进阳春监狱后,口腔、咽部间断出血,郭和家人多次要求体检治疗,均被拒绝或不获同意。47日,郭飞雄住进阳春监狱医院, 19日大量便血,见到狱警站立都困难,行走不稳。郭入监狱医院28昼夜,当局任其自生自灭。

2、在绝食接力声援他后,把他从4人小囚室换到更小的12人囚室。3、强制剃光头。4侵犯隐私权的强制肛检、全程摄录,称要公开到网络。5、要求他见到警察,要抱头蹲下象个虫子。(狱警语)6、郭飞雄绝食以后,狱方对其侮辱性小动作不断。7、扣押孩子的去信4个月。

8、受探视权的被侵害:规定家人只能一个月探视一次。葛永喜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要求见被拒绝。张磊律师的一次会见,在约2分钟时,被强行结束。9、生命健康权的继续被侵害:在郭飞雄绝食约1个月时,体重较被捕前下降约三分之一,郭的姐姐谋求见面劝他停止绝食,被横加阻拦,并于613日至15日,要求面见弟弟劝说进食,三次被监狱拒绝,并拦在了监狱外。

目前郭飞雄绝食61天了,他的生命体征,没有人知道。外界得不到他的消息,第20天了。郭飞雄曾说过:“在梅州监狱,我被暴打。在这里,我可能连命都没了。”阳春监狱的做法,正在印证,郭飞雄的担心,并非多余。

以上是201679日整理;以下是2016721日补充。

郭飞雄受酷刑、虐待、被侵权的补充说明:

在天河看守所:

1、律师探视权被剥夺数月,郭飞雄为此有过25天绝食抗争。

2、所有书信和药品,全部被扣押,健康权被侵犯。

3、因双下肢无力,郭飞雄求医被拒绝。

在阳春监狱:郭飞雄要求:有书看、不挨打、不强迫劳动。

1、郭飞雄221号到阳春监狱,囚室十几个人,无摄像头,人来人往很吵,一天睡不了3小时。

2、郭飞雄变瘦,上眼睑都在下面耷拉。他说,22日那天三次坐下去,我站不起来了。他又说蹲下去站不起来。怀疑是腰椎的问题,他姐向狱政科领导反映了,要求监狱为他做检查、勿强制劳动。当时监狱方称郭飞雄有劳动能力,未答应做体检。郭飞雄说:我不会自杀。

3、郭飞雄说:一年来间断便血,或稀水样血链,到监狱以后,咽部、口腔出血,是鲜血。
47号入住监狱医院, 419号大出血。他感觉走路不稳,刘干事找他谈话时,站不起来了。郭飞雄的病,至今未得到治疗。

46月起,郭飞雄被被强制灌食,一天插管两次,隔日输液。一天插管两次的做法,尤其让人不能理解。因长期绝食,可以不拔管,一个管子可用一个月。

5、约68日会见,家人得知,被被捕前,他体重下降三份之一。隋牧青律师发布了此消息,随后家人被威胁,再说就取消一月一次的探视资格。

6721日会见,郭飞雄能走路,很瘦小,现体重51公斤。他脸变得很小,脸色呈死灰色。姐姐希望他停止绝食,并转达此亲友共同愿望。郭飞雄历数417日至今狱方对他的恶待,五、六十次指使同监室人用最下流恶毒的话辱骂他…他提到监狱虐待,电话就被切断。

7、郭飞雄说至少三次见警官时被强按蹲下;

8、他上厕所,有人跟着去看;

9、晚上睡觉,监室的人顶他的床,摇晃他的床使他无法入睡;

10、刘干事扣了他所有的书……要说更多时,电话被切断。郭飞雄绝食已70多天,疾病至今未得到治疗,他强烈要求转监狱。


投诉:购买领峰会公司商铺的业主到陕西省政府请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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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陕西西安古都印象商业街全体购房户。

20134月至10月,我们210户业主分别与陕西领峰会商业运营公司签订了《锦园五洲风情商铺内部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书》),认购了位于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莲莹坊的商铺,总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根据楼层和位置的不同价格是每平方米1万至4万元,合同总额为4622万多元。

在《认购协议书》中写明,锦园五洲风情商铺由陕西领峰会商业运营公司统一经营,在《认购协议书》签订24个月之内,由领峰会商业运营公司给购房业主交付《房产证》,从签订《认购协议书》24个月之后,开始给业主支付租金。领峰会商业运营公司如在协议签订的24个月内、后未完成承诺的事项,须在30日之内全额退还购房者已缴纳所有款项,并按购房者已付金额同期银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现在,我们签订《认购协议书》已超过领峰会商业运营公司承诺的办理《房产证》和开始支付租金的期限一年多了,领峰会商业运营公司将锦园五洲风情商铺转交古都印象商业运营公司经营,锦园五洲风情商铺也改名为古都印象商业街。领峰会商业运营公司没有给我们交付《房产证》,给我们部分业主支付的租金,总共不到应支付租金的三分之一。古都印象商业街项目装修、改造已经持续了两年多,至今距离开业运营还有很大差距。

我们质问古都印象商业运营公司,古都印象商业运营公司不理会我们,说他们的经营权是从领峰会商业运营公司获得的,叫我们有问题找领峰会商业运营公司说去。领峰会商业运营公司法人王慧如不是躲着不见我们,就是找各种借口拖延,实在骗不过去了,就说:“没有钱。你们告去。”

我们业主多次找项目所在地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和莲湖区政府反映问题,街道办和区政府曾出面协调,但问题没有解决。我们部分购房者遂向莲湖区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委托的律师向法院起诉时了解到,陕西领峰会商业运营公司所属的古都印象商业街区商铺房早在向我们销售时已全部被法院查封,故领峰会商业运营公司涉嫌欺诈,非法销售。领峰会商业运营公司骗取购房款的阴谋完全暴露。

莲湖区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判处领峰会商业运营公司法人王慧如按协议给我们退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但是至今一分钱也没给我们退回来。莲湖区法院说执行不了。

2016720日上午,购房户近百人冒着酷暑到陕西省政府请愿,要求省政府领导解决我们购房款被骗的问题。我们刚在省政府大门外打出标语,就有几十个警察赶过来,撕扯我们的标语,扭打我们保护标语的购房者。有购房者拍照,手机被警察抢去摔在地上。

古都印象商业街全体购房户
2016720

紧急关注:重庆北碚公民何朝正、王学发被多名警察和不明身份人员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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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722日星期五,本网获悉:重庆北碚公民何朝正被多名警察和不明身份人员绑架。   

2016722日上午9时许,重庆维权勇士何朝正、王学发在北碚区歇马镇安置房处被多名警察及不明身份人员绑架后强制带离,现失去联系。

何朝正是多年维权无果的失地农民,曾多次参与当地的集体维权活动,同时积极参与公义活动包括520南山横幅贺民选总统活动,受到地方当局的记恨报复。据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以来,何朝正被传唤、问讯、关押达四次以上。

何朝正妻子说:“一群人将何朝正绑走了,有警察,还有不明身份的人,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现在失去联系。”
    
何朝正:18580171298
何朝正妻子:15998968423
歇马镇派出所:02368242442
北碚公安分局:02368316110

紧急关注:任全牛律师妻子儿女遭到当局不断骚扰株连 妻子胡友玲誓言以死抗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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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722日,本网获悉:遭构陷入狱的709辩护律师任全牛律师妻子儿女遭到当局不断株连和骚扰,妻子胡友玲发微博誓言以死抗争。

任全牛律师妻子胡友玲今天上午发表微博:“任全牛律师被无正当理由拒绝会见持续羁押,我为保护好他的家人独自面对,我也是弱女子一个!怕被株连的离我远去!当局仗势欺压,言而无信!我已承受不了,中午十二点我与当局有约,若明天大家能见到我是我的幸运,若见不到这将是我最后的遗言!只望能照顾好我俩可怜的孩子!胡友玲。”

对此各界人士都高度关注。

李方平律师发微博写道:“任全牛太太,莫以死相搏!考拉辩护律师被“寻衅滋事”刑拘后,从13号起全国各地多名律师接力会见均被非法阻拦,甚至遭便衣绑架看管,简直无法无天。带着两个孩子的任太太今天表示要以死相博,我闻之心酸,太不容易了!”

常伯阳律师立即不断了解了情况后,并介绍说:“我打电话给辖区警察,警察承认胡友玲去过他们局里,现在已回家,不过也有警察到她家,郑州己有朋友到她家探望,事情缘由很快会搞清楚。”“刚才和胡友玲联系上了,警察答应今天上午12点之前归还她身份证和手机卡,现在没有兑现,那个姓岳的警察提出延长半个小时,他和杜局长解决她的问题,现在周志超律师在她家。”

中共当局连709入狱人员的“孤儿寡母”都要连续不断地逼迫,欲置其全家死地,已经彻底突破人类文明最低的道德底线。本网对于当局不断株连、迫害、骚扰709案家属的行径,予以强烈谴责。要求郑州警方立即停止对任全牛家属的骚扰,立即归还被其扣押的任全牛妻子的身份证和手机卡,尊重一个中国公民的最基本的生存权。

5.12汶川大地震校难家长依法提民事赔偿诉讼遭拒 愤然检举法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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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721日“5.12汶川大地震”四川什邡洛水二小学生校难家长李德全、康玉平、曾庆发等将什邡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长郑巧,副院长郭伟向四川省委第五巡视组提起检举。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的若干规定》,其拒绝受理5·12校难家长的民事诉讼,且不出具书面告知书。

李德全、康玉平、曾庆发今年5月份曾就《校方责任保险》申请立案,遭到什邡市人民法院部分领导的拒绝立案,对于他们的不作为5.12汶川大地震校难家长非常气愤。于是,到德阳向省巡视组提交了5月份就《校方责任保险》申请立案被什邡市人民法院部分领导非法拒绝的不作为检举书。

随后著名人权护卫者谭作人发表声明:

“坚决支持5.12汶川大地震校难家长依法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要求!
坚决维护5.12汶川大地震校难家长依法行使民事诉讼权利!
反对地方法院行政不作为,敷衍塞责行为!
拥护最高法关于立案程序改革的规定!
拥护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不得干预司法程序及立案程序的规定。
谭作人2016721日”

新娜:杭锦旗维权十日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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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712日迄今,内蒙古杭锦旗底层民众前往旗政府请愿维权已整整十天了。在各种压力下,维权民众们能坚持到今天,实属不易。

首先,从昨天(720日)网上发布的视频及照片显示来看,从政府门前被赶到对面的农牧民们仍然在默默坚守着,尽管警方的警车在密切监控和录像着。据悉,负责接受捐款的志愿者把明细账目公布于众,竟有十二页之多,民众的支持跃然纸上!微信群里盛传,今明两天来旗的路口警方又要设卡了,因为被抓牧民行政拘留十日的期限已到,当局对此显然很有顾忌。

其次,网上传播的一个红底白字条幅视频写道:“杭锦移民呈递政府的申求:安置家园,发放补贴,答复被拘人员的理由!”简洁的三句话凝练了维权民众的根本诉求。官方针此如何答复和解决,人们拭目以待!因为人们感到,从昨天至今日微信上官方发布的公告通知变得多了起来,且主要是安置住房的内容,各苏木要求乡亲们回去就此商谈。今天旗政府又出台了口气似乎强硬的通告,说到期不办即“视为自动放弃”!

这无异于当局在向老百姓施压且基本上维持了“原判”,致使微信群里不少牧民因发愁自己如何筹款或贷款的利率如何还清,而忽略了对那些已被行政拘留抓捕人员的营救。

第三、昨天(721日),微信群里发布了一系列官场信息 从其字里行间透露出底层民众的维权引发了官场地震。原旗政法委书记成为第一个“替罪羊”,新任命的张姓政法委书记被吹的圣洁无暇,犹如中共的好干部孔繁森,但他究竟是孔繁森还是王宝森,还是让实践去检验去吧!

微信资料还显示,现在的旗委书记是今年67日才被任命的。这说明以前的杭锦旗领导班子就是“一锅粥”,留给后任的烂摊子数据是:杭锦旗在全鄂尔多斯排名靠后;工业基础薄弱;财力在鄂尔多斯排名最末,等等。新上任的金书记就立刻提出“后发赶超”,颇有大跃进的味道!该金书记在全旗维稳工作会议上还提出了专门对付维权民众的“三理”对策:即“合理、不合理、无理”对策。但人们查了半天,发现这些对策并未有多少法律支持,至少他所说的要依法处理的“越级上访”就毫无法律依据!

其实,老百姓对官场上的倒驴换马,人事任免更迭没什么兴趣,关键要重启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从我们内蒙古杭锦旗政府新领导班子的初步运作分析来看,虽说抛出了几个诸如“创新舆论”、“息诉罢访”等新近时髦词汇,但骨子里还是强力打压的老一套!

过去,杭锦旗政府的“烂摊子”曾带给底层民众太多的苦楚,而今天,新的一届政府领导群体能有何起色,或者说,能给多年受苦的农牧民老百姓多少实惠,人们翘首以待!

2016722

吴魁明律师: 任全牛律师的辩护律师工作简报(7月11日至22日))——郑州第三看守所连续八个工作日以警察在提审的理由拒绝辩护律师会见任全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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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第三看守所连续八个工作日以警察在提审的理由拒绝辩护律师会见任全牛!

2016711(周一),常伯阳和张俊杰律师会见到任全牛律师。任律师说他是发了5.27日的微博,他是在得到赵威的传言后,无法会见到赵威,无法确认消息的真假才向向有关机构求证,而不是如官方媒体所述的编造消息。

7.12日,天津马卫律师要求会见任全牛,看守所以没有撤销前面律师委托为名不给会见。

7.13 14(周三四),常伯阳张俊杰律师都去到看守所要求会见,但均被以警察在提审的理由不予会见。并与看守所约定15日上午会见,但15日当天两律师被国保控制和约谈,无法完成会见。

15日晚上12点前网上出现了任全牛律师的道歉信。湖南陈以轩和广东吴魁明两位律师随后接手律师辩护工作。

18(周一)上午和下午,陈以轩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也被在提审的理由拒绝。

19日下午,陈以轩吴魁明律师又到看守所,又被在提审的理由拒绝。对律师48小时内要安排会见的要求,看守所答复也是不能保证安排。两律师即到所办公室,和到检察院驻所办要求监督和解决会见事宜。律师当检察官的面电话看守所所长,所长推给警务大队长,电话警务大队长,队长一直不接电话。

而检驻办过问看守所,答复说正在提审,如果结束后就可以安排会见。律师到窗口,答复还是在提审,和没有人通知安排会见的事。并说无法保证第二天能会见。眼见当日不可能会见了,律师离开,并计划第二天上午继续去看守所要求会见。

7.20(周三)上午,吴魁明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任全牛律师,又被以在提审的理由拒绝。对48小时应该安排会见的要求也被答复不能保证。律师又到郑州市监管支队投诉和反应,分别找到了支队值班领导和支队长谈话,但是都没有解决问题,只答复他们会依法办事,等待答复。

7.21日上午,吴魁明律师到郑州市公安局建设分局提交案件手续,并告知无法会见任全牛的事情,和要求了解案件案情。但只得到办案单位是分局治安大队一中队的信息,其它没有。
下午吴魁明律师到看守所,还是被在提审的理由拒绝。律师又联系监管支队值班人员、值班领导和第三看守所值班领导,但答复他也无法解决。

7.22(周五)上午,吴魁明律师到看守所,又被在提审拒绝会见。律师要他们拿出在提审的证明,也被拒绝。

连续八个工作日不给律师会见任全牛!终于忍无可忍,吴魁明律师在第三看守所的公检法司办案大厅,对着众多公检法司人员,发表了一顿三分钟的训词。

长沙市雨花区拆迁户赵迎红家白日遭黑社会团伙持械恐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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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722日星期五,本网获悉:长沙市雨花区拆迁户赵迎红家白日遭黑社会团伙持械恐吓

2016722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黎明渔场社区候照组村民赵迎红家,冲进大量手持凶器不明身份人员,欲对赵迎红及其家人行凶,家人立案报警,警察出警并收缴了部分凶器,事态才得以控制,但全家恐慌,母亲被吓病倒。


据赵迎红介绍,自2015年她家遭受违法拆迁,开始依法维权。从此,家人就长期遭到大量不明身份人员的跟踪和监视,多次报警无果,事态越来越严重,今天量不明身份人员手持凶器闯到我家对我及家人行凶,就是公安长期包庇纵容所致,希望这次长沙公安能够依法办案,依法保护人民的身命财产。

无锡“413大抓捕事件”沈爱斌第三次向各级党政司法机关控告惠山公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报复陷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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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722日星期五,本网获悉:无锡“413大抓捕事件”沈爱斌第三次向各级党政司法机关控告惠山公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报复陷害。

2016715日,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第三次以邮政挂号信的方式,向惠山区、无锡市、江苏省、国务院各级党政领导和司法机关邮寄《控告状》,控告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报复陷害。

案件情回放:

2016413日,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枉法抓捕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周小凤、王英华、顾泉珍、华海娟、陈赛娥等十余人,随后进行刑事拘留,最后沈爱斌、程天杰、王英华被惠山公安枉法采取监视居住的刑事措施,华海娟、顾泉珍等人被枉法取保候审,朱丙泉和周小凤则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而事件起因则是在201624日,沈爱斌被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枉法行政拘留7日释放时,无锡和苏州等地维权人士自发前往迎接并献花,正当沈爱斌从无锡市拘留所出来,和正在门口等候的众人拍照合影时,有一蒙面人也在对沈爱斌等众人用手机拍照摄像,沈爱斌当即上前询问,要求蒙面人取下面罩,出示证件,光明正大的拍照摄像,蒙面人转身走人,众人见状,上前阻止蒙面人逃脱,并将其面罩拉下。

后经惠山公民发现,该蒙面人系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的民警,现已从陆区派出所调分局工作,名为邓永峰。

在事隔2个多月的413日,惠山公安分局以邓永峰24日在拘留所被殴打致腰椎骨折,并对众人进行抓捕。

沈爱斌说:“当我看到一个蒙面人对我们拍照时,我们的人身生命安全就已经受到威胁,因为,蒙面人除了恐怖组织,就是黑社会,它们对我们拍照,就是要对我下手,面对光天化日之下的黑社会恐怖组织对我们的暴力恐怖嫌疑,难道我们没有权力阻止吗?再者,蒙面人竟然是惠山公安分局的民警,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是人民警察法的授权吗?此案是惠山公安分局滥用公权,针对维权人士的打击报复,系惠山公安分局制造策划的一起典型的公权寻衅滋事案。”

父亲4年前意外于美国大使馆,沧州冤民于浩波寻求国际社会帮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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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2016年7月17日下午,河北省沧州市献县大郭庄镇大郭庄村冤民于浩波带着祭品、拿着悼词,到美国驻中国大使馆门前悼念非正常死亡已4年的父亲于汝法,刚刚摆好祭品、拿出悼词,就被附近警察、保安团团围住,押送到麦子店派出所,后送久敬庄访民分流中心。

1998年,于汝法一家三口被邻居七人持械、夜闯民宅、入室行凶,将于家一家三口打伤,这本来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是非分明,事实也很清楚,却因为人为的因素,前后经过了15次审判,14种不同的结论,最后仍然还是枉法裁判,让于汝法最终走上一条艰难的上访之路。在于汝法不断的上访中,中央政法委领导于2010年批示,责成河北省予以彻查,由省高院委托中院在献法院召开听证会,但时间一长又音信全无。

上访维权十余年,于汝法老人在当地被逼的走投无路,只好到北京讨说法。老人非常羡慕美国保障人权的政治制度,因而经常到美国大使馆门前求助。

2012年6月14日,于汝法老人再次到美国大使馆门前求助失踪,意想不到几天后于汝法老人的遗体不知被谁偷偷送到家中。于浩波几经打听,得知当时父亲曾经在美使馆门口被抓到辖区麦子店派出所,后离奇死亡,并于7月21日强行火化后送回家中。

父亲在大使馆至派出所这段时间离奇死亡,于浩波获得基本信息后报警,据说当时公安部、省公安厅等部门也曾有人赶到现场。事后不知什么原因,人命关天的案件却再次不了了之。而且,于浩波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就被严密监控在大郭庄镇大郭庄村。

现今,于浩波最大的愿望就是查清事实的真相,让老人的在天之灵早日得到慰藉。毕竟老人是在美国大使馆门口失踪的,等于是在美国行政管辖权内出的意外,及造成非正常死亡,于浩波准备向国际法庭提起诉讼,寻求国际公法的救助,希望有对国际公法熟悉的律师能够提供帮助。

于浩波电话:15613733923。

又来了,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两个多月后“亡羊补牢”试图推卸责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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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本网获悉,继前天收到青岛市市南区法院邮寄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刚于昨天向该院回寄《执行异议书》后,今天守孝讨薪的王传英又收到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的《答复通知书》,称王传英于2016年7月13日向该局申请的示威游行申请与人身保护申请不予受理。

看了市北区公安分局的《答复通知书》之后,王传英女士感到莫名其妙,自己确实因为在北京天正中广投资集团青岛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门口讨要劳务工程款时,遭王金生雇佣的黑社会人员持刀抢夺横幅,而于2016年7月13日向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书面提起人身财产保护的申请,但并没有同时向这两个具有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职责的机关申请游行示威。

要说申请游行示威,因为涉及到游行示威式的讨薪行动跨区,王传英女士早在2016年5月17日就向青岛市公安局与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提出了申请,该申请因青岛市公安局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第九条规定,应当视作许可。当时,市北区公安分局还于同年5月25日给予了王传英(2016)01号告知书,称因为游行示威申请涉及跨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示威游行法》第六条规定,王传英女士应当向青岛市公安局申请,由青岛市公安局审批、许可。现在游行示威申请已经许可两个多月了,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突然自说自话,称王传英于2016年7月13日又申请了游行示威讨薪行动,这究竟要意欲何为?

啼笑皆非的王传英说:即使我于2016年7月13日又没有找事,向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申请了游行示威,那他们也应该继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第六条规定,让我去找青岛市公安局审批啊。

王传英又严肃地说:我们遭到“老赖”王金生雇佣的黑社会暴力威胁后,市北区公安分局辽源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根本没有任何作为,尤其是黑社会人员中还有网上追逃逃犯!市北区公安分局《答复通知书》中根据的刑法第六十二条,恰恰说明他们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受理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申请!

一起难得获得公安机关许可的、涉及农民工血汗钱的合法游行示威讨薪活动,一会儿遭到黑社会的公然威胁,一会儿人民法院又以“履行子虚乌有的生效判决义务”进行干扰,现在公安机关的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又“积极”作为,给王传英女士经许可的合法讨薪行动越权设置障碍,这北京天正中广投资集团的老赖董事长王金生活动能力究竟有多牛?!

对于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公安分局的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王传英女士表示将保留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中国乌坎维权快讯一一村民自发连续游行示威已三十五天(图)(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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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昨天(2016723),是广东省陆丰(县级)市东海镇乌坎村村民自发游行示威第三十五天。

720日,陆丰市中心城区的红星市场和金驿市场张贴出不少落款为X X市场管理组的《告知》,其实质是驱赶各市场乌坎籍的经营户“搬离市场”。

21日,经汕尾市检察院审查,对陆丰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乌坎村原(中共)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祖恋,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21日,乌坎村村委会张贴出《通知》。《通知》说,“根据上级的部署,为切实解决事关我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问题,近期市、镇及有关部门决定组织实施分配宅基地、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劳动就业、卫生医疗服务等一大批民生项目……”

22日,落款为陈武钢(中共东海镇委书记)、洪锦宗(东海镇政府镇长)的短信,发往乌坎村的极少数村民。短信内容主要是“特邀请您于723(星星六)下午2时在乌坎海韵酒店会议中心再商处置乌坎问题,届时汕尾、陆丰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参加并做讲话,恳请您务必准时参加。”

23日下午五时,近6000人的游行示威队伍再次出现在乌坎村……

中国维权动态周刊总第475期(2016年7月18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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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林祖恋的被拘捕,彻底揭穿了中国“基层选举”、“村民自治”的谎言,林祖恋所在的广东乌坎村民自发连续游行示威已近一个月,然而,林祖恋的命运并未因此而改变。人权律师罗茜代理民运人士秦永敏之妻赵素利失踪案,希望能找到赵素利的下落,可以预见的是,此举道阻且长。“华藏宗门案件”主角吴泽衡上师最近被从广东转往新疆服刑,然而,其家属并未得到及时的通知。“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及女友李婷玉都已被批准逮捕,再证新闻和言论自由在中国只是海市蜃楼。

本期目录
一、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数十位维权人士在福建省公安厅前抗议访民被关精神病院
二、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华藏宗门案件”吴泽衡上师被从广东转往新疆服刑
2、被行政拘留十天的上海维权人士尹慧敏、傅宇、徐禄燕、黄苏沪获释
3、“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及女友李婷玉都已被批准逮捕
4、重庆北碚维权人士何朝正、王学发被绑架
三、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福建残疾冤民雷宗林被囚精神病院虐待
2、长沙市雨花区拆迁户赵迎红家遭黑社会团伙持械恐吓
四、其它骚扰行为
1、江苏无锡居民王彩霞遭街道办非法控制
2、看守所拒不让亲属会见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
3、青岛法院要王传英履行向腐败分子赔礼道歉的判决
五、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广东乌坎村民自发连续游行示威已二十八天
2、人权律师罗茜代理赵素利失踪案
3、上海人权捍卫者上街举牌继续呼吁释放唐袁王
4、广东疫苗不良反应者家属曾江诉警方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5、汶川大地震校难家长依法提民事赔偿诉讼遭拒,遂检举法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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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
1、数十位维权人士在福建省公安厅前抗议访民被关精神病院
7月20日中午,福建省福州市维权人士江智安、林赛英、唐兆星和张秀屏等30多人,集体前往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的精神病康复医院,解救被关在该医院的访民叶明峰。江智安等人要求见医院的院长,院方不答应,之后发生了争吵。院方报警后,警察迅速赶到神康医院。警察了解情况后,对江智安等人的答复是,叶明峰是政府送进去的,对要求放叶明峰回家没做答复。因此,江智安等三十多位维权人士,冒着高温赶往福建省公安厅抗议。在公安厅门前,保安不准他们拉横幅,要求他们到公安厅接待上访的地方去,同时很多保安把江智安他们团团围住。(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7/blog-post_39.html
二、任意羁押、判刑、监禁
1、“华藏宗门案件”吴泽衡上师被从广东转往新疆服刑
全国第一例“司法机关认定为邪教组织”的“华藏宗门案件”吴泽衡上师,在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服刑,家属和律师已经会见了一次后,却被告知已经不在四会监狱了。7月18日17时许,四会监狱狱政科负责人用电话告知家属,称已经确认吴泽衡被送到了新疆服刑,具体在哪个监狱要等监狱给家属发通知书才知道。(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7/blog-post_19.html
2、被行政拘留十天的上海维权人士尹慧敏、傅宇、徐禄燕、黄苏沪获释
7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构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拘留10日的上海维权人士尹慧敏、傅宇、徐禄燕、黄苏沪期满获释。7月1日,尹慧敏、傅宇、徐禄燕、黄苏沪在北京分别途经天安门和中南海,被北京警察拦截查身份证发现是维权人士就把他们交给上海市政府驻京办截访人员,次日被强制带离北京回上海,之后被拘留。(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7/10_19.html
3、“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及女友李婷玉都已被批准逮捕
7月21日,维权网获悉,遭刑拘的“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及已被批准逮捕。据卢昱宇律师萧云阳:“接大理检察院电话,卢昱宇已批准逮捕。”而其女友李婷玉情况目前获知也被批捕了。“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及女友李婷玉是6月16日下午4点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羁押于大理白族自治州看守所。(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7/blog-post_51.html
4、重庆北碚维权人士何朝正、王学发被绑架
7月22日上午9时许,重庆维权人士何朝正、王学发在北碚区歇马镇安置房处被多名警察及不明身份人员绑架后强制带离,失去联系。何朝正曾多次参与当地的集体维权活动,同时积极参与公义活动包括520南山横幅贺民选总统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何朝正被传唤、问讯、关押达四次以上。(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7/blog-post_90.html
三、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1、福建残疾冤民雷宗林被囚精神病院虐待
7月17日,已经失踪26天的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的残疾维权人士雷宗林,家人在广大访友的协助下,在福州市新店精神病院将其找到,经过整整26天的强行吃精神病药及打针,雷宗林已经出现无法行走与反应迟钝等症状。残疾人雷宗林系福州晋安宦溪镇人,住宅遭官员强拆,从而被迫上访。(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7/26.html
2、长沙市雨花区拆迁户赵迎红家遭黑社会团伙持械恐吓
7月22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黎明渔场社区候照组村民赵迎红家,冲进大量手持凶器不明身份人员,欲对赵迎红及其家人行凶,家人立案报警,警察出警并收缴了部分凶器,事态才得以控制,但全家恐慌,母亲被吓病倒。(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7/blog-post_900.html
四、其它骚扰行为
1、江苏无锡居民王彩霞遭街道办非法控制
王彩霞是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街道尤渡里34号的拆迁受害者,又是医疗事故受难者,更是江苏三级法院包庇医院隐瞒主要证据的司法腐败受害者。7月16日早上8点,由梁溪区北大街和黄巷两个街道联合起来用面包车和圈养的黑社会人员、以及保安堵住她家门不让她外出,甚至不允许到医院配药。(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7/blog-post_22.html
2、看守所拒不让亲属会见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
7月18日,维权网获悉,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目前仍被羁押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还未转监狱。当天,唐荆陵的太太到看守所再次要求答复并存款,但看守所所长避而不答,也未说明具体原因。另外,律师也不允许会见。(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7/blog-post_27.html
3、青岛法院要王传英履行向腐败分子赔礼道歉的判决
7月20日,连续讨要血汗钱已身心俱疲的王传英,突然收到青岛市市南区法院的传票和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7月21日到第三十法庭,履行向被举报人、即拖欠劳务工程款的青岛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赔礼道歉的生效判决。(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7/blog-post_28.html
五、公民行动与公民维权
1、广东乌坎村民自发连续游行示威已二十八天
7月18日是广东省汕头(县级)市东海镇乌坎村村主任兼中共乌坎村党总支书记林祖恋被捕后,村民自发连续游行示威的第28天。这段时间来,不管刮风下雨还是电闪雷鸣,也不分男女老少,每天下午5点钟开始,数千人打着横幅、呼喊口号,游行队伍绕村一周后,在6点半结束。村民游行示威时呼喊的口号是“还我耕地!还我林书记!共产党万岁!”。陆丰市市长邱晋雄及其陪同人员钟文管、林学茂、林加枢、张丽萍,在乌坎村仙翁戏台前,特设“下基层接访活动”站点,欲接待上访的乌坎村民。(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7/blog-post_84.html
2、人权律师罗茜代理赵素利失踪案
7月19日,据秦永敏玫瑰团队透露,人权律师团罗茜律师将代理著名政治异见人士秦永敏之妻赵素利失踪案。赵素利自2015年1月19日被武汉警方从家中带走后,一直杳无音信。其家人四处打听均不知其踪,武汉市公安机关也拒绝向赵的家属透露任何消息。(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uk/2016/07/blog-post_55.html
3、上海人权捍卫者上街举牌继续呼吁释放唐袁王
广州三君子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被政治迫害坐牢已超过26个月,家属会见探视权至今仍被剥夺。7月21日,上海人权捍卫者郑培培、魏勤、王宗泽、张平、丁德元、邱蓓、吴玉芬等再次上街举牌,要求当局立即释放唐荆陵、袁新亭和王清营三人。(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7/blog-post_74.html
4、广东疫苗不良反应者家属曾江诉警方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广东兴宁疫苗不良反应者家属曾江在3月2日和3月15日两次在北京天安门旅游时,被天安门公安分局警察问讯,并认定曾江是非正常信访行为,给予了两次训诫。4月8日,兴宁公安局传唤了曾江,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书面警告处罚。曾江认为,旅游并不是违法,上访表达诉求是法定权利,没有违法行为;如果构成警告处罚的情形,天安门分局就不必做训诫处理;既然做了训诫,应该遵照一事不二罚原则,不再次处罚。7月6日,曾江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当下立案,并定于8月22日开庭。(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7/blog-post_40.html
5、汶川大地震校难家长依法提民事赔偿诉讼遭拒,遂检举法院领导
7月21日,“5.12汶川大地震”四川什邡洛水二小学生校难家长李德全、康玉平、曾庆发等将什邡市法院立案庭长郑巧,副院长郭伟向四川省委第五巡视组提起检举。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的若干规定》,其拒绝受理5·12校难家长的民事诉讼,且不出具书面告知书。(维权网)(详情请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7/512.html
编辑:王桂兰、杨紫琪
责任编辑:李代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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